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包号:BJSJ-2024-CP042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昌平区流村镇中心幼儿园新建园保开学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包号:BJSJ-2024-CP042
采 购 人:北京市昌平区教师进修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3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4
第一章 采购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BJSJ-2024-CP042
2.项目名称:昌平区流村镇中心幼儿园新建园保开学信息化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项目预算金额:99.61348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 5.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99.61348 | 1 |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39.845392 万元,占总金额 4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份额:27.8917744 万元,占预留中小企业份额 70%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08 月 02 日至 2024 年 08 月 09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xxxxxxxxxxxxxx 00 xx 0 x 000 x。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3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xxxxxxxxxxxxxx 00 xx 0 x 000 x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08 月 1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xxxx 00 xx 0 x 000 x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教师进修学校地 址:xxxxxxxxx 00 x联系方式:李老师 010-69722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 000 x安助置业联系方式:张女士 15311256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531125622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昌平区流村镇中心幼儿园新建园 保开学信息化建设项目 | 工业 |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工程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考察地点: 。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召开地点: 。 | |
4.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0.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 |
11.1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金额:无 |
11.7.5 | 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 □有,具体情形:/ | |
12.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 |
20.1 | 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 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 □是 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评审后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次之作为成交备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 荐。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3.5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3)其他要求:/ |
24.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xxxx0000@000.xxx。 |
24.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项目部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通讯地址:xxxxxxxxxx 000 x安助置业 |
25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1、 成交服务费: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应向采购代理支付成交服务费。 2、具体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关于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26 | 递交文件份数 | 本项目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份数为:一正二副,电子版一份(存储介质:U 盘)。 (一)电子版格式:文本文件采用 PDF 格式(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彩色扫描件)及 DOC 或 DOCX 格式;) (二)电子文件命名要求: 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
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1.2 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2.1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 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3.1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4.1 中小企业定义: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36 号)。
4.2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3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4.4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4.5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 响应费用
5.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6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7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7.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8 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
8.1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
8.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3 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响应文件构成
9.1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9.2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
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9.3 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9.4 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xx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9.5 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0 报价
10.1 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10.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0.2.1 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0.2.2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
10.3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0.4 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
11 磋商保证金(无)
12 响应有效期
12.1 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
13 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13.1 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和副本 2 份(A4 幅面),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响应文件的正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投标文件须逐页编码。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3.4 本《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公章是指行政公章,加盖合同专用章、报价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的《响应文件》无效。
四 响应文件的提交
14 响应文件的提交
14.1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统一包装密封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响应文件应胶装装订,不应采用活页可拆卸的装订,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 “报价函”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报价函”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并在投标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4.3 封装袋封面均应注明:
(1)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正本或副本
(2) “在x 年 x 月 x 日 x 时(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 报价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原封退还迟交的报价文件。
(4) 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
14.4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
的误投或过早启封
概不负责,并视为无效文件。
14.5 投标时需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采用 WORD(DOC 或 DOCX)及正本 签字盖章后的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电子文件规定存储载体为 U 盘) U 盘不退,电子版单独密封。
14.6 报价函信封内须装有如下内容:
(1) 报价函原件
14.7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5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5.1 供应商应在邀请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2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在此情况下,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供应商受截止日期和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
15.3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6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 评审
17 磋商小组
17.1 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17.2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
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8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8.1 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六 确定成交
19 确定成交供应商
19.1 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
20 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
20.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0.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1 终止
21.1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1.1.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1.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1.1.3 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2 签订合同
22.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2.2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2.3 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2.4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2.5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3 询问与质疑
23.1 询问
23.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3.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3.2 质疑
23.2.1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3.2.2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
23.2.3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3.2.4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3.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4 代理费
24.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资格审查程序
1 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
1.1 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2 《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1.3 《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
资格性检查要求
序 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 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1-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 有效的 “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 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
1-2 | 供应商资格声 明书 | 提供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 书》。 | 格式见《投标 文件格式》 |
序 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3 | 投标人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 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1-4 | 法律、行政法 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如下资料: 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 足采购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2-2 |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 |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2-3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 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 或电子证照 |
序 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3 | 本项目的特定 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3-1 | 本项目对于联合体要求 |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 1-1、 1-2 的证明文件。 3、本表序号 3-2 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 | 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 《投标文件格式》 |
3-2 | 政府购买服务 承接主体的要求 | 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不属于公益 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 提供证明文 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
3-3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 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
4 | 磋商保证金 | 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
1.4 《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 审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1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磋商文件开启时携带、响应文件中附有且符合要求; |
2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文件制作、签字、盖章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4 | 响应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报价; |
5 | 响应报价 | 磋商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6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 |
7 | 报价合理性 | 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审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
8 | 公平竞争 |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9 | 串通投标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10 | 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2 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
2.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5.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5.2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5.3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 容的一部分。
2.6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
2.7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8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9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3 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
3.1 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 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
3.2.1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 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4.1 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
4.2 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
5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1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5.3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本项目拟采购 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在评审时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5.4 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 。
6 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
6.1 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
6.2 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 1 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6.3 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7 报告违法行为
7.1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二、评审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 100 分。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分 值 |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 | |||
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
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 | |||
价格 | 列公式计算: | ||
部分 (30 | 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 | 30 |
分) |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注:监狱、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 |||
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 | |||
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 |||
所投产品相关案例: |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 | |||
业绩 | 1 分,总得分不超过 4 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含首页、金额页、采购设 | 4 | |
备清单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并加盖 | |||
投标人公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
(1)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综合能力 | (2)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3)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否则 | 3 |
(14 | 不得分。 | ||
分) | 投标产品中每有一项非强制节能产品的节能认证证书(必 | ||
节能要求 | 须提供相应的节能产品证书)加 0.5 分,最多加 1 分,否 | 1 | |
则不加分。 | |||
投标产品中每有一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必须提供相 | |||
环保要求 | 应的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加 0.5 分,最多加 1 分,否则不 | 1 | |
加分。 | |||
保修要求 | 所投产品满足原厂质保三年,得 3 分,且每增加一年,加 | 5 | |
1 分,最多得 5 分。 |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的设备指标满足情况进行评价 | |||
(30 分) | |||
(1)完全满足在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以及参数中标有“#” | |||
技术 | 技术响应 | 项技术指标的,得 30 分。 | 30 |
部分 | (2)每有一项有“#”项不满足的,扣减 3 分,扣分最多 | ||
(56 | 不超过 30 分。 | ||
分) | (3)每有一项负偏离,减扣 1 分,扣分不超过 30 分。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价(13 分): | |||
实施方案 | (1)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详实、全面,进度计划合理,安全 | 13 | |
措施完备,人员配置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得 13 分; |
(2)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完整,进度计划基本合理,安全措施较完备,人员配置较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较强,得 8分; (3)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不详实,全面性差,进度计划合理性差,人员配置合理性差,安全措施完备性差,针对性和可行性差,得 3 分; (4)本项未提供,得 0 分。 |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7 分); (1)售后服务内容全面细致、体系完善、服务机构覆盖范围合理、服务能力强、技术支持保障措施到位,得 7分; (2)售后服务内容全面细致性、服务体系完善性略有不足、服务机构覆盖范围较合理、服务能力略有不足、技术支持保障措施略有不足,得 4 分; (3)售后服务内容全面细致性差、服务体系完善性差、服务机构覆盖范围差、服务能力差、技术支持保障到位措施差,得 1 分; (4)本项未提供,得 0 分。 | 7 | |
视频演示 |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涉模块功能(共计 3 条内容)按 步骤演示,总时长不超过 5 分钟。每满足一条得 2 分,满 分 6 分。 家园共育平台服务演示项如下: (1)相册人脸识别:AI 人脸识别,自动分拣老师发布的照片,方便家长快速查看自家宝宝的照片。(提供演示资料); (2)校园签到:家长和老师可以通过刷卡、手机扫二维码和人脸识别的方式入园签到。宝宝入园签到后,系统会推送签到照片到家长和老师的手机上,确保幼儿接送安全。系统会自动统计考勤数据,平台可以设置不同的考勤规则。 (提供演示资料); (3)舆情监督:通过敏感词汇的设置,在平台的各个模块进行风险控制。当出现敏感词汇时,系统自动进行屏蔽,防止风险事件的传播。园长和管理园的舆情监督模块,会自动进行提醒,方便园所对事件进行把控。(提供演示资料)。 | 6 |
注;
1、演示由投标人以 U 盘形式提供,U 盘须单独密封并由现场评标专家开启
2、递交时间; 2024 年 08 月 14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兴业创业园 16 号楼 4 层 419 室。
4、如未按要求提供 U 盘,则算演示不成功。
第四章 采购需求
序 号 | 子目名称 | 主要参数 | 单 位 | 数量 |
1、校园网系统 | ||||
1 | 24 口万兆交换机 | 1、交换容量≥670Gbps,包转发率≥170Mpps,固化 10/100/1000M 以太网端口≥24 个,固化 1G/10G SFP+接口≥4 个,ConSole 口≥1 个; 2、支持 IPv4 和 IPv6 的静态路由、 RIP/RIPng、OSPFv2/OSPFv3 等三层路由协议; 3、支持 OpenFlow 1.3 协议,支持 CPU 保护功能; #4、MAC 地址表容量≥48K; 5、支持国产化芯片; 6、≥3 年质保。 | 台 | 1 |
2 | 48 口千兆交换机 | 1、交换容量≥670Gbps,包转发率≥200Mpps,固化 10/100/1000M 以太网端口≥48 个,固化 1G/10G SFP+接口≥4 个,ConSole 口≥1 个; 3、支持 IPv4 和 IPv6 的静态路由、 RIP/RIPng、OSPFv2/OSPFv3 等三层路由协议; 4、支持 OpenFlow 1.3 协议,支持 CPU 保护机制功能; #5、MAC 地址表容量≥48K; 6、≥3 年质保。 | 台 | 1 |
3 | 防火墙 | 1、最大吞吐量≥8Gbps,每秒新建连接数≥10万,IPSec 吞吐量≥4Gbps,并发连接数≥400万; 2、标准机架式机箱,≥8 个千兆电接口,≥2个万兆光口,≥1 个 Console 口、≥1 个 HA 接口,≥1 个管理网口; 3、支持 IPv6 安全策略,支持 NAT 转换; #4、具备威胁情报检测、升级,失陷主机展示及处置; 5、支持病毒防护,能够对 HTTP/FTP/POP3/IMAP/SMB 等多种协议进行病毒查杀和样本留存; 6、支持共享接入管理,具备共享接入检测、共享接入管控; 7、支持拒绝服务攻击防护、WEB 攻击防护、攻击逃逸防护、恶意代码防护、自动化工具威胁防护、外部系统协同防护等攻击防护; 8、≥3 年硬件质保、≥3 年特征库升级服务, 包含 URL 过滤、病毒防护、威胁情报、入侵防御等功能。 | 台 | 1 |
4 | 光纤模块 2 | 波长 1310nm,采用 LC 光纤接口,SFP 光口。 | 个 | 4 |
5 | 光纤模块 1 | 波长 1310nm,传输距离≥40km,采用 LC 光纤 接口,SFP 光口。 | 个 | 2 |
6 | 安装调试 | 设备安装调试。 | 项 | 1 |
2、无线网络系统 | ||||
1 | 无线 AC | 1、固化千兆电口数≥8 个;固化千兆光口数≥ 2 个,支持控制≥640 个 AP,802.11 转发性能 ≥8G; 2、支持本地认证功能,无需通过外置 Portal服务器和 Radius 服务器认证; 3、无线控制器具备 AP 逃生功能; 4、支持 MAC 认证、WEB 认证、802.1X 认证,认证后能实现 IP、MAC、WLAN 等元素的绑定信 息; 5、MAC 地址表容量≥32K; 6、≥3 年质保。 | 台 | 1 |
2 | 无线终端接入 授权 | 配套无线 AC 的 AP 接入授权。 | 个 | 31 |
3 | 室内 AP | 1、 支持 802.11ax 协议;支持≥4 条空间流;无线接入速率≥2.97Gbps, ≥1 个 1000M 自适应以太网端口;≥1 个 2.5G SFP 光口; 2、内置蓝牙 5.1; 3、终端接入数≥256 个; 4、支持 PSK 认证、Web 认证、微信认证、二维码访客认证、短信认证、无感知认证等认证方式; 5、≥3 年质保。 | 台 | 29 |
4 | 室外 AP | 1、内置全向天线设计,支持 802.11ax 标准,整机射频数≥2,空间流数≥8,无线接入速率 ≥5.9Gbps; 2、5G 有线接口≥1 个,10G 光口≥1 个; 3、内置蓝牙 5.1; 4、终端接入数≥1024 个; 5、≥3 年质保。 | 台 | 2 |
5 | 24 口万兆交换机 | 1、交换容量≥670Gbps,包转发率≥170Mpps,固化 10/100/1000M 以太网端口≥24 个,固化 1G/10G SFP+接口≥4 个,ConSole 口≥1 个; 2、支持 IPv4 和 IPv6 的静态路由、 RIP/RIPng、OSPFv2/OSPFv3 等三层路由协议; 3、支持 OpenFlow 1.3 协议,支持 CPU 保护功能; #4、MAC 地址表容量≥48K; 5、支持国产化芯片; 6、≥3 年质保。 | 台 | 1 |
6 | 24 口 POE 交 换机 | 1、交换容量≥670Gbps,包转发率≥170Mpps,固化 10/100/1000M 以太网端口≥24 个,固化 1G/10G SFP+接口≥4 个,ConSole 口≥1 个。支持≥24 个电口 POE 和 POE+远程供电,整机 POE 功率输出≥370W; 2、支持 IPv4 和 IPv6 的静态路由、 RIP/RIPng、OSPFv2/OSPFv3 等三层路由协议; 3、MAC 地址表容量≥48K; 4、支持软件定义网络 SDN,符合 OpenFlow 1.3协议标准,支持 CPU 保护功能; 5、≥3 年质保。 | 台 | 2 |
7 | 光纤模块 2 | 波长 1310nm,采用 LC 光纤接口,SFP 光口。 | 个 | 8 |
8 | 安装调试 | 设备安装调试。 | 项 | 1 |
4、校园广播系统 | ||||
1 | 网络广播音频主机 | 1.工业级机柜式机箱设计,机箱采用钢结构; 2.LED 液晶显示屏,内置五线工业加固触摸屏,简单易用的触摸屏操控。 3.无人值守功能; 4.支持自动关机功能; #5.内置 DSP 音频矩阵,≥6 路 LineIn 端口、 ≥6 路 MicIn 端口,≥6 路 LineOut 端口; 6.内置实时数字编码转换模块,≥6 路输入同步采样,≥100 路数字节目源; 7.显示屏尺寸:≥15.6 寸; 8.操控方式:≥1024x768 分辨率液晶电容触摸屏; 9.硬盘:≥128GSSD 固态硬盘; 10.内存:≥4G; 11.CPU:≥双核两线程,≥1.8GHz。 | 台 | 1 |
2 | 网络广播系统控制软件 | 1、多套作息方案支持同时启用,能够批量增删改查、复制剪切、导入导出作息计划; 2、用户所在地区可选,自动获取当地天气信息,根据自定义配置信息,智能切换作息方案,支持自定义检测频率; 3、作息计划内容可配,可自定义触发机制、工作方式、设备启动时间,以及节目源的个数; 4、支持设备管理地图,可导入鸟瞰图、点位 图、结构图等,设备信息可在图浏览,支持在图开关设备通道、音量调节、位置调整等; 5、所有设备通道可重命名,提供一键开关、终端分配、强制复位等实用功能,接入软件的设 备通过网络均可控可配。 | 套 | 1 |
3 | 手机 APP | 1、登录账号的管理权限可配; 2、任意地点均可对广播系统进行远程控制、语 | 套 | 1 |
音讲话和系统监控,支持广播移动化管理; 3、方案、作息项可视化批量管理,支持控制策略配置,支持一键开关、调音等专业操作; 4、支持查看系统运行工作状况及日志; 5、支持苹果(iOS)和安卓(Android)双平台和 3G/4G/5G 移动网络。 | ||||
4 | 网络数据采集主机 | 1、多路模拟音源输入,≥3 路 Line 与≥2 路 Mic 混音输入,Mic 具有默音功能; 2、内置模拟音频采集模块,输出数字音频延时 ≤20ms; 3、支持多套作息方案同时启用,可定时定点定区域定曲目播放至任意指定终端; 4、支持配置任一网络终端至主机节目源,开关、音量、均衡可调,支持动态分配终端分组; 5、具备主动续播功能; 6、支持脱离广播控制软件独立使用。 | 台 | 1 |
5 | 网络寻呼话筒 | 1、内置≥5W 扬声器,≥7 寸电容触摸屏,≥8G内部存储,外置鹅颈麦克风输入; 2、可配置任一网络终端至话筒节目源,开关、音量可调,支持分配终端分组; 3、内置话筒模拟音频采集模块,输出数字音频延时≤20ms; 4、支持≥1 路 LineIn 输入,可与话筒音频混音输出数字音频信号; 5、内置 USB≥1、TF 卡槽≥1。 | 台 | 2 |
6 | FM 协调器 | 1、支持≥1 路 LineIn 输入、≥1 路 MicIn 输入,可与 FM 音频混音输出数字音频信号; 2、支持收藏频道,≤999 个; 3、具备接收频率精确、稳定特性,播放状态可在内置显示屏实时查看。 | 台 | 1 |
7 | CD 播放器 | 1、支持系统+ESS 解码方案,自动播放控制,全数码伺服; 2、支持播放:CD、DVD、MP3 碟片;≥1 路音频信号左右声道(L/R) 3、屏幕尺寸≥3 寸、信噪比≥100dB、输出频 率范围 50Hz-18KHz。 | 台 | 1 |
8 | 8 路调音台 | 1、具备≥8 路单声道、≥4 路双声道输入、≥8个高性能话筒放大器,内置幻象电源开关,内置-20dB 衰减开关; 2、具备三段均衡调节,具备中频扫频,频段范围 140Hz-3KHz; 3、具备≥10 段三色 LED 电平灯,≥7 段立体声 | 台 | 1 |
均衡调节器; 4、支持外接信号处理器。 | ||||
9 | 无线麦克(一拖二) | 1、采用 PLL 相位锁定频率合成振荡模式,单机环境无障碍使用距离可达到≥1000 米; 2、支持红外调频、手动频率调整,工作频段 640-690MHz,通道间隔 250KHz,最大偏移度± 48KHz; 3、接收主机频率响应 60Hz-15KHz,接收主机综合 S/N≥102dB,综合 T.H.D≤0.5%@1KHz,同时堆叠数≤2 套; 4、接收主机内置输出插座 XLR 平衡式≥1、 6.3mm 不平衡式≥1,音量调节电位器≥1; 5、手持无线话筒×2,射频功率≥40mW,电池使用时间≥6 小时。 | 套 | 2 |
10 | 有线话筒 | 1、电容式、心形指向性; 2、灵敏度-38dB±2dB; 3、拾音距离 30-70cm; 4、频率响应 40Hz-16000Hz。 | 只 | 1 |
11 | 天线分配器 | 1、具备≥50Q 阻抗、BNC 型天线级联端口≥2; 2、支持对数周期偶极振子阵列类型天线,频率范围 400-950MHZ; 3、具有天线输出外接电源≥DC12V800mA,天线 增益≥7.5dBi。 | 台 | 1 |
12 | 数字前置放大器 | 1、≥4 路 MicIn、≥8 路 LineIn 混音输入,其中≥2 路 MicIn 支持默音; 2、支持音频输入级联叠加,最多可同时接入≥ 3072 路; 3、支持本地、主控软件、移动端软件对单路音频信号进行精确数字调节,支持音量、均衡调节,调节精度达 1%; 3、内置≥7 段动态电平指示,音量、均衡数值在内置显示屏、主控软件、移动端软件上实时查看; 4、具备音频调节操作记录; 5、对音频调节后,工作记录实时反馈给主控、移动端软件并保留操作记录,通过收集工作数据,可形成工作日志报告; 6、支持网络通信,一键同步多种场景音频参 数。 | 台 | 1 |
13 | 数字电源时序器 | 1、支持≥16 路电源时序管理,支持级联叠加,可同时接入≥4096 路; 2、支持本地、主控软件、移动端软件对电源通道开关管理; 3、具备本地操作密码保护,3 次密码输入错误 | 台 | 1 |
后锁死本地; 4、支持消防、广播双功率信号输入触发,支持 TC 信号输入触发; 5、支持网络通信,一键同步多种场景电源作息 表。 | ||||
14 | 监听音箱 | 1、内置≥2×15W 数字音频放大模块,≥6 寸同轴高品质扬声器单元,立体扩声; 2、支持监听网络信号节目源,设备号、音量及 工作状态可配置。 | 只 | 1 |
15 | 网络广播故障检测器 | 1、实时检测广播系统内所有网络终端工作状态,可设定检测周期,通过主控、移动端软件可查看终端在线情况,实时记录网络广播终端工作状态,异常报警; 2、网络终端工作异常时,蜂鸣器自动告警,同时在本地、主控及移动端软件消息推送显示; 3、接口类型:RJ45; 4、功耗:≤10W; 5、屏幕尺寸:≥3 英寸。 | 台 | 1 |
16 | 网络广播音箱 (壁挂) | 1、内置≥2×15W 数字音频放大模块,≥6 寸同轴高品质扬声器单元,立体扩声; 2、支持 IP 网络、本地 Mic、Line 或 WIFI 音频输入,具有智能扩音优先级可配功能(实时检测本地音频输入信号); 3、支持配置终端至任意指定节目源,设备号、开关、音量、均衡可配置,工作异常恢复时能自动续播; 4、支持通过蓝牙、WIFI 方式实现移动端语音扩声; 5、支持设备工作状态在本地、主控软件、移动端软件实时查看。 6、内置多链路(网络、定压)可选模块。 | 台 | 10 |
17 | 网络数字前置功率放大器 (180W) | 1、支持≥3 路 LineIn 输入、≥1 路 MicIn 输入,≥1 路 EMC 紧急输入,支持输入混音,支持 Mic 输入默音功能; 2、内置网络数字音频解码模块,支持通过网络接收数字音频信号放大输出; 3、内置数字电路板放大电路,将输入的模拟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并使用数字信号进行放 大,采用 D 类功率放大技术,无传统升压变压器、电源变压器,转换效率≥90%, 4、内置≥7 段动态电平指示,支持工作状态在本地、主控软件、移动端软件上实时查看; 5、额定功率≥180W。 | 个 | 3 |
18 | 网络数字前置功率放大器 (360W) | 1、支持≥3 路 LineIn 输入、≥1 路 MicIn 输入,≥1 路 EMC 紧急输入,支持输入混音,支持 Mic 输入默音功能; 2、内置网络数字音频解码模块,支持通过网络接收数字音频信号放大输出; 3、内置数字电路板放大电路,将输入的模拟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并使用数字信号进行放 大,采用 D 类功率放大技术,无传统升压变压器、电源变压器,转换效率≥90%; 4、内置≥7 段动态电平指示,支持工作状态在本地、主控软件、移动端软件上实时查看; 5、额定功率≥360W。 | 个 | 1 |
19 | 楼道吸顶音箱 | 1、≥5.25 寸同轴喇叭,额定功率≥10W; 2、频率响应 90-18KHz,灵敏度≥91dB; 3、支持吸顶式安装。 | 个 | 10 |
20 | 室外防水音柱 | 1、额定功率≥30W;最大功率≥60W; 2、灵敏度≥92dB;频率响应 90-16KHz; 3、防护等级≥IP66。 | 个 | 6 |
21 | 24 口 POE 交 换机 | 1、交换容量≥670Gbps,包转发率≥170Mpps,固化 10/100/1000M 以太网端口≥24 个,固化 1G/10G SFP+接口≥4 个,ConSole 口≥1 个。支持≥24 个电口 POE 和 POE+远程供电,整机 POE 功率输出≥370W; 2、支持 IPv4 和 IPv6 的静态路由、 RIP/RIPng、OSPFv2/OSPFv3 等三层路由协议; 3、MAC 地址表容量≥48K; 4、支持软件定义网络 SDN,符合 OpenFlow 1.3协议标准,支持 CPU 保护功能; 5、≥3 年质保。 | 台 | 1 |
22 | 光纤模块 2 | 波长 1310nm,采用 LC 光纤接口,SFP 光口。 | 个 | 2 |
23 | 安装调试 | 设备安装调试。 | 项 | 1 |
4、移动录播 | ||||
1 | 无线便携式终端一体机 | 1、≥17.3" 高清触摸屏,屏幕分辨率≥1920× 1080,液晶屏支持触摸功能。 2、≥6 路摄像机输入,≥2 路 4K HDMI 接口,≥ 4 路 SDI 视频输入;≥2 路 HDMI 输出。≥2 路音频同时输入、≥2 路音频 LINE-OUT,≥2 路 RS-232,≥1 路 485、≥3 路 USB2.0 接口,≥1路 USB3.0 接口; 3、主机带有无线视频接入的 5G 模块,无线射频参数工作频率范围 5.1-5.9(GHz),发射功率≥17dBm,信道带宽 40MHz,传输数据速率≥ 300Mbps,无线信道模式手动/自动; 4、录制视频课件清晰度可以进行调整;支持同 | 台 | 1 |
步录制为 mp4、flv、avi、ts 等文件格式;支持电影模式、课件资源模式、分屏模式等录制模式;支持图标水印添加; 5、提供对接端口协议的 SDK,232,udp 等 API 接口; | ||||
2 | 多功能录播平台系统 | 1、视频的导播切换支持自动,半自动,手动导播三种模式,支持分辨率自适应功能; 2、系统支持主监导播区和预监设置,且均可以实现导播全屏,全屏模式下双击返回导播窗 口;预监可以预先调试视频后切换到主监设置。 3、直播支持 RTMP 的主备通道。同时支持 TS、 RTP、RTSP 直播。本机自带 RTMP/RTSP 的流通道可用于各种直播平台,vlc 等视频拉流采 集。直播码率支持 512Kbps—8Mbps 可调,帧率 支持 30 Fps、60Fps 等,码率控制支持 CBR 和 VBR; | 套 | 1 |
3 | 导播控制软件 | 1、采用 B/S 架构,支持 web 远程导播方式; 2、导播画面模式支持单画面、多画面、等画面、画中画等多种模式,画面黑边支持自定义填充功能; 3、支持手动/自动导播切换和手动/自动跟踪切换。通过键鼠即可控制导播操作,无需专业的 硬件导播操纵杆; | 套 | 1 |
4 | 无线高清云台摄像机 | 1、≥1/2.8 英寸 846 万像素超高清 4K CMOS 传感器,≥20 倍超高清光学变焦镜头,广角≥ 72.5°,输出≥4KP30 超高清视频; 2、USB3.0 支持 UVC、UAC 协议,RS-232 IN/OUT,支持菊花链,网络支持 H.264/H.265编码;,支持双码流; 3、支持 SDI、HDMI、USB、网络同时输出,支持 POE; 4、视频分辨率 3840×2160@30/25fps;1920× 1080@60/50/30/25fps;1280× 720@60/50/30/25fps; | 台 | 3 |
5 | 高清编码系统 | 1、摄像机内置嵌入式高清编码系统; 2、视频压缩:H.265、H.264; 3、音频压缩:AAC; | 套 | 3 |
6 | 实时教学导播系统 | 1、APP 支持自定义 ip 和端口的设置 2、移动端 APP 支持对录播主机通道信号的导播功能,可对≥6 路通道信号画面切换操作 3、支持对录播主机录制状态的管控,实现课程 录制的开始,暂停,停止功能 | 套 | 1 |
7 | 拾音吊麦 | 1、频率范围:40-18000 Hz; 2、灵敏度:-35dB(18mV/Pa)。指向性:超窄指向。拾音角度:≥100°; 3、阻抗:≥200Ω;最大声压级:≥132dB; 4、工作电压:48V 幻象供电; 5、信噪比≥65DB; | 个 | 1 |
8 | 摄像机三脚架 | 1、承重≥8KG; 2、收缩长度≤460mm,展开长度≤1500mm; 3、材质:航空铝; 4、含标准快装板,水平仪。 | 只 | 3 |
9 | 无线录播航空箱 | 1、定制尺寸安全器材箱,承重≥20KG,有滚轮、拉杆和提手; 2、箱体材质:聚丙乙烯(PP 加强型合金料材质),全新改良工程 ABS; 3、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耐冲击;硬度强,表面磨砂效果; 4、具有极高的耐高温表现,抗压,防水,密封;采用点胶技术,具有超强的防水密封,防 水等级≥IP67; | 个 | 1 |
10 | 移动电源 | 1、航天铝合金外壳,CNC 加工成型,安全聚合物 A+级别优良电芯锂电池,移动电源容量:≥ 60000mAh; 2、输入接口:USB、DC; 3、输出接口:DC 输出; 4、输入:DC16-19V(3.42A)、USB 5V(1- 2A); 5、输出:DC17V、9V、12V、14V、16V、19V (4.5A),USB5V/2.1A; | 只 | 4 |
11 | 麦克风支架 | 1、高强度 PA 材质 2、高度范围 920mm-1530mm 3、含话筒夹≥1 个 | 支 | 1 |
5、视频会议系统 | ||||
1 | 视频会议终端 | 1、设备须采用一体化设计,具备内置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触摸屏等,≥2 只磁吸式触控笔; 2、采用一体化设计,液晶屏显示尺寸≥86 英寸;显示比例 16:9;分辨率≥3840×2160; 3、屏幕采用零贴合技术,钢化玻璃和液晶显示层间隙≤1mm; #4、采用国产化的主要元器件,包括但不限于音视频编解码单元、CPU 处理单元、可编程逻辑芯片、摄像机镜头等; 5、存储容量≥64GB,内存容量≥12GB; 6、设备内置≥6 个非独立外扩展的麦克风,支 | 台 | 1 |
持前向 180°拾音,拾音距离≥12 米; 7、设备采用内置一体化摄像头,像素≥800 万,镜头水平视角≥80°、垂直视角≥50°,可拍摄≥4K 30fps 的高清视频画面。支持语音及人脸图像跟踪功能,自动切换发言人特写画面,无需人工干预; 8、设备支持 Windows 和嵌入式双系统,嵌入式操作系统下内置电子白板,书写延时≤16ms; 9、嵌入式操作系统下,支持多应用分屏功能,系统中可同时分屏显示≥2 个 APP,支持通过拖拉改变窗口大小; 10、配置模块化电脑,CPU≥i5,≥2 个独立 4K/2K 视频输出,SSD 存储≥128G,内存≥8G; 11、支持无线热点隔离功能; 12、≥3 年质保。 | ||||
2 | 显示器支架 | 视频会议终端落地支架。 | 台 | 1 |
3 | 安装调试 | 设备安装调试。 | 项 | 1 |
6、电话系统 | ||||
1 | 通讯网关 | 1、标准 1U 机架式,金属材质,功率≥100W; 2、支持 FXO、E1、SIP 中继、SIP 协议; 3、支持 G.711a/u、G.723、G.729; 4、模拟分机每块板≥16 路,最大可到 192路; 5、模拟中继每块板≥8 路,最大可到 96 路; 6、支持≥4 块 PRI 信令; 7、系统支持 WEB 管理界面,支持集中网管,可同时管理局域网内多台设备,支持集中配置与升级; 8、≥6 板卡插槽,可叠加≥1 个副机柜,可混合配置;≥16 路模拟用户接口,RJ45 网络口≥ 3 个;≥8 路环路中继接口,RJ45 网络口≥4 个。 | 台 | 1 |
2 | 电话机 | 1、支持≥4 个 SIP 账号,≥4 线路键(支持 POE 含电源); 2、显示屏:≥6 行中文,≥2.8 英寸(320× 420)彩色高清屏; 3、网口:≥2 个千兆网口,支持 POE; 4、接口:USB TpyeA(Wi-Fi 适配器 2.4G&5G); 5、支架:支持双角度脚架,支持壁挂; 6、电话本:≥1000 条,支持 LDAP; 7、功能满足:呼叫保持、静音、免打扰、转移、本地录音等。 | 台 | 30 |
3 | 安装调试 | 设备安装调试。 | 项 | 1 |
7、网络综合布线 | ||||
1 | 六类网线 | 采用非屏蔽六类双绞线。 | 米 | 7440 |
2 | 音频线 | 满足国标 RVV2×2.5。 | 米 | 880 |
3 | 穿线管 | 采用金属穿线管,直径 25mm。 | 米 | 510 |
4 | 金属软管 | 直径φ25。 | 米 | 10 |
5 | 信息面板 | 单口信息面板。 | 个 | 85 |
6 | 信息面板 | 双口信息面板。 | 个 | 11 |
7 | 六类信息模块 | 六类非屏蔽信息模块。 | 个 | 107 |
8 | 剔槽 | 定制:剔槽。 | 米 | 153 |
9 | 剔槽恢复 | 定制:恢复刮腻子、磨平。 | 米 | 153 |
10 | 86 型盒 | 86 型暗盒。 | 个 | 96 |
11 | PDU | ≥8 口 10APDU,含防雷。 | 个 | 4 |
12 | 理线器 | 采用国产理线器,金属材质 | 套 | 9 |
13 | 网络配线架 | 采用国产 24 口六类网络理线架。 | 套 | 9 |
14 | 网络跳线 | 六类非屏蔽网络跳线,1.5 米。 | 条 | 214 |
15 | 光纤跳线 | 光纤跳线,3 米。 | 条 | 12 |
16 | 辅材辅料 | 项目辅料:水晶头、卡子、胀栓、直接、弯 头、过线盒等。 | 批 | 1 |
17 | 机柜 | 冷轧钢板材质;42U 网络机柜。 | 个 | 2 |
18 | 安装调试 | 含安装调试和网络性能测试。 | 项 | 1 |
8、机房建设 | ||||
1 | 甲级防火门 | 定制,甲级防火门。 | 樘 | 1 |
2 | 墙面防尘漆 | 防尘漆 2 遍。 | ㎡ | 51 |
3 | 墙面刮腻子 | 墙面石膏、腻子找平。 | ㎡ | 51 |
4 | 机房吊顶 | 矿棉吸音板、≥600×600×35;含龙骨及辅 料。 | ㎡ | 18 |
5 | 市电配电柜 | 定制,根据现场情况配置空开等。 | 套 | 1 |
6 | UPS 配电柜 | 定制,根据现场情况配置空开等。 | 套 | 1 |
7 | 灯具 | 格栅灯,≥35W。 | 个 | 4 |
8 | 安全出口指示 灯 | 安全出口指示灯含电池。 | 个 | 1 |
9 | 防静电地板 | 结构钢制,陶瓷面板,规格≥600mm×600mm× 35mm。 | ㎡ | 18 |
10 | 踢脚线 | 国标。 | 米 | 16.80 |
11 | 桥架 | 上进线,网格桥架,≥200×100mm。 | 米 | 30 |
12 | 桥架配件 | 横担、支架、吊筋等。 | 项 | 1 |
13 | 机柜 | 冷轧钢板材质;42U 网络机柜。 | 个 | 2 |
14 | PDU | ≥8 口 10APDU,含防雷。 | 个 | 4 |
15 | 机房防雷接地 | 国标,≤4Ω。 | 项 | 1 |
16 | 防雷器 | 三级防雷。 | 台 | 1 |
17 | 电池连线 | 国标 BVR25mm²,含冷压线接头、热缩管等辅 料。 | 套 | 16 |
18 | 机房专用空调 | 1、匹数:3 匹; 2、电源规格:380V 3N-50Hz; 3、制冷量:≥7.2KW,制冷功率≥2.2KW; 4、风量:≥1500m³/h。 | 台 | 1 |
19 | 冷媒管及辅材 | 冷媒及安装附件。 | 米 | 5 |
20 | 空调室外机基 座 | 室外机基座。 | 项 | 1 |
21 | 网络型数据采集机 | 1.采用嵌入式一体化设计,集成数据采集、短信报警、电话报警、网络通信等功能; 2.≥两个 10/100/1000M 自适应 RJ45 以太网 口,支持内网和远程访问; 3.支持 WiFi 网络,符合 802.11b/g/n 标准; 4.支持蓝牙 BT4.2; 5.≥2 个 USB 接口,支持 TF 卡存储拓展。 | 台 | 1 |
22 | 温度、湿度传感器 | 1.数字温度传感器; 2.屏幕液晶显示,LCD 显示区域可直接查看系统运行状况以及测量结果; 3.通信接口采用标准串口(RS485),通信协议采用 MODBUS 协议,支持 ASCII 方式; 4.测量范围 温度: 0℃~70℃ 湿度:0~ 100%rh,测量精度 温度:±0.5℃ 湿度:± 3%rh。 | 只 | 1 |
23 | 水浸传感器 | 1.控制器要求灵敏度分档可调,有对应的指示灯; 2.1 台控制器可接≥2 条漏水感应绳; 3.探测密度:全线程,圆柱形; 4.输出:干接点和 485 同时具备。 | 只 | 1 |
24 | 烟雾传感器 | 1.工作电流: 监控状态≥10mA,报警状态≥ 20mA; 2.安装方式支持: 室内墙面安装,天花板吸顶安装。 | 只 | 1 |
25 | 协议网关 | 1.≥8 路 RS232/485 串口; 2.具备带光隔离,TVS 保护; 3.≥1 路 100M 以太网接口。 | 套 | 1 |
26 | 智能电量仪 | 1.采集精度:电压、电流≥1.0 级,功率、电能≥2.0 级; 2.支持三相电压、电流、功率等交流全电量测量,直连电压输入可到 600VAC(无需 PT); 3.配专用卡扣式互感器使用,输入电流≤50A; 4.支持 ModBus 协议,RS485 通讯接口; 5.支持正反向有功电能计量和正反向无功电能计量; 6.提供辅助电源:AC 85~265V。 | 套 | 1 |
27 | 智能 UPS 监控 | 对 UPS 的各开关、整流器、电池、逆变器、旁 路及输出等各部分的状态进行监控,可设定报警值,实时报警等参数。 | 套 | 1 |
28 | 门禁系统 | 具备网络型单门双向控制器,可管理≥2 万个 用户,脱机存储≥10 万条记录。 | 套 | 1 |
29 | 软件系统接入 | 软件系统接入。 | 套 | 1 |
30 | 监控平台软件 | 1、WEB 界面,B/S 架构; 2、实现机房及其周边环境的全面监控和管理; 3、支持多用户; 4、报警功能:声光报警器报警、电子邮件报警、手机短信报警(需短信模块)、电话语音报警(需电话语音模块)等; 5、实时监控各子系统运行状态、通讯状态、参数、配置; 6、数据实时采集、分析、存储; 7、统一管理,查询各节点数据; 8、支持报表导出,及历史数据查询。 | 套 | 1 |
31 | 硬盘录像机 | 1、≥600 万像素高清网络视频的预览、存储与回放; 2、≥8 个 PoE 口,即插即用,可为 PoE 摄像机直连供电; 3、支持 H.265 高效视频编码码流,支持 H.265、H.264IP 设备混合接入; 4、支持 HDMI 与 VGA 同源高清输出,HDMI 最大支持 4K 高清输出,VGA 最大支持 1080P 高清输出; 5、≥8 路同步回放和多路同步倒放。 | 套 | 1 |
32 | 红外网络半球 | 1、规格:≥200 万 1/2.7CMOS ICR 日夜型半球型网络摄像机; 2、调整角度:水平:0°~360°;垂直:0°~ 75°;旋转:0°~360°; 3、宽动态范围:≥120dB; 4、帧率:50Hz: 25fps (1920 × 1080,1280 × 960,1280 × 720); 5、存储功能:NAS(NFS,SMB/CIFS 均支持); 6、工作温度和湿度:-30℃~60℃,湿度小于 95%(无凝结)。 | 套 | 2 |
33 | 硬盘 | 1、类型:监控级硬盘; 2、容量:≥4TB; 3、转速:≥7200RPM; 4、缓存:≥128MB。 | 块 | 1 |
34 | 展示终端 | 屏幕大小:≥10 寸。 | 台 | 1 |
35 | 二氧化碳灭火 器 | 5kg,二氧化碳,含箱体。 | 具 | 2 |
36 | 线缆辅材 | 定制、网线、电源线、信号线。 | 批 | 1 |
37 | 安装调试 | 设备安装调试。 | 项 | 1 |
9、家园共育及接送系统 | ||||
1 | 家园共育平台服务 | 功能说明: 1、家园互动: (1)通知:发布公告通知等消息。支持全园发布、班级发布、家庭发布,支持单独向老师发布。系统支持数据统计,可以设置定时短信提醒。 (2)校园相册:通过照片、视频、音频、美文等形式,老师和家长共同留下孩子成长的精彩瞬间。支持设置老师和家长的发布权限和观看权限。 (3)相册人脸识别:AI 人脸识别,自动分拣老师发布的照片,方便家长快速查看自家宝宝的照片。(提供演示资料) (4)家园联系册:可以制定针对大中小班不同的点评内容,平台内置五大领域“健康、语 言、社会、科学、艺术”上百种点评项,且支持园所自定义点评项。 (5)班级消息:群内可进行文字交流、发送视频、图片、文件,一键转发通知公告。可设置班级群的开启与关闭,并且支持自定义群组。 (6)校园食谱:可以采用文字、图片、美文的方式,将幼儿园的饮食情况展示给家长。 2、校园安全: (1)校园签到:家长和老师可以通过刷卡、手机扫二维码和人脸识别的方式入园签到。宝宝入园签到后,系统会推送签到照片到家长和老师的手机上,确保幼儿接送安全。系统会自动统计考勤数据,平台可以设置不同的考勤规 则。(提供演示资料) (2)代接确认:当非家庭成员人员来接孩子时,老师通过代接确认功能,对接孩子人员进行拍照,将图片发送给孩子家长。家长需要在平台上进行确认后,老师方可让将孩子接走。 3、智慧功能: (1)舆情监督:通过敏感词汇的设置,在平台的各个模块进行风险控制。当出现敏感词汇 时,系统自动进行屏蔽,防止风险事件的传 播。园长和管理园的舆情监督模块,会自动进行提醒,方便园所对事件进行把控。(提供演示资料) (2)成长档案:老师用照片、视频、文字的形 | 年 | 3 |
式对孩子在园生活进行记录,并按照文档格式将数据进行成册,为每个孩子制作个性化的档案。 4、园务管理: (1)校务管理:快速设置年级班级信息,进行部门职务设置,对学生信息、老师信息、家园联系册、通知活动、班级相册、签到等各种功能进行权限管理与审核设置。 (2)人员数据管理:平台管理员和学籍管理员,有权限在园丁端对老师数据或学生数据进行添加、删除、修订等工作。即可进行班级设置、年级设置,学生数据添加、删除、毕业、调班、数据维护等工作。 (3)校园报告:系统按周和按月,进行相册发 布、留言回复、通知发布等数据统计,方便园长查看老师使用情况以及家长使用情况。 | ||||
2 | 21.5 寸人脸签到机(防水) | 1、签到数据自动上传到平台签到功能模块,老师和家长均可查看。 2、显示屏:≥21.5 寸 LED 显示屏; 3、显示比例:16:9; 4、分辨率:≥1920×1080; 5、摄像头:≥200 万,支持人脸识别; 6、CPU:≥4 核; 7、内存:≥2G; 8、内置存储器:≥8G; 9、WIFI:内置 WIFI; 10、SD 卡:支持 SD 卡; 11、LAN/RJ45:≥1 个/标准接口; 12、HDMI 输出:≥1 个、支持 1080P@120Hz、 4Kx2K@60Hz 输出; 13、防护等级:≥IP45。 | 台 | 1 |
3 | IPC 摄像机 | 1、图像传感器:1/3 CMOS; 2、最低照度:0.0Lux@(F1.2,AGC ON),0 Lux with IR ,0.028 Lux@(F2.0,AGC ON),0 Lux with IR; 3、镜头:≥3.6mm; 4、日夜转换模式:ICR 红外滤片式; 5、像素:≥400 万像素; 6、视频压缩标准:H.264/MJPEG; 7、通讯接口:≥1 个 RJ45 10M/100m 自适应以太网口; 8、支持 IPC 拍照功能; 9、红外照射距离:≥10 米; 10、防护等级:≥IP66。 | 台 | 1 |
4 | 签到卡 | 标准签到卡 | 张 | 1000 |
5 | 设备安装 | 设备安装(含材料,布线,辅助设备等),签 到机及 IPC 摄像机安装 | 项 | 1 |
6 | 培训及服务 | 使用培训(讲师上门培训);日常服务(微信 群服务支撑,半小时响应,客服 24 小时在线) | 年 | 3 |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试行)
项目名称:合同编号:
甲 方:北京市昌平区教师进修学校乙 方:
签订时间: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 北京市昌平区教师进修学校 (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 1(全称): (供应商)
乙方 2(全称): (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 3(全称) (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 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 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
关键部件: 品牌: 型号: 关键部件: 品牌: 型号: 关键部件: 品牌: 型号: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数量: 金额:
🞎否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单一来源 🞎框架协议 🞎其他:
(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 🞎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 🞎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 🞎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 🞎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 🞎否
分包主要内容: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监狱企业 🞎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 🞎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金额: 国别: 品牌: 规格型号:
🞎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 🞎否 🞎不涉及
2.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固定费率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 (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分期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 价款的 50%作为首付款;设备全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完成且最终检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50%,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满 1 年后退还。甲方支付每笔价款的同时,乙方须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 ,其中涉及预付款的: / 。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 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2)履约地点: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期限: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4. 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 🞎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 🞎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履约验收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 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
(6)履约验收标准: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 🞎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产权过户登记等)
5.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7.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 乙方(供应商) | ||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
拥有者性别 | |||
住 所 | 住 所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通信地址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1.1 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 合同标的及金额
2.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 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 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 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6. 合同履行
6.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6.2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 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 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 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 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 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 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 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 质量标准和保证
8.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5.1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 权利瑕疵担保
9.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 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 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 知识产权保护
10.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 保密义务
11.1 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 合同价款支付
12.1 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
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3. 履约保证金
13.1 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 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 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 售后服务
14.1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 违约责任
15.1 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 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 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6. 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 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 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6.3 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4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 合同分包
17.1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 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 不可抗力
1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9. 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 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 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20. 政府采购政策
20.1 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 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3 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 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21.2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 通知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 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 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 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未尽事项
23.1 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 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 第 1.2(6)项 | 联合体具体要求 | |
第二节 第 1.2(7)项 | 其他术语解释 | |
第二节第 4.4 款 |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 说明的期限 | |
第二节第 4.6 款 |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 |
第二节第 5.4 款 |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 |
第二节第 6.1 款 |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 |
第二节第 7.1 款 | 包装特殊要求 | |
指定现场 | ||
第二节第 7.2 款 | 运输特殊要求 | |
第二节第 7.3 款 | 保险要求 | |
第二节 第 8.2(1)项 | 质量保证期 | |
第二节 第 8.2(3)项 | 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 | |
第二节 第11.1款 |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 |
第二节第 12.2 款 |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 |
第二节第 13.2 款 |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
第二节第 13.3 款 |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 的违约金 | |
第二节 第 14.1(3)项 |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
第二节 第 14.1(5)项 | 货物回收的约定 | ||
第二节 第 14.1(6)项 |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 ||
第二节第 15.1 款 |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 ||
第二节 第 15.2(2)项 | 迟延交货赔偿费 | ||
第二节第 15.3 款 | 逾期付款利息 | ||
第二节第 15.4 款 | 其他违约责任 | ||
第二节第 19.2 款 | 解决争议的方法 |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地点为 ;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 |
第二节第 23.1 款 | 其他专用条款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
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 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
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 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响应文件封面( 非实质性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
报 价 函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供应商全称) 授权 (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编号:ZZSQ-20XX-
XXX)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
一、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报价在磋商之日起 90 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我方同意并遵守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中第九条第二款关于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规定。
二、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我方承诺,与贵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贵方的附属机构。
四、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已经完全理解了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和各项权利义务的真实含义,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磋商文件存在误解、不明白的条款为由,对贵中心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五、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响应文件副本 2 份。六、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响应文件。
七、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八、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中显著处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九、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十、如果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同意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十一、我方同意贵方提出的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保证的规定。
十二、我方愿意如实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十三、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十四、我方承诺:贵方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优惠幅度保证供货。
十五、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有关部门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其他供应商或磋商小组恶意串通的;
4. 向磋商小组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六、我方承诺:我方在本项目磋商中的陈述和本响应文件的一切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没有不实的描述、承诺或者伪造、变造的情形。如果我方在本项目磋商中做虚假陈述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本响应文件无效,并自愿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移动电话):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公章: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2-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2-1-2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说明:
如本项目(包)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
(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否则响应无效;
(2)当同时符合下列情形时,响应文件还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否则响应无效:
A. 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
B. 供应商通过分包方式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要求的。
(3)不属于上述情形时,无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
拟分包情况说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 包(填写包号)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
序号 | 分包承担主体名称 | 分包承担主体类型 (勾选) | 资质等级 | 拟分包合同内容 | 拟分包 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 | 占投标报价的比例(%) |
1 | □小微企业 □其他类型 □其他 | |||||
2 | □小微企业 □其他类型 □其他 | |||||
… | ||||||
合计: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当供应商属于本部分说明中第(1)类情形,如未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或提供了《拟分包情况说明》但未填写分包承担主体名称、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其响应无效;
(2)当供应商属于本部分说明中第(2)类情形,如未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或提供了《拟分包情况说明》但未填写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其响应无效;
(3)如本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供应商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
分包意向协议(实质性格式)
甲方(供应商):
乙方(拟分包单位):
甲方承诺,一旦在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 )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
1.分包内容: 。
2.分包金额: ,该金额占该采购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为 %。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当供应商属于本部分说明中第(2)类情形,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其他情形无须提供;
(2)供应商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
3-1 联合协议(如有)
联合协议
、 及 就“ (项目名称)” 包采购项目的磋商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由 牵头, 、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项目的磋商工作。
二、 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 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
四、 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五、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六、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七、 负责 (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八、 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 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
(1) 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 元;
(2) 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 元;
(…) 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 元。
九、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 其他约定(如有): 。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如本项目(包)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时,须提供《联合协议》,否则响应无效。
2. 联合体各方成员需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4 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
5 响应书(实质性格式)
响应书
致:(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 (项目名称)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与磋商并承诺如下:
(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竞争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竞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及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
说明: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ᨀ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电子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及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7 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
大写 | 小写 | ||
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制造商 | 产地/国别 | 制造商 统一信用代码 | 制造商规模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1 | ||||||||||
2 | ||||||||||
3 | ||||||||||
4 | ||||||||||
… | ||||||||||
总价(元) |
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
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9 合同条款偏离表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 (页码)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响应无效):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响应无效;对合同条 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 |||||
注:“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 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购需求偏离表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 (页码)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注:
1.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