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单编号:J18031539-1384
备案单编号:J18031539-1384
武汉市政府采购环境监测经费-重点污染源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BT-16180058-180631
采 购 人: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xx 0 x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1
一、项目概况∙∙∙∙∙∙∙∙∙∙∙∙∙∙∙∙∙∙∙∙∙∙∙∙∙∙∙∙∙∙∙∙∙∙∙∙∙∙∙∙∙∙∙∙∙∙∙∙∙∙∙∙∙∙∙∙∙∙∙∙∙∙∙∙∙∙∙∙∙∙∙∙∙∙∙∙∙∙∙∙∙∙∙∙∙∙∙∙∙∙∙∙∙∙∙∙∙∙∙∙∙∙∙∙∙∙∙∙∙∙∙∙∙∙∙∙∙∙∙∙∙∙ 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2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2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2
六、公告期限∙∙∙∙∙∙∙∙∙∙∙∙∙∙∙∙∙∙∙∙∙∙∙∙∙∙∙∙∙∙∙∙∙∙∙∙∙∙∙∙∙∙∙∙∙∙∙∙∙∙∙∙∙∙∙∙∙∙∙∙∙∙∙∙∙∙∙∙∙∙∙∙∙∙∙∙∙∙∙∙∙∙∙∙∙∙∙∙∙∙∙∙∙∙∙∙∙∙∙∙∙∙∙∙∙∙∙∙∙∙∙∙∙∙∙∙∙∙∙∙∙∙ 2
七、联系事项∙∙∙∙∙∙∙∙∙∙∙∙∙∙∙∙∙∙∙∙∙∙∙∙∙∙∙∙∙∙∙∙∙∙∙∙∙∙∙∙∙∙∙∙∙∙∙∙∙∙∙∙∙∙∙∙∙∙∙∙∙∙∙∙∙∙∙∙∙∙∙∙∙∙∙∙∙∙∙∙∙∙∙∙∙∙∙∙∙∙∙∙∙∙∙∙∙∙∙∙∙∙∙∙∙∙∙∙∙∙∙∙∙∙∙∙∙∙∙∙∙∙ 2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3
九、信息发布媒体∙∙∙∙∙∙∙∙∙∙∙∙∙∙∙∙∙∙∙∙∙∙∙∙∙∙∙∙∙∙∙∙∙∙∙∙∙∙∙∙∙∙∙∙∙∙∙∙∙∙∙∙∙∙∙∙∙∙∙∙∙∙∙∙∙∙∙∙∙∙∙∙∙∙∙∙∙∙∙∙∙∙∙∙∙∙∙∙∙∙∙∙∙∙∙∙∙∙∙∙∙∙∙∙∙∙∙∙∙∙∙∙∙∙∙ 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5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20
第四章 合同草案∙∙∙∙∙∙∙∙∙∙∙∙∙∙∙∙∙∙∙∙∙∙∙∙∙∙∙∙∙∙∙∙∙∙∙∙∙∙∙∙∙∙∙∙∙∙∙∙∙∙∙∙∙∙∙∙∙∙∙∙∙∙∙∙∙∙∙∙∙∙∙∙∙∙∙∙∙∙∙∙∙∙∙∙∙∙∙∙∙∙∙∙∙∙∙∙∙∙∙∙∙∙∙∙∙∙∙∙∙∙∙∙∙∙∙∙∙∙ 23第五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25一、评审方法∙∙∙∙∙∙∙∙∙∙∙∙∙∙∙∙∙∙∙∙∙∙∙∙∙∙∙∙∙∙∙∙∙∙∙∙∙∙∙∙∙∙∙∙∙∙∙∙∙∙∙∙∙∙∙∙∙∙∙∙∙∙∙∙∙∙∙∙∙∙∙∙∙∙∙∙∙∙∙∙∙∙∙∙∙∙∙∙∙∙∙∙∙∙∙∙∙∙∙∙∙∙∙∙∙∙∙∙∙∙∙∙∙∙∙∙∙∙∙∙ 25
二、评审程序∙∙∙∙∙∙∙∙∙∙∙∙∙∙∙∙∙∙∙∙∙∙∙∙∙∙∙∙∙∙∙∙∙∙∙∙∙∙∙∙∙∙∙∙∙∙∙∙∙∙∙∙∙∙∙∙∙∙∙∙∙∙∙∙∙∙∙∙∙∙∙∙∙∙∙∙∙∙∙∙∙∙∙∙∙∙∙∙∙∙∙∙∙∙∙∙∙∙∙∙∙∙∙∙∙∙∙∙∙∙∙∙∙∙∙∙∙∙∙∙ 25
三、编写评审报告∙∙∙∙∙∙∙∙∙∙∙∙∙∙∙∙∙∙∙∙∙∙∙∙∙∙∙∙∙∙∙∙∙∙∙∙∙∙∙∙∙∙∙∙∙∙∙∙∙∙∙∙∙∙∙∙∙∙∙∙∙∙∙∙∙∙∙∙∙∙∙∙∙∙∙∙∙∙∙∙∙∙∙∙∙∙∙∙∙∙∙∙∙∙∙∙∙∙∙∙∙∙∙∙∙∙∙∙∙∙∙∙∙ 27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格式 ∙∙∙∙∙∙∙∙∙∙∙∙∙∙∙∙∙∙∙∙∙∙∙∙∙∙∙∙∙∙∙∙∙∙∙∙∙∙∙∙∙∙∙∙∙∙∙∙∙∙∙∙∙∙∙∙∙∙∙∙∙∙∙∙∙∙∙∙∙∙∙∙∙∙∙∙∙∙∙∙∙∙∙∙∙∙∙∙∙∙∙∙∙∙∙∙∙∙∙∙∙∙∙∙∙∙∙29一、磋商书 ∙∙∙∙∙∙∙∙∙∙∙∙∙∙∙∙∙∙∙∙∙∙∙∙∙∙∙∙∙∙∙∙∙∙∙∙∙∙∙∙∙∙∙∙∙∙∙∙∙∙∙∙∙∙∙∙∙∙∙∙∙∙∙∙∙∙∙∙∙∙∙∙∙∙∙∙∙∙∙∙∙∙∙∙∙∙∙∙∙∙∙∙∙∙∙∙∙∙∙∙∙∙∙∙∙∙∙∙∙∙∙∙∙∙∙∙∙∙∙∙∙∙∙ 31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2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3
四、报价一览表 ∙∙∙∙∙∙∙∙∙∙∙∙∙∙∙∙∙∙∙∙∙∙∙∙∙∙∙∙∙∙∙∙∙∙∙∙∙∙∙∙∙∙∙∙∙∙∙∙∙∙∙∙∙∙∙∙∙∙∙∙∙∙∙∙∙∙∙∙∙∙∙∙∙∙∙∙∙∙∙∙∙∙∙∙∙∙∙∙∙∙∙∙∙∙∙∙∙∙∙∙∙∙∙∙∙∙∙∙∙∙∙∙∙∙∙∙ 34
五、分项报价表 ∙∙∙∙∙∙∙∙∙∙∙∙∙∙∙∙∙∙∙∙∙∙∙∙∙∙∙∙∙∙∙∙∙∙∙∙∙∙∙∙∙∙∙∙∙∙∙∙∙∙∙∙∙∙∙∙∙∙∙∙∙∙∙∙∙∙∙∙∙∙∙∙∙∙∙∙∙∙∙∙∙∙∙∙∙∙∙∙∙∙∙∙∙∙∙∙∙∙∙∙∙∙∙∙∙∙∙∙∙∙∙∙∙∙∙∙ 35
六、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凭证∙∙∙∙∙∙∙∙∙∙∙∙∙∙∙∙∙∙∙∙∙∙∙∙∙∙∙∙∙∙∙∙∙∙∙∙∙∙∙∙∙∙∙∙∙∙∙∙∙∙∙∙∙∙∙∙∙∙∙∙∙∙∙∙∙∙∙∙∙∙∙∙∙∙∙∙∙∙∙∙∙∙∙∙∙∙∙∙∙∙∙36
七、偏离情况表 ∙∙∙∙∙∙∙∙∙∙∙∙∙∙∙∙∙∙∙∙∙∙∙∙∙∙∙∙∙∙∙∙∙∙∙∙∙∙∙∙∙∙∙∙∙∙∙∙∙∙∙∙∙∙∙∙∙∙∙∙∙∙∙∙∙∙∙∙∙∙∙∙∙∙∙∙∙∙∙∙∙∙∙∙∙∙∙∙∙∙∙∙∙∙∙∙∙∙∙∙∙∙∙∙∙∙∙∙∙∙∙∙∙∙∙∙ 37
八、类似业绩一览表∙∙∙∙∙∙∙∙∙∙∙∙∙∙∙∙∙∙∙∙∙∙∙∙∙∙∙∙∙∙∙∙∙∙∙∙∙∙∙∙∙∙∙∙∙∙∙∙∙∙∙∙∙∙∙∙∙∙∙∙∙∙∙∙∙∙∙∙∙∙∙∙∙∙∙∙∙∙∙∙∙∙∙∙∙∙∙∙∙∙∙∙∙∙∙∙∙∙∙∙∙∙∙∙∙∙∙∙∙38
九、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39
十、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40
十一、资格证明文件∙∙∙∙∙∙∙∙∙∙∙∙∙∙∙∙∙∙∙∙∙∙∙∙∙∙∙∙∙∙∙∙∙∙∙∙∙∙∙∙∙∙∙∙∙∙∙∙∙∙∙∙∙∙∙∙∙∙∙∙∙∙∙∙∙∙∙∙∙∙∙∙∙∙∙∙∙∙∙∙∙∙∙∙∙∙∙∙∙∙∙∙∙∙∙∙∙∙∙∙∙∙∙∙∙∙∙∙∙41
十四、技术文件 ∙∙∙∙∙∙∙∙∙∙∙∙∙∙∙∙∙∙∙∙∙∙∙∙∙∙∙∙∙∙∙∙∙∙∙∙∙∙∙∙∙∙∙∙∙∙∙∙∙∙∙∙∙∙∙∙∙∙∙∙∙∙∙∙∙∙∙∙∙∙∙∙∙∙∙∙∙∙∙∙∙∙∙∙∙∙∙∙∙∙∙∙∙∙∙∙∙∙∙∙∙∙∙∙∙∙∙∙∙∙∙∙∙∙∙∙ 44十五、磋商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 ∙∙∙∙∙∙∙∙∙∙∙∙∙∙∙∙∙∙∙∙∙∙∙∙∙∙∙∙∙∙∙∙∙∙∙∙∙∙∙∙∙∙∙∙∙∙∙∙∙∙∙45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46
附件:保证金递交相关规定∙∙∙∙∙∙∙∙∙∙∙∙∙∙∙∙∙∙∙∙∙∙∙∙∙∙∙∙∙∙∙∙∙∙∙∙∙∙∙∙∙∙∙∙∙∙∙∙∙∙∙∙∙∙∙∙∙∙∙∙∙∙∙∙∙∙∙∙∙∙∙∙∙∙∙∙∙∙∙∙∙∙∙∙∙∙∙∙∙∙∙∙∙∙∙∙∙∙∙∙∙∙48
第一章 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 J18031539-1384 计划备案号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湖北省招 标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 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 的委托,对其 环境监测经费-重点污染源 项目以 分散 采购组织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HBT-16180058-180631
(二)项目名称:环境监测经费-重点污染源
(三)采购预算: 60 万元(含财政资金 60 万元,其他资金 /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共分 1 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 1 包:
(1)项目包编号: 1
(2)项目包名称:环境监测经费-重点污染源
(3)类别: 服务
(4)用途:环境监测经费-重点污染源
(5)数量: 1 项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7)采购预算: 60 万元
(8)期限(服务期):7 个月。
(9)质保期: 12 个月
(10)其他:/
2.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磋商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 。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磋商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及经验,具备由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 CMA 计量认证资质证书,被批准的计量认证证书必须具备以下项目: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一)获取时间:2018-04-02 至 2018-04-1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xxxxxxxx 000 x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5011 办公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一)送达地点: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九号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8-04-13 9:30(北京时间)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九号会议室
(二)时间:2018-04-13 9:30(北京时间)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磋商仪式。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2018-04-03 ~2018-04-10 共 5 天。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 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xxxxxxxxx 000 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名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xxxx 0000 x联系人: xx、xx、xxx
电话:000-00000000 、000-00000000传真:027-87360813
项目质疑受理联系人: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银行资料:
户 名: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水果湖支行
行 号:881098
账 号:12790 54338 10603
电话:000-00000000
(一)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武汉政府采购网
(网址:xxxx://xxxx.xxxxx.xxx.xx)
(三)其他
(网址:/)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
附件:报名表
项目报名表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名称(公章) | (填写完整的单位全称,必须与投标文件上的供应商一致) |
报名包号 | (填写报名包号,变更或放弃包号请来函告知,放弃投标请来函告知) |
授权代表 | (填写联系人姓名)请填写一个固定联系人,变更请来函告知。 |
授权代表手机 | (填写联系人手机)有关信息我们会短信发送至手机,请关注并收到后回复。 | 授权代表电子邮箱 | (填写联系人邮箱)有关文件我们会邮件发至您邮箱,请收到后注意回执。 |
报名资料清单 | |||
序号 | 资料内容 | 现场核实情况(√或×) | |
1 |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 时提供) | ||
……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采购人 | 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 |
2.2 | 监管部门 | 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
2.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xxxx 0000 x联系人:xx、xx、xxx 电话:000-00000000 、000-00000000传真:027-87360813 |
2.5 | 磋商供应商 | 详见第一章第二条相关要求 |
4.2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 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由采购人支付 2)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标准收费的 100 %按√服务类 □货物类□工程类收取。 3)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付。 5)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水果湖支行 行 号:881098 账 号:12790 54338 10603 6)其他事项:成交供应商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时需携带以下开票资料: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及 5)开户行及账号。 |
6.3 |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
7.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踏勘集中地点: | ||
10.4 | 对多包采购的规定 | 详见第一章第一条相关要求 |
12.1 | 备选方案 | □接受备选方案 √不接受备选方案 |
13.1 | 联合体磋商 | □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
14.1 | 资格证明文件 | 详见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 |
14.2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 √无 □有;具体为: 1、 2、 3、 |
15.1 | 证明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 证明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的内容 |
16.1 | 磋商保证金 | 金 额:合同金额的2% 截止时间: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形 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者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如供应商以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需按照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开具,如未按照指定格式开具的保函,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保证金帐户信息: 户 名: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市民之家支行账 号:200 770 481 410 013 003 大额行号:402 521 007 059 同城行号:870065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市民之家支行咨询电话:000-00000000 |
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按照《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办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银行投标保函(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一并递交至托管银行并取得托管银行盖章确认的《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缴纳确认函》; 采用银行保函以外方式缴纳的按照《武汉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集中管理操作流程》办理;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证金汇至上述指定银行账户并取得托管银行盖章确认的《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缴纳确认函》。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 ||
注意事项:首次及基本帐户有变更的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前,须持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套)到托管银行办理基本帐户登记。 | ||
16.5 |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成交供应商须将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扫面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 |
17.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 日历天 |
18.1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 | 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电子文档一份,所有响应文件概不退还。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
19.4 | 样品 | 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无。 |
20.1 | 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 |
23.1 | 磋商小组人数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组成。 |
23.2 | 评审专家的产生 | √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其他: |
26.4 | 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方式 | √本项目按照第(1)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 □本项目适用第(2)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 |
27.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 | 本项目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
28.4 | 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间 | 成交通知书与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以后即可领取。 |
29.1 | 履约保证金 | √有 □无 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金额的 10% 履约担保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0.1 | 质疑期 |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我公司受理项目质疑部门为技术部,联系人:xxx,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
31.1 | 质疑回复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
八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接 受 √不接受 |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 供应商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 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需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材 料,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证明材料(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材料),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 |
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本项目不适用) |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则该产品应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本项目不适用) |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九 | 其他要求 | / |
其他补充事项 | ||
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017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4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 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17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17年7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
供应商须知
一、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
2、 定义
2.1“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监管部门”:本次磋商的监管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磋商供应商”是指
(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
(3)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 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 工程、货物及服务
3.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3.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3“服务”是指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4、 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标准收费: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lOO-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l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lOOOO | 0.25% | 0.1% | 0.2% |
lOOOO-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l、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
(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 30%计收。
2、招称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0%=1 万元
(500-100)万元×0.7%=2.8 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 万元 (5000-l000)万元×0.35%=14 万元 (6000-5000)万元×0.2%=2 万元
合计收费=l+2.8+2.75+14+2=22.55(万元)
二、 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构成
5.1本磋商文件包括:
(1)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
(3)项目采购需求
(4)合同草案
(5)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6)响应文件的格式
(7)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
(8)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
6、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通知。
6.4上述书面形式通知包括纸质的文件、信件,也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
7、 踏勘现场
7.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7.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7.3 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
7.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8、 语言和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8.2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9.1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
1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0.3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 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
10.4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 磋商报价
11.111.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但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11.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11.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6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 备选方案
12.1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3、 联合体
13.1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告无效。
14、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4.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详见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
14.2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4.4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15、 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证明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 磋商保证金
16.1本磋商文件是否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及保证金金额、交纳方式、交纳时间、接受保证金的帐户信息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2本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到账时间为准。凡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6.3磋商保证金有效期: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6.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其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
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7、 响应文件有效期
17.1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结束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7.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
17.3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其磋商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18、 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1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完整的电子文档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本次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和电子文档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8.2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8.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8.4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必须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包装上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及“ (磋商时间) 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9.2为方便磋商记录,供应商还应将一份《报价一览表》(原件)与一份《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原件)、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及报价优惠声明(如果有的话)单独密封提交,除需按上款要求注明外还应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
19.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9.4要求在磋商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磋商供应商名称。有关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 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20.1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 迟交的响应文件
21.1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2、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2.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2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22.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 磋商程序
23、 磋商小组
23.1 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2 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的产生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4、 磋商代表
24.1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
商。
25、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5.1在正式磋商前,磋商小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
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26、 磋商
26.1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6.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
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 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
26.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6.4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 家。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本采购项目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5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26.6 磋商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6.7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7.1本项目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具体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27.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有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
六、 成交与签订合同
28、 确定成交供应商
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推荐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8.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28.4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 签订合同
29.1磋商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9.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质疑和投诉
30、 质疑
30.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0.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31、 质疑回复
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项目一并列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受理质疑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
(4)质疑事项答复的具体情况及事实根据、法律依据;
(5)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和投诉方式;
(6)质疑答复日期。
32、 投诉
32.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2.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八、政府采购政策
33.1 除非“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
33.2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供应商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可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则该产品必须在最新一期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评审时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可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
(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xxxx://xxx.xxx.xxx.xx)公示为准。
(2)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须提供如下相关证明资料:
a 投标产品所在当期节能清单页面截图(包含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b 投标产品节能清单产品查询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c 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产品的单独分项报价。
33.4 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 号)文件规定。为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政府采购的环境保护政策功能,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享受如下政府政策评审优惠:
(1)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环保清单的,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如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项目中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的,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
a 投标产品所在当期环保清单页面截图(包含企业名称、品牌、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b 投标产品环保清单查询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c 投标产品属于环保清单内产品须单独分项报价。
33.5 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磋商小组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九、其他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十、适用法律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环境监测经费-重点污染源范围与要求
按照招标方工作计划要求,投标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环境监测经费-重点污染源(主要指废水、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以及噪声等现场监测,少量临时性抽查监测需提供实验室分析及数据报告支持),接受招标方技术指导、使用招标方提供的仪器设备(不包括临时性抽查监
测)、并按照招标方要求填写现场记录;
投标方参与服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 10 人,车辆不少于 2 辆,每季度参与服务的技术人员及车辆保证连续 20~30 天专项服务,参与项目的技术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要求持证上岗,掌握一定的废水废气等现场监测技术,能熟练操作各类采样分析仪器,从业经验 2 年以上,参与过大型企业污染源监测工作,配合程度高,能够提供优质技术服务;
投标方能够提供相应的配套措施和保障,如车辆、安全装备等。服务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按质按量提供监测及配套服务 | 收到通知后应在约定之日进场监测,延迟 1 天扣 1 分。人员人数、技术水平应按要求派遣,不符合要求每个人扣 1 分。 | / |
收到通知后应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约定工作量,每延迟一天扣 2 分。 | / | ||
应按规范要求开展现场监测,如违反规定,责令整改并扣 1 分;未及时整改扣 2 分;拒不整改、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 / | ||
应保障现场监测结果有效性,出现异常及时通知负责人,如因操作不当、未识别异常数据等技术原因造成数据失 效,责令整改并扣 1 分;未及时整改扣 2 分;拒不整改、 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 / |
按季度进行考核,考核汇总分数低于 90 分,按当季费用的 5%扣除费用;考核汇总得分每减少 10 分,扣减递增 5%,例如考核汇总得分为 69 分,扣减当季费用 15%;当季汇总分数低于 60 分,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依情况索取赔偿。
二、其它要求
1、 招标方提供仪器设备、保证现场采样条件基本具备等,并参与服务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2、投标方参与服务人员配合招标方日常工作安排。
3、投标方参与服务人员必须遵守招标方及采样现场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
4、投标方根据招标方需要,提供少量含实验室分析及数据报告支持的临时性抽查监测工作,参与该临时性抽查监测工作需投标方自行提供现场监测仪器。
三、费用核算及付款方式
费用核算:每日监测服务费核算公式:[监测费用]×(1-折扣率)(说明:监测费用测算依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规[2013]223 号),其中车辆台班费协议价格350元/辆·天)。折扣率指结算价格的优惠程度(例如:按照
基准价格的70%进行结算,即折扣率为30%),折扣率以百分比计、分子取整,例如22%为有效报价,22.3%为无效报价。
按投标方安排的实际工作情况核算工作量及费用,据实结算,做满 60 万为止。付款方式:按政府采购要求及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投标方每次提供监测服务时须填写每次工作量核算表(可参考样表一),并签字盖章确 认。阶段性结算费用时需提交阶段性工作量汇总表,监测期间收集的图片或视频资料,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样表一
项目名称 | ||||
时间 | ||||
地点 | ||||
监测服务内容 (是否含实验室分析 是□ 否□) | ||||
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土壤 (在合适的类型上打√) | ||||
序号 | 点位名称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次/天) | 监测天数 (天) |
车辆情况 | ||||
序号 | 车辆型号及车牌 | 数量(辆) | 出勤天数(天) | |
参与监测服务人员签字 (若参与实验室分析,实验室分析人员也需签字) | ||||
监测服务费用 | ||||
监测服务费用计算依据详见附件(监测费用测算依据鄂价环资规[2013]223 号文,车辆台班费 350 元/辆·天) | ||||
备注: | ||||
提供服务方签字(盖章) | ||||
接受服务方对提供服务方监测服务满意度评价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
不满意说明原因: | ||||
接受服务方签字: |
第四章 合同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采购人和中标人
(成交供应商)之间的权力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据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签订合同。)
合同草案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服务范围、内容及人员配置
(一)服务范围:
(二)服务内容:
(三)人员机械:
(四)质量要求: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采购人权利和义务
(二)供应商权利和义务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续订与终止
(一)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合同期限届满后,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本合同(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 求,在规定时间内,就合同续订的有关事项,配合采购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视为供应商自愿放弃合同续订)。
(四)合同双方约定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而未续订的;
2、合同一方倒闭或者破产的;
3、由于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六、违约责任及索赔七、不可抗力条款
(一)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社会动乱、政府及机关命令和文件、政府拆迁等。
(二)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或者履行本合同已无意义的情况下,合同双方可
以终止合同,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 10 日内向对方提出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合法证明,因此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采购人无需供应商进行服务工作
时,则采购人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即可解除本合同。届时对于供应商已履行完毕部分的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费用凭证并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后方由采购人予以承
担,采购人不承担除此之外的赔偿或补偿费用。八、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九、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合同由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十、合同附件
十一、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合同双方在 签署。
采购人: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
第五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法: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推荐。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二、评审程序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序号 | 审核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1. | 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 |
2. |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 | |
3. |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 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四款要求的证明资料。 | |
4. | 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 |
5. | 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 |
6. | 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
7. | 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重大偏离和超出偏差范围的、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
8. |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使用不真实材料的。 | |
9. | 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实质性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 |
10. | 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响应无效的其它条款。 | |
审核结论 |
说明:
1、磋商小组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
2、磋商小组评审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
4、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5 、资格性审查: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四款所要求的供应商资质要求进行评审。
(二)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量化指标 | |
1 | 技术部分 (55 分) | 拟投入到本项目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12 | (1)理工科相关专业本科以上,环境检测工作经历 3 年以 上;或专科以上,环境检测工作经历 5 年以上;4 分。 (2)理工科相关专业本科以上,从事环境检测工作经历 5 年以上,或专科以上,环境检测工作经历 8 年以上;8 分。 (3)有负责同类项目工作经历或职称证书的加 2-4 分;副高职称 2 分,正高职称 4 分。 注:合同及缴纳的社保或合同及半年的银行流水工资单(工资证明)、关键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
技术人员 | 12 | (1)10 名技术人员需从业 2 年以上,每人 1 分,最多不超过 10 分; (2)技术人员从业 3 年以上,占比达到 40%加 1 分,占比达到或超过 70%加 2 分。 注:以上条款累计得分共 12 分,需提供技术人员名册:姓名、性别、学历、检测工作年限、合同或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等。 | ||
人员规模 | 15 | (1)现场监测人数满足需求,现场监测及实验室分析人数大于等于 30 名(技术人员需从业 1 年以上),3 分; (2)人数优于需求,现场监测及实验室分析人员大于等于 30 名(技术人员需从业 1 年以上),每多 5 名加 2 分; 注:以上条款累计得分不超过 15 分,需提供技术人员名 册:姓名、性别、学历、检测工作年限、合同或社保证明 (未提供不得分)等。 | ||
车辆配置 | 8 | 根据投标人车辆配置(满足大型采样需要,车型以小型载货、面包车等为主,载货空间大,需提供车辆内部照片)数量打分,提供投标人名下车辆车牌号及行驶证(所有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一致),1 台得 3 分,2 台得 6 分;车辆为本地牌照者,每台加 1 分,累计得分不超过 8 分。 | ||
内部管理制度 | 3 | 管理制度齐全,质量手册及体系文件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 3 分,无 0 分。 | ||
业务培训考核 | 2 | 上岗人员培训考核方案编制详细,有针对性,提供相关培训及考核记录的 2 分,无 0 分。 | ||
岗位职责及服务标准 | 2 | 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且服务标准清晰的 2 分,无 0 分。 | ||
合理化建议 | 1 | 针对本项目提出合理性建议且可行的 1 分,未提供的 0 分。 | ||
2 | 商务部分 ( 35 分) | 机构能力 | 5 | (1)根据投标人企业实力、资质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比较给 0-2 分; (2)具备实验室认可(指具有 CNAS 颁发有效的认可证书), 1 分; (3)投标人能提供本地化服务,在本地有实验室,实验室占 |
地面积 1000m2 以下,1 分;实验室占地面积 1000m2 以上, 2 分。 注:以上条款累计得分共 5 分,需提供证明性材料。 | ||||
服务评价 | 4 | 提供政府采购类似业绩用户评价且评价良好的,一份得 1 分,最多 4 分。 | ||
项目业绩 | 15 | 近 3 年内,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开展过废气或废水监测的:省部级项目经验每项 2 分,市级每项 1 分,市级以下每项 0.5分,累计不超过 10 分。 可依据监测项目规模酌情加 1~5 分,大型企业废气污染源 (监测点位数大于 15 个)监测类似业绩,每家 1 分,累计不超过 5 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加分项需匹配监测报告部分内容,或合同中有明确表述,未提供不得分。 | ||
商誉 | 6 | (1)实验室近 3 年内未发生检测质量事故:2 分;(提供自我声明) (2)实验室近 3 年获得地市级职能部门(技术监督局或环保局)表彰:每项加 1 分,最多加 2 分;(提供相关部门表彰材料) (3)实验室近 3 年获得省级以上职能部门(技术监督局或环保局)表彰:每项加 2 分,最多加 4 分。(提供相关部门表彰材料) 以上条款累计得分不超过 6 分,需提供证明性材料。 | ||
财务状况 | 3 | 提供 2014、2015、2016 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仅需提供赢利亏损情况):每个得 1 分,不全或不清晰的不得分。 | ||
投标人文件编制 | 2 |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完整,逐页有连续页码、有详细目录、目录与有关材料装订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全面响应磋商文件得 2 分,有缺项酌情给分。 | ||
3 | 磋商报价 (10 分) | 报价得分 | 10 | 价格评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D),其价格分为满分(10 分); 2、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D/投标报价 V)×10 |
政府采购政策 | ||||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 供应商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需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证明材料(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材料),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
(一)评审报告的内容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二)评审报告的签署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格式
封面:
政府采购
响 应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价内容:
磋商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目录
1. 磋商书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 报价一览表
5. 分项报价表
6. 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7. 偏离说明表
8. 类似业绩一览表
9. 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12.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3. 资格证明文件
14.报价技术文件
15. 磋商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
16. 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
此外投标人应该依据自身实际情况,根据评分标准给出自评分,并备注得分说明,要求真实、客观。
一、磋商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 资格证明文件;
3、 按采购的规定递交 元(人民币大写)的磋商保证金。
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
1.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
3.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
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在次,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物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 示的报价总价)。
2. 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
4. 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共 个日历日。
5. 接收磋商文件中关于没收磋商保证金的约定。
6.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
供 | 应 | 商:(公章) | |
通 | 讯 | 地 | 址: |
传 | 真: | ||
电 | 话: | ||
电 | 子 | 函 | 件: |
授权 代表 签字: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
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姓名)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 (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 本表适用于供应商不授权代理人,而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情况;
2、 如供应商具有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则还应在本证明书后附上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
四、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地址 | |
总报价(含报价声明) | 60 万元 |
折扣率(%) | |
交货期/服务期 | |
备注 |
说明:(1)人民币报价。
(2)价格应按照“供应商须知” 的要求报价。
(3)此表除保留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外,另复制一份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
件)、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及报价优惠声明一起另外密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作为记录之用。
(4)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折扣率报价,折扣率指结算价格的优惠程度(例如:按照基准价格的 70%进行结算,即折扣率为 30%)。折扣率以百分比计、分子取整,例如 22%为有效报价,22.3%为无效报价。
(5)计费(含税)公式为:[ 监测费用]×(1-折扣率)(说明:监测费用测算依据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规[2013]223 号),其中车辆台班费协议价 350 元/辆·天)。举例:例如投标人报出的折扣率为 25%,某监测服务费用按鄂价环资规[2013]223 号测算出价格为 1 万,实际只收取 0.75 万。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时 间: 年 月 日
五、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 | ||||
总计 |
说明:
1. 所有价格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执行,精确到个数位。
2. 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
3. 如果不提供详细的报价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时 间: 年 月 日
六、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的第
包采购活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元的磋商保证金。
供 应 商 名 称 :
供应商开户银行:
供应商银行账号: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时 间: 年 月 日
粘贴转帐或电汇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 请供应商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粘贴转帐或电汇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政府采
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磋商保证金。
七、偏离情况表
序号 | 采购需求 | 报价响应 | 偏离说明 |
技术要求 | |||
1 | |||
2 | |||
…… | |||
商务要求 | |||
1 | |||
2 | |||
…… | |||
响应审核(含资格要求) | |||
1 | |||
2 | |||
…… | |||
评分要求(如有的话) | |||
1 | |||
2 | |||
……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说明:
1. 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逐条说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并申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偏离和例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为正偏离,不满足的为负偏离。“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对应本询价文件第三章要求;
2. 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时 间: 年 月 日
八、类似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签订时间 | 业主单位 | 项目概况 | 合同金额 | 项目经理 | 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备 注 |
说明:
1.供应商应将近三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的情况填入本表中;
2.必须按要求附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资料。
九、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姓名 | 在本项目中但 当职位 | 年龄 | 从业经历 | 其他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说明:后附相关人员简介及证明材料等。
十、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箱: 电话: 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率:
1)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2)流动资产: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与报价服务内容有关的情况:
(1)供应商提供此响应服务内容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2)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 主要服务范围 | 服务人员数 | 内部等级 |
3.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采购 代理机构要求出示的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一、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供应商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3 个月内交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
可);
供应商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和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3 个月内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 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要求的证明资料。
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证明材料仅限于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十二、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表
关联企业情况:
1: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 无;
□ 有: 。
2、与我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 无;
□ 有: 。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备注: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十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以及相关的法律证明文件供贵方核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十四、技术文件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情况提供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项目重难点分析;
2. 服务内容;
3. 服务质量标准;
4. 服务验收方案及标准;
5. 服务承诺(含处罚措施);
6. 人员安排计划;
7. 拟投入机械设备(如有);
8. 应急措施;
9.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十五、磋商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
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制造商名称)
/ (产地)(填写此次投标所供主要货物制造商名称或价值最高的货物制造商名称及生产产地)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企业规模、年产值、员工数量及制造商企业规模、年产值、员工数量等数据资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备注:投标供应商非所投货物制造商的,还应当提供货物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十七、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
(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若为节能环保产品,则应按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八条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附件:保证金递交相关规定
(一)武汉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集中管理操作流程
为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加强对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切实保障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8 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武监〔2014〕1 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流程:
一、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是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时,按采购文件要求应该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以下统称保证金)。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管 办)设立保证金管理服务窗口并负责保证金的日常管理,托管银行负责供应商基本账户信息的登记、收取和退还保证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市公管办共同加强对保证金的监督管理。
二、适用范围
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保证金。其 中,进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保证金按《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规程》(武公共资源【2013】2 号)执行。
三、保证金的交纳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并按规定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交纳办法。供应商据此将保证金交纳到托管银行,由托管银行向供应商开具“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交纳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
(一)供应商应依法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形式及金额,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
1、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境内供应商,其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供应商的保证金未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或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的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托管银行不予受理。托管银行负责供应商基本账户的登记工作。
2、采用银行保函交纳保证金的,由托管银行按规定履行核验手续后留存原件并开具确认函。
3、托管银行确认供应商按规定交纳的保证金已到保证金账户后,应即时向供应商开具确认函。
(二)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或提供虚假、无效票函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保证金的退还
保证金的退还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公管办向托管银行发出指令,托管银行根据保证金退还指令,完成向供应商退还保证金的业务操作。
相关责任人不按照规定退还保证金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出现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采购文件约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托管银行应对保证金账户的资金妥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证金的收取、保管、退还以及相关工作,并每月向市公管办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保证金管理情况月报表。在办理保证金交纳确认以及退还等手续时,应做到主动热情,及时办理,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六、市公管办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对保证金的交纳、退还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于在保证金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查处。
七、市公管办、托管银行应做好保证金的保密工作,所有涉密部门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保密规定。对出现违反规定泄漏信息的,依法给予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
九、保证金实施集中交纳,是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保证金管理、保障政府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重要举措,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做好保证金交纳和退还的各项工作。
十、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依照执行。
十一、本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
1、供应商基本账户登记办理流程
2、保证金交纳办理流程图
3、保证金退还或不予退还办理流程图
4、保证金交纳确认函
5、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6、保证金收退明细表
1、供应商基本账户登记办理流程
备注: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每天 09:00-12:00 时,13:30-17:00 时。
办理地点: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市民之家支行(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 11
家四楼北区)
咨询电话:027-65771586
7 号市民之
托管银行登记基本账户信息
供应商提交登记基本账户资料
供应商携带: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上述材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档)
首次及基本账户有变更的供应商必须办理基本账户登记
供应商需要办理基本账户登记
托管银行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料登记其基本账户信息并记录
2、保证金交纳办理流程图
供应商参加报名
1、按采购文件中明确的保证金数额交纳。
2、集中交纳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市民之家支行
保证金的交纳
账号:200770481410013003 大额行号:402521007059 同城行号:870065
电汇和网上支付
银行本
票、银行汇票、支票、贷记凭证
此类交
纳方式只能在付款行进账(即倒进帐)
银行保函
1、保函一律使用全额保函。需一并提交开立保函时的全部申请资料。
2、保函出具行必须主动发送 SWIFT 电子证书至托管银行。
3、他行保函的审核需 15 日,对农商行系统内的保函审核需 2 日。
4、为避免因开标延期导致保函失效,保函有效期必须大于投标有效期 30
日。
供应商
供应商
供应商
到托管银行办理《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交纳确认函》确认手续
1、领取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交纳确认函。供应商经办人员携带授权委托
书、本人身份证明、汇款回执单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托管银行确认保证金到账情况,托管银行核实到账信息后,在《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交纳确认函》上盖章返还供应商。
2、领取时间:法定工作日每天 09:00-12:00 时,13:30-17:00 时。
3、领取地点: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市民之家支行(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 117 号市民之家四楼北区) 咨询电话:027-65771586
4、供应商需将《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交纳确认函》随投标文件提交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
供应商
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决定退还的 2 个工作日内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市公管办自收到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1 个工作日内托管银行发出退还指令
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保证金退还或不退还办理流程图
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申请退还或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的退还
保证金的不予退还
市公管办发出指令
托管银行办理
托管银行自接到市公管办的
退还指令后 1 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还手续。
4、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交纳确认函
供应商仅确认以下内容 | |||||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
采购人 | 采购项目包号或标段 | ||||
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 | 项目预算金额 | |||
供应商 |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 ||||
供应商 基本户户名 | 供应商 基本户账号 | ||||
供应商 基本户行名 | 供应商基本户大额支付行号(12位) | ||||
托管银行仅确认以下内容 | |||||
汇款人全称 | 汇款方式 | ||||
汇款行 | 汇款人账号 | ||||
汇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 汇款金额 (人民币小写) | ||||
汇款到账时间 | 备注 | ||||
备注 | |||||
填写说明: 1、确认函仅核对汇款人名称、账号、金额、汇款方式,并对其作出确认。 2、汇款人请如实规范按全称填写本确认函。 3、汇款人在保证金退还之前,请勿变更:开户行、账号、户名等信息,以免造成退款失败。 | 经办: 复核: | ||||
供应商经办人手机: | |||||
签字确认:座机: | 银行盖章:年月日 |
5、保 证 金 退 还 申 请 表编 号 : — —
退 还 类 别 : □ 未 中 标 ( 成 交 ) □ 中 标 ( 成 交 )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含包号或标段) |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
退还保证金本金总金额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标(成交)采购类别* | □货物 □工程 □服务 | |||
中标(成交)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 □单一来源采购 | |||
供应商全称 | 武汉市/市外/国外* | 大/中/小/微* | 保证金本金 | |
说明:此表格由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如实填写,由市公管办向托管银行发出退还指令,托管银行完成退款。*是指中标(成交)项目填写该栏,未中标(成交)不填写该栏目。
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 |
机构盖章: | |
年月日 | |
市公管办盖章 | |
(预留印鉴): | 托管银行确认: |
市公管办转托管银行时间:年月日时 | 授权:复核:经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