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RH-GK2023016
中国人民银行 2023 年CDP 设备软硬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RH-GK2023016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现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就“中国人民银行 2023年 CDP 设备软硬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RH-GK2023016)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领域相关鼓励政策。 | |||||
一、 招标标的 | |||||
本 次 招 标 标的 | 本次招标标的为下列服务: 计 序 标的名 品目 量号 称 分类编码 单 位 C1607030 CDP 设 0-软件运备软硬 维服务; 1 C1607020 台 件维保 服务 0-硬件运 维服务 采购标的的类别:□货物,■服务,□工程 | 数量 10 | 是否进口 否 | 是否核心产品 是 | 最高限价 无 |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 ☑ | ||||
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符合政策要求的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准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部分应填写采购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程类、服务类、货物类(单个采购标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货物类(多个采购标的) 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般只将采购项目中的主要货物作为标的物,配件、辅料等一般不作为标的物, 也不对其生产厂商作相应要求。 | ||||
主要货物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货物 1 | ||||
货物.. | ||||
本 次 招 标 标的预算 | 100.93 万元 支持中小企业情况: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 | |||
二、 招标文件发放 | ||||
发放时间 | 2023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 |||
线 上 报 名 领取 | 供应商前往 xxxxx://xxxx.xxx.xxx.xx/注册并登录,在线报名并免费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若有技术问题,咨询 010-66195993。 | |||
三、 招标公告期限 | ||||
招 标 公 告 期限 | 2023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 (不少于 5(含)个工作 日)。 | |||
四、 澄清截止期限及要求 | ||||
澄 清 截 止 期限 | 2024 年 1 月 10 日 16 时前 | |||
澄 清 文 件 递交方式 | 由参加报名的供应商持法人代表授权书,递交纸质澄清材料并 加盖单位公章。 | |||
递交地点 | xxxxxxxxxxxxxxxX x 0 x中国人民银行集中 采购中心 | |||
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 ||||
投 标 截 止 时间 | 2024 年 1 月 15 日 14 时(北京时间) | |||
投 标 文 件 递交方式 |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
六、 开标、讲标时间、地点 | ||||
开标时间 | 2024 年 1 月 15 日 14 时(北京时间) | |||
开标地点 | xxxxxxxxxx 00 xxxxx X x 000 x | |||
七、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一)信用核查 | ( 一 ) 必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
(二)《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购法》第二 十 二 条 及《中华人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实 施 条 例》第十七条 |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 ||
联 合 体 分 包 | 不接受 | ||
八、 投标保证金 |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
九、 联合体及分包投标 | |||
联 合 体 投 标 | 该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否 | |
合同分包 |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形式履行合同。 □是(请用户明确是否接受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如接受用户需明确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比例) 🗸否 | ||
十、 CA 办理密钥联系方式: | |||
具体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事项,详见集中采购中心互联网交易系统-“系统公告”中《关于供应商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 章 的 通 知 》 , 具 体 详 见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 09.html | |||
十一、 |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采购人 |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66195482 地 址:xxxxxxxxx 00 x邮政编码:100032 | ||
采 购 代 理 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xxxxxxxxx 00 x,xxxxxx X x 0 x 000;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方式:周女士(文件发放、开标前咨询) 电 话:66194632; |
赵女士 (开、评标咨询) 电 话:66195465; | |
十二、 投标人参与开标须知 | |
1、满足新冠疫情防控属地管理的相关要求。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包括前格式)
投标人须知前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本表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其他未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序 号 | 内容 | 要求及说明 |
1 | 开标一览表、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七 投标人资格要求“(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与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前提交。采购机构在开标现场拆封纸质版开标一览表并予唱标。 | |
2 | 一份纸质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如果投标文件纸质正本与电子版不一致,以纸质正本为准。因纸质正本与电子版内容不一致而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 标人承担。 | |
3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 |
4 | 投标文件的投标有 效期 | 不少于开标之日后 90 天。 |
5 | 投标文件构成 | 投标人须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格式材料: (1)开标一览表:见格式 1; (2)投标书:见格式 2;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格式 3; (4)投标分项报价表:见格式 4; (5)服务说明一览表:见格式 5; (6)服务需求逐项应答表:见格式 6; (7)商务及合同条款逐项应答表:见格式 7; (8)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见格式 8; (9)同类业务案例介绍:见格式 9; (10)维护服务与质量保证承诺:见格式 10; (11)投标人资格声明文件:见格式 11; (12)投标人资质证书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见格式 12; (13)正版软件声明:格式见附表 13; (14)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材料:见格式 14; (1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符合财库〔2020〕46 号要求的投标人提供):见格式 15。 注:此款适用于非专门面向或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时,由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供。 (16)监狱企业声明函(由符合财库〔2014〕68 号要求的投标人提供:见格式 16。 注:此款适用于非专门面向或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时,由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供。 (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由符合财库〔2017〕141 号要求的投标人提供:见格式 17。 注:此款适用于非专门面向或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时,由符合条件的投标 |
人提供。 (18)投标人关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见格式 18; (19)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纸质正本与投标文件电子版两者一致性的承诺书:见格式 19。 | ||
6 |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 术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有关技术要求 |
7 | 投标文件可以被拒 绝的其他情形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8 | 是否接受选择性报 价 | 否 |
9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三、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 |
10 | 投标报价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报价”。 |
11 | 服务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2 | 投标资格审查 | ☑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组成审查小组,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给出审查结论。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给出审查结论。 |
13 | 评标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 |
14 | 评标委员会人数 | 5 人 |
15 | 确认中标方式 | ☑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 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
16 | 信息公示渠道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需求单位指定的信息公示渠道 |
17 | 履约保证金 |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时, 应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可以以银行电汇、支票倒存、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签订合同。 供应商在保证金到期后,向采购人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申请,提供采购人原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或往来票据、最终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退还保证金申请表,经采购人审核后,于 30 日内向供应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收取账户: |
开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银行账号: | ||||
财务联系电话: |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定义
1.1“投标人”指响应本次招标要求进行投标的投标人。
1.2“货物”指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的设备、软件、备品配件、工具及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3“服务”指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承担的安装、调试、售后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人员培训以及其他伴随服务。
2、合格的投标人
2.1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均可响应本次招标。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投标范围
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标的整体投标。
5、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非限制性
本招标文件技术需求部分规定的技术指标仅说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用性能等同的设备或部件进行投标,但必须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对技术性能实质性的要求,并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相应的说明和论证。
6、招标通知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投标人须知前格式”中“信息公示渠道”发布本次招标所涉及的所有公告、通知等。投标人没有接收其他形式的通知,不视为招标人没
有履行通知义务。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内容与技术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等。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五章: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和技术要求等,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请于澄清截止期限前由参加报名的供应商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向采购代理机构正式书面提出(书面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9.1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
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和往来函件应以中文书写。
11、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构成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格式”中“投标文件构成”。
13、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投标货物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和正常运行(含售后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培训、备件等所有伴随服务)的最终价格。
13.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报出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分项单价。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投标人未提供分项报价的视为免费提供。
13.3 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供的选择性报价、赠送,每种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3.4 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13.5 除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外,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分项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得变动。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投标文件需清楚的标明“正本”,投标文件的正本须是打印文件(一份正本文件)。同时,投标人须随一份投标文件正本提供与其内容相同并在首页加盖《关于供应商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中指定供应商签发的单位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本文件一份,并在首页注明电子签章签发单位(吉林省安信电子认证服务有限公司、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数字证书股份有限公司)。
如果投标文件纸质正本与电子版不一致,以纸质正本为准。因纸质正本与电子版内容不一致而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4.2.1 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为:PDF 格式,并加盖电子签章。投标人使用 Microsoft office word 2010 以上版本编写投标文件后另存为 PDF 格式。
14.2.2 投标人在提交加盖电子签章的 PDF 格式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一份
Office Word 版本的投标文件,并自行承诺两份文件一致性。
14.3 投标文件纸质正本应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逐页签名或逐页盖单位公章。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中需附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投标文件中的盖章、公章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单位公章,而非投标专用章等其他非公章。如使用投标专用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投标专用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签章其效力等同于单位公章(该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人投标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单位公章。
14.4 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签名或盖单位公章。
14.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正本均未按要求加盖《关于供应商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中指定供应商签发的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的;
投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纸质正本、电子版及两者一致性的书面承诺书的;
14.6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或电子版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5、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5.1 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至开标地点。
15.2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封装在独立信封中,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字样。
15.3 外层信封应:
(1)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并于袋口密封处加盖公章。
(2)注明 “请勿在 200 年 月 日 时 00 分(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15.4 外层包装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15.5 电报、电话、传真、邮件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四、开标
17、开标
17.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文件中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应参加开标并签名报到。
17.2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
对于未按规定格式编制或未盖单位公章的开标一览表,采购代理机构将不
予唱标。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17.3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投标人资格审查
18.1 见“投标须知前格式”中“投标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18.2 投标人信用记录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渠道。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必须留存,并与该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评标
19、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定的原则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9.2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9.3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资格被取消。
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0.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即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六)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九)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十)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0.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
20.3 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果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响应、报价)供应商不是中小微企业,该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报价)按无效处理。
20.4 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采购项目,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1、合格投标文件的修正与澄清
21.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1.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1.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以下的评标原则和办法进行评标。
22.2 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评标参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
行;
(3)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
22.3 评标办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委员会将依据上述评标办法制定的评分细则(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部分)进行评标,计算各投标人得分并排出名次。
23、确定中标候选人
2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3.2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并不保证成为中标候选人。
24、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中标
25、确定中标
确定中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格式”中的“确认中标方式”。
如评审中出现异常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26、采购代理机构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代理机构在签订合同之前,保留拒绝任何投标,终止以及宣布招标活动取消的权利。采购代理机构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需向投标人解释理由。
27、中标通知书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格式”中的“信息公示渠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示。
27.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3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七、履约
28、签订合同
28.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款规定与采购人签约,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如中标供应商被发现前期采购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该供应商中标无效,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规要求处理。
28.3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附则
30、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31、未尽事宜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中国人民银行2023年CDP设备软硬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乙方:
2023 年 月
甲 方: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才宏远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B 座 501
邮政编码:100032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税 号:
采购需求部门: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采购需求部门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的委托,依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采购的评标结果,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现授权各自代表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的组成
1.1 下述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本合同条款及其所有附件;
(2)甲方的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
(3)乙方的投标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双方与合同有关的往来信函、传真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的补充协议。
1.2 如果乙方的投标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内容高于甲方招标文件要求,则以乙方的投标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内容为准。如果合同条款与合同附件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条款内容为准。如果合同附件之间有矛盾之处,以有利于甲方的附件内容为准。
1.3 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相互解释、相互说明。如合同文件之间出现不一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1.1 条第(1)款至(6)款的排列顺序就是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对于第(7)款中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包括 1.1 条(1)
-(6)款中所列的所有文件)存在不一致,以签订日期在后的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部分 服务内容及范围
2.1 服务内容:备品备件服务、故障处理服务、日常技术支持服务、运行情况检查服务等,详见附件三。
2.2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包括 10 台 CDP 设备,分别部署在总行和 8 个省级数据中心。
设备列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设备型号 |
1 | 河北省分行 | CDP 设备 | 1 | FalconStor R730 |
2 | 吉林省分行 | CDP 设备 | 1 | FalconStor R730 |
3 | 福建省分行 | CDP 设备 | 1 | FalconStor R730 |
4 | 海南省分行 | CDP 设备 | 1 | FalconStor R730 |
5 | 云南省分行 | CDP 设备 | 1 | FalconStor R730 |
6 | 西藏自治区分行 | CDP 设备 | 1 | FalconStor R730 |
7 | 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 CDP 设备 | 1 | FalconStor R730 |
8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CDP 设备 | 1 | FalconStor R730 |
9 | 总行 | CDP 设备 | 2 | FalconStor R730 |
第三部分 服务方式及标准
乙方保证为采购需求部门提供优质的服务及产品,服务及产品的各项指标均能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服务期内,乙方保证提供甲方在需求文件中要求的全部服务。详见附件三。
第四部分 履行期限、服务地点
4.1 服务时间:1 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4.2 服务地点: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福建省分行、云南省分行、吉林省分行、河北省分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西藏自治区分行、海南省分行共 8 家省级数据中心。
第五部分 合同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5.1 根据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本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元整)。合同总金额包括技术服务费、仪器仪表使用费、差旅费、保险费(如有)以及与履行本合同义务有关的所有费用,合同总金额也是甲方或采购需求部门依据本合
同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价款。
5.2 除上述金额外,甲方或采购需求部门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3 支付方式: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采购需求部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同相当金额的发票以及双方约定的相关单据后三十(30)日内,采购需求部门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
(百分之二十),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中期付款
乙方向采购需求部门提供服务时间且服务内容过半后,采购需求部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同相当金额的发票以及双方约定的相关单据后三十(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百分之四十),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最终付款
乙方服务期限结束且服务内容完成后,采购需求部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同相当金额的发票以及双方约定的相关单据后三十(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百分之四十),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六部分 各方责任
6.1 对于因非正版软件或硬件引发的故障,乙方只负责判断故障原因,并将故障情况反映给甲方及采购需求部门相关负责人。
6.2 乙方所维护软件由采购需求部门提供,不承担因软件版权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6.3 合同资料的使用:
6.3.1 乙方有义务严守甲方及采购需求部门的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内部资料和信息,不以任何的形式将甲方及采购需求部门数据资料带出工作现场。
6.3.2 由采购需求部门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始终为采购需求部门的财产,乙方应于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将上述资料包括副本退还给采购需求部门,并办理正式移交手续。
6.4 乙方在维护过程中如果对甲方、采购需求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其他部门
运行正常的硬件因误操作造成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及更换,确保甲方、采购需求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其他部门的正常使用并赔偿甲方、采购需求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其他部门的损失。
6.5 违约责任
6.5.1 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向甲方(或采购需求部门)提供服务时,应向甲方另行支付违约金。其计算方法为:乙方及原厂商未能完成甲方(或采购需求部门)要求的服务工作的,乙方每次出现该种情况,应均向甲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 2.5‰(千分之二点五)的违约金,具体违约金金额由甲方确定。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 6 ]次(含)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解除通知二十(20)个工作日内退还采购需求部门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及采购需求部门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补足。
6.5.2 乙方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或提供服务外给采购需求部门设施、材料或采购需求部门客户、物品造成损坏的,由乙方承担损坏物品的赔偿责任。
6.5.3 采购需求部门未按照合同规定期限支付服务费用的,经乙方书面催告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款金额的 1‰(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百分之五)。
6.5.4 甲乙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影响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未履行的部分。
6.5.5 采购需求部门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3)次以上,从第四(4)次起算,乙方每次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1‰(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有效投诉是指乙方未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的方式、时间提供技术服务和培训,采购需求部门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核实情况属实的投诉。
6.5.6 乙方未按约定擅自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二十(20)个工作日内退还采购需求部门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及采购需求部门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补足。
6.5.7 乙方提供的服务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二十(20)个工作日内退还采购需求部门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
方及采购需求部门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补足。
6.5.8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擅自变换项目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二十(20)个工作日内退还采购需求部门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及采购需求部门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补足。
6.6 任何一方在其违约情形出现之后的三(3)个月内未采取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出索赔,双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善后事宜。
6.7 如果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正式书面通知的违约金额十(10)个日历日内没有书面答复,则守约方提出的违约金额将视为被违约方接受。
6.8 乙方承诺及时向 https://jzcg.pbc.gov.cn/电子化系统上传本合同相关的履约资料。
第七部分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合同双方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客观情况(如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受影响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影响停止或消除后十(10)个日历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的形式寄给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果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将持续六十(60) 个日历日以上,甲乙双方应该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本合同的进一步实施尽快达成合同。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部分 保密约定
8.1 乙方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对方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承担保密义务。除经秘密所有方的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乙方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人提供、泄漏上述秘密,由此给秘密所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2 不论合同是否解除或终止,本部分条款持续有效。
8.3 乙方应出具本公司参与本合同履行人员应尽有保密义务的保密协议并做出保密承诺,详见附件一。
8.4 采购需求部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开发方使用人民银行内部资料、信息时,应向乙方明确其内部资料、信息的保密范围、保密期限。
8.5 甲、乙双方和采购需求部门在提出相关争议,以及在争议协商处理、仲裁或诉讼、投诉中,均有权在必要的范围内不受限制地以口头或书面引述、以及以其它合理方式利用本合同的整体及/或任何部分条款内容。
第九部分 争议的解决
9.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方式仍不能解决争议,双方同意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终止
10.1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0.1.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0.1.2 甲乙双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0.1.3 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合同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终止;
10.1.4 一方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责任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2 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约定或附件一《保密协议》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二十(20)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和采购需求部门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或采购需求部门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若因违反保密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导致泄密事件,应立即查处并通知甲方和采购需求部门,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 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甲乙双方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第十一部分 法律适用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二部分 其他
12.1 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2.2 甲、乙双方当事人所发出的邮件,需依据本合同约定的邮寄地址发出,以邮件签收之日视为送达之日;邮件交邮后另一方拒收的,以邮件交邮后的第 7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传递的,自电子邮件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发送成功之日视为送达;若对方拒收的,以电子邮件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采用传真送达的,以送达至对方的传真机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12.3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六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二份,采购需求部门持二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合同专用章或公章)时开始生效。
第十三部分 附件
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目录如下:
附件一、保密协议
附件二、合同清单及价格
附件三、甲方的业务需求及技术规范 附件四、乙方维护服务及质量保证承诺
附件五、乙方备品、备件及消耗品供应方案附件六、乙方项目实施团队清单
附件七、履约验收方案
甲方: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签字: 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一、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等作为 公司的工作人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与 签订的合同规定,提供“ 采购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编写并提交咨询文档、参与采购需求部门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工作。
公司承诺与 等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管理要求,保证本项目人员从事上述工作时和工作完成后,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对获得的内部资料、信息不泄露、不传播,若要向与项目有关人员提供,需事先获得甲方和采购需求部门同意,同时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范围,并自愿承担因本人原因导致的人民银行内部资料、信息外泄引起的法律责任。
从事本项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单位盖章:代表签字:日期: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RH-GK2023016
附件二、合同清单及价格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RH-GK2023016
附件三、甲方的业务需求及技术规范
附件四、乙方维护服务及质量保证承诺
附件五、乙方备品、备件及消耗品供应方案
附件六、乙方项目实施团队清单
附件七、履约验收方案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1
开标一览表
投标总价(人民币)
投标人: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注: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完成本次招标项下全部服务(含售后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培训、备件、配件等所有伴随服务)的最终价格。
投标人认为需声明的情况
投标人(盖单位印章):
格式 2
投 标 书
致: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 项目(招标编号: )招
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授权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
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
列文件电子版本:
(1) 投标书;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 服务说明一览表;
(5) 服务需求逐项应答表;
(6) 商务及合同条款逐项应答表;
(7) 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
(8) 同类业务案例介绍;
(9) 维护服务与质量保证承诺;
(10)投标人资格声明文件;
(11)投标人资质证书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12)正版软件声明;
(13)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材料;
(14)中小企业声明函(可选);
(1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可选);
(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
(17)投标人关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8)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纸质正本与投标文件电子版两者一致性的承诺书。在此,授权代表声明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并将按
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90 日。
3.投标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4.投标人同意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完全理解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不一定中标的规定。
5.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地址:
格式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 授 权 书 声 明 : 注 册 于 ( 地 址) 的 ( 公 司 名 称 ) 的 ( 法 人
代 表 姓 名 、 职 务 ) 代 表 本 公 司 授 权 ( 被 授 权 人 的 姓 名 、 所 在 单
位 及 职 务 、 联 系 方 式 ( 包 含 电 子 邮 件 ) 、 联 系 电 话 ) 为 本 公 司
的 合 法 代 理 人 , 参 加 ( 项 目 名 称 ) 的 投 标 , 以 本 公 司 名 义 处 理
一 切 与 之 有 关 的 事 务 , 包 括 投 标 及 中 标 后 签 订 合 同 等 有 关 事 务 。本 授 权 书 于 年 月 日 签 字 生 效 , 特 此 声 明 。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或 人 名 章 )
被 授 权 人 签 字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单 位 公 章 )
格式 4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 号 | 服务项目 | 单项服务名称 | 目录单 价 | 折扣率 | 折扣后 单价 | 总 价 |
1 | 服务项目一 | |||||
服务项目二 | ||||||
服务项目三 | ||||||
… | ||||||
2 | ||||||
注:1、本表中报出的各分项价格及总价应包括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及服务的价格(除非本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由投标人另行报价)。
2、本招标文件要求报价而投标人在本表中未予报价的项目,将视作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价格中。
格式 5
服务说明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备注 |
注:各项服务详细内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另页描述。
格式 6
服务需求逐项应答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需求规格 | 投标应答 | 偏 离说 明 |
注:针对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逐条应答。
格式 7
商务及合同条款逐项应答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 | 投标文件的合同条款 | 偏离 | 说明 |
格式 8
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最高学历 | 在本项目担当的任务 |
本人本项目计划时间 | 本人本项目计划内任务和目标 | |||
本人以往业绩实施时间 | 以往业绩描述 | |||
格式 9
同类业务案例介绍
案例名称和合同额 | |||
证明 材料 | (附件目录,附件应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 ||
项目简介及实施情况 | 投标人单位(盖单位公章) | ||
用户名称 | 联系人 | ||
用户 地址 | 电话 |
注:1、每个案例填写一份表格。如业绩提供不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格式 10
维护服务与质量保证承诺
序号 | 类别 | 维护服务与质量保证承诺 | 备注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格式 11
投标人资格声明文件
1、名称及概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电话/传真号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注册资本:
(6)主要负责人:
(7)职工人数:
(8)近期资产负债情况(到 年 月 日止)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流动资金:
长期负债:
短期负债:
(9)法定代表人姓名:
(10)授权代表的姓名和职务:
(11)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12)最近三年中的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上的营业额:
项目名称 用 户 完成时间 项目合同总额
3、是否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是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是否承诺投标文件电子版及纸质投标文件一致:
7、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够提供的资料和数据,
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
授权代表姓名和职务
传 真
电 话
电子邮件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税号或信用代码
格式 12
投标人资质证书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应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资质认证证书、代理资格证书、制造商授权及服务承诺、用户验收单或用户履约证明或其它可以证明其行业影响与品牌形象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格式 13
正版软件声明
本公司针对本采购项目提供的任何软件均系正版软件,不会对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构成侵犯。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本公司与其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以及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特此声明。
供 应 商 : ( 盖 单 位 公 章 )
格式 14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材料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并按照其规定自行拟制格式,完整提供有关产品技术说明文件、技术与服务的说明与证明材料等。
(盖单位公章)
格式 15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供应商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性提供)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格式 16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供应商结合自身情况提供)
投标人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 1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结合自身情况提供)
投标人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 18
投标人关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二)中第 2 条、第 3 条、第 4 条要求,按以下格式承诺:
我公司系(公司名称) ,承诺如下:
1、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说明。
投标人: (公司名称)盖章:
格式 19
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纸质正本与投标文件电子版两者一致性的承诺书
我公司系(公司名称) ,承诺如下:
本公司针对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提供的投标文件
纸质正本与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一致。因投标文件纸质正本与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不一致而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说明。
投标人: (公司名称)
(盖单位公章)
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需求清单
(一)采购项目预(概)算总 预 算:100.93 万元
(二)采购标的汇总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 分类编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是否进口 | 是否核心产品 | 最高限价 |
1 | CDP 设备软硬件维保服务 | C16070300- 软件运维服务; C16070200- 硬件运维服 务 | 台 | 10 | 否 | 是 | 无 |
设备列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设备型号 |
1 | 河北省分行 | CDP 设备 | 1 | FalconStor R730 |
2 | 吉林省分行 | CDP 设备 | 1 | FalconStor R730 |
3 | 福建省分行 | CDP 设备 | 1 | FalconStor R730 |
4 | 海南省分行 | CDP 设备 | 1 | FalconStor R730 |
5 | 云南省分行 | CDP 设备 | 1 | FalconStor R730 |
6 | 西藏自治区分行 | CDP 设备 | 1 | FalconStor R730 |
7 | 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 CDP 设备 | 1 | FalconStor R730 |
8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CDP 设备 | 1 | FalconStor R730 |
9 | 总行 | CDP 设备 | 2 | FalconStor R730 |
(三)技术商务要求
技术、商务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指标。“★”代表最关键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代表重要指标,“△”代表一般指标项,“#”和“△”指标可作为比较性评价指标。
(1)技术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文件技术要求的 CDP 设备软、硬件维保技术支持服务。
逐一列出该技术服务在满足需求书的技术指标要求下,各个产品或者服务的详细说明及其单价,否则将被视为免费提供。
提供的技术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许可。
根据用户要求提供在指定服务器上安装与 CDP 软、硬件有关的其他相关软件和应用系统的技术支持,并配合用户完成该软件产品与其他软件(含应用系统)的集成。
本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所有内容对节假日均不例外。本技术要求共有“★”指标 10 项,“#”指标 1
项,“△”指标 0 项。
序号 | 重要性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是否提供证明材料 及方式 |
1. | ★ | 服务标准 | 1.投标人应提供现场服务,以及 7*24 小时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络即时通信等多种技术支持服务方式。 2.投标人对用户提出的非故障性维护要求应在 2 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技术支持工作。对用户提出的故障性维护要求应在 0.5 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在用户要求的时间内及时合理地处理故障。 3.投标人必须具备直接向原厂商技术支持中心申请技术支持的能力。如果投标人不能在限定时间内有效解决最终用户技术问题,最终用户有权要求投标人协同原厂商共同处理。 4.服务期限内启动的故障处理等服务不因服务期限届满而终止,应确保各项服务处理完成,系统 恢复正常运行。 | 否 |
2. | ★ | 故障处理服务 | 1.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技术 | 否 |
序号 | 重要性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是否提供证明材料 及方式 |
故障(如硬件故障、软件故障、配置丢失等)或与其他产品产生冲突,技术服务提供商保证提供 6小时内解决此类问题的紧急处置方案,确保故障妥善处置,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2.技术服务提供商服务人员应在收到用户故障通知后及时提供远程服务,如用户要求现场服务,当产品部署在北京,须在 2 小时内到达现场,全国其他地区须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 3. 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果发生故障, 技术服务提供商应启动多层次的技术资源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请求原厂支持),协助用户进行故障排查,直到故障最终获得妥善处理,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对于 24 小时内未解决的故障,技术服务提供商至少每天反馈一次故障解决进展情况。 4.技术服务提供商须协助用户进 |
序号 | 重要性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是否提供证明材料 及方式 |
行问题定位,指导用户的技术人员收集解决问题所需要的相关系统信息。 5.技术服务提供商须帮助用户进行问题根源的分析和诊断,在用户要求的时间内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并协助解决。 6.重大技术问题处置完成后,技术服务提供商应至少持续关注一周时间,定期与用户进行交流,直至确认无问题反复,系统稳定运行。 7.如果 CDP 相关应用系统出现故障,技术服务提供商应根据用户需要,提供远程或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协助应用系统相关维保厂商进行故障排查,直到故障最终获得妥善处理,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8.每次故障处理服务结束后,技 术服务提供商应向用户出具服务报告,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和影响 |
序号 | 重要性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是否提供证明材料 及方式 |
范围、故障原因、诊断方法、处理过程、处理结果,并提出系统 日常运行维护建议。 | ||||
3. | ★ | 日常技术支持服务 | 1.技术服务提供商应按用户需求提供现场或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向用户提供操作指导及咨询解答。 2.按照用户要求,完成 CDP 设备软、硬件以及其他相关软件(含应用系统)的集成及技术支持。 3.用户通过 CDP 设备对指定应用系统进行数据保护,技术服务提供商应针对所涉及的应用系统,向用户提供数据保护、数据恢复、灾备切换、巡检监控、故障排查等操作的详细文档,并及时进行文档更新。当进行所涉及的应用系统卷组变更、数据恢复、虚拟化环境变更、网络变更等操作时,技术服务提供商应与应用系统相关维保厂商确认具体操作方案,并会同应用系统相关维保厂商提 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防范操作 | 否 |
序号 | 重要性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是否提供证明材料 及方式 |
风险。 4.技术服务提供商应向用户提供 CDP 设备软、硬件的相关监控指标,以及接口程序和文档,并提供关于实现 CDP 设备自动化监控的相关技术服务。 5.若用户对系统存在意见和改进建议(如:易用性、稳定性、操作性、新需求等),经分析确认后应协助调整变更,对于用户提出的软件产品功能改进、相关代理程序升级( 包括但不限于 Disksafe)、缺陷修复、性能优化、产品新特性咨询和应用等需 求,技术服务提供商要及时响应。 | ||||
4. | ★ | 配合项目建设 | 1. 技术服务提供商应对用户与 CDP 相关的项目建设予以积极配合,指定专人配合用户指定的项目建设方开展工作,并根据项目建设重要程度、紧急程度及用户要求,提供远程或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 否 |
序号 | 重要性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是否提供证明材料 及方式 |
2.项目配合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指定应用系统迁移、应用系统同城及异地灾备系统建设、应用系统软、硬件变更、调整等工作,技术服务提供商均应按照用户要求,协助制定技术方案,开展评估和测试,配合用户做好实施准备,并进行实施,实施完成后进行系统调试、测试、验证。项目实施期间,技术服务提供商须服从用户以及项目建设方的统一 管理。 | ||||
5. | ★ | 运行情况检查 | 1.技术服务提供商应提供巡检手册,每三个月开展一次巡检,全面检查 CDP 设备软硬件运行情况,提供巡检报告,并协助用户及时排除可能的风险隐患。 2.运行情况检查服务的全面检查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机房相关环境检查、设备外部状态指示检查、磁盘空间使用检查、数 据卷镜像情况检查、系统参数设 | 否 |
序号 | 重要性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是否提供证明材料 及方式 |
置情况、运行日志检查、错误日志检查、数据复制任务检查、数据保护策略的执行效果运行性能指标检查、CDP 操作系统运行情况检查、对相关应用系统其他设备运行性能影响检查、总体运行状况评估等。 3.技术服务提供商对于运行情况检查服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协助用户处理和优化,如果需要进行调整变更,须与用户沟通确认后,在备份相关应用数据和配置参数后进行合理调整,确保系 统良好运转。 | ||||
6. | ★ | 应急切换与演练支持服务 | 1.当 CDP 相关应用系统出现紧急情况,确需进行应急切换的,投标人应按照用户的响应时间要求,尽快到达切换现场参与应急切换工作,保障应急切换过程中 CDP 相关各项操作正确执行,对切换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予 以分析和处理,保证应急切换顺 | 否 |
序号 | 重要性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是否提供证明材料 及方式 |
利完成。 2.投标人应根据用户应急演练的要求,指定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用户应急演练方案的制定工作,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防范演练引发的各种风险。投标人应指定专人参与用户应急演练工作,保障应急演练过程中 CDP 相关各项操作正确执行,对演练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予以分析和处理。投标人应协助用户进行应急演练总结和整改工作,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或意见,并 协助改进。 | ||||
7. | ★ | 备品、备件服务要求 | 1.服务期限内,技术服务提供商应免费提供原厂备品、备件及其更换服务。技术服务提供商应根据各分支机构的实际情况、环境差异、设备服务需求等制定服务期内的备品、备件及消耗品供应方案。 2.服务期限内的备品、备件包括: | 否 |
序号 | 重要性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是否提供证明材料 及方式 |
①满足项目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及系统升级扩展的备品、备件(含所有软、硬件)。原则上备品、备件的版本不得低于当前运行版本。 ②对部分或整体出现故障的硬件设备或软件,除应达到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设备保修和售后服务方面通用条款的要求外,应通过备品及备件设备及时恢复。故障设备未修复期间,应及时补充备品备件存放地的库存量。 3.所需备品备件应尽快送达用户现场,北京所需备品备件应于 4小时内送达用户现场;对于用户地点与备品备件存放地不在同一城市的,所需备品备件应于 36 小时内送达用户现场。备品、备件送达用户现场后,应及时完成故障部件的更换,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若备品备件未在要求时 间内送达用户现场或未及时完成 |
序号 | 重要性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是否提供证明材料 及方式 |
故障部件更换的,因此带来损失的,由技术服务提供商承担责任。 4.技术服务提供商应提供存储介质保留服务,用户方故障设备的相关存储介质由用户方保留,不 返还技术服务提供商。 | ||||
8. | # | 备品、备件支持方案 | 认真理解上述备品备件要求,详细列出服务期内的备品、备件及消耗品供应方案,方案中须根据本项目设备类型以及设备所在地列出备件放置地点及备品备件调度方案,备件库中备品备件及消耗品类型(名称及作用),备品备件到场时间等内容。一经应答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根据方案的内容,按照评分标准 评分。 | 提 供 备品、备件及消耗品详细供应方案 |
9. | ★ | 现场服务报告单 | 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结束时须填写现场服务报告,提供商技术支持人员、支持地点用户经办人签字,并盖用户章确认(一式三份,分送总行、分支机构用户、技术服 | 否 |
序号 | 重要性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是否提供证明材料 及方式 |
务提供商留存)。 | ||||
10 | ★ | 服务报告 | 服务每个服务阶段完成后,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报告 (应包含已提供服务的数量和内容),经用户方审核同意后作为 合同付款的依据。 | 否 |
11 | ★ | 故障处置报告 | 如由于设备软、硬件故障或无法及时完成故障修复等原因导致运维系统出现性能降低、数据丢失、业务中断等对业务系统产生直接影响的问题,投标人须在故障处置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交故障处置报告,内容包括问题现象、原因分析、处置方法、意见建议、 改进计划等。 | 否 |
(2)商务要求
本商务要求共有“★”指标 3 项,“#”指标 3 项, “△”指标 0 项
A、服务要求
序号 | 重要性 | 内容 | 服务要求标准 | 是否提供证明材料 及方式 |
1. | ★ | 项目组服务要求 | 1.投标人须针对人民银行使用的 CDP 设备软、硬件版本和型号成立专业项目组,指定至少 1 名项目经理为固定联系人,负责受理用户请求、协调资源、组织并跟踪故障处理全过程,向用户及时反馈故障处理情况,负责编制服务报告,配合用户进行项目阶段性验收。 2.用户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投标人提出支持请求,用户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服务人员。投标人因特殊情况进行项目组成员变更时,应提前通知用户并在取得用户同意后进行变更,并及时将变更后的人员信息通过邮件、微信、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用户。 3.项目组成员须协助、配合用 户的工作,按照用户提出并经 | 否 |
用户同意的技术要求和实施计划要求,配合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4.项目组成员进行现场技术支持: 应严格遵守支持地点单位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如机房管理、设备访问管理制度、保密管理要求等; 应持有技术服务提供商出具的服务授权书,必须对即将实施的变更、调整等进行书面说明,并在具体实施前提交用户确认; 实施过程中对变更、调整进行记录,实施过后将记录提交用户确认。 5.项目组工程师须完成用户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 任务。 | ||||
2. | ★ | 项目配合 | 1.项目配合要求所涉及的工作,不计入现场服务时间。 2.协助、配合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按照项目实施单位提出并经用户同意的技术要求和实施计划,配合开展工程实施 | 否 |
工作。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服从项目实施单位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必须指派一名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客户代表,负责记录每次的工作内容,并在每次工作结束前提交用户确认。 5.如果用户需要进行软件安装与调试,在软件安装前及安装后分别提供现场培训,由现场安装人员讲解产品结构、技术原理、安装步骤、调试方法和系统配置、日常运维方法等。现场培训应不限制人数。投标人应根据情况提供教材,如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用户提出的其他任务。 7.投标人应在用户要求的期限内完成以上工作。否则,由 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 ||||
3. | # | 投标人要 求 | 1.投标人若为原厂商(美国飞康软件公司)的产品代理商, | 1.产品代理商提供 |
则需提供美国飞康软件公司授予的长期或者有效期至少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代理证书复印件。原厂商、具有授权书的代理商,可按照评分标准加分。 2.投标人应具备所提供产品服务在同类项目中的实施服务经验,且需提供相关实施案例。投标人可提供 2013-202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应用的同类项目案例。有效同类项目案例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准。合同关键页指合同首页、盖章页、标的页(包含品牌、型号、数量、到货地点)。单个合同供货范围不低于(含)15 个省份的案例。单个合同供货范围不足的不作 为有效同类业务案例)。 | 美国飞康软件公司授予的长期或者有效期至少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代理证书复印件。 2.实施案例,有效同类项目案例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准。 | |||
4. | # | 项目组人员要求 | 投标人的维保技术团队需具有熟悉本项目产品的专业技术工程师,工程师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美国飞康软件公司认证的原厂工程师证书复印件,根据维保团队配备的专业 | 提供美国飞康软件公司认证的原厂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
技术工程师人数,可按照评分标准相应加分(针对熟悉本项目产品的专业技术工程师,分为 12 人以上(含 12 人)、9 名以上(含 9 人,不足 12 人)、 6 名以上(含 6 人,不足 9 人)、 低于 6 名等不同档次)。 | ||||
5. | ★ | 保密要求 | 1.技术服务提供商应严守用户的机密,不经用户批准不得以任何的形式将用户资料及信息带出工作现场或透露给第三方。 2.技术服务提供商应与人民银行用户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并根据需要建立经人民银行用户单位保密办等主管部门认可的保密工作制度。技术服务提供商指定的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时,应提供由技术服务提供商出具的保函,其中明确保密协议条款,并由技术人员签字确认。技术支持人员在人民银行规定的保密期内发生失泄密行为的,技术服务提供商应承担 全部责任。 | 否 |
6. | # | 技术支持服务方案和应急方案 | 1.投标人应认真理解技术支持服务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技术支持服务方案和应急支持方案; 2.技术支持服务方案需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详细介绍、服务体系介绍等内容; 3.应急方案需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问题及事件响应处理流程、紧急事件预案、事件分级响应处理方案等内容。 根据方案的内容完整性、条理 清晰程度等内容,按照评分标准评分。 | 1.技术支持服务方案 2.应急支持方案 |
B、付款方式
序号 | 付款节点 (进度) | 付款条件 | 付款比例 (或金额) | 资金支 付方式 | 备注 |
1 | 合同生效 | 合同生效 | 20% | 汇款 | |
2 | 服务期过半 且服务内容过半后 | 服务期过半且服务内容过半后 | 40% | 汇款 | |
3 | 服务期结束且服务内容 结束后 | 服务期结束且服务内容结束后 | 40% | 汇款 |
二、履约验收方案
(一)验收主体
采购人(需求部门) 科技司
采购人(需求部门)拟邀请(□本项目供应商 □第三方专业机构 □专家 □服务对象 )
(二)验收时间:
初步验收时间:提供服务 6 个月后。
终验时间:服务期限结束后且服务内容完成后。
(三)验收方式: 合同验收
(四)验收程序: 初验-终验
(五)验收内容: 验收时,将根据合同中“服务范围
及内容”“服务方式及标准”“履行期限、服务地点”等条 款要求核对乙方是否已提供相关服务,并按照用户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内容,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内容,服务态度是否良好,是否符合初验、终验对应标准,并将上述情况形成《技术支持服务报告》提交验收人。
(六)验收标准:
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报告》需满足《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的“第一部分 采购需求前附表的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实施地点;第三部分 需求清单中的第四项技术商务要求”相关内容要求。
(七)其他事项(如有)
附件:
评分细则
一、评标办法与分制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标准分为 100 分(不含加分)。
二、评分方法与评审原则
1、评标委员会评委根据本细则所列评分标准,对各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各评委对投标人的评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出投标人最终得分,并据此对投标人进行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审中应遵循“质优价廉者优先”的综合评审基本原则。
3、根据财库[2019]9 号、18 号、19 号文,节能环保产品是指纳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并依据品目清单提供认证证书的产品。
4、中小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且必须填写并提供本招标文件所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是指人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且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是指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监狱企业,且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
政策。
注:此条款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本身为中小企业的,不重复扣除。
三、评分标准(见下表)
类别 | 评审因 素 | 评审因素的评价标准说明 | 分值区间 |
价格评价 | 价 格 评分(客观评价)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价格权值 x100; 本项目中价格权值=30%。 价格优惠调整: 1.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 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 0-30 分 |
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加评审。 2.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 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 |||
技术评价 | 备 品 备件 服 务内 容 评价(客观评价) | 对照备品备件服务要求,制定服务期内的备品、备件及消耗品供应方案。 备品、备件及消耗品供应方案中能根据各分行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服务需求方案、应急服务方案并列出备品、备件及消耗品名称、类型、性能、提供地点、放置地点、备品备件送达用户现场时间等较为全面内容的,得 15 分。 只列出备品、备件及消耗品名称、类型、性能、提供地点、放置地点、备品备件送达用户现场时间等内容,但未能根据各分行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服务需求方案、应急服务方案的,得 10 分。 只列出备品、备件及消耗品名称、类型、性能等内容,未列出提供地点、放置地点、备品备件送达用户现场时间等内容,也未能根据各分行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服务需求方案、应急服务方案的, 得 5 分。 | 5/10/15 分 |
响 应 时间 评 价 ( 客 观 评价) | 满足关键技术指标 1 中对响应时间的要求,得 6 分。承诺响应速度最快的,得 10 分。其他情况, 得 8 分。 | 6/8/10 分 | |
服务、商务评价 | 投 标 人代 理 证书 评 价 ( 客 观 评价) | 供应商为原厂商美国飞康软件公司或为美国飞康软件公司的代理商,需提供美国飞康软件公司授予的长期或者有效期至少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的代理证书复印件,得 10 分。 其他得 0 分。 | 0/10 分 |
服 务 实施 经 验评价(客观评价) | 供应商具有在同类项目(基于磁盘的备份与容灾类项目)中的实施服务经验,实施服务案例要求: 提供 2013-2023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应用的同类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有效案例得 1.5 分,最多得 15 分。 不能提供案例则得 0 分。 同类项目案例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准。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页(需体现合同名称以及甲乙双方名称)、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金额以及详细货物 或服务内容,没有详细列出货物或服务内容的合同 | 0-15 分 |
应附货物或服务清单)、盖章页(需体现合同日期以及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所提供复印或扫描页应清晰可见。单个合同供货范围不低于(含)15 个省份的案例。单个合同供货范围不足的不作为有效同类业务案例)。 | |||
服 务 人员 情 况评价(客观评价) | 投标人的维保技术团队必须具有 12 人以上 (含 12 人)熟悉本项目产品的专业技术工程师, 得 10 分。 具有 9 名以上(含 9 人,不足 12 人)上述工 程师的,得 8 分。 具有 6 名以上(含 6 人,不足 9 人)上述工程 师的,得 6 分。 低于 6 名的,不得分。 (工程师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美国飞康软件公司认证的原厂工程师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美国飞康软件公司的联系方式,以便查验相关证书的有效性。) | 0/6/8/10 分 | |
投 标 人资 信 评价(客观评价)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验收单或用户履约证明,或其它可以证明其行业影响与品牌形象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对各投标人就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投标人提供 2013-2023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应用的同类项目案例的项目绩效评估 表、用户验收单、合同履约评价报告等文件复印件,上述材料中对履约完成度为 100%的投标人,评 5分;对履约完成度达 80%(含)以上的投标人, 评 3 分;对履约完成度 80%以下的投标人,评 1 分。 | 1/3/5 分 | |
投 标 文件 编 制评价(主观评价) | 对投标文件的编制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得 3 分;条理不清晰的投标文件,得 2 分;内容不 完整的投标文件,得 1 分。 | 1/2/3 分 | |
合 同 条款 响 应情 况 评价(客观 评价) | 合同条款响应情况评价:对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逐条响应的投标文件,得 2 分;对照招标文件合 同条款有响应,但响应不完整的投标文件,得 1 分;未响应的,不得分。 | 0-2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