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人需在公告发布后至谈判截止期间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件做在响应性文件中。
柘城县人民医院透析管理系统软件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柘城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零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柘城县人民医院透析管理系统软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条件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柘城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柘城县人民医院透析管理系统软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柘城县人民医院透析管理系统软件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SXXYHNZB-2021-199;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采购内容:采购透析管理系统软件(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2.5.采购限额:900000.00 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质保期:1 年;
2.8.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45 日历天;
2.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三、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 》 ( 财 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根 据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人需在公告发布后至谈判截止期间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件做在响应性文件中。
3.4.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五、谈判文件获取信息:
5.1.谈判文件售价:300 元/本(售后不退);
5.2.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前来领取文件;
5.3.领取地点: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商字xxxxx 00 x 0 xx;
5.4.领取文件需携带资料如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信用记录查询;
注: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时间地点:
6.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6.2.谈判地点:商丘市睢阳区南京路世纪星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七、发布媒介及期限:
本次公告在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3 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柘城县人民医院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 址:商丘市柘城县学苑路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x x:xxxxxxxxxxxxxxxxxxxx X x 00 x 0000 x联 系 人:xxx
电 话:18937097187
发布人: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时间:2021 年 11 月 9 日
柘城县人民医院透析管理系统软件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柘城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柘城县人民医院透析管理系统软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本项目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了谈判公告,现发布变更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柘城县人民医院透析管理系统软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XYHNZB-2021-199
三、变更内容: 3.1、变更事项:
原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中: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现变更为: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此次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故开标时间为原定时间不变。 3.2、其他内容不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x次变更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柘城县人民医院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 址:商丘市柘城县学苑路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x x:xxxxxxxxxxxxxxxxxxxx X x 00 x 0000 x联 系 人:xxx
电 话:18937097187
发布人: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0 日
谈判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采购人:柘城县人民医院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 址:商丘市柘城县学苑路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x x:xxxxxxxxxxxxxxxxxxxx X x 00 x 0000 x 联 系 人:xxx 电 话:18937097187 |
1.1.4 | 项目编号 | SXXYHNZB-2021-199 |
1.1.5 | 交货地点 | 柘城县人民医院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2 | 交货期 | 签订合同后 45 日历天内 |
1.3.3 | 采购内容 | 采购透析管理系统软件一套 |
1.3.7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3.8 | 质保期 | 1 年 |
1.4.1 | 谈判人资质条件等要求 | 见谈判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1.9.1 | 踏勘现场 |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自行踏勘 踏勘地点:本项目实施地点 |
1.10.2 | 响应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 间 | 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 1 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 标人或采购代理公司。 |
1.10.3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谈判截止日 3 个工作日前 |
2.1 |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 采购人发出的书面答疑或补充文件。 |
2.2.1 | 响应人人要求澄清竞争性 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 谈判截止日 3 日前 |
2.2.2 |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3.3.1 |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由谈判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谈判文件规定处签字或盖章。 谈判文件规定盖章处由谈判人加盖单位公章。 |
3.6.4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 盘)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与 副本应分别采用胶装,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应用 A4 纸编写,不得采用活页夹) |
4.1.2 | 封套上写明 | 响应人名称:响应人地址: 项目名称: 响应性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整前不准启封。 |
4.2.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商丘市睢阳区南京路世纪星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 |
4.2.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4.2.4 | 谈判时间和地点 | 详见谈判公告 |
6.1.1 | 谈判小组的组建 | 谈判小组构成:3 人,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 2 人和采购人 代表 1 人组成.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 1980 号文和国家发改办【2003】857 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 534 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 |
10.2 | 采购限额 | 900000.00 元 |
10.3 | 付款方式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1.概况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1.1.2 采购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1.3 项目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地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项目的资金来源: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2.2 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交货期要求
1.3.1 交货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3.3 采购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4 谈判人资格要求
1.4.1 谈判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谈判须知)。
1.4.2 谈判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谈判人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性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谈判人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自行踏勘本项目现场。
1.9.2 谈判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谈判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谈判人在编制响应性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谈判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竞争性谈判预备会
1.10.1 招标人不召开竞争性谈判预备会。
1.10.2 谈判人应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招标人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谈判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谈判人。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x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2.1.1 竞争性谈判公告
2.1.2 谈判须知
2.1.3 总则
2.1.4 评标办法
2.1.5 合同条款及格式
2.1.6 采购内容
2.1.7 技术标准及要求
2.1.8 响应性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2.2.1 谈判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要求招标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截止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日 3 日前,招标人可以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与招标有关的事物和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在相关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3.1 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性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二、报价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货物明细报价表
六、技术规格偏差表 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八、谈判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及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3.2 谈判报价
3.2.1 谈判报价:谈判人的报价是谈判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措施、材料检验试验、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定的风险费用。报价时谈判人应综合考虑项目的风险、难易程度,报价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由谈判人自行承担。
3.2.2 谈判人的最终报价即为签订合同价,在合同期内任何人工工资、材料价格和政府收费的调整及变更将不对该合同价款作调整。
3.2.3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包括最终报价)。谈判人谈判最终报价均不得
超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4 谈判报价的货币:本次谈判采购的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3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3.3.1 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内,谈判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
应性文件。
3.4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不要求)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5.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5.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3.5.4、信用查询证明;
3.6 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3.6.1 响应性文件应按第七章“响应性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项目承诺书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响应性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工期、质量、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响应性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谈判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性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性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谈判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3.6.4 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版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电子版应包含正本的全部内容。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响应性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装,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
4.1 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响应性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谈判人单位公章。
4.1.2 响应性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电子版”字样,封套上
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4.2.1 谈判人应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性文件。
4.2.2 谈判人递交响应性文件的地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4.2.3 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人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性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谈判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性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谈判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性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谈判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性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1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及报价。
5.1.2 谈判人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竞争性谈判及报价,未派授权代表或不能证明其授权代表身份的,对响应性文件的处理不承担责任。
5.1.3 若响应性文件未密封,招标人将拒绝接受该响应性文件。
5.1.4 本项目谈判采用两轮谈判方式。谈判小组首先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正确签署、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总体编排是否有序等。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响应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通过审查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可进行再次报价,竞标人的排名按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
6.1 谈判小组
6.1.1 谈判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谈判人或谈判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谈判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谈判原则
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具体谈判工作流程
6.3.1 谈判小组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
6.3.2 谈判小组审阅响应性文件。
6.3.3 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谈判人分别进行谈判。
6.3.4 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人。
6.3.5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谈判人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并提交最终报价,将现场公布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终报价的谈判人,其响应性文件视为无效。
6.3.6 谈判小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4 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6.4.1 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谈判人对其响应性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谈判人应派授权代表和技术人员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谈判人都将被质询。
6.4.2 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要求谈判人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谈判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谈判人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性文件的补充。
6.4.3 谈判人不按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6.5 注意事项:
6.5.1 谈判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可取消其谈判资格;
(1)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或谈判小组规定时间派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
(2)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6.5.2 谈判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在评审中将不予评审:
(1)供货期不确切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2)最终谈判报价超过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的;
(3)被谈判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
(4)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6 谈判过程保密
6.6.1 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性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谈判人或与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
6.6.2 谈判人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过程,否则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性文件。
6.6.3 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的谈判人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谈判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
7.1 确定成交谈判人
7.1.1 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谈判人。
7.1.2 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谈判人的响应性文件。
7.1.3 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按最终一轮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前 1-3 名成交候选谈判人。如有效响应人的报价相等时,由谈判小组根据谈判xx内容择优确定。
7.1.4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谈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成交候选谈判人确有重大实质性问题,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谈判人(以此类推)或重新采购,同时,对构成违约的谈判人采购单位有权追究其违约和赔偿责任。
7.2 成交通知
7.2.1 确定成交响应人后,由代理机构向成交响应人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响应人应于《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三日内应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7.2.2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成交谈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谈判人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3 履约保证金
无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性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7.5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招标人和谈判人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竞争性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谈判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谈判人的纪律要求
谈判人不得相互串通参加谈判或者与招标人串通参加谈判,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谈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工作。
8.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谈判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谈判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8.5 质疑
8.5.1 谈判人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提出书面质疑材料。非书面形式、公示期之后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8.5.2 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当在收到谈判人的书面质疑后按有关规定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谈判人,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6 投诉
8.6.1 质疑谈判人对招标人或代理公司的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6.2 谈判人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8.6.3 谈判人投诉时,应当具备以下法定必备条件:
①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谈判人;
②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③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④属于本级财政部门管辖;
⑤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2、谈判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应齐全;
②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应清晰;
③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应齐全;
④投诉事项应与质疑事项一致,应标注提起投诉的日期;
⑤投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⑥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评标原则
第四章 资格性审查标准
1、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人;
2、坚持谈判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择优定标。
二、评审办法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间提交最终报价,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确定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报价相等时,服务质量优者排名优先)的响应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的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所有响应人。
本项目将按谈判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出前 1-3 名成交候选响应人。
三、确定成交谈判人的原则及标准 1、谈判内容
谈判小组首先对参加谈判的响应人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的响应性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审查谈判人是否符合谈判文件所规定的资质要求等方面。对通过评审的响应人,谈判小组将对其进行谈判:
1.1 谈判人资格审查: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谈判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 具备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
2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 |
4 | 信用查询 | 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 |
1.2 谈判人形式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响应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2 | 响应性文件的签字盖章 | 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 |
3 | 响应性文件格式 | 符合本谈判文件“响应性文件格式”的要求 |
1.3 谈判人响应性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响应范围 | 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 |
2 | 交货期 | 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 |
3 | 质保期 | 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 |
4 | 质量要求 | 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 |
5 |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 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 |
四、确定成交谈判人的原则及标准 1、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同一标准对待所有谈判谈判人。
2、标准
通过对每个谈判谈判人的报价、工期、投报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谈判小组根据“符合招标需求、质量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谈判人。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谈判人。
五、合同签定
1、特别说明:
1.1 上述各项评审意见,均由谈判小组一致认定,如谈判小组在某项认定上出现意见分歧,由谈判小组进行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决定原则确定。
1.2 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谈判人最低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通知谈判人进行解释。如谈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谈判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对该谈判人将不予推荐。
一、总 则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甲方(采购人): 柘城县人民医院乙方(中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二、合同标的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货物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随机配件 |
第三条 货物质量
三、质 量
(一) 乙方须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是目前的型号,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二) 产品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中国境内制造的产品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三) 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 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与验收
第四条 交货验收、安装调试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完成。第五条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六条 由甲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由乙方免费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并交付甲方使用。
第七条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随机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第八条 合同金额
x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该合同总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及验收合格之前及质保期内服务及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第九条 付款方式:
六、售后服务
第十条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主要部件的构造、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双方约定。
第十一条 质保期 年。
第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或甲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因素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第十三条 质保期满后,乙方提供有偿维护保养服务。
七、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须向乙方交纳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甲方须每日以欠款总额 ‰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 。
第十六条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须每日以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 ‰的标准向甲方交纳违约金,累计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逾期交货超过 15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所交付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 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要求乙方退回全部货款,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十九条 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
八、不可抗力
第二十条 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九、争议及解决办法
第二十二条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
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x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 他
第二十四条 x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x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 方: (xx) 乙 方: (xx)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模块名称 | 技术要求 | |
1 | 总体要求 | 项目整体信息化建设要求: 1)质控管理 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效率、降低劳动强度,各种数据通过信息化平台快速准确地进行数学建模、分类筛选、辅助临床科研活动,信息化自动完成医护人员原来手工工作,更多强化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把更多地时间用于医疗创新和临床监护,给患者带来更多的优质服务。 2)科室建设 通过信息化提高科室流程化管理水平、突出大数据挖掘优势,将极大地加强医护人员自身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减少差错,由量变至质变,使科室由经验型管理快速迈进信息化科学管理行列,从而提高整个科室自动化管理水平,利用先进的科室建设方案和全面领先的产品,为院方树立一个临床科室的信息化标杆。 3)医疗管理 软件流程设计应满足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流程化管理,可以规范医疗行为和医疗进程,降低医疗风险,系统自动收集所有患者的数据信息,并展示区域时间段内的数据模拟分析图,辅助医护人员的医疗活动。 4)设备管理 通过设备管理功能,降低技师的工作成本和支出,提升工作效率,数据保存完整,自动完成相关数据上报功能。 5)与医院 HIS、LIS 信息系统对接 产品能够与医院的 HIS、LIS 接口对接或与医院现有信息平台对接,单向拉取并自动导入患者基本信息、检验数据,减轻一线人员的劳动强度,真正体现了信息化优势,满足临床、医院的整体信息化建设需要。 6)透析机、血压计、地秤硬件联机 产品能够与医院具备透析机联机条件的透析机实现有线或无线连接,与带有输出串口的血压计、地秤进行数据自动采集且工作性能稳定,数据采集精准,满足临床联机需求,能满足临床日后扩展的联机需求。 |
7)软件相关安全性 可以提供 7x24 小时服务热线,提供异常预警和应急预案。 8)质控上报 产品能够与全国质控上报中心系统进行对接,在无需院方提供上报接口协议情况下,可以完成患者基本信息和化验数据的上报。 产品能够与河南省质控上报中心系统进行对接,自动上报质控系统所需 数据。 | ||
2 | 透析流程管理 | 1)流程概述 使用工作流的概念,把每个患者的常规透析治疗按照时间顺序分成以下 7 个流程:透前称量、制定处方、确认处方、透析上机、交叉核对、透中护理、透后护理。 为降低医护人员的认知难度,能够快速上手,系统需把医院物理上的空间虚拟进入软件,分为候诊室和透析区。 在候诊室,医生可完成患者治疗流程中的透前称量和制定处方。护士会在透析区完成确认处方、透析上机、交叉核对、透中护理和透后护理这些后续流程。 透析区可以根据医院的要求分成不同的透析区(阴性区和阳性区),并显示床位卡。床位卡上需显示患者的姓名、床号、本次治疗剩余的时间、当前所处透析流程,患者头像支持拍照记录功能。同时,床位卡上需显示当前可执行操作,这些操作会随着患者治疗流程的推进而进行变化。 2)透前称量 系统连接带有数据输出串口的体重秤、血压计,患者自助完成体重、血压称量,数据自动录入系统。同时,也可支持手工输入。 3)制定处方 透析开始之前,医生为每个患者制定个性化的透析处方。系统为医生自动调出上一次使用同种透析模式时的透析处方(包括使用的抗凝方式,所选透析液的温度、流量、浓度以及所选透析器等),并可根据患者本次透前体重、上次透后体重、干体重,自动计算出本次透析预设的超滤量。 4)确认处方 |
护士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判断医生制定的处方是否准确,若发现异常,可操作退回该条处方,并写明理由,该处方会返回至医生处,医生需重新制定处方。 5)透析上机 确认患者状态,记录生命体征,评估患者通路情况,并可记录患者通路照片信息。 6)交叉核对 由核对护士再次核对处方并检查机器参数设定、连接情况及管路情况,核对护士与责任护士不可以是同一个人。 7)透中护理 护士每隔一段固定时间,对患者的生命体征、透析机的机器数据和患者的通路情况进行记录和巡视。系统需实现与透析机联机,自动采集患者血压脉搏的生命体征(透析机自身带有血压模块)和透析机的机器数据。 治疗过程中,医生可开医嘱,护士执行医嘱。未执行的医嘱需在系统中床位卡上进行提示。 护士可勾选记录并发症的描述、原因和处理措施,并可拍照记录。 8)透后护理 患者完成透析后,系统自动生成治疗时间,支持根据患者透后称量体重自动更新实际超滤量(HDF 模式需填写置换液总量),生命体征从联机透析机自动获取。 下机后,患者自助称量透后体重,系统自动记录。 9)消毒 患者下机后,护士根据实际消毒情况点击消毒。 | ||
3 | 电子病历 | 电子病历需要能够支持强大的搜索功能,按照医护人员设置的复合搜索条件找到相关的患者,比如说能够找到整个透析中心内性别为男性,年龄区间在 40-45,原发病为 IgA 肾病,并且合并了肾性骨病的患者。 1、标签管理 可以单独或批量为一个患者或者多个患者快速添加一个或多个分类标签,方便统一管理。 |
2、新增患者 系统支持通过患者住院号、门诊卡号等多种 ID 号快速从 HIS 系统中获取患者基本信息,并支持手动修改添加患者信息,以便能够在确保患者信息准确的前提下快速实现患者新增,方便后续治疗的开展。 同时支持上传患者头像信息,方便核对患者身份。 3、患者电子病历需包含以下几个部分:病历首页、基本信息、诊断信息、血透通路、血透信息、化验信息、病程记录、透析处方、透析医嘱、转归。 4、病历首页 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信息、病史记录、干体重、通路信息、抗凝以及治疗方案信息,所有的数据均来源于患者病历数据并同步更新支持在线打印。 5、基本信息 包含患者证件号码、详细住址、就诊卡号、个人及家庭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支持通过住院号、门诊卡号等方式从 HIS 系统获取并更新数据,同时支持手动编辑修改。 6、诊断信息 包含患者病史信息、原发病诊断信息、病历诊断信息、CKD/AKI、合并症、其他诊断等 7、血透通路 支持记录患者的全周期通路信息,通路使用及改变原因,支持记录通路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通路并发症事件以及穿刺图片上传穿刺点标注。 8、血透信息 完整的记录患者透析记录信息,并支持查询自定义时间区间内患者的透析记录单信息。 完整的记录患者透析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并发症信息以及终止透析记 录。 9、化验信息 通过与 LIS 系统进行接口对接,自动获取患者在院内的化验信息,并 |
对化验项异常的数据进行提示,同时所有的数值型化验项均可以折线图的形式将历史数据变化情况展现出来,方便医护快速掌握患者阶段变化情况。 10、病程记录 完整的记录患者病程记录信息,并支持自定义时间区间查询,已有的病程记录信息支持编辑、删除操作,病程记录支持自动按照周、月度生成。 同时支持手动添加病程记录,可使用模板填写,引用化验项信息。 11、血透处方 制定患者的透析治疗处方,支持 HD、HDF、HP、HD+HP、HF 等多种透析方式,支持单个患者多种透析处方。 12、透析医嘱 可以根据用药数量、剂量、频次、用药时间、用药途径开立长期医嘱,根据用药频率设定执行时间,当天自动转为临时医嘱经核对后执行,支持指定星期几。 13、转归 完整的记录患者转入及转出信息。 | ||
4 | 费用管理 | 患者透析结束后,系统根据患者透析过程中使用的耗材及护士护理所产生的 费用,自动进行计费汇总。 |
5 | 药品及耗材管理 | 药品及耗材的基础数据维护,药品包括:类型、药品的添加和修改。耗材包括:类型、耗材的添加和修改。 可查看当日各班次的所有患者透析所用耗材汇总情况,也可查看具体患者的使用耗材。 可以实现借药管理功能,记录患者借药详细信息,并可以统计所有患者当 前的借药数量及是否欠药等信息。 |
6 | 排床管理 | 1)智能排床 系统根据患者透析周期和科室透析班次,实现系统智能排床,提供排床增删改查功能。常规透析排床可根据单双周自动生成。 2)感染控制 阳性患者不能排在阴性透析区,阴性患者不能排在阳性透析区,通过患者标识来区分出阳性患者。 |
3)排床显示 排床信息实时显示在血透室大屏上,根据 JCI 要求,需要加星号保护患者隐私。 4)排床个性化设置 排床护士可以根根据实际需要对患者进行特殊符号或者颜色标识,同时排床模块可以指定患者的透析耗材。 5)床位使用率 系统自动统计每个班次、分区各种透析模式排床数、空床数等信息,让排床护士快速知晓当前床位使用率及空床信息。 | ||
7 | 设备管理 | 对科室透析设备有详细信息,包括名称、品牌、型号、序列号、购买日期、使用日期、金额。 工程师能够快捷的记录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维修、保养、报废、细菌、 内毒素培养和化学污染物息。 |
8 | 报表统计 | 提供多种报表和数据的统计分析。包含以下报表: 1)并发症信息统计 2)透析例次统计 3)血透室所有患者数值型化验项统计(包括均值、自定义区间、各区间段具体人名) 4)患者信息统计 5)通路类型统计 6)血透质量监测 在一张报表上提供肾脏病患者透析质量改进指标的统计功能,包括透析充分性、钙、磷、iPTH、钙磷乘积、平均透析时长、透析历次等信息统计。 7)患者转归统计 8)传染病阴转阳统计 9)消毒使用记录 10) 血流量统计 11)患者异常下机统计 |
9 | 接口设计 | 完成 HIS、LIS 对接或者从集成平台系统上获取数据,实现: |
1)单向拉取患者的基本信息、化验信息; 2)与主流数据库实现数据对接 | ||
10 | 透析机联机 | 与医院具备透析机联机条件的透析机实现有线或无线连接,采集的参数 包括:血流量、静脉压、跨膜压、超滤量、超滤率、电导度、透析液流量、若透析机带有血压模块则需采集舒张压、收缩压、心率。 |
11 | 质控上报 | 产品能够与现有全国质控上报对接可以完成患者基本信息和化验数据的上报,接口由厂家自行提供。 产品能够与河南省质控上报中心系统进行对接,自动上报质控系统所需 数据。 |
12 | 小工具 | 一、大屏通知 支持通知播放、讲课提醒、欢迎等功能,可设置在固定时间段内自动开启与关闭,可以指定设备播放,编辑内容大小显示等,历史记录编辑、删除、预览。 二、排床显示 1、可根据不同床位数量规模选择显示样式,姓名隐私保护、分区、空床显示、选择设备播放、皮肤风格等选项自定义; 2、透析进度监控显示,可根据床位规模选择排床显示样式、患者隐私保护、阴阳患者区分、选择设备播放等功能。 三、打印功能 透析记录单、患者就诊二维码等打印统一归纳集中。 |
13 | 智能提醒 | 系统能够对血透患者的透析中平均动脉压升高或下降幅度、收缩压下降幅度、收缩压值、处方被拒绝、处方被修改、护士记录患者并发症、医生下 达临时医嘱等情况进行提醒,并能够灵活的设置不同提醒对象。 |
14 | 语音叫号 | 系统自动根据患者就诊顺序,进行语音叫号,叫号模板和内容可以根据 实际需要自行配置。 |
15 | 系统管理 | 支持用户管理,可以新增、修改、冻结用户系统角色,支持对用户角色密码重置。 支持通过账号、用户名称、电话进行系统用户信息查询。 支持根据角色分配系统功能,可以新增、编辑、删除系统角色。 支持查询系统用户登录日志,可查询用户的登录时间、登入、登出等操作记录。 支持报警模块配置,可自定义选择拒绝处方、修改处方、并发症、低压或高压、临时医嘱弹窗提醒等功能的启用或停用,支持针对不同角色进行消息推送和声音提醒。 支持自定义设置低压或高压提醒阀值,具体到透析中平均动脉压升高幅度、透析中平均动脉压下降幅度、透析中收缩压下降幅度、透析中收缩压值。 |
(项目名称 )
正本或副本
响 应 性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xx)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二、报价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货物明细报价表
六、技术规格偏差表 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八、谈判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及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
我们收到了采购编号 的 (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 ,按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质量要求 。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 。
4、我们愿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5、我们承认最低报价是中标的重要选择,但不是唯一标准。
6、我们已经详细审阅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的话)和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7、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无效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8、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地址:电话: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二、报价表
首次报价表
供应商 | |
响应内容 | |
谈判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 元) (供应商应在此填列第一次报价,但以供应商最后一次的谈判报价为成交价)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 |
质量要求 | |
质保期 | |
交货地点 | |
谈判有效期 | 日历天(谈判截止之日起) |
优惠条件与服务承诺 | (可另附页) |
备 注 |
供应商名称: (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 签字、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 | |
响应内容 | |
谈判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供应商应在此填列第一次报价,但以供应商最后一次的谈判报价为成交价)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
质保期 | |
交货地点 | |
谈判有效期 | 日历天(谈判截止之日起) |
优惠条件与服务承诺 | (可另附页) |
备 注 |
注:此报价表为谈判后响应人报价使用,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响应人无须附此项内容。在竞争性谈判时,请响应人应携带好加盖公章的最终报价表,在最终报价时使用。
供应商名称: (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 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经营期限:
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签字)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xx、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品牌、产地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合计(元) |
注:供应商可自行扩展该表格。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六、技术规格偏离表
序号 | 货物(设备)名称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情况 |
注: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逐条列示。并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的内容,如完全响应,在偏离情况中填写响应即可。
供应商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我公司承诺:
在(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