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09号A3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园区建设合同
甲方: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理部地址:xxxxxxxxxxxx00x乙方:浙江中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000xX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园区建设 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约定内容,签署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概况 (明细见祥细设计及需求确认书)
序号 | 内容 | 金额 | 税率 |
1 | 产品(硬件): 1、智慧管网配套设备; 2、数字工地配套设备; 3、智慧城管配套设备; 4、应急仓库配套设备; 5、高空瞭望; 6、配套硬件存储设备; 7、管理平台; 8、环保监测配套设备; 9、智慧井盖配套设备; 10、智慧灯杆配套设备; 11、动环监测配套设备; 12、指挥中心建设; 13、园区网络建设; 14、网络安全; 15、备份系统。 | 17030358元 | 13% |
2 | 服务(软件开发、软硬件部署、项目运营): 1、智慧大脑; | 50529032元 | 6% |
2、智慧管理; 3、智慧基建; 4、智慧运维平台; 5、工业互联网平台; 6、数字孪生可视化平台; 7、智能AI视频分析平台; 8、软硬件部署实施; 9、项目运营。 | |||
合计:人民币 67559390 | 元(含税),大写陆仟柒佰伍拾xxx仟叁佰玖拾元整。 |
二、硬件
1. 供货范围及质量标准
1.1 本合同项下的供货范围详见附件1:《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合同供货范围-硬件部分》
1.2 供货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标准。
2.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2.1 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67559390 元(大写:人民币陆仟柒佰伍拾xx
x仟叁佰玖拾元整)。其中硬件产品为人民币 17030358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零叁万
零叁佰伍拾捌元整),软件及服务为人民币 50529032 元(大写:人民币伍仟零伍拾贰xx
仟零叁拾贰元整)
2.1.1 甲方要求采取特殊的包装方式或者有其他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执行,增加的费用双方协商解决;如甲方需对产品进行检定、校准的,相关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2.1.2 因乙方无法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汇率波动、关税调整、人工/原材料等制造成本增加、供应商/制造商产品价格上涨、甲方要求变更交货日期或商品数量或规格及其他因甲方任何指示造成延误或甲方未向乙方提供适当的信息指示等)而导致乙方成本增加,乙方可于交运产品前的 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提高供应产品价格,但乙方同时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否则甲方不予接受。
2.2 合同价款支付
2.2.1 合同生效后15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硬件产品合同实际发生额30%的预付款。
2.2.2 甲方见到乙方货物发货凭证后15天内,向乙方支付实际发生额的50%提货款。
2.2.3 硬件到货,由甲方监理单位确认到货凭证15天内,向乙方支付实际发生额的付款 10%,作为到货款。
2.2.4 合同实际发生额的10%作为硬件的质量保证金,乙方如约履行质保期相应义务,甲方第一年支付5%质量保证金,三年后的硬件运行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5%质量保证金。
2.3 付款前,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乙方延迟提供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
2.4 甲方开票信息
名称: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理部税号:140227817554001
地址:xxxxxxxx00x电话:00000000000
开户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营业部账号:8868800101319000175654
2.5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浙江中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钱江支行银行账号:1202021419900162749
3. 产品交付
3.1 发运日期暂定为: 2023 年 11 月 30 日,乙方要求调整发运日期的,须于合同约定的发运日期前【5】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按照新的发运日期发运。
3.2 收货信息
收货单位: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理部 ;
产品运达地址:xxxxxxxx00x,大同经开区创新展示厅,大同经开区装备园区机房;
收货人: xxx ;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
3.3 乙方将货物运达上述地址期间,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装卸、包装等由乙方承担。
3.4 甲乙双方应当充分沟通硬件产品运达地址,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科学合理的硬件布署意见,如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无法确定产品运达地址的,甲方须在 2023 年 11 月 25 日前向乙方提供产品运达地址,否则发运日期相应后延。因乙方硬件布署不科学、不合理造成的额外运费由乙方承担。
3.5 产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坏、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3.6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技术资料,对技术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统一性负责。若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技术资料或项目设计发生变更,则发运日期相应顺延。
3.7 运输及交货方式:汽运或托运,甲方提供货物存放地点可协助乙方卸货,运费由乙方负责。
3.8 产品包装:有原厂包装的,按原厂包装标准执行;没有原厂包装的,按最利于产品运输、贮藏包装标准执行。
4. 接收
4.1 产品到达运达地址后,甲方应及时接收。并将产品存放于防雨防潮防火防盗的安全场所,产品自卸货起,其保管、储存、毁损、灭失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对误发或多发的产品,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在 15 日内安排工作人员运回,否则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每日 100 元保管费,且甲方有权在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4.2 产品到达运达地址后 7 日内,甲方应组织人员进行开箱接收,同时签署《开箱接收报告》等开箱接收证明文件,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及质量标准的,甲方应于产品到达运达地址后 15 日内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甲方的到货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在质保期内的责任。
4.3 如甲方未及时按照第二条产品中 4.2 条款提出异议,或逾期(以货运公司送达产品运达地址后七日或者邮件(包裹)在邮局寄出(邮戳日期)后十五日为准)未组织开箱接收或不及时签署开箱接收证明文件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时进行开箱接收。
5. 硬件质量保证
5.1 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期限为产品到运达地址经甲方开箱接收之日起的36个月。
5.2 质量保证期内,xxxx在收到甲方的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响应,并立即安排人员至故障现场,采取免费维修更换等方式进行消缺,若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作出响应或未安排人员到场的,则甲方有权采取其他合理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3 乙方按照本合同和附件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合同项下的产品,对产品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服务
(一)软件服务
1.服务内容和标准:
1.1 服务内容:乙方为本项目提供软件开发、软硬件部署、项目运营服务,服务范围详见附件2:《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合同供货范围—软件开发、软硬件部署、项目运营部分》。
1.2 服务方式:甲方为乙方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提供必要支持协助;乙方负责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并在验收指导等方面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技术支持服务。
1.3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为相关行业标准及双方所签技术协议(如有)。
1.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本项目软件开发、乙方公司内部测试通过后,交付甲方进行上线试运行前的第三方软件测试,测试通过后由乙方部署软件上线试运行,试运行90内,由业务部门提出问题,乙方解决问题完善程序后,项目进入初步验收阶段。
1.5 特别要求:双方约定2023年底,乙方承建单位必须完成的甲方三个业绩指标考核模块,非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不追究乙方责任:
1.5.1 “政企通”初步建成上线;
1.5.2 “数字工地”部分建成上线,为市政府智慧服务平台提供10多个重点工程项目的视频信号;
1.5.3 “智慧招商”初步建成上线;
1.5.4 综合指挥中心建成投运。
1.6 现场负责人:甲方指定 xxx 为现场负责人。乙方指定 xxx 为现场负责人。一方如有变更的,及时通知另一方。
2.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2.1 服务费:本合同服务部分为人民币 50529032 元(大写:人民币 伍仟零伍拾贰xx
仟零叁拾贰元整),含三年驻场运营服务费 2100000 元,系统培训 85000 元,三年系统维护
升级费用 270000 元,软件开发和软硬件部署费用 48074032 元。
2.2 付款方式:
2.2.1 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合同之软件开发和软硬件部署费用 20%的预付款,计人民币 9614806.4 元(大写:人民币 玖佰陆拾壹万肆仟捌佰零xx肆角);
2.2.2 本项目软件建设需求确认后的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合同之软件开发和软硬件部署费用的10%,计人民币 4807403.2 元(大写:人民币 肆佰捌拾万柒仟肆佰零叁
元贰角);
2.2.3 乙方完成软件开发,在甲方提供场地部署完成并内部测试通过后,向甲方提请第三方软件测试,通过后,上线联调联试运行60天后的15日内,由甲方各业务部门和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初步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合同之软件开发和软硬件部署费用的20%,计人民币 9614806.4 元(大写:人民币 玖佰陆拾壹万肆仟捌佰零xx肆角);
2.2.4 整个智慧系统软件平台实现对接政务数据共享枢纽或第三方平台,且带数据运行 60天后的15日内,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最终验收交付,由甲方及各业务部门和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最终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项目终验报告》,甲方签字盖章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合同之软件开发和软硬件部署费用的25%,计人民币 12018508元(大写:人民币 壹仟贰佰零壹万捌仟xx零捌元);
2.2.5 最终验收90日后的15日内,乙方完善现实用户环境下的部署、软件功能、安全稳定运行等,对接省市各类信息系统,协助甲方业务部门减轻因智慧平台带来的重复劳动负担,甲方支付乙方服务合同之软件开发和软硬件部署费用的15%,计人民币 7211104.8 元(大写:人民币 柒佰贰拾壹万壹仟壹佰零肆元捌角);
2.2.6 服务合同之软件开发和软硬件部署费用的10%作为软件平台质量保证金,软件平台运行无质量问题,乙方如约履行质保期相应义务后,甲方第一年支付5%质量保证金,乙方三年驻场运营维护期结束,甲方支付5%质量保证金;
2.2.7 乙方按具体时序进度,精心准备、如约履行系统培训,在所有培训都准备充分,起到相应效果后,甲方在培训结束 15 日内支付乙方系统培训费 85000 元;
2.2.8 三年驻场运营服务费 2100000 元、三年系统维护升级费用 270000 元,乙方如约履行运营驻场维护期相应义务后(维护期相应义务包含持续对接平台所需要的省市各类信息系
统,完善智慧平台),软硬件平台能够正常运行,辅助业务工作良好开展,甲方向乙方每周期年支付上述两项费用 1/3 的款项,共支付三年。
2.2.9 三年运营期内如遇非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专线租赁、云资源租赁、云安全租赁)造成的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双方协商解决。
2.2.10 终验付款前,甲方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完成相关环节的财政评审,乙方按照财评结果开具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乙方延迟提供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
2.3 甲方开票信息:
名称: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理部税号:140227817554001
地址:xxxxxxxx00x电话:00000000000
开户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营业部账号:8868800101319000175654
2.4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浙江中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钱江支行银行账号:1202021419900162749
(二)服务部署要求
1.本项目应用全部依托甲方提供的政务云服务资源开展集约化建设,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平台的开发和维护,包括软件开发计划及其管理变更日志、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设计文档、软件架构文档、软件系统设计、软件安装前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模块设计、模块组织、模块流程及模块间接口设计等,同时应提交应用软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应用软件源代码及甲方要求的其他书面文件,进行全部完整、准确的技术文件的移交。源代码应以光盘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形式交付。乙方必须按要求提供完整应用系统,包括应用软件、运行所必须的附加软件等全部组件。详细设计应包括:接口设计、数据库设计、流程图及流程说明、编码规则等主要内容。
2.乙方提供的软件需满足或适配国产化要求,软件并发、软件产品、硬件产品等需满足国产化部署要求:乙方负责服务端国产化应用及选型,相关迁移适配无需另行支付费用。并发过程中参照国产数据库、中间件、浏览器、应用插件等支撑软件的相关标准。在开发过程
中充分考虑通用性,避免使用数据库、中间件及第三方支撑软件独有的实现思路,采用通用处理方法全部采用符合标准惯例的处理思路。
3.平台开发符合国家、省有关国产化应用要求,支持主流国产化浏览器及移动终端正常访问,确保操作环境安全。
4.服务的开发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结合乙方的开发实施进度、用户测试结果,要求乙方整改开发工作或提出补充需求。
5.乙方研发的软件系统须满足第三方软件测试,满足相关的国际、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相关信息系统性能效率满足软件验收测试。
6.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用的软件为正版软件。
7.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本合同软硬件系统须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要求,包括管理、使用、运维管理制度,网络设备、服务器、安全设备、应用软件、数据库、用户终端等安全技术保护情况。
8.密码应用评估服务:本合同软硬件系统满足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依据《GB/T 39786-2021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以及相关标准,及时发现系统脆弱性,识别变化的风险,了解并解决系统安全状况。在系统真实环境下进行测评,以评估密码保障是否安全有效,密码使用是否合规、正确、有效。
(三)软件验收
标的软件的验收,分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两部分,对软件功能及相关文档资料进行验收并交付。
1.初步验收
1.1 初步验收。主要完成在人为模拟环境下标的软件功能、性能、安全的测试验证,并进行符合性验收。乙方完成标的软件开发并内部测试通过后,即可向甲方提请第三方软件测试,通过后进行初步验收。
1.2 验收准备。乙方应根据软件开发标的要求,编制《用户操作手册》,并附必要的验收资料。
1.3 资料、代码审核。甲方接到乙方验收资料后,由甲方及监理方对其进行完备性前置审核。审核完备的,组织验收;审核不完备的,反馈给乙方予以完备。
1.4 组织验收。由双方共同组成的验收小组(甲方业务部门及相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标的软件进行测试验证。初步验收依据为:
1.4.1 乙方及第三方内部《测试用例》、《测试报告》记录内容;
1.4.2 本合同软件开发标的要求;
1.4.3 相关标准和规范;
1.4.4 《用户操作手册》记录内容;
1.4.5 《试运行记录表》记录内容;
1.4.6 其他必要的初步验收依据;
1.5 验收处置。初步验收通过的,实施初步验收交付,进入标的软件的实施部署阶段;初步验收通不过的,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落实整改直至初步验收通过。
注:1.要求必须要有相关的测试记录文档,需保证软件在提交到甲方测试前经过正式的系统测试,如果甲方预测试不通过,则返回乙方整改;2.初步验收结果,以甲方最终测试结果为准;3.软件平台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尽最大可能对接国家、省、市三级政务数据共享枢纽或第三方平台,真正实现智慧化。
2.最终验收
2.1 最终验收。主要完善在现实用户环境下标的软件的部署配置、软件功能、安全运行、稳定运行等的运行验证。
2.2 运行记录。初步验收完成,在甲方现场环境下部署完成,并与甲方指定人员一起做好《运行记录表》。所部署标的软件连续运行60日,即可提请进行最终验收。
2.3 验收准备。乙方编制《运行记录表》,并附必要的验收资料。
2.4 资料审核。甲方及监理对验收资料进行完备性前置审核。审核完备的,组织验收;审核不完备的,反馈给乙方予以完备。
2.5 组织验收。由双方共同组成的验收小组(甲方业务部门及相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标的软件进行测试验证。最终验收依据为:
2.5.1 软件开发标的要求;
2.5.2 相关标准和规范;
2.5.3 《软件投产上线运行记录表》记录内容;
2.5.4 其他必要的最终验收依据。
2.6 验收处置。最终验收通过的,签署《软件投产上线运行报告》,实施最终验收交付,向甲方移交,并进入售后服务阶段;最终验收通不过的,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落实整改直至最终验收通过。
(四)验收交付
1.初步验收交付
1.1 初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进行初步验收交付。交付内容如下,并保证其一致性和完整性:
1.1.1 封装软件、软件手册及其他必要的软件说明资料;
1.1.2 初步验收文档;
1.1.3 甲方认为必要的其它文档资料。
1.2 甲方的初步验收交付人为甲方项目负责人,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需在出示甲方的授权委托书后,乙方方可向其交付)。
1.3 甲方初步验收交付人,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及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对乙方交付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向乙方出具书面交付证明,对交付资料编目并上交存档;审查未通过的,责令乙方予以完善,直至通过。
2.最终验收交付
2.1 最终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业务单位各类用户进行软件使用及运行维护培训。获得最终用户培训负责人在《系统培训确认单》上签署的培训完成签字后,视同培训任务完成。
2.2 培训任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进行最终验收交付。交付内容如下,并保证其一致性和完整性:
2.2.1 封装软件、软件手册及其他必要的软件说明资料(运行过程中常常存在软件代码及资料的修改);
2.2.2 运行系统配置文件、初步验收文档、最终验收文档及其他必要的软件说明资料;
2.2.3 最终用户培训负责人签署的《系统培训确认单》;
2.2.4 甲方认为必要的其它文档资料。
2.3 甲方的最终验收交付人为甲方项目负责人,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需在出示甲方的授权委托书后,乙方方可向其交付)。
2.4 甲方最终验收交付人,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及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对乙方交付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且经最终用户给与甲方验收通过后,向乙方出具《项目终验报告》,对交付资料编目并上交存档;审查未通过的,责令乙方予以完善,直至通过。
2.5 甲方出具的《项目终验报告》上记载的日期为项目软件的最终验收交付日期。
3.软件项目过程文档交付
乙方需提供甲方及用户要求的所有文档(详细《项目过程文档清单》见附件三)甲方需要对乙方提供的所有文档内容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甲方的文档要求标准。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乙方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持所需的资料、数据,若不能按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数据或项目设计发生变更,则服务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相应逾期责任;甲方应使现场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安装、调试条件,若现场不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安装、调试条件,则服务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相应逾期责任。
4.1.2甲方应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数据等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统一性负责,并对由此产生的任何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4.1.3产品安装、调试的技术支持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协调乙方与现场其他单位的关系,保证施工队伍质量及人数满足乙方要求,保证现场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安装、调试条件,并保证安装、调试所需的水、电、气及其他动力等,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4.1.4平台投入正常运行72小时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现场投运验收报告》等投运验收证明文件;若甲方在产品正常运行7日内无故不提供投运验收证明文件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
4.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1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或工作条件不符合项目实施要求时,通知甲方改进或者进行更新替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资料、数据的书面通知后2天内及时做出回复响应,若不能及时向乙方更新所需的资料、数据的,则服务日期相应顺延。
4.2.2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技术咨询及技术支持服务工作;但对于甲方提出的,超出本合同明确约定的服务范围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4.2.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等妥善保管,服务完成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4.2.4乙方应充分考虑甲方的变更或修改意见,尽量满足甲方要求,但存在以下情形的除
外:
(1)甲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到乙方;
(2)甲方提出的变更或修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规范;
(3)甲乙双方无法就变更或修改方案达成一致;
(4)甲方提出的变更或修改意见,不利于项目实际履行或损害乙方利益的。
因项目方案变更或修改造成服务直接或间接费用的增加、工期延长等后果由甲方自行承
担。
4.2.5乙方应承担因自身原因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时造成的自身、甲方及第三方的损失,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2.6 系统上线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中断或限制系统的稳定运行;五、保密条款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
秘密等)予以保密。未经该保密信息的披露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知识产权
1.本合同签订之前,甲乙双方申请、拥有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不因本合同的签订而改变。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自主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以及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的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3.一方使用其知识产权不得侵犯另一方已经合法取得的知识产权。
4.如由乙方提供设计或定制需求而研发、制造、供应的产品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乙方应当在知晓侵权风险或争议之日起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
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因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履行逾期,应向甲方每天支付逾期履行部分对应合同价款的0.1%作为违约金。
2.合同签订后,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或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每发生一次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0.05 %违约金。
3.乙方交货的产品,针对多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
甲方有权拒绝接货。乙方应承担甲方在代为保管期内实际发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4.如有特殊原因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在提交资料后,由甲方监理审核同意后,履行变更手续。
5.由于系统软硬件的复杂性,系统软硬件备件应向乙方采购,甲方依据项目情况审查与原系统的技术匹配性,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6.若乙方产品在质保期内,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一切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责任、物件及建设工程致人损害责任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因甲方原因产生的一切问题,甲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7.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另一方追究其违约责任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诉讼费、调查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八、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双方都应严格遵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变更和终止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若合同一方要求暂停部分(或全部)产品交付和服务或者提出终止合同,该方应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明确告知暂停的具体范围、暂停的生效日期、预计的暂停期限、暂停的原因等。
3.被通知方同意暂停的,可与通知方签署合同变更协议,调整合同价款、进度和其他受影响的合同条款。其中,因甲方原因暂停项目,项目重启时合同赖以成立的价格体系发生重大变化,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价格显失公平的,乙方有权在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另行确认新的结算价格。
九、不可抗力
1. 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和政府行为等;公共卫生事件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其他疫情管控措施。
2.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并在通
知后的14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3. 若因燃料、电力、原材料、供应品短缺、卖方供货商或制造商交货延误等任何卖方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卖方迟延履行或者未能履行合同时,卖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
十、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2.关于本合同的所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在甲方所在地大同市仲裁部门或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附件
附件1:《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合同供货范围—硬件部分 》(略,祥见附件文本)
附件2:《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合同供货范围-软件开发、软硬件部署、项目运营部分 》(略,祥见附件文本)
附件3:《项目软件过程文档清单》
《项目软件过程文档清单》参考如下:
序号 | 文档名称 |
1 | 《项目总体计划》包括:质量、进度、成本、风险、测试等子计划 |
2 | 《计划评审报告及会议纪要》 |
3 | 《需求确认单》 |
4 | 《需求规格说明书》(含原型图) |
5 | 《需求评审报告及会议纪要》 |
6 | 《详细设计说明书》(含效果图) |
7 | 《详细设计评审报告及会议纪要》 |
8 | 《数据库备份方案》 |
9 | 《源代码》 |
10 | 代码审查报告 |
11 | 《数据库初始化脚本》 |
12 | 《测试方案》 |
13 | 《测试用例》 |
14 | 《测试报告》 |
15 | 《测试用例评审报告及会议纪要》 |
16 | 《用户操作手册》 |
17 | 《安装部署手册》 |
18 | 《验收申请单》(初验、终验) |
19 | 《测试确认单》 |
20 | 《项目初验报告》 |
21 | 《系统培训确认单》 |
22 | 《试运行记录表》 |
23 | 《试运行报告》 |
24 | 《项目终验报告》 |
25 | 售后服务记录 |
26 | 项目运维报告(针对运维项目,根据最终用户要求定制) |
27 | 《项目资产提交清单》 |
28 | 《项目周报/里程碑报告》 |
29 | 《项目阶段/里程碑会议纪要》 |
30 | 《项目质量检查单》 |
31 | 《变更申请单》 |
附件4: 项目运营维护服务验收标准量化表(略,祥见附件文本)
附件5:质保服务
1. 本合同约定标的质保期为三年,自最终验收交付完成之日起计算。
2. 质保期内,乙方就项目软件提供免费升级、功能完善、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服务,确保项目软硬件协同安全稳定运行。
3. 质保期内,乙方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级别的划分取决于对各应用系统运行的关键程度和各服务流程要求响应需求,乙方售后服务中心及售后团队将依服务等级的不同,决定相应的服务响应方式和响应时间。
4. 双方按照项目具体情况,将售后服务级别分为4级,分别是:
编码 | 优先服务级别 | 响应时限要求 | 解决时限要求 |
1 | 紧急事件(A 级) | 15 分钟内即时响应 | 4 小时 |
2 | 严重级别事件(B 级) | 30 分钟内即时响应 | 8 小时 |
3 | 中等级别事件(C 级) | 60 分钟内即时响应 | 24 小时 |
4 | 一般级别事件(D 级) | 120 分钟内即时响应 | 48 小时 |
A级紧急事件级别:最高等级服务,适用于该项目核心内容的运行保障,能够满足7x24小时连续不间断提供高质量服务。在系统出现紧急事件时售后服务团队职责:验证问题事件的描述和信息,进一步收集相关信息;决定需要采取何种措施恢复服务并实施有效的行动; 5分钟内在线即时响应,技术支持人员30分钟内到达服务现场,3小时内解决问题;根据优先级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必要时引入供应商的支持;实施事件解决方案;更新事件解决信息,已解决的事件转回售后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关闭事件;如果一线不能解决这个事件,立即决定选择最合适的二线支持小组/人员来处理。
B级严重级别事件级别:较高等级服务,仅次于A级,主要适用于该项目中重要应用系统的运行保障,能满足7x24小时连续不间断提供高质量服务。在系统出现高级别事件时售后服务团队职责:进行事件的深入调查研究;根据经验和专业技能,决定需要采取何种措施恢复服务并实施有效的行动;5分钟内在线即时响应,技术支持人员1小时内到达服务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必要时引入供应商的支持;更新事件根源和最终解决方案;更新事件记录,确保事件状态代码真实反映事件状态;及时提供有效解决方案;与其他小组合作,确定解决方案;已解决的事件转回并关闭事件;如果现有级别不能在解决时限内解决这个事件,应当将事件进行升级。
C级中等事件级别:中等级别服务,适用于该项目中一般应用系统(如每周对各应用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进行维护和调优,及数据治理、企业信息管理维护等内容),由驻场售后服务经理对驻场人员无法解决的问题进一步进行调研,找出解决方案并尽快恢复服务,能满足工作日内5x24小时提供高质量服务。在系统出现中级事件时售后服务团队职责:提供远程接入方式的支持,协助进行事件诊断及恢复;必要时提供现场支持和深入调查研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参与重大事件解决方案的实施;10分钟内在线即时响应,技术支持人员 3小时到达服务现场,12小时内解决问题。
D级一般事件级别:标准等级服务,适用于该项目中一般应用系统及平台运维服务,能满足工作日内5x8小时提供高质量服务。在系统出现标准级别事件时售后服务团队职责:负责平台综合运营服务的日常运营工作;负责对事件的解决协调资源,保证事件的最终排除;
确保正确和广泛地收集和分析事件数据,发现IT和业务相关的问题;10分钟内在线即时响应,技术支持人员8小时内到达服务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
5. 故障报告及全年正常运行时间:乙方将在故障发生24小时内向甲方提供故障报告;故障解决三日内提供故障分析报告;保证系统全年正常运行率99.0%以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6. 配备8人驻场售后服务团队提供7*8小时值守服务,售后服务团队成员如需变动,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上的时间告知甲方,并将更换的售后服务人员的技术资质报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更换售后服务人员;
7. 售后服务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
8.在质保期内甲方如需调整优化现有的信息系统,乙方免费提供服务。
甲方(盖章):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理部 乙方(盖章):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2023 年 09 月 13 日 日期: 2023 年 09 月 13 日
网上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