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ZYH2021027-2 项目编号:GZYH2021027-2 2、投标人需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须取 得银行卡产品检测中心《PBOC3.0或PBOC2018标准的借/贷记卡IC卡检测报告》(包含小额支付、非接触式QPBOC、非接触式小额支付扩展应用,算法支持S...
赣 州 银 行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赣州银行第三代社保卡卡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YH2021027-2
二0二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一x x x 文 件
一、招 标 邀 请
因赣州银行第三代社保卡卡片采购项目第二次废标,现采购人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GZYH2021027-2
品目 |
项目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限 |
一 |
赣州银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卡片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2 |
家 |
3年(服务期限内由赣州银行自主选择服务供应商供货) |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或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需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须取得银行卡产品检测中心《PBOC3.0或PBOC2018标准的借/贷记卡IC卡检测报告》(包含小额支付、非接触式QPBOC、非接触式小额支付扩展应用,算法支持SM2、SM3、SM4、RSA、SHA-1、DES,其中非接触式小额支付扩展应用支持RSA、SHA-1、DES);
4、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并具备下列有效资质证书: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国家集成电路注册中心颁发的集成电路卡注册证书;
3)银联卡组织的芯片卡体生产、封装及个人化资质证书;
4)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
5)银联卡产品认证证书;
6)银联卡芯片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按投标产品同时提供卡片供应商版与芯片厂商版的证书)
7)IT产品信息安全认证证书(EAL4+及以上)
5、本项目不接受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标书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投标文件,同时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7日,请投标人自行前往赣州银行官方网站下载,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银行总行主楼三楼会议室(xxxxxxxx00x),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按时出席开标大会。
(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注明“某某”项目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供应商的对公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到期后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特别说明:请在开标现场将投标保证金凭证递交给工作人员,现场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保证金未到的,不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付款方式:招标人收到货并验收合格后,凭中标人开具的以招标人为抬头、标示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季度初全额支付上一季度货款。
疫情防控:所有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开标当日的新冠病毒防控要求,做好防控措施。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症状的,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十一)联系方法:
开户行:赣州银行营业部
户名: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886 0001 0308 0000 628
采购人名称: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00x
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联系人:xxx、xxx
二、投 标 供 应 商 须 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投标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或是服务商。
2.2“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即赣州银行。
2.3“公章”系指供应商的行政章或备案后的投标专用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专用章、未备案的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投标文件。
3、投标(及验收)费用
3.1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请各位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4、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4.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国内供货商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4.2投标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3.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2投标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4.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
(二)招 标 文 件
5、招标事项说明
5.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5.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澄清与答疑
6.1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的投标供应商,均应以书面送达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2021年10月8日12:00(北京时间)前送达到采购人,采购人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必要时,采购人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答疑结果公布在赣州银行官网(xxxx://xxx.xxxxxx.xxx/),各投标供应商应注意浏览。
6.2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
6.3投标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赣州银行官网,采购人在赣州银行官网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应商。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补充(变更)公告将在赣州银行官网公布。投标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赣州银行官网,采购人在赣州银行官网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应商。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赣州银行官网公告所有潜在投标供应商,并对潜在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8、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就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使用中文。
8.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编制
9.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9.2投标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及答疑进行编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文件统一格式应包括但不限于:
10.1.1投标函
10.1.2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10.1.3投标报价一览表
10.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1.5技术文件
10.1.6技术规格偏离表
10.1.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0.1.8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10.1.9有关证明文件
10.1.10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10.1.11投标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0.2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1、报价
11.1投标文件中的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票(一般纳税人)给采购人,投标文件中的价格均为目的地交货价(即交钥匙工程),含增值税专票税金、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出成品、包装、保险、利税、管理费用、运杂、装卸、安装调试、基本培训及国家规定的维保等费用、货物生产制造、供货、以及运输(装卸、二次搬运)、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等、质保期保障等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安装费,安装按国家有关设备安全规定执行;同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难以预见的辅材、人工、采购人人员培训等其他费用。
11.2投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投标货物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1.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2.2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其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到期后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2.4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2.4.1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12.4.2投标供应商未按照采购程序规定签字确认的;
12.4.3中标候选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12.4.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2.4.5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2.4.6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被评标委员会查实的;
12.4.7其他被认定不予退还情形的。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起90天。
13.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肆份投标文件(1份正本、3份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不接受散页或活页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所有纸张必须使用A4纸,宣传材料除外)。
投标文件的正本要求由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正式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除响应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供应商签字和盖章。
(四)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14、投标截止期
14.1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14.2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在赣州银行官网发布延期公告,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5、迟交的投标文件
15.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供应商可以提出修改或撤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16.2投标供应商的修改材料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且在附件中标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6.3在投标截止期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 标 与 评 标
17、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采购人在监督下,按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18、开标
18.1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18.2开标由采购人主持。
18.3开标时,采购人工作人员当众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做好开标记录。
19、投标的评价与比较
19.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19.2评审专家独立进行评标,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标信息。
19.3采购人不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
19.4本次招标采购人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0、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0.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资格审查原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资格审查要求如下:(单独分装)
提供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4、提供芯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的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并具备下列有效资质证书: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国家集成电路注册中心颁发的集成电路卡注册证书;
3)银联卡组织的芯片卡体生产、封装及个人化资质证书;
4)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
5)银联卡产品认证证书;
6)银联卡芯片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按投标产品同时提供卡片供应商版与芯片厂商版的证书)
7)IT产品信息安全认证证书(EAL4+及以上)
8、投标人须取得银行卡产品检测中心《PBOC3.0或PBOC2018标准的借/贷记卡IC卡检测报告》(包含小额支付、非接触式QPBOC、非接触式小额支付扩展应用,算法支持SM2、SM3、SM4、RSA、SHA-1、DES,其中非接触式小额支付扩展应用支持RSA、SHA-1、DES);
20.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0.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0.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0.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0.6 在初审时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0.6.2投标供应商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0.6.3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总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0.6.4经评标委员会确定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0.6.5质保期不能满足要求的或交货时间不能满足的;
20.6.6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0.6.7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0.6.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
20.6.9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0.6.10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0.6.11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或原文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至《投标货物报价一览表》及《技术规格偏离表》中的;
20.6.12未按规定的格式制作投标文件的;
20.6.13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0.6.14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供应商;
20.6.15投标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0.6.16投标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的;
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满足废标情况的。
22、投标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22.1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工作人员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2.2为有助于评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投标供应商可应评委的提问对其提供产品的生产制造情况、产品技术性能、配置、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但投标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4、评标办法:
24.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如出现并列得分第一的,则从并列得分中选最低价为中标者。
24.2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评分标准(附评分索引表)
综合评审类型 |
评分项目 |
权重 |
评分要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一、 同业业绩案例 |
业绩案例 |
27分
|
同业实施案例情况 |
1.提供投标人自身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六大国有银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采购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每新增1个得2分,满分10分。 2.提供投标人自身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或省级农信或地方性商业银行的总行级(不含江西省)第三代社会保障卡采购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每新增1个得0.5分,满分5分。 3.提供投标人自身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江西省第三代社会保障卡采购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每新增1个得1分/个,满分3分。 (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18 |
发卡案例情况 |
投标人社会保障卡发卡量评分:
发卡累计超过500万张(含),得分3分; (提供银行加盖印章的订货单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9 |
|||
二、 价格部分 |
项目报价 |
30分 |
产品费及实施费等项目整体报价 30分 |
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3×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两位)。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30 |
三、 技术能力 |
资格认证及 研发能力 |
18分
|
认证体系 |
1.获得CMMI LV5证书的得3分;获得CMMI LV4证书的得2分;获得CMMI LV3证书的得1分。 2.获得ISO20000IT信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获得银联颁发的银联卡产品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的,得2分。 4.具有银行卡检测中心出具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COS(含物理特性)检测报告》,得5分
|
11 |
研发能力 |
(证明材料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为准,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7 |
|||
四、 生产能力 |
供货能力 |
15分
|
供货能力 |
根据响应速度进行打分,承诺中标后供货速度(按10万张卡的数量),进行横向比较,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7分,第三名得4分,第四名得1分,第五名及以后名次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承诺供货响应速度,不提供不得分) |
10 |
系统对接能力 |
系统对接能力 |
根据投标人承诺对接江西省人社系统时效性进行打分,进行横向比较,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1分,第四名及以后名次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承诺系统对接及调试时间,不提供不得分) |
5 |
||
五、 售后服务 |
售后服务 |
10分 |
售后服务能力 |
根据售后服务体系健全程度进行评分,投标人全国范围内有无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服务流程、响应时间、已投入使用的数据灾备和异地生产中心进行评分。总分8分(需提供本地办事机构证明,及全国办事处情况,包括分公司办事机构地址、电话备查(如在江西省内有办事处的,在得分基础上加2分,对服务网点造假的,一经发现此项得分为0分。) |
10 |
合 计 |
100 |
注:突破单位采购预算的将不评分,评分标准中评分因素所涉及的有关资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资料证件,否则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
26、资格预审
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
27、确定中标供应商
27.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
28、投标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28.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1年10月8日12: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28.2投标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止以书面送达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28.3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日起3日内以书面送达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28.4投标供应商询问或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8.5质疑书应当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和盖章,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8.5.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28.5.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8.5.3提起质疑的日期。
28.6投标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答复。
(六)授予合同
29、中标供应商授予标准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得分高低把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30、中标通知书
30.1 采购人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0.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3 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将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同时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
31、签订合同
31.1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处理。
31.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管理规定编制,解释权属赣州银行。
33、未尽事宜
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4、系统建设目标
卡片供应商需配合赣州银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提供项目投产上线发卡所需卡片及相应的卡片保修等服务;提供项目建设中相关的测试卡片、卡片测试工具、测试案例,协助我行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项目通过卡片检测,并为项目建设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建议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满足我行同卡号换卡等特殊制卡的需求。卡片制作所需加密机由卡片供应商提供,并签订保密协议,我行不在另行采购。
35、系统建设要求
本项目需要根据赣州银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项目的要求进行实施。
总体要求
36.1卡片基本要求
第三代社会保障卡采用的是“芯片+隐蔽磁条”的双介质卡,结合应用需求,卡片设计为存储容量80K-160K的双界面CPU芯片卡。基本应用是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PBOC3.0借记应用,必须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社会保障卡相关规范和人民银行的PBOC3.0相关规范。
36.2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卡规划方案和密钥体系完成卡芯片的初始化和个人化工作。
36.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后续优化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有新的技术升级要求,投标人需按采购人的要求,积极配合完成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新要求的升级检测服备等相关事宜。
36.4投标人所用芯片必须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社会保障卡相关规范和人民银行《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V3.0》的要求,满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卡一卡多用的要求,支持金融应用要求。支持《建设事业CPU卡操作系统技术要求》和《城市公共交通IC卡技术规范》。
36.5废(坏)卡率的要求:
中标人必须对坏卡负责免费无偿更换,金融IC借记卡验收废(坏)卡率不超过2‰,否则,中标人应全部召回该批产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36.6针对本项目需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完善的个人化技术方案。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安全保障的硬件加密传输设备及系统软件,采用完善的发卡流程,确保金融IC卡的发卡数据安全。提供突发情况下的个人化应急预案。
36.7投标人不能将银行提供的制卡数据相关信息应用于其它目的,保证数据不向第三者泄漏,发卡结束后,立即将相关数据销毁。
36.8卡片内要求存入有持卡人的个人信息,能关联医保、医疗等多个账户,可作为每个持卡人的电子身份证,用于办理业务、支付费用、查询信息等业务。
四、合同条款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 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1.3“货物” 是指投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4“服务” 是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或服务等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
1.5“买方”是指购买货物的采购人。
1.6“卖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1.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活动。
2.1卖方提交和交付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2技术规范中未有规定的,则以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1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4.2付款方式:货物或服务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5、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5.1履行期限卖方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20 年 月 日前交货。
5.2履行地点:赣州银行指定地点。
5.3履行方式:买方为卖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外,其余工作由卖方自行完成。
5.4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向卖方支付款项。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有特殊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6.1合同生效后,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提交给买方。
6.2买方向卖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应于验收时一并提交给卖方。
7.1卖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买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货物。
7.2卖方货物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应负责免费送货上门、免费更换。对达不到质量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7.2.1更换:由卖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2.2贬值处理:由买、卖双方合议定价。
7.2.3退货处理:卖方应退还买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7.3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负责免费送货上门、免费更换,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8.1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8.2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将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8.3买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
8.4卖方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9.1卖方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9.3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5%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1.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2.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2.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3.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买方的要求,向买方提交规定的履约保证金。
13.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3.3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义务后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14.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4.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4.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4.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5.1 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
15.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
15.1.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
15.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5.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7.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招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1.1 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1.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21.1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1.3除合同本身以外,21.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22.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2.2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买方、卖方各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五、合 同 (格 式)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赣州银行组织招标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及下列招、投标文件中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设备需求一览表;
(3)投标报价表;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
3、设备及数量或服务内容:
4、合同金额:
5、付款方式:
6、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7、保修事项:
8、违约责任
9、其他约定: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第二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1.投标函
致:赣州银行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1. 投标报价一览表
2. 投标函
3.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 按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或服务投标总价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投标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天。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 投标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致:赣州银行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 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投标货币:人民币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或服务 |
品牌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或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 |
纳税人身份和税率 |
税金 |
含税后单价 |
不含税小计 |
含税后小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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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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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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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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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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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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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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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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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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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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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后合计(大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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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所列为招标设备、软件、服务具体详见文件中的采购项目需求,表中所列的价格合计应与总报价相符。
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
4.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或服务 |
招标规格或服务内容 |
投标规格或服务内容 |
响应/偏离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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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投标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说明:无论有无偏离,投标供应商均应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写“无”;如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偏离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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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商务条款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说明:无论有无偏离,投标供应商均应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写“无”;如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技术文件
内容包括:
1、货物的技术规格与功能的详细说明和产品样本或服务内容标准(如果有则须编写)
2、主要外购件、配套件的型号规格和制造商明细表(如果有则须编写)
3、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如果有则须编写)
4、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 赣州银行
(投标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电 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
8.投标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致:赣州银行
我公司愿意针对(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和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服务、质量保证承诺
保修年限﹑范围﹑保修条件
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的速度
售后服务方面的其它承诺
在江西省各市、厦门市设有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地点及联系人电话:
其它优惠条件
投标人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 期:
10.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赣州银行:
(投标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供应商开户银行:
投标供应商开户银行行号:
投标供应商银行帐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粘贴转账银行凭证(扫描件) |
注: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转账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采购人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1.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序号 |
资料名称 |
页码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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