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文本要求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A4幅面,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合同正本中所指定附件备齐后应与合同装订在一起,其规格大小应与合同书一致。
中山大学信息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使用指引
x合同为中山大学使用的信息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建议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合同双方可对参考值进行调整,对有关条款进行补充,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定义、附件等。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或删去该条款。合同中有“□”标注的内容是可选项,应确定选项,并删去无用内容。
当事人信息栏应全部填写完整,同时应要求乙方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件的复印件供存档备案。
合同中约定的实施计划应尽可能细化,项目工作的推进、款项支付进度等应与实施计划相适应,以监控项目的具体实施。
若项目允许分包、转包,甲方应对乙方拟分包、转包的项目是否属于非主体事项等进行严格审核,方可作出书面同意。
若乙方出现违约情形的,应注意及时收集相关书面信息、数据、资料等客观依据,避免过于主观的判断,同时书面告知乙方违约事项。
中山大学对外签署的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必须由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审核合同内容并会签意见。
合同文本要求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A4幅面,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合同正本中所指定附件备齐后应与合同装订在一起,其规格大小应与合同书一致。
本合同经签约双方法人(委托代理人)签署、盖章后,需交合同原件一式一份至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有关规定及中大招(特) 号的招标结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恪守。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 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
1.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
具体要求参照附件《用户需求书》。
1.3技术服务的方式:
2.服务要求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3技术服务进度:
3.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技术资料:
3.2提供工作条件:
。
。
4.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上述合同价款为包干总价,该包干总价为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后所适用的总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变动风险、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等)等各项费用。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
在实际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则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内容所对应的价款由甲方直接从上述约定的包干价中扣除。
4.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 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生效后, 2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项目完成,由甲方初步验收符合支付要求后, 2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3)项目由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 2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 %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4)项目质保期结束,且甲方考核符合支付要求后, 2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 %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4.3每次支付前,乙方均需向甲方提供符合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背面需有乙方经办人签名)及书面的支付申请,付款时限以收到乙方提供的书面支付申请和发票为计时起点。
4.4乙方开户名、帐号和开户银行名称为:
4.5甲方向上述账号汇出款项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付款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乙方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迟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保密条款
见附件《保密协议》。
6.验收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
。
6.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由甲方组织验收,其中初步验收是指甲方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竣工验收是指甲方职能部门进行的审核验收。
。
6.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乙方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内容并提交项目成果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建设单位组织初步验收,验收地点为广州。初步验收后再由甲方职能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6.5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工作成果不得侵害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7.维保
双方确定,项目初步验收后,乙方将免费为甲方提供为期 年的免费维保服务。维保内容为:
8.项目联系人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8.1甲方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8.2乙方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9.技术成果归属
9.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双)方所有。
9.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双)方所有。若归乙方,甲方有权在中山大学范围内推广应用。
10.违约责任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0.1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服务内容发生较大变更,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相应顺延。
10.2乙方违约:
10.2.1乙方逾期超过30日,仍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或达到交付技术成果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30%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由此而引起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0.2.2如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两个星期内返还甲方已付服务费并依甲方的指示退还所有的基础性文件和原始资料。
10.3甲方违约:
10.3.1甲方逾期超过30日仍未向乙方支付该阶段服务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乙方已交付验收完成的软件价格付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付款的软件。甲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软件,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10.3.2如乙方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甲方仍应尽快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相应顺延。
10.4如发生违约情形,守约方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以损害本项目的方式实现合同费用。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1.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等因素确定对合同实施造成影响的。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明显地体现出无法按双方约定的主要技术要求完成本技术服务的。
(3)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互不追究对方所有的合同责任。
12.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须忠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内容之外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定义和解释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4.合同组成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书面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4.6用户需求书。
14.7(可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14.8其他:补充协议;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会议纪要等
以上文件与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以上文件与本合同有差异的,以对乙方更高要求或更有利甲方解释为准,本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用于招标使用。
15.通知和送达
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16.其他事项
16.1其他相关事项:
16.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另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中山大学 (xx) 乙方: (xx)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附件
保 密 协 议
鉴于甲、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下称主合同)。 因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工作秘密,防止该工作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广东省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广州市海珠区签订本保密协议。
1.工作秘密
1.1本协议所称工作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信息系统中的用户数据、业务数据、网络拓扑、设备配置、信息化项目、人力资源及其他技术信息的各类文档。乙方对此工作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转让或泄漏的内容。双方确认,甲方已对上述工作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乙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
1.2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工作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工作秘密。
1.3甲方为完成项目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资料并且在提供时未说明是公开信息;乙方应当视为保密的口头和书面信息,而不论该等信息是否被指定为保密的;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单方面对第三方公开的信息均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工作秘密。
1.4在乙方履行项目过程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秘密:
1.4.1使甲方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1.4.2影响甲方对外交流顺利进行的事项;
1.4.3影响甲方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雇员、代理人、顾问等。
3.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3.1乙方应保证保密义务人对甲方工作秘密严格保守,保证甲方工作秘密不被披露或使用,无论保密义务人有无过错,无论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3.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保证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甲方,擅自披露、使用工作秘密、制造再现工作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工作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工作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乙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工作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工作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工作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工作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3如果发现工作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工作秘密,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3.4服务关系结束后,xxx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程序源代码等交还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永久不得擅自披露甲方的工作秘密。
3.5乙方保证所有有机会接触到甲方保密信息的参与成员,受不低于本合同要求的保密协议要求,且协议的保密期限为长期,除非甲方书面明确信息为可公开的信息外。
3.6乙方人员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4.保密义务的终止
(可选)□保密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至乙方免费维护服务结束后 年。
4.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5.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应按主合同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进行赔偿,甲方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实际经济损失、律师费、调查费、采取补救措施所引起的所有费用和损失、乙方及其泄密对象因违约行为的获益等。
6.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处理。
7.双方确认
7.1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7.2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协议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8.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8.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8.3本协议为主合同不可缺少之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协议一式 陆 份,其中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