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BSG(ZC)2020008
文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违法、事故处理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BSG(ZC)2020008
采 购 人:文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代理:河北山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与技术要求 21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及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44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文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违法、事故处理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SG(ZC)2020008 |
采购人名称:文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世纪大道环岛东文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主任 0316-5231727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山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 153 号华夏 1 号茶城一层 B 区 22 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xx 0311-80660610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文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违法、事故处理检验鉴定服务项目,共分 2 个标段。 A 包:酒精检测;B 包:法医类与痕迹类; 年预算金额:1000000 元。其中 A 包预算金额:100000 元;B 包预算金额:900000 元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法律规定条件; 2、具有《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许可证》的业务范围包含所投包的鉴定内容,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税收证明【缴纳近 1 年内至少 3 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 3 个月内的公司除外)】; 近 1 年内至少 3 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 3 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2019 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一个月内的);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 、 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 信用中国”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和“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 //xxx.xxxxx.x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询价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00。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开标现场提交: 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 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②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LFTF |
格式)一份(U 盘存储介质),密封提交。 注: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 【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 xxxxx://xxx.xxxxxxx.xxx/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 签 章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 公 告 链 接 : 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00000/00000000/0x000x00-0000-0x00-x0x0-0000x0xx000x.x tml. |
投标人报名时间:2019 年 3 月 11 日至 2020 年 3 月 17 日每日 8:30 分至 17:00 时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3 月 11 日至 2020 年 3 月 17 日每日 8:30 分至 17:00 时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4 月 1 日上午 9 时 30 分 |
开标时间:2020 年 4 月 1 日上午 9 时 30 分 |
开标地点: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xxxxxx 000 x)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xx |
联系方式:0000-00000000 |
传真电话:0000-00000000 |
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 内容规定 | |
1 | 采购人 | 招标人:文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张主任 0316-5231727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河北山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 000 x华夏 1 号茶城一层 B 区 22 号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0 |
3 | 项目名称 | x项目为文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违法、事故处理检验 鉴定服务项目 |
4 | 招标内容 | A 包:酒精检测;B 包:法医与痕迹类; |
5 | 服务要求 | 符合相关的国家强制性规定 |
6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7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8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9 | 预算金额 | 年预算金额:1000000 元。其中 A 包预算金额:100000 元;B 包预算金额:900000 元 |
10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法律规定条件; 2、具有《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许可证》的业务范围包含所投包的鉴定内容,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须具有税收证明【缴纳近 1 年内至少 3 个月的税收 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 3 个月内的公司除外)】;近 1 年内 至少 3 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 3 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2019 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一个月内的)(新成立 3 个月内的 |
公司除外);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 ||
11 | 投标有限期 | 自开标日起 90天(日历日) |
12 | 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A 包:人民币 2000 元;B 包:人民币 18000元; 截止时间: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及金额为准)。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或网银转账。 支付方式:电汇或网银转账不接受现金。(基本账户对账户)收款单位:河北山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桥西支行银行账号:13050161500800000522 备注:投标人汇款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中写明:文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违法、事故处理检验鉴定服务项目()包保证金(如字数太多可简写) 本账户为对公账户,投标单位需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 |
13 | 招标文件的解释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 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 |
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
14 | 投标文件份数 |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LFTF 格式)一份(U 盘); |
15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提交地点: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xxxxxx 000 x) 截止时间:2020 年 4 月 1 日上午 9 时 30 分 |
16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0 年 4 月 1 日上午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xxxxxx000x) |
17 | 付款方式 | x项目为总价包死,依据国家收费标准及所投标书折扣后价格,以法医、痕迹鉴定实际产生费用按季度支付,如年度总费用达不到中标价,按实际产生费用支付;如年度总费用超出中标价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中标单位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期 3 年,履约情况不良 好招标人有权与中标人解除合同)根据实际产生费用情况由招标人分配中标金额,分别支付给中标单位。 |
18 | 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 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19 | 全流程电子开评标 | x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LFTF 格式)一份(U 盘); 注: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 【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 xxxxx://xxx.xxxxxxx.xxx/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 |
/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 |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 | ||
,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 6&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 ||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 规定, | ||
20 | 中小企业相关政策要求 | 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 6%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 | ||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 | ||
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 ||
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一、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主要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3)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4)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5)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及格式
(6)评标办法
(7)答疑纪要(待发)
1.1.2、招标文件收受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从而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2.1、采购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出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网上公告的形式发布在网站上。评标将以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文件为准。
1.2.2、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招标文件收受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前三天通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网上公告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日前发布,请各招标文件收受人在投标前经常访问“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获取最新信息。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1.2.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以网上公告的形式发布在网站上。
1.3、质疑和投诉
1.3.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1.3.2、采购人接受投标人依法提出采购需求方面的询问或质疑,投标人询问的应当在 3 个
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质疑的应当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
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3.3、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3.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1.3.5、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注意事项:质疑必须提供相关材料,其中包括: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质疑函(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将其完善后重新递交,但重新递交时间不得超过法定质疑期限)。
二、投标人
2.1、合格的投标人
2.1.1 投标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投标
3.1、投标文件的编写
3.1.1、投标文件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
3.1.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理解招标文件后再编写投标文件。
3.2、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3.3、投标报价
3.3.1、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总和。投标函中的总报价是评标的依据,分项报价只作为评标时确定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参考。
3.3.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另有要求的除外)。
3.3.3、投标价格为固定价格,本项目为总价包死,依据国家收费标准及所投标书折扣后价格,以法医、痕迹鉴定实际产生费用按季度支付,如年度总费用达不到中标价,按实际产生费用支付;如年度总费用超出中标价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中标单位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期 3 年,履约情况不良好招标人有权与中标人解除合同合同)根据实际产生费用情况由招标人分配中标金额,分别支付给中标单位。。
3.3.4、投标货币:均采用人民币。
3.3.5、投标报价应为最具竞争力的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且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3.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4.1、自开标日起 90 天(日历日)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3.4.2、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采购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3.5、投标文件的签署
3.5.1、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要用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字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必须打印,手写无效。
3.5.2、本项目采取全程电子开标、评标,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要求制作电子版即可。
3.5.4、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3.5.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投标保证金
3.6.1、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时间、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汇款凭证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3.6.2、对于未能按 3.6.1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6.3、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被扣缴: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公示发出后,中标单位放弃中标的;
(3)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且责任在中标单位的;
(4)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据或证明资料谋取中标的;
(5)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投标的。 3.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3.7.1、统一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LFTF 格式)一份(U 盘)装入一个投标文件袋内并将封口处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印鉴做密封章。
3.7.2、投标文件袋上应写明:
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2)项目名称: 项目 包
3)项目编号:
4)投标人名称:
5)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注明“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
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3.8、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LFTF )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投标人因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问题无法上传文件时,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00。
(3)现场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规定地点。 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凭 CA 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现场解密。如网上招标系统原因或
不可抗力导致现场无法解密的,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出现以下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响应文件:
(1)投标人未到现场解密响应文件的;
(2)投标人未携带 CA 证书或携带错误 CA 证书的;
(3)投标人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无效或已损坏的;
(4)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的。 3.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9.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但这些行为必须以电子版重新上传,以最后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的修改文件或撤回通知应按文件的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在外装信封上明显标明“响应文件修改书”或“响应文
件撤回通知”字样。
3.9.2、撤回投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3.9.3、开标后投标人撤回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3.9.4、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如要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9.5、 因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时查看
而造成的后果自负。四、开标与评标
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活动,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3、开标前, 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相关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检查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唱标,唱投标文件正本的“开标一览表”内容并记录。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现场解密。
如投标人现场解密失败, 投标人应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4、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5、在唱标完毕后,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2、评标
4.2.1、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论;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4.2.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依法组建,成员人数为 5 人,其中评审专家不
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且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在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4.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核实,确实符合回避条件的,及时更换评委。如在评标过程中各投标人没有提出同类要求,则视为无异议。
4.2.4、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2.5、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4.3、定标
4.3.1、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根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商务、技术、质量、服务、综合实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技术、质量、经济等综合效益对采购人最有利的原则,通过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单位,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其为中标单位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4.3.2、招标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单位解释落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4.4、招标的保密要求
4.4.1、自开标之日起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止,投标人不得就评标内容向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询问,被询者亦不得泄露评标有关内容,泄露者将被追究责任。五、签订合同
5.1、中标单位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之依据。
六、中标通知书
6.1、《中标通知书》是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法律依据,在未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情况下,擅自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是违反《政府采购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6.2、中标公告发布后,中标人在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七、其它
7.1、参加投标活动的各单位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2、招标代理机构将严格贯彻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双方利益,欢迎参加投标活动人员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7.3、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编制,解释权属河北泰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八.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单位中标后,按有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得在报价中单独列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九、保证金退还流程: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十、根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规定: 1.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
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
2.财政部、环保总局综合考虑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中,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按类别确定优先采购的范围。
财政部、环保总局将适时调整清单,并以文件形式公布。
3.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xxxx://xxx.xxxx.xxx.xx/ )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网
(xxxx://xxx.xxxx.xxx.xx/)、中国绿色采购网(xxxx://xxx.xxxx.xx/)为清单的公告媒体。为确保上述信息的准确性,未经财政部、环保总局允许,不得转载。
4.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5.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十一、《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 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 号)提出,为切实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在积极推进政府机构优先采购节能(包括节水)产品的基础上,选择部分节能效果显著、性能比较成熟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负责制订。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从国家采信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产品中,根据节能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择优确定,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展改革委门户网、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等媒体上定期向社会公布。
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应该符合下列条件:一是产品属于国家采信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产品,节能效果明显;二是产品生产批量较大,技术成熟,质量可靠;三是产品具有比较健全的供应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四是产品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条件要求。
在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中,实行强制采购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是产品具有通用性,适合集中采购,有较好的规模效益;二是产品节能效果突出,效益比较显著;三是产品供应商数量充足,一般不少于 5 家,确保产品具有充分的竞争性,采购人具有较大的选择空间。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要根据上述要求,在近几年开展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工作的基础上,抓紧修订、公布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组织好节能产品采购工作。
十二、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文件(财库〔2011〕181 号)规定:
1.企业划型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五部分附件八)。
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6.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十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 号文件规定: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条件(详见财库[2018]141 号)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5.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十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xx)(xx【0000】 00 x)的要求
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6%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的证明文件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五、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址(xxx.xxxx.xxx.xx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说明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加,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几率也在增加。为进一步加强事故民警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减少人为因素对鉴定结果的干预,规范交通事故检验鉴定工作的管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要求,文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相关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工作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和检验鉴定能力的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为文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供交通违法、事故的检验鉴定服务。
二、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年预算金额:1000000 元。其中 A 包预算金额:100000元;B 包预算金额:900000 元
三、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要求:
x次招标的服务项目分 A、B 两包,A 包:酒精检测;B 包:法医与痕迹类;
本项目为总价包死,依据国家收费标准及所投标书折扣后价格折扣,以法医、痕迹鉴定实际产生费用按季度支付,如年度总费用达不到中标价,按实际产生费用支付;如年度总费用超出中标价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A 包:
项目 | 细项 | 基准限价(元) | 参考数量 |
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 | 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 | 400 | 250 |
B 包:
项目 | 细项 | 基准限价(元) | 参考数量 |
法医病理检验鉴定 | 尸表检验 | 1500 | 78 |
尸体解剖(不含毒物分析) | 15000 | 5 | |
法医毒物检验鉴定 | 毒物定性(元/项) | 1000 | 4 |
法医临床检验鉴定 | 人体损伤程度 | 1500 | 78 |
伤残等级评定 | 1500 | 10 | |
三期评定 | 1500 | 8 | |
精神鉴定(损伤后评定) | 3000 | 2 | |
法医物证 | DNA 检验(元/样本) | 1200 | 25 |
DNA 个体识别(元/样本) | 1200 | 5 | |
痕迹物证类鉴定 | 接触点 | 1500 | 2 |
接触顺序(元/组) | 1500 | 8 | |
接触痕迹(元/辆) | 1200 | 165 |
整体分离 | 1500 | 10 | |
行驶停驶 | 2000 | 4 | |
骑行推行 | 3000 | 3 | |
确定驾驶员 | 3600 | 5 | |
微量对比 | 3000 | 10 | |
检测线-制动性能(元/辆) | 2000 | 20 | |
路试检验(元/辆) | 2000 | 6 | |
车辆定型(元/辆) | 1500 | 8 | |
行驶速度 | 2400 | 45 | |
静态灯光检验 | 1000 | 4 | |
信号灯状态 | 1000 | 5 | |
事故形成原因 | 5000 | 5 | |
后/侧防护装置是否合格(元/项) | 1500 | 4 | |
反光标识是否合格 | 1000 | 4 | |
声像资料类 | 电子数据提取与恢复 | 3000 | 3 |
投标人应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提交详细、完整的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方案、鉴定流程、应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增值服务等。
(1)在服务期限内,根据采购人委托,及时准确地完成好鉴定事项的鉴定工作。投标人应当在法律或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出具鉴定文书;鉴定文书应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地报告每一项或一系列鉴定工作的结果,并且应包括采购人要求的说明鉴定结果所必需的和所用方法要求的全部信息。
(2)投标人应依法科学公正实施鉴定,并对其鉴定活动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应有政策和程序以避免卷入任何会降低其公正性、诚实性的活动,不允许来自商业、财务或其他方面的压力影响其公正性。投标人应对在实施鉴定中获得或产生的所有信息承担管理和保密责任;投标人不得在公开场合发布及私自透露招标人委托的检验鉴定项目相关信息,如有需要,
应事先通知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3)投标人须于签订合同前在文安县设立固定服务机构,保证鉴定人员在岗在位,提供及时、快速响应服务;
(4)投标人须按规定对外公示鉴定人员信息、鉴定流程、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等,接受社会监督。
(5)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应急方案,保证 24 小时无节假日服务,无条件满足应急检验
鉴定工作的要求,即对于敏感、特殊、重大、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的快速检验鉴定,承诺 1小时内响应,2 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配合交警部门现场勘验或到达检验地点实施检验,并在约定时限内完成鉴定报告。
(6)A 包酒精检测需在委托之日起二日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B 包的鉴定项目需在委托之日起十日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如遇疑难案件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鉴定的,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延长鉴定时间(本项中的二日、十日为自然日)。
(7)投标人在鉴定服务过程中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调度、管理,且不得将受采购人
委托的检验鉴定项目委托第三方代为检验。
(8)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文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技术人员的业务监督。
(9) 若本包在项目执行过程发生属于本包范围内的其他鉴定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参照本包内报价子项目与《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的最低价格比率执行。
2.2.6.其他约定:若发现中标单位超过时限 2 次以上、不按照约定时间达到检验 2 次以上、不接受文安交警大队监管等行为,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一旦发现中标单位有主观原因导致错鉴一次、非主观原因错鉴 2 次,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负责,采购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10)其它未说明事项按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1)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的国家强制性规定。
(2)所使用工具、仪器设备应具备《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司法通[2011]323号)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所投包检验项目需要的设备清单。
(3)所投 A 包需具有招标项目鉴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不少于 3 名,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1 人。所投 B 包需具有招标项目鉴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不少于 4 名,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2 人。
(4)司法鉴定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合法员工,并提供《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及投标单位工资发放证明或为其办理的社保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四、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五、付款
x项目为总价包死,依据国家收费标准及所投标书折扣后价格,以法医、痕迹鉴定实际产生费用按季度支付,如年度总费用达不到中标价,按实际产生费用支付;如年度总费用超出中标价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六、其他要求
中标人需无偿提供符合采购方要求的采血管套装用于采购血液样本(采血管具体要求下附)
为规范交通事故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和毒品类检测鉴定工作,加强采血管的统一管理,现将专用采血管的技术要求、规格、包装等进行统一规范,要求如下:
1、专用采血管应为标有刻度的真空抗凝采血管,容量为 4ml;
2、专用采血管应使用抗凝剂为 EDTA-K2 的紫色管帽真空抗凝采血管;
3、专用采血管应采用制式编号,格式为“区编码-年份后两位-四位编号”,例如:1WA9-0000,
各区编码见表 1;
4、每个采血管应进行塑封,每两个采血管为一套,采用同一编号,分为 A/B 管,放进 一个包装袋内;
5、 每个采血管应注明失效期;
6、每个包装袋内应装有不含醇类或有机挥发性消毒剂,如聚维酮碘、不含酒精的嫩伏
等;
7、每个包装袋配有两个物证袋,物证袋上注明提取血液量,提取人、提取时间、被提
取人、办案民警等信息。
单位名称 | 编码 |
文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WA |
第四部分 拟签订合同文本(参考)
甲方:乙方: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 号文)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
。内容包括: 。
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 。
3、服务地点: 。第二条 合同金额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第四条 验收方法及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第五条 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 第六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 付款方式: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 %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第九条 知识产权归属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x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第十四条 税费
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1、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本合同订立地点: 。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银行账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在投标书格式中提供格式(附表)的,请投标人严格按照附表格式编写(表格可以扩展),未提供格式的内容请投标人自行编写。
投标文件封面
文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违法、事故处理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包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HBSG(ZC)2020008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1. 投标函
2. 投标人身份证明(二选一)
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保证金缴纳凭证
8.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近三年业绩
10.开标一览表
11.服务方案
12.服务承诺
13.增值服务方案
14.主要人员情况汇总表
15.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
16.仪器、设备清单
1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若有的话需要提供否则不用提供相应内容和证明等:如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节能环保清单等)。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及包号 )的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投标人名称) ,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书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项目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
2、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同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天(日历日)。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开标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
电话: 传真: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身份证明(二选一)
(采购人名称):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
(式样)
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及包号)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投标的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采购人名称):
(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式样)
兹委托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及包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投标的有关事宜。
附委托代理人情况: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附: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要求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要求其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应要求其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要求其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应要求其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分公司根据《民法总则》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
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如投标单位为其它附属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
1.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一年度或本年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一个月内的),能够清晰准确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间接反映投标人是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缴纳近 1 年内至少 3 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 3 个月内的公司除外)】;
3.社会保障资金:近 1 年内至少 3 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 3 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主要是指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按照下列企业概况内容进行填写:企业概况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全称): (公章) | |||||
注册地址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邮政编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主要设备 |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提供《司法鉴定许可证》
七、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盖公章)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汇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证明材料。保证金缴纳响应情况以实际收到的汇款为准。
八、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采购人名称):
我 (公司全称) ,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特此xx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提供至开标前“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xxxx://xx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
投标名称: 公 章
九、近三年业绩
序号 | 合同名称 | 采购单位 | 签署日期 | 合同金额 | 采购方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1.近三年经营业绩应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有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资料;
2.未提供业绩不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公 章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及包号)
序号 | 名 称 | 投标报价 |
服务期限 | ||
服务要求 | ||
合计 | 总报价(小写): 元总报价(大写): 元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项目为总价包死,依据国家收费标准及所投标书折扣后价格,以法医、痕迹鉴定实际产生费用按季度支付,如年度总费用达不到中标价,按实际产生费用支付;如年度总费用超出中标价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投标人名称:公 章
分项报价表(A 包)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及包号)
项目 | 细项 | 参考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综合折扣率(%) |
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 | 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 | 250 | |||
总价 | 元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公 章
分项报价表(B 包)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及包号)
项目 | 细项 | 参考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综合折扣率(%) |
法医病理检验鉴定 | 尸表检验 | 78 | |||
尸体解剖(不含毒物分析) | 5 | ||||
法医毒物检验鉴定 | 毒物定性(元/项) | 4 | |||
法医临床检验鉴定 | 人体损伤程度 | 78 | |||
伤残等级评定 | 10 | ||||
三期评定 | 8 | ||||
精神鉴定(损伤后评定) | 2 | ||||
法医物证 | DNA 检验(元/样本) | 25 | |||
DNA 个体识别(元/样本) | 5 | ||||
痕迹物证类鉴定 | 接触点 | 2 | |||
接触顺序(元/组) | 8 | ||||
接触痕迹(元/辆) | 165 | ||||
整体分离 | 10 | ||||
行驶停驶 | 4 | ||||
骑行推行 | 3 | ||||
确定驾驶员 | 5 | ||||
微量对比 | 10 | ||||
检测线-制动性能(元/辆) | 20 | ||||
路试检验(元/辆) | 6 | ||||
车辆定型(元/辆) | 8 | ||||
行驶速度 | 45 | ||||
静态灯光检验 | 4 | ||||
信号灯状态 | 5 | ||||
事故形成原因 | 5 | ||||
后/侧防护装置是否合格(元 /项) | 4 | ||||
反光标识是否合格 | 4 | ||||
声像资料类 | 电子数据提取与恢复 | 3 | |||
总价 | 元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十二、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十三、增值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十四、主要人员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 | 备注 |
十五、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 名 | 年 龄 | 职称证书 | 专 业 | |||||
职 称 | ||||||||
国家执业资 格证 | 专业 | 职 务 | 拟在本项目中担 任职务 | |||||
等级 | ||||||||
毕业学校 | 年 | 月毕业于 | 学校 | 系(科)学制 | 年 | |||
经 | 历 | |||||||
年-- | 年 | 参加过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 | 备 注 | ||||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有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投标单位为其它附属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
十六、仪器、设备清单(附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产地厂家 | 数量 | 购置时间 | 用途及性能 |
十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对采购人要求和需要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的;
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xx):
日 期:
重要提示: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如若是的话就按照上面格式填写,不是的话就不需要填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重要提示: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如若是的话就按照上面格式填写,不是的话就不需要填写。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鲜章,否则评标委员 会不予采纳。
1.1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有关的其他人泄露。
1.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1.3 评标委员会由专家评委库随机抽取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
2.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 根据[评标方法]第3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适用于[评标方法]第2.1款的规定。
3.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3.1.1 如果用数字表达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3.1.2 当综合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综合单价为准。除非评标机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综合单价。
3.2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1.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比照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分为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审。通过评审,评选出综合得分最优的投标人。
2.资格审查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序号 | 项目 | 是否通过 | 备注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 ||
3 | 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一年度或本年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一个月 x的);新成立 3 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 | ||
4 | 须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企 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5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原件 | ||
6 | 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税收及社保缴纳凭证(新成 立 3 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 | ||
7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
8 | 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企业查询页截 图) |
注:1、投标单位电子投标文件中附资格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为附属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符合性审查
附表2:符合性评审表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评审结果 (通过√不通过 ×) |
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错误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文件的内容填写、格式、构成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服务期等实质性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文件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此表有一项不通过,视为投标无效不再计入下一步评审。
4.综合评审(满分100分)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总分值为100分。综合评定打分表如下: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 分 标 准 |
1 | 投标报价 | 10分 | 有效报价中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备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判定的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为准。供应商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及上述文件中的标准来判定其是否符合小、微企业的标准。 |
2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 | 5 分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进行比较,在满足基本要求的条件下,每增加 1 名具有招标项目鉴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得 0.5 分,其中每有一名高级工程师增加 1 分,满分 5 分。 |
3 | 服务方案 | 工作方法及程序(15 分) | 根据投标文件描述的工作方法及程序情况进行比较,按照优 (10.1-15 分),良(5.1-10 分),一般(0.1-5 分),未提供(0 分)档次打分。 |
质量保证措施 (15 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比较,按照优(10.1-15分),良(5.1-10 分),一般(0.1-5 分),未提供(0 分) 档次打分。 | ||
应急措施 (10 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应急措施进行比较,按照优(7.1-10 分), 良(4.1-7 分),一般(0.1-4 分),未提供(0 分)档次打分。 | ||
保密措施 (5 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保姆措施进行比较,按照优(3.1-5 分), 良(2.1-3 分),一般(0.1-2 分),未提供(0 分)档次打分。 |
4 | 服务承诺 | 15 分 | 服务承诺完善,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制度完善、具体、目标明确,且有效承诺得 10.1-15 分; 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障措施合理,有具体制度得 5.1-10 分; 服务承诺及完成承诺采取的保障措施一般得 0.1-5 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 检测仪器、设备情况 | 10 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检测仪器、设备情况进行比较,按照优 (7.1-10 分),良(4.1-7 分),一般(0.1-4 分),未提供 (0 分)档次打分。 |
6 | 增值服务方案 | 10 分 | 增值服务方案中充分体现投标人鉴定经验和能力,人员、设备优势,为采购人提供更多鉴定检测增值服务,使鉴定结果更具说服力,减少鉴定结果纠纷:7.1-10 分; 增值服务方案中体现投标人具有一定鉴定经验和能力,人员、设备方面的优势,为采购人提供一些鉴定检测增值服务,使鉴定结果具有说服力,减少鉴定结果纠纷:4.1-7 分; 增值服务方案中缺乏鉴定经验和能力,人员、设备方面一般,但承诺为采购人提供鉴定检测增值服务,为鉴定结果增加说服力:0.1-4 分; 投标人不能提供增值服务的,0 分。 |
7 | 业绩 | 5 分 | 近三年(2018 年 3 月 1 日至开标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 一项与本次招标同类项目业绩的得 1 分,满分 5 分。 |
合计 | 100分 |
评分计分规则:
(一)评分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
(二)价格评分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详细分析、核准,检查其是否存在累加的算术错误,评标委员会将修正后的所有投标人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三)评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评分无效: 1.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评分的;
2.无正当理由随意加减分的;
3.评分高出规定最高分值或低于最低分值的;
4.其他明显不合理评分行为的。说明:
各项评分应在评分范围内,否则无效,由评委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并列表说明各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后打分,打分表及列表均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投标人的得分应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4.1 评委评分之后,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得分高低排列其名次,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定标
5.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分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分且投标报价分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5.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单位解释落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