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是“昌抚一体化”建设的重要经济板块,是打造南昌大都市圈、提升江西中部地区发展水平,完善江西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的直接腹地。抚州市自然环境优美、历史人文底蕴深 厚、电力资源充沛,电子信息产业基础良好,具备发展以云计算和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产业的各项条件。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立足市情和现实需要,坚持以改 革创新和市场需求为导向,统筹规划建设云计算、大数据基础设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软件开发、云计算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和 IT...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 2016-081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协议是三方合作意向和合作原则的初步洽谈结果,三方同意根据具体项目另行签订合作协议书。最终能否达成有约束力的协议、所达成的有约束力的协议是否与战略合作协议内容一致、具体的实施效果均存在不确定性。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合作方一:江西抚州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xxxxxxxxxx 000 x
xx:政府机构
与上市公司关系: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合作方二: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 x注册资本:14754.0984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xxx
xx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云计算技术、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互联网、物联网、传感网通信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出资设立的天津松江财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9%股权,为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xxxxx在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因此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构成了公司关联方。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由江西抚州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三方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在江西抚州市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上述协议已经公司 2016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上述协议构成了关联交易,但由于本协议仅为三方合作意向的战略性和框架性约定,未涉及具体金额,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
甲方:江西抚州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抚州市是“昌抚一体化”建设的重要经济板块,是打造南昌大都市圈、提升江西中部地区发展水平,完善江西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的直接腹地。抚州市自然环境优美、历史人文底蕴深厚、电力资源充沛,电子信息产业基础良好,具备发展以云计算和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产业的各项条件。抚州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立足市情和现实需要,坚持以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为导向,统筹规划建设云计算、大数据基础设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软件开发、云计算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和 IT 产品增值服务等业务。公司产品包括虚拟化软件、云操作系统、行业智能化软件等多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还具备高性能网络、大规模数据中心、视讯协作等若干优秀解决方案;涵盖政府公共管理、烟草、教育、医疗和制造业等多个行业的应用软件。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25)是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公司以城市运营商为发展目标,业务板块涉及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金融及股权投资基金、医疗健康、信息产业等多个领域。
到 2017 年 10 月,实现抚州市云计算数据中心一期建成并部分投入运营,推动云计算、大数据在重点工业企业的应用得到深化,产业链条基本健全,初步形成安全保障有力,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协同推进的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格局,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到 2020 年,完成云计算数据中心、配套园区建设, 大幅度增强产业聚集和辐射作用,明显提高地区综合竞争优势。形成一批面向全球的骨干企业和特色鲜明的创新型科技企业。为抚州市建成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提供服务,为抚州市建成江西省数据中心的重要枢纽和建设网络强省提供重要支撑。构建形成政产学研用多方联动、协调发展的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
(三)合作机制
甲方指定单位、乙方及丙方共同出资在抚州市成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丙方控股。由项目公司负责合作事宜的具体实施。三方根据本框架协议确定的合作内容,由项目公司与政府或其他相关单位另行签订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并组织实施。
(四)合作内容
1、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
数据中心建设模式为:采用模块化机房进行分期建设。数据中心建设规模为: 4000 个标准机柜。
2、云计算数据中心运营
项目公司负责抚州市云计算数据中心的运营和管理。云计算数据中心立足江西、面向全国为企业、金融机构、政府机构、新兴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跨国公司提供国际一流的 IDC 基础服务、云计算与大数据专业服务。
3、配套园区建设与运营
建设城市统一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和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系统,构建高层次产业人才落户抚州发展的生活宜居平台。
4、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环境建设
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加速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推进大型工业企业深化信息技术的综合集成应用,建设完善中小企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培育发展工业互联网等新兴业态企业。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培育引进信息系统服务外包企业。建设完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培育引进电子商务服务业企业。
5、促进抚州市智慧城市建设健康发展
按照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的总体要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统筹物质、信息和智力资源,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服务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强化网络安全保障,有效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居民幸福感受,促进智慧城市发展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五)投资强度
项目占地 930 亩,计划总投资 45 亿元。
(六)交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发挥自身开发区投资与运营方面的优势,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在项目公司注册、项目报批报建、行业行政审批、优惠补贴、奖励政策等给予必要支持,提高审批与营运效率。
乙方权利与义务:积极支持项目公司承担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技术和软硬件支撑,确保项目公司能形成可输出的解决方案和服务,保障云计算数据中心业务的良好运营。
丙方权利与义务:积极支持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资本运营和日常管理,支持项目公司所属园区的整体规划、开发、建设、销售、运营等业务,确保项目良性发展。
(七)协议的生效条件和争议的解决
x协议在各方加盖公章后并经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相关条款的不合法或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本协议一式陆份,三方各执贰份,协议有效期三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争议应最终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根据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地在中国北京。除非仲裁庭另有裁定,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根据本条款做出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为三方就合作项目开展进一步的商谈和一致行动奠定了基础。未来如能达成有约束力的协议,公司在房地产业务的布局将得到进一步延伸和拓展,可以充分发挥公司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的竞争优势,同时借助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与公司现有业务发挥协同效应,为公司与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拓展智慧城市领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可能为上市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为三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上述拟合作的项目,在后期谈判中取得实质性进展后,再按有关规定另行签订具体协议。
(二)本项目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在充分论证项目可行性及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按照项目实际投资规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投资事项,严格执行决策流程。
(三)本协议涉及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存在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支付能力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时间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合理统筹安排资金。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