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文本)》(GF-2013- 0201),同时“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函附录”中引用的合同条款号也已作相应调整。“评标办法”中“合理低价法”和“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国家范本中没有,本 范本均按住建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范本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