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西红门镇兴华公园B 区围墙修缮工程
大兴区西红门镇兴华公园B 区围墙修缮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BJZQ-2021-ZB-059
采购单位: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单位: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五月
目 录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6 -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26 -
第四部分 拟用合同条款............................................................................................................................................- 40 -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6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ZQ-2021-ZB-059
项目名称:大兴区西红门镇兴华公园B 区围墙修缮工程预算金额:332.51444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32.51444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对兴华公园 B 区围墙修缮约 2000 米,更换电缆约 4000 米,更换灯头约 320
盏
质量标准:合格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总投资金额:340 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60 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以上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3、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考财库[2020]46号 4、请潜在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大兴区)进行注册、并关注该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05 月 07 日 至 2021 年 05 月 12 日 ,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xxxxxxxxx 0 xx 0 xx 0 xx 000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6 月 02 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xxx 0 xxxx(xxxxxxxxxxxx)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须投标人到场并携带:
1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 投标人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兴区分平台关注本项目的截图
5 外地进京企业报名还应携带进京备案证。
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考财库[2020]46 号
(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 套备案,其中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备案,潜在投标人报名多个标段的,每个标段均须提供上述资料一套备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人民政府联系方式:高洋 010-60290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 0 xx 0 xx 0 xx 000
联系方式:xxx 80257520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x项目就“大兴区西红门镇兴华公园 B 区围墙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单位,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注:小型、微型企业以投标单位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单位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需求 1.服务要求:
(1) 投标人依据项目需求书要求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
(2) 工期:60日历天
(3) 招标控制价:3325144.41元
(4)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6月15日
(5)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08月13日
(6) 工程质保期:除甲方另有特殊要求外,均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执行;
(7) 项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
(8) 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2.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付款方式:详见施工合同
三、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采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应格式编制。其中,投标报价的编制人应是取得注册资格的造价工程师或具有概预算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审核人应是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员。
1
如造价工程师或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其执业单位
名称应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2
投标人报价若委托其他造价单位编制时:须提供造价资质和委托合同,但不得同时接受采购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另外,不得与其他投标人有隶属关系。
(3) 投标报价应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市场价格及结合本单位的实力等相关规定、公开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公开招标答疑、现场勘查、施工规范的规定来确定单价和合价,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保证质量、工期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后慎重确定有竞争性的投标报价。
(4) 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等相关规定报价。
(5) 市场价格信息参照标准: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04月发布的材料价格综合价格,以后发生不再调整。特殊材料采用市场价格计算。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单价和合价是包括优惠条件后的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
(6) 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考虑税费,并在投标报价中明确税率及税金。
(7) 投标人须按采购人所提供的图纸、技术规范、相关资料及现场实际情况拟定施工方案,结合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合理报价。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单价在结算时不可调整,将成为结算依据。
(8) 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当结合施工图纸现场踏勘,充分核对工程量清单,工程实施过程中,因采购人清单编制漏项或与实际发生数量不符,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整。而有关工作与合同原来工作相同或相似,则其增加费用按合同原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单价作为计算基础进行换算;有关工作与合同原来工作不同时,按工程变更或工程洽商处理,主要材料价格参照变更发生当月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中准价。信息价中未有可参考的,按同档
次产品市场平均价为准,最终价格须得到采购人的确认。
(9) 全部设备、材料均由投标人自行采购、供应、运输和保管。
(10) 本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的等级为:达标。
(11) 投标人须承担现场条件、人工、材料价格、机械台班等波动的风险。合同金额不会因人工、机械台班、材料价格、汇率等因素的变化波动而调整。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须适当考虑风险系数,中标后价格风险由投标人负担。
(1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由于甲方提出更改、因项目方案存在重大调整,合同价款可以发生变更;
(13) 在本次公开招标范围内必须做的常规工作必须执行,尽管在项目专项要求、工程量清单中未指出;
(14) 项目专项要求、工程量清单所描述的工程品质如有矛盾,解释顺序以严格的为准,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提出异议,以采购人解释为准。
2.中标服务费须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标准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3.投标人应依据招标项目要求及招标答疑情况准确提供服务及报价,达到验收标准的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5.投标有效期
x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 60 个工作日。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
短于 60 个工作日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 6.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0 元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以下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汇等形式提交。
采用任何方式递交保证金必须保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 个工作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采购代理机构银行通知确认到账为准)。如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确认,将被视为投标人未提供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的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开 户 名: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110061274018800013926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技术标内容:
详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电子版要求:
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技术标电子版文件一份,方便打开且无病毒;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电子文件应当包括技术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复制在 U 盘之中。文档为 Microsoft Word 97-2003 格式。
(2)商务标内容:
详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电子版要求:
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商务标电子版文件一份,方便打开且无病毒;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电子文件应当包括商务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复制在 U 盘之中。文档为 Microsoft Word 97-2003 格式。
2.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须准备伍份纸质版投标文件(壹份正本和肆份副本)和电子版壹份。
(2)具体编制及密封要求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五、招投标程序=
1. 获取招标文件
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2.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06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
密封送达xxxxxxxxxxxxx0xxxx(xxxx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六、开标及资格性审查
1. 开标
(1)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手持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必须包含以下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若未携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则不允许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模板拟出,不得修改,否则不允许参加开标会。)
(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递交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手持件一份)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注:授权委托书必须包含以下信息: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姓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若未携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书原件则不允许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模板拟出,不得修改,否则不允许参加开标会。)
(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开标,并邀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
(5)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6)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询问予
以解答。
(7)开标过程应当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代表以及各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8)投标人授权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如未当场提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授权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9)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 资格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内容。 |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提交材料要求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相关证件 | 复印件附在技术标内 |
2 | 资质证书 | 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 (含)以上(按照建办市函 〔2020〕33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 | 复印件附在技术标内 |
(3)请将资格审查所涉及到的证明文件集中于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的章节中进行制作(《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并将相关内容标清页码。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
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届满的, 统一延期至2021 年12 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书 | 复印件附在技术标内 |
4 | 项目经理要求 | 具备项目经理 1 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 本) | 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复印件、任命书原件、缴纳社会保险费复印件附在技术标 x |
5 | 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 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 1个月(含)以上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 关证明) | 复印件附在技术标内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 1个月(含)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 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 复印件附在技术标内 |
7 | 财务状况 | 须提供 2019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 | 复印件附在技术标内,资信证明写明复印件无效的需提供原件 |
8 | 无违法记录声明 |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 原件附在技术标内 |
第二部分: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第三部分: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xxx.xx)。 (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评标开始前。 |
注:
1.上述资格审查内容须在投标文件技术标内提供与要求完全一致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料要与原件保持一致,供资格审核,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2.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任何资料或文件,审核时不予承认,不予接收。投标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须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
七、评标步骤
公开招标采用两阶段招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以下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本次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依法重新采购。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相应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价,依照客观分、主观分和价格分的次序进行评分、汇总和排序,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阶段:技术标评审
技术和部分商务内容(不含价格)评审,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和商务内容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得进行商务标评审。
(二)阶段:商务标评审(价格评审)
商务标评审(价格评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附表1:商务标评价标准。八、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的评标方法。
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二)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三)其他要求:
1.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号条款)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附表 1
序 号 | 评分内容 | 满 分 | 得 分 |
技术标评价标准:(满分 70 分) | |||
第一部分 客观分(31 分) | |||
1 | 成功实施经验 | 6 | 投标人具有 2018 年至今完成的市政工程相关类的实施经验,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6 分,未提供不得分。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具体要求如下: ①完整的合同; ②完整的竣工报告; ③完整的验收书; ④第②+③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①项+②项或①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业绩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附在技术标文件中,否 则不得分。 |
2 | 企业证书 | 3 | 1.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三个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 1分,提供齐全得 3 分。 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技术标内,否则不得分。(由于现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阶段,相关证书延期复 审,因此有效截止日期若为疫情防控期间,则视为满足要求。) |
3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 5 | 1.项目经理学历: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 1 分;专科学历,得 0.5 分;其他不得分。注: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技术标内,否则不得分。 2.项目经理职称: 1)项目经理职称具有高级职称得 1 分;中级职称得 0.5 分;其他不 |
得分。 2)项目经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得 1 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技术标内,否则不得分。 3.项目经理工作业绩: 担任过类似项目实施经验,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类似项目指 2018 年至今完成的市政工程相关业绩的工程。须在技术标中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完整的合同及竣工报告或完整的合同及验收书,以及其他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料。 (提供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件附在技术标内,否则不得分) | |||
4 | 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人员 | 10 | 1. 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经理外)每有一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得 1 分,最多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技术标内,否则不得分。 2. 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经理外)每有一位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得 2 分,最多得 4 分,未提供不得分。 3. 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经理外)每有一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人员,得 2 分,最多得 4 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技 术标内,否则不得分。 |
5 | 拟投入设备情况 | 4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拟投入: 1. 施工设备: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据实填报; 2. 试验设备: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据实填报。 以上设备每有 1 台且为自有设备得 0.5 分,为租赁设备得 0.2 分,最 多得 4 分。 注:(1)相同设备重复提供仅按提供一台设备计分。 |
(2)自有设备的须提供以上设备行车证或产权证明或购置发票,属 于人须为投标人;租赁设备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无效材料。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在技术标里,否则不得分。 | |||
6 | 服务期限及响应时间承诺 | 3 分 | 1.投标人承诺本工程验收交付完成后提供 2 年(含)以上质保,如遇紧急情况在采购人通知后 0.5 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现场(需在技术 标内提供承诺书),得 3 分; 2.投标人承诺本工程验收交付完成后提供 2 年(含)以上质保,如遇紧急情况在采购人通知后 1 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现场(需在技术标 x提供承诺书),得 2 分; 3.投标人承诺本工程验收交付完成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2 年质 保,如遇紧急情况在采购人通知后 1.5 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现场 (需在技术标内提供承诺书),得 1 分; 4.未提供不得分。注:相应证明包括售后服务网点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如委托第三方提供售后服务,需提供售后服务委托合作协议意向书及第三方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协议。除此之外还应同时提供售后网点与项目实施地点的地图距离截图(距离截图须体现驾车到达所需时间),否则不得分。 |
第二部分 主观分(39 分) | |||
7 | 施工方案 | 9 | 针对本项目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能保证安全、提高质量、减少投资、缩短工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 1.思路清晰,条理性强,对于项目需求书中工作范围内所要求的内容有针对性的方案描述,可行性强的,得9分; 2.思路较清晰,对于项目需求书中工作范围内所要求的内容描述较合理的,得6分; 3.思路不清晰,对于项目需求书中工作范围内所要求的内容描述不合 理的,得3分。 |
8 | 施工进度计划 | 6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 1.实际进度与进度控制计划产生较大差距时的应对措施,表述具体详细的,得 6 分; 2.对整体项目的进度控制,总体表述,未进行不同阶段的进度控制阐述。实际进度与进度控制计划产生较大差距时的应对措施,表述简单的,得 3 分; 3.进度控制方案逻辑混乱,照搬套搬,表述不清的,得 0 分。 |
9 | 机械设备投入计划 | 4 | 1.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采用先进机械设备,得 4 分; 2.机械设备投入计划比较简单,投入计划与进度关联性不高,得 2 分; 3.机械设备投入计划比混乱,投入计划与进度无关,得 0 分。 |
10 | 故障管理处理方案 | 4 | 公司有详细的故障管理处理方案,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突发的设备故障有相应的预案。 1.故障管理处理方案非常细致、全面,各种故障处理预案准备充分,得 4 分; 2.故障管理处理方案比较细致,各种故障处理预案准备比较充分,得 2 分; 3.未提供故障管理处理方案或故障管理处理方案不能满足需求,得 0分。 |
11 | 质量控制 | 6 | 1.对整体项目的质量控制,从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到项目后期验收等阶段的每一阶段所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方法。实际质量与质量控制计划产生较大差距时的应对措施,表述具体详细,得 6 分; 2.对整体项目的质量控制,总体表述,进行了不同阶段的质量控制阐述。实际质量与质量控制计划产生较大差距时的应对措施,表述较详细,得 3 分; 3.对整体项目的质量控制,总体表述,未进行不同阶段的质量控制阐述。实际质量与质量控制计划产生较大差距时的应对措施,表述简单, 得 0 分。 |
12 | 安全、xx施工的管理及组织协调 | 6 | 公司内部有详细的安全生产制度,针对项目有具体的责任分配制度,并设置具体的安全xx目标,对项目管理过程中可能突发的安全xx问题(包含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用水用电安全等)有相应的相关应急预案。 1.项目安全、xx施工保证措施完善、合理的,得 6 分; 2.所采取的措施基本满足本工程需求的,得 3 分; 3.所采取的措施不能完全满足本工程需求的,得 0 分。 |
13 | 工程交验后服务措施 | 4 | 针对工程交验后服务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能够最大程度达到用户满意。 1.细致、完整的,得 4 分; 2.基本满足要求的,得 2 分; 3.较差或不全面的,得 0 分。 |
商务标评价标准:(满分 30 分) | |||
评审价=投标报价*(1-X) 小型和微型企业:X=3%;非小型和微型企业:X=0;报价完整且最低得分为 30 分; 报价部分评分分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A=30*L/B ; A:得分; B:有效评审价;L:有效最低评审价。打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合计 | 100 分 | ||
说明 |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
一、项目背景及概况
1.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对兴华公园 B 区围墙修缮约2000米,更换电缆约 4000米,更换灯头约320盏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项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
3.工程质保期:除甲方另有特殊要求外, 均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执行;
4.工期:60日历天。
二、技术规范
1.《工程测量规范(GBJ50026-2007)》
2.《工程测量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28-2011)》
3.《土方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6.《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91)》
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1-687-2009》
8.《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xx施工费费用标准(2020版)》;
9.国家、地方、行业关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及验收的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
(注:上述规范、规程及标准若被修订,则以颁布实施的最新版本为准。)
三、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配合,协调管道及道路改造事宜,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2.施工过程中须留有完整的分部分项的工程照片及视频资料,要求照片及视频资料能证明其工程位置及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照片及视频资料不清晰或者不完整,采购人有权对其工程量不予确认。
3.由中标单位自行办理占道等施工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因环保部门要求需增设的各类环保设备和材料,费用都包含在中标价内。
4.因迎检、重污染天气等原因要求停工的损失,采购人不予承担,请投标单位自行考
虑风险。
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7-10 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将结算、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存档
资料上报给采购人。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未上报上述资料的,每超出一个 5
个工作日,结算时从结算价中核减一个 2000 元。
6.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完全履行各自投标书中承诺,并严格按照投标书中各项方案制度进行施工,若存在违反投标书中条例情况,接受采购人及项目管理单位 1 万元
/次的罚款,于结算款中扣除。四、施工要求
1.投标人应依据工程量清单、根据现场勘查及招标答疑情况准确计算工程量。现场不具备住宿条件,施工人员的住宿必须自行考虑,同时考虑相关的住宿及车辆运输问题。
2.该项工程为包工包料工程。投标人报价和方案所列的全部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
3.该项工程为大兴区西红门镇兴华公园B区围墙修缮工程,投标人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审慎的调查了解,编制出具有针对性的施工总体概述、劳动力和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工程实施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各工序协调措施、xx施工措施、环保措施、现场维护措施等相关资料。
4.施工总体概述要求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能保证安全、提高质量、减少投资、缩短工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
(1)工程实施措施要针对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能够最大程度达到用户满意。
(2)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设置要求针对本项目拟设立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的结构和人员构成、职责分工、管理效能,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经验丰富和有一定业绩。
(3)各工序的协调措施要求针对协调各工序间的协调措施和相关工程的协调措
施及协调配合,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的协调方法正确、清晰。
(4)劳动力和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xx施工措施、环保措施、现场维护措施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用清晰正确的规范,制定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
5.承包方遵照施工工艺要求,完善各个分项、分部工程,确保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的要求。施工中每道工序完工后,须经业主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施工中要做好xx绿化等设施的保护工作,因施工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恢复和赔偿经济损失)。
7.施工中所用临水、临电、临时路由发包方协助解决,由此引起的绿化迁移等所有费用含在报价内。
8.施工验收标准:采用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技术规范。
9.作业期间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作业安全无事故。
(1)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胸卡,佩戴安全帽。
(2)业主有权对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清除的垃圾委托第三方清理,产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双倍支付。
10.作业期间做好xx施工,必须保证市容及周围环境清洁。五、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必须驻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施
工现场。
2.★投标人须承诺在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无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在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正确佩戴合格的防护用品,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如不幸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及损失。
六、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七、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完全履行各自投标书中承诺,并严格按照投标书中各项方案制度进行施工,若存在违反投标书中条例情况,接受采购人及项目管理单位 1 万元/次的罚款,于结算款中扣除;
八、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方法:按照采购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由采购人、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电力主管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视为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必要时,验收方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
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方共同签署。验收阶段产生的验收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九、强制废标条款
1.技术标函中包括与商务报价有关的内容;
2.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和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规定的不可预见费或暂定价格未列入投标文件中的,安全xx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为企业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在工程投标计价中未按有关规定计取的。
4.投标文件(技术标)中未按照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要求内容提供相关证明的。
5.项目需求书中所有标“★”条款,均为项目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未完全响应项目需求书中所有标“★”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人xx
x公开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服务和工程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投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投标活动的机构,即“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2.3“公开招标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出的采购文件。
2.4“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第一阶段技术标投标文件和第二阶段商务标投标文件。
2.5“服务”系指公开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6“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3.解释权
3.1 本次公开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投标招标服务的制造商或投标人。
4.2 符合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4.3 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联合体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联合协议。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并履约。
5.公开招标的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公开招标有关的费用。二、公开招标文件说明
6.公开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公开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公开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等。公开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人须知;
4)拟用合同条款;
5)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
6.2 公开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公开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投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公开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书面通知的联系方式以潜在投标人领取文件时登记信息中的联系方式为准,因登记有
误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
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7.2 公开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
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大兴区)网站发布。
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在投标前应随时关注并浏览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大兴区)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将 “更正公告回
执”下载后加盖公章发回至采购代理机构。企业邮箱 xxxxxxxxxx@000.xxx。投标人如不能及时下载新信息而耽误投标或及时更改其投标资料,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招标采购单位将认为投标人完全理解公开招标文件及更正公告的全部内容。
7.3关于投标预备会和现场踏勘
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公开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投标预备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如有需要,采购人将统一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提供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人到项目场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8. 公开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对公开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收到公开招标文件之日或公开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等)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公开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公开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2 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各分包包号单独编制相应包号的投标文件。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评
标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
10.2 除在公开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 第一阶段技术标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部分:(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
2)技术部分:(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中相关内容);
3)商务部分(不含报价):(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中相关内容);
4)其他部分:指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或投标人认为有利于中标的其他资料。投标人也可以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
第一阶段技术标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投标报价内容及暗示投标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将第一阶段技术标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第一阶段技术标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11.2 第二阶段商务标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投标人应将第二阶段商务标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第二阶段商务标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1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公开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提供的两阶段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3.报价
13.1 投标人对投标所提供服务内容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13.2 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3.3 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以便于评标小组评审。 14.货币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仅限用人民币填报。 1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格文件;
(2)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投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6.投标要求符合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一份在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
17.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在本次采购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17.2 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本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7.3 投标人可以通过支票、电汇等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7.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予以拒绝。
17.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退还。
17.6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退还。
18.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开始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 60 个工作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8.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需包括技术、商务部分)(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必须以胶装方式进行装订,并建议文件采用双面打印方式。
19.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打印,保证投标文件字体清晰可见。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封皮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骑缝处加盖公章。
19.3 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无加密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除外)。
19.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和盖章。
19.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正本或副本等内容。
20.1 技术标密封:投标人应将技术标正本、技术标副本、电子版技术标(电子版技术标要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内容)密封于一个外层包封中,份数见“第二部分:项目要求”中的规定。在外层包封上注明 “技术标”。
20.2 商务标密封:投标人应将商务标正本、商务标副本、电子版商务标(电子版商务标要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内容)密封于一个外层包封中,份数见“第二部分:项目要求”中的规定。在外层包封上注明 “商务标”。
技术标 商务标
技术标正本技术标 U 盘技术标副本
商务标正本商务标 U 盘商务标副本
20.3 投标人应在包封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并在每一密封包封上注明“于 (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文件开启时间)投标文件开启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密封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如项目分包进行,则须在每包包封上标示出包号。
20.4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他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0.5 每个投标人须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20.6 如本项目包含多包,投标人应按所投包号每包单独编制一套投标文件,并按规定单独装订密封。
21.递交投标文件
21.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1.2 出现因公开招标文件修改推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的时间递交。在此情况下,标书收受人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有效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准。
21.3 迟交的投标文件,即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或原封退回。
22.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3.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24.1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参加投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到场,并携带“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中参加人员及要求”中要求的资料,以
供查验。
24.2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委托的授权委托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4.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4.4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4.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4.6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作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5.评标委员会
25.1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5.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25.3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5.4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单位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出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标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5.5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26.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6.1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是否响应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
26.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开标以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26.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
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26.4 出现以下情形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
(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3) 投标文件未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标记、密封的;
(4) 投标文件未按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本部分 19.2 条规定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名章),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等情形;
(5)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6) 投标有效期短于公开招标文件要求的;
(7)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无法进行评标工作的;
(10)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11) 评标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2) 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或附有任何先决条件或保留条件;
(13) 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不能满足加注“★”号条款的采购需求的,或经评标小组认定与招标文件需求存在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或响应内容不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14) 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说明的;
(15) 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中采购货物清单、服务清单或工程量清单,有缺漏项的;
(16) 投标文件份数或装订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17)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8) 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 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0) 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7.投标的原则和方法
27.1 投标的原则
(1)公开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投标的依据。
(2)评标小组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3)本次采购将严格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投标结果的解释权归属评标小组。
(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7.2 投标的方法
(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
28.保密及其他事项
28.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
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2 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8.4 不保证所有投标一定有中标结果,如出现招标后没有投标人或者经审查没有合格标的,将会出现全部落标的可能。
28.5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六、授予合同
29.中标单位的产生
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单位。 30.合同授予标准
严格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实质上响应公开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31. 中标公告、中标通知
31.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31.2 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单位。
31.3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单位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
31.4《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1.5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未中标单位应当配合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应当配合代理机构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31.6《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有权对投标中确定的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投标单价和其他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
33.签订合同
33.1 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3.2 合同内容必须严格按照投标确定的投标结果签订。
33.3 公开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4 投标人应配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大兴区)网站上进行公告。
34.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单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
34.1 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34.2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京价协[2015]011 号文件,评标专家费、场地使用费及交易服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
34.3 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34.4 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
34.5 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时间: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35.合同转让
中标单位不得转让合同。 36.处罚、询问、质疑和投诉
36.1 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中标单位未按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投标的、不按照公开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36.2 询问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程序或签订合同的事宜提出询问;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
36.3 关于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7.xxx监督
37.1 对采购人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7.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7.3 对评标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37.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7.5 监督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投诉)。
第四部分 拟用合同条款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编号:
发包人(全称):法 定 代 表 人:承包人(全称):法 定 代 表 人:
发包人为建设 (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
六、合同形式
x合同采用 合同形式。
七、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其中:安全xx施工费(含税): 元
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含税): 元暂列金额(含税):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 元
……
八、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 ; 职称: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九、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十、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十一、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承担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十二、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三、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
十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
1.1.2.3 承包人:
1.1.2.6 监理人:/
1.1.2.8 发包人代表:
姓名:高洋职称:/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2 永久工程: /
1.1.3.3 临时工程:临时性道路、临时施工用水、临时施工用电等
1.1.3.10 永久占地: /
1.1.3.11 临时占地:临时设施和临时道路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期限:24 个月。
1.1.8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的条件:执行通用条款
1.6.1 图纸的提供
(5)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其他约定:/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1)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 / 。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 / 。
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数量: /
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 /其他约定:/
1.7.2 联络来往函件的送达和接收
(2)发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工地现场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
(3)监理人指定的接收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4)承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承包人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
发包人移交施工场地的期限:发包人应当将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在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7 天前移交给承包人。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支付担保的金额:/
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3.1.1 发包人需批准明确行使的权力:所有涉及费用变化的工程变更、洽商、索赔; 工程材料采购质量的验收。
4.1.8 为他人提供方便
(1)承包人应当对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独立承包人履行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和服务义务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 /
4.1.10 承包人的设计工作
承包人承担的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工作内容: /
4.1.12 其他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2)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从开工日期到竣工日期,承包人负责保 管全部已完工程,相关的保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在上述承包人负责保管期间内,如发生需其保管的任何工程(包括整体或部分)或任何待用的材料发生损失或损坏,除系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之外,均应由承包人承担费用负责修复或弥补,以使全部工程在各方面达到合同文件中约定的质量标准。
3) 工程所用的材料的安置、摆放由承包人负责。如承包人需另行租赁场地摆放材料, 因此发生的租赁地费用、材料设备转运、转送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2.1 承包人履约担保的格式和金额
发包人不要求(要求/不要求)承包人提供承包人履约担保。承包人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4.11.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不利物质条件包括施工过程中遇到废弃的地下管道、
未探明的古墓、矿产等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 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5.1.2 承包人将由其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和品种、规格、数量及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采购前 7 日内
6.1.2 承包人承担自行修建临时设施费用的范围:/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的临时占地:/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
负责取得道路通行权、场外设施修建权的办理人:承包人,其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2.1 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承包人,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等费用的承担人:承包人
8.1.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前 7 日内
8.1.2 承包人测设施工控制网的其他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在收到监理人按照通用合同条款 11.1.1 项发出的开工通知后 7 天内。
9.2.1 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的期限:在收到监理人按照通用合同条 款第 11.1.1 项发出的开工通知后 7 天内。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后应当在 7 天内给予批复。
9.3.3 制定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责任人:承包人
9.4.3 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开工前 7 天内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后应当在 7 天内给予批复。 10.进度计划
10.1.1 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施工进度计划:
(1)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政策和工程管理有关规定,满足项目的进度目标,合理安排 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有利节约施工成本。
(2)施工进度计划要落实施工组织。
(3)应准确、全面的表示施工项目中各个单位工程或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顺序、 施工时间的衔接关系。
(4)编制年、季、月、旬(或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施工。
(5)承包人认为应编制的其他内容。 施工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包括保证进度目标的措施、保证质量目标的措施、保证安 全目标的措施、保证成本目标的措施、保证季节施工的措施、保证环境、绿色和xx施
工措施等;施工部署包括施工流向和施工工序、主要施工机械选择等)。
(2)施工平面布置图。
(3)施工部署和管理体系(保证组织机构的合理,各部门指令关系明确;其次要保证 相应部门配备合适的人员,能够保证该部门职能的正常运转;包括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部的设立和岗位设置及相应的规章制度等)。
(4)xx施工、环保节能降耗保证计划以及辅助、配套的施工措施。
10.1.2 承包人编制分阶段或分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及时限要求:
/
10.1.3 群体工程中有关编制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要求: /
10.2.1 承包人报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的期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
10.1 款计划进度不符后 7 日内。
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收到报告后 7 日内
10.2.2 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收到计划后 7 日内
(8)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和标准:7 级(含)以上的大风、12 小时内降雪量大于 6mm 以上降雪、24 小时内降水量为 100mm 以上的暴雨、风力超过 4 级停止运输 。
11.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按天计算(每延期竣工 1 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万分之一,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签约合同价的 3%。
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
(4)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 /
13.2.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开工前 7 日内监理人审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 14 日内
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工程质量报表的期限:每月 25 日前
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工程质量报表的要求:按监理人的要求监理人审查工程质量报表的期限:收到报表后 14 日内
承包人应当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监理人可以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的其他地方包括:/
13.5.1 监理人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检查的期限:收到承包人的检查通知后 24 小时内
15.1.1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变更。
(6)变更的其他情形:/
15.3.2 变更估价
(1)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 14 日内
(3)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 14 日内
15.4.5 合同协议书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量发生增减,且单个子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 15%以内(含)时,应执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子目的单价;单个子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 15%以外(不含),且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变化幅度超过 1%时,由承包人提出并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新的单价,该子目按修正后的新的单价计价。
15.4.6 因变更引起价格调整的其他处理方式:/
15.5.2 对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
15.8.1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和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专项供应商或专业分包人的:
(4)承包人报送招标计划期限:/发包人审批招标工作计划时限:/
(5)承包人报送相关文件时限:/发包人审批相关文件时限:/
(10)承包人申报合同文件时限:/发包人审批合同文件时限:/
承包人报送正式签订合同副本时限:/
15.8.3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者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其最终价格的估价人为:/或者按照下列约定:/
物价波动引起价格调整方法:执行第四章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16.1.2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 价格差额
16.1.2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16.1.2.1 引起价格调整的物价波动风险范围及幅度
引起价格调整的物价波动风险范围: 工人 。引起价格调整的物价波动风险幅度:±5 %
16.1.2.2 物价波动引起价格调整的风险幅度的计算方法
(1)投标报价基准期:2021 年 04 月。
(2)《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市场价格信息中没有的,基准价的确定方法:按照《关 于执行 2012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的通知(京建发〔2013〕 7 号),《关于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计算规范的实施意见》(京建发 [2014]172 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新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京建发〔2019〕141 号)执行,《关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京建发〔2019〕333 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xx施工费费用标准(2020 版)》
(京建发〔2020〕316 号)。
(3)合同施工期市场价格的确定方法:按照《关于执行 2012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 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的通知(京建发〔2013〕7 号),《关于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计算规范的实施意见》(京建发[2014]172 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新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京建发〔2019〕 141 号)执行,《关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京建发〔2019〕333 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xx施工费费用标准(2020 版)》(京建发〔2020〕316 号)。
16.1.2.3 物价波动引起价格调整的方法
(1)本工程单价调整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算数平均法/其他计算方法)。
采用加权平均法:依据本章第 17.1.3 项约定所确定的计算周期,以及本章专用部分 第 16.1.2.1 约定的能够引起价格调整的物价波动风险范围和幅度,分门别类按照当期双方确认的每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价格,以及当期双方确认的采购的次数确定相应加权平均价。
采用算数平均法:/ 采用其他计算方法:/
16.1.2.4 其他约定:/
16.1.3 其他价格调整方法
/
17.1.3 计量周期
(1)每月 25 日为当月计量截止日期(不含当日)和下月计量起始日期(含当日)。
(2)本合同执行(执行(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不执行(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
(3)总价子目计量方式采用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支付分解报告/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
17.1.5 总价子目的计量(适用于采用支付分解报告)
(1)采用支付分解报告计量方式的,总价子目的价格调整方法:/
17.1.5 总价子目的计量(适用于采用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
(1)采用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方式的,总价子目的价格调整方法:执行通用条款
17.2.1 预付款
(1)预付款额度
合同总价的 30%。
(2)预付办法
预付款预付办法: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正式发票后,采用转账支票或电汇或 网银的方式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本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日内。
17.2.2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预付款的扣回办法: 不扣回 。
进度款支付办法:
项目费用是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分批支付:
17.3.1 完成工程验收并经结算审计后,支付到审定工程款总额的 97%;
17.4.1 质量保证金处理
(3)质量保证金形式:采用扣留质量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或其他保函担保形式
╱采用扣留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约定比例: 3 %
17.5.1 竣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一式八份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 14 日内
(2)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八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 28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不支付(支付 / 不支付)质量保证金利息。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质量保证金利息的,利息计算方法:/
(2)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具体内容:按《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办法》的规定内容执行。
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一式五份
竣工验收资料的费用支付方式:所有竣工验收资料编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应支付的费用已含在签约合同价(投标总价)中。
18.5.1 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设备安装工程:/
18.8.3 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在施工场地保留的人员和施工设备最终撤离的期限:缺陷责任期满后 30 天内 。
18.9.1 本工程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位:按相关验收规范执行。
18.9.2 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在 7 日期限内进行修改后重新验收。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7.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 全部施工内容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 除甲方另有特殊要求外,均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执行;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a、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
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b、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c、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d、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
x工程不投保(投保/不投保)工程保险。投保工程保险时,险种为:/,并符合以下约定:
(1)投保人:/
(2)投保内容:/
(3)保险费率:由投保人与合同双方同意的保险人商定。
(4)保险金额:/
(5)保险期限:/
20.4.2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承包人与发包人同意的保险人商定,保险费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同意的保险人商定,相关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的保险: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 进场材料和工程设备办理设备险、机器损坏险、附加设备险和公众责任险 。
20.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的期限:承包人在收到开工通 知后的 7 日内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承包人和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责任分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 按照双方认可的责任比例进行补偿分摊。
21.1.1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第 21.1.1 项约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的等级范围约定:6 级及以上地震,12 级及以上的大风、6 小时内降雪量大于 15mm 及以上降雪、24 小时内降水量为 300mm 以上的暴雨。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友好协商不成、不愿提请争议组评审或者不愿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选择下列第(贰)种方式解决:
(壹)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
(贰)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4.3.4 争议评审组邀请合同双方代表人和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的期限:争议评审组 在收到合同双方报告后 7 天内。
24.3.5 争议评审组在调查会后作出争议评审意见的期限:在调查会结束后的 14 天内。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采购人(甲方): 投标人(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设计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设计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 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设计的规章制度。
(四)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 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 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 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 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 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有关的设计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
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设计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 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 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 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x责任书作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x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x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采购人(公章):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xx施工及治安防火责任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
投标人(全称):
本协议书在工程开工前与本工程合同同时签订,并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与本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于工程合同期满终止。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与国家和施工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施工所在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1)安全生产协议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概况
1. 工程项目名称:
2. 期限:
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 杜绝发生重大设备事故、交通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2. xx死亡、重伤责任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 1 起或以下;
3. 遏制一般事故,避免或减少财产损失,安全生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为零;
4. 减少职业病伤害,职业病的发生次数及涉及人数不高于相关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和标准;
5. 杜绝发生严重损害国家信誉、社会稳定、企业形象等的劳务纠纷及群体性突发事件;
6. 污水、废气、噪声、建筑垃圾达标排放;三、甲、乙双方共同安全责任
1.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 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
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首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 由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甲乙双方须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办理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的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乙方应严格管理,如有遗失、损坏照价赔偿。
6. 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属地化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程序,及时、如实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按照“四个不放过”的原则,积极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查找问题,严肃查处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四、甲方安全责任
1.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和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制度,督促乙方建立健全分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督促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认真履行责任。
2. 甲方应负责协调建设单位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 督促乙方认真编制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针对工程危险源而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并认真组织实施。
4. 督促乙方在安排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交底双方负责人签字备案,施工中要严格按交底内容实施。
5. 督促乙方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对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确保持证上岗。有关资料报甲方备案。
6. 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 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容许乙方人员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
8. 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要求其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或验证,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9. 监督、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分包合同约定进行处理。严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0. 督促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1. 督促乙方对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要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保证全部用于分包项目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必要投入,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2. 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13. 履行甲方应承担的其它责任。五、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 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xxxx主要责任。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要求,组织项目部制定分包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3. 按甲方要求对分包项目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针对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重大环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并报甲方审批后组织实施。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分包工程范围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5. 按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要单独列账,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保证全部用于分包项目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必要投入,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医疗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凡安全生产费用未得到有效支出,结余部分甲方将全部收回。
6. 对分包项目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并做好入场前的三级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对分包队伍、农民工教育培训,未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7. 按规定要求设置分包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乙方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向甲方推荐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批后上岗执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认真履行安全职责。xxx指定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8. 应督促项目部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告知作业人员相应的作业环境、操作规程、防范及紧急避险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发生交叉作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进行监护。
9. 必须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技术、安全人员自查、巡视,督促检查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自觉接受和配偶合上级及甲方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10. 必须严格执行安保制度和门卫管理制度。做好工人和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遵章守纪等方面的管理。严禁上班前喝酒,寻衅闹事。xxxx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11. 不得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上岗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12. 推行先进适用的施工机具、设备和技术装备;及时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装备。确保乙方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必须经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并报甲方备案。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13. 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杜绝车间、仓库、住宿连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
14. 保证施工项目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施工动火前,办理动火手续,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储存、使用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5. 教育乙方施工人员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16. 积极推广绿色施工,降低施工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材料消耗,减少建筑垃圾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改善作业环境,保护xx环境,创建安全xx施工工地。
17. 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约定的分包合同条款进行处理。
18. 编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报甲方备案。应组织演练、评审,做好演练、评审记录。
19.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甲方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抢救救援。
20. 认真完成甲方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六、法律责任和考核办法
1. 法律责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考核办法按甲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2)xx施工责任协议书
为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现场施工规定》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xx施工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做好 项目建设施工区域内的xx施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明确在xx施工和xx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xx施工。
二、双方要认真贯彻“招标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方政府监管”的xx施工原则。现场由甲方项目管理组牵头,建立三方共同参与的xx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开展评选工作,创造活动的实施由乙方负责。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督。
三、乙方在其施工大纲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出各项xx施工措施,并落实如下有关要求:
四、乙方负责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做到“五小”设施齐全,符合规范要求。
五、甲方对乙方开展现场xx施工的工作要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对乙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凡乙方整改不力,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的违约金为 1000~5000 元人民币,并采取强制整改措施,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最高上限为 10 万元。
六、因乙方违反xx施工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的经济处罚,以及由此而使甲方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治安、防火责任协议书
为切实搞好 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确保施工场地的治安稳定和防火安全,现根据工程所在地有关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双方在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与乙方签约工程合同时应将甲方对《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书面交于乙方,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
2. 甲方应将上级公安部门和上级单位对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信息及时向乙方进行传达布置,定期听取乙方在开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况和意见,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3. 甲方有权对乙方贯彻落实治安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乙方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有权教育、制止和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按责任违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理(500~1,000 元人民币/次)。
4. 乙方的违章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理的是指:
(1)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擅自使用液化气钢瓶或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
(2)未严格按本公司有关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管理规定进行动火作业尚未造成后果的。
(3)施工区域内发生聚众斗殴、赌博、收看淫秽录像等影响工地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及集体宿舍内违章男女混居的。
(4)违反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用电,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毯、电熨斗等及带有明火的各类电取热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灯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区域内违章吸烟的。
5. 乙方在其责任区域发生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可对乙方进行 2,000~50,000 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责任违约经济处理。
6. 甲方对乙方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由甲方开具书面通知单给乙方认可。处理款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 根据整个工地治安防范的需要,如确需增设或外聘警卫值勤人员时,甲方可按“协商、集中”的原则决定实施方案,其费用甲方按实际需要由涉及的各施工单位分担,乙方不得推诿。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进入工地后,应及时明确落实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保卫消防干部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书面报甲方备案。
2.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服从管理,对本责任区域内的治安稳定、防火安全,实施全面负责,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3. 乙方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外,还应主动接受监理单位和甲方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对公安机关和甲方布置的“创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要积极地贯彻执行,对公安部门和甲方在检查中查获的各类隐患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 一旦工地上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乙方应在积极处置、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和甲方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所造成(包括对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对因违章违法行为所受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甲方领导或有关机关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第一阶段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说明
1.第一阶段技术标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格证件、技术等文件。
2.第一阶段技术标投标文件须分正本、副本单独装订、密封。
3.第一阶段技术标投标文件中不得包含投标价格及任何与投标价格相关的内容或暗示。
4.下述附件说明:除下述附件外,投标人还可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所要求的各项方案及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利于中标的其他资料,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正本(副本)
响 应 文 件
(技术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日期:
投标文件目录格式
(投标人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投标书
致: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第 包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U 盘 份。
附件 1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附件 4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附件 5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附件 6 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 7 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附件 8 企业证书
附件 9 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
附件 10 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简历表
附件 11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件 12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件 13 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 14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
附件 16 真诚投标承诺书
附件 17 承诺书
附件 18 保证金退还信息及发票开具说明函
附件 19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
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本招标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内容。
3. 本项目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 个工作日。
4. 如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被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没收。
5.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参与的任何投标。
6. 与本次招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邮政编码: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
资格证明文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件复印件装订在技术标;
1.2 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以上资质,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装订在技术标;(按照建办市函〔2020〕33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1.3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证书复印件装订在技术标;
1.4 具备项目经理 1 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1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及提供开标前半年内在本单位任意 1 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1.5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在本单位任意 1 个月(含)以上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在技术标;(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1.6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在本单位任意 1 个月(含)以上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在技术标;(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1.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8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9 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证明。投标保证金收据/汇款记录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10 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 xxx.xx)。
(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评标开始前。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使用)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系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前 往 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及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使用)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代理人单位名称)的(姓 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的投标活动。其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4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序号 | 名称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付款方式 | |||||
1 | 付款方式 | ||||
质量要求 | |||||
1 | 质量要求 | ||||
服务要求 | |||||
1 | 工期 | ||||
2 | 服务地点 | ||||
… | …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项目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
3. 投标应答指投标人的实际情况。
4. 偏离说明指项目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 5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需求书 |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上表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 “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附件 6
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商 | 产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注:
1. 供应材料一览表中应列明工程量清单中所需的每项产品。
2. 如国产产品,产地精确到省级行政区域。如进口产品,产地精确到国家。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 7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 用户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地点 |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 项 目 起 止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人实施能力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 8
企业证书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三个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附件 9
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 年 龄 | 身 份 证 | |||
学 历 | 职 称 | 职 务 |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级 | 建造师专业 | |||
注册建造师证书名称 | |||||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业绩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备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主要项目指 2018 年至今完成的市政工程相关业绩的工程。须在技术标中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完整的合同及竣工报告或完整的合同及验收书,以及其他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料。
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简历表
工作岗位名称 | |||
姓 名 | 年 龄 | ||
性 别 | 毕业学校 | ||
学历和专业 | 毕业时间 | ||
执业资格 | 专业职称 |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工作年限 | ||
主要工作业绩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工程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备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主要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 名 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台 时 数 | 用 途 | 备注 |
项目实施方案
(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附件 14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 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必须同时提供该中小微企业的声明函。说明:此声明函仅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要求的企
业填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内容,并加盖公章附在技术标中。如非上述情况, 可以不提供。
附件 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网上应答时须将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本声明函原件扫描上传。
2.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必须同时提供制造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
说明:此声明函仅供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要求的企业填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内容,并加盖公章附在技术标中。如非上述情况,可以不提供。
附件 16
真诚投标承诺书
致: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x投标人愿意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1. 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 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投标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 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
4. 保证递交的投标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1)投标价格;(2)工期;(3)业绩;
(4)资格文件;(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特此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 17
承诺书
我单位现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
诺:
我单位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 18
条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如若出现以上情况,一经查实,视为无效投标并接受相应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18
保证金退还信息及发票开具说明函
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了由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投标,项目编号:的投标。一、关于保证金退还信息如下:
请将保证金退回至我单位基本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
账号: 金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关于中标服务费发票开具的说明:
我单位在此特别说明,如若中标,请将中标服务费发票以如下形式开具。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
如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继续填 写以下内容 | 如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继续填 写以下内容 |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电话: | |
开户行: | |
账号: |
投标人名称(xx):日期:
附件 19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
中小企业 | ()我公司为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工程,须提供中 小微企业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 |
监狱企业 | ()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投标文 件第 页。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我公司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工程,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 |
填报要求: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投标人名称:
日期:
二、第二阶段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说明
1.第二阶段商务标投标文件须分正本和副本,单独装订、密封。
2.所有价格应按投标人须知所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所报价格真实、准确无误。
正本(副本)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 日期:
附件 1
报价书
致: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和电子版 份。
1.开标一览表
开 标 一 览 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期 | 质量标准 | 投标价(元) |
1 | ||||
合计 | ¥ |
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工程项目投标总价分别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RMB: 元。
(2)投标人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3)两个阶段投标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