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未经乙方另行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有以下行为之一:A、将影响甲方本次公司债本息支付能力的重要资产转让给第三人(包括无偿赠与和有偿转让);B、将企业转让、合并、 分立。甲方出现上述行为之一即构成违约,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以上行为或直接向资产受让人或转让、合并、分立后的主体行使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