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MSH20210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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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XMSH202108170
项目名称: 温州机场生产信息系统备用交换机
及光模块采购
采购单位: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
目录
第六章附件 10
我集团公司就 温州机场生产信息系统备用交换机及光模块采购项目,以询价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欢迎广大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温州机场生产信息系统备用交换机及光模块采购
二、项目编号: XMSH202108170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网络交换机(H3C,LS-5130S-52S-EI) |
14台 |
135720元 |
2 |
xxx模块(H3C,SFP-GE-LX-SM1310) |
24个 |
|
3 |
xxx模块(H3C, SFP-XG-LX-SM1310) |
4个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可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未被招投标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失信名单或不良记录而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执行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为准)。
4.能够提供H3C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盖章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时间:
1.日期: 2021年 8月 16 日至2021年 8 月 24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2.地点: xxxxxxxxxxxxx0xxxxxxxxxxxxxx000x 。
3.询价文件发售形式:询价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免费领取。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 2021年 8月 24 日 16点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不接受邮寄)到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楼302室(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1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1 年8月 25 日10点整;
开标地点: 温州机场老公安楼二楼开标室 会议室(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1号)。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xxx 电话:0000-00000000、13587878127
十、采购监管电话: 0000-00000000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 8 月 16 日
第二章 采购要求
x次项目采购14台网络交换机(H3C,LS-5130S-52S-EI)、24个xxx模块(H3C,SFP-GE-LX-SM1310)、4个xxx模块(H3C, SFP-XG-LX-SM1310)。其中,10台安装在T2航站楼值机、安检、配载以及AOC等区域附近的弱电间机柜内。
二、技术要求
1、技术参数:
1.1产品名称:网络交换机
产品型号:H3C,LS-5130S-52S-EI
配置要求: L2以太网交换机主机,支持48个10/100/1000BASE-T电口,4个
1G/10G BASE-X SFP+端口,支持AC
1.2 产品名称:xxx模块
产品型号:H3C,SFP-GE-LX-SM1310
配置要求: SFP-GE-单模模块-(1310nm,10km,LC)
1.3 产品名称:xxx模块
产品型号:H3C, SFP-XG-LX-SM1310
配置要求:SFP+ 万兆模块(1310nm,10km,LC)
2、其它要求:
按采购人要求安装并调试设备,并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实施完毕。
三、报价要求
报价包括:货物价款、质保期内所需耗材、专用工具、税金、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就位、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性能复核、交付使用、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报价函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己完全理解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1.本报价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同时我方承诺满足询价文件中的所有要求。
我方的报价如下: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网络交换机(H3C,LS-5130S-52S-EI) |
14台 |
|
|
2 |
xxx模块(H3C,SFP-GE-LX-SM1310) |
24个 |
|
|
3 |
xxx模块(H3C, SFP-XG-LX-SM1310) |
4个 |
|
|
总价(元) |
|
报价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报价文件的编制
报价单位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采购的。如发现报价单位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价文件的构成如下:
1、报价函加盖公章(格式见第三章);
2、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五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4、提供近期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H3C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盖章原件。
二、报价文件的格式
报价文件须包装于文件袋中并密封。
三、评审办法
1、报价文件如未按照要求密封,按废标处理。
2、没有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不在有效期内,按废标处理。
3、没有提供近期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复印件加盖公章),按废标处理。
4、“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显示为失信执行人的,按废标处理。
5、没有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按废标处理。
6、不满足第二章采购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7、报价超过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8、没有提供H3C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盖章原件的,按废标处理。
9、本次采购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满足资格条件及采购要求的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甲方: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温州机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1. 合同标的、质量、数量及价格
序号 |
标的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网络交换机(H3C,LS-5130S-52S-EI) |
H3C(新华三) |
14台 |
|
|
2 |
xxx模块(H3C,SFP-GE-LX-SM1310) |
H3C(新华三) |
24个 |
|
|
3 |
xxx模块(H3C, SFP-XG-LX-SM1310) |
H3C(新华三) |
4个 |
|
|
总价(元) |
|
1.该费用包含货物价款、质保期内所需耗材、专用工具、税金、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就位、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性能复核、交付使用、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2.乙方须保证货物全新且未曾使用,且无任何权利瑕疵。
2. 付款方式
2.1产品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验收合格单,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货款的95%。余款5%做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合同期限(供货期)
3.1 合同签订后30天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并通过验收。
4.售后服务承诺
4.1 质保期: 1 年(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2 故障报修后乙方7*24小时内上门服务并及时排除故障。
5.双方权利义务
5.1甲方的义务
5.1.1按照本合同第2条的约定向乙方付款
5.1.2自产品交货后,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xxx在接到异议后,对产品进行更改并满足合同要求,如产品交付30日后,甲方未进行验收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产品验收通过。
5.2乙方的义务
5.2.1乙方应严格按合同规定时间将产品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负责进行产品的安装、调试。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为全新的、未使用的,并与甲方现有系统相兼容,且无任何权利瑕疵。
5.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原厂出货证明、产品操作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6.验收
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后,经检验合格后由甲方签署收货证明。若货物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的情况,且经乙方最终修改后仍不能满足时,甲方有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
7. 违约责任
7.1 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甲方发生中途退货、质量不符等情况,按下列规定赔偿:
7.1.1 乙方逾期交付产品,应向甲方交纳误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0.5%计收,如果超出合同规定期限15天不能供货,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收取误期违约金外并收取合同总价20%的赔偿款。
7.1.2 甲方无合理理由逾期支付货款,应向乙方交纳误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0.5%计收,如果超出合同规定期限15天不能付款,则乙方可以终止合同,除收取误期违约金外并收取合同总价20%的赔偿款。
7.2 乙方提供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无条件在10日内更换,逾期未更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若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员伤亡,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8.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事件。
8.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
8.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8.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9.合同的终止
9.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9.1.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9.1.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9.1.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9.1.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9.1.5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10.争议的解决
10.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11.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
11.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
11.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11.3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合同的生效
x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后即日起生效。
13.其它约定事项
13.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3.2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13.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合同的组成
1)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如有);
2)本合同文本及附件;
3)中标通知书;
4)报价文件;
5)询价文件。
上述文件资料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上列排列顺序做出解释。
甲方: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第六章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黏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