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445201-2023-00378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3DV04FG026F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计划编号: 445201-2023-00378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3DV04FG026F
项目名称:揭阳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基地物业管理及考试综合服务项目采购人:揭阳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揭阳市公安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揭阳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基地物业管理及考试综合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揭阳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基地物业管理及考试综合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5201-2023-00378
采购项目编号:GPCGD23DV04FG026F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485,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揭阳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基地物业管理及考试综合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1,485,0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服务 | 揭阳市公安局采购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基地物业管理及考试综合服务 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31,485,0 00.00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3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响应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只需提供已对接“粤省事”“粤商
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的承诺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如响应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只需提供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的承诺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揭阳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基地物业管理及考试综合服务项目):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招标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投标时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投标时提交),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揭阳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基地物业管理及考试综合服务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 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
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
0.xxxxx
名称:揭阳市公安局地址: 榕城区晓翠路
联系方式: 0663-8234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xxxxxxxxxxxx000xxxxxxx0x
联系方式: smcgk@gd.gov.cn020-83186865//83187292/ 83187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工/秦工/xx
电话: smcgk@gd.gov.cn020-83186865//83187292/ 83187281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号条款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交付使用时限 | 各科目单价最高限价 (元/人/次) | 各科目年考能(人次) | |
揭阳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基地物业管理及考试综合服务项目 | 3年 | 合同签订之日 3个月内(包括建设、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 | 科目一:14.85科目二:27.55 科目三(含安全xx驾驶常识):68.49 | 科目一60,000科目二100,00 0 科目三100,00 0 | 各科目年考能为预估数量,采购人按最终发生的各科目年考量据实结算。 |
本项目属于服务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公安部门关于社会考场使用管理的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政策,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规范、高质高效实施。现就揭阳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特点,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的基础上,以公正性、适用性和科学性的原则,合法、合理利用社会资源,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并采购社会考场,开展揭阳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基地物业管理及考试综合服务项目。
★该场地及配套设备设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和广东
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建设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的设计要求,且考场所在地必须在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辖区范围内。投标时提供承诺(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供的计算机、空调、视频设备必须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
件),或提供承诺:承诺供货时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二、项目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
通过本项目考场启用,设计年考能科目一不少于6万人次、科目二不少于10万人次、科目三及安全xx驾驶常识不少于10万人次,实现考场的考试系统符合有关规定及规范要求,适应驾驶人考试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
★按照公安部驾驶人考试场地设施设置规范标准建设C1、C2小型机动车科目一理论考场、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场,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规划建设科目一理论考场需不少于60台考试设备(供科目一、科目三安全xx驾驶常识考试使用);规划建设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场需满足C1、C2小型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需配备考试车不少于30辆,建设候考室、监控中心、办公室等配套服
务;规划建设科目三考场需通用考试路线不少于3条,考试车不少于25辆,建设候考室、监控中心、办公室等配套服务。以上考场需配备考试安全员等工作人员不少于60名,以满足考试基地管理服务需求。投标时提供承诺(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2. 考试建设标准
(1)科目一理论考场需满足公安部考试标准(供科目一、科目三安全xx驾驶常识考试使用),考试室设置考试座位60个,配置考试计算机60台,同时应设置残疾人考试座位(应有明显的标识),考试室应封闭管理,设置监控设备全场实施有效监控,设置考生和考试员进出身份识别装置、金属检测装备、紧急出口和应急通道等,考台座位监控具备人像识别功能。
(2)科目二考试场设计需满足公安部场内考试标准,满足C1、C2小型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按不少于10万人次/年的考能设计,设置不少于 6条考试车道、6个侧方停车、6个倒车入库、3个曲线行驶、3个直角转弯、3个坡道定点和起步。考场内规划建设学员候考区、学员待考区、监控中心、警官办公室、会议室、警官休息室、公共休息区、公共停车区、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及配套服务等。考场内应规划餐饮店、便利店等生
活配套服务。
科目二考试车数量: C1不少于22辆,C2不少于8辆。
(3)科目三考试场设计需满足公安部道路考试标准,考试路段规划建设C1、C2小型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线路不少于3条,按
不少于10万人次/年的考能设计。规划建设场地发车区并安装监控设备全覆盖,考试行驶线路网络全覆盖。考场内规划建设学员候考区、学员待考区、监控中心、警官办公室、会议室、警官休息室、公共休息区、公共停车区、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及配套服务等。考场内应规划餐饮店、便利店等生活配套服务。
科目三考试车数量:C1不少于17辆,C2不少于8辆。
(4)全科目考试过程音视频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3.考场建设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验收交付使用。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时间为准。
供应商需要编写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且关键路径准确、清晰、完整,计划编制科学性且合理,进度计划符合工期要求,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性强。
采购人欢迎各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能力,在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对本工程的工期进行优化,提出缩短工期的报
价文件;其中雨天、节假日及因供应商的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施工程序颠倒造成的返工所耽误的工期也并记在内,不能顺延。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工期可以顺延,要求本工程按期完成,按期完成不奖不罚。否则,每推迟一天处罚合同总价的1%。
4.投入管理机构的设立、运作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有健全、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相应的后勤保障人员;制定健全、完善、严密的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建立工作日志和台帐,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2)、拟定管理组织架构图;
拟定项目管理各部门的人员配置方案,并附详细说明。
至少但不限于应包括以下所列部门:1)考场管理中心;2)清洁、绿化部;3)水电工程部;4)安保、安全管理部;5)后勤部(含食堂);6)考场技术管理部。
5.投入人员要求
项目须配置管理人员、安全员、保安员、协管员、清洁工、水电工等,不少于60 人。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建设及运行管理经验;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2)考场须配置项目考试社会辅助人员和日常运营保障人员30人。主要工作是为学员在考试时提供引导、安全、挪移车辆等服务,保障考试安全、有序、正常进行;
项目考试社会辅助人员要求:取得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辅助考试人员资格证,年龄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3年或以上的驾驶经验。
日常运营保障人员(项目考试社会辅助人员除外):具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建设及运行管理经验;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3)场地保安员4 人,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安保工作(持有保安员证)。需24小时实施安保;
★投标时提供保安员上岗证复印件或承诺签订合同之后10天内提供保安员上岗证(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4)管理人员 3 人,负责协助考试员对考场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5)清洁工 4 人,花木工2 人,负责所有场地和建筑物的日常保洁,兼管场内花木养护。
(6)水电工 2 人,负责考场区域供电、供水和管理工作,保证考场用电和用水正常、安全。
★投标时提供特种作业证(电工类)复印件或承诺签订合同之后10天内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7)厨师2人以上,要求持有当年体检合格的健康证明。
(8)其他人员:综合及安检、技术、食堂等其他人员 12 人。具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建设及运行管理经验;
(9)配置服务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保、服装、服饰、食宿、交通、办公耗材以及双休日、节日或八小时以外的加班费用和补贴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10)对以上服务人员存在道德品质差、工作能力无法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调离或辞退,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安排相应人员顶替。
6.考试系统管理要求
(1)将考试系统及其监管系统交由考试管理部门人员使用。
(2)遵守公安信息系统的安全规定,全考场实施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使用考试相关的设备系统。场内不得设置任何互联网(含无线网络)接入设备。
(3)考试期间,除考试车和考试配套岗位工作人员、设备设施维护人员外,其他车辆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应当关闭所有与考试有关的设备系统。除日常的维护保养外,所有考试车辆停止运行,并停放至指定位置,考场监控室、候考室、机房等场所,安装门禁系统, 未经采购方许可不得进入。
(5)考试期间,所有考试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考试电子设备维护技术员、安全员均应服从现场考试员的指挥,按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工作岗位明显标识,做到仪表端庄、语言xx、礼貌待人。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暂停该考场的考试业务,并责令限期整改:考场内监管设施不完善,可能产生考试舞弊的;考试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影响正常考试的。被暂停考试的,中标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未整改完成,扣当月预留结算金额的10%,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考试。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停止中标供应商考场的考试业务,并报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取消考场备案:
1)中标供应商利用工作便利参与考试作弊,被上级或职能部门查实的;
2)有任何以考试为名直接或间接向入场进行考试的驾校或学员收取或接受任何形式费用,情节严重的;
3)依据相关规定,驾驶人考试的标准和条件发生变化后考场方故意推延或拒不执行改造或补建要求的;
4)其他违反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应当停止考试的情形。
(8)中标供应商应加强对考试场地、考试设备、考试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对出现故障的,应立即检查、及时排除。对已不适应实际工作需求的考试设备和考试用车,要及时申请更换,考试用车要按规定严格进行定期安全检验和报废更新。
(9)中标供应商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考试有序、安全进行。考试场要制定紧急情况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有效进行处置。并按xx部门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设置必要的防控措施。
(10)在项目实施中的各环节,采购人确保目前互联网公布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信息及时、准确。
(11)中标供应商应按相关新规定新标准更新完善相关措施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评定。
7.投入考试的车辆情况:
投入车辆检验在有效期内;投入车辆保险:投保或承诺投保第三者商业责任险;投保或承诺投保司机责任险;投保或承诺投保乘客责任
险。
8. 考场场地(含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建设用地)面积≥25000平方米。
9.考场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要按照整体规划要求,有效开展考试场地绿化、美化和卫生清洁工作,保持环境幽雅、卫生整洁。
(2)中标供应商需积极配合采购人的日常考试活动和考试纪律的监管。
(3)中标供应商对考生接待需做到热情礼貌、服务周到,对考试现场需做到严格管理、安全有序。
(4)中标供应商交付的考场需满足采购人的功能需求,并在服务期内对考场所出现的质量问题承担保修义务;因中标供应商提供考试场所内的设施、设备出现质量问题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考场所有设施在服务期内由中标供应商保管,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管理、维修、维护,并负担产生费用。
(6)中标供应商要服从采购人对考场考试工作的安排,并依照招标文件中的实施要求、合同明列的考场管理要求,以及省公安厅《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对考场进行管理。
(7)中标供应商需提供满足考场日常运营的人员配置及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并保证考场正常运作。采购人对考场日常运营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10.应急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需保障水、电、网络供应稳定,加强场地、设备、人员日常管理和维护,管理维护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确保日常考试业务正常顺利进行。
(2)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应派驻工作人员在考试场现场,以应对考试场内出现任何异常情况,应定期维护考试场及配套设施,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排除。如出现损坏的考试设备、办公设备、监控设备、车辆等,设备不能正常运行下,影响考试的,应该在48小时内进行更换,并确保考场正常营运。
(3)如遇土地规划改变需要搬迁的,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同等条件或以上的场地供采购人使用,且承担由搬迁产生的所有费用。
(4)服务期限内,省、市有关部门对考场管理需增加新的投入项目及设备设施,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11.培训要求
(1)为保障考试业务能正常运作,确保考试能够顺利进行,中标供应商需在开始提供服务之前对安全员、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要提交培训报告并报采购人备案。
(2)中标供应商需要制定定期的培训计划,定期为安全员、考试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要提交培训报告并报采购人备案。
(3)在服务期间,如出现新的文件,中标供应商需组织人员及时培训。
(4)在投入服务之前,中标供应商需要对安全员、考试工作人员及服务人员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合格后才可以投入使用。
(5)中标供应商需根据部令要求对安全员、考试工作人员及服务人员进行培训。三、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项目各科目考试的购买服务费单价最高限价如下:科目一14.85元/人/次、科目二27.55元/人/次、科目三(含安全xx驾驶常识)68.49元/人/次。投标时提供承诺(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2)本项目报价形式为折扣率。[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投标折扣率≦100%。投标人所报的折扣率需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折扣率需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0%-92%)。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购买服务费投标单价计算:购买服务费单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项目各科目考试购买服务费单价的最高限价×中标折扣率。
例如:投标人投标折扣率为90%,则表示科目一服务单价为14.85元/人/次×90%=13.36元/人/次、科目二服务单价为27.55元/人/次×90%=24.79元/人/次、科目三68.49元/人/次×90%=61.64元/人/次。
2.服务期限:自考场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3年。
3.服务地点: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辖区范围内。
4.验收要求:
(1)考场验收要求
①根据中标人的投标承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行业标准、国家标准验收。
➁各科目考试场地完成建设后由揭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对考场进行规范性、标准性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再由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用于本项目的场地、设备、设施才能交付使用。
③科目一理论考场、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场在3个月内可分阶段交付验收。
④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
⑤需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验收交付使用。
(2)结算验收要求
考场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并投入使用后,由第三方考核小组定期对考场服务情况进行考核,一般每三个月组织一次考核,该考核结论作为验收结果。
5.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5.1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需在发出中标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或出具同等金额的履约保函,如发生
违约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中标人未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出具同等金额的履约保函,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采购人有权选定第二名
投标人中标,或重新招标。(投标时提交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十”)。
(2)在项目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后,采购人将把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给中标人。
5.2付款方式
服务费按月结算,当月以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包含安全xx驾驶常识)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各科目单价最高限价×中标折扣率结算。项目每月的结算金额预留10%作为当月绩效考核金额,次月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90%。绩效考核金额根据第三方考核小组每三个月的绩效评价进行支付,考核结果为优的全额支付,为良的扣减绩效考核金额5%,为中的扣减绩效考核金额20%,为差的全额扣减。
付款方式:转账结算。
采购人及中标供应商需共同确认每月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包含安全xx驾驶常识)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在合同期限内,中标供应商于次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向采购人提供当月共同确认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包含安全xx驾驶常识)实际参加考试人数,采购人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结算服务费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申请办理财政支付手续的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本项目所有约定的款项均为含税金额。
6.信息保密制度
6.1中标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服务人员保证遵守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6.2中标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服务人员保证按照工作规范进行工作,凡接收到的重大任务请求在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做任何处理;
6.3中标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服务人员保证不得向外(指用户规定范围以外)泄露任何业务相关数据;
6.4中标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服务人员保证不得向外(指用户规定范围以外)泄露任何保密的资料。
7.协调工作要求
7.1中标供应商需配合交警支队协调各单位获得系统需要的相关接口和业务对接,不另行计费,投标时提供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7.2投标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协调考试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在服务期内做好以下工作:①服务期限内协助维护xx考试秩序稳定。➁提供必要的网络、水电、消防应急、通讯等保障。
8.考核要求
经采购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9.知识产权
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由于采购人在其服务范围之xx使用某产品或某一产品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10.其他要求:
10.1考试人数由揭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提供,由揭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核;
10.2服务期满后,储存考生考试信息的硬盘等介质需完整移归揭阳公安局所有,涉及公安网所有电脑需按要求做好脱密处理,确保考试信息不涉漏,不发生“一机两用”问题。
四、技术标准与要求
1. 技术规范要求
中标供应商需按以下要求提供本项目考试场地及考试配套设备和考试车辆,所提供考试场地及考试配套设备和考试车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和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建设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的设计要求,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验收合格后交付投入使用。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
2)《机动车驾驶人业务工作规范》;
3)《交警系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措施》(公交管[2010]201号);
4)《交警系统落实社会管理创新九项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公交管[2010]238号);
5)《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2] 77号);
6)《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22;
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22;
8)《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1部分:总则》GA/T1028.1-2022;
9)《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2部分:驾驶理论考试系统》GA/T1028.2-2022;
10)《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 GA/T1028.3-2022;
11)《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4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 GA/T1028. 4-2017;
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
13)《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第1部分:驾驶理论考场HA/T1030. 1-2017;
14)《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第2部分:场地驾驶技能考场》 GA/T1030. 2-2017;
15)《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第3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场》GA/T1030. 3-2017;
16)公安部《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指南》;
17)公安部《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指南》;
18)交通部《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
19)《广东省公安交警部门车驾管业务视频联网监管系统》的要求。
2.技术依据
1) GA/T608-2006 公安信息网络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2) GA/T687-2002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网络技术要求;
3) GA/T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3.技术要求
服务内容 | 技术要求 | 备注 |
1.考试指挥中心控制设备部分 管理中心主要放置无纸化考试项目主控设备,主要新建考试工作站设备、服务器和监控系统等设备。软件系统包括考试排考查询系统、系统评判及考试管理系统、监控管理系统和调度等。 管理中心的布局合理、规范、设计xx、便于操作,符合人体工程学要求;系统具有可扩展性,预留今后的扩容空间。 系统的设备安装简易快捷,系统有“一键”恢复功能,方便系统维护人员进行维护。 2.流程管理系统 维持一个考试队列,使得驾驶人按顺序的进行考试,并且考官可对考试顺序进行调整 ;驾驶人在进行考试前,需对驾驶人的身份进行识别。 3.场地项目部分 考试室安装监控系统,实现整个考试室无盲区,视频并实时上传到监控中心。 4.无线网络信号屏蔽功能 考场需安装无线信号屏蔽器,屏蔽考场内的所有无线通讯信号。 5.基本功能 (1)信息录入及验证功能: 考生通过指纹、人像或二代身份证进行考场签到,以便系统对考生自动分配考试车、排列考试顺序。对指纹破损或不清晰的考生可提供指纹重新登记,考生上车考试前通过车载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进行考生身份验证,保证考生身份真实,成绩有效。 (2)系统设备自监测功能: |
科目一、科目三安全xx驾驶常识 | 系统具备运行状态监测功能,可对中控室设备、考试工作站的工作状态在控制中心进行实时监测,当出现状态异常,可提供具体异常情况报警,异常情况报警可通过数据通讯接口直接发送 至考试管理系统。软件故障自检、易维护、有一键恢复功能。 (3)成绩打印功能 考生考试结束后能自动、实时打印考生成绩,无需人工干预。考试过程中每一个单项考试合格,由车载视频抓拍一张学员照片存入数据库以便日后调取查证。考试合格后当场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在所有照片中随机选三张打印到成绩单上。 (4)电子档案功能 考生信息及考生考试情况在考试控制中心形成电子档案,存在考试系统数据库中,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试时间、所考项目和考试情况、报名时照片信息、考前照片信息、考试过程中视频截取照片信息等,并能打印输出,为责任倒查提供依据。 (5)数据传输功能 考试系统软件接口灵活,可以与车管所统一版“驾驶人监管平台”系统实时连接,下载考生约考信息,实时回传考试成绩。按要求从“驾驶人监管平台”系统提取约考学员的基本信息到本地数据库储存,且能够通过接口将考生考试成绩、考试员、考试日期等信息实时写到机动车驾驶人监管平台系统中。 (6)查询、统计、分析功能 系统具有查询、统计、分析、重新分配、故障申报重考功能,对单考生信息及考试情况查询;按考试日期、驾校、是否合格等项目进行统计;对某一时间段内驾校考试合格率、考试项目合格率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工作提供依据。 (7)数据存储功能 根据公安部令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系统的考试视频资料需保存至少三年的时间。 | |
1.考试指挥中心控制设备部分管理中心主要放置场地考试项目主控设备,主要新建无线网络设备、RTK-GNSS差分定位系统和硬盘录像机等设备。软件系统包括考试报到查询系统、系统评判及考试管理系统、监控管理系统、电子地图和调度等。 管理中心的布局合理、规范、设计xx、便于操作,符合人体工程学要求;系统 具有可扩展性,预留今后的扩容空间,在控制中心配置不变的情况下,允许考试项目和考车数量任意增减。 系统的设备安装简易快捷,系统有“一键”恢复功能,方便系统维护人员进行维护 。 管理中心具备对考区的监督管理、权限分配的功能。 管理中心具备精确定位功能,实现系统的测绘和考试车辆的精确定位,完成考试评判。 | ||
2. 流程管理系统 接入考试监管平台,使得驾驶人按指定分配的顺序进行考试;驾驶人在进行考试前,需对驾驶人的身份进行识别;考试过程中,应能引导驾驶人进行每一个项目的考试。 | ||
3. 场地项目部分 场地无须安装任何电子检测设备,借助卫星定位、车辆轮廓动态跟踪算法及虚拟线圈技术实现自动评判。 | |
4. 改装的考试车辆 考试用车载设备包括高精度北斗卫星定位系统、GPS卫星定位系统等,工业级车载工控机(采用触摸操作方式)、车载音视频监控设备,车载传感器,车载供电模块及无线传输设备等。 4.1 车载设备主要功能 4.2 车载显示功能 考试车内安装触摸式显示屏,计算机软件界面xx、美观,符合用户的操作习惯 ,方便显示考试状态(准备、开始、考试项目、考试结束、考试结果、扣分原因)、考生照片、印证考生指纹等信息。 4.3 车载自主评判功能 科目二智能车载设备是借助核心软件进行综合数据处理,以获得高精度车辆位置 、航向、速度、倾仰、横滚等全姿态参数。应用全姿态参数和车辆轮距、轴距等等车型参数在电子地图(GIS)中模拟车辆的动动中车身轮廓变化(含车轮轮廓,简称轮廓跟踪)。将轮廓的运动轨迹与预先存储在电子地图上的科目三场地标志标线(简称虚拟线圈)相关联,通过科目考试评判软件实时动态分析关联性变化量,并根据部令对科目三考试的规定在虚拟环境下自动评判。 车载工控设备实时检测车辆运动状态(如车辆位置、航向、速度、倾仰、横滚等 )、操控状态(如灯光、安全带、发动机状态等),并通过车载软件进行自动评判。 4.4 车载视频监控功能 考车具备视频监控功能,对考试车内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同时通过无线专网将所有车载视频实时传至控制中心存储等,车载视频摄像机采用网络型半球摄像机,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20×240)像素,视频图像传输每秒25帧,车载摄像机安装位置合理。控制中心电脑上能同时对多辆考车的考试进行全程实时监控;考车监控视频传输至控制中心管理平台,系统根据考车位置,调取考试项目的监控视频,进行实时叠加后显示和存储。合成后的视频文件存储达三年日历日。监控图像显示能在各考车之间进行自由切换。 4.5 车载音频提示和对讲功能 考车具备音频实时对讲功能。系统通过加装拾音器,利用考车车载音响。实现考试过程中,考车与考试中心可以使用车载语音通信设备实时互动对话、音频监听,每一辆考试车的语音通信独立,不出现干扰。 4.6 车载图像抓拍功能 车载系统具备考生照片随机抓拍功能。根据公安部162号令和行业标准要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系统需完成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三张以上照片的随机抓拍,并随机抽取三张打印在考试成绩单上。 4.7 车载定位和传输功能 车载系统装有差分定位基站,可以实现考试车的精确定位,实时向中心发送考车地理坐标。 当车辆到达考试项目前时,系统结合电子地图,自动识别考车位置,并用语音自 |
科目二
动提示考生考车已进入相应考试项目。待考试完成后系统自动将考试内容上传。 为了确保车辆在运行行驶状态下检测的精度,在车顶安装固定支架,从而达到系统稳定运行的功能。 4.8 车载电源管理功能 车载系统电源管理智能化,配有12V铅酸蓄电池,低电压时会自动报警且自定充电,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性,避免因出现由于断电、熄火、启动等动作造成数据丢失或系统重启影响考试。 4.9 车载自运行功能 系统具备脱机运行功能,以保证在特殊情况下,考试设备仍然可以完成调试维护等工作。 4.10 车载自检功能 客户端将管理所有的传感器检测,在考试前可完成所有检测项的自检工作。 4.11 车载身份确认功能 车载设备配置有摄像头,考生上车正式考试前,需进行身份验证,确认身份无误后,方可进行正式考试。 | |
5. 无线局域网络 考场设置1套无线网络基站即可实现信号覆盖。无线局域网络基站和所有考试车辆采用2.4GB或5.8GB频段的全向双基天线的WiFi方式实现信息交互,WiFi支持802. 11n协议兼容802.11b/g协议。 5.1 基本功能 (1)场地检测 通过采用差分定位和虚拟传感器的技术,实现场地无需安装任何设备,即可实现科目的考试和评判,实现场地免维护,实现在有限的场地上完成多个车型项目的考试和灵活性。 (2)信息录入及验证功能: 考生通过指纹、人像或二代身份证进行考场签到,以便系统对考生自动分配考试车、排列考试顺序。对指纹破损或不清晰的考生可提供指纹重新登记,考生上车考试前通过车载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进行考生身份验证,保证考生身份真实,成绩有效。 (3)系统设备自监测功能: 系统具备运行状态监测功能,可对中控室设备、场地考试设备及车载设备的各功能板卡工作状态在控制中心进行实时监测,当出现状态异常,可提供具体异常情况报警,异常情况报警可通过数据通讯接口直接发送至考试管理系统。软件故障自检、易维护、有一键恢复功能。 (4)成绩打印功能 考生考试结束后能自动、实时打印考生成绩,无需人工干预。考试过程中每一个单项考试合格,由车载视频抓拍一张学员照片存入数据库以便日后调取查证。考试合格后当场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在所有照片中随机选三张打印到成绩单上。 (5)车载视频显示功能 考试车内安装触摸式显示屏,屏幕采用10英寸以上高亮液晶屏,计算机软件界面xx、美观,符合用户的操作习惯,显示内容丰富,能够显示考生照片等信息。考 |
试过程中能够实时显示扣分原因,考试结果等。 (6)车载音、视频监控 考车具备音视频监控功能,对考试车内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在控制室的任意一台计算机上实现同时对考车进行全程实时视频监控和语音录音,无线视频图像传输每秒 25帧。一台电脑上能同时对多辆考车的考试进行全程实时监控,考试过程中,考车与考试中心使用车载语音通信设备实时互动对话、音频监听,每一辆考试车的语音通信均独立,不出现干扰;每辆考试车上的监控图像传输至控制室的中心平台上,同时保证考试过程的视频文件保存三年以上。监控图像显示能在各考车之间进行自由切换 。车载监视器安装位置合理,视频实时流畅。 (7)语音提示功能 考车具有无线定位装置,当考试车辆即将到达考试项目时,系统能够自动识别车型和考试项目并用语音自动提示考生考车已进入相应考试项目。待考试完成后语音报合格、失败或扣分项目,合格后提示下一个考试项目。 (8)电子档案功能 考生信息及考生考试情况在考试控制中心形成电子档案,存在考试系统数据库中 ,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试时间、所考项目和考试情况、报名时照片信息、考前照片信息、考试过程中视频截取照片信息等,并能打印输出,为责任倒查提供依据 。 (9)数据传输功能 考试系统软件接口灵活,可以与车管所统一版“车驾管监管平台”系统实时连接,下载考生约考信息,实时回传考试成绩。按要求从“车驾管监管平台”系统提取约考学员的基本信息到本地数据库储存,且能够通过接口将考生考试成绩、考试员、考试日期等信息自动写到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系统中。考试系统数据库要求预存二天以上的考试数据,以便在网络不通时仍可继续进行考试,待网络恢复后再下载、上传相关信息 ,确保考试正常进行和数据的安全。 (10)查询、统计、分析功能 系统具有查询、统计、分析、重新分配、故障申报重考功能,对单考生信息及考试情况查询;按考试日期、驾校、是否合格等项目进行统计;对某一时间段内驾校考试合格率、考试项目合格率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工作提供依据 。 (11)数据存储功能 根据公安部令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系统的考试视频资料需保存至少三年的时间。 5.2系统监管功能 设备、系统具有每位考生完整的考试过程视频记录,考试软件实时叠加显示车内监控与考试项目监控,实现考试过程视频化管理。设备、系统支持远程监管、浏览考试过程视频记录。 系统安全监管,对于关键性和异常考试操作给予自动报警。 考试系统对考试车辆的通讯信号异常及图像丢失自动报警提示。 对数据库中的考试数据给予监管,对直接对数据库中数据进行修改的或者直接添加考试数据的给予报警。 对场地尺寸和车辆尺寸进行监管,对于修改场地尺寸和车辆尺寸进行报警,对于 |
场地尺寸和车辆尺寸不匹配的给予报警。 对数据库进行监管,对于对数据库进行迁移或恢复进行报警,对数据库可以自动打开审计功能。 对考试视频进行监管,对于在考试过程中不开启视频监控、对视频进行遮挡、对监控不进行录像的给予报警,还可以对车辆监控配置进行监管。 统计考试汇总信息,打印出考试汇总报表,对于合格率过高、重考次数过多的进行报警。 | ||
1. 考试指挥中心控制设备部分 管理中心主要放置场地考试项目主控设备,主要新建无线网络设备、RTK-GNSS差分定位系统和硬盘录像机等设备。软件系统包括考试报到查询系统、系统评判及考试管理系统、监控管理系统、电子地图和调度等。 管理中心的布局合理、规范、设计xx、便于操作,符合人体工程学要求;系统具有可扩展性,预留今后的扩容空间,在控制中心配置不变的情况下,允许考试项目和考车数量任意增减。 系统的设备安装简易快捷,系统有“一键”恢复功能,方便系统维护人员进行维护 。 管理中心具备对考区的监督管理、权限分配的功能。 管理中心具备精确定位功能,实现系统的测绘和考试车辆的精确定位,完成考试评判。 | ||
2. 流程管理系统 接入考试监管平台,使得驾驶人按指定分配的顺序进行考试;驾驶人在进行考试前,需对驾驶人的身份进行识别;考试过程中,应能引导驾驶人进行每一个项目的考试。 | ||
3. 场地项目部分 实际道路无须安装任何电子检测设备,借助卫星定位、车辆轮廓动态跟踪算法及虚拟线圈技术实现自动评判。 | ||
4. 改装的考试车辆 考试用车载设备包括高精度北斗卫星定位系统、GPS卫星定位系统等,工业级车载工控机(采用触摸操作方式)、车载音视频监控设备,车载传感器,车载供电模块及无线传输设备等。 4.1 车载设备主要功能 4.2 车载显示功能 考试车内安装触摸式显示屏,计算机软件界面xx、美观,符合用户的操作习惯 ,方便显示考试状态(准备、开始、考试项目、考试结束、考试结果、扣分原因)、考生照片、印证考生指纹等信息。 4.3 车载自主评判功能 科目三智能车载设备是借助核心软件进行综合数据处理,以获得高精度车辆位置 、航向、速度、倾仰、横滚等全姿态参数。应用全姿态参数和车辆轮距、轴距等等车型参数在电子地图(GIS)中模拟车辆的动动中车身轮廓变化(含车轮轮廓,简称轮廓跟踪)。将轮廓的运动轨迹与预先存储在电子地图上的科目三场地标志标线(简称 |
科目三 | 虚拟线圈)相关联,通过科目考试评判软件实时动态分析关联性变化量,并根据部令 对科目三考试的规定在虚拟环境下自动评判。 车载工控设备实时检测车辆运动状态(如车辆位置、航向、速度、倾仰、横滚等 )、操控状态(如灯光、安全带、发动机状态等),并通过车载软件进行自动评判。 4.4 车载视频监控功能 考车具备视频监控功能,对考试车内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同时通过无线专网将所有车载视频实时传至控制中心存储等,车载视频摄像机采用网络型半球摄像机,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20×240)像素,视频图像传输每秒25帧,车载摄像机安装位置合理 。控制中心电脑上能同时对多辆考车的考试进行全程实时监控;考车监控视频传输至控制中心管理平台,系统根据考车位置,调取考试项目的监控视频,进行实时叠加后显示和存储。合成后的视频文件存储达三年日历日。监控图像显示能在各考车之间进行自由切换。 4.5 车载音频提示和对讲功能 考车具备音频实时对讲功能。系统通过加装拾音器,利用考车车载音响。实现考试过程中,考车与考试中心可以使用车载语音通信设备实时互动对话、音频监听,每一辆考试车的语音通信独立,不出现干扰。 4.6 车载图像抓拍功能 车载系统具备考生照片随机抓拍功能。根据公安部162号令和行业标准要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系统需完成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三张以上照片的随机抓拍,并随机抽取打印在考试成绩单上。 4.7 车载定位和传输功能 车载系统装有差分定位基站,可以实现考试车的精确定位,实时向中心发送考车地理坐标。 当车辆到达考试项目前时,系统结合电子地图,自动识别考车位置,并用语音自动提示考生考车已进入相应考试项目。待考试完成后系统自动将考试内容上传。 为了确保车辆在运行行驶状态下检测的精度,在车顶安装固定支架,从而达到系统稳定运行的功能。 4.8 车载电源管理功能 车载系统电源管理智能化,配有12V铅酸蓄电池,低电压时会自动报警且自定充电,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性,避免因出现由于断电、熄火、启动等动作造成数据丢失或系统重启影响考试。 4.9 车载自运行功能 系统具备脱机运行功能,以保证在特殊情况下,考试设备仍然可以完成检修维护等工作。 4.10 车载自检功能 客户端将管理所有的传感器检测,可在考试前完成所有检测参数的自检功能。 4.11 车载身份确认功能 车载配置有摄像头,考生上车正式考试前需进行身份验证,确认身份无误后,方可进行正式考试。 | |
5. 4G无线网络 4G无线网络信号需覆盖所有的考试路段,所有考试车辆和考试中心之间的数传 |
传输采用运营商4G网络,且所有数据都是实时传输;每台车辆应有3个监控图像,按每个图像的格试为CIF,码率为512Kbps,加上考试数据及对讲语音,每台车载设备上传数据码流不会大于2M,满足每一段10辆车考车以上,共二条考试路段,每天考试至少8个小时。 5.1 基本功能 (1)场地检测 通过采用差分定位和虚拟传感器的技术,实现场地无需安装任何设备,即可实现科目的考试和评判,实现场地免维护,实现在有限的场地上完成多个车型项目的考试和灵活性。 (2)信息录入及验证功能: 考生通过指纹、人像或二代身份证进行考场签到,以便系统对考生自动分配考试车、排列考试顺序。对指纹破损或不清晰的考生可提供指纹重新登记,考生上车考试前通过车载二代证阅读器进行考生身份验证,保证考生身份真实,成绩有效。 (3)系统设备自监测功能: 系统具备运行状态监测功能,可对中控室设备、场地考试设备及车载设备的各功能板卡工作状态在控制中心进行实时监测,当出现状态异常,可提供具体异常情况报警,异常情况报警可通过数据通讯接口直接发送至考试管理系统。软件故障自检、易维护、有一键恢复功能。 (4)成绩打印功能 考生考试结束后能自动、实时打印考生成绩,无需人工干预。考试过程中每一个单项考试合格,由车载视频抓拍一张学员照片存入数据库以便日后调取查证。考试合格后当场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在所有照片中随机选三张打印到成绩单上。 (5)车载视频显示功能 考试车内安装触摸式显示屏,屏幕采用10英寸以上高亮液晶屏,计算机软件界面xx、美观,符合用户的操作习惯,显示内容丰富,能够显示考生照片等信息。考试过程中能够实时显示扣分原因,考试结果等。 (6)车载音、视频监控 考车具备音视频监控功能,对考试车内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在控制室的任意一台计算机上实现同时对考车进行全程实时视频监控和语音录音,无线视频图像传输每秒 25帧。一台电脑上能同时对多辆考车的考试进行全程实时监控,考试过程中,考车与考试中心使用车载语音通信设备实时互动对话、音频监听,每一辆考试车的语音通信均独立,不出现干扰;每辆考试车上的监控图像传输至控制室的中心平台上,同时保证考试过程的视频文件保存一年以上。监控图像显示能在各考车之间进行自由切换 。车载监视器安装位置合理,视频实时流畅。 (7)语音提示功能 考车具有无线定位装置,当考试车辆即将到达考试项目时,系统能够自动识别车型和考试项目,待考试完成后语音报合格、失败或扣分项目,合格后提示下一个考试项目。 (8)电子档案功能 考生信息及考生考试情况在考试控制中心形成电子档案,存在考试系统数据库中 ,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试时间、所考项目和考试情况、报名时照片信息、考 |
前照片信息、考试过程中视频截取照片信息等,并能打印输出,为责任倒查提供依据 。 (9)数据传输功能 考试系统软件接口灵活,可以与车管所统一版“车驾管监管平台”系统实时连接,下载考生约考信息,实时回传考试成绩。按要求从“车驾管监管平台”系统提取约考学员的基本信息到本地数据库储存,且能够通过接口将考生考试成绩、考试员、考试日期等信息自动写到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系统中。 (10)查询、统计、分析功能 系统具有查询、统计、分析、重新分配、故障申报重考功能,对单考生信息及考试情况查询;按考试日期、驾校、是否合格等项目进行统计;对某一时间段内驾校考试合格率、考试项目合格率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工作提供依据 。 (11)数据存储功能 根据公安部令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系统的考试视频资料需保存至少三年的时间。 5.2系统监管功能 设备、系统具有每位考生完整的考试过程视频记录,考试软件实时叠加显示车内监控与考试项目监控,实现考试过程视频化管理。设备、系统支持远程监管、浏览考试过程视频记录。 系统安全监管,对于关键性和异常考试操作给予自动报警。 考试系统对考试车辆的通讯信号异常及图像丢失自动报警提示。 对数据库中的考试数据给予监管,对直接对数据库中数据进行修改的或者直接添加考试数据的给予报警。 对场地尺寸和车辆尺寸进行监管,对于修改场地尺寸和车辆尺寸进行报警,对于场地尺寸和车辆尺寸不匹配的给予报警。 对数据库进行监管,对于对数据库进行迁移或恢复进行报警,对数据库可以自动打开审计功能。 对考试视频进行监管,对于在考试过程中不开启视频监控、对视频进行遮挡、对监控不进行录像的给予报警,还可以对车辆监控配置进行监管。 统计考试汇总信息,打印出考试汇总报表,对于合格率过高、重考次数过多的进行报警。 |
以上由中标供应商出资提供,各项目的规格、型号、选址等,需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配套的考试用车、车载设备、建筑用房均需符合国家
或行业标准,方能实施,服务清单见附表。
4. 科目服务清单
科目一服务清单明细表
序号 | 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1 | 考场场地 | 包括科目一、二、三场地 | 1 | 项 |
2 | 考试监控中心大楼 | 面积:≥1500㎡,包括科目一、安全xx考试室(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科目一、二侯考室(面积不少于4 00平方米),科目二办公室(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科目一、二、三监控中心,厕所(不少于16个)等 | 1 | 项 |
3 | 监控中心 | 面积:≥150㎡,科目一、二监控中心 | 1 | 项 |
4 | 发电机组 | 发电功率275KVA、220kw | 1 | 台 |
5 | 科目一考试室 | 面积:≥120㎡ | 1 | 项 |
6 | 考试管理工作站 | CPU≥两颗六核1.7GHz;内存≥128G;硬盘容量≥4 TB;LED显示器≥19.5英寸 | 1 | 台 |
7 | 考试计算机 | CPU≥双核3.7GHz;内存≥4G;硬盘容量≥500G;L ED显示器≥19.5英寸 | 60 | 台 |
8 | 考试桌椅 | 配备:≥60套 | 1 | 项 |
9 | 立式空调 | 适用面积:32-50㎡、空调类型:立式空调、产品功率 :3.0P、冷暖类型:冷暖型变频:否、能效级别:2级 、能效比:3.28;室内机噪音:36-42dB、室外机噪音:55dB、制冷量:7300W、制冷功率:2225W、制热量:8000W、制热功率:2200W、除湿性能:3. 05、循环风量:1200m3/h、电源性能:1-220-50、自动清洁:是、自动除霜:是、静音:是 | 6 | 套 |
10 | 侯考室 | 面积:≥200㎡ | 1 | 项 |
11 | 座椅 | 配备:≥70套 | 1 | 项 |
12 | 金属检测门(与科目三安全xx考试共用 ) | 工作温度:-20℃ +55℃;电源:AC220V f:50HZ ;功耗:P≤<35w;通过率:大于60人次/分钟;符合标准:GB15210-2003。 | 1 | 个 |
13 | 门禁管理系统(与科目三安全xx考试共 用) | 含二代身份证阅读器 | 1 | 套 |
14 | LED公告系统(与科目三安全xx考试共用 ) | 实时显示侯考考生信息,室内LED显示屏,可滚动播放 、可自由编辑显示内容,5米*2米,含控制器及控制软件 | 1 | 套 |
15 | 公告显示屏(与科目三安全xx考试共用 ) | 屏幕尺寸:55英寸 | 2 | 台 |
16 | 自动语音播报系统 | 主要设备含功放、音柱、语音合成器等 | 1 | 套 |
17 | 监控设备 | 室内红外线摄像机、二合一防雷器、网络交换机等(包 括科目一考试室及侯考室) | 1 | 套 |
18 | 存储系统管理服务器 | 处理器6核\内存16GB*2\支持硬盘热插拨\支持操作系 统:WIN2008\DVD\2U标准 | 2 | 台 |
19 | 存储系统录像节点 | 72盘位磁盘阵列\2个千兆网口(可扩展)\硬盘热插拨\RA ID0\1\3\5\6\10\50\缓存16GB(可扩展)64位多核处理器\4GB\支持多种录像方式及录像加锁保护\机架式:8U | 5 | 台 |
20 | 企业级硬盘 | 硬盘尺寸:3.5英寸;硬盘容量:4T;硬盘转速:720 0rpm;缓存容量:128MB,接口标准:SATA3。 | 320 | 个 |
21 | 机房 | 铁门、空调、门禁、灭火器等设置标准(可与科目二、 三共用),面积:≥8㎡ | 1 | 间 |
科目二服务清单明细
序号 | 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1 | 手动挡小型汽车 | 符合公安部标准及考试要求 | 22 | 辆 |
2 | 自动挡小型汽车 | 符合公安部标准及考试要求 | 8 | 辆 |
3 | 车载考试仪 | 符合公安部标准及考试要求 | 30 | 套 |
4 | 场 地 | 包括6车道、6个倒车入库、6个侧方停车、3个曲线行 驶、3个直角转弯、3个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 1 | 项 |
5 | 科目二办公室 | 面积:≥150㎡,含监控、管理、考车分配、电子地图工作站; | 1 | 项 |
6 | 侯考室 | 面积:≥200㎡ | 1 | 项 |
7 | 座椅 | 配备:≥70套 | 1 | 项 |
8 | 金属检测门 | 工作温度:-20℃ +55℃;电源:AC220V,f:50H Z;功耗:P≤<35w;通过率:大于60人次/分钟;符 合标准:GB15210-2003。 | 1 | 个 |
9 | 门禁管理系统 | 含二代身份证阅读器 | 1 | 套 |
10 | LED公告系统 | 实时显示侯考考生信息,室内LED显示屏,可滚动播放 、可自由编辑显示内容,5米*2米,含控制器及控制软件 | 1 | 套 |
11 | 公告显示屏 | 屏幕尺寸:55英寸 | 2 | 台 |
12 | 自动语音播报系统 | 主要设备含功放、音柱、语音合成器等 | 1 | 套 |
13 | 应用服务器 | 机架式| 2.5GHz/4核| 8G内存 2TB SAS 7.2K X 2 | 4 口千兆网卡,标配导轨 | 2 | 台 |
14 | 磁盘阵列 | 3U高度16槽位;4GB缓存;2个存储处理器;2个千兆 主机接口;支持IB、万兆主机接口×1 硬盘容量:4TB企业级 3.5寸盘×16 | 1 | 台 |
15 | 核心交换机 | 三层千兆以太网交换机 24个端口,4个SFP口|背板带 宽:256Gbps | 1 | 台 |
16 | 定位基站 | 三星系统|同步模式RTK | 水平精度:±1 cm + 1 pp m | 垂直精度:±2 cm + 1 ppm | 平面精度:±2.5 mm + 1 ppm | 高程精度:±5 mm + 1 ppm | 码差分定位精度:0.45m(CEP) | 单机定位精度: 1.5m(C EP) 多种卫星导航系统 | 1 | 套 |
17 | 考试评判管理系统 | 对考试成绩、过程回放、音视频信息存储控制、考试监 控调度进行评判 | 1 | 套 |
18 | 监控工作操作台 | 控制平台框架钢板;二层千兆企业级交换机;G3220/ 2GB/1TB/DVD/20”LCD/配套麦克风和耳麦。 | 4 | 台 |
19 | 集中监控调度平台 | 可任意切换液晶拼接屏幕显示内容|随时调取实时监控 视频|考试过程完整回放; | 1 | 项 |
20 | 考试管理成绩单打印 工作站 | CUP≥双核/内存≥2GB/硬盘≥1TB/DVD/显示器≥19. 5”LCD/配套麦克风和耳麦。 | 3 | 套 |
21 | 18口汇聚交换机 | 二层百兆以太网智能交换机16个10/100Base-TX端口 ,2个千兆Combo口|背板带宽:32Gbps|包转发率 :5.4Mpps | 1 | 台 |
22 | 监视器 | 监视器≥42英寸液晶电视机,快门式3D|USB支持音视频格式:MP3;支持视频格式 RMVB.AVI | 工作电压 (v):220v| | 9 | 台 |
23 | 电视墙解码器 | 支持VGA、BNC两种输出接口|支持多种主流的编码格式及分辨率 | 1 | 台 |
24 | 解码上墙系统 | 实现考试车视频通道显示。支持考试车随意增加删除, 可选择显示考试车视频内容。 | 1 | 套 |
25 | 无线网络设备 | 传输带宽高|采用11N 2*2架构MIMO技术,带宽达30 0Mbps|内置16kV防浪涌保护器|外置5级信号、电源、网络指示灯IP68防护等级 | 1 | 台 |
30 | 灯光设备 | 场地灯光配套 | 1 | 项 |
31 | 租用光纤 | 10M、50M、100M光纤每项各3年租期 | 1 | 项 |
32 | 围墙铁网大门 | 按实际场地及相关规范配套建设 | 1 | 项 |
33 | 机房 | 铁门、空调、门禁、灭火器等设置标准(可与科目一、 三共用),面积:≥8㎡ | 1 | 间 |
科目三服务清单明细表
序号 | 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1 | 手动挡小型汽车 | 符合公安部标准及考试要求 | 17 | 辆 |
2 | 自动挡小型汽车 | 符合公安部标准及考试要求 | 8 | 辆 |
3 | 车载考试仪 | 符合公安部标准及考试要求 | 25 | 套 |
4 | 应用服务器 | 机架式| 2.5GHz/4核| 8G内存 2TB SAS 7.2K X 2 | 4口千兆网卡,标配导轨 | 2 | 台 |
5 | 磁盘阵列 | 3U高度16槽位;4GB缓存;2个存储处理器;2个千兆主机接口;支持IB、万兆主机接口×1 硬盘容量:4 TB 企业级 3.5寸盘×16 | 1 | 台 |
6 | 核心交换机及管理路 由器 | 三层千兆以太网交换机 24个端口,4个SFP口|背板 带宽:256Gbps | 2 | 台 |
7 | 定位基站 | 三星系统|同步模式RTK | 水平精度:±1 cm + 1 p pm | 垂直精度:±2 cm + 1 ppm | 静态平面精度: ±2.5 mm + 1 ppm | 静态高程精度:±5 mm + 1 ppm | 码差分定位精度:0.45m(CEP) | 单机定位精度: 1.5m(CEP) |支持多种卫星导航系统 | 稳定长距 离RTK结算能力。 | 1 | 套 |
8 | 考试评判管理系统 | 对考试成绩、过程回放、音视频信息存储控制、考试 监控调度进行评判 | 1 | 套 |
9 | 监控工作操作台 | 控制平台框架钢板;二层千兆企业级交换机;G3220 /2GB/1TB/DVD/20”LCD/配套麦克风和耳麦。 | 4 | 台 |
10 | 门禁签到终端 | 钢材框架结构,标准304不锈钢外壳|翼展:280(m m)|组成通道宽度:600(mm);通行方向:单向|通行速度:30-40人/分钟;开关翼时间:1.5s|含工业级验票控制器(8M闪存,内置以太网适配器,R J45接口2个,串行口2个)、身份证阅读器 | 1 | 套 |
11 | 考试管理成绩单打印 工作站 | CUP≥双核/内存≥2GB/硬盘≥1TB/DVD/显示器≥1 9.5”LCD/配套麦克风和耳麦。 | 3 | 套 |
12 | 监视器 | 监视器≥42英寸液晶电视机,快门式3D|USB支持 音视频格式:MP3;支持视频格式 RMVB.AVI | 工作电压(v):220v| | 9 | 台 |
13 | 功放 | 输出功率1KHz:8Ω立体声525W+525W,4Ω立体声7 50W+750W,20-20KHz下8Ω最大1400W | 1 | 台 |
14 | 18口汇聚交换机 | 二层百兆以太网智能交换机|传输速率10/100Mbps |16个10/100Base-TX端口,2个千兆Combo口|背板带宽:32Gbps|包转发率:5.4Mpps|非模块化; | 1 | 台 |
15 | 电视墙解码器 | 支持VGA、BNC两种输出接口|支持多种主流的编码格式及分辨率 | 1 | 台 |
16 | 门禁签到排考系统 | 对学员身份进行验证;自动对学员考试进行排序,并输出叫号信息及屏幕显示 | 1 | 套 |
17 | 解码上墙系统 | 与科目二考试系统无缝对接,实现考试车视频通道显 示。支持考试车随意增加删除,可选择显示考试车视频内容,并与监控设备兼容。 | 1 | 套 |
18 | 交通信号采集系统 | 采集控制信号灯状态,支持联网功能,可与评判系统 无缝对接,实现闯红灯评判 | 1 | 项 |
24 | 发车区、停车场用地 | 面积:8亩,规范配设混凝土面 | 1 | 项 |
25 | 搭候考室、办公室、 休息室 | 面积:≥500㎡,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 | 1 | 项 |
26 | 围墙铁网大门 | 按实际场地及相关规范配套建设 | 1 | 项 |
26 | 机房 | 铁门、空调、门禁、灭火器等设置标准(可与科目一 、二共用),面积:≥8㎡ | 1 | 间 |
注:★(1)投标人需承诺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按采购方使用需要提供全部考试用车(需具备完整购车发票、保险(含交强险、第三者商业险等)、证照齐全、并经公安部门检测合格,车辆喷涂、性能和装备符合考试用车标准(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统一设置考试车辆标志的通知》
(广公交(传)字(2015)204号)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有关考试车型规定)。投标时提供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投标文件格式)。
★(2)车辆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产品或已在车辆管理所登记注册的考试车(有效使用期内),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提供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投标人自有的,提供自有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2)非投标人自有的,需出具准予使用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证明文件(如合作意向书,委托开发协议或购买协议)。
★(4)投标人需承诺承担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过程可能发生的安全责任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时提供承诺(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拟提供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租赁合同(如为投标人自有土地, 提供土地产权证明即可) 等场地使用证明,如因中标供应商无法提供场地使用证明, 无法签订合同, 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并将报
相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投标时提供承诺(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考场的相应设计图纸(包括考场的效果图和三视图,含考场家具、设备及设施摆放设计)。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考场功能分区调整导致家具设备等布局和尺寸有微调的,投标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
(3)投入考场系统的车载RTK定位,RTK测量精度≤50mm。五、绩效考评
1 . 由第三方组织、成立考核小组,根据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定期对考场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90分),良
好(≧75分,<90分),中(≥60分,<75分)、差(<60分)4个等次,项目每月的结算金额预留10%作为当月绩效考核金额,次月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90%。绩效考核金额根据第三方考核小组每三个月的绩效评价进行支付,考核结果为优的全额支付,为良的扣减绩效考核金额 5%,为中的扣减绩效考核金额20%,为差的全额扣减。考核结果未达到优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服务合同期内累计两次考核结果为差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而无需对中标供应商进行任何赔偿。
2. 考核小组定期对考场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每三个月一次。
3. 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分别进行考核,各以100分为考核分数。
4. 评分标准:评分项目及打分标准。
4.1科目一考场
考试设施(6 5分) | 候考区(25分)。 (1) 门禁系统(8分)。候考区入口配备身份认证设备及门禁系统(3分),并关联预约信息、缴费信息(3分);按约考场次分时段签到候考(1分);门禁系统能统计分析人员进出闸机情况,并实现与实际考试人数比对(1分)。 (2)公告设施(6分)。配备考试项目(0.5分)、评判标准(0.5 分)、收费标准(0. 5分)、考试员和工作人员姓名及照片(1分)、咨询举报投诉电话(0.5分)、公共交通线路(0.5分)、考场平面图(0.5分)、考台分布图(0.5分)、考试方案诱导图(0.5分)、场地设施分布图(0.5分)、意见箱(0.5分)等公告设施。 (3) 考试组织动态信息公告(2分)。公布考场的考试能力、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约考结果(1分);本考场上月考试情况、上次考试情况、当日考试预约情况、介绍考试流程及注意事项(1分)。 (4) 视频播放设备(2分)。配备不少于两台55英寸以上播放设备(1分),直播考试过程视频(0.5分)、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0.5分)。 (5) 面积和座位(4分)。待考区面积和座位满足需求。 (6)便民服务设施(3分)。配备足够的饮用水、空调、便民药 箱等便民服务设施。 |
考试区(28分)。 (1)秩序管理(4分)。考试区需与候考区、服务区等物理隔离(1分),实行封闭式管理(1分),人员单向流动(1分),张贴考试纪律相关警示标语(1分)。 (2)身份认证及检测设备(5分)。考试区入口配备人像识别身份认证设备(2分)、金属(体温)探测设备(1分)、正在考试标识(1分),出口配备电子签名设备(1分) 。 (3)考台设置(14分)。考台独立设置(1分);相邻考台间隔不小于80CM(2分) 。使用下沉式桌面(3分)、无盘工作站或云终端(5分);考台标注序号、理论考试系统备案考台序号、考台终端IP(IP地址应保持固定、同一考场内应唯一)等一一对应(1分 );多余USB接口封闭(1分);设置残疾人专用考台(1分)。 (4)防作弊装置(3分)。配备信号屏蔽仪(1分);手持信号探测仪(1分);提供防作弊服(1分)。 (5)其他(2分)。空调制冷效果满足正常需求(1分);设置手机存放柜,供考场工作人员及考试员集中存放手机(1分) | |
停车区(4分)。考场停车区车位数量满足需求。 | |
服务区(4分)。服务区与候考区、考试区物理隔离(1分),设置小卖部或自助售卖机 、足够的座椅(1分),并设置满足需求的空调、储物柜、卫生间(1.5分),配备全民药箱(0.5分)。 | |
机房(4分)。 有门禁装置(1分);不同网络类型应物理隔离;机房需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1分 );设备标注清晰,布线整齐(1分);配备备用电源或发电装置(1分)。 | |
监控与网络 (15分) | 音视频监控(12分)。音视频监控需全覆盖考试区域及候考区域,不得有死角(4分);考试过程音视频需满足存储三年以上的要求(4分);场景监控视频分辨率720P以上(1 分);音视频监控接入省局监控平台(3分)。 |
网络设置(3分)。局域网网络带宽不低于100M(1分);考台通过网线直线连机柜交 换机(1分);交换机多余网口有效封闭(1分)。 | |
人员设置及 管理制度(1 0分) | 人员设置(7分)。配备满足需求的专职导办、保安、清洁人员(6分);所有工作人员 持证上岗(0.5分);着装统一(0.5分) |
管理制度(3分)。制定日常管理制度(1分)、设施设备维护制度(1分)和应急制度( 1分)。 | |
其他(10分 ) | 考场便民服务设施(5分)。提供免费wifi(l分)、雨伞免费租借服务(1分)、手机免费 充电服务(1分);有无障碍设施(1分);开设绿色窗口(1分)。 |
其他(5分)。医务室(3分),理论室内室定期清洁、消毒(2分)。 |
4.2科目二考场
考场设施(65分)
候考区(20分)。
(1) 门禁系统(6分)。候考区入口配备身份认证设备及门禁系统(2分),并关联预约信息、缴费信息(2分);按约考场次分时段签到候考(1分);门禁系统能统计分析人员进出闸机情况,并实现与实际考试人数比对(1分)。
(2) 公告设施(5分)。配备考试项目(0.5分)、评判标准( 0 . 5 分)、收费标准
(0.5分)、考试员和工作人员姓名、照片(0.5分)、咨询举报投诉电话(0.5分)、公共交通线路(0.5分)、场地设施分布图(0.5分)、场地运行服务规章(0.5分)、考试方案诱导图(0.5分)、意见箱(0.5分)等公告设施。
(3) 考试组织动态信息公告(2分)。公布考场的考试能力、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约考结果(1分);本考场上月考试情况、上次考试情况、当日考试预约情况、介绍考试流程及注意事项等(1分)。
(4) 交通安全宣传设备(2分)。配备不少于两台55英寸以上播 放设备(1分),直播考试过程视频、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1分)。
(5) 面积和座位(2分)。考场待考区面积大于或等于20平方米、 座位数量大于或等于20个(2分)。
(6) 便民服务设施(3分)。配备足够的饮用水、空调、便民药 箱等便民服务设施(
2分);有遮阳、挡雨通道与考试区相连(1分)。
考试区(16分)。
(1)秩序管理(2分)。考试区需与候考区、服务区等物理隔离(0.5分),实行封闭式管理(0.5分),人员单向流动(1分)。
(2)身份认证及检测设备(7分)。入口配备身份认证(2分)、金属(体温)探测设备等(1分);出口配备电子签名设备(1分)、考试过程音视频自助查询终端(1分)、自助评价终端(2分)。
(3)标牌标线(2分)。标线符合标准,项目标线颜色统一,清晰整洁(1分)
;标牌名称符合标准,清晰整洁(1分)。
(4)项目设置(4分)。道路、项目排水顺畅,无积水(1分);回车道设置合理且满足需求(1分);考试项目图形线外30cm以内无其他装置(1分);项目衔接合理(1分)。
(5)其他(1分)。设置手机存放柜,供考场工作人员及考试员集中存放手机(
0.5分);无离地高度超1M的妨碍视线的障碍物(0.5分)。考试车(16分)。
(1)车辆要求(13分)。车辆按时参加审验(1分);考试车保险在有效期内(
1分);按规定悬挂号牌(1分);车辆外观整洁, 轮胎符合要求(无严重磨损等情形),被撞部位及时修复(2分);车身颜色统一,符合标准,考场训练用车与考试车外观不能一致(1分);无拆卸座椅(座椅调节功能正常)及座枕、折拢外后视 镜、拆除车后门、安装限速装置等情况(3分);后视镜可正常调 节,并符合要求(未改大镜、加装小镜等,2分);车辆定期保养(有保养记录,1分);车辆无作弊标记(1分)。
(2)车辆管理(3分)。考试车钥匙统一保管(1分);车辆出入有系统自动记录,并保存监控信息(1分);非考试时段车辆统一封存(1分)。
控制中心(5分)。
配备门禁系统(1分);面积不小于40m2(1分);主供电端安装过载、漏电、短路等保护装置和防雷装置(0.5分);设置在二楼及以上区域,能观察考场整体情况(含车辆运行情况,0.5分);监考用显示屏数量与考试车数量比不小于1:4;配备监控电视墙
,能同时显示待考区域、考试区域、各考试项目的实况(1分);配备用于考试过程监控
的显示和控制设备,具备登录考试监管系统、考试调度监控、数据上传下载、音视频回放、数据纵使管理等功能(1分)。
停车区(2分)。
考场停车区车位数量大于或等于5个(2分)。服务区(2分)。
服务区与待考区、考试区物理隔离(0.5分),设置小卖部或自助售卖机(0.5分)、足
够的座椅(0.5分),并设置卫生间、吸烟区(0.5分)。
机房(4分)。
有门禁装置(1分);不同网络类型应物理隔离(1分);机房需保存整洁,不得堆放杂物;设备瓢清晰,布线整齐(1分);配备备用电源或者发电装置(1分)。
监控系统(13分) | 音视频监控(7分)。音视频监控需全覆盖出入口、待考区、身份验证区、服务区、考生上下车区域、所有考试项目及xx能场外指挥操作的重点区域,不得有死角(2分);考试过程音视频需满足存储三年以上的要求(1分);场景监控视频分辨率72 0P以上(1分);车内监控视频清晰度480P以上(1分);音视频监控接入省公安厅 交通管理局大监管平台(2分)。 | |
车载监控(4分)。考试车启用车载人像识别(2分);随机抓拍照片与考试监管系统照片比对和出现视频信号缺失、摄像头被遮挡等异常情况自动报警(2分)。 | ||
车载系统(2分)。考试车不单独提供单机版模拟训练(1分);社会考场未发生因自身原因,影响考试系统及时升级、维护的,社会考场未发生因考试场地、车辆等原因 ,导致考试误判率超过规定标准的(1分)。 | ||
人员设置及管理制度(10分) | 人员设置(7分)。配备满足需求的专职导办、保安、清洁人员(6分);所有工作人 员持证上岗(0.5分);着装统一(0.5分) | |
管理制度(3分)。制定日常管理制度(1分)、设施设备维护制度(1分)和应急制 度(1分)。 | ||
其他(12分) | 考场便民服务设施(5分)。提供免费wifi(l分)、雨伞免费租借服务(1分)、手机 免费充电服务(1分);有无障碍设施(1分);开设绿色窗口(1分)。 | |
其他(7分)。储物柜(2分);考试车内室定期清洁、消毒(2分);医务室(3分 )。 |
4.3科目三考场
候考区(25分)。
(1)门禁系统(8分)。候考区入口配备身份认证设备及门禁系统
(3分),并关联预约信息、缴费信息(3分);按约考场次分时
考场设施(60分)
段签到候考(1分);门禁系统能统计分析人员进出闸机情况,并实现与实际考试人数比对(1分)。未实现车载人像识别的,候考区出口应配备人像识别系统,可实现现场照片、考试监管系统照片和身份证照片三者比对。 (2) 公告设施(5分)。配备考试项目(0.5分)、评判标准(0.5 分)、收费标准(0.5分)、考试员和工作人员姓名、照片(0.5分)、咨询举报投诉电话(0.5分)、公共交通线路(0.5分)、场地设施分布图(0.5分)、场地运行服务规章(0.5分)、考试方案诱导图(0.5分)、意见箱(0.5分)等设施。 (3) 考试组织动态信息公告(2分)。公布考场的考试能力、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约考结果(1分);本考场上月考试情况、上次考试情况、当日考试预约情况、介绍考试流程及注意事项等(1分)。 (4) 交通安全宣传设备(2分)。配备不少于两台55英寸以上播放设备( 1分),直播考试过程视频、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1分)。 (5) 面积和座位(2分)。考场待考区面积大于或等于20平方米、座位数量大于或等于20个(2分)。 (6) 便民服务设施(3分)。配备足够的饮用水、空调、便民药箱等便民服务设施(2分);有遮阳、挡雨通道与考试区相连(1分)。 (7) 其他(3分)。 配备电子签名设备(1分)、考试过程音视频自助查询设施(1分)。设置手机存放柜,供考场工作人员及考试员集中存放手机(1分)。 | |
考试路线(4分)。 (1) 标牌标线(2分)。考试用标牌齐全、符合要求(1分);在距考试路段200至500米易于发现的地点,设置警示标牌(1分)。 (2) 发车区设置(2分)。发车区与候考区相邻。 | |
考试车(18分)。 (1)车辆要求(15分)。车辆按时参加审验(1分);考试车保险在有效期内(1分);按规定悬挂号牌(1分);车辆外观整洁,轮胎符合要求(无严重磨损等情形),被撞部位及时修复(2分); |
车身颜色统一,符合标准,考场训练用车与考试车外观不能一致(1分);无拆卸座椅(座椅调节功能正常)及座枕现象(1分);后视镜可正常调节,并符合要求(未改大镜加装小镜,1分);车辆定期保养(有保养记录,1分);有供安全员使用的副后视镜(1分);感应器全面覆盖副制动踏板(3分);考试车车顶灯箱工作正常(1分);车辆无作弊标记(1分)。
(3)车辆管理(3分)。考试车钥匙统一保管(1分);车辆出入有系统自
动记录,并保存监控信息(1分);非考试时段车辆统一封存(1分)。
控制中心(5分)。 | ||
配备门禁系统(1分);面积不小于40m2(1分);主供电端安装过载、漏电 | ||
、短路等保护装置和防雷装置(0.5分);设置在二楼及以上区域,能观察考场 | ||
整体情况(含车辆运行情况,0.5分);监考用显示屏数量与考试车数量比不小 | ||
于1:4;配备监控电视墙,能同时显示待考区域、考试区域、各考试项目的实 | ||
况(1分);配备用于考试过程监控的显示和控制设备,具备登录考试监管系统 | ||
、考试调度监控、数据上传下载、音视频回放、数据纵使管理等功能(1分)。 | ||
停车区(2分)。 | ||
考场停车区车位数量大于或等于6个(2分)。 | ||
服务区(2分)。 | ||
服务区与待考区、考试区物理隔离(0.5分),设置小卖部或自助售卖机(0.5 | ||
分)、足够的座椅(0.5分),并设置卫生间、吸烟 区(0. 5分)。 | ||
机房(4分)。 | ||
有门禁装置(1分);不同网络类型应物理隔离(1分);机房需保存整洁,不 | ||
得堆放杂物;设备瓢清晰,布线整齐(1分);配备备用电源或者发电装置(1 | ||
分)。 | ||
监控系统(18分) | 音视频监控(8分)。音视频监控需全覆盖发车区、待考区、身份验证区、服务 | |
区、考生上下车区域等区域,不得有死角(2分);考试过程音视频需满足存储 | ||
三年以上的要求(1分);场景监控视频分辨率720P以上(1分);车内监控 | ||
视频清晰度480P以上(1分);音视频监控接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大监管平 | ||
台(3分)。 | ||
车载监控(6分)。考试车启用车载人像识别(4分);随机抓拍照片与考试监管系统照片比对和出现视频信号缺失、摄像头被遮挡等异常情况自动报警(2分)。 | ||
车载系统(4分)。考试车不单独提供单机版模拟训练(1分);社会考场未发生因自 身原因,影响考试系统及时升级、维护的(2分);社会考场未发生因考试场地、车辆等原因,导致考试误判率超过规定标准的(1分)。 | ||
人员设置及管理制度(10分) | 人员设置(7分)。配备满足需求的专职导办、保安、清洁人员(6 分);所有工作人员持证上岗(0.5分);着装统一(0.5分) | |
管理制度(3分)。制定日常管理制度(1分)、设施设备维护制度(1分)和应急制 度(1分)。 | ||
其他(12分) | 考场便民服务设施(5分)。提供免费wifi(l分)、雨伞免费租借服务(1分)、手机免费充电服务(1分);有无障碍设施(1分);开设绿色窗口(1分)。 | |
其他(7分)。储物柜(2分);考试车内室定期清洁、消毒(2分);医务室(3分) 。 |
5.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有关要求和规定,采购人有权对此绩效评价指标内容、分值、考核办法作出必要的调整。
采购包1(揭阳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基地物业管理及考试综合服务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3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揭阳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服务费按月结算,当月以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包含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各科目单价最高限价×中标折扣率结算。项目每月的结算金额预留10%作为当月绩效考核金额,次月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90%。绩效考核金额根据第三方考核小组每三个月的绩效评价进行支付,考核结果为优的全额支付,为良的扣减绩效考核金额5%,为中的扣减绩效考核金额20%,为差的全额扣减。 2付款方式:转账结算。 3采购人及中标供应商需共同确认每月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包含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在合同期限内,中标供应商于次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向采购人提供当月共同确认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包含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采购人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结算服务费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申请办理财政支付手续的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采购 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4本项目所 有约定的款项均为含税金额。 |
验收要求 | 1期:(1)考场验收要求 ①根据中标人的投标承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 ,以及行业标准、国家标准验收。 ➁各科目考试场地完成建设后由揭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对考场进行规范性、标准性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再由 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用于本项目的场地、设备、 设施才能交付使用。 ③科目一理论考场、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场在3个月内可分阶段交付验收。 ④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 ⑤需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验收交付使用。 (2)结算验收要求 考场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并投入使用后,由第三方考核小组定期对考场服务情况进行考核,一般每三个月组织一次考核,该考核结论作为验收结果。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1)中标人需在发出中标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或出具同等金额的履约保函,如发生违约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中标人未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出具同等 金额的履约保函,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采购人有权选定第二名投标人中标 ,或重新招标。(投标时提交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十”)。 (2)在项目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后,采购人将把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给中标人。 |
其他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揭阳市公安局采购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基地物业管理及考试综合服务项目 | 项 | 1. 0 0 | 31,485,00 0.00 | 31,485,00 0.00 | 10 0. 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 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揭阳市公安局采购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基地物业管理及考试综合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该场地及配套设备设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 设置规范》(GA1029-2022)和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建设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的设计要求,且考场所在地必须在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辖区范围内。投标时提供承诺(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 | 2 | 投标人提供的计算机、空调、视频设备必须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中国节能产 品认证证书》(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承诺供货时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 | 3 | 按照公安部驾驶人考试场地设施设置规范标准建设C1、C2小型机动车科目一理论考场、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场,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规划建设科目一理论考场需 不少于60台考试设备(供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使用);规划建设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场需满足C1、C2小型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需配备考试车不少于30辆,建设候考室、监控中心、办公室等配套服务;规划建设科目三考场需通用考试路线不少于3条,考试车不少于25辆,建设候考室、监控中心、办公室等配套服务。以上考场需配备考试安全员等工作人员不少于6 0名,以满足考试基地管理服务需求。投标时提供承诺(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 | 4 | 投标时提供保安员上岗证复印件或承诺签订合同之后10天内提供保安员上岗证(承诺函格式见投 标文件格式)。 |
★ | 5 | 投标时提供特种作业证(电工类)复印件或承诺签订合同之后10天内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承诺 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 | 6 | 项目各科目考试的购买服务费单价最高限价如下:科目一14.85元/人/次、科目二27.55元/人/次 、科目三(含安全文明驾驶常识)68.49元/人/次。投标时提供承诺(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
★ | 7 | 投标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协调考试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在服务 期内做好以下工作:①服务期限内协助维护周边考试秩序稳定。➁提供必要的网络、水电、消防应急、通讯等保障。 |
★ | 8 | 投标人需承诺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按采购方使用需要提供全部考试用车(需具备完整购车发票、保险(含交强险、第三者商业险等)、证照齐全、并经公安部门检测合格,车辆喷涂、性能和装备 符合考试用车标准(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统一设置考试车辆标志的通知》(广公交(传)字(201 5)204号)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有关考试车型 规定)。投标时提供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投标文件格式)。 |
★ | 9 | 车辆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产品或已在车 辆管理所登记注册的考试车(有效使用期内),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 |
★ | 10 | 投标人必须提供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投标人自有的,提供自有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2)非投标人自有的,需出具准予使用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证明文件(如合作意向书,委托开发协议或购买协议)。 |
★ | 11 | 投标人需承诺承担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过程可能发生的安全责任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 投标时提供承诺(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 | 12 | 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拟提供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租赁合同(如为投标人自有土地, 提供土地产权证明即可) 等场地使用证明,如因中标供应商无法提供场地使用证明, 无法签订合同, 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并将报相关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投标时提供承诺(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 | 13 | 中标人需在发出中标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或出具同等金额的履约保函,如发生违约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中标人未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或出具同等金额的履约保函,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采购人有权选定第二名投标人中标,或重 新招标。(投标时提交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十”)。 |
14 | 其他内容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揭阳市公安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
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
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标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 承担不利后果)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折扣率 |
6 | 报价要求 | 采购包1:0% - 100%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0元整。开户单位: 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引”开户账号: 000000 开户银行: 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引” 支票提交方式: 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引”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引”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 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 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 0 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 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 使用情形: 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 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 效。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3家 |
12 | 中标供应商 数量 | 采购包1: 1家 |
13 | 有效供应商 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 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14 |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 则 | 无:-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采购由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费98570元,成交价须包含采购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采购代理费(以到达集中采购机构开户银行帐户为准)。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8 | 其他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
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
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
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
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
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
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
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
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
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 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http://gpcgd.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
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s://gdgpo.czt.gd.gov.cn/)、http://gpcgd.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
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龚小姐/黄小姐
电话:020-83196816/83196836传真:020-83196816/83196836
邮箱:gpcgdzgke@gd.gov.cn (推荐使用)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质管科邮编:51003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揭阳市财政局采购监管科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晓翠路东侧
电 话:0663-8236642
邮 编:522031
传 真:0663-8236642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
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揭阳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基地物业管理及考试综合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揭阳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基地物业管理及考试综合服务项目):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
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
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揭阳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基地物业管理及考试综合服务项目):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响应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只需提供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 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的承诺声明函)。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如响应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只需提供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 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的承诺声明函。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 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 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分包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
9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招标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 :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投标时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投标时提交),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 认定。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揭阳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基地物业管理及考试综合服务项目):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1. 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报价(折扣率)未超 过100%。 | 1. 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报价(折扣率)未超过100%。 |
2 | 2.对标的内容没有报价漏项 。 | 2.对标的内容没有报价漏项。 |
3 | 3.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 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 盖章。 | 3.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4 |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 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5 | 5.“★”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 5.“★”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6 | 6.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 起至少90天。 | 6.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天。 |
7 | 7.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 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按规定书面确认。 | 7.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按规定书面确认。 |
8 | 8.未出现视为供应商串标投 标所列的情形。 | 8.未出现视为供应商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
9 | 9.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 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 9.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
10 | 10.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 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 | 10.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采购包1(揭阳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基地物业管理及考试综合服务项目):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35.0分 技术部分45.0分报价得分20.0分 | |
技术部分 | 考试场地设计1 (5.0分) | 投标人根据需求书“技术标准与要求”(星号条款除外)提供考试场地设计方案(包括科目一理论考试场地设计、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场地设计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场地设计、路线设计及考试场地其他配备设计 等)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1、 设计方案内容详实、编制说明表述清晰,编制依据、适用规范和标准采用准确、对关键技术问题和工程难点把握到位,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 2、 设计方案内容、编制说明较齐全,编制依据、适用规范和标准采用较准确,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3、 供应商的设计方案较简单,设计方案内容基本齐全,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4、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考试场地设计2 (5.0分) | 投标人根据考场现场情况提供设计图纸,最高得5分: 1、提供考场的效果图,且设计效果符合采购需求的,每张得1分,最高得2分; 2、提供考场的三视图,且视图效果符合采购需求的,每张得1分,最高得2分; 3、提 供平面设计布局符合采购需求的的考场平面图每张得1分,最高得1分; | |
考试系统检测报告 (8.0分) | 1、提供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检测报告,且检测合格并在 有效期内的,得2分; 2、提供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接入监管平台安全要求)软件测试报告,且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 3、提供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检测报告的,且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4、提供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接入监管平台安全要求)软件测试报告,且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得 2分。 注:1-4项以上评分项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考试设备 (2.0分) | 1.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一个月内,提供符合考试要求的备用服务器大于或等于1台,得1分; 2. 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一个月内,提供符合考试要求的备用计算机大于或等于8台,得1分,大于或等于5台,得0.5分,其 他不得分; 1.2项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
车载RTK定位 (5.0分) | 拟投入考场系统的车载RTK定位: RTK测量精度≤5mm得5分; RTK测量精度>5mm而且≤lOmm得3分; RTK测量精度>10mm而且≤50mm得 1分; RTK测量精度>50mm不得分。 注:以上精度须提供具有检测资格 的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考场建设工期方案 (8.0分) | 投标人根据需求书“考场建设工期要求”提供响应方案: 1、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安排详细、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8分 ; 2、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安排较详细、科学合理的,完全满足采购需求 ,得5分; 3、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安排粗略、缺乏针对性、不够科学合理的,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4、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考试系统运行保障方案 (4.0分) | 投标人根据需求书“考试系统管理要求”提供响应方案: 1、 方案内容完整详细、表述清晰、切实可行,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4分; 2、 方案内容较完整、表述较清晰、较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3、方案内容粗略、表述不够清晰,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4、 未 提供方案不得分。 | |
应急方案 (4.0分) | 投标人根据需求书“应急服务要求”提供响应方案: 1、服务响应时间快捷 ,处理问题能力强,应急资源配套完备,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4分; 2 、服务响应时间及时,处理问题能力较强,应急资源配套较为完备,完全 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3、 服务响应时间较长,处理问题能力弱,应急资源配套较差,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人员培训方案 (4.0分) | 投标人根据需求书“培训要求”提供响应方案: 1、培训计划合理,切实可行,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4分; 2、培训计划比较合理,较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3、培训计划不合理,不可行,不能完全满足采 购需求,得1分。 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主要业绩、用户评价 (8.0分) | 1、 投标人承接过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建设及运行管理业绩,得5分;(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上述项目业绩中有效计分的业绩,获得项目用户评价为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 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得3分。 提供评价扫描件。 | |
考场建设完工期 (7.0分) | 根据投标人考场建设完工期(合同工期是3个月)进行评分: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考场可以交付使用的,得7分。 2.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考场可以交付使用的,得3分。 3.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考场可以交付使用的,得1分 。 4.合同签订后超过3个月考场才交付使用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供 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
项目考试社会辅助人员 (6.0分) | 取得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辅助考试人员资格证,身体健康驾驶员人员的基础 上评分(提供资格证复印件和体检合格的健康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1)有10年(含)以上驾驶经验,每人得0.4分,最高得4分; (2)3年(含)以上-10年(不含)以下的驾驶经验,每人得0.2分,最高得2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以上合计最高得6分。 按序号(1)至 (3)的顺序依次评审。如序号(1)提供的人员超出第(1)项满分所需的人员,超出的人员纳入按顺序纳入(2)、(3)项计分。以此类推。 同一人不重复得分,按最高得分项计一次分值。根据驾驶员人员首次取得机 动车驾驶证时间起算计算驾驶员人员驾龄。 提供驾驶证复印件及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交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 |
商务部分 | 日常运营保障人员 (2.0分) | 日常运营保障人员(项目考试社会辅助人员除外): 1.具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建设及运行管理经验,得1分; 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合同须体现其名字,否则须提供甲方或甲方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资料),或提 供投标单位盖章的工作履历作为证明文件)。 2.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 证明材料复印。 |
投入车辆保险 (2.0分) | 1、投保或承诺投保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得1分; 2、投保或承诺投保司机责任险,得0.5分; 3、投保或承诺投保乘客责任险,得0.5分; 注:上述各项需单独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提供购买对应险种的商业保险单复印件。 2)提供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承诺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购买车辆保险。 | |
机构设立、运作流程、管理计划 (5.0分) | 投标人根据需求书“投入管理机构的设立、运作要求” (星号除外)提供响应方案: 1.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流畅安排合理且齐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 2.机构设置较合理、运行比较流畅安排较齐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3.机构设置不合理、运行不流畅安排不齐全,不能完全 采购需求,得1分; 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考场场地面积 (5.0分) | 场地面积(含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建设用地)≥25000平方米,得5分 。 如是自有的,需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是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期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如未覆盖,须提供期满后续租的承诺函);需体现以平方米为单位的面积。证明材料如未体现面积的 ,面积不是以平方米体现的,需自行换算,并提供公式,否则不予计分。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2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 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20%为报价最低,评标基准价为20%,得满分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 投标报价。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本项目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 同 书
电话: 传真 : 地址:
乙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
2.中标折扣率 。
3.服务单价为:科目一服务单价 元,科目二服务单价 元,科目三(含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服务单价 元(购买服务单价=各科目单价的最高限价×中标折扣率)。
二、服务范围及要求
1.项目业务范围:为揭阳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基地提供全科目考试服务。
1)科目一电脑理论考试服务;
2)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服务;
3)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含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服务。
2.服务要求
设计年考能科目一不少于6万人次、科目二不少于10万人次、科目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不少于10万人次,实现考场的考试系统符合有关规定及规范要求,适应驾驶人考试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
按照公安部驾驶人考试场地设施设置规范标准建设C1、C2小型机动车科目一理论考场、科目二场内驾驶技能考试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场,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规划建设科目一理论考场需不少于60台考试设备(供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使用);规划建设科目二场内驾驶技能考试场需满足C1、C2小型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需配备考试车不少于30辆,建设候考室、监控中心、办公室等配套服务;规划建设科目三考场需通用考试路线不少于3条,考试车不少于25辆,建设候考室、监控中心、办公室等配套服务。以上考场需配备考试安全员等工作人员不少于60名,以满足考试基地管理服务需求。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合同的相关标准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如乙方的服务未能满足甲方的标准和要求,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后仍未满足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按期如数向乙方按月度支付服务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考试场地、考试车辆、考试设备及相关服务工作,并已经取得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验收合格相关证明。
2.须为本合同项目投入不少于60名的服务人员,及时响应甲方提出的服务通知要求,及时向甲方反馈进展情况。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复制、传播或向第三方提供、转让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规划文件等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应负法律责
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服务到期后,乙方应把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甲方,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乙方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终止。
4.乙方提供服务所需聘请、雇佣的人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人员因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人身意外等责任,一律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需承担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过程可能发生的安全责任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
6.信息保密制度
6.1 乙方及其提供的服务人员保证遵守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6.2乙方及其提供的服务人员保证按照工作规范进行工作,凡接收到的重大任务请求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做任何处理;
6.3乙方及其提供的服务人员保证不得向外(指用户规定范围以外)泄露任何业务相关数据;
6.4乙方及其提供的服务人员保证不得向外(指用户规定范围以外)泄露任何保密的资料。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采购服务期限自考场通过验收并正式启用起计3年。五、服务地点
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辖区范围内。六、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6.1履约保证金
(1)乙方需在发出中标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或出具同等金额的履约保函,如发生违约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未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出具同等金额的履约保函,则视为乙方放弃中标,甲方有权选定第二名投标人中标,或重新招标。
(2)在项目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后,甲方将把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6.2付款方式
服务费按月结算,当月以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包含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各科目单价最高限价×中标折扣率结算。项目每月的结算金额预留10%作为当月绩效考核金额,次月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90%。绩效考核金额根据第三方考核小组每三个月的绩效评价进行支付,考核结果为优的全额支付,为良的扣减绩效考核金额5%,为中的扣减绩效考核金额20%,为差的全额扣减。
付款方式:转账结算。
甲方及乙方需共同确认每月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人数。在合同服务期限内,乙方于次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提供当月共同确认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人数,甲方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结算服务费用,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申请办理财政支付手续的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本项目所有约定的款项均为含税金额。七、其他要求
(一)关于建设要求、人员要求、管理要求、服务要求、技术要求、绩效考评等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其他要求
1.考试人数由揭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提供,由揭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核;
2.服务期满后,储存考生考试信息的硬盘等介质须完整移归揭阳公安局所有,涉及公安网所有电脑必须按要求做好脱密处理,确保考试信息不涉漏,不发生“一机两用”问题。
八、知识产权
乙方应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服务范围之内因使用某产品或某一产品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九、保密
乙方须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甲方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使用或者以其它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
的相关信息。
十、验收要求
(一)考场验收要求
1.根据乙方的投标承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行业标准、国家标准验收。
2.各科目考试场地完成建设后由揭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对考场进行规范性、标准性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再由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用于本项目的场地、设备、设施才能交付使用。
3.科目一理论考场、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场在3个月内可分阶段交付验收。
4. 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
5. 须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验收交付使用。
(二)结算验收要求
考场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并投入使用后,由第三方考核小组定期对考场服务情况进行考核,一般每三个月组织一次考核,该考核结论作为验收结果。
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内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则向乙方支付未按期付款款项的日5‰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未按期付款款项的5%。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十二、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累计天数超过一个月时,合同应当延期半年,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累计天数超过三个月时,合同应当延期一年。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五、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报价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5)其它约定:
十六、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共3份,甲方1份,乙方1 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
代表: 签定地点: | 代表: 签订地点: | ||||||
签订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订日期: | 年 | 月 | 日 |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开户行: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
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
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
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
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 标 文 件 封 面
( 项 目 名 称 )投 标 文 件 封 面
( 正 本 / 副 本 )
采购计划编号: 445201-2023-00378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3DV04FG026F
所投采购包:第 包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承诺函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五、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
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四、附件
格式一:
投标函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你方组织的“揭阳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基地物业管理及考试综合服务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GPCGD23DV04FG026F],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揭阳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基地物业管理及考试综合服务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
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
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
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代表姓名: 职 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 业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境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 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揭阳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基地物业管理及考试综合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GPCGD23DV04FG026F]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七:
投标保证金
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格式十:
(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
承诺函
致:揭阳市公安局
对于 项目(项目编号: ),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
(一)星号条款
1.
2.
3.
.........
(二)三角号条款
1.
2.
3.
.........
(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
1.
2.
3.
.........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
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
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 (盖章) ,乙公司全称: (盖章) ,……公司全称: (盖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五: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
格式十六: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 和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 位置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说明:
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 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2.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3.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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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9 | ||||||
…… |
说明:
1.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 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
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4.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订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格式十九: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各类证明材料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格式二十: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揭阳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基地物业管理及考试综合服务项目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GPCGD23DV04FG026F),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格式二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揭阳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基地物业管理及考试综合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PCGD23DV04FG026F )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投诉书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
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四: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 】号
(采购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
(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
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