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2024 年7 月4 日 星期四 xxxx@xxxx.xxx (0000)00000000
信息披露
Disclosure
B20
序号 | 经销收入客户 | 经销销售合同关键条款 | 经销收入确认、计量原则 | 退货情况 |
1 | 北京九州星云科技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合同:1. 产品交付:(1)合同签订后60 日内公司按指定交货地点交货;(2)公司负责运输、培训等费用;(3)交付产品时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修卡及产品说明书、附件清单等。 2. 收货或验收:(1)提货当场验收,在公司提供的验收单上签字确认;(2)若有质量或破损异议应当场提出,公司5 日内调换,经销商无故不签收验收单的,视为验收通过。 3. 付款:产品交付之日起15 个工作日支付100%货款。 | 因制暴器产品的特殊性,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故产品发货方式为生产厂商库房直接到合法使用单位库房,客户收货后未提出异议,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到合同约定使用方,完成销售合同商品交付义务;按会计准则规定,公司销售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已符合会计准则关于营业收入确认的条件,公司即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 无 |
2 | 北京xx世纪高科技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合同:1. 产品交付:(1)2023 年7 月10 日之前公司按指定交货地点交货(2023 年5 月30 日签订销售合同);(2)公司负责运输、培训等费用;(3)交付产品时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修卡及产品说明书、附件清单等。 2. 收货或验收:(1)提货当场验收,在公司提供的验收单上签字确认;(2)若有质量或破损异议应当场提出,公司5 日内调换,经销商无故不签收验收单的,视为验收通过。 3. 付款:合同签订日起3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计人民币507,020 元;发货前再付合同总价款的50%,计人民币845,200 元;货物交付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剩余20%款项,计338,080 元。 | 无 | |
3 | 海南三己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区域代理合同:1. 产品交付:(1)因货物的特殊性,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故本产品发货方式为生产厂商库房直接到合法使用单位库房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货物接收人和接收方式(2)公司收到订单或经销商与最终客户签订的购销协议20 个工作日内,公司按指定交货地点交货,发货时间以物流单为准,物流公司由公司指定;公司延迟发货1 自然日按1%支付违约金。 2. 收货或验收:(1)交货双方授权人员检验盖章确认后视为检验通过;经销商应在收货后3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逾期未验收视为验收通过(2)产品一经交货给指定收货方,产品的所有权或产品的任何部分随后发生的损失或责任的全部风险(由产品本身质量造成的损失除外)转移至收货方及经销商。 3. 付款:返利结算由双方商定而定。具体销售合同在产品销售协议签订日一次支付100%货款,公司收到货款后3 个工作日内发货。 | 无 | |
4 | 江苏鑫安警用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合同:1. 产品交付:(1)合同签订后3 日内公司按指定交货地点交货,发货时间以物流单为准;延迟1 自然日按1%支付违约金。 2. 收货或验收:(1)交货双方授权人员检验盖章确认后视为检验通过;(2)若有质量或破损异议应当场提出,公司5 日内调换,经销商无故不签收验收单的,视为验收通过。 3. 付款:产品销售协议签订日一次支付100%货款,公司收到货款后3 个工作日内发货。 | 无 | |
5 | 北京京安先锋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江苏区域代理合同:1. 产品交付:(1)合同签订后20 个工作日内公司按指定交货地点发货,发货时间以物流单为准;延迟1 自然日按1%支付违约金。 2. 收货或验收:(1)交货双方授权人员检验盖章确认后视为检验通过;(2)产品一经交货给指定收货方,产品的所有权或产品的任何部分随后发生的损失或责任的全部风险(由产品本身质量造成的损失除外)转移至收货方及经销商。 3. 付款:返利结算由双方商定而定。具体销售合同在产品销售协议签订日一次支付100%货款,公司收到货款后3 个工作日内发货。 | 无 | |
6 | 陕西熙安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合同:1. 产品交付:(1)合同签订后7 个工作日内公司按指定交货地点发货。 2. 收货或验收:(1)经销商指定人员在公司出具的验收单上签字后,视为检验通过;(2)若有质量或破损异议应当场提出,公司5 日内调换,经销商无故不签收验收单的,视为验收通过。 3. 付款:产品销售协议签订后3 日内一次支付100%货款。 | 无 | |
7 | 北京思卓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合同:1. 产品交付:(1)合同签订后30 日内公司按指定交货地点交货。 2. 收货或验收:(1)经销商指定人员在公司出具的验收单上签字后,视为检验通过;(2)若有质量或破损异议应当场提出,公司5 日内调换,经销商无故不签收验收单的,视为验收通过。 3. 付款:产品销售协议签订后3 日内一次支付100%货款。 | 无 | |
8 | 北京和为永泰科技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合同:1. 产品交付:(1)合同签订后30 个工作日内公司按指定交货地点交货。 2. 收货或验收:(1)经销商指定人员在公司出具的验收单上签字后,视为检验通过;(2)若有质量或破损异议应当场提出,公司7 个工作日内调换,经销商无故不签收验收单的,视为验收通过。 3. 付款:产品销售协议签订后7 日内一次支付100%货款。 | 无 | |
9 | 海口聚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合同:1. 产品交付:(1)合同签订后30 日内公司按指定交货地点交货。 2. 收货或验收:(1)经销商指定人员在公司出具的验收单上签字后,视为检验通过;(2)若有质量或破损异议应当场提出,公司5 日内调换,经销商无故不签收验收单的,视为验收通过。 3. 付款:产品销售协议签订后3 日内一次支付100%货款。 | 无 | |
10 | 辽宁宝盾科技有限公司 (本溪) | 产品销售合同:1. 产品交付:(1)合同签订后30 日内公司按指定交货地点交货。 2. 收货或验收:(1)经销商指定人员在公司出具的验收单上签字后,视为检验通过;(2)若有质量或破损异议应当场提出,公司5 日内调换,经销商无故不签收验收单的,视为验收通过。 3. 付款:产品销售协议签订后3 日内一次支付100%货款。 | 无 | |
11 | 重庆鹰力德警用器械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合同:1. 产品交付:(1)合同签订后20 个工作日内公司按指定交货地点交货。 2. 收货或验收:(1)经销商指定人员在公司出具的验收单上签字后,视为检验通过;(2)若有质量或破损异议应当场提出,公司5 日内调换,经销商无故不签收验收单的,视为验收通过。 3. 付款:产品销售协议签订后3 日内一次支付100%货款。 | 无 | |
12 | 陕西盛丹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产品销售合同:1. 产品交付:(1)合同签订后15 日内公司按指定交货地点交货。 2. 收货或验收:(1)经销商指定人员在公司出具的验收单上签字后,视为检验通过;(2)若有质量或破损异议应当场提出,公司5 日内调换,经销商无故不签收验收单的,视为验收通过。 3. 付款:产品销售协议签订后,发货前3 日内一次支付100%货款。 | 无 | |
13 | 陕西龙威安全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合同:1. 产品交付:(1)2023 年4 月22 日前公司按指定交货地点交货。 2. 收货或验收:(1)收货后3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单盖章邮寄回公司;若未能在7 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验收意见,视为验收通过;提出书面异议,公司应在3 个工作日内处理。 3. 付款:产品发货前一次支付100%货款。 | 无 | |
14 | 靖江市飞狐警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合同:1. 产品交付:(1)合同签订后5 日内公司按指定交货地点交货。 2. 收货或验收:(1)经销商指定人员在公司出具的验收单上签字后,视为检验通过;(2)若有质量或破损异议应当场提出,公司5 日内调换,经销商无故不签收验收单的,视为验收通过。 3. 付款:产品销售协议签订后1 日内一次支付100%货款。 | 无 |
(上接B19 版)
2 至3 年 | 356.26 | 2.11% |
3 至4 年 | 68.05 | 0.40% |
4 至5 年 | - | - |
5 年以上 | - | - |
合计 | 16,910.30 | 100.00% |
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552.49 | - |
账面价值 | 15,357.80 | - |
11 | Motion Solve 多体动力学仿真系统 | 研发软件,Motion Solve 多体动力学仿真系统是一款用于模拟机械在运动时在运动分析装配体上精准模拟和分析运动单元的效果(包括力、弹簧、阻尼、以及摩擦)。 | 94.37 | 81.79 | 2023/5/15 | 北京盈发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 美国 ALTAIR 公司 | 5 年 |
12 | 电路设计软件 Lab view | 研发软件,Lab view 是一款由国家仪器公司(National In- struments)开发的面向工程和科学应用的图形化编程环境。它采用了数据流编程模型,通过将虚拟仪器(Virtual Instrument)连接起来,构建出图形化的用户界面,以完成不同领域的数据采集、信号处理、电路仿真等任务。 | 22.37 | 19.39 | 2023/5/15 | 北京盈发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 美国国家仪器 (NI)公司 | 5 年 |
13 | Hyper works 有 限元分析平台 | 研发软件,Hyper works 有限元分析平台可以优化结构、机 构、复合材料和增材制造零件。而且Xxxxx works 能够方便设计工程师和普通分析人员能够快速轻松地通过优化来获得更多的产品设计。仿真专家可以使用更多的高级功能,包括结构、热、电磁和流体等多物理场仿真。 | 120.20 | 104.18 | 2023/5/15 | 北京盈发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 美国 ALTAIR 公司 | 5 年 |
14 | 资源运维数据进行巡检监控管理系统 | 将地理数据、公司业务数据、项目执行等信息集成的,具备数据检索、项目管理、数据处理、成果输出等功能的公司数据处理系统的后端功能部分,可实现数据的管理、智能分析处理、建模等功能。 | 358.49 | 310.69 | 2023/5/15 | 联想(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联想(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 年 |
监控大数据治理系统 | 334.91 | 290.25 | ||||||
差异化数据建模分析 | 339.62 | 294.34 | ||||||
数据分析与决策系统 | 358.49 | 310.69 | ||||||
数据安全管控平台系统 | 374.53 | 324.59 | ||||||
数据采集智能化分析系统 | 366.04 | 317.23 | ||||||
智能推荐数据管理和模型处理 | 研发软件,具备数据治理、清洗、池化等功能。 | 363.43 | 314.97 | |||||
AI 数据治理 | 将地理数据、公司业务数据、项目执行等信息集成的,具备数据检索、项目管理、数据处理、成果输出等功能的公司数据处理系统的后端功能部分,是实现人工智能化处理的算法平台。 | 379.38 | 328.80 | 第 四 范 式( 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 第四范式(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 |||
Hyper cycle cv | 28.01 | 24.28 | ||||||
15 | 全速势快速计算 | 研发软件,后期模块集成机翼高温真实气体效应高效仿真软件,涵盖亚、跨、超、高超声速流场数值仿真需求的计算流体力学工具。 该软件基于非结构网格采用格点有限体积方法求解 Navier-Stokes 方程,集成了CFD 领域最成熟的数值方法及高性能计算领域最新大规模并行算法。 该软件可精确研究高超声速飞行器气动力/热特性,包括湍流问题、激波与激波的相互干扰问题、激波与边界层的相互作用问题、多组分气体的化学反应问题、喷流控制、并行算法等。 | 104.42 | 92.24 | 2023/6/26 | 青岛启航信息工程公司 | 某研究中心 | 5 年 |
新的欧拉快速代码用于分析的配置 | 60.18 | 53.16 | ||||||
复杂配置的时谐计算,非稳态飞机运动的线性会动模型 | 76.11 | 67.23 | ||||||
基于梯度的离散伴随方法空气动力学形状优化 | 49.38 | 43.62 | ||||||
机翼反设计软件 | 42.65 | 37.68 | ||||||
16 | 飞行数据库 | 飞行 | 714.57 | 381.10 | 2021/9/22 | 安阳蜂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安阳蜂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5 年 |
733.22 | 391.05 | 蜂巢航宇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 | 蜂巢航宇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 | |||||
3,107.55 | 1,657.36 | 中 科 智 蓝( 河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科智蓝(河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651.88 | 881.01 | 山东峰巢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峰巢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
552.08 | 294.44 | 青岛云世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云世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17 | 飞行数据库 | 飞行 | 83.04 | 62.28 | 2022/10/9 | 河南兮索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兮索科技有限公司 | 5 年 |
18 | 飞行数据库 | 飞行 | 78.18 | 58.63 | 2022/10/8 | 北京图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图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5 年 |
合计 | - | 11,088.75 | - | - | - | - |
2023 年末,公司1 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上年末均有所增长,主要因公司无人机服务类业务主要客户为各级禁毒部门,无人机产品业务主要客户为航天系企业,上述客户属于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其付款审批流程较长,易受到财政拨款计划影响而延后付款时间,2023 年末受前述因素综合影响,部分政府及国企类客户尚未对公司回款,加之公司亦有部分民营类客户受宏观经济因素综合影响,回款速度减缓,综合导致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有所延长。
2、列示对应客户及业务具体情况,说明相关客户是否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截至2023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客户前十名情况如下:
2023/12/31 | 3.75 | 加强型无人机 | 2020/3/31 | 116.73 | 83.17 | 33.56 | 已达飞行里程寿命报废(37,500公里) | 整机报废 | 拆解部分零件供其他飞机维修使用 |
2023/12/31 | 3.75 | 加强型无人机 | 2020/3/31 | 116.73 | 83.17 | 33.56 | 已达飞行里程寿命报废(37,500公里) | 整机报废 | 拆解部分零件供其他飞机维修使用 |
2023/12/31 | 4.92 | 禁 毒 者 X-2 | 2019/1/31 | 84.35 | 78.80 | 5.55 | 接近报废年限报废 | 整机报废 | 拆解部分零件供其他飞机维修使用 |
2023/12/31 | 4.92 | 禁 毒 者 X-3 | 2019/1/31 | 74.08 | 69.21 | 4.88 | 接近报废年限报废 | 整机报废 | 拆解部分零件供其他飞机维修使用 |
2023/12/31 | 4.92 | 禁 毒 者 X-1 | 2019/1/31 | 71.62 | 66.90 | 4.71 | 接近报废年限报废 | 整机报废 | 拆解部分零件供其他飞机维修使用 |
2023/12/31 | 4.92 | 禁 毒 者 X-1 | 2019/1/31 | 71.62 | 66.90 | 4.71 | 接近报废年限报废 | 整机报废 | 拆解部分零件供其他飞机维修使用 |
2023/12/31 | 7.50 | 无人机 | 2016/6/30 | 70.24 | 66.72 | 3.51 | 折旧年限到期报废 | 整机报废 | 拆解部分零件供其他飞机维修使用 |
2023/12/31 | 7.50 | 无人机 | 2016/6/30 | 70.24 | 66.72 | 3.51 | 折旧年限到期报废 | 整机报废 | 拆解部分零件供其他飞机维修使用 |
2023/12/31 | 7.50 | 无人机 | 2016/6/30 | 70.24 | 66.72 | 3.51 | 折旧年限到期报废 | 整机报废 | 拆解部分零件供其他飞机维修使用 |
2023/12/31 | 7.50 | 无人机 | 2016/6/30 | 70.24 | 66.72 | 3.51 | 折旧年限到期报废 | 整机报废 | 拆解部分零件供其他飞机维修使用 |
2023/12/31 | 7.50 | 无人机 | 2016/6/30 | 70.24 | 66.72 | 3.51 | 折旧年限到期报废 | 整机报废 | 拆解部分零件供其他飞机维修使用 |
2023/12/31 | 7.50 | 无人机 | 2016/6/30 | 70.24 | 66.72 | 3.51 | 折旧年限到期报废 | 整机报废 | 拆解部分零件供其他飞机维修使用 |
2023/12/31 | 1.83 | 无人机 | 2022/2/28 | 62.51 | 21.78 | 40.74 | 飞行事故坠毁报废 | 整机报废 | 坠毁已无回收价值 |
2023/12/31 | 1.83 | 无人机 | 2022/2/28 | 62.51 | 21.78 | 40.74 | 飞行事故坠毁报废 | 整机报废 | 坠毁已无回收价值 |
2023/12/31 | 6.92 | 手抛机 | 2017/1/31 | 17.04 | 16.19 | 0.85 | 折旧年限到期报废 | 整机报废 | 拆解部分零件供其他飞机维修使用 |
2023/12/31 | 6.92 | 手抛机 | 2017/1/31 | 17.04 | 16.19 | 0.85 | 折旧年限到期报废 | 整机报废 | 拆解部分零件供其他飞机维修使用 |
2023/12/31 | 6.92 | 手抛机 | 2017/1/31 | 15.95 | 15.16 | 0.80 | 折旧年限到期报废 | 整机报废 | 拆解部分零件供其他飞机维修使用 |
2023/12/31 | 6.83 | 手抛机 | 2017/2/28 | 14.36 | 13.64 | 0.72 | 折旧年限到期报废 | 整机报废 | 拆解部分零件供其他飞机维修使用 |
2023/12/31 | 6.83 | 手抛机 | 2017/2/28 | 14.36 | 13.64 | 0.72 | 折旧年限到期报废 | 整机报废 | 拆解部分零件供其他飞机维修使用 |
2023/12/31 | 6.83 | 手抛机 | 2017/2/28 | 14.36 | 13.64 | 0.72 | 折旧年限到期报废 | 整机报废 | 拆解部分零件供其他飞机维修使用 |
合计 | 1,408.16 | 1,146.85 | 261.30 |
序号 | 公司名称 | 公司性质 | 业务 | 1 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 | 其中:1-2 年账龄 | 其中:2- 3 年账龄 | 是否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 | 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
1 | 客户A | 政府单位 | 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 | 988.53 | 988.53 | - | 否 | 是 |
2 | 海利天梦(香河)科技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无人机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销售 | 982.81 | 899.81 | 83.00 | 否 | 是 |
3 | 航天科工(北京)空间信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控股企业 | 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 | 393.84 | 393.84 | - | 否 | 是 |
4 | 北京航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无人机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销售 | 381.00 | 381.00 | - | 否 | 是 |
5 | 安菲xx(北京)仪器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 | 375.54 | 375.54 | - | 否 | 是 |
6 | 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 | 事业单位 | 无人机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销售、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 | 346.71 | 346.71 | - | 否 | 是 |
7 | 客户B | 国有控股企业 | 无人机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销售 | 344.00 | 344.00 | - | 否 | 是 |
8 | 平顶山融媒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 | 172.56 | 172.56 | - | 否 | 是 |
9 | 航天科工海鹰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控股企业 | 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 | 151.30 | 151.30 | - | 否 | 是 |
10 | 凯夫拉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 | 147.50 | 147.50 | - | 否 | 是 |
合计 | 4,283.79 | 4,200.79 | 83.00 | - | - |
单位:万元
经公司自查,公司制暴器经销收入确认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二)说明公司近两年收入中,直接客户非终端客户的数量、收入金额及占比、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公司与直接客户的合同义务、交易背景、关键内控环节及依据,说明相关收入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1、直接销售非终端客户(经销模式)具体情况
(1)制暴器业务
由于制暴器产品为公司2023 年新增业务项目,其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合同金额 | 确认收入金额 | 2023 期末应收 |
一、直接销售 | |||
12 家直接客户 | 638.72 | 565.27 | 10.76 |
二、经销销售 | |||
14 家经销商 | 922.08 | 805.60 | 482.26 |
合计 | 1,560.80 | 1,370.87 | 493.02 |
经销占比(%) | 59.08 | 58.77 | 97.82 |
根据上表统计,公司2023 年制暴器经销商收入占该类业务收入总额的58.77%。
(2)禁毒服务业务
2023 年度禁毒服务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合同金额 | 确认收入金额 | 2023 年期末应收 |
一、直接销售 | |||
162 家直接终端客户 | 5,559.51 | 5,185.84 | 4,893.34 |
二、非直接客户销售 | |||
安菲xx(北京)仪器有限公司 | 398.09 | 375.56 | 773.63 |
xxx千润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188.00 | 177.36 | 218.42 |
北京极嗅科技有限公司 | 306.00 | 288.68 | 306.00 |
航天科工海鹰集团有限公司 | 42.69 | 40.27 | 193.99 |
惠州谱晨科技有限公司 | 388.34 | 366.35 | - |
平顶山融媒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192.62 | 181.72 | 365.18 |
山东司南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 205.72 | 194.07 | 205.72 |
天津长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6.80 | 6.42 | - |
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 | 40.80 | 38.49 | 412.51 |
9 家第三方禁毒服务客户小计 | 1,769.05 | 1,668.92 | 2,475.44 |
合计 | 7,328.56 | 6,854.76 | 7,368.78 |
非直接客户销售占比(%) | 24.14% | 24.35% | 33.59% |
2022 年度禁毒服务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合同金额 | 确认收入金额 | 2022 年期末应收 |
一、直接销售 | |||
139 家直接终端客户 | 12,046.12 | 11,364.27 | 4,342.16 |
二、非直接客户销售 | |||
安菲xx(北京)仪器有限公司 | 446.89 | 421.59 | 504.04 |
xxx千润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90.42 | 85.30 | 90.42 |
北京飞艺智能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213.37 | 201.29 | 213.37 |
北京蹊由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421.78 | 397.90 | 126.78 |
贵州航天云网科技有限公司 | 49.00 | 46.23 | - |
航天科工海鹰集团有限公司 | 139.00 | 131.13 | 193.00 |
黑龙江京飞科技有限公司 | 242.26 | 228.54 | - |
惠州谱晨科技有限公司 | 304.30 | 287.08 | 204.30 |
凯夫拉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247.50 | 233.49 | 247.50 |
宁夏京飞科技有限公司 | 264.69 | 249.71 | - |
平顶山融媒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393.10 | 370.85 | 311.56 |
山东司南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 301.09 | 284.05 | 155.54 |
四川华府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 272.93 | 257.48 | - |
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 | 419.71 | 395.95 | 371.71 |
14 家第三方禁毒服务客户小计 | 3,806.03 | 3,590.59 | 2,418.22 |
合计 | 15,852.15 | 14,954.86 | 6,760.39 |
非直接客户销售占比(%) | 24.01% | 24.01% | 35.77% |
注:公司禁毒服务等业务应收账款回收周期由于受服务客户的资金安排周期的影响,本年度回款会包含上一年度结转的项目应收账款余额,并逐年依次递延。
2、公司采用直接销售和经销销售模式的原因
(1)制暴器业务
公司制暴器业务为2023 年新增的业务类型,由于该类产品应用于执法部门,公司为快速打开产品的应用市场,通过采用直接客户销售和经销销售并举的方式,能快速形成一定的市场规模,以扩大公司的产量,降低单位生产成本。
(2)禁毒服务业务-非直接客户销售(第三方禁毒业务)
公司第三方禁毒业务模式即寻找各地区具有客户渠道、了解禁毒工作需求、具备无人机对地影像数据获取能力的企业开展合作,该类业务模式的优势一是充分发挥了地方无人机公司的客户渠道优势,助力公司快速拓展禁毒业务,同时不增加公司的客户维系成本。公司第三方禁毒模式由地方无人机公司与地方禁毒部门签署服务合同并完成前端的无人机对地影像数据获取,再由地方无人机公司委托观典防务完成数据的识别处理并输出可供地方禁毒部门直接应用的数据成果。公司该类业务模式不属于经销。
3、直接客户销售和经销销售合同义务
(1)制暴器业务
1)产品交付
因制暴器产品的特殊性,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该产品发货方式为公司库房直接发送到合法使用单位接收,因此公司直接客户和经销销售客户关于合同义务的约定关键控制节点基本是一致的,公司通过直接配送或发送快递方式向符合合法使用规定的客户交付产品,履行合同产品交付义务。
2)售后服务安排
公司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均按照商品保修卡有关规定执行,均由公司负责产品质量的售后服务。
(2)禁毒服务业务-非直接客户销售(第三方禁毒业务)
第三方禁毒业务模式与直接服务于终端客户的禁毒模式并无本质差异,二者均以禁毒部门的工作需求为核心,以观典防务的技术体系为标准,以处理后的解译报告为项目成果,交付方式为提交数字介质或纸质文件。不同点是在第三方禁毒模式中公司无需再承担数据获取和地面核查等任务。
4、交易背景
(1)制暴器业务
公司经销商在收到最终客户采购相关产品的需求时,由经销商向公司采购制暴器产品,公司按照最终客户的需求与经销商签订销售合同,履行相关的合同义务。因制暴器产品的特殊性,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该产品发货方式为公司库房直接配送或发送到合法使用单位接收,由公司通过直接配送或物流公司发送到合法使用单位交付合同约定产品。
(2)禁毒服务业务-非直接客户销售(第三方禁毒业务)
公司第三方禁毒服务商采购相关服务需求时,由服务商提供前端采集服务内容,采集数据委托公司处理解译,公司按照服务商的需求与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履行相关的合同义务。
5、关键控制环节及依据
(1)制暴器业务
经销商销售业务收入确认关键控制环节主要体现在合同义务的完成。因制暴器产品的特殊性,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 定,该产品发货方式为公司库房直接配送或发送到合法使用单位接收,按合同约定收货确认作为整个合同义务完成的节点,公司以此作为经销业务收入确认的依据。
(2)禁毒服务业务-非直接客户销售(第三方禁毒业务)
公司第三方禁毒业务收入确认关键控制环节主要体现在合同义务-解译成果的完成和交付。该服务方式为公司提供给 第三方服务商解译成果,第三方禁毒服务商在最终客户验收的基础上,对公司交付成果验收作为整个合同义务完成的节点,公司以此作为该业务收入确认的依据。
公司第三方禁毒业务项目受宏观经济环境承压,财政资金紧张,业务项目验收延迟,以及2023 年3 月公司受军采网招投标资质暂停等因素影响,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中涉及禁毒业务相关的收入受到波及,进而也同步影响依赖公司飞行或数据解译的第三方禁毒公司收入。第三方禁毒业务收入由2022 年的3,590.59 万元降低至2023 年的1,668.92 万元,下降比例53.52%,影响较大。
公司经自查,公司制暴器经销商业务及第三方禁毒收入确认是符合会计准则有关规定的。
【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第三方禁毒服务收入确认原则,以及直接销售和经销业务收入确认的原则和区别;
(2)复核审计关于第三方禁毒和制暴器销售服务合同和验收资料;
(3)对主要经销商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4)获取有关产品发运或服务成果的交付记录;
(5)获取有关销售的收款记录。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制暴器经销商模式的销售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第三方禁毒业务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第三方禁毒服务收入确认原则,以及直接销售和经销业务收入确认的原则和区别;
2、检查有关的销售服务合同和验收资料;
3、对主要经销商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4、检查有关产品发运或服务成果的交付记录;
5、检查有关销售的收款记录;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制暴器经销商模式的销售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第三方禁毒业务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9、关于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2022、2023 年度,公司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收入分别为14,149.21万元、6,623.24 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7.23%、-53.19%,毛利率分别为61.74%、21.79%。该业务成本结构中折旧费用占比较高,近两年分别为2,827.65 万元、3,356.54 万元,占比52.24%、64.80%。
请公司:(1)量化说明近两年该业务收入、毛利率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列示该业务对应固定资产种类、数量、金额、新增及报废金额、累计使用时间、预计报废年限及报废标准等情况,说明收入下降、固定资产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年审会计师近两年执行的审计程序、取得的审计证据及有效性,说明相关固定资产变动是否真实。
【公司回复】
(一)量化说明近两年该业务收入、毛利率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2022 年和2023 年收入和xxx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收入 | 6,854.76 | 14,954.86 |
成本 | 5,231.70 | 5,413.28 |
毛利率 | 23.68% | 63.80% |
1、收入变动及原因
2022 年度至 2023 年度,公司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14,954.86 万元及 6,854.76 万元,同比下降
54.16%,主要系受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下游客户影响,新签订单减少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公司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主要涉及禁毒、反恐、资源调查、环境监测等领域,尤其在禁毒领域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主要面向军方、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等性质客户,相关客户对于政府在财政情况存在较强依赖。2022 年度至2023 年度,相关客户占公司该类业务收入占比为59.70%与48.71%,占比较高。2023 年度,相关客户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承压的影响,部分项目的预算调整以及公司军采网招投标资质暂停的影响,导致公司新签订单额下降,收入同比下降。
除此之外,公司本期销售业务拓展情况不及预期,一定程度导致新签订单下降,进而导致收入有所下降。公司2023 年度收入变动与同行业主要可比公司或其可比业务相似,同比均有所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可比业务 | 2023 年度收入同比变动 | 具体情况 |
航天宏图 | 数据分析应用服务 | -29.27% | 主要系公司的客户集中在政府、大型国企和特种领域,受宏观经济环境承压以及公司在军采网招投标资质暂停的影响,部分项目的招投标进度推迟,公司新签订单额下降;同时因部分项目验收时间推迟,公司收入同比下降 |
广联航空 | 航空航天零部件及无人机 | -5.65% | 受行业政策影响,部分客户产品在2023 年度订单存在周期性波动和价格调整,导致航空航天零 部件业务增速不及预期。公司航空航天零部件及无人机业务2023 年度营业收入有所下降,实现 营业收入4.89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65% |
航天彩虹 | 无人机及相关产品 | -32.30% | 无人机国内业务受客户产品鉴定和项目招标节点变化影响,收入下降 |
技术服务 | -30.17% | 尚未披露 |
注:可比公司资料来自于定期报告、业绩预告等公开资料
由上表可见,2023 年度公司主要可比公司无人机业务相关收入均呈现下滑的态势,主要受国内宏观经济环境承压对下游客户造成一定影响所致。公司收入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变动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2、毛利率变动及原因
2022 年度至2023 年度,公司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3.80%及23.68%,同比下降40.12%,主要由于该业务成本结构中,人员成本、折旧摊销费用等固定成本占比较大,使得收入下降比例较大的情况下,xxx下降亦较大,该业务具体成本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成本结构分类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 | 人员成本 | 571.80 | 10.93% | 711.70 | 13.15% |
维修材料 | 69.21 | 1.32% | 195.60 | 3.61% | |
折旧摊销费用 | 3,384.60 | 64.69% | 2,827.66 | 52.24% | |
期间费用 | 294.18 | 5.62% | 355.25 | 6.56% | |
外协成本 | 911.92 | 17.43% | 1,323.07 | 24.44% | |
合计 | 5,231.70 | 100.00% | 5,413.28 | 100.00% |
公司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成本中,2023 年度折旧摊销费用同比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新采购的无形资产摊销金额较大所致,具体详见第14 题相关回复内容。
(二)列示该业务对应固定资产种类、数量、金额、新增及报废金额、累计使用时间、预计报废年限及报废标准等情况,说明收入下降、固定资产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1、列示该业务对应固定资产种类、数量、金额、新增及报废金额、累计使用时间、预计报废年限及报废标准等情况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对应的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种类 | 明细项目 | 数量(个/台/架) | 本期涉及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新增金额 | 本期报废金额 | 累计使用时间 | 预计报废年限 | 预计报废标准 |
固定资产 | 办公家具 | 8.00 | 1.35 | - | - | 4.96 | 0.04 | 经济使用年限 |
运输工具 | 6.00 | 447.20 | - | 99.98 | 4.38 | 0.62 | 经济使用年限 | |
机器设备 | 87.00 | 4,387.35 | 581.56 | 1,408.16 | 2.82 | 2.18 | 经济使用年限 | |
电子设备 | 188.00 | 3,483.49 | 13.88 | - | 2.78 | 2.22 | 经济使用年限 | |
房屋及建筑物 | 1.00 | 9,435.99 | 2.71 | 90.49 | 2.00 | 28.00 | 经济使用年限 | |
合计 | 290.00 | 17,755.38 | 598.15 | 1,598.62 | - |
注:上述累计使用时间按总体平均计算
本期报废和新增的与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有关的固定资产主要是飞行设备。由于飞行设备正常报废需要正常更新补充,因而当期增加飞行设备资产。
报废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废时间 | 累计使用时间(年) | 固定资产名称 | 转固时间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报废原因 | 报废具体内容 | 报废后去向 |
2023/12/31 | 3.75 | 加强型无人机 | 2020/3/31 | 116.73 | 83.17 | 33.56 | 已达飞行里程寿命报废(37,500公里) | 整机报废 | 拆解部分零件供其他飞机维修使用 |
2023/12/31 | 3.75 | 加强型无人机 | 2020/3/31 | 116.73 | 83.17 | 33.56 | 已达飞行里程寿命报废(37,500公里) | 整机报废 | 拆解部分零件供其他飞机维修使用 |
2、说明收入下降、固定资产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来源于飞行设备的更新补充,其原因是公司根据每年的任务规划,必须确保足够的飞行作业产 能,因此针对报废设备出现的作业产能空缺需即刻补足,并及时列装或换装新的自研定型无人机设备,以此提升作业效能。故固定资产增加具有合理性。
2023 年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环境及相关行业中期调整影响,同期其他业内企业均存在类似情形。
固定资产增加与收入下降间无直接的关联关系。一是在时间上,增加固定资产一般发生在年初,即在全年任务规划初步确定后即启动飞行设备的更新补充;而收入下降则发生于增加固定资产后的全年经营中。二是在业务流程上,因毒品原植物的非法种植活动具有极强的季节性,公司的禁毒服务必须在有限的时段内完成才有意义,而地方政府的采购流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周期,因此公司的禁毒服务业务流程是根据毒品原植物的物候规律,先由公司向飞行部下达禁毒作业任务,同时由市场部与当地禁毒部门同步对接,以此确保履行政府采购流程时不会耽误禁毒作业,但也存在未能与当地禁毒部门签署合同致使禁毒作业任务无法形成收入的情形,因此公司的飞行任务不能直接等同于营业收入。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与收入两个事项各自出现增加或下降情形是根源于不同且独立的原因,二者之间的变化无直接的关联关系。
公司经自查,公司近两年收入和毛利率下降是因为经营环境变化所致,是合理的;公司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出现收入下降,而固定资产增加是属于正常的经营变化,是合理的。
(三)结合年审会计师近两年执行的审计程序、取得的审计证据及有效性,说明相关固定资产变动是否真实。
1、执行的主要审计及核查程序
(1)获取并编制固定资产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结合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报表数核对相符;
(2)获取固定资产卡片台账,与账面核对一致,并结合固定资产卡片,结合折旧方法、残值率、折旧期限及增加时间测算累计折旧金额与账面金额一致;
(3)审计项目组已对本期新增固定资产进行检查:1)对于外购部分获取相关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等相关支持性文件,并分析资产与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是否相关及合理;2)对于在建工程、存货转入部分的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及存货转出数核对一致,获取并检查相关合同、验收单及审批单,检查验收资料,复核转固时间是否合理;3)核查采购比价记录;
(4)审计项目组对本期减少固定资产进行检查,本期减少固定资产主要是报废:对于本期报废的固定资产已获取相关报废审批文件,核查了报废资产的具体处理情况;
(5)审计项目组检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对本期外购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审核采购发票、采购合同等;对于房产类固定资产,检查产权证书及抵押情况;对于主要汽车等运输设备,检查有关运营证件等;
(6)审计项目组于2024 年4 月3 日与企业财务人员、飞行队负责人及仓库负责人在河北省廊坊市联东U 谷-岳洋科技城、北京市通州马驹桥、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及线上同步对固定资产进行现场及视频监盘,监盘比例约为91.13%;
(7)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迹象;
(8)对公司固定资产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进行审核。
2、取得的审计证据
(1)固定资产卡片台账;
(2)本期新增固定资产对应的合同等相关支持性文件和资料;
(3)本期减少固定资产对应的审批等相关文件记录;
(4)房产类固定资产产权证书及抵押资料;汽车等运输设备运营证件等;
(5)部分固定资产现场监盘记录。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认定公司固定资产变动是真实合理的。
【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近两年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收入、毛利率变动的原因;询问公司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收入下降,固定资产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判断收入变动是否符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变动趋势,是否具有合理性;
3、复核会计师已执行的收入及固定资产相关审计程序及记录;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根据公司说明,公司收入变动主要系受相关客户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承压的影响,部分项目的预算调整以及公司军采网招投标资质暂停的影响,新签订单减少,部分项目验收确认延后所致;公司xxx变动主要由于该业务成本结构中,人员成本、折旧费用等固定成本占比较大,使得收入下降比例较大的情况下,毛利率下降亦较大。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收入及对应固定资产的变动是合理的。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有关人员,询问公司近2 年业务收入、业务毛利变动较大的原因;询问公司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收入下降,固定资产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核查已执行的收入确认及固定资产相关审计程序及记录,检查有关的收入确认及固定资产增加的相关依据;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判断收入变动是否符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变动趋势,是否具有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业务收入和毛利率变化是合理的;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收入及对应固定资产的变动是合理的。
10、关于制暴器产品业务。公司2023 年新增制暴器销售业务,实现收入1,370.86 万元,xxx60.17%。该业务部分采用经销模式,公司当年经销收入为805.53 万元,毛利率为55.56%。
请公司结合不同销售模式下制暴器业务客户情况及关联关系、在手订单、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情况,说明该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公司回复】
请公司结合不同销售模式下制暴器业务客户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该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一)制暴器业务不同销售模式下客户情况及关联关系、在手订单、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情况
1、制暴器业务不同销售模式下客户情况及关联关系
结合一线禁毒服务经验及警用装备需求,公司自主研发了多场景智能制暴器黄蜂 T800,该产品主要功能包括视觉干扰、嗅觉刺激、物理束缚、肌肉刺激等,可通过快速换弹实现复杂环境下多种制伏方式的连续击发,同时兼具影音取证、后台监管、防抢防盗等功能。制暴器产品应用于一线民警,可增强一线人员的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效能和执法安全性,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优势及市场竞争力。
2023 年度,制暴器业务不同销售模式下前五大客户情况及关联关系如下:
销售模式 | 客户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确认收入金额(万元) | 占比 | 是否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 |
直销 | 青岛市公安局 | 215.13 | 190.38 | 33.68% | 否 |
成都市公安局 | 198.00 | 175.22 | 30.99% | 否 | |
尼玛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 161.22 | 142.67 | 25.24% | 否 | |
北京市东城区武装部 | 26.04 | 23.05 | 4.08% | 否 | |
中国人民解放军 91286 部队政治工作部保卫处 | 11.88 | 10.51 | 1.86% | 否 | |
小计 | 612.27 | 541.83 | 95.84% | - | |
直销合计 | 638.72 | 565.33 | 100.00% | - | |
经销 | 北京九州星云科技有限公司 | 470.40 | 405.88 | 50.39% | 否 |
北京xx世纪高科技有限公司 | 169.04 | 149.59 | 18.57% | 否 | |
海南三己科技有限公司 | 61.39 | 54.32 | 6.74% | 否 | |
xxx安警用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 54.83 | 48.52 | 6.02% | 否 | |
北京京安先锋科技有限公司 | 50.88 | 45.03 | 5.59% | 否 | |
小计 | 806.54 | 703.34 | 87.31% | - | |
经销合计 | 922.08 | 805.53 | 100.00% | - | |
制暴器业务合计 | 1,560.80 | 1,370.86 | - | - |
2、制暴器业务不同销售模式下在手订单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已与部分地区的执法部门等客户接洽并形成后续采购意向。
3、制暴器业务不同销售模式下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3 年末,公司制暴器业务不同销售模式下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 | 项目 | 合同金额(万元) | 2023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的回款情况 |
直销 | 青岛市公安局 | 215.13 | 10.76 | - |
成都市公安局 | 198.00 | - | - | |
尼玛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 161.22 | - | - | |
xxxxxxxxx | 00.00 | - | - | |
中国人民解放军91286 部队政治工作部保卫处 | 11.88 | - | - | |
小计 | 612.27 | 10.76 | - | |
经销 | 北京九州星云科技有限公司 | 470.40 | 458.64 | 158.65 |
北京xx世纪高科技有限公司 | 169.04 | - | - | |
海南三己科技有限公司 | 61.39 | - | - | |
xxx安警用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 54.83 | 0.58 | - | |
北京京安先锋科技有限公司 | 50.88 | - | - | |
小计 | 806.54 | 459.22 | 158.65 |
(二)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2023 年度,公司制暴器业务主要客户为地方公安、执法部门和具有业务拓展能力的经销商,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制暴器产品已与客户接洽并形成后续采购意向。应收账款方面,九州星云已回款 34%,并出具了剩余款项的回款计划,除此之外公司制暴器业务主要客户回款情况良好,上述业务具有商业实质。
【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制暴器业务不同销售模式下收入明细表,并对经销模式下前五大客户进行了实地走访,了解业务背景和合作情况;
2、获取不同销售模式下公司与前五大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并获取部分经销商与终端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
3、获取制暴器业务直销前五大客户和经销前五大客户的验收单,通过公开渠道收集经销模式下前五大客户对应终端客户近一年尚在查询有效期内的物流单据,获取部分经销商与终端客户的发货记录;
4、对相关客户及公司实控人、董监高进行关联关系比对,并对相关客户进行网络核查了解其基本情况;
5、访谈销售负责人了解该业务开展情况,在手及意向订单情况等;
6、获取公司2023 年末制暴器业务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回款凭证,获取九州星云出具的回款计划。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2023 年度,公司制暴器业务不同销售模式下前五大客户主要为地方公安、执法部门和经销商,上述客户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应收账款方面,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第一大经销商客户九州星云已回款35%,并出具剩余款项 回款计划,除此之外公司制暴器业务的主要客户回款情况良好,公司制暴器业务具备商业实质。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制暴器业务不同销售模式下收入明细表,并对经销模式下前五大客户进行了实地走访,了解业务背景和合作情况;
2、获取不同销售模式下公司与前五大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并获取部分经销商与终端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
3、获取制暴器业务直销前五大客户和经销前五大客户的验收单,通过公开渠道收集经销模式下前五大客户对应终端客户近一年尚在查询有效期内的物流单据,获取部分经销商与终端客户的沟通记录;
4、对相关客户及公司实控人、董监高进行关联关系比对,并对相关客户进行网络核查了解其基本情况;
5、访谈销售负责人了解该业务开展情况,在手及意向订单情况等;
6、获取公司2023 年末制暴器业务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回款凭证,获取九州星云出具的回款计划。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2023 年度,公司制暴器业务不同销售模式下前五大客户主要为地方公安、执法部门和经销商,上述客户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应收账款方面,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第一大经销商客户九州星云已回款34%,并出具剩余款项 回款计划,除此之外公司制暴器业务的主要客户回款情况良好,公司制暴器业务具备商业实质。
11、关于第四季度收入。公司2023 年四季度收入仅78.65 万元,2024 年一季度收入环比大幅增加,达4,794.80 万元。同
时,公司披露2023 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更正后的营业收入较更正前减少5,871.66 万元,下降21.68%。
请公司说明季度收入大幅变动、业绩快报大幅更正的原因及合理性,延期确认的合同对方是否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公司回复】
(一)季度收入大幅变动、业绩快报大幅更正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3 年,公司部分财务及销售人员因其个人原因,岗位有所调整,存在部分工作交接不准确致使公司收入确认流程未在
2023 年妥善执行的情形。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规定,无人机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销售业务收入确认原则为根据销售合同,商品已发出并通过客户验收,取得验收文件(具体包括收货验收确认书、收货确认书、项目成果验收报告、验收确认书等)时确认收入;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收入确认原则为按照合同约定,在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完成并交付给客户,取得技术服务项目成果验收文件(具体包括项目成果验收报告、工作成果验收表、项目终期验收意见表等)时确认收入。 2023 年,公司财务人员仅依据销售部门提供的项目交付资料对收入进行记账,未严格依据内部控制相关规定所要求的文件确认收入,因此存在部分收入确认时点不准确,致使公司披露的季度收入不准确的情形。公司自查发现相关问题后,组织财 务部门及销售部门全面梳理了验收单据并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了季度收入,相关数据与公司在2024 年4 月30 日所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具体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合计 |
年度报告披露数据 | 4,312.02 | 12,370.04 | 4,449.63 | 78.65 | 21,210.34 |
依据验收单实际数据 | 3,179.33 | 9,620.44 | 4,185.25 | 4,225.32 | 21,210.34 |
差异情况 | -1,132.69 | -2,749.60 | -264.38 | 4,146.67 | - |
由上表所述,公司 2023 年第四季度收入实际应为 4,225.32 万元,2024 年第一季度收入为 4,794.80 万元,环比上涨
13.48%,并未存在大幅变动的情形。
2、业绩快报大幅更正的原因
2023 年,公司基于对市场布局及未来形势的综合判断,对公司无人机禁毒类业务的业务模式进行了一定调整,依据市场规划及毒品生长周期对部分尚未签订合同的区域提前进行数据获取,以提前储备相关数据丰富自身数据库并为业务拓展做准备。对于部分客户,公司亦存在出于展业目的于签订合同前先行向部分已沟通过业务合作意向的客户交付部分数据,形成交付记录的情形。后续因部分地区财政资金紧张、客户调整年度结算金额等原因,客户未最终与公司签订合同并提供验收单,因此该部分交付记录未最终形成收入。
由于2023 年公司财务人员未严格依据内部控制相关规定执行收入确认政策,仅通过交付记录而非验收单确认收入,未
准确识别出公司部分交付记录未形成收入,并基于当时账面数据对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进行了初步核算,致使公司于
2024 年2 月24 日披露的《2023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与公司实际收入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在后续进行了自查,并会同年审会计师对相关收入确认资料进行梳理,并根据实际验收单情况对于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每股收益等指标进行了调整,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
(二)延期确认的合同对方是否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由前文所述,因公司季度收入数据不准确致使公司在此前2023 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季度收入存在较大波动,公司对
相关问题整改后,实际2024 年一季度数据较2023 年四季度环比并未存在较大波动。
通常情况下,公司向客户交付产品或服务后,基于客户或终端客户验收需要,存在一定验收周期,公司在2023 年第四季度不存在主观延期确认合同收入的情形。
【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及销售负责人,了解公司季度收入差异较大的原因及业绩快报大幅更正的原因;
2、获取公司2023 年各季度合同台账,并对前十名销售收入所对应的合同、交付记录、收入确认资料等进行复核;
3、获取部分公司无人机禁毒类业务已实际获取数据但未最终签订合同的相关交付记录;
4、获取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合同台账,并通过网络核查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相关主体及其主要人员,核查其是否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
5、访谈公司实控人、董监高,了解其是否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相关主体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基于对公司相关人员的访谈,公司在《2023 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2023 年各季度收入数据存在不准确的情形,根据公司更正后的定期报告,公司2023 年第四季度实际销售收入较2024 年第一季度收入并未出现显著大幅波动;
2、基于对公司相关人员的访谈,公司业绩快报更正幅度较大主要因财务人员未准确识别仅存在交付成果而无合同及验收单据的相关项目,致使公司《2023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与公司实际收入存在较大差异;
3、根据公司2023 年各季度实际收入情况、公司2024 年一季度收入情况、网络核查相关主体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等,并基于
对公司相关人员的访谈、主要相关客户走访,公司在2023 年第四季度不存在主观延期确认合同收入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及销售负责人,了解公司季度收入差异较大的原因及业绩快报大幅更正的原因;
2、获取公司2023 年各季度合同台账,并对主要前十名销售收入所对应的合同、交付记录、收入确认资料等进行复核;
3、获取部分公司无人机禁毒类业务已实际获取数据但未最终签订合同的相关交付记录;
4、获取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合同台账,并通过网络核查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相关主体及其主要人员,核查其是否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
5、访谈公司实控人、董监高,了解其是否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相关主体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基于对公司相关人员的访谈及对于相关验收单据复核情况,公司在《2023 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2023 年各季度收入数据存在不准确的情形,根据公司更正后的定期报告,公司2023 年第四季度实际销售收入较2024 年第一季度收入并未出现显著大幅波动;
2、基于对公司相关人员的访谈及对相关交付记录的复核情况,公司业绩快报更正幅度较大主要因财务人员未准确识别仅存在交付成果而无合同及验收单据的相关项目,致使公司《2023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与公司实际收入存在较大差异;
3、根据公司2023 年各季度实际收入情况、公司2024 年一季度收入情况、网络核查相关主体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等,并基于
对公司相关人员的访谈、主要相关客户走访,公司在2023 年第四季度不存在主观延期确认合同收入的情形。
12、关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负债。公司2023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5,357.80 万元,同比增长30.02%。其中,账龄1-2 年应收账
款余额大幅增加,达6,337.80 万元。2024 年一季度,公司未发生信用减值损失。此外,公司2023 年末合同负债1,920.89 万元,
2024 年一季度末合同负债余额为零。
请公司:(1)说明应收账款账龄延长的原因,列示对应客户及业务具体情况,说明相关客户是否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2023 年及2024 年一季度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谨慎、合理;(2)列示2023 年末合同负债明细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2024 年一季度末余额为零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说明应收账款账龄延长的原因,列示对应客户及业务具体情况,说明相关客户是否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2023 年及2024 年一季度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谨慎、合理
1、说明应收账款账龄延长的原因
2023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3 年末账面余额 | 占账面余额比例 |
1 年以内 | 10,148.19 | 60.01% |
1 至2 年 | 6,337.80 | 37.48% |
3、2023 年及2024 年一季度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谨慎、合理
公司采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及按照账龄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对应收账款坏账进行计提。对于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情形,如账龄超过3 年以上、发生诉讼、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应收款项单项认定,并根据可收回情况计提坏账准备。对于账龄组合计提比例及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1 年以内 | 1-2 年 | 2-3 年 | 3-4 年 | 4-5 年 | 5 年以上 | |
1-6 个月 | 7-12 个月 | ||||||
中科星图 | 1.00% | 5.00% | 15.00% | 30.00% | 50.00% | 100.00% | 100.00% |
纵横股份 | 5.00% | 10.00% | 20.00% | 50.00% | 80.00% | 100.00% | |
广联航空 | 5.00% | 10.00% | 20.00% | 50.00% | 80.00% | 100.00% | |
行业平均值 | 4.33% | 11.67% | 23.33% | 50.00% | 86.67% | 100.00% | |
公司 | 5.00% | 10.00% | 30.00% | 50.00% | 80.00% | 100.00% |
注:中科星图1 年以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和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取平均值3%;航天宏图未依据账龄组合计提预计信用损失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政策较为谨慎。2023 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已按照相关政策进行计提,计提比例谨慎、合理;如公司应收账款结构未发生显著变化,则公司每半年度对其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因此未对一季度末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审慎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情况。
(二)列示2023 年末合同负债明细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2024 年一季度末余额为零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2023 年末合同负债明细及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合同负债余额 | 合同金额 | 期后转入收入金额 | 期后结转收入的原因 |
北京星航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 21.29 | 21.56 | - | - |
许昌市公安局 | 14.15 | 145.00 | - | - |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61.95 | 175.00 | - | - |
青岛海洋科技中心 | 19.57 | 73.72 | - | - |
中国航空系统工程研究所 | 15.57 | 55.00 | - | - |
西安爱生无人机技术有限公司 | 53.37 | 306.00 | - | - |
北京蹊由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925.94 | 1,545.44 | 873.06 | 确认收入 |
xxx一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13.21 | 508.86 | 100.04 | 确认收入 |
黑龙江京飞科技有限公司 | 230.00 | 243.80 | 230.00 | 确认收入 |
四川华府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 280.00 | 296.80 | 280.00 | 确认收入 |
天津长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85.84 | 210.00 | 185.84 | 确认收入 |
合计 | 1,920.89 | 3,581.18 | 1,668.94 | - |
基于上表所述,公司2023 年末合同负债并非全部在2024 年第一季度转为收入,而公司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一
季度末合同负债余额为零主要因公司在编制该季度报告时未准确将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
合同负债实际应为641.03 万元。北京蹊由数据技术有限公司2023 年末合同负债余额在期后转入收入相关金额所对应销售具备商业实质。
【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1)获取公司应收账款明细表及账龄明细表;
(2)获取公司2023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中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客户前十名所对应的合同、交付记录、收入确认资料等,确认相关项目的具体情况;
(3)访谈公司实控人、董监高人员,了解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延长的原因,与相关客户合作情况,是否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4)访谈应收账款账龄延长涉及的主要客户,了解其基本情况、经营情况、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等。
2、(1)获取公司2023 年末及2024 年第一季度末合同负债明细及期后结转明细;
(2)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2023 年末合同负债期后结转情况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一季度末合同负债余额为零的原因;
(3)获取公司2023 年四季度合同负债期后转入收入相关项目的合同、验收单等资料,分析相关合同负债转入收入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1)根据公司说明及对相关客户访谈,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延长主要受政府财政拨款计划及宏观经济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2)通过查阅合同及验收单等相关项目资料、工商信息、对2023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在一年以上的主要客户的访谈、相关
方出具的声明函等,公司2023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中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客户前十名中海利天梦(香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航天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菲xx(北京)仪器有限公司、客户B、平顶山融媒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凯夫拉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不存在法定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业务具备商业实质;其余客户客户A、北京航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航天科工海鹰集团有限公司因涉密等原因保荐机构尚无法通过走访、获取终端客户合同、验收资料等方式进行进一步核查,保荐机构通过网络核查、查询合同或其他项目资料、企业性质、企业股东性质等因素综合判断,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相关业务具备商业实质;
(3)根据公司的说明,对比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查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明细表,公司2023 年末应收账款坏账计提谨慎、合理;由于公司每半年度对其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因此未对一季度末应收账款计提坏账;
2、根据公司的说明、查阅公司合同负债明细表、2023 年末合同负债余额在2024 年第一季度转入收入情况等,公司2023
年末合同负债并非全部在2024 年第一季度转为收入,而公司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一季度末合同负债余额为零主要因公司在编制该季度报告时未准确将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1)获取公司应收账款明细表及账龄明细表;
(2)获取公司2022 年末、2023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中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客户前十名2023 年末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所对应的合同、交付记录、收入确认资料等,确认相关项目的具体情况;
(3)访谈公司实控人、董监高人员,了解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延长的原因,与相关客户合作情况,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4)访谈应收账款账龄延长涉及的主要客户,了解其基本情况、经营情况、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等。
2、(1)获取公司2023 年末及2024 年第一季度末合同负债明细及期后结转明细;
(2)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2023 年末合同负债期后结转情况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一季度末合同负债余额为零的原因;
(3)获取公司2023 年四季度合同负债期后转入收入相关项目的合同、验收单等资料,分析相关合同负债转入收入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延长主要受政府财政拨款计划及宏观经济因素综合影响所致;前述客户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业务具备商业实质;公司2023 年及2024 年一季度应收账款坏账计提谨慎、合理;公司2023
年末合同负债未全部在2024 年第一季度转为收入,公司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一季度末合同负债余额为零主要因公司在编制该季度报告时未准确将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
13、关于存货。公司2023 年末存货账面余额4,804.13 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在产品2,463.55 万元,库存商品
仅353.49 万元,无发出商品。公司2024 年一季度收入环比大幅增加,达4,794.80 万元。
请公司:(1)结合存货与在手订单关联情况,说明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2)结合产品生产、运输周期和存货结构期后变化情况,说明2023 年底存货结构与2024 年一季度收入规模的匹配性。
【公司回复】
(一)结合存货与在手订单关联情况,说明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2023 年末,公司存货各类别及与在手订单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 期末余额 | 有在手订单对应的存货余额 | 无在手订单对应的存货余额 |
原材料 | 1,987.10 | 不适用 | |
在产品 | 2,463.55 | 2,463.55 | 0.00 |
库存商品 | 353.49 | 247.89 | 105.60 |
发出商品 | 0.00 | - | - |
合计 | 4,804.13 | 2,711.44 | 105.60 |
由上表所述,2023 年末公司存货中在产品均有在手订单对应,库存商品中247.89 万元有在手订单对应,105.69 万元为公司备货商品,符合公司“以销定产+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公司在产品和库存商品中有在手订单部分均以合同价格作为存货估计售价,并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由于其可变现净值均大于其成本,因此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库存商品中无在手订单对应的商品为公司安全备货商品,不存在滞销情形,其可变现净值均大于其成本,因此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产品生产、运输周期和存货结构期后变化情况,说明2023 年底存货结构与2024 年一季度收入规模的匹配性公司存货按主营业务类型划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生产周期 | 运输周期 | 2023 年末存货情况 | 存货结构期后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 2024 年第一季度收入 |
一、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 | 作业周期随着合同约定不同情况不同 | 不涉及 | 1,822.01 | 1,379.46 | 3,365.15 |
二、无人机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 | 依据订单生产平均生产周期20 天 | 1-3 天 | 2,731.34 | 866.22 | 1,201.42 |
三、制暴器产品销售 | 批量法生产,平均300 套生产周期30 天 | 2-5 天 | 250.78 | 92.21 | 228.23 |
由上表可见,公司主营业务中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主要依据合同约定安排作业周期,故不存在固定的生产周期,该业务存货主要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尚未结转的成本,包括人工、折旧、差旅费用等,2024 年第一季度公司该类业务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为1,379.46 万元,实现收入3,365.15 万元,存货xx情况较好;公司无人机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主要依据
订单进行生产,生产周期通常在20 天左右,同时该类业务通常储备一定水平的原材料备产,故存货xx速度通常略慢于服务
类业务,2024 年第一季度公司该类业务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为866.22 万元,实现收入1,201.42 万元,存货xx未出现显著
异常情形;公司制暴器产品业务采用批量法生产,平均300 套生产周期为30 天,生产周期相对较长,且亦需储备一定原材料备产,因此存货xx速度与无人机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相近,2024 年第一季度公司该类业务存货结转主营业务成本为92.21 万元,实现收入228.23 万元,存货xx未出现显著异常情形。综上所述,公司2023 年底存货xx情况整体并未出现显著异常情
形,存货结构与2024 年一季度收入规模具有匹配性。
【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1)获取公司存货各项目库龄明细表、在手订单明细表,分析存货与在手订单关联情况;
(2)查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式,检查相关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测试表,分析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适当,计提是否充分;
(3)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存货与在手订单关联情况,2023 年底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4)复核会计师针对2023 年末存货盘点的相关底稿及现场盘点记录;
2、(1)访谈公司生产、销售及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生产、运输周期和存货结构期后变化情况、产品期后销售情况,了解
2023 年底存货结构与2024 年一季度收入规模的匹配性;
(2)获取公司2023 年末各主营业务存货明细表,2024 年第一季度合同台账,分析公司2023 年底存货结转成本情况及实现销售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根据对公司相关人员的访谈及查看公司存货明细表、在手订单明细表等,2023 年末公司存货中在产品均有在手订单对应,库存商品中247.89 万元有在手订单对应,105.69 万元为公司备货商品,由于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均大于其成本,因此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有合理性。
2、根据对公司相关人员的访谈及查看公司存货明细表、2024 年第一季度合同台账等,公司2023 年底存货xx情况整体并未出现显著异常情形,存货结构与2024 年一季度收入规模具有匹配性。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存货分类明细情况及在手销售合同;
(2)访谈公司管理层关于存货在手合同与存货备货的有关情况,以及存货跌价准备测试计提的情况;
(3)核查存货审计底稿及存货现场盘点记录;
(4)查看在手销售合同报告期后的执行及发货情况的审计记录;
(5)访谈公司生产、销售及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生产、运输周期和存货结构期后变化情况、产品期后销售情况,了解
2023 年底存货结构与2024 年一季度收入规模的匹配性;
(6)获取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合同台账,分析公司2023 年底存货结转成本情况及实现销售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有合理性;公司2023 年底存货xx情况整体并未出现显著异常情形,存货结构与2024 年一季度收入规模具有匹配性。
三、其他
14、关于无形资产。公司期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1,734.16 万元, 主要由软件和数据库构成, 账面价值分别为7,362.88 万元和3,725.87 万元。近两年,公司无形资产中软件的账面余额快速增加,2022 年由在建工程转入4,964.02 万元,2023 年购置增加4,055.51 万元。此外,公司2023 年末开发支出账面金额为1,032.23 万元,年内转入无形资产2,902.90 万元,但无形资产未
见由内部研发转入的情形。2024 年一季度末,公司开发支出账面金额为0 元,一季度研发费用1,496.94 万元,显著高于往期。请公司:(1)列示软件无形资产的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名称、用途、单价及账面金额、采购时间、供应商及开发方、预计摊销
年限等,核实相关主体是否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说明供应商非开发方的原因,软件资产大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及复核程序是否合理,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差异,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3)说明2024 年一季度开发支出结转情况,并列示2022 年以来开发支出对应项目的研究内容、开始时间、各期进度、完成时间、形成成果及实际应用情况,说明相关开发支出结转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公司回复】
(一)列示软件无形资产的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名称、用途、单价及账面金额、采购时间、供应商及开发方、预计摊销年限等,核实相关主体是否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说明供应商非开发方的原因,软件资产大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1、列示软件及数据库无形资产明细,核实相关主体是否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公司软件资产及数据库账面价值11,088.75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用途 | 单价 (万元) | 账 面 价 值 (万元) | 采购/结转时间 | 供应商 | 开发商 | 预计摊销年限 |
1 | 保密软件 | 根据国家规定,保密单位必须安装的涉及系统防护、涉密文件存储管理、系统检查、防泄密等方面的软件。 | 6.19 | 1.86 | 2020/7/20 | 中 群 信 安(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中群信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5 年 |
2 | ERP 软件 | 公司管理 | 13.27 | 7.30 | 2021/9/28 | 北京智邦国际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智邦国际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5 年 |
3 | 车载应急系统 | 用于飞行队外出作业安全保障,能实时定位,显示作业车辆行驶动态,指挥中心能掌握飞行队行动向,方便临时调度 | 300.45 | 180.27 | 2022/11/1 | 北京韦加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韦加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 年 |
4 | 终 端 管 理 安 全 系统、安全密码机系统等 | 将地理数据、公司业务数据、项目执行等信息集成的,具备数据检索、项目管理、数据处理、成果输出等功能的公司数据处理系统的前端平台,可实现用户操作、人机交流、数据调用及展示等功能。 | 905.66 | 709.43 | 2022/12/28 | 北京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 年 |
Guandian mapper、 GD 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影像系统等 | 572.37 | 448.36 | 北京拍拍云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拍拍云技术有限公司 | ||||
观典防务无人机服务综合操作平台 | 3,185.53 | 2,495.33 | 鲁 朗 软 件( 北京)有限公司 | 鲁朗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 ||||
5 | ABAQUS 有限元软件 | 研发软件,ABAQUS 是一套功能强大的工程模拟的有限元软件,其解决问题的范围从相对简单的线性分析到许多复杂的非线性问题。 ABAQUS 包括一个丰富的、可模拟任意几何形状的单元库,并拥有各种类型的材料模型库,可以模拟典型工程材料的性能,其中包括金属、橡胶、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钢筋混凝土、可压缩超弹性泡沫材料以及土壤和岩石等地质材料。作为通用的模拟工具,ABAQUS 除了能解决大量结构(应力/位移)问题,还可以模拟其他工程领域的许多问题,例如热传导、质量扩散、热电耦合分析、声学分析、岩土力学分析及压电解质分析。 | 57.43 | 49.78 | 2023/5/22 | 北京景宏安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法 国 达 索 (Dassault) SIMULIA | 5 年 |
6 | CAE 教 学 平 台 和 ANSYE 仿真软件 | 研发软件,CAE-ANSYS 轴承仿真技术是高效适用的建模处理,可以根据创建的CAD 模型进行模拟布尔运算,并进行高级操作等方式让建模参数化。CAE-ANSYS 轴承仿真技术具有结构非线性技术、热仿真技术、流体仿真技术、疲劳仿真技术等。 | 128.41 | 111.29 | 2023/5/22 | 北京景宏安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美 国 ANSYS 公司 | 5 年 |
7 | 数字逻辑开发平台 | 研发软件,数字逻辑Quartus II 应用数字逻辑电路的基本知识,使用Quartus II 原理图输入法可非常方便地进行数字系统的设计。 应用Quartus II 原理图输入法,还可以把原有的使用中小规模的通用数字集成电路设计的数字系统移埴到FPGA或CPLD 中。 | 143.36 | 124.25 | 2023/5/22 | 北京景宏安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开发商 Altium公司 | 5 年 |
8 | Airplane PDQ | 研发软件,Airplane PDQ 是一款用于模拟飞机飞行的软件,它采用了飞机初步设计、分析、3D 绘图的一套完整软件工具。 | 132.92 | 115.20 | 2023/5/22 | 北京景宏安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某技术机构 | 5 年 |
9 | Pro/Engineer、 CREO | 研发软件,Pro/Engineer 提供了强大的零件设计功能,通过实例展示如何使用草图绘制工具进行二维轮廓设计,利用特性工具进行三维实体建模,以及如何设置参数和配置选项来控制设计过程。 CREO 是一款用于概念研究和工业设计的一体化、柔 性而直观的工具,在2D 或3D 的环境下工作,使用曲线和曲 面,导入草图,而高级图像渲染功能,用于新产品的一致化,并改进沟通效果。 | 73.27 | 63.50 | 2023/5/22 | 北京景宏安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美 国 PTC 公司 | 5 年 |
10 | CATIA | 研发软件,CATIA 是由法国著名飞机制造公司达索(Das- sault)公司开发并由 IBM 公司负责销售的 CAD/CAM/ CAE 集成化应用系统,在世界 CAD/CAE/CAM 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 CATIA 起源于航空工业,被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汽 车制造、造船、机械制造、电子、电器以及消费品行业,作为 PLM(Product Lifecycle Management 一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协同解决方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帮助制造厂商 设计他们未来的产品,并支持从项目前阶段、具体的设计、分析、模拟、组装到维护在内的全部工业设计流程。 | 47.52 | 41.19 | 2023/5/22 | 北京景宏安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法 国 达 索 (Dassault) SIMULIA | 5 年 |
上表中公司采购的数据/数据库(以下简称“外购数据”)是公司飞行数据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公司通过自主飞行和外购两种途径,获得了原始影像数据,经加工预处理后形成了飞行控制数据和工程解译数据;将飞行控制数据和工程解译数据进行组织存储管理,便形成了公司的飞行数据库。
飞行数据库是数据库中的核心,其作用一是对其中的工程解译数据进行提取特征值并存储,即可形成毒品原植物数据库;二是对飞行数据库和毒品原植物数据库进行归集汇总,并辅之以其他禁毒工作信息,即可形成无人机禁毒信息数据。综上,无形资产中的数据及数据库是公司飞行数据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外购数据有效的补充了公司原有飞行数据库在空间上的不足,为公司核心算法的迭代提供了更多的算例,对及时掌握新型涉毒手段、丰富植被样本信息、补足各类痕迹信息具有重大作用,方便更多应用的数据提取、分析及比对,是保持公司在禁毒服务领域的先发优势、拓展无人机数据应用领域和业务体量的重要保障。公司外购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合同金额 (万元) | 交易内容 | 购买数据区域(省) | 购买数据区域(市) | 采购数量 (km2) | 使用情况 |
1 | 青岛云世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85.20 | 基础数据采购项目 | 新疆 | 昌吉市 | 5,060 | 已使用 |
博乐市 | 5,000 | 已使用 | |||||
库尔勒市 | 4,000 | 未使用 | |||||
阿图什市 | 8,200 | 已使用 | |||||
阿勒泰市 | 7,000 | 已使用 | |||||
小计 | 29,260 | - | |||||
2 | 山东蜂巢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931.00 | 基础数据采购项目 | 新疆 | 乌鲁木齐市 | 10,350 | 已使用 |
吐鲁番市 | 8,500 | 已使用 | |||||
喀什市 | 800 | 已使用 | |||||
甘肃 | 酒泉市 | 13,500 | 已使用 | ||||
张掖市 | 2,500 | 未使用 | |||||
金昌市 | 1,500 | 已使用 | |||||
武威市 | 3,500 | 已使用 | |||||
江西 | 萍乡市 | 1,600 | 已使用 | ||||
吉安市 | 4,300 | 已使用 | |||||
小计 | 46,550 | - | |||||
3 | 安阳蜂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757.44 | 基础数据采购项目 | 新疆 | 克拉玛依市 | 3,500 | 未使用 |
吐鲁番市 | 18,000 | 已使用 | |||||
湖南 | 张家界市 | 8,000 | 已使用 | ||||
海南 | 海口市 | 1,080 | 已使用 | ||||
三亚市 | 500 | 已使用 | |||||
儋州市 | 1,200 | 已使用 | |||||
江西 | 南昌市 | 5,000 | 已使用 | ||||
吉安市 | 4,800 | 已使用 | |||||
小计 | 42,080 | - | |||||
4 | 蜂巢航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777.21 | 基础数据采购项目 | 新疆 | 哈密市 | 18,010 | 已使用 |
和田市 | 200 | 已使用 | |||||
石河子市 | 200 | 未使用 | |||||
阿克苏市 | 15,000 | 已使用 | |||||
海南 | 文昌市 | 1,400 | 已使用 | ||||
琼海市 | 1,400 | 已使用 | |||||
五指山市 | 800 | 已使用 | |||||
小计 | 37,010 | ||||||
5 | 中科智蓝(河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09.00 | 基础数据采购项目 | 宁夏 | 银川市 | 3,300 | 已使用 |
中卫市 | 5,100 | 已使用 | |||||
青海 | 西宁市 | 4,600 | 已使用 | ||||
海北州 | 8,900 | 已使用 | |||||
甘肃 | 兰州市 | 6,600 | 已使用 | ||||
甘南州 | 10,700 | 已使用 | |||||
四川 | 甘孜州 | 6,200 | 已使用 | ||||
阿坝州 | 6,500 | 已使用 | |||||
小计 | 51,900 | ||||||
6 | 中科智蓝(河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5.00 | 基础数据采购项目(二期) | 宁夏 | 中卫市 | 270 | 已使用 |
青海 | 西宁市 | 2,100 | 已使用 | ||||
海北州 | 2,500 | 已使用 | |||||
甘肃 | 兰州市 | 970 | 已使用 | ||||
四川 | 甘孜州 | 2,500 | 未使用 | ||||
阿坝州 | 3,300 | 已使用 | |||||
小计 | 11,640 | - | |||||
7 | 中科智蓝(河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期) | 1,800.00 | 基础数据采购项目(三期) | 宁夏 | 中卫市 | 8,450 | 已使用 |
青海 | 海北州 | 9,790 | 已使用 | ||||
玉树州 | 25,000 | 已使用 | |||||
海东市 | 7,160 | 已使用 | |||||
甘肃 | 兰州市 | 640 | 已使用 | ||||
嘉峪关市 | 1,680 | 未使用 | |||||
四川 | 甘孜州 | 9,610 | 已使用 | ||||
阿坝州 | 11,480 | 已使用 | |||||
小计 | 73,810 | - | |||||
8 | 山东蜂巢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二期) | 820.00 | 无人机数据处理 | 江西 | 上饶市 | 15,200 | 已使用 |
九江市 | 11,200 | 已使用 | |||||
宜春市 | 14,600 | 已使用 | |||||
小计 | 41,000 | - | |||||
9 | 河南兮索科技有限公司 | 88.02 | 基础数据采购项目 | 江西 | 鹰潭市 | 2,643.00 | 已使用 |
新余市 | 1,358.00 | 已使用 | |||||
小计 | 4,001.00 | - | |||||
10 | 北京图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82.87 | 基础数据采购项目 | 新疆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3,343.00 | 已使用 |
小计 | 3,343.00 | - | |||||
合计 | 7,335.74 | 合计 | 340,594.00 | - |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上述供应商和开发商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本期由开发支出转入无形资产的系公司委托联想(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第四范式(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软件。
2、供应商非开发方的原因
公司软件和数据库无形资产明细中序号5-13、15 供应商非开发商是由于公司是向境外软件在国内的经销商采购所致。
3、2023 年度软件资产大幅增加的合理性
2023 年度,公司软件资产增加外购软件资产4,055.51 万元。购置原因是国家政策支持“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加速了大数据技术与行业发展的深度结合,众多企业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其中也包含无人机领域。“无人机”+“大数据”模式已经成为一种新兴业务手段,已应用到农业、林业、禁毒、测绘、交通等多个领域。然而,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加大了竞争,企业如果不能保持能力建设方面的投入,则会引发公司核心竞争力方面的风险。上述软件有利于巩固公司在禁毒领域的技术优势,有利于完善公司数据库,拓展其他数据应用领域,并进一步提升公司开发设计能力,故公司根据业务的发展需要购置上述软件资产。
(二)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及复核程序是否合理,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差异,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1、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及复核程序
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下表列示进行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确定年限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
公司使用寿命有限的软件和数据库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资产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软件 | 5 | 年限平均法 |
数据库 | 5 | 年限平均法 |
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同行业公司软件类无形资产及有关数据无形资产公司摊销政策
序号 | 公司名称 | 无形资产类别 | 摊销政策 | 摊销年限 |
1 | 广联航空 | 软件 | 年限平均法 | 5 |
2 | 晨曦航空 | 软件 | 年限平均法 | 5 |
3 | 中科星图 | 软件 | 年限平均法 | 5 |
4 | 华测导航 | 软件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开普云 | 软件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经公司自查,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及复核程序合理,与同行业公司及有数据资产摊销的公司不存在差异,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三)说明2024 年一季度开发支出结转情况,并列示2022 年以来开发支出对应项目的研究内容、开始时间、各期进度、完成时间、形成成果及实际应用情况,说明相关开发支出结转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1、2024 年一季度开发支出结转情况
项目 | 期初余额(万元) | 结转研发费用金额(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研发进度 | 结转依据 |
70 公斤级无人机研发项目 | 1,032.23 | 1,035.80 | - | 100% | 该产品样机研发完成,但由于公司于2023 年3 月27 日,在参加某采购活动中,存在违规失信行为,给部队建设带来不良影响,陆军后勤部采购供应局处罚,因此该项目没有意向订单,不满足公司资本化项目的要求,根据财务谨慎性原则,该项目于2024 年1 季度结转费用化。 |
2、2022 年以来开发支出对应项目情况
项目 | 研究内容 | 开 始时间 | 各期进度 | 完 成 时间 | 开发支出金额 (万元) | 形成成果 | 实际应用情况 |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多场景应用模 型搭建 | 在原有平台的基础上增加数据分析与决策系统、智能推荐数据管理和模型、数据采集智能化分析、大数据平台数据治理以及差异化数据建模分析,提升公司原有平台的多场景拓展应用。 | 2022.3 | 2022.3-2022.5 系统设计说明及项目实施方案确认 | 2023.5 | 2,909.90( 截 至 2022 年末累计金额为 2,722.69 万元) | (1)数据分析与决策系统 | 该项目成果已应用于公司航测服务项目中 |
(2)智能推荐数据管理和模型 | |||||||
(3)数据采集智能化分析 | |||||||
2022.6-2023.2 工具平台部署、系统开 发 | (4)大数据平台数据治理 | ||||||
(5)差异化数据建模分析 | |||||||
(6)AI 数据治理平台 | |||||||
2022.6-2023.2 系统测试及验收 | (7)IT 资源运维数据巡检监控 | ||||||
(8)安全管控平台服务 | |||||||
(9)先知Hyper Cycle 计算机视觉平台 | |||||||
70 公斤级无人机研发项目 | 一、研发舰载降落姿态随动控制系统,通过对舰载降落姿态的精准控制,以提升舰载无人机降落的可靠性、稳定性。 | 2020.8 | 2020 年: 完成总体设计(含外协设计及动力选型); | 2024.3 | 1,035.80( 截 至 2022 年末累计金 额 为 981.05万元) | (1) 发 明 专 利 , 专 利 号 : ZL202011260645.0,专利名称:一种带 减震装置的高空救援无人机使用方法; | 该产品样机研发完成,但由于公司在军队采购网的资格被暂停,因此该项目没有意向订单,不满足公司资本化项目的要求,根据财务谨慎性原则,该项目于2024 年1 季度结转费用化。 |
2021 年: 完成变更设计的样件试制与总装 | (2) 实 用 新 型 , 专 利 号 : ZL202022273016.3,专利名称:一种无 人机外壳体机罩 | ||||||
2022 年: 完成地面静态调试和完成飞行测试; | (3) 实 用 新 型 , 专 利 号 : ZL202022261350.7,专利名称:一种承 重型无人机 | ||||||
二、研发大功率阶跃响应动力系统,通过动力系统的随动功率的加大,以便提升舰载无人机抗风防雨等的相关性能。 | 2023 年: 完成二次设计开发相关的试制与总装 | (4) 实 用 新 型 , 专 利 号 : ZL202022261569.7,专利名称:一种无 人机防雨装置 | |||||
(5) 实 用 新 型 , 专 利 号 : ZL202022273927.6,专利名称:一种无 人机载荷挂架 | |||||||
(6) 实 用 新 型 , 专 利 号 : ZL202022273943.5,专利名称:一种无 人机内部散热装置 |
经公司自查,公司上述开发支出结转的具体依据合理,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1)获取年审会计师提供的软件无形资产明细,并查阅公司提供的购置相关软件的合同和协议,并核查付款记录;
(2)网络查询核查供应商及开发商,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询问公司无形资产软件采购有关供应商、开发商等有关情况,了解通用软件及定制化软件的情况,对于通用软件,取得公司比价记录、采购合同、走访相关供应商等进行核查;对于定制化软件,由于市场中无类似产品进行比价,取得相关合同、走访相关供应商等方式进行核查,确认其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软件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网络核查可比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有关会计政策并查阅公司转板上市报告书中提及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查阅会计师的无形资产摊销记录,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其每年对无形资产摊销政策的复核情况;
3、查阅公司提供的2024 年一季度开发支出结转情况,年审会计师开发支出审计记录,询问公司财务人员关于开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和会计核算处理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1)根据年审会计师提供的软件无形资产明细,公司提供的购置相关软件的合同和协议和付款记录,网络核查相关供应商及开发商结果,并查阅通用软件的比价记录,未发现相关主体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法定关联关系,未发现直接流向实控人的其他利益安排;
(2)根据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访谈,了解到供应商非开发商的原因由于公司供应商是境外软件开发商的经销商;2023 年度软件资产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增加采购软件是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2、根据查阅公司转板上市报告书中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网络核查同行业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及复核程序,未发现存在差异,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3、根据公司提供的2024 年一季度开发支出结转情况,年审会计师开发支出审计记录,据财务人员访谈和年审会计师关于开发项目的具体审计底稿,未发现公司开发支出的结转依据不合理之处,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有关人员,询问公司无形资产采购有关供应商、开发商等有关情况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询问公司无形资产软件采购有关供应商、开发商等有关情况,了解通用软件及定制化软件的情况,对于通用软件,取得公司比价记录、采购合同、走访相关供应商等进行核查;对于定制化软件,由于市场中无类似产品进行比价,取得相关合同、走访相关供应商等方式进行核查,确认其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软件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根据公司无形资产摊销会计准则,对比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有关会计政策,检查无形资产摊销记录,询问查看公司每年对无形资产摊销政策的复核情况;
3、网络查询同行业公司软件类无形资产,以及数据类资产摊销政策;
4、检查开发支出审计记录,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开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和会计核算处理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核查未发现相关主体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法定关联关系,未发现直接流向实控人的其他利益安排情况;核查未发现软件资产增加的采购存在不合理的情形;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政策,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差异,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开发支出的结转依据合理,符合会计准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