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2021-004 )
亭市古陶瓷艺术馆二期布展视频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P2021-004 )
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木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现就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的亭市古陶瓷艺术馆二期布展视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亭市古陶瓷艺术馆二期布展视频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P2021-004 )。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本次亭市古陶瓷艺术馆二期布展视频采购项目,预算限额为16万元,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公布为准;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报名。开标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无需密封(均须加盖公章):
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1: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
注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对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招标人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xxxxxx00xxxxx0x000x(xx生活超市旁观光电梯上五楼)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xxxxxx00xxxxx0x000x(xx生活超市旁观光电梯上五楼)
十、质疑和投诉:
1、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 :xxxx://xxx.xxx.xxx.xx/,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质疑受理地点:浙江木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xxxxxxxxxxxxxxxxx0x)。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明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
项目联系人姓名: xxx
电话:00000000000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木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x00x
项目联系人姓名:xxx
电话:00000000000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名 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亭市古陶瓷艺术馆二期布展视频采购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P2021-004 |
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后60天内有效 |
4 |
投标文件份数 |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 |
5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0 |
1)、本项目将在开评标过程中现场公布商务技术得分、综合得分及排名; 2)、如项目评标完成前,投标人授权代表已离开开标现场,则投标人不得以未公开得分情况及排名为由提起质疑、投诉。 |
|
11 |
原件提交 |
本项目如要求提交原件的,请各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投标文件组成等要求在开标前提供相关原件,原件不提供或者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对应评分项不得分或投标无效。 |
12 |
采购预算价 |
本项目预算16万元。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否则其投标无效。 |
13 |
招标服务费 |
招标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费用为0.85万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笔费用,但不单列进投标总价。 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中标服务费,缴纳时注明招标编号。 |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之通用条款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定义
2.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木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及本项目采购人。
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3、“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有不符授权无效,可能会导致投标无效。
5、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
6、特别说明:
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3、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 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
6.4、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6.5、本招标文件中所指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驾驶证、市民卡,有期限规定的证件在有效期内方为有效。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
7.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前来报名的投标人。
7.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8.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
8.3、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8.4、投标文件中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
9、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中相关条款。
10、 投标有效期
10.1、投标文件递交后60天内有效。
10.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11、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投标文件标识不清、编写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拆、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采购单位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修改处不予认可。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2.3、投标文件提倡采用A4幅面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
12、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2.1、投标人应按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五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技术文件可合并装订(但须明显区分)。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注明“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同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2.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12.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包装和递交
14.1、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包装,除报价文件之外其他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4.2、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时启封”等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可参考“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4.3、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未通过报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4.4、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规定标记的投标文件,一经发现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4.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招标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14.6、投标文件一经拆封不予退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5.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15.2、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经开标工作人员确认后,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五、 开标
17、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主动出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由采购代理机构验证确认,否则视同未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18、开标程序:
18.1、参加开标大会的投标人应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未参加开标大会,但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的,应补签《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18.2、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商务技术文件并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8.3、商务技术评分结束后,开报价文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报价文件,并清点报价文件正、副本数量,若报价文件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工作人员进行唱标,唱标内容为报价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内容并作记录,由授权代表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授权代表未到场确认或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18.4、开标会结束。
六、资格审查
19、资格审查
19.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七、评标
20、组建评标委员会
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
21、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2、评标程序
22.1、本项目评标一般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投标文件技术与商务部分的比较与评审、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推荐中标投标人和编写评标报告等。
22.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后续程序。
22.3、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22.4、比较与评审。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价格比较和评审。
22.5、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评标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
23、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评标方法和评标原则
24.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的全部核心产品均为相同品牌的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4.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5、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6、无效投标的情形
26.1、资格性审查无效投标的情形
(1)、被拒绝的投标文件;
(2)、未通过报名的;
(3)、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参见招标公告之“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信用审查不通过的;
26.2、符合性审查及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投标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授权委托书,任意一项未加盖单位公章;
(2)、开标一览表或投标响应函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4)、加“▲”的分项报价表中“品名”、“数量”与采购清单不一致或有缺项的;
(5)、投标文件中对于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内容的响应表述不清或不响应,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
(6)、投标文件组成中带“▲”资料提供不全的;
(7)、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或存在备选(替代)投标方案;
(8)、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9)、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
(10)、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
(11)、报价文件之外其他投标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
(13)、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14)、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所投产品不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
(1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1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7)、不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或投标文件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8)、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作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27、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等条款之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一条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作为废标外可经批准后继续按原采购方式进行或采取其它采购方式。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就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8、评标内容的保密
28.1、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28.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单位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违规行为,都将导致其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八、定标
29、 推荐中标单位
29.1、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后,对实质上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方法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按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9.2、评标结果报经批准,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30、定标
30.1、招标采购单位将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中标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
余杭政府网(xxxx://xxx.xxxxxx.xxx.xx/);
对于未中标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30.2、中标公告发布后,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九、合同签订及其他
31、签订合同
31.1、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1.2、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中标单位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与下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31.4、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经浙江木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鉴证后生效。
32、合同备案
采购合同一式多份,须提供三份给浙江木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3、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33.1、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根据不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而定。
33.2、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均由采购人收取。
34、验收
货物类:根据余财采〔201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验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于单次采购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货物类采购项目(除国家规定应由专业机构强制检测或已聘请专业监理公司监理的采购项目),委托余杭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政府采购验收办公室进行验收。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的供应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给予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同时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
服务类: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验收或考核。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给予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同时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
35、质疑与投诉
35.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5.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5.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5.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
36、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响应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清单;
2、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目录
(2)、评分响应表;
▲(3)、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格式见第五部分);
▲(4)、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代表在本公司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部门章)。(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如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无失信行为承诺书(必须按照第五部分格式);
(6)、技术偏离表
(7)、对应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根据要求盖章;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9)投标人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37、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7.1、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商务分)
37.2、评标内容及标准
37.2.1、价格分(1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37.2.2、技术、商务分(90分)
(1)、技术、商务分的计算:
技术、商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2)、评分细则如下:
评审条款 |
评审项 |
服务方案(15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可行、经济的得3-5分,基本描述的得1-3分,缺项的得0分 |
针对取材时间安排、拍摄进度、制作时间安排的合理、可行、对招标人实际工作情况的实用的得3-5分,基本描述的得1-3分,缺项的得0分 |
|
影片的策划、拍摄、制作方案的具有创意、题材贴切、具有可行性的得3-5分,基本描述的得1-3分,缺项的得0分 |
|
服务承诺(25分)(服务承诺将作为合同条款,若未按承诺执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情况,包括前期取材、拍摄、后期制作、服务期限、售后等承诺情况,及时、合理、贴合招标人实际情况的得3-5分,基本描述的得1-3分,缺项的得0分 |
投标人针对招标人的时效性响应程度,如何确保突发情况24小时内到达现场得3分 |
|
投标人针对内容修改、材料补正、主题修改的方案,包含质量、时效、方式等工作,方案切实可行、经济、有效的得3-5分,基本描述的得1-3分,缺项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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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方案及佐证材料合理有效、切合实际、可实施性的得3-4分,基本描述的得1-3分,缺项的得0分 |
|
对招标人材料的保密承若(包括编辑设备的保密要求)合理、可行的得3-4分,基本描述的得1-3分,缺项的得0分 |
|
投标人的内控措施(包含人员到位率、廉政性等),具有完善的内控制度、完整的奖惩措施、具有可实施性的得3-4分,基本描述的得1-3分,缺项的得0分 |
|
人员及设备配备(10分) |
投标人硬件软件设备配备(须提供制作设备的清单(摄、录、编)的租赁、购置合同或发票),配置齐全、合理、经济、先进的得3-5分,基本描述的得1-3分,缺项的得0分 |
团队主要负责人及主创人员情况,项目执行能力情况的综合能力、项目班子的到位率情况,制定相应的到位率考核方案真实、有效、合理的得3-5分,基本描述的得1-3分,缺项的得0分 |
|
业绩(5分) |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的情况,每个得1分;本项得分最高得5分 (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质量保障(5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作过程、成品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能满足招标人需求,对质量的把控程度、控制措施的合理性、经济、有效的得3-5分,基本描述的得1-3分,缺项的得0分 |
样片(25分) |
投标人提供一段以往成功的拍摄的宣传片和针对本项目制作的宣传片,以往影片成片时长约5分钟以内,本项目的宣传片1分钟内。专家根据影片画面、故事、音乐等综合情况打分。(影片需装载在u盘在递交标书时同时递交给代理公司)。 u盘表面需标明投标人名称。装载影片U盘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代理公司封存,不归还投标人,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1、画面质量 0-5分 2、音效及配音质量 0-5分 3、样品内容与招标人情况的贴合度 0-5分 4、样品的整体性、合理性 0-5分 5、样品文案贴合度 0-5分 |
其他优惠承诺(5分) |
针对采购人或项目后期的其他优惠承诺(不得涉及报价,如免费提供咨询等),1条被采纳的得1分,最多5分。 |
38、解释权
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有矛盾之处,以专用条款为准。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与浙江木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需求中带“●”条款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采购需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格式见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如有任意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将被视为无效。
一、概要
亭市古陶瓷艺术馆二期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主要打造瓶窑民间艺术馆,亭市古陶瓷艺术馆二期布展视频采购项目主要包含瓶窑老街风情、瓶窑窑文化等。
●二、项目内容
序号 |
制作内容 |
货品形式 |
规格 |
制作要求 |
备注 |
1 |
瓶窑老街风情 |
影片 |
时长要求4-6分钟(要求一般为5分钟),画面宽度不低于1920像素、画面高度不低于1080像素的超高清且适配现场播放屏幕尺寸。 |
通过老照片和技术手段复现老街旧时风貌,与老街现景相结合。有一定的故事性。 |
视频暂定播放于六块1.7mm拼接屏上。设备具体参数以甲方提供为准。最终成片须满足最终用户要求。 |
2 |
瓶窑窑文化 |
影片 |
时长要求13-17分钟(要求一般为15分钟),画面宽度不低于1920像素、画面高度不低于1080像素的超高清且适配现场播放屏幕尺寸。 |
在作品中体现,瓶窑窑文化脉络。作品需要取景瓶窑古遗址地、窑山、亭市古陶瓷馆等地。能够展示器物细节以及背后的故事。 |
视频暂定播放于15平米的p2.5LED大屏幕上,LED屏幕将不规则拼接,视频要相适应。设备具体参数以甲方提供为准。最终成片须满足最终用户要求。 |
●三、项目要求
1.数字视觉作品最终输出格式为mov或mp4格式。
2.数字视觉作品画面横屏视频尺寸1920*1080像素,比特率不低于30Mbps且适配现场播放屏幕尺寸。
3.数字视觉作品每部最终时长由最终用户按实际情况确定。
4.制作技术:多媒体包装、特效、合成、拍摄、配音等。
5.数字视觉作品最终要满足采购单位及使用单位提供的尺寸或播放技术。
6.审核未通过时,制作方要根据采购方提供得修改意见进行修改补拍,修改补拍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且不得影响发布活动。
7.制作要具有高水准的艺术效果,脚本构思和设计有较强的创意性;剧本撰写、摄制编辑、配音配乐、字幕制作、片头片尾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片头要充分反映主题,夺人心声。
8.画面精美,声情并茂,内容具有感染力,视觉冲击力强,具有故事性、可观赏性、知识普及性,片比(指视频成品与视频工程片的比例)满足最终用户要求。
9.作品富于美感和较高艺术水准,运镜流畅,视听语言清晰,剧情设计到位,矛盾冲突恰当,表演真实不做作。
10.最后成片版权属采购单位所有。
11.制作过程涉及的创意、素材、制作软件、音乐版权等产生的争议纠纷、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解决。
12. 每个视频片成果份数不少于15份(光盘形式)。
四、数字视觉制作技术要求
级别 |
格式类型 |
对象名称 |
数据格式参数 |
建立方式 |
存储 |
超高清视频 |
超高清存储视频 |
分辨率:画面宽度不低于1920像素、画面高度不低于1080像素的超高清且适配现场播放屏幕尺寸。 幅宽比:适配现场设备 取样结构:正交结构 MPEG2编码:xvid或更优 平均码率:10000kbps或以上 |
信号采集 |
高质量音频 |
声道格式:DTS或适配现场设备 音频速率:4800Hz16Bit或更优 存储格式:wav或mp4或更优 |
信号采集 |
(一)视频摄像和制作的声音、画面、字幕等技术要求:
1.图像制作技术要求:
(1)图像画面稳定,图像清晰、层次丰富、色彩清晰、自然、无杂乱信号(闪烁、掉色、偏色、拉道、拉毛、波纹、花屏、不同步、噪波大等现象)。正式数字视觉作品图像中不可出现彩条、彩底。数字视觉作品内容图像不能出现夹帧等现象。
(2)图像信号的峰值电平为0.7Vр-р,数字视觉作品全电视信号幅度为1Vр-р。
(3)数字视觉作品最后一帧画面要求静帧2秒以上,有明显结束感,不容易误操作其后不允许有任何其它内容。
(4)数字视觉作品记录段落内禁止出现彩条和其它杂乱信号。
(5)数字视觉作品中不能带未经采购单位允许的广告内容,尽量避免企业标志性物品或带有宣传性的物品出现。
2.声音制作技术要求:
(1)声音不失真,无明显过大、过小或时大时小,无明显背景噪声。
(2)背景音乐、对白、旁白等数字视觉作品中音乐音效比例处理恰当。
(3)声音和画面同步。
(4)各项展示环节展示者所使用的文字材料由成果拥有者提供,制作方需负责语言的组织、润色。
3.后期编辑制作技术要求:
(1)画面添加对白字幕。字幕清晰、规范,无错别字,使用规范用语及字体格式。每屏字幕不要超过30个字。
(2)剪辑要符合影视视听剪辑艺术的标准,选用镜头剪辑运镜流畅,视听语言清晰,剧情设计到位,矛盾冲突处理恰当。
五、其他相关约定
本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实施要求进行变更的,乙方因保留甲方或者甲方认可的单位(部门)确认的书面变更记录,作为变更的依据。
六、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由于方案不完善而造成合同价格不准确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方案不完善而调整的内容,不因采购单位要求做价款调整。
(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的报价应此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还含有关本项目所需相关技术支持服务费用、售后服务、税金及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5)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主要条款另有规定。
(6)制作过程中产生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问题由制作单位解决,版权和署名权归采购单位所有,素材属制作方和采购单位双方共有。
2、时间要求
(1)拍摄响应时间:根据招标人的工作特点具有突发性,遇到紧急情况,需中标人在第一时间派驻专业人员响应招标人需求并于1小时内到达现场采集素材,若中标人未按承诺时间或未派驻专业人员到场的,出现一次招标人可扣除合同价的10%,3次以上的招标人将扣除所有费用。(投标文件中请对时效性及人员情况做详细方案并提供佐证材料)
(2)制作周期:数字视觉制作需在中标后15天内完成两个作品的初版内容并交于甲方,双方共同讨论修改,确定最终版效果以及内容。中标后30天内,中标人需提供招标人两个作品的最终版内容并且得到招标人认可。
(3)制作方在拍摄和制作过程中应分阶段采购单位说明进展情况,采购单位有权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进展和成果,并有权在拍摄中参与给出修改实施意见。
(4)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要求进行实施。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的,成交供应商及采购单位(或最终用户单位)因协商一致,不得单方变更合同。
(5)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严禁各机构对成片进行改动。
(6)中标人投标时的拟派项目组成员及拟投入设备需按投标承诺到位,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人员及设备,若因投标人原因出现三次(含)以上不到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需返还合同款,招标人有权选择第二名作为中标人继续服务。
3、验收方式
(1)验收前提:本项目实施完毕,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一式五份提交各展示单位原始材料、本项目最终数字视觉作品原片及验收片及剪辑片一式十份本项目全过程实施情况记录及项目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
(2)验收方式:数字视觉作品加纸质材料验收。
(3)验收小组组成及验收标准:验收小组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代表及相应专家组成,验收小组按合同、相应文件及采购需求和脚本对数字视觉作品进行验收。
(4)最终版内容验收未通过时,中标人要根据招标人提供得修改意见进行修改补拍,修改补拍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一支片子因非招标人原因需要修改的,修改时间不能超过最终版内容上交截止时间后的一个月。
付款方式
完成两个作品初版制作且招标人确认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两个作品的最终版且招标人确认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以最终合同为准)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
合同编号:
预算金额: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 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组成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文本;
(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
第二条 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
1、本次采购的是 2、乙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是□否
3、本合同项下产品属于(可多选):□环保产品;□节能产品;□进口产品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 人民币,分项价款见“价格清单”(如有)”。
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计、包装、运输(涉及下属大队,请投标人综合考虑车辆、运距、脚手架等安装设备的运输费用)、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费用))
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 项:
(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 ;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 ;
(3)其他方式:
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 项支付:
(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 (条件)时,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时支付 ; 时支付 ; 时支付 ;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按以下第 项处理:
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 (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元。履约保证金在 (时间)退还乙方。
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
第六条 合同的转让与分包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第八条 合同备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存档。
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
服务内容
……
第二条、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 履行时间:
2. 履行方式:
3. 履行地点:
第三条、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第四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签订相应的合同!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声明书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情况,将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无效。
目录
(1)投标响应函…………………………………………………………………(页码)
(2)开标一览表…………………………………………………………………(页码)
(3)报价明细清单………………………………………………………………(页码)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浙江木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人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亭市古陶瓷艺术馆二期布展视频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标段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和环保标准;
(6)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
3、提供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具体内容为:
(1)报价文件;
(2)商务技术文件;
(3)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4、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强行撤销的,承诺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
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6、如中标,按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拒绝签订合同,承诺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对招标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承诺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
7、如中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8、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服务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签字):
投标人盖 章: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未按照本投标响应函要求填报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可能导致该投标文件被拒绝。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浙江木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文件,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的价格完成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项目名称: ]实施。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投标报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小写) |
总价 |
(大写) |
1、本投标文件及其所附文件涵盖了我方要约的全部内容。
(1)我方要约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2)在投标有效标期内,我方受投标文件之价目表上我方要约金额的约束。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招标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人员或设备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投标单价 (元) |
投标合价 (元) |
备注 |
一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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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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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二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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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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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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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投标总报价合计:(大写)人民币 元整 |
¥ |
备注:1、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工程价格。投标总报价包括括货款、标准附件、人工、策划、拍摄、交通、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分货、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2、分项报价表内“投标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相一致。
3、本表由投标单位根据现场踏勘以及其设计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并进行报价,不提供此表的报价,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报价表格式样本按此制作,表格行数不够可增加。
5、特别提醒:本函的报价内容不能出现在商务、技术文件的正副本中,否则作废标处理。
商务技术文件
(1)评分响应表……………………………………………………………………(页码)
(2)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页码)
(3)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页码)
(4)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页码)
(5)授权代理人本单位社保证明…………………………………………………(页码)
(6)无失信行为承诺书………………………………………………………………(页码)
(7)技术偏离表………………………………………………………………………(页码)
(8)对应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页码)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页码)
(10)投标人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页码)
注:以上目录是编制投标技术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
一、评分对应表
项目编号: 标段: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页码 |
一 |
技术分 |
|
|
1 |
|
|
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 |
2 |
|
|
…… |
…… |
|
|
|
二 |
商务分 |
|
|
|
|
|
详见商务文件第几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评分对应表主要用于作为专家评分的一个参考及查阅依据。
二、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
项目编号: 标段:
序号 |
实质性条款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承诺或说明 |
满足情况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
|
|
|
|
填表说明:
1、“实质性条款”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带“●”条款,本表中所列条款仅供参考;
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承诺或说明、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满足情况”栏注明“满足”或“不满足”;
3、本项目“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所有带“●”条款,投标人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有任意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在本表后附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浙江木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兹委派我公司 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亭市古陶瓷艺术馆二期布展视频采购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若中标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
特此告知。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无授权,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授权代理人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对投标文件签字的无需提供)
六、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浙江木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本公司承诺:在本项目采购和执行期间,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在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此期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按本项目预算价2%赔付招标人等有关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七、技术偏离表
招标编号: 标段:
招标文件要求 |
招标文件响应 |
偏离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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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未作要求的无需提供本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八、对应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九、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投标人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致: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浙江木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本单位此次参加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接受采购人作出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决定,同时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全部处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 (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封面 (正/副本)
亭市古陶瓷艺术馆二期布展视频采购项目
(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编号:
(标段: )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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