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2MA8N4W1Q0T成立时间:2021-08-2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339022591N成立时间:2015-05-13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开展资产出售与返租业务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泰科技”)及其子公司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弘业”)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价值,增强资产流动性,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拟通过来安永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信实业”)进行固定资产出售及返租业务,合计金额 48,000 万元,租赁期
限为 5 年。
公司与永信实业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业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永信实业
公司名称:来xxx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 00 x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2MA8N4W1Q0T成立时间:2021-08-2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
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新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物业管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来安县永阳城乡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70%,来安县永阳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永信实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苏银租赁
公司名称: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 xxxxx 00、00、00 x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339022591N成立时间:2015-05-13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51.25%,江苏凤凰出版传媒 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21.25%,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6.25%,江苏民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25%。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苏银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永信实业、苏银租赁分别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捷泰科技及上饶弘业电池片生产设备资产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捷泰科技、上饶弘业(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资产所在地:江西上饶
标的资产账面价值:48,000 万元(含税)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捷泰科技及其子公司上饶弘业分别与永信实业签订《设备购销合同》、《设备租赁合同》、《设备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其中约定捷泰科技以标的资产截止 2023 年 1 月账面价值 81,145,098.70 元
(含税)金额,向永信实业出售合同项下电池片生产设备,同时以合计 97,394,148.00 元租金对该设备进行返租,租期五年,租金等额按季度进行支付。
租赁期满后,捷泰科技以 100 元价格对合同项下标的资产进行回购。上饶弘业以
标的资产截止 2023 年 1 月账面价值 398,854,901.30 元(含税)金额,向永信实
业出售合同项下电池片生产设备,同时以合计 478,724,332.00 元租金对该设备
进行返租,租期五年,租金等额按季度进行支付。租赁期满后,上饶弘业以 100元价格对合同项下标的资产进行回购。
为保障合同项下双方权利义务的顺利履行,捷泰科技、上饶弘业分别与永信实业、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三方协议》,协议约定由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买受方向捷泰科技及上饶弘业支付合同项下设备款。上述合同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一)《设备购销合同》 1.《设备购销合同 1》
需方:来安永信实业有限公司
供方: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捷泰科技电池片生产设备
标的物价格:标的物含税总价¥81,145,098.70 元,大写:捌仟壹佰壹拾肆万伍仟零玖拾捌元柒角,不含税价¥71,809,821.86 元。供方出具 13%专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方式:设备总金额 81,145,098.70 元(人民币:捌仟壹佰壹拾肆万伍仟零玖拾捌元柒角),其中首付款 8,114,509.87 元(人民币:捌佰壹拾壹万肆仟
xx零玖元捌角柒分),以电汇方式支付,2023 年 5 月 31 日前xxx款。交货时间:2023 年 2 月
交货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设备购销合同 2》
需方:来安永信实业有限公司
供方: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上饶弘业电池片生产设备
标的物价格:标的物含税总价¥398,854,901.30 元,大写:叁亿玖仟捌佰捌拾伍万肆仟玖佰零壹元叁角,不含税价¥352,968,939.20 元。供方出具 13%专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方式:设备总金额 398,854,901.30 元(人民币:叁亿玖仟捌佰捌拾伍
x肆仟玖佰零壹元叁角),其中首付款 39,885,490.13 元(人民币:叁仟玖佰捌
拾捌万伍仟肆佰玖拾元壹角叁分),以电汇方式支付,2023 年 5 月 31 日前xxx款。
交货时间:2023 年 2 月
交货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
(x)《设备租赁合同》 1.《设备租赁合同 1》
出租人(甲方):来安永信实业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物:捷泰科技电池片生产设备
租赁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期限: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算,共计 60 个月
租赁价格:双方约定租金总额为 97,394,148.00 元(大写:玖仟柒佰叁拾玖万肆仟壹佰肆拾捌元),如合同续期,则续租期间租金另行商定。
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即乙方按照 4,869,707.40 元/季度(大写:肆佰捌拾xxx仟柒佰零柒元四角)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时间为每季度满之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
2.《设备租赁合同 2》
出租人(甲方):来安永信实业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租赁物:上饶弘业电池片生产设备
租赁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期限: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算,共计 60 个月
租赁价格:双方约定租金总额为 478,724,332.00 元(大写:肆亿柒仟捌佰柒拾贰万肆仟叁佰叁拾贰元),如合同续期,则续租期间租金另行商定。
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即乙方按照 23,936,216.60 元/季度(大写:贰仟叁佰玖拾叁万陆仟贰佰壹拾xx六角)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时间为每季度满之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设备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1.《设备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1》甲方:来安永信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在《设备租赁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向甲方按照 100 元购买《设备租赁合同》下的设备。
2.《设备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2》甲方:来安永信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在《设备租赁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向甲方按照 100 元购买《设备租赁合同》下的设备。
(四)《三方协议》
来安永信实业有限公司(乙方)向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甲方)转让
租赁物的所有权及原采购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设备发票由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饶弘业向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具。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捷泰科技及上饶弘业于 2018-2021 年购买上述电池片生产设备,设备使用期
限为 10 年。捷泰科技及上饶弘业通过开展本次资产出售与返租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使用价值,增强资产流动性,拓展公司融资渠道,为公司运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开展本次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标的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设备购销合同》
3、《设备租赁合同》
4、《设备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