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徐州市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排查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0-YXYX-G2024-0008
政府采购合同
采 购 人:徐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项目名称:徐州市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排查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0-YXYX-G2024-0008
成交供应商: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徐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乙方: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徐州市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排查项目招标采购的结果,
甲方将徐州市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排查项目( 项目编号:
JSZC-320300-YXYX-G2024-0008)委托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恪守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
1、服务内容:对徐州市 18 个矿区、20 条耕地xx水系及 3 家涉 重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启动污染源头对象排查工作。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
二、合同价及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1220000 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贰万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 选择以下第 (付款方式二)种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
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十 (50%)即¥ 大写:人民币
在合同签订生效 15 日内,乙方向甲方出具等额预付款保函后,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乙方。
卖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包括:
卖方出具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十 (50%) 即¥ 大写: 人民
币 ,在乙方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 15 日
内,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乙方。卖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包括:
卖方出具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付款方式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
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四十(40%)即¥ 488000 元,大写:人民币 肆 拾捌万捌仟元整,在合同签订生效,买方自收到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40%)后 15 日内,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乙方。
卖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包括:
卖方出具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六十(60%)即¥ 732000 元,大写:人民币柒拾
叁万贰仟元整,在乙方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
买方自收到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60%)后 15 日内,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乙方。
卖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包括:
卖方出具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2、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
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增加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甲方若由于各种客观
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甲方有权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配合甲方签订相应的变更协议;除上述情况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服务承诺:具体见招标文件及乙方投 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00-YXYX-G2024-0008]。
四、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项目组人员表;(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5)服务承诺;(6)中标(成交)通知书;(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
五、交付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 天内完成服务事项,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
2、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乙双方须在 5 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3、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培训甲方的相关人员,乙方在甲方使用前进行调试,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服务内容,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若聘请第三方中立机构验收,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
2、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甲方有权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3、甲方在项目结束后,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中约定的全部资料。
4、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形成的报告及相应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5、对乙方工作进度、质量进行督查,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调整进度。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遵守本合同之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
2、甲方应尽可能向乙方提供可靠、详细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审核项目的信息。
4、对乙方开展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5、按合同约定进度及时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遵守本合同规定及其附件。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相关费用。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本合同之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
2、乙方不得拒绝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内容的相关咨询,对甲方的咨询乙方必须给予正式的书面答复,并应具有科学性和适用性。
3、乙方按照本合同及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为甲方提供服务工作,乙方需要对项目组成员进行调整时,须书面征得甲方同意。
4、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项目的任何内容。
5、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甲方得到或研究发现的甲方内部信息。
6、乙方人员在甲方活动时,需听从甲方有关人员安排和引导。
7、甲方提出收回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有关资料及其复制件返还甲方。
8、在甲方统筹协调下开展实施方案前期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
9、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项目。
10、合同规定期限内,乙方完成项目时,提交成果文本文件、电子文件等。
11、乙方保留收集的客观资料。
12、乙方完成本协议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人工、住宿、交通、餐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继续履行本合同已无意义的,甲方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发出后满 7 天合同即终止,合同款项按终止日结算,已支付但超出结算款项部分乙方应予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少于结算款项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差额部分。
2、乙方因无力履行合同提出解约,须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总费用 100%的违约金。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违反本款规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a、项目负责人:5万元/每人次;b、专业负责人:2 万元/每人次;c、其他主要人员: 1 万元/每人次。
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将项目审核任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计扣乙方合同价 20%的违约金。
5、乙方无故不按合同执行或未按期提交审核报告,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 20%违约金。
6、乙方不得以疫情等其他原因作为理由不履行合同,要合理安排监测计划,及时完成监测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计扣乙方合
同价 20%的违约金。
7、如因乙方监测报告递交超期或监测报告质量的问题,致使行政处罚案件不能立案或撤案,出现一起,扣除合同总额的 5%,出现两起,扣除 15%,出现三起,扣除 25%,(每增加一起,递增扣款 10%)依次类推。且一年内不能参与同类的政府采购项目。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效力。
3、知识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5、转包或分包: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他人提供。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
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乙方应就采购项目向甲方负全责。
6、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8、本合同未注明事项,招标文件中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存档,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壹份备案。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和乙方由其正式授权代表于上述所写日期和地点签订本合同。
甲方(签章):徐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xxxxxxxxxx 0 x行政中心东三区 4 楼邮编:221018
电话:0000-00000000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乙方(签章):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 0 x 0 x 0 xx 0 x邮编:210019
电话:000-0000000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新城科技园支行银行帐号:510576987455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