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RCZB-2022-0128-01
xx县2022年度新能源烤房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NRCZB-2022-0128-01
招标人:xx县烤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荣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2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表.............................................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8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的编写与制作格式 ..................................13
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21
第六部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仅供参考)................................26
第七部分 施工图纸(略) ..............................................45
第八部分 工程量清单 (另册)........................................45
招标公告
xx县2022年度新能源烤房建设项目已由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xxx改许准字【2022】1号核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xx县烤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烟草行业补贴资金。根据《xx县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江永政办发[2021]12号)等文件规定,湖南荣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项现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 HNRCZB-2022-0128-01
2、工程概况:
2.1招标人名称:xx县烤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2 项目名称:xx县2022年度新能源烤房建设项目
2.3建设规模:新建新能源烤房30座及相关附属设施(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发包范围:新建新能源烤房30座及相关附属设施(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发包价格:本项目建设工程总投资金额110万元(采用固定工程量总价包干)。
2.6建设地点:xx县松柏瑶族乡莲花岗村。
2.7项目资金来源:烟草行业补贴资金。
2.8 项目完成期限:60天(日历日)。
2.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10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执行。
3、投标人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建设工程)。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5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 施工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如以后对中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在建,一律取消中标资格。
3.7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xx县人民政府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xx县人民政府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xx县人民政府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
5、评审办法
5.1评审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合格性评审
6.1本项目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过多,各标段超过15家(含15家)以上时,先从报名投标人中随机抽取7家入围,评审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进行合格性评审。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截止时间:2022年2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xx县女书大酒店四楼会议室(xx县政府旁)。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xx县发展和改革局及相关监督部门监督。
9、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招标人:xx县烤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x先生 联系电话:189XXXXXXXX
代理机构:湖南荣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x先生 联系电话:158XXXXXXXX 155XXXXXXXX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工程概况 |
新建新能源烤房30座及相关附属设施。(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为准)。 |
2 |
资金来源 |
烟草行业补贴资金 |
3 |
资质与合格 条件的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建设工程)。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5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 施工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如以后对中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在建,一律取消中标资格。 3.7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招标范围 |
新建新能源烤房30座及相关附属设施。(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为准)。 |
5 |
付款方式 |
具体以签订施工合同时为准 |
6 |
合理定价 |
本项目合理定价为:1100000.00元(采用固定工程量总价包干)。 |
7 |
取费标准 |
按xx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要求。 |
8 |
定额执行 |
按xx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要求。 |
9 |
材料价格 |
材料价按xx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价格,若没有此项目的价格则按施工当期永州地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预算价为准,信息价上没有的材料以市场价为基准价。信息价未注明的关键材料价格、经批准需要变更的主材和影响造价较大项目的价格,应经甲方、乙方和监管部门(若有)共同考察不少于3家同档次厂家的市场价后确定。 |
10 |
施工合同价 |
采用固定工程量总价包干。 |
11 |
工程价款的变更 |
除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减允许工程价款可变更(增减)外,其余均不得调整价款; 增减的办法同上述7、8、9条规定。 |
12 |
完成期限 |
60天(日历日)。 |
13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
14 |
投标保证金 |
承诺形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15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2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xx县女书大酒店四楼会议室(xx县政府旁)。 |
16 |
评审办法 |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
17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金额的5%。若中标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则招标人有权根据劳动部门或法院规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
18 |
保 修 |
按建设部80号令执行 |
19 |
投标文件 装订要求 |
统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并按规定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副本可用正本复印。 |
20 |
构成文件的其他材料 |
开标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或二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入湘施工登记证明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证明(仅省外企业提供);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证、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施工员证书或电子证书。 |
2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3 人及以上的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南省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类评标专家不少于 3人。 分工: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但最终评审结果须全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 |
22 |
身份验证 |
投标人法人代表持法人证明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
23 |
投标有效期 |
90 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 |
24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代理服务费按湖南省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湘招协[2015]6号规定标准收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交易代理服务费的币种:人民币。交易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现金方式,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时一次性付清。 |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总 则
1、招标编号:详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1条。
2、工程概况: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的内容。
3、定义:(略)
4、资金来源: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2的内容。
5、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3的内容。
6、转包及分包投标人不得借用他人名义参与投标,一经发现,招标人将终止其投标权利,投标人将承担一切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7、招标范围: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4的内容。
8、付款方式: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5的内容。
9、现场勘察: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
10、投标费用
10.1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阅读与接收
1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1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3日检查招标文件的页数和附件数量,投标人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遗缺,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词义含混不清,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招标人补全或澄清,如果投标人不按上述方式提出要求则视为默认,由此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招标文件的澄清(略)
14、招标文件的修改(略)
三、投标要求
15、合理定价 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6的内容。
16、投标报价承诺
投标人投标报价承诺的确定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省有关计价管理规定计算,并经区(县)财政评审后的总造价为基础,综合考虑安全性、合理性、经济性,依据各投标人各自实力和掌握的市场信息自主决定是否接受招标人的合理定价;所有投标报价均以招标人的合理定价为准,不得另行报价。
17、施工合同价
17.1投标人承诺的合理定价即为施工合同价;
17.2工程价款的变更: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1的内容。
18、工期、质量与保修要求
18.1完成期限和质量: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2、13的内容。
18.2保修要求: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8的内容。
19、奖罚(略)
20、投标保证金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4的内容。
20.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20.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20.3其他未成交的投标人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工程投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收款人退还。
2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0.4.1投标人中标后撤出投标或者拒绝签订合同的。
20.4.2投标人的投诉举报,经查实属违法行为的。
2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略)
22、投标文件的递交
22.1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包装密封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5序号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派专人递交。
22.2投标人自行送达,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签收并署明时间。
23、投标截止时间:
23.1投标截止时间: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5序号规定的时间。
23.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2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略)
四、开标及评审
25、开标
25.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会将请有关部门进行监督。
25.2投标人法人代表持法人证明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5.3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投标文件“承诺书”的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
26、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被拒绝接收和确认为无效投标:
26.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接收
26.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6.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6.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审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处理:
26.2.1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7、投标文件的澄清(略)
28、评审委员会组成和评审原则
28.1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委员会。
28.2评审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平、自主和注重信誉的原则。
28.3评审委员会所采取的做法不对投标人作原因解释。
29、接受和拒绝投标(略)
30、评审
30.1评审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6中的办法进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方法执行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第12号令《评审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规定。
30.2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评审工作,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写出评审报告。
30.3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确定出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
30.4中标条件:
30.4.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0.4.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为合格投标人的;
30.4.3若排序优先的中标候选人放弃投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投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弄虚作假被举报经查实认定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次之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31、评审过程保密(略)
五、授予合同
33、最终审查(略)
34、中标通知书
34.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
34.2中标人必须在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才有资格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34.3工程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5、履约保证金
35.1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须向招标人足额交纳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7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
35.2 履约保证金在保修责任证书发出后无息退还。
35.3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则招标人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果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
36、签订合同
36.1中标人应按工程投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否则按中标后撤回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人没收。
36.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的编写与制作格式
一、总 则
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及文字(略)
2、投标文件的组成
仅做商务投标文件、不做技术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待投标结果确定后,由投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提交技术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但不得因技术投标文件的问题而要求增加工程造价。
3、投标文件填写
3.1 投标人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4.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4.2投标人应在规定的位置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4.3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按规定签署。
4.4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副本可用正本复印。
4.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与制作(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详附件;
6、有关确立企业法律地位原始文件及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职称证和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以及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编写的内容;
7、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招标答疑纪要,以及自身的经济实力和技术力量,参照xx县的市场施工价,自行确定是否需要预算和能否接受招标人的合理定价。
8、投标文件总的编写要求: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装订,要求编写目录。
9、投标文件的制作与密封
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统一装订成册,字迹必须十分清晰。
9.2投标文件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装入同一个自备的密封袋中,并在密封套上都要加贴密封条、封套骑缝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密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同时要注明“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封”(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序号规定的时间)。
附: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
(招标编号: )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三、投标承诺书
四、投标报价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影印件 |
投 标 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供2份,1份由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随身单独携带用于开标验证,1份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xx、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 |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 |
投 标 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2份,1份由参加开标的授权表人随身单独携带用于开标验证,1份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三、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1、如果我方投标,我方承诺如下:
(1)质量承诺: 。
(2)完成期限承诺:若我方投标,我方保证在 天工期内竣工并移交 整个 工程。
(3)保修服务措施承诺: 。
(4)费用承诺:若我方投标,保证足额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
(5)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中标额 %的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合同履约责任。
(6)我方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我公司正式在职人员,且能够到位履行职责,如不能到位,我方自愿接受处罚和被予不良行为记录,一旦我方中标,保证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保证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能够按期到位,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严格按程序办理。
(7)我方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投标报价书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贵方招标编号为 招标文件,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同意如下:
(1)投标范围: 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内容。
(2)投标总价:根据我方施工技术能力和经济实力,我方同意按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投标,能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3)我方完全接受招标人提供的各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其组成内容,并严格按约定的招标范围和合同条款,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4)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
(5)我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人员,必须在现场工作;特殊情况下,经招标人方书面批准,方可更换和离开现场。
(6)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7)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说明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8)如果在开标规定时间和日期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将接受相关处罚。
(9)我方同意提供按照招标人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10)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施工图纸的要求投标此工程的材料供应、工程施工、安装、直到竣工验收和保修维护。
2、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姓名 |
性别 |
执业或岗位资格证明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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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证号 |
专业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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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是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2、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其他人员证书。
六、资格审查资料
包含: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承诺、湖南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的复印件。
注:复印件均须盖单位公章
附件:投标保证金承诺格式
投标承诺
(招标人名称):
经慎重研究,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决定于 年____月_____日参与你方组织的 (工程名称)的招标投标,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履行投标义务。
如果发生不履行相关投标义务的行为,愿意接受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作出的处理。
投标人: (xx)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若各标段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过多,超过15家(含15家)以上时,先从各标段所有报名投标人中随机抽取7家入围,评审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进行合格性评审。
其评审程序分别为: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进入公开随机抽取、推荐投标候选人。
1、投标文件文件资格评审
1.1投标文件文件资格评审:评审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进行形式评审、资格性评审,符合性评审;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随机抽取阶段的投标人名单。
1.2 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页次 |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
对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 |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
投标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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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进行资格性评审:资格性评审是评审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证明文件、资格文件、投标保证金进行检查和评价。
形式评审记录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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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名称 |
与投标报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名称是否一致;湖南省外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的名称【或省外企业入湘登记证上的名称】(仅省外企业)上的名称是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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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是否符合第四部分“投标文件的编写与制作格式”第4.2项签字盖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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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文件格式 |
是否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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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报价 |
是否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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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合格或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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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记录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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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 |
是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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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资质等级 |
是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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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是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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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入湘施工 登记(仅省外企业) |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且查询结果与其投标信息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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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负责人 |
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是否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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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技术负责人 |
是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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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 |
是否具有相应资格,是否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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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在建项目情况 |
在湖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是否有在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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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按格式提供投标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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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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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评审委员会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1.3.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的;串通投标的;以行贿手段谋取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3.2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3.3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加盖公章的;
1.3.4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投标人不能提供合法的、真实的材料证明其为合格投标人的;
1.3.5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不能满足法律法规资格性规定的。
1.4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是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响应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符合性检查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 |
完整性 |
实质性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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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的组成 |
投标文件的格式 |
报价范围 |
质量 等级 |
完成期限 |
保修承诺 |
合同条款 |
其它实质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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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评审委员会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1.4.1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
1.4.2 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1.4.3 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1.4.4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4.5 其他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条件和要求的。
1.5 评审委员会认定资格性、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不合格投标人名单表
不合格情况 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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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评审委员会认定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确定可以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
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一览表
序号 |
承 包 人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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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开抽取程序
(1)、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每个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在号码箱中公开抽取一个号码球,投标人抽取的号码即代表该投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2)、各投标人抽取的号码球自行放入抽球箱内,由招标人代表进行抽取三个号码球,其中:
A、抽取的第一个号码相对应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B、抽取的第二个号码相对应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C、抽取的第三个号码相对应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3)、投标候选人依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日。
3、招标人应当在公开抽取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投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投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六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说明:合同条款及格式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xx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承包人项目经理: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本合同在 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 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说明:“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1 质量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1安全xx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xx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xx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xx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x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 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1)
(2)
(3)
2 质量保修期
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2.2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年;
(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5)装饰装修工程为年;
(6)其他项目年。
3 质量保修责任
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 质量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 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赋予的约定一致。
6 其他
6.1 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6.2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七部分 施工图纸
(略)
第八部分 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需将清单各组成部分附于投标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