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生态连城黄河过境段一期PPP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7-091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宁县生态连城黄河过境段一期PPP项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中标概况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 “乙方”)为“中宁县生态连城黄河过境段一期 PPP 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3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中宁县生态连城黄河过境段一期 PPP 项目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二、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与采购单位中宁县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甲方”)签署的《中宁县生态连城黄河过境段一期PPP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本项目建设投资估算暂定为86,844.70万元,经初步估算,建安工程造价下浮后公司可承接工程的金额约为53,693.41万元(最终以项目竣工验收后中宁县人民政府的审计结果为准)。
三、项目采购人情况介绍
1、该项目采购人为中宁县林业局,负责人:xxx;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林业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程;拟定中宁
县林业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指导全县特色林产业发展,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管;指导和协调特色林产业示范基地和龙头企业建设;根据行业标准做好林产品产地保护和商标管理;承担花卉行业的管理工作;(三)制定城市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现有绿地和规划绿化用地绿线的划定和控制管理;负责城市街道绿地、公共绿地、防护林绿地养护工作及绿化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制定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检查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负责收取绿化费;监督、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国有资产等。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采购人与公司未发生业务。
3、采购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中宁县生态连城黄河过境段一期PPP 项目。
2、采购编号: NXDXZB-2017-01。
3、建设地点:宁夏中宁县。
4、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面积约为 658.72 公顷,主要围绕黄河大桥两侧形成城市窗口景观,对现状黄河流域进行生态保护及景观修复。分为黄河文化体验区、户外拓展健身区、湿地科普教育展示区、产城融合休闲区四大功能主题板块。
5、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估算暂定为 86,844.70 万元(含建设期利息),最终以项目竣工验收后中宁县人民政府的审计结果为准。
6、项目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二十年,其中建设期三年,运营期为十七年,运营期自各子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日起计,项目设施在项目特许经营期满时移交。
7、项目公司:甲方授权中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与乙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17,368 万元,其中中宁国有
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出资 868 万元,持有项目公司 5%的股权;乙方出资 16,50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 95%的股权。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政府方直接向项目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8、回报机制及付费方式
8.1 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包括可用性服务费和项目运维绩效服务费,均按年计取支付,根据项目公司的考核情况,将服务费支付给项目公司。
8.1.1 项目可用性服务费
x项目合作期内项目每年的可用性服务费包括资本金回报和融资本息,项目可用性服务费按年计取支付,当年的可用性付费为当年的资本金回报与当年融资本息的和。
8.1.2 项目运维绩效服务费
x项目合作期内项目运维绩效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12,750 万元,年均
暂定总额为人民币 750 万元。政府付费与乙方运维绩效表现挂钩,如果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绩效标准,则会扣减运维绩效服务费。本项目合作期间物价浮动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运维绩效服务费的支付不因物价因素进行调
整。项目运维绩效服务费按年计取支付。
8.2 政府付费程序
x项目政府付费,由中宁县财政局拨付给甲方,甲方根据乙方的考核情况,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本项目建设投资估算暂定为86,844.70万元,经初步估算,建安工程造价下浮后公司可承接工程的金额约为53,693.41万元(最终以项目竣工验收后中宁县人民政府的审计结果为准)。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45.73亿元的11.74%。该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2017年及今后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采购人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1、本合同公司需按约定的出资比例认缴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项目公司经营期限届满或本项目提前终止且移交完毕后将进行清算,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的资金,且存在不能按合同获得预期收益回报的风险。
2、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七、备查文件
《中宁县生态连城黄河过境段一期 PPP 项目合作协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7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