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及公司的说明,与公司签订协议的对方为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政府。根据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cn.gov.cn/)公 开信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政府系县级人民政府,其作为合同主体真实存在,且具备签署《合作框架 协议》的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