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云浮市妇女联合会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4-03313445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云浮市妇女联合会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4-03313445
甲方:云浮市妇女联合会 乙方:广东翔浩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9800.00 人民币大写:玖仟捌佰元整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合同标的
服务内容:第一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法律顾问单位,聘请乙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并同意指派 xxx、xxxxx、xxxxx作为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专业法律顾问服务。 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电话/传真:0000- 0000000 电子邮箱:xxxxxx@000.xxx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xxx xx电话:00000000000 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第二条 聘请期限、报酬和工作支出费用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的期限为 壹 年,自 2024 年 4 月 23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22 日止。 (二)法律顾问费价税合计总共¥ 9800 元/年(大写:玖仟捌佰元整/年),由甲方按年度支付给乙方。 甲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10天内将法律顾问费汇入乙方的账户(户名:广东翔浩律师事务所,账号:4400182863705300037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云浮三河洲支行)。 (三)乙方因办理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任务、法律事务而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甲方负担: 1、有关鉴定、评估、公证、翻译、复印、邮寄等费用; 2、承办法律顾问业务发生的差旅、交通等费用(按财政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3、其他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服务宗旨 乙方应当忠于事实和法律,坚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依
法、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顾问服务。 第四条 乙方的主要职责: 1、规定费用项下的服务 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及其内设机构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应甲方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甲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4)为甲方就其工作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书; (5)应甲方要求,参与洽谈,协助草拟,审查并修改以甲方为一方当事人的协定、协议、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见; (6)就甲方在机关事务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7)应甲方要求,起草并以甲方名义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事务声明公告; (8)应甲方需要不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法律动向或法律文献检索服务; (9)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有关的法律研讨培训;参与市场监管法律知识普及宣传工作; (10)应甲方要求,审查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 (11)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 2、在规定费用的服务以外,乙方还应提供以下业务服务,费用应根据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1)在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时,代表甲方参与仲裁或诉讼。 (2)其他经双方确认的重大专
案法律服务。 第五条 工作的交办与承办程序 甲方下属的办公室负责收集甲方需要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任务及法律事务,并统一安排给法律顾问办理。 对甲方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法律事务,乙方要按甲方要求的形式(口头或者书面或电子邮箱)提供法律意见,并对提供的法律意见负责;提供书面法律意见的,应由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签名,加盖乙方律师事务所公章。 第六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依法独立提出法律意 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2、根据工作需要或者甲方授权,查阅相关资料,应邀参加(列席)有关会议,参与有关决策的调查、研究、论证、谈判等活动; 3、获得合理报酬; 4、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必需的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第七条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忠于事实和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2、依法、勤勉、尽责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积极、认真、及时完成受安排的工作任务,并确保法律顾问工作的专业质量和专业水平; 3、保守在担任法律顾问、承办法律顾问工作任务、协助处理法律事务、参与相关活动过程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甲方安排工作任务时明确提出的不能对外公开的工作秘密、信息等; 4、严格执行律师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有关利益冲突审查的规定,在担任法律顾问、承办法律顾问工作任务、协助处理法律事务、参与相关活动过程中,乙方发现与自己有利害关系(包括与乙方及乙方统一安排的律师),乙方应尽职审查并主动向甲方提出回避; 5、不得利用甲方法律顾问的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 6、对所承办的法律顾问工作任务、法律事务等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承办过程中涉及的证据、法律文件、资料等妥善保存; 7、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规定、工作规则; 8、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对法律顾问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指派其下属的办公室,负责将工作任务以及相关法律事务统筹安排给乙方、及时转送相关资料、收集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建议并予以综合分析办理; 2、为法律顾问承办本合同第四条的法律顾问工作任务和法律事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3、根据法律顾问工作任务的需要,组织法律顾问集体研究讨论,不定期召集法律顾问会议,开展法律顾问工作交流、研讨等活动; 4、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法律顾问外出办案或有关项目考察; 5、及时完成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工作,按时支付法律顾问费用和其他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本合同第四条以外的专项法律服务工作的,包括诉讼、仲裁、复议等案件,甲方可以委托乙方代理,代理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聘用关系: 1、违反《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情形之一的; 2、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法律顾问工作的; 3、无正当理由,两次以上不参加甲方安排的法律顾问工作会议或者不按要求时间提供法律意见的; 4、受所在单位处分,或者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受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5、受司法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或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6、甲方认为有其他严重失职行为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二)乙方及其指派的律师有合理理由可以申请提前解聘。
品目名称 | 需求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 | 其它服务内容 | 金额(元) |
C23019900 其他法律服务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内容详谈 | 1 | 年 | 9,800 | ¥9,800 | |
合计 | ¥9,800 大写(人民币): 玖仟捌佰元整 |
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甲方对本聘期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顾问费100%;甲方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法律顾问费汇入乙方账户。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23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22 日止;
服务地点:云浮市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
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
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七、验收
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保密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 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十一、其它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4 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云浮市妇女联合会甲方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4-23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04-22
乙方(xx):xxxx律师事务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三河洲支行银行账号:44001828637053000379
乙方联系人: 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