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BZX2021038
2021 年助老安康工程
项目编号:HBZX2021038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涿州市卫生健康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正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04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2021 年助老安康工程项目编号:HBZX2021038
采购人名称:涿州市卫生健康局采购联系人:xxx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涿州市平安北街 110 号采购人联系方式:1370312239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正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xx北大街 3088 号电谷科技中心 3 号楼 503 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xx 电话:13070591070 0000-0000000
采购内容:为全市 13.6 x 60 岁以上的老人承保意外伤害险,总计保费 60 万元,保期为 2021
年 7 月 1 日 0 时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24 时,保险金额为意外身故、意外伤残赔偿不低于 5000
元,意外伤害医疗赔偿不低于 2000 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及采购人要求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采购限额:600000 元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策、环保产品政策、支持小微企业政策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1)具有较为完备的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较为稳健的保险安排规划,上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在 130%以上,能及时满足意外死亡赔付、医疗费用支付等需要,并将理赔结果每季度汇报;
(2)在涿州具有注册机构的独立法人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场地(租赁协议、合同、房产等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
(3)保险公司经营范围应具有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内容,同时应具备较完善的保险服务网络及与业务规划相匹配的专业人才;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04 月 29 日至 2021 年 05 月 08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时至下午 17:00 时(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文件发售方式: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供应商报名前须知:★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供应商可直接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供应商,请按照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00。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前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bdtf 格式),应在磋商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的“采购投标文件上传”。注:供应商登录“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点击页面右上角【保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 标桥 xxxxx://xxx.xxxxxxx.xxx/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河北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
磋商文件售价:0 元/套。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5 月 18 日 9:00 分
磋商地点:线上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线下地点:涿州市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达线下开标地点。
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x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名称:涿州市卫生健康局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河北正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xx北大街 3088 号电谷科技中心 3 号楼 503 室联系人:xx 电话:13070591070 0000-0000000 |
3 | 项目名称 | |
4 | 项目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出资比例 | 百分之百 |
7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8 | 采购内容 | 为全市 13.6 x 60 岁以上的老人承保意外伤害险,总计保费 60 万元,保期为 2021 年 7 月 1 日 0 时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24 时, 保险金额为意外身故、意外伤残赔偿不低于 5000 元,意外伤害医 疗赔偿不低于 2000 元。 |
9 | 服务期限 | 1 年 |
10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
1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1)具有较为完备的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较为稳健的保险安排规划,上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在 130%以上,能及时满足意外死亡赔付、医疗费用支付等需要,并将理赔结果每季度汇报; (2)在涿州具有注册机构的独立法人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有固定 的营业场所场地(租赁协议、合同、房产等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 (3)保险公司经营范围应具有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内容,同时应具备较完善的保险服务网络及与业务规划相匹配的专业人才;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注:本项目为网上投标、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 资质均以投标文件中的资质复印件为准。 | ||
12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现场勘查 |
13 | 磋商预备会 | 不召开 |
14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6 天前 |
15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天前 |
16 | 分 包 | 不允许 |
17 | 偏 离 | 不允许 |
18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 他材料 | 竞争性磋商答疑等 |
19 |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 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天前 |
20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 | 2021 年 05 月 18 日 09:00 分 |
21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
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
2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 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
23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 他材料 | 无 |
24 | 磋商有效期 | 自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 |
25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 元)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含网上银行转账) 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以下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支行帐 号:1018 4741 5304 注:磋商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的账户并 注明资金用途为:2021 年助老安康工程磋商保证金; 如是电子保函,供应商使用 CA 锁登录保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点击【电子保函入口】菜单进入电子保函平台进行保函申请,请在开标前申请并下载电子保函。 供应商须将电子保函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
2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方案 | 🗹不允许 |
27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注明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 |
28 | 响应文件份数 | 中标(成交)供应商需在标后向招标人提供: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纸质响应文件(提供电子版 U 盘一份,(电子版文件:①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nbdtf 格式) ②word 或 PDF 版电子响应 文件);未中标(成交)人无需提供。 |
29 | 纸质装订要求 | 按照供应商须知第 3.1.1 项规定的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响应文件应胶装成册。 分别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 用活页装订;未中标(成交)人无需提供。 | ||
30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
31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32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涿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达线下开标地点) |
33 | 磋商及二次报价 | 1. 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发起磋商,以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回复或提交。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起最后报价,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最后报价。 2. 二次报价,以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 次报价); |
34 | 磋商程序 | (1)解密:供应商远程解密 (2)解密时间:30 分钟; |
35 | 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 | 专家确定方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 3 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 的三分之二。 |
36 | 是否授权竞争性磋 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 □是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 名 |
37 | 履约担保 | 无 |
3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39 词语定义 | ||
40 采购限额 | ||
采购限额 | 最高采购限额:陆拾万元整 ,¥600000 元。 |
41 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 | ||
目前,保定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已开通远程解密功能,可以实现网上投标、不见面开标。所有供应商可在电子平台远程解密、二次报价,无需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 各供应商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首页点击“通知公告”-点击“市县平台”-搜索“保 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综合信息平台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查看电子平台远程解密操作流程。 | ||
42 成交公示 | ||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成交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 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 日。 | ||
43 知识产权 | ||
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 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44 同义词语 | ||
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 | ||
45 监 督 | ||
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依法实施的监 督。 | ||
46 解释权 | ||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 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
47 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异议与 | 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日前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 |
答复: | 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竞争性磋商活动。 |
2.付款方 式 | 验收合格后,30 日内xxx款。 |
3.采购代理 服 务 x: | 由 中标方 以现金、转账或支票形式支付代理报酬,以中标价格为基数参照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 收取。 |
4.小型、微型企业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6%、微型企业扣除 6%。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等同xxx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
5、全流程电子开评标 | x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bdtf 格式)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的“采购投标文件上传”,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登录“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点击页面右上角【保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 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 xxxxx://xxx.xxxxxxx.xxx/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保定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保定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关于办理河北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 |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磋商采购。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供应商需承担的其他费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
偏离范围和幅度。
x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5)采购人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磋商最终报价表。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上传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 址:xxxx://xxx.xxxxx.xx/)供应商自行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 5 日,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2.3 澄清文件上传后,供应商应注意查看并自行下载完整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3.1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日前,采购人可以修改磋商文件,并以电子版形式上传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 )供应商自行下载。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 5 天,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3.2 补充或修改版磋商文件上传后,供应商应注意查看并自行下载完整资料,供应商应及时下载磋商文件的修改电子版。潜在应商如未及时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xxxx://xxx.xxxxx.xx/ )下载磋商文件的修改电子版或 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其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磋商保证金;
(5)报价一览表;
(6)响应文件偏离情况表;
(7)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8)供应商资格;
(9)技术方案;
(10)单位、服务人员材料真实性声明;
(11)业绩一览表;
(12)其他材料。
3.2.1 供应商应按“报价一览表”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磋商函中的磋商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3.5.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申请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5.2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工期、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 供应商凭CA 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磋商文件及变更澄清文件
(如有)。磋商文件格式为.bdzf,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 软件(保定版)”打开。
3.5.4 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响应文件。
3.5.5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
3.5.6 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3.5.7 中标单位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8 装订成册,编制相应页码及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5.9 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人 CA 秘钥和企业 CA 秘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bdtf 格式和*.nbdtf 格式) 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秘钥加密。
3.5.10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按要求制作完成后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其投标将被拒绝。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bd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供应商因保定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信息处联系,联系电话:0000000000
4.2.1 供应商应在本章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在本章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在投标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线下开标地点。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响应文件开标顺序;
(5)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6)投标人使用 CA 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 30 分钟),公布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质量标准、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供应商确认;
(8)开标结束。
6.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
2) 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3)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
4) 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 a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
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b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c 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1.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者与磋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供应商、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6.1.4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竞标、串通竞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竞标的,应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磋商程序及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磋商程序及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7.3.1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2 采购活动终止、取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2 家的。
8.3 采购活动取消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磋商程序及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
采购人对申请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先做准备工作,磋商小组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对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发起磋商,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回复。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起最后报价,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最后报价。二次报价,以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1、评审工作准备
磋商前,采购人向磋商小组成员宣布磋商工作规则。磋商小组成员熟悉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磋商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磋商小组还应熟悉如下情况:
(1)听取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项目情况的介绍。
(2)阅读、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相关资料,获取磋商和评审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磋商的目标、采购项目的范围和性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3)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内容及磋商和评审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2.2、对申请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首先对申请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资格评审表(附表一)”。内容审查按照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及资料原件,其中有一项不通过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审查内容见“符合性评审表(附表二)”,其中有一项不通过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在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或者加盖单位公章。
磋商活动中,应当给予每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磋商和报价相同的机会;磋商双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任何信息。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需要澄清或修正响应文件提供较充分的时间,澄清或修正响应文件逾时不交的,可视同供应商放弃磋商。
2.4、竞争性磋商
资格、符合性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先做准备工作,磋商小组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对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发起磋商,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回复。
磋商过程文件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项目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的其他内容。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上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接受上述实质性变动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确认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并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做出响应。响应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签章)或者加盖单位公章。
2.5、磋商内容确认及最后报价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审(每个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各成员对该供应商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2.6、综合评审打分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报价表格式详见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报价表。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1)供应商未按要求确认磋商小组确定的本项目最终技术、服务要求和合同草案条款的;
(2)供应商所报价格超过本项目最高采购限额的;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附表一:资格评审表
资格性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具有较为完备的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较为稳健的保险安排规划,上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在 130%以上,能及时满足意外死亡赔付、医疗费用 支付等需要,并将理赔结果每季度汇报; | 具备并有效 |
2 | 在涿州具有注册机构的独立法人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场地 (租赁协议、合同、房产等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 | 具备并有效 |
3 | 保险公司经营范围应具有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内容,同时应具备较完善的保险服务网络及与业务规划相匹配的专业人才; | 具备并有效 |
4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具备并有效 |
5 | 提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现场查验 |
6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 | 具备并有效 |
注:资格审查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为依据,响应文件中无相关材料复印件或复印件不齐全的,均不通过资格审查。
附表二:符合性评审表
符合性审查表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申请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响应内容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服务期限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质量标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有效期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保证金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报价 | 不高于采购人最高采购限价 |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
评分因素 | 评分项目 | 分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 (20 分) | 投标人报价 | 20 | 0-2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其中价格权值为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 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以投标报价扣除 6%的价格参与 评审,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商务部分 (10 分) | 同类项目业绩 | 10 | 0-10 分 | 每提供一个助老安(健)康工程保险经办经验的得 3 分,最高 得 10 分,没有不得分(供应商及其下属公司或分支机构的业绩均视为有效业绩,提供既往承保保单或协议)。 |
技术部分 (70 分) | 理赔程序 | 15 | 0-15 分 | 理赔程序完全响应或优于采购需求,出险迅速及时到位、服务 高效、便捷,定险方案完善,得 10.1-15 分; 理赔程序基本满足采购需求,服务高效,定险方案完善,得 5.1-10分; 理赔程序一般性满足采购需求,定险方案较完善得 1.1-5 分; 无理赔程序或理赔程序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得 0-1 分。 |
人员配备 | 10 | 0-10 分 | 人员业务素质高,人员配置合理,专业技术强。 优:得 5.1-10 分; 较好:得 3.1-5 分; 一般:得 0-3 分。 | |
服务方案 | 15 | 0-15 分 | 方案设计科学,可操作性强得 10.1-15 分; 方案设计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得 5.1-10 分; 方案设计欠缺,可操作性差得 0-5 分。 | |
经营能力 | 15 | 0-15 分 | 以 2020 年度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为评审标准: 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 130%的不得分;偿付能力充足率在 131%至 200%的得 5 分,偿付能力充足率在 201%至 250%(含)的得 10分;偿付能力充足率在 251%以上得 15 分。(提供总公司偿 付能力充足率报告) | |
组织机构健全程度 | 15 | 0-15 分 | 组织机构健全,在本项目实施地每覆盖一个乡镇营业网点得 3 分,最高得分 15 分(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经营保险业务许 可证)。 |
1 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不能正常履约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及其他成交候选人的磋商情况确定依次递补或
重新招标。
2 竞争性磋商小组完成磋商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附件 A:无效标条件
无效标条件
A0.总 则
x附件所集中列示的无效标条件,是本章“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无效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 1.废标条件
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书处理:
A | 1.1 |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填写、装填,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
A | 1.2 |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
A | 1.3 |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A | 1.4 | 不按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A | 1.5 |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
A 1.6 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评审中,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评审方法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A 1.7 其它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情形。
(以双方签订的最终合同为准)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 工程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投保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
甲方为投保人,乙方为保险人,全市 13.6 万在 60 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为被保险人,由甲方统一向乙方投保“助老安康保险”。
第二条 保障范围
甲方为被保险人集体向乙方投保,包括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给付责任,乙方按照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有关服务,并赔付被保险人。
第三条 保险期间
x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止。第四条 保险费
被保险人数为 人, 人均保险费 元/人, 合计保险费人民币 元( 大写: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账户划转参保人员保险费,乙方 承保。
第四条 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
第五条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乙方承担被保险人的如下给付责任:
一、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特定场所内、 特定活动中、特定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或享受居家养老(助残) 服务政策时在养老(助残)餐桌或托老(残)所就餐引发食物中毒, 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食物中毒,并自该意外伤害或食物中毒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或食物中毒导致身故 的,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责任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该被保 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该被保险人的伤残保险金后 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食物中毒,并自该意外伤害或食 物中毒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或食物中毒导致身体 伤 残 的 , 本 公 司 根 据 《 人 身 保 险 伤 残 评定 标 准 及 代 码 》(JR/T0083-201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 6号)(以下简称《标准》)确定的伤残程度,按本合同约定的该被 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 x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当同一保险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乙方仅按其中一处的伤残等级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不完全相同且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只有一处,乙方按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完全相同或最 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有两处或两处以上,本公司乙方将该伤残 等级在原基础上晋升一级(但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并按晋升后的伤 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同一部位和性质的 伤残,不能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三)乙方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上述各项保险金之和以本合同 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上述 各项保险金之和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为 元/人。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乙方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经医保报销的,免赔额 元, 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未经医保报销的,免赔额 元,给付比例 。若被保险人已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 获得补偿或给付,乙方对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按上述规定给付 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乙方承担给付保险 x责任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门(急)诊治疗最长不超过十五日;住院治疗至被保险人出院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九十日。被 保险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 元/人;
乙方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乙方对 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六条 理赔手续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伤残或因意外伤害治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被保险人或 受益人的身份证、银行卡。(银行卡范围:河北 省内的工、农、中、建、信用社及邮储银行); 2、意外身故案件需提供派出所或二级以上医院法医出具的死亡 证明及相关材料;意外伤害致 残,需提供伤残程度鉴定证明书; 3、意外住院提供本人出院病历、发票。
第七条 理赔时效 乙方收到理赔资料后,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查勘和支付工作,并将赔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第八条 协管管理 1、为确保该项业务xx运行,甲乙双方就承保和理赔情况进行 严格检测。2、甲乙双方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通报各自在运行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并协商制定解决方案。 第九条 争议解决 甲方与乙方发生有关保险理赔争议时,应通过协商的办法解决,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偿付能力
第十一条 乙方有关财务信息单位名称:
税 号:账 号:
开 户 行:地 址:
电 话:
第十二条 协议相关规定
x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签章)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1 年助老安康工程项目采购人:涿州市卫生健康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需求:
1、为全市13.6万60岁以上的老人承保意外伤害险,总计保费60万元,保期为2021年7月1日0时至
2022年6月30日24时,保险金额为意外身故、意外伤残赔偿不低于5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赔偿不低于
2000元。
2、本项目通过网上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企业,负责完成2021年助老安康工程。
二、商务及相关要求
服务期 1 年。
(二)最高采购限额及支付方式
x建设项目的最高采购限额:600000 元。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30 日内xxx款。
注:在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附表)的,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附表格式编写(表格可以扩展),未提供格式的内容请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写。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 (填写全称并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
四、磋商保证金五、报价一览表
六、响应文件偏离情况表七、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八、供应商资格
九、技术方案
十、单位、服务人员材料真实性声明十一、业绩一览表
十二、其他材料
致: (采购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的最后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 完成本项目,并确保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申请函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随本申请函递交的申请函附录是本申请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申请函递交磋商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成交通知书连同本申请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 名: 性 | 别: |
年 | 龄: 职 | 务: |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后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填写全称并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xx、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理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供应商: (填写全称并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1、投标单位应在此附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附供应商开户信息或基本账户相关证明。
采购人 | |
项目名称 | |
质量标准 | |
服务内容 | |
服务期限 |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人民币 (小写: ) |
说明: |
注:1、本表可扩展。
2、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采购限价,否则废标。
3、本次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成交后除采购人允许的调整外将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六、响应文件偏离情况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情 况 | 偏离情况/说明 |
1 | 响应文件份数 | |||
2 | 服务内容 | |||
3 | 服务期限 | |||
4 | 磋商有效期 | |||
5 | 磋商保证金 | |||
6 | 质量标准 | |||
7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情况 | |||
8 | 其他条款 | |||
… |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
2、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 利 性 单 位 , 且 x 单 位 参 加 单 位 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说明: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
说明: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八、供应商资格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组织机构代码 | 邮政编码 | ||||
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注册资金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范围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备注 |
备注:本表后应附资格性审查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我公司xxxx:
1、没有被责令停业的情况;
2、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3、没有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情况;
5、目前无正在查处的其他违法行为;
6、提供的各类书面文件及承诺均为真实、合法、有效,不伪造任何书面文件,出具的任何文件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 (xx或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由供应商自行填写)
序号 | 合同名称 | 用户名称、地址 | 签约日期 | 合同价格 | 备注 |
注:1.本表不足可自行扩展。 2.后附合同关键页。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十二、其他材料
1、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书
我公司自愿参与 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xxxx:如果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磋商的;
(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的;
(七)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磋商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八)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一)擅自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
(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
(十五)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七)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承诺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致: (采购人名称)
本人(授权人) 以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名义,xxxx:本单位此次参加 项目(项目名称)远程投标所提交的所有
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接受采购人作出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及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其他处罚决定。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xx)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原件应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方可有效。
项目 | 单位 | 填报内容 | |
供应商 | …… | ||
项目名称 | …… | ||
质量标准 | …… | ||
服务内容 | |||
服务期限 | |||
磋商总报价 | 元 | 小写 | |
大写 |
供应商名称:(填写全称并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 供应商须准备此表格一份“磋商最终报价表”,供磋商报价使用;
2 响应文件中不用附此表;
3 磋商最终报价为磋商总报价;
4 中标单位标后需向采购人提交一份与磋商总价一致的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