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 同 书
甲方(需方):广东省肇庆监狱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竞价文件的要求及报名报价文件的承诺,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项目一览表
项目概述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合同金额 |
广东省肇庆监狱(企业)2024-2025年大巴车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 |
1项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具体终止时间以达到合同总额或截止日期两者先到为准 |
人民币130000元 |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肇庆监狱(企业)2024-2025年大巴车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合同金额:人民币13万元。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具体终止时间以达到合同总额或截止日期两者先到为准。
(四)服务主要内容:广东省肇庆监狱(企业)车辆租赁服务主要用于满足开展党团活动、培训、民警职工大型活动、调犯及遣送刑满释放人员等相关需求。
服务项目清单
(一)成交下浮率:
(二)日均出行距离不超过250公里的租车行为适用分项定额标准。
车辆 类型 |
座位数 |
分项定额(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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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租用费 |
驾驶员雇佣费 |
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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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车 |
20座以上 |
810 |
260 |
2.12×公里数 |
1、结算价=(1-成交下浮率)×(车辆租用费+驾驶员雇佣费)+2.12×公里数
2、公里数:由出发地到目的地往返距离,以xx地图驾车测算距离为参考数据,优先选择高速公路。
(三)日均出行距离超过250公里的租车行为适用分项定额标准。
车辆 类型 |
座位数 |
分项定额(元,含税) |
||||
车辆 租用费 |
驾驶员雇佣费 |
燃油费 |
通行费 |
停车费 |
||
大巴车 |
20座以上 |
810 |
260 |
据实结算 |
1、燃油费= (以中国石化当日油价为准),公里数:由出发地到目的地往返距离,以xx地图驾车测算距离为参考数据,优先选择高速公路。
通行费、停车费凭有效票据据实结算。
单程行驶距离400公里以上,每辆车需配备2名司机,增加司机费用按照驾驶员雇佣费标准执行。
结算价=(1-成交下浮率)×(车辆租用费+驾驶员雇佣费)+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
(四)其他情况
因工作业务需要连续服务两天或以上而需要住宿的驾驶员住宿费按230元/人/晚另行结算。驾驶员的餐费饮食自理,不再另行负责、结算。
项目基本要求
(一)提供车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服务车辆具有营运证、车辆正常行驶所需的各种证件及规定缴费证等,车容车况良好,车身有统一的公司标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要求。
2、服务车辆必须具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证件齐全、合法、有效(本项目服务期内均需满足本条要求)。
3、服务车辆车容要求“三洁”--车头清洁、车身光洁、车厢和座位干净整洁无异味,车貌保持整洁,车内设施齐全,性能良好,卫生整洁,安全舒适。提供的车辆各项机械电气性能正常无故障,座椅、空调等设施无故障,每张座椅需配置安全带,并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救生锤、安全警示牌等。
4、车上常备小药箱,提供消炎、感冒发烧、肠胃消化及创可贴等常用或急救外伤药品服务。
5、乙方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二)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xx有礼。
2、驾驶员为55岁(含)以下,具有5年(含)以上驾驶大巴车经验,品行良好,责任、安全意识强,并无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3、驾驶员必须具备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三)服务保障要求
1、乙方服务车辆需在甲方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起点站,不得改变运行线路。
2、车辆行驶途中出现故障或排除故障时间超过30分钟,需马上第一时间调配同等条件、车况的备用车辆到现场转换继续完成接送工作。
3、乙方应保证驾驶质量,如乙方司机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驾驶员。
保险条款
(一)发生车损或其它保险事故,乙方负责承担全部损失,乙方负责处理事故和办理保险索赔,并承担法律责任。如事故对甲方造成伤害、伤亡或损失,由乙方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对甲方进行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保险事故,乙方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和报险。如因乙方未及时报警和报险,或因未提供用于保险索赔所必要的各项证据和证明,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维修费、伤害赔偿费和其它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调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安全、xx地驾驶车辆。接送过程中因驾驶员引发的违章或交通事故,由xxxx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派遣驾驶员的人身险、医疗险等其他有关险种,由乙方负责。
履约保证金
(一)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交一份金额为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逾期未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二)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履行完成合同约定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且验收合格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不计利息退还。
(三)如乙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扣除5%履约保证金,如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一并予以赔偿,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未按照甲方约定时间到达甲方指定起点地;
2、服务车辆车容不符合合同约定条款;
3、驾驶员擅自改变行驶路线或存在违规驾驶等一切不符合合同要求及甲方需求的情形及行为;
4、车辆行驶途中出现故障,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调配同等条件、车况的备用车辆到现场转换继续完成接送工作;
(四)乙方结算材料存在虚假报账情况,除扣除10%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合同期内,如乙方发生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达3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付款方式
(一)按实际服务进行结算;服务结束后,凭乙方提供的有效发票及相关有效票据,甲方于收到要求的有关资料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一次性该次服务的金额。
(二)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汇付(含电汇)等方式。
不可抗力
(一)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其他
(一)本项目成交通知书、竞价文件、报名报价文件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二)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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