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300765 证券简称:新诺威 公告编号:2023-012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0 月 12 日,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5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1,486,146 股,募集资金总额 499,999,998.48 元,扣除本次各项发行费用人民
币 11,804,582.95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8,195,415.53
元。上述资金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HZAA1B0061)。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和石药集团圣雪葡萄糖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并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安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银行户名 | 银行名称 | 账号 |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分行 | 45010078801200003 485 |
石药集团圣雪葡萄糖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分行 | 450100788011000035 03 |
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以下简称为“乙方”)、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为“丙方”)达成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45010078801200003485,截至 2023 年 2 月 21 日,专户余额为 488,799,998.48 元。
该专户仅用于石药集团圣雪葡萄糖有限责任公司阿卡波糖绿色工厂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方式存储,并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xxx、xxx和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x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换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丙方接受监管机构检查或调查时,需要甲方、乙方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或做出相关说明的,甲方、乙方应积极协助。
9、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主动或在丙方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1”)、石药集团圣雪葡萄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甲方 1 和甲方 2 以下合称“甲方”)、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以下简称为“乙方”)、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为“丙方”)达成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甲方 2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45010078801100003503,截至 2023 年 2 月 22 日,专户余额为 0.00 元。该专户
仅用于甲方 2 阿卡波糖绿色工厂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 2 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方
式存储,并及时通知丙方。甲方 2 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
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 2 存单不得质押。
2、甲方 1、甲方 2、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 1 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 1、甲方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甲方 1 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 1、甲方 2 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 1、甲方 2 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 1、甲方 2 授权丙方指定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xxx、xxx和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 2 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 2 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 2 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 2 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 1、甲方 2 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换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丙方接受监管机构检查或调查时,需要甲方 1、甲方 2、乙方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或做出相关说明的,甲方 1、甲方 2、乙方应积极协助。
9、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 2 有权主动或在丙方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自甲方 1、甲方 2、乙方、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