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至寵愛」寵物保險單
(本中文譯本是有關保險單之意譯本,旨在協助你閱讀有關保險單內容,本中文譯本並不是亦不應被視為保險單之一部份或在闡釋保險單內任何條文時有任何影響力。)
本文件為「閣下」之「至寵愛」寵物保險單(以下簡稱「本保單」)。請細閱「本保單」及「承保表」,以確保得到「閣下」所需保障。
為免誤解,「閣下」需將「本保單」連同「承保表」及任何附加之修訂或批單條款一併閱讀。
如有任何可能會影響所提供保障之變化,請立即通知「我們」。
保險生效之條件
「本保單」是「閣下」(即「承保表」上具名的「受保人」/
「 寵物家長」)與「我們」(即「本公司」)根據投保書上所提供的聲明及資料締結之合約。「承保表」及任何附加之批單條款是「本保單」的一部份。
「本公司」會按照「本保單」提供之保障在「本公司」已接納
「閣下」所繳之保費的「保險期」內對任何受保事件作出賠償。
服務承諾
「本公司」希望為「閣下」提供高質服務,並會誠實、公平、及時地處理「本保單」承保之索賠。如「閣下」對「我們」的服務有任何疑問,請聯絡「閣下」經紀或代理。如「閣下」沒有使用中介服務,請聯絡「我們」幫助解決「閣下」的問題。
詞彙定義
(適用於整份保單)
有些詞彙已被定義。這些詞彙無論在「本保單」或「承保表」使用時均具有相同的含義。
「我們 / 我們的 / 本公司」:
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
「閣下 / 閣下的 / 受保人 / 寵物家長」:
「承保表」上具名為「寵物家長」的保單持有人。
「承保表」:
一份載有「寵物家長」、「閣下的寵物」、其之保障計劃及「保險期」等詳細資料的文件。「承保表」是「本保單」的一部份。
「意外」:
一個出乎意料及非故意的事件導致「閣下的寵物」「受傷」。
「臨床檢查」:
由「獸醫」進行的檢查包括替「寵物」身體檢查及全面驗血(如適用)。
「臨床症狀」:
任何偏離「寵物」正常健康狀況或異常表現,包括行為特徵。症狀包括任何能夠經由全面和完整的「臨床檢查」容易檢測到的異常症狀。
「共同保險」:
在索賠金額中,「閣下」需要支付的部分。
「生效日期」:
在「承保表」所載之「本保單」最早的開始日期。
「狀況」:
任何與診斷結果一致的「臨床症狀」之表現,不論事故數量之多寡或身體受影響的區域。
「牙齒保健」:
「閣下的寵物」所需的定期口腔衛生護理。包括刷牙、洗牙、打磨牙齒、脫牙及重建牙齒。
「診斷測試」:
用來確定「閣下的寵物」整體健康之測試。「診斷測試」可作為一種方法來檢測某些異常,亦可以作為證明「閣下的寵物」現在的健康狀況、或幫助年老「寵物」於問題出現前作出更徹底的評估。
「家庭」:
「閣下的」所有家庭成員及與「閣下」一起居住的其他人士。
「香港」: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疾病」:
患病、疾病及任何改變到「閣下的寵物」正常健康的狀況;即是除「閣下的寵物」正常健康狀況之外的任何「狀況」。
「受傷」:
因「意外」而非因「疾病」或逐步身體或精神損耗及損傷引致
「閣下的寵物」之身體損傷或傷害。
「醫學上必要的」:
由「獸醫」對受保「寵物」提供的醫療服務、「用品」或治療並
• 與症狀或診斷結果相符;
• 且適當及符合普遍獸醫接受的常規標準;
• 不是為了「寵物家長」、「閣下的」「獸醫」或其他供應商的便利;
• 與安全地為「寵物」提供最合適的用品或服務水平相符。
「男性絕育」:
睾丸切除術或手術切除兩個睾丸。
「保險期」:
「承保表」內指定的期限及「閣下」同意繳付且「我們」同意接受保費之隨後期限。
「寵物」:
作為陪伴或協助及不是作商業用途而擁有之家貓或家犬。商業用
途包括但不限於「賽狗」。
「寵物家長」:
「寵物」的主人。
「已存在的情況」是指:
• 在「生效日期」前已出現或顯示的任何跡象及/或症狀並與此
「疾病」或「狀況」相符之「疾病」或復發;
• 在「生效日期」前已出現之「受傷」或與此「受傷」相符之復發;
• 在「生效日期」前已存在的「疾病」或「受傷」而引起之
「狀況」或併發症。
「賽狗」:
作為參加有組織的競賽或速度比賽而擁有之狗隻。
「女性絕育」:
卵巢子宮切除術、卵巢切除術或手術切除雙邊卵巢及子宮。
「用品」:
由「獸醫」確定為「醫學上必要的」任何物品並安全和有效地使用於其預定的用途,及如省略使用此等物品會對「寵物」產生負面影響。
「外科手術」:
通過人手及儀器進行對疾病或「受傷」而作出之手術治療程序。
「閣下的寵物」接受的侵入性手術程序須由「獸醫」在手術室進行並使用麻醉劑。
「疫苗接種」:
由「獸醫」執行業界認可的活動商業疫苗接種。疫苗必須配合全面的「臨床檢查」及按照製造商的建議用於預防疾病。
「獸醫」:
根據「閣下的寵物」接受治療或檢查之地區正式註冊及持牌的
「獸醫」,「閣下」或「閣下的」父母、兄弟姐妹、丈夫或妻子、子女或親屬除外。
「有工作的寵物」:
任何「寵物」涉及於除了作為陪伴或協助之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比賽、配種、執法、守衛或其他商業用途。
「閣下的寵物」:
「承保表」上具名之貓或狗。
保障項目
在受保條款限制下之「保險期」內,就「閣下」已接受及已支付之治療和服務費用,並根據「保障項目表」中所列的最高賠償額及「承保表」所載之條款、條件及限制以實報實銷的方式作出賠償。
第 1 節 - 手術保障
1. 診所和手術保障
在「本保單」受保條款限制下,「我們」將就「閣下的」
「獸醫」對「閣下的寵物」進行「醫學上必要的」「外科手術」作出保障。「我們」將支付下列的費用:
(a) 「診斷測試」;
(b) 「獸醫」費用;
(c) 手術室費用;
(d) 進行麻醉及氧氣供應之費用;
(e) 外科移植;
(f) 雜項收費如處方藥、打針、敷料及其他「外科手術」相關的醫療服務和「用品」 。
2. 住院費用
「我們」將支付「閣下的寵物」按「獸醫」要求下及在接受
「外科手術」後留宿持牌獸醫診所或醫院以接受護理、藥物 治理或觀察之留院費用,惟住院時間不得少於連續 12 個小時。
3. 手術後治療保障
「我們」將支付「閣下的寵物」在接受「外科手術」後九十
(90)天內之後續治療費用,其中包括「獸醫」之覆診費、診斷及實驗室服務費、檢查及調查費。此保障亦包括由「獸醫」進行之針灸治理。
該等手術後治療費用必須直接由已接受「外科手術」之「狀況」而引致並須由進行「外科手術」的「獸醫」建議。
第 1 節應支付的最高賠償額不應超過“診所和手術保障”所述之最高賠償金額。
第 2 節 - 化療保障
「我們」將支付「閣下的寵物」在持牌獸醫診所或醫院進行化療之費用。
第 3 節 - 壽終費用
「我們」將支付「閣下」包括「寵物」進行安樂死的費用、火化、殯葬服務費及/或「獸醫」或殯葬服務提供商收取之「寵物」遺體 的處理費。
「我們」不會支付:
- 不是由「獸醫」或殯葬服務提供商安排之運輸費;
- 安置「寵物」遺體之龕位或墓地。
「共同保險」並不適用於第 3 節。
總賠償限額
「我們」就第 1 至 3 節應支付的最高賠償總額將不超過「保障項目表」上「全年總保障」所列之金額。
第 4 節 - 第三者法律責任保障
1. 「我們」將賠償「閣下」因「閣下的寵物」意外引致的
(a) 他人身體受傷;
(b) 他人財產損失或損毀
於法律上必須承擔的賠償責任。
2. 「我們」亦將支付:
(a) 由索賠人向「閣下」追回的訴訟費用,及
(b) 於獲得「我們」書面同意下的開銷和費用。
3. 本節提供之保障僅限於「香港」地域範圍。
4. 「我們」不會對以下各項責任作出賠償:
(a) 「閣下的」「家庭」成員或僱員之身體受傷;
(b) 「閣下」或「閣下的」「家庭」成員或僱員擁有、持控託管或保管的財物之損毀;
(c) 任何故意或可避免發生的行為之法律責任。
(d) 罰款、刑罰、懲罰性或懲戒性的費用。
(e) 「閣下」不遵守作為寵物主人的相關法規之法律責任。
(f) 就於初審時非由「香港」具司法管轄權的法庭發出或頒令的裁決與及「香港」法庭以交互協議或其他方式發出強制執行「香港」境外的法庭命令的裁決之賠償。
「我們」於第 4 節就每一索償或由同一事件引致的一連串索償應支付的最高賠償額將不超過「保障項目表」上所列之金額。
如「承保表」上敘述或在「我們」個別承保之「寵物」多於一只,
「我們」於此節就每一索償或由同一事件引致的一連串索償支付的最高賠償額將不超過此等保單中最高的金額。
無索償折扣(NCD)
如在緊接「本保單」續保前之「保險期」內並沒有作出任何索償,續保保費將享有下列折扣扣減:
「保險期」 折扣
過去一年 5%
過去連續兩年 10%
過去連續三年或以上前 15%
如有索償時,無索償折扣(NCD)將在下個續保時減至 0%。
如「承保表」上敘述或在「我們」個別承保之「寵物」多於一只,無索償折扣(NCD)應視為獨立地應用於每一只「寵物」。
倘「本公司」同意「本保單」權益轉移,轉讓方已使用之時期及保障將不會帶給受讓方。
一般條款
(適用於整份保單)
1. 「本公司」根據「本保單」作出之任何賠償均以「閣下」是否遵守和履行「本保單」之條款、條件和批單條款及在投保時據實xx和回答為先決條件。
2. 除非獲得「我們」書面同意,否則「寵物」必須
(a) 已植入晶片;
(b) 於「生效日期」時,年齡為十六(16)星期以上及九
(9)歲以下;
(c) 完成所有需要的「疫苗接種」;
(d) 不是「有工作的寵物」。
3. 「閣下」必須是「寵物」的主人。
4. 「閣下」必須採取一切合理步驟以防止「意外」發生並遵守所有法規及/或其他法律上的責任及條例。
5. 「閣下」必須在任何時候對「寵物」提供合理的照顧,並確 保其保持身體健康及沒有故意將其暴露於有可能導致「受傷」或「疾病」的處境。如有任何「受傷」或「疾病」出現,
「閣下」必須採取一切合理的步驟,使其得到及時治療和康復、減低出現併發症、防止類似「狀況」再次發生及防止
「寵物」的「疾病」或「狀況」進一步惡化。如「閣下」沒有履行照顧職責可能會導致被拒絕索賠。
6. 「本保單」不可轉讓給其他「寵物」。所有新「寵物」需提出新申請及收取保費。
7. 「本保單」只保障在「香港」的「寵物」。
8. 如「寵物家長」作出任何虛假xx、對重要事實錯誤描述或 隱瞞,「我們」有權根據事實對「本保單」作出更改、修改、取消或使「本保單」中的所有保障失效。重要事實是任何能 夠影響「我們」評估「閣下」投保申請的資料。
9. 「我們」有權以「我們」認為合適的理由更改「本保單」並於更改前不少於三十(30)天以書面通知「寵物家長」。為免疑問,「我們」有可能在任何續保時更改「本保單」的條款,如在「我們」發出通知後,「閣下」繼續支付保費將意味著「閣下」接受此等更改。
10. 保費金額不能保證不變,
(a) 當風險發生重大變化時,或
(b) 當「本公司」因反映實際或預期業務而對此類險種之所有「受保人」作出的保費調整時,
「我們」可能會增加保費或對保費作出更改。
11. 取消保單
(a) 「閣下」可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取消「本保單」。如於現行「保險期」內並無索償個案,「本公司」將根 據短期比率退款,惟退還金額必須多於港幣 500 元。
(b) 「本公司」可取消「本保單」並會以郵寄形式給予「閣 下」7 日保單取消之通知,而有關通知則會寄往「閣下」最後為「本公司」知悉的地址。「閣下」將獲發還按比 例計算之保費退款。
12. 如「寵物家長」擁有任何其他有效的保險就同一「受傷」、
「疾病」、責任、死亡或費用獲得賠償,「本保單」之賠償只會按比例提供。
13. 「我們」不會承認任何與「本保單」有關之信託、抵押或轉讓通知或不會受到此等通知影響。「受保人」或其法律代表收取任何賠償後,「我們」的責任即告圓滿終止。
14. 「本保單」遵從「香港」之專有司法管轄權,並根據「香港」法律詮釋。
15. 任何不是「本保單」某一方的人士或實體,不能根據《合約
(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 623 章)強制執行「本保單」的任何條款。
索償條款
(適用於整份保單)
「本保單」作出之任何賠償均以「閣下」是否遵守和履行「本保單」之條款為先決條件。
1. 索償通知
「閣下」必須於事發後三十(30)天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所有索償或可能導致索償的事件。
2. 索償證明
「閣下」必須提供以下文件或資料給「我們」以進行理賠:
- 在通知「我們」索賠後填妥索償表格;
- 於投保時進行之「臨床檢查」結果(如是首次提交索賠);
- 「我們」所需資料、證據或證明文件包括收據、醫療證書
或醫療診斷報告,一切所需費用均由「閣下」支付;
- 「閣下」書面同意授權「本公司」獲取任何醫學檢查及/或測試結果及/或「寵物」之病史或記錄;
- 其他「我們」認為合理地要求的資料。
所有相關文件和票據之正本必須與填妥的索賠表格一併提交。
3. 身體檢查
「我們」有權及有機會在任何索賠期間透過「我們」指定的
「獸醫」對「寵物」進行檢查。
4. 仲裁
倘若「本公司」拒絕向「閣下」作出賠償或對賠償金額存在任何爭議(統稱為「爭議」),有關「爭議」均依據現行
《仲裁條例》(第 341 章)裁決。如有關人士未能就選擇仲 裁員達成協議,仲裁員人選事宜將轉介現行香港國際仲裁中 心主席裁決。「本公司」特此聲明,「閣下」必須首先取得 仲裁決議,方可按「本保單」採取任何法律行動或提出訴訟。
若有關「爭議」未能於「本公司」拒絕賠償起 12 個月內按本仲裁條款提出仲裁,「閣下」會被視作完全放棄「閣下」的索償權,並不得在日後根據「本保單」重新提出索償。
一般不受保事項
(適用於整份保單)
1. 「我們」不承保
a) 在「生效日期」後九十(90)天內發生或復發的「疾病」。
b) 在「生效日期」後十二(12)個月內發生或復發的指明遺傳性和先天性「疾病」(參見“限制條款” 第 2 條)。
2. 「我們」不承保「已存在的情況」。
3. 「我們」不承保
a) 「女性絕育」及「男性絕育」。
b) 預防性的醫療保健包括疫苗接種或滴度測試、跳蚤控制、心絲蟲預防藥、杜蟲、修剪指甲及毛髮梳洗剪修。
c) 寄生蟲控制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可獲得預防性治療之內部和外部寄生蟲。
d) 「牙齒保健」,但如由「意外」引起之牙齒「受傷」,
「我們」將賠償拔牙及/或牙齒重建之費用。
e) 肛門腺清理。
4. 我們不會賠償與以下相關的任何費用:
a) 任何因「閣下」或「閣下的」「家庭」成員故意、疏忽或可阻止發生(包括有組織的狗隻戰鬥)而引致之「受傷」或「疾病」。
b) 非病理上必須的醫療程序、整容、預防方法包括但不限於:
(i) 切尾;
(ii) 剪耳;
(iii) 去爪;
(iv) 植入晶片;
(v) 假蹄切除;
(vi) 耳朵清潔;
c) 運輸費用;
d) 遺傳性和先天性疾病,於“限制條款” 第 2 條下指明則除外;
e) 由特定行為引起之「狀況」,而該相同或相似之行為在
「生效日期」前已發生並顯現出該行為有再發生的傾向及會對「閣下的寵物」造成「受傷」或「疾病」;
f) 因已存在於一腿中的十字韌帶問題而導致另一腿產生問題之治療費用;
g) 可通過疫苗和預防性藥物預防之疾病(如心絲蟲、蝨、內
寄生蟲及跳蚤);
h) 因任何已宣布為大範圍流行病而引起廣泛性傳播之「疾病」並感染到「閣下的寵物」;
i) 因「本保單」不承保或作出限制的「狀況」引致之併發症。
j) 在「生效日期」前已明顯出現「臨床症狀」之異常。這包括「閣下的」「獸醫」在常規身體檢查中可檢測出的「狀況」;
k) 因缺乏使用及/或執行符合公認獸醫標準之預防性的醫療保健產品及/或方法而引致之任何索賠。定期醫療保健包括:接種預防疫苗、跳蚤控制、心絲蟲預防藥、杜蟲、牙齒護理、拔耳毛、梳洗修剪毛髮和定期護理;
l) 特殊飲食控制、寵物食品、維他命、補品、美容、指甲修剪、洗髮水及沐浴(包括藥浴);
m) 購買及租用義肢、矯正裝置及醫療器具;
n) 由特定行為引起之「狀況」,而該相同或相似之行為在
「閣下」收到「我們」就此特定行為給予書面通知後出現;
o) 實驗性或研究性治療或藥物;
p) 配種或與繁殖、下崽或分娩有關之「狀況」;
q) 「本保單」不承保的「狀況」之「診斷測試」;
r) 因「本保單」不承保或作出限制的「狀況」引致之併發症作出的「診斷測試」;
s) 飼養、住房或訓練;
t) 行為改善、訓練、治療或行為改善之藥物;
u) 另類療法,包括但不限於順勢療法、整骨術、激光療法,脊科治療、幹細胞療法及/或物理治療之診察及治療,不論是否由「獸醫」推薦;
v) 在慣常時間以外進行「外科手術」造成之額外費用,除非
「獸醫」證實涉及危急「疾病」或「受傷」及如不進行
「外科手術」會危害「閣下的寵物」的生命或明顯會加重其之「受傷」或「疾病」;
w) 「獸醫」收取之行政費,包括但不限於填寫索賠表及/或為處理「閣下」索賠所提供報告、證書或其他資料之收費。
5. 戰爭及恐怖活動不承保條款
「本保單」概不承保因以下原因而直接或間接引致或造成或與以下事故相關之死亡、傷殘、損失、損毀、法律責任、費用或開支,並包括任何性質之相應損失,不論此等損失乃同時或以任何其他次序由任何事故或事件所引致亦然:-
a) 戰爭、侵略、外敵行動、敵對局面或交戰事件(不論正式宣戰與否)、內戰、叛亂、革命、反叛、叛亂升級或擴大至大規模叛變事件、軍事或篡權行動;或
b) 任何恐怖活動,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人士(人等)或團體因政治、宗教、思想形態或類似目的,透過以下方式表示或以其他方式,及/或令公眾或任何公眾組別恐慌:
• 使用武力、暴力或以武力、暴力威脅,及/或
• 傷害或損害人身或財產(或受到此等傷害或損害威脅),包括但不限於核子輻射及/或化學污染及/或生物劑;或
c) 採取任何行動控制、阻止、壓制或以任何方式控制、阻止或壓制與上述第 a)或 b)條有關之行動。
倘「本公司」基於此等不受保條款而認為本保險並不承保任何損失、損害、費用或開支,「閣下」需自行承擔作出反證的責任。
6. 輻射污染、化學、生物、生化或電磁武器不承保條款
本條款將優先於及可推翻任何與此條款不一致之保險內容。
本保險概不承擔由以下原因直接或間接導致或促成之損失、損毀、責任或費用:
a) 任何核子燃料、核子廢料或核子燃料燃燒造成的電離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b) 任何核子裝置、反應器或其他核子機組或其核子元件之輻射性、毒性、爆炸性或其他危險性或污染物質;
c) 任何應用原子或核子分裂,及/或核聚變或其他同類反應,
或輻射性能量或物質之武器或裝置;
d) 任何輻射物質造成之輻射性、毒性、爆炸性或其他危險或污染物質。當輻射同位素正在預備、運載、儲存或使用於商業、農業、醫療、科技或其他類似的和平用途時,則本項之不承保範圍並不包括該等輻射同位素,惟核子燃料除外;
e) 任何化學、生物、生化或電磁武器。
7. 石棉不承保條款
「本公司」不承保依據、源於、直接或間接因下列事項而導致、引致或與此有關的任何形式的索償及損失:
a) 石棉;或
b) 任何涉及石棉的使用、存在、出現、發現、清除、消除,又或因避免石棉、接觸石棉或可能接觸石棉所導致的任何實際或據稱受傷或損毀。
8. 制裁限制之不承保條款
如「本保單」所提供的保障或支付的任何賠款涉及聯合國決 議的任何制裁、禁令或限制,或歐盟、英國、美國所作出的 貿易或經濟制裁或法規及/或任何其他適用之國家經濟或貿易 制裁或法規,「本公司」將視其為「本保單」的不承保事項,因而不會承擔支付任何索償或提供任何保障的責任。
限制條款
(適用於整份保單)
1. 「寵物」必須在「本保單」「生效日期」前或後三十(30)天內進行投保所需之「臨床檢查」。檢查結果須於在首次索 賠時提供給「本公司」。未能提交「閣下的寵物」之完整
「臨床檢查」會使「本保單」失效。
2. 在「本保單」「生效日期」時年齡為 6 歲以下之「寵物」,
「我們」將承保以下指明之遺傳性和先天性疾病(「已存在的情況」除外),惟須受由「本保單」「生效日期」計起十二(12)個月之等候期約束。
(a) 肘關節發育不全
(b) 膝蓋骨移位
(c) 青光眼
(d) 櫻桃眼
(e) 椎間盤退化
(f) 髖關節發育不全(只適用於在「承保表」中表明承保)未有列出於上述之遺傳性和先天性疾病一概不會承保。
3. 在「本保單」「生效日期」時年齡為 6 歲或以上之「寵物」,所有遺傳性和先天性疾病一概不會承保。
4. 如在「本保單」「生效日期」時「寵物」並未進行絕育,任何與前列腺相關的問題、荷爾蒙相關的皮膚病、會陰疝,睾丸腫瘤、肛周腫瘤、乳房腫瘤或子宮和卵巢相關病症之「疾病」均不會受保。如在「本保單」「生效日期」後及在未提出任何索賠前為「寵物」進行絕育,「閣下」可以書面通知
「我們」並提供相關「女性絕育」及「男性絕育」的獸醫報告,以便更新「我們的」記錄。
保障項目表
章節 | 保障項目 | 最高賠償額(港幣/元) | |||
基本計劃 | 優越計劃 | 超卓計劃 | 貓計劃 | ||
第 1 節 | 手術保障 | 第 1 節的最高賠償總額不應超過“診所和手術保障”所述之金額 | |||
1. 診所和手術保障 | 13,750 | 33,000 | 55,000 | 20,900 | |
2. 住院費用 | 1,375 | 3,300 | 5,500 | 2,090 | |
3. 手術後治療保障 | 825 | 1,650 | 2,750 | 1,100 | |
第 2 節 | 化療保障 | 5,500 | 8,250 | 13,750 | 6,600 |
第 3 節 | 壽終費用 | 不適用 | 1,375 | 1,375 | 1,375 |
全年總保障額 - 第 1 至 3 節的最高賠償總額 | 19,250 | 41,250 | 68,750 | 27,500 | |
第 4 節 | 第三者法律責任保障 | 550,000 | 1,375,000 | 2,750,000 | 1,37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