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环境及再生资源行业发展趋势,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动再生资源为主题的循环经济产业大发展,建设武汉市两型社会的“互联网+”的循环经济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推动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乙方”)与武汉市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甲方”),决定本着优势互补、致力环保、服务社会的原则进行 战略合作,进行渠道、技术、资本的大联合,以武汉为中心,以“回收哥”为形象主体,开展“互联网+分类回收”,采用 020(online to offline)方式,利用手机...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08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武汉市供销合作总社签署“互联网+分类回收”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顺应环境及再生资源行业发展趋势,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动再生资源为主题的循环经济产业大发展,建设武汉市两型社会的“互联网+”的循环经济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乙方”)与武汉市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甲方”),决定本着优势互补、致力环保、服务社会的原则进行战略合作,进行渠道、技术、资本的大联合,以武汉为中心,以“回收哥”为形象主体,开展“互联网+分类回收”,采用 020(online to offline)方式,利用手机 APP、微信和网站实现居民、回收哥、政府、企业的共享共用、共生共赢的循环发展方式,建设“互联网+分类回收”的废旧商品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打造资源聚集、资源交易、资源收益的 O2O 电子商务模式,探索解决 1000 万以上人口超大城市垃圾分类回收难题。公司于 7 月 15 日与武汉市供销合作总社签署了《建立“互联网+分类回收”新兴商业模式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书”)。
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还有待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公司将在签署正式协议时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武汉市供销合作总社是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对武汉市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有着重大影响。
三、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领域
1、以“回收哥”为形象主体,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手段,搭建科学、高效的逆向物流体系,提升改造传统回收队伍的形象与工作方式,利用手机 APP、微信和网站实现居民线上交投废品与回收哥线下回收的深度融合,打造国内最先进、最接地气的“互联网+分类回收”模式。
2、以“回收哥”为形象主体,采用 O2O 方式,开展“互联网+分类回收”,实现五位一体的共生共赢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面向居民生活中所产生的全部可回收废品。
(2)构建老百姓—合作体的直接便捷通道,降低回收成本,产业链的核心盈利能力。
(3)利用手机 APP,微信和网站,实现居民线上交投废品与回收哥线下回收的深度融合。
(4)实现“老百姓、回收哥、商家、政府与企业”五位一体的循环发展模式。
(二)合作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由武汉市绿色xx回收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主体,全权负责该项目具体运营。
(三)各方主要义务 1、甲方义务
(1)以所辖区域内的回收站点为基础,无偿提供所掌握的武汉市再生资源线下回收渠道,全力支持和配合线上订单的交投和对接,成为“回收哥”主力军和 “互联网+分类回收”的推动者;
(2)配合合作体做好互联网+分类回收的宣传推广工作;
(3)支持合作体方全面提升其回收大军的工作方式和整体形象。 2、乙方义务
(1)提供互联网+分类回收所需的 APP、微信和网站等资源;完成“回收哥”的知识产权登记,设计回收哥的宣传形象,并无偿提供给项目主体(武汉市绿色xx回收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使用。
(2)根据甲方的需求,对甲方的回收大军进行整合,提升改造工作方式和形象。
(3)根据甲方行业发展需求,为甲方行业的技术革新,项目开发,员工培训,文化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提供服务。
(4)定期进行沟通和交流,评估新模式的建设方案和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持续提升。
(四)项目推进时间计划
(1)7 月 16 日前,签订项目框架协议书,制定项目推进具体方案 ;
(2)7 月 30 日前,启动“回收哥”APP 在武汉的上线试点运行与新闻发布活动;
(3)9 月 30 日前,完成回收哥的整体形象在武汉主要城区推广以及荆门、仙桃等省内其他城市推广,让武汉 30%的市民下载与使用回收哥 APP,参与分类回收;
(4)12 月 30 日前,覆盖全武汉市,x 70%以上武汉市民使用回收哥 APP,参与分类回收。
四、合作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武汉市供销合作总社在武汉市拥有线下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优势,公司在湖北省内拥有先进循环产业与技术研发优势,双方能最大限度的实现优势互补和强强联合,充分发挥各方在再生资源循环再造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实现再生资源利用与废品分类回收的最大化,全面推进混合制经济,为实施“互联网+分类回收”模式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双方本次采用 O2O 模式,利用互联网及大数据等科技服务功能产生协同作用,实现全民参与分类回收的便捷渠道,建立广泛的资源回收新模式与新业务,打造资源聚集、资源交易、资源收益的新业绩增长模式;同时,公司“互联网+分类回收”的线上线下回收融合的新型模式,有效实施 1000 人口以上的超大城市垃圾分类回收,根本性解决超大城市垃圾分类难的难题,为未来实现超大城市废物整体打包处理奠定坚实基础。
3、通过本次开展“互联网+分类回收”,有利于推动公司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回收体系,进一步拓展了公司废料回收的渠道建设,不仅为公司的原料供应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而且拓展城市废物分类回收处理的新业态,打造公司循环产业新增长点,有利于持续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4、公司“互联网+分类回收”所涉及的投资情况及战略规划,将在项目运营阶段拟定详细的项目可研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Ο 一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