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編號 T&C-R010
如需索取條款及條件,請親臨本公司 任何門市或致電本公司客戶服務熱線或瀏覽本公司網頁.
條款編號 T&C-R010
SIM Only 綜合通話及無限數據計劃及通話時間組合優惠
1) 合約期限
合約期限列於銷售及服務合約之附帶協議。
2) 服務計劃
2.1 客戶必須於合約期限內選用於銷售及服務合約之附帶協議所詳述之服務計劃。
3) 通話時間組合優惠
3.1 通話時間組合優惠將於合約期內根據銷售及服務合約之附帶協議所詳述的方式安排給客戶。
3.2 於合約期限內,客戶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將無權獲得通話時間組合優惠:
a) 若客戶更改選用(i) 月費相同或低於銷售及服務合約之附帶協議所詳述之服務計劃或(ii) 2G 月費計劃或(iii) PayGo 服務計劃或(iv) 澳門一咭兩號服務; 或
b) 若客戶終止使用選用指定服務 (如適用); 或
c) 若客戶簽署其他優惠,包括手機或服務期限合約優惠;或
d) 若客戶更改流動電話號碼 / 註冊姓名;或
e) 不論任何原因引致流動電話服務終止。
3.3 若客戶於服務優惠屆滿前並沒通知本公司停止使用通話時間組合,則本公司將於優惠期屆滿後,自動向客戶收取該服務之當時有關費用。
4). 於合約期限內,客戶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須向本公司支付於銷售及服務合約之附帶協議所詳述之算定損害賠償:
a) 若客戶更改選用(i) 月費相同或低於銷售及服務合約附帶協議所詳述之服務計劃或(ii) 2G 月費計劃或(iii) PayGo 服務計劃或(iv) 澳門一咭兩號服務; 或
b) 若客戶終止使用選用指定服務 (如適用); 或
c) 若客戶更改流動電話號碼 / 註冊姓名;或
d) 不論任何原因引致流動電話服務終止。
5) 有關綜合通話及數據計劃之數據服務(「數據服務」)
5.1 數據用量只限本地(香港)使用,其他地區則按標準漫游收費計算。
5.2 綜合通話及數據計劃之數據用量只限手機使用,而手機之存取點(APN)設定必須為”SmarTone” 。數據用量包括瀏覽網頁及短片,上下載檔案,VoIP 及 instant messaging。客戶如以智能手機做 PC modem 連接上網或作為 Wi-Fi hotspot 連接其他電子產品服務共享數據服務 或使用存取點(APN)設定為”SmarTone Broadband” (Internet) 或其他 APN,都會收取$0.06/KB 數據費用,每月上限收費為$898。
5.3 使用數據服務時,客戶必須確定使用本公司指定之設定[包括但不限於APN 設定 (只適用於數據服務)] 及手機。客戶可向本公司店舖職員查詢有關之設定及手機。若客戶不遵守這指定條例使用數據服務,本公司將有權立即暫停/終止服務,而毋須作事先通知。此外,本公司 亦有權就客戶不遵守這指定條例而使用數據服務向客戶徵收費用,有關收費則會按本公司的現行收費計算。
5.4 客戶在以下情況,不應使用數據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對 (i) 本公司提供、完成或維持網絡或其他服務水平及質素的能力有不良 影響的任何行動;以及(ii) 有意不正當使用數據服務而對本公司造成損失或損毀, 例如利用服務作商業用途或轉售數據服務 。
5.5 為確保本公司電訊網絡(「網絡」)的系統資源在服務的各個用戶(「用戶」)之間公平分配,本公司可以監察客戶使用服務的情況。如果客戶未能遵守第 5.3 或 第5.4 條指明的禁止規定,或如發生第5.3或 第5.4 條所述的任何一種或多種情況,或據本公司的合理認定,認爲客戶過分地或不合理地使用服務、或者客戶使用服務引致本公司對用户提供、完成或維持其網絡或其他服務的水平或質素的能力造成不利影響、或者客戶使用服務的方式對本公司造成損失或損害,本公司可立即採取其認爲合理需要或適當的措施,包括但不只限於限制轉輸,流量,暫停或終止為客戶提供的服務而且不必事先給予通知。
Updated on 1/1/2012 Page 1of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