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321283115N22070011)
梅埝村美丽庄台绿化建设竞价公告
(项目编码:321283115N22070011)
一、招标条件
泰兴市宣堡镇梅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梅埝村美丽庄台绿化建设已经计划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宣堡镇梅埝村(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
2、招标控制价:27600 元,(凡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4、质量标准:合格;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包括梅埝村美丽庄台建设,铺设草坪 1800 ㎡,栽种红花檵木球 120棵,养护周期两年。(详见村预算清单及会议记录)
四、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年底付合同价的 80%,第二年待养护、缺陷修补,成活率达到 100%后,年底一次性付清尾款。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对投标人企业资质无要求,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园林绿化或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内容;
(2)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 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 527 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xxx办[2018]23 号文。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六、获取竞价公告的要求、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2 年7月25日至 2022 年 7 月 29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2、竞价文件费 300 元(售后不退,扫描下方二维码支付)。
3、报名方式:本项目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在线交易”模块 (xxxx://xxx0.xxxx.xxx.xx:0000/xxxxxx/xxxxxx/xxxxx.xx)注册会员。
注:(1)、企业会员实名需到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兴市延令街道前园路 104 号轻工小区)或宣堡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认证(联系方式:15261061298)。现场认证请携带以下证件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基本户开户预留手机号(用以接收短信验证码)。(投标单位现场实名认证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2)、认证完成后投标人可在线报名,报名需将下列资料扫描上传至项目所需其他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②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项目负责人身份证;④投标承诺书;⑤竞价文件费缴款截图。
注:以上报名资料需复印盖章扫描整合成 PDF 格式上传至项目所需其他材料,若上传资料不齐全或扫描不清晰、无法辨认会导致报名审核不通过。
4、投标保证金:500 元(投标人报名成功后会收到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企业需用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在线交易”平台实名认证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此账户。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保证金缴纳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各投标单位请及时缴纳,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后果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在缴纳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通过“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会员服务”上的“已报名项目”核实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若报名时间截止前核查“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会员服务”中报名费及保证金未显示“已缴纳”,则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在线竞价。
(2)请按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一次性足额缴费(不接受分批支付,否则将导致缴款失败)。 (3)竞价文件费用在提交报名资料的同时扫描支付到下图二维码账号,竞价文件费用缴纳
截图证明材料需与报名资料同时上传(备注单位名称及所报名项目名称)。
(4)投标单位需自行配备与在线竞价相关的网络和设备等,在竞价时间前保证网络及设备畅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完成竞价的,一切责任及后果自负。
(5)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不单独立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
(6)投标人存在故意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等恶意竞争行 为, 则报送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将依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投标人给予处罚、公示和列入“黑名单”且半年内不允许在宣堡镇参与各类投标活动。
七、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一次出价(反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
注:在线交易时间:2022 年 8 月 1 日 9:05 时开始,结束时间为 9:15。
八、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中标单位需从基本账户汇至宣堡镇梅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中,并在 3 日内至梅埝村换取正式收据,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账户户名:泰兴市宣堡镇梅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账号:3210250021010000027440(转账请备注 xx 公司+xx 工程);开户银行: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宣堡支行;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5%;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中标公示结束后三日内;
凭缴纳履约保证金收据获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中标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返还(无息)。
九、合同授予
(一)合同签订
1、本工程总报价即为合同价,本竞价公告、设计图纸、招标控制价是报价的依据,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工程竣工后,除国家或地方政策性调整外综合单价不再调整。 2、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竞价文件、设计图、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施工合同。
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合同条件,合同价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因计算错误,评审小组修正投标价的除外),合同工期为中标工期,合同质量为中标质量。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中标人不得无故放弃中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完成中标工程施工,不得将中标工程转让(转包)给他人施工,不得违法分包。
6、投标人不得拖欠施工人员或分包人工资。
7、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8、最终确定的承包价格按招标控制价总价下浮率同比下浮到各个子目形成综合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十、联系方式
地址:泰兴市延令街道前园路 104 号轻工小区二楼联系人: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