账单地址:乙方在申请本业务时所勾选对账单和有关信件的寄送地址,该地址即为甲方向乙方寄送纸质账单、宣传册、产品信息、通知等文字材料或物品所使用的地址,该地址同时 可作为甲方向乙方寄送催收函的地址。乙方在申请本业务时所填写或后续通过甲方官方渠道变更的电子联系方式为甲方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客户端、QQ、电话等方式向乙 方送达电子文件的有效地址,甲方有权通过该地址送达或发送电子账单、宣传信息、产品信息、通知信息、催收信息、不良征信报送告知信息等本业务相关的信息,并保留甲方终止 发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