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山东省宁阳县签署环保产业园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0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东省宁阳县签署环保产业园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协议简述: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政府与盛运股份于 2014 年 4 月 1 日签署了
《山东省宁阳县环保产业园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根据协议在特许经营期内,在山东省宁阳县东疏镇后学村建设总规模为日处理 1,050 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采用炉排炉垃圾焚烧工艺对山东省宁阳县的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
2、协议的生效条件:涉及协议经宁阳县人民政府及盛运股份共同签署后生效。
3、协议类型:特许经营协议。
4、协议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
5、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特许协议的履行需要较长的期限,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
6、协议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签署后,尚需进行项目前期的报批及立项相关手续。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宁阳县人民政府为治理环境污染,促进宁阳县环境质量的提高,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规划在山东省宁阳县东疏镇后学村建设总规模为日处理 1,050 吨生
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分两期建成投产,一期为日处理 700 吨建设规模,二期为日
处理 350 吨建设规模,投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4 亿元(最终以当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总投资为准)。
本项目工程建设工期为 24 个月(待该项目立项报批、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报
告完工后,项目开工日起至项目初步完工日止),本公司应努力在 18 个月内完成
项目建设,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含建设期两年),自项目签订协议之日计算,特许经营期满,如需延长特许经营期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宁阳县人民政府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注册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 294,163,631.00元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干法脱硫除尘器、生活及医疗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带式、螺旋、链式、刮板输送机、斗式提升机、矿用皮带机、给料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国家禁止、限制类除外);自有房屋租赁。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最近三年会计年度公司未与本特许协议签署甲方发生交易事项。
4、履约能力分析:宁阳县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概述
1、依照协议的约定,甲方将授予乙方独占的权利以投资、建设、拥有、运营和维护宁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理项目,在协议约定的特许期内向宁阳县及其延伸区域范围内提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及向电力公司销售垃圾焚烧发电净输出电量。
2、特许经营权的内容包括:
(1)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特许经营期届满后无偿、完整移交宁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
(2)处理宁阳县及其延伸区域范围内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
(3)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或其指定的机构收取相应的收益: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协议》的规定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后产品获取销售收入。
3、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如需延长特许经营期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
4、甲方以行政划拨的形式将位于宁阳县东疏镇后学村垃圾填埋场面积约
170 亩的土地使用权无偿提供给本公司做为项目使用地,土地使用权与特许经营权期限一致,至特许经营期满为止。
5、甲方保证每个运营年向本年公司提供 14.6 万吨的最低可许垃圾量。平均
日运送垃圾量以每月运送垃圾总量进行平均,不低于 400 吨/日。甲方平均每日
自行运送或委托运送不少于 400 吨的许可垃圾至本项目所规定的垃圾交付点。平
均每日运送不足 400 吨的,则按 400 吨/日的垃圾处理量弥补不足部分而损失的上网电价收入(上网电价补偿按照当月实际每吨垃圾发电量计算)和垃圾处理费。
经双方同意商业运营垃圾服务费为 65 元/吨。
6、在移交日前,双方应成立移交委员会,本公司应清偿任何种类或性质的债务,将山东省宁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其全部权利、所有权及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组成山东省宁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施、器材、配件、厂房及设备、全部改建设施无偿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的机构。移交的山东省宁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应得到良好维护和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四、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x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的签署,将对公司未来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从长期看,本公司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在固废领域积累更多的丰富经验,项目的成功建设也将为公司在固废领域开拓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增加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依据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并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特许经营协议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