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存戶之業務性質符合『澳門指定商戶』的定義,存入或兌換之所有人民幣均從澳門從事正常業務所得。 (b)存戶並不從事貨幣找換、提供房地產、經營博彩業務、股票等資本和金融項目交易服務,以及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