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编号:JYGZCDL2019039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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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目 录
招标公告∙∙∙∙∙∙∙∙∙∙∙∙∙∙∙∙∙∙∙∙∙∙∙∙∙∙∙∙∙∙∙∙∙∙∙∙∙∙∙∙∙∙∙∙∙∙∙∙∙∙∙∙∙∙∙∙∙∙∙∙∙∙∙∙∙∙∙∙∙∙∙∙∙∙∙∙∙∙∙∙∙∙∙∙∙∙∙∙∙∙∙∙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5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24第三章 投标文件构成∙∙∙∙∙∙∙∙∙∙∙∙∙∙∙∙∙∙∙∙∙∙∙∙∙∙∙∙∙∙∙∙∙∙∙∙∙∙∙∙∙∙∙∙∙∙∙∙∙∙∙∙∙∙∙∙∙∙∙∙∙∙∙∙∙∙∙∙∙∙∙48
进口麻醉机,新生儿辐射台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嘉峪关市长城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嘉峪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委托,对进口麻醉机,新生儿辐射台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JYGZCDL2019039G
二、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三、招标预算:总预算 256.04 万元:
一标段:95 万;二标段:77 万;
三标段:84.04 万。四、投标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报价服务的经营范围;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法人授权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xx;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及“信用甘肃”网站( 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资质(或生产许可证资质)。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2019 年 9 月 29 日(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注册成功后登录用户管理系统上传所需基本证件并提交审批。(技术客服电话:
00000000000 QQ 群:570949385/564860296)
网站保留数字证书登录方式,已有数字证书(UK 锁)的用户需联系甘肃省公共资源主体共享平台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00000000000)对现有证书进行绑定操作,绑定成功后方可登陆新版服务系统进行投标登记。
(招标文件登录 xxx.xxxxxxx.xxx.xx,打开招标公告即可下载)。
3.2019 年 9 月 30 日上午 10 点在嘉峪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项目答疑会,采购方会就有关项目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各投标商也可对项目情况进行咨询澄清,请各报名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务必参加(授权委托人务必携带授权委托书),不参加者将视作知晓并且同意招标文件及答疑会要求全部内容(答疑会内容不另作公示)。
七、招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08:30-09:00 之间在嘉峪关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09:00 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开标。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嘉峪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xxxxxxxxx 000 x
代理机构:嘉峪关市长城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xxxxxxxx 00 x
嘉峪关市长城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9 月 18 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名 称: 嘉峪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联系人: 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xxxxxxxxx 000 x |
2 | 代理机构 | 名称:嘉峪关市长城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xxxxxxxx 00 x |
0 | 采购项目名称 | 进口麻醉机,新生儿辐射台等 |
4 | 采购文件编号 | JYGZCDL2019039G |
5 | 资金来源 | 单位自筹 |
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7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具体事项由双方合同约定。 |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8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报价服务的经营范围;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法人授权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xx; 5. 供 应 商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 及 “ 信 用 甘 肃 ” 网 站 ( 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资质(或生产许可证资质)。 |
9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投标文件应编有目录和页码。除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编制页码。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0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1 | 标前答疑会 | 本项目进行现场答疑,时间:2019年9月30日上午10时,地点:嘉峪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请各报名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务必参加(授权委托人务必携带授权委托书),不参加者将视作知晓并同意招标文件及答疑会全部内容。(答疑澄清内容不再公示) |
12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答疑会后对招标文件内容仍有异议的,可在答疑会后次日 18:0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所有问题应有理有据,恶意质疑将会受到处罚),属于采购人答复的由采购人答复,属于代理机构答复的由代理机构答复。超出期限提出的质疑将不再答复。 |
13 |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时间 | 自中标公告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不含发布当天)。 |
14 | 构成招标 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5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年10月15日上午09时00分 |
16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60天。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7 |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 本次投标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6000 元;二标段: 14000 元;三标段:15000 元。请在 2019 年 10 月 14 日 24时:前(以银行票据日期为准)汇至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超过期限交纳保证金或交纳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将汇款凭证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信息在投标人报名时系统会自 动分配,请投标人按照报名成功后接收到的提示短信缴纳保证金,投标人也可以登录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自己的投标报名列表中查询保证金交款账号信息。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只能为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指同城结算),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递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报名单位账户汇出保证金。 4、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标段的,应该按每个标段逐笔递交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醒:务必按短信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信息打款,保证金缴纳是否成功请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查询,查询不到及时联系客服(0937-6213009),否则开标时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及标段的,后果自负;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交易中心系统查询为准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负责。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8 | 保证金账户 | 账户名称: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账号均以短信为准。 |
19 |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 价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
20 | 签字盖章 |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
21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纸质文件5份(1正,4副() 同时用U盘准备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现场备用,递交不退)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要求。特别提示: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否 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22 | 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密封 |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用“投标文件”字样的封皮密封 (正、副本均要求胶装订),并在封皮上标明“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编号”、“投标商名称”(盖章)等。若没有加盖公章则视作无效标书。 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要求。 |
23 |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号、投标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要求。 |
24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
25 | 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5日上午09时00分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26 | 资格审查 | 根据财政部令第 87 号及监管部门要求:投标商将招标公告 第四条投标商资格要求 1-7 条内容另备一份(扫描件加盖公司鲜章)密封并加注“资格性审查资料”及公司名称(盖鲜章),资格审查文件必须与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保持一致。唱标结束后,由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拆封并审核投标商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
1. 招标文件描述的投标人须知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不一致时,以 |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招标文件中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招标公告 | ||
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为准。3.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 ||
容,减少不必要的失误,有疑问可咨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理解有 | ||
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单独出具法人 | ||
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的,请单独出具法 | ||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5..本项目进行现场答疑,请各报名投 | ||
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务必参加(授权委托人务必携带授权委托书),不参 | ||
27 |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 加者将视作知晓并同意谈判文件及答疑会全部内容。(答疑澄清内容不再公示)。 6.为方便招标方唱标,供应商请另做一份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投标商公章的报价总表(需打印,手写无效,格式同投标报价总表), |
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在该信封上注明“投标报价总表”字样,封皮上注明公 | ||
司名称并加盖公章,同投标文件一并分别递交(无此投标报价总表招标方无法 | ||
唱标,视作无效标)。 | ||
注: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投标文件须按标段分别密封包装后递交,且不得将一、二和三标段内容装订在统一投标文件内。如果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且招标机构将不承担谈判响应性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 的责任。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28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 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
投 标 人 须 知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项目说明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进口麻醉机,新生儿辐射台等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活动。嘉峪关市长城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将依法组织招标评审、由采购方委托人和评审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将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二条 定义
1.“采购人”:嘉峪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代理机构”:嘉峪关市长城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投标供应商”指按本文件规定领取招标文件后参加公开招标活动的供应商。
第三条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报价服务的经营范围;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法人授权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xx;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 及 “ 信 用 甘 肃 ” 网 站 ( 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四条 投标费用
1.中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 项。
第二节 招标文件第五条 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采购内容及要求;
4.投标文件构成(提供格式);
第三节 投标文件第六条 投标文件的构成
按照下列顺序编号装订,请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构成部分做实质
完全响应,缺失或遗漏造成的无效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投标函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非法人企业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4.投标人资格声明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7.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招标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须提供的其他相应资质及证明材料;
9.投标报价总表
10.分项报价表
11.投标人服务承诺,格式自制
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标注“*”的条款为初审条件,有一条不符合要求,投标文件即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七条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文件资料、图片、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公司就有关招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中文简化字。
2.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第八条 投标报价
此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预算共 256.04 万元(一标段:95 万元;二标段:77 万元;三标段:84.04 万元)。各投标人报价应低于各标段预算金额,超出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作无效标书。
此次公开招标项目共 三 个标段。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项目要求进行合理报价(本项目报价应包括所需人员劳务费、后期安装费用、运输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期售后服务费用、其他杂费、利润、税金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报价为最具竞争力的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一般不得更改投标价格。且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且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投标单位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对报价应严格保密。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第九条 投标文件填写说明
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没有做出实质性和完整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除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编制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
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要求逐项填写。
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5.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后审。
第十条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60 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纸质的投标文件 5 份(1 正
4 副)。同时应用 U 盘拷贝一份电子版分项报价表,中标后挂网备用。
2.投标的纸质文件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的纸质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7.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正式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其正式的委托代理人如在评标现场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有效身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第十二条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注
1.正、副本均要求胶装订。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用“投标文件”字样进行密封,并标明“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编号”、“投标商名称”(盖章),加贴封条并加盖单位印章密封后递交。
2.投标人需将U 盘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商名称”(盖章),加贴封条并加盖单位印章密封后递交。
3.密封的投标文件在评标室拆封,开标室不拆封。
4.为方便招标方唱标,供应商请另做一份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投标商公章的报价总表(需打印,手写无效,格式同投标报价总表),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在该信封上注明“投标报价总表”字样,封皮上注明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同投标文件一并分别递交(无此投标报价总表招标方无法唱标,视作无效标)。
5.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封装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交易中心将有权拒收。对投标人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十二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的,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2.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第十四条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集采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十二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第四节 开标、评标第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5 人及 5 人以上单数组成。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第十六条 开标
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工作。开标将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监督部门:由嘉峪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嘉峪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等有关监督部门组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第十七条 评标要求
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充分维护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评标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3.代理机构将采取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4.评标委员会成员将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十八条 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参加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其他人透露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有关的资料及评审意见。
第十九条 评标工作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初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由评委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评委会成员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表上签字。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标注、密封、封装;
2)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电汇凭证等银行证明材料);
3)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4)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5)投标报价是否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 价范围内;
6)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商务、技术等要求作出 实质性响应(资格要求除外);
7)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8)投标人能否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投标文件的校核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
(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2)评标报告由评委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①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②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③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④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第二十条 评标规则及评标办法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参加投标、串通参加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作无效文件处理。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第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扣除详见评标办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声明函为依据。
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拨付与中标(成交)人纳税义务挂钩,中标 (成交)人必须服从嘉峪关市税务机关的管理,中标(成交)人须持有税务发票、(国税、地税)预缴税款申报表和嘉峪关市税务机关(国税、地税)出具的完税凭证(外地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申请拨付各类款项。鼓励外地企业在本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核算的子公司,凡是设立子公司独立核算的企业,其承揽的政府投资项目在安排财政性资金时予以优先考虑,项目资金将直接支付给设立的子公司。
4.评标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第二十一条 无效投标文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3)投标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编制、标注(要求必须是胶装订)的;
5) 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6)投标函、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函、投标报价表及投标货物偏离表未按规定格式填报的;
7)投标人未能提供法人授权函等证明文件和资料的,或提供的证件不齐或无效;
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9) 投标文件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方案进行投标的(招标文件另
有规定的除外);
10)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2)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3)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的;
1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15)经评标委员会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
1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投标;
1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件。第二十二条 中标人的确定
由采购方委托人和评审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将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二十三条 中标通知书
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后,将于 2 日内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嘉
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 5 个工作日。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要求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及投标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双方买卖(购置)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
不足三家的(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投标人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做无效标处理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采购当事人。第二十五条 采购代理服务费
中标单位应支付代理费用:1.9 万元(其中一标段应支付代理费用 7050 元,二标段应支付代理费用 5714 元,三标段应支付代理费
用 6236 元)。
第二十六条 澄清或质疑
1.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投标人应尽早下载招标文件,若有异议需澄清,请在 2019 年 9
月 30 日上午 10 时答疑会上提出,由双方沟通协商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可于答疑会后次日 18:00 前以书面形式现场递交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具体内容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做出答复,若答复时间直接影响到投标环节,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对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人于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嘉峪关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现场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澄清或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现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
盖公章。
采购人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做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做出答复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嘉峪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告。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3.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将视为无效澄清或质疑,对于口头、电话、邮件、传真件、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澄清或质疑的也将视为无效澄清或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且不再另行通知。不走正规程序恶意质疑、乱质疑的公司将被列入嘉峪关市政府采购黑名单,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七条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
详见进口麻醉机,新生儿辐射台等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名称:进口麻醉机,新生儿辐射台等采购项目
1.1 拟采购设备信息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一标段 | |||
1 | 进口麻醉机 | 台 | 1 |
2 | 生物刺激反馈仪 | 台 | 2 |
二标段 | |||
1 | GMS(高危儿、生长发育儿童早期干预设备) | 台 | 1 |
2 | 儿童早期发展信息管理系统 | 台 | 1 |
3 | 沙盘设备 | 套 | 1 |
4 | 儿童营养膳食分析仪、膳食厨房料理机 | 台 | 1 |
三标段 | |||
1 | 新生儿辐射台 | 台 | 1 |
2 | LED 手术无影灯 | 台 | 1 |
3 | 母胎监护仪 | 台 | 3 |
4 | 胎心监护仪 | 台 | 3 |
5 | 心电监护仪(进口) | 台 | 4 |
6 | 婴儿转运暖箱 | 台 | 1 |
7 | 呼吸振荡排痰系统 | 台 | 1 |
8 | 电热恒温培养箱(37℃) | 台 | 1 |
9 | 医用冷藏箱 | 台 | 1 |
1.2 各设备具体参数要求
1.2.1 一标段设备参数信息
麻醉机技术参数一、总体要求:
1.1 整机原装进口,一线知名品牌。
1.2 由生产厂家直接负责售后服务,厂家保修≥2 年,提供厂家售后服务通知书。二、供气系统及安全要求:
2.1 气源:氧气、空气、笑气。
★2.2 安全设计:如果所有气源停止供气,可以抽取室内空气继续工作,应对紧急状况。
★2.3 流量计:电子流量计(非机械玻璃管式流量计),精准设置气体流量,适合低流量微流量麻醉要求。
2.4 全 O2 流量:0-12L/min,电源断电,手动通气,经由挥发罐携带麻药。
2.5 后备电池使用时间:大于 45 分钟(工作时间)。三、麻药挥发罐及呼吸回路系统:
3.1 终身免定型挥发罐,挥发罐与主机为同一品牌,标配七氟醚挥发罐。
3.2 集合呼吸回路:可以耐受 134ºC 高温、高压消毒。
3.3 铂金丝(非压差式)流量传感器,传感器数量≥5 个,可以徒手拆卸,可用 75%酒精进行浸泡消毒。
★3.4 配回路电加热(非冷凝)系统,保证回路不受积水影响,温暖湿化吸入气体。四、呼吸机:
★4.1 呼吸机:电动电控或气动电控呼吸机,工作时无需驱动气体,节省成本。
4.2 自检功能:开机自动自检,用户可随时启动自检功能。
4.3 通气模式:机控模式、手动模式、待机,机控和手动模式电子转换,APL 阀自动切换。机控模式:定容模式IPPV、压力限制模式P Mode 模式或PLV 模式、压力控制模式 PCV。
★4.4 容量模式(非压力模式)下最小的潮气量设置值:≤20ml,完全适用于成人及小儿麻
醉。
4.5 呼吸频率:4-60 次/分。
4.6 吸呼比:4:1-1:4。
★4.7 电子 PEEP:0cmH2O 开始步进 1cmH2O 可以连续设置调节,能最大限度增加小儿手术 PEEP 精确度。
4.8 平台时间 Tip:Ti:0-50%。
4.9 补偿功能及类别:流量,顺应性,泄露。
4.10 智能化呼吸机,有防止错误设置功能,保证麻醉安全。五、显示和监测:
5.1 TFT 显示屏,简体中文操作软件。
5.2 监测参数:A:数值:MV,Vt,f,Ppeak,Pplat,PEEP,I:E,顺应性,阻力等。
B:其它:报警和在线帮助信息,后备电池容量等。生物刺激反馈仪
硬件参数:
1. 4 个 EMG/STIM/EMG-STIM 通道,各通道相互独立。
2. ★AD 采样率:8192Hz。
3. 采样位数:16 位。
4. ★通频带:25Hz~500Hz (-3dB)。
5. 最高分辨率:小于 0.2μV (r.m.s)。
6. 刺激电流强度:0~100mA。
7. ★电刺激脉冲宽度:20~1000μs。
8. ★电刺激脉冲频率:2~250Hz。
9. ★内置云模块,与其他筛查评估设备以及治疗设备云共享诊疗数据。
10. 工业级计算机,内置机箱,抗电磁干扰性能突出。
11. 一键式开机,直接进入软件操作界面,一键式关机,无需等待。
12. 主机可接地线,去除电磁干扰。软件参数:
1. 多种治疗模式,包括神经肌肉电刺激、肌电触发电刺激、Kegel 模板训练、多媒体游戏训练、放松训练等。
2. 根据盆底肌筛查评估结果自动生成治疗方案,也可以选择其他方案。
3. 疗程化方案治疗,可以自动按照当前治疗次数选择对应的治疗方案进行治疗,也可手动调整方案。
4. 具有强大的方案自定义功能,所有治疗模式可以自由组合,形成个性化治疗方案,单次治疗方案最多可有 10 个治疗模式。
5. ★多达数十种盆底康复方案和产后康复方案,且所有方案可以导入、导出。
6. ★治疗过程中可以对电刺激的强度、频率、脉宽、刺激时间、休息时间等参数进行实时调节。
7. ★调制电刺激模式,可实现刺激过程中不同频率、不同脉宽之间转换。
8. ★每次治疗过程中无需多次选择治疗模式,实现无中断治疗。
9. ★根据患者当前盆底肌力情况,自动生成适合的Kegel 训练模板。
10. ★可以设置表面肌电信号的滤波参数,包括高通滤波、低通滤波和陷波,还可以设置波形平滑时间。
11. 产后康复方案具有电极片粘贴示意图。
12. 所有电刺激方案的刺激电流可以预设。
编号:MLD-JW-C004-U-0003(V1.0) | |||||||
配 置 清 单 | |||||||
项 目 | 序号 | 配 置 | 单位 | 数量 | 单位 | 数量 | |
主机 | 1 | 4 通道信号采集放大信号器 | 套 | 1 | 套 | 1 | |
2 | 4 通道电刺激输出模块(产后康复模块) | ||||||
3 | Dell 19 寸液晶显示器 | 块 | 1 | ||||
4 | 工业级计算机(内置) | 台 | 1 | ||||
软件 | 5 | 生物刺激反馈软件(盆底版) | 套 | 1 | 套 | 1 | |
附件 | 6 | 电源线 | 根 | 1 | 套 | 1 | |
7 | 一次性阴道电极线 | 根 | 1 | ||||
8 | 电刺激 1 分 5 电极线 | 根 | 4 | ||||
9 | 阴道电极 | 个 | 1 | ||||
10 | 一次性使用阴道电极 | 个 | 5 | ||||
11 | 直肠电极 | 个 | 1 | ||||
12 | 粘胶电极片(方形) | 对 | 1 | ||||
13 | 参考电极(粘胶电极片--方形) | 对 | 1 | ||||
14 | 粘胶电极片(乳房) | 对 | 2 | ||||
15 | 粘胶电极片(塑形) | 对 | 2 | ||||
16 | 用户手册 | 本 | 1 | ||||
17 | 合格证 | 张 | 1 | ||||
18 | 保修卡 | 张 | 1 | ||||
19 | 短柄十字起(安装用) | 把 | 1 | ||||
20 | 单臂液晶显示器支架 | 套 | 1 | ||||
21 | 键盘 | 个 | 1 | ||||
22 | 鼠标 | 个 | 1 |
23 | 音箱 | 根 | 1 | ||||
24 | 耳机 | 套 | 1 | ||||
25 | 鼠标垫 | 个 | 1 | ||||
26 | 地线(5 米) | 台 | 1 | ||||
27 | 人体润滑剂 | 个 | 1 | ||||
推车 | 28 | 豪华医学推车 | 台 | 1 | 台 | 1 | |
服务 | 29 | 装机指导,工作日 8 小时免费客服电话服务 | |||||
30 | 主机壹年免费质保 1 年 |
1.2.2 二标段设备参数信息
高危儿、生长发育儿童早期发展设备参数
★GMs 系统软件能自动生成相应的干预方案;
★网络会诊功能:在遇到疑难的病例时,设备平台能提供网络远程会诊的功能,并由复旦大学儿科医院专家组出具诊断报告。
★复旦大学儿科医院专家组总结搜集的经典案例存于服务器端,用户可实时调取参考对比。
★GMs 专用拍摄床:GMs 拍摄床为一套定制产品,适用于 GMs 拍摄。床的尺寸、颜色、重量和床垫的硬度都是专业设计并符合 GMs 评测标准。
★GMs 拍摄服:规格五种型号,每种型号 20 件,共计 100 件。
GMs 拍摄服是一套专门适用于GMs 测评的婴儿服装,采用优质面料定制而成,给宝宝穿脱都非常方便。产品的颜色、尺寸、材质、和款式等均符合 GMs 测评标准。
百兆交换机:规格提供 5 个 10/100M 自适应 RJ45 端口,数量 1 台。LED 面板指示灯,动态显示设备连接和运行状态。端口支持自动翻转,使用更方便。支持 MAC 地址学习。
高清摄像机:规格分辨率 1280×720,数量 1 台。
采用 ROI、SVC 等视频压缩技术,压缩比高,且处理非常灵活,超低码率。码流平滑设置,适应不同场景下对图像质量、流畅性的不同要求。视频拍摄
效果清楚,颜色不失真。
高清变焦镜头:规格焦距 2.7-12MM,数量 1 台。接口 CS 接口国产品牌电脑:1 台
★能提供一个 GMs 国际培训班的机会,由外国专家授课并颁发 GMs
评估资格证书。
儿童早期发展信息管理系统技术参数
1、★国家级专家一致论证通过的儿早系统标准版,在国内有众多使用客户。
2、解决档案管理、病案管理、病案规范化书写,测评工具、儿童成长指标跟踪,生成病案报告等业务问题,为科室的业务开展提供软件服务。
3、提供儿童 0 到 6 岁的几百个模板,这些模板在北京知名妇幼保健院长期运
行 3 年以上。
4、★系统支持个性化的模板定制以便满足特殊需求。
5、★系统内置 200 多个专业模板,支持个性化模板定制。
6、★系统内置 20 余种专业化的测评工具,涵盖智力、气质、心理。
7、支持高危儿、体弱儿专案管理,高危、异常情况提醒。
8、★基于电子病历技术,支持用户专用模板的快速定制。
9、基于阿里云部署,7X24 数据联机灾备,全面安全防护。用户无需准备服务器,无需维护服务器,无需考虑数据灾备等问题。
10、采用智能客户端技术,应用程序自动升级,永远使用最新软件。
11、★采用专用协议,提供安全代理,保障内网和儿早服务之间的数据交换。
12、系统支持从 HIS,LIS 中采集数据,减少数据的重复录入。
13、通过院外管理功能,能够减少手工工作量,促进门诊量的增加。
14、系统支持刷卡输入,条码扫描输入,等多种输入模式。
15、用户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在数据库中加密存储,减少泄密风险。
16、★系统内置业务指南,促进了儿早知识的传播;内置培训视频,有利于业务的规范化开展。
17、系统架构 C/S
18、云服务器存储,数据更安全、维护简单。
19、普通计算机,内存 2G 以上,WindowsXP、推荐 Window7 及以上,中文版本。
沙盘参数
【标准沙盘】:进口优质无结松木材质,卯榫结构,外侧原木本色,内侧蓝色,表面环保清漆喷涂,光滑不伤手,耐磨不掉色,国际标准尺寸(长 72cm×宽 57cm×高 7cm)。
【沙盘支架】:优质实木,工字型结构稳定支撑,外观简约大气,整体美观实用,尺寸(高 68cm)。
【专用沙】:精选专用沙规格 40-60 目,颗粒细腻光滑、大小均匀,高温消毒水洗。
【陈列柜】:进口优质无结松木材质,开放式九层设计,五大层四小层,环保清漆喷涂,手感顺滑,结构稳固,美观大方,0.7cm 后背板,尺寸(高 160cm宽 80cm 深 33cm)。
九大类 57 小类,品质优异,材质分陶瓷、树脂 、木质、塑料、橡胶、玻璃等多样;颜色:五彩;(人物类,动物类,植物类,建筑类,生活用品类,交通运输类,食物类,石头类、贝壳、自然物质类,其他类)可满足不同偏好来访者的需要。
儿童营养膳食分析系统技术参数
1、★双显示屏设计,双面操作,方便医师和个人同时比照输入:姓名、性别、年龄、身高、体重等基本信息,并进行食谱录入。
2、档案管理系统,为用户提供完整的档案管理和查询功能。
3、 数据查询系统,提供电话号码、微信号、身份证号等多种查询方法,供用户查询以往数据,跟踪记录 0-18 岁的膳食营养状况。
4、刷卡系统,可佩戴刷卡器,能够识别身份证、普通IC 卡、ID 卡等多种磁卡,并可以对磁卡进行设置,实现磁卡计时、计次等分类管理。
5、★图像化输入系统,参照图片更形象、更准确地判断摄入量。
6、支持连接儿童身高体重测量仪器,超声测量儿童身高、体重,数据自动传输至系统,更加方便分析。
7、根据分析结果,0~18 岁各年龄段自动换算营养食谱。
8、数据库:依据《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编制,涵盖中国食物成分表、食物交换份表;可对数据进行多条件搜索、编辑,数据导入,导出;数据库可编辑更新。
9、 界面:档案管理、营养分析、数据查询、系统设置
10、显示:食谱录入界面——涵盖七大类食物图片,形象准确,便于选择和准确
判断摄入量。
营养指导界面——显示膳食营养指导报告,包含早、中、晚餐需要摄入的谷物、肉类、果蔬等食物重量及各自的代表性食物。
11、★可出具膳食营养分析报告单、食物交换份报告单、推荐食谱报告单、喂养行为问卷报告单、体格发育评价报告单
12、内置不同时期儿童的近千例膳食营养食谱,并可根据医生临床诊断需求
不断定制和增加。
13、★便捷的食谱和配餐功能:临床膳食营养食谱可自动计算食物成份含量,膳食营养配餐可自动计算食物成份含量
14、显示器:15 寸液晶触控双屏
15、工作环境:5°C~40°C 10%~80%
16、电源:AC 220±22V,50Hz±1 Hz
17、规格:360mm*260mm*420mm
1.2.3 三标段设备参数信息新生儿辐射保暖台
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准)字 2011 第 3540526 号
产品简介:
具有预热、手控、肤温三种温度控制模式;设置温度与皮肤温度分屏显示;
独立的超温保护系统;
辐射箱水平角度与婴儿床的倾斜角度可调;
婴儿床四周的有机玻璃档板可向下翻转或拆卸;产品具有自检功能,多种故障报警提示;
前面板具有温度校正功能;
具有肤温传感器脱落报警提示功能;婴儿床下可放置 X 光射线拍片盒;
★具有数据储存功能;
具有 APGAR 评分计时功能;具有 RS-232 接口;
具有黄疸治疗装置;
具有输氧装置、低压吸引装置;
可放置呼吸复苏(器)囊、手术用头架。
★基本配置:辐射箱,控制仪,皮肤温度传感器,婴儿床,托盘,输液架,机架,黄疸治疗装置,输氧装置,低压吸引装置。
可选配置: 升降式机架。
主要技术参数:
工作电源:AC220V/ 50HZ
输入功率:≤750VA
控温方式:预热、手控、肤温三种控制肤温控温范围:32℃~37.5℃
肤温显示范围:5℃~65℃控温精度:≤0.5℃
★皮肤温度传感器精度:±0.2℃内床面温度均匀性:≤2℃
辐射箱水平角度:0°、30°、60°、90°双向转动婴儿床倾斜角度:无级可调
APGAR 评分计时:运行至 50″~1′、4′50″~5′、9′50″~10′时发出声光提示
★故障报警:断电、传感器、偏差、超温、设置、检查和系统等床面上有效表面内的总辐照度:≥0.66mW/cm²
床面上有效表面内的胆红素总辐照度平均值:≥0.58mW/cm²床面上有效表面内的胆红素总辐照度均匀性:>0.4
厂家资质:
产品通过国内国际认证的 ISO13485、ISO9001、CMD、CE123、TUV;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0 万;
打★号参数必须要符合并提供整机注册证或专利证书。
LED 手术无影灯技术参数表
一、 | 用途、性能: |
700/500 LED 手术无影灯采用LED 技术是目前最先进的,具有多种独特性能和优势,可以更好地满足各种不同手术的照明。 LED 系列领先技术优势: ☆ 超强的光照亮度 ☆ 手柄控制 8 档调光 ☆ 超长使用寿命的照明光源 ☆ 完美的冷光效果 ☆ 完美的优越于自然光的效果 ☆ 优异的色彩还原度 ☆ 理想的符合净化要求的外型 ☆ 关键部件均采用国际名牌产品、运行平稳可靠 | |
超强的光照亮度: 多透镜光源矩阵设计实现表面和深部超强且均匀的照明效果 700/500 LED 手术无影灯,其中 500 LED 多透镜光源矩阵包含了 72 个 LED(发光二极管)光源,700 LED 多透镜光源矩阵包含了 108 个 LED(发光二极管)光源,而每个 LED 光源均可单独发光并经各自汇聚型光学透镜在手术区域形成不同聚焦位置的光域,这些光域的组合实现 了表面和深部超强且均匀的照明效果,最大亮度可高达 140,000LUX 以满足各种手术的需要。 | |
手柄控制 8 档调光 电脑数字控制,具有八段连续可调的亮度选择,并有照度记忆功能,使操作人员使用方便, 不需要经常调节亮度。 | |
超长使用寿命的照明光源 LED 光源的寿命高达 50,000 小时以上,平均使用寿命是普通无影灯卤素光源的 50 倍。 | |
完美的冷光效果 LED 光源不产生红外线,医生头部温升<2℃,同时极低的手术区域温升也避免了患者手术部位在手术过程中因温升引起的体液丢失,由此解决了普通无影灯较高温升带来的影响切口愈 合问题。 | |
完美的优越于自然光的效果 LED 光源不产生紫外线,由此解决普通手术灯对手术切口的愈合影响问题。 LED 的色温不会随时着光强度的变化而变化,独特的特性使之成为真正的绿色光源。 LED 光源的出现颠覆了现有的手术照明时代,是医生和患者的福音。减轻医生视觉疲劳, 减小医生由于在强光下长时间工作而可能得白内障的风险。 | |
优异的色彩还原度 采用高显色的LED 芯片,使之受照组织还原原始的真实色彩,更能精确判断病变组织。 | |
理想的符合净化要求的外型 手术室必须严格符合空气净化标准。LED 系列无影灯独特的符合空气动力学原理的开放式外形设计极大地减少了阻挡净化空气流动的灯头面积,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影响净化效果的 灯下空气扰流,因此具有最佳的层流性能。 | |
关键部件均采用国际名牌产品、运行平稳可靠 平衡臂品牌:Ondal(欧达尔)、 LED 灯泡品牌:OSRAM(欧司朗) | |
配置专业平衡臂,六组关节联动,移动轻巧,定位稳定,360 度的全方位设计,可满足手术中不同高度和角度的需要。 | |
调节手柄有拖卸式手柄外套,可做紫外线消毒器或环氧乙烷消毒器中消毒,并可做高温 (≤134℃)灭菌处理。可消毒的调光手柄,保证在手术过程中进行的光斑微调处于无菌状态。 | |
具备宽电压工作特性,市电AC180V—250V 范围内工作稳定、抗干扰能力强。 | |
阻燃级材料耐温安全,符合IEC 标准规定。已通过 ISO9001、ISO13485、CE 认证。 |
LED 手术无影灯技术参数表
二、技术参数: | |
1 | 500 LED 灯头直径 500mm,700 LED 灯头直径 700mm; |
2 | 照度(Lux)500 LED≥120,000、700 LED≥140,000; |
3 | 光斑直径(mm):200~300; |
4 | 色温(K):3800K±300K, 4400K±300K,5000K±300K; |
5 | 显色指数(Ra): 85≤Ra≤100; |
6 | LED 灯泡寿命:50,000h; |
7 | 总辐照度:500 LED:310W/m2、700 LED:420W/m2; |
8 | 无影灯的光源在相距受照面 1m 处,光照度达到中心照度 20%的照明深度≥1200mm; |
9 | 电源电压:~220V/50HZ; |
10 | 输入功率(VA):140; |
11 | 灯泡功率(W):3.2V/1W; |
12 | 标准安装高度(mm):2900 注:手术室上面平顶到下面地面,高度大于 3.2M,应另外订购接长架。 |
LED 手术无影灯配置清单
1 | 旋转体 | 1 只 |
2 | 平衡器 | 2 只 |
3 | 灯体 | 2 只 |
4 | 备用消毒手柄 | 2 只 |
5 | 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三包维修卡 | 1 份 |
6 | 熔断丝 | 4 只 |
胎儿母亲监护仪招标参数
1. 监护参数:胎心率(FHR),宫缩压力(TOCO),胎动(FM),母亲参数(血压、血氧、脉搏、心电、呼吸、体温);
2. 多晶片 1MHz 超声胎心探头,超声波束声强:Iob<10 mW/cm2,胎心率范围: 30~240bpm 分辨率: 1bpm,精度:±2bpm;
3. 无凸点设计的宫缩探头,0~100 相对单位,分辨率 1 ,非线性误差
≤±10%,归零方式:自动/手动;
4. 胎动:手动/自动胎动检测,显示并打印胎儿活动图;
5. 母亲参数指标:
心电导联选择:三导,心率范围:30~240 bpm,测量精度:±2bpm; 无创血压测量方法:振荡法,计量单位:mmHg/Kpa 可选,测量方式:
手动/自动,袖带压力范围:0~300 mmHg,测量范围:收缩压 40~270mmHg;平均压 20~235mmHg;舒张压 10~215mmHg,测量精度:最大平均偏差不 超过 ± 5 mmHg( ± 0.8 kPa);最大标准偏差不超过 8mmHg( 1.2 kPa);
血氧饱和度显示方法:脉搏波形、血氧饱和度值,测量范围:50%~100%,分辨率:1%,测量精确度:90% ~ 100%: ±2%;70% ~ 90%: ±4%;< 70%:未明确;
呼吸 阻抗法,测量范围:0~120rpm,测量精度:±3rpm;脉率显示范围:30 bpm ~ 240 bpm,测量精度:±3bpm;
体温显示范围:0°C ~ +50°C,测量精度:±0.3°C( 不包括探头误差:
±0.1 °C; 探头: ≤ ±0.2 °C)
6. 10.1 英寸高清晰 TFT 屏, 0-60°度内多角度翻转;
7. 良好的人机对话界面,多种界面可选;
8. 监护曲线显示支持 30 ~ 240(美标)和 50 ~ 210(国际)两种标准;
9. ★一体化探头架设计,支持挂墙放置探头、移动放置探头;
10.飞梭和硅胶按键操作;
11.易装纸打印结构设计,不用喂纸;
12.隐藏式提手,方便移动;
13.★内置式 152mm(或 150mm)宽行打印,符合国际标准,连续准确记录胎心率、宫缩压曲线及胎儿活动曲线;
14.打印机走纸速度 1、2、3cm/min 可调,支持缺纸缓存打印,选段打印和定时长打印功能,定时时长范围:10-90min;
15.打印结束后给与声音提示;
16.每十分钟自动打印时间、日期、母亲参数(心率、血压、血氧、呼吸、体温等参数数值);
17.支持 NIBP 省纸打印;
18.胎心率报警范围可调,当胎心率过缓或过速时自动报警,报警内容中文显示,报警持续时间可调;
19.具有超声传感器信号质量指示功能,以得到准确和稳定的胎心参数值和曲线;
20.双胎心率重合报警(SOV),母胎心率信号重合验证;
21.在宫缩数值大于 50 单位的情况下,在界面上弹出禁止测量血压的提示信息;
22.回顾报警功能,可回顾最近的 100 条报警信息;
23.60 小时 CTG 存储、回放,打印,掉电数据存储;
24.支持外接 U 盘存储监护数据;
25.具有查找监护记录功能;
26.可外接胎儿刺激器,刺激标识与胎心宫缩曲线同步显示并描记打印;
27.内置通讯接口,可与中央站组成网络系统;
28.★支持拓展无线探头,支持无线双胎心监护,无线探头采用自识别探头基座设计,随意安放,无线探头工作距离>100m,内置锂电池≥15 小时的超强续航能力;
29.中英文操作界面;
30.通过欧盟 CE 认证;
31.★通过美国FDA 认证;胎儿监护仪招标参数
1. 监护参数:胎心率(FHR),宫缩压力(TOCO),胎动(FM);
2. 多晶片 1MHz 超声胎心探头,超声波束声强:Iob<10mW/cm2,胎心率范围: 30~240bpm 分辨率: 1bpm,精度:±2bpm;
3. 无凸点设计的宫缩探头,0-100 相对单位,分辨率 1 ,非线性误差≤±10%,归零方式:自动/手动;
4. 胎动:手动/自动胎动检测,显示并打印胎儿活动图;
5. 10.1 英寸高清晰液晶彩屏, 0-60°度内多角度翻转;
6. 多种监护界面,显示胎儿监护曲线及数字,支持大字体显示;
7. 监护曲线显示支持 30 ~ 240(美标)和 50 ~ 210(国际)两种标准;
8. 一体化探头架设计,支持挂墙放置探头、移动放置探头;
9. 飞梭和硅胶按键操作;
10.易装纸打印结构设计,不用喂纸;
11.隐藏式提手,方便移动;
12.★内置式 152mm(或 150mm)宽行打印,符合国际标准,连续准确记录胎心率、宫缩压曲线及胎儿活动曲线;
13.打印机走纸速度 1、2、3cm/min 可调,支持缺纸缓存打印,选段打印和定时长打印功能,定时时长范围:10-90min;
14.打印结束后给与声音提示;
15.胎心率报警范围可调,当胎心率过缓或过速时自动报警,报警内容中文显示,报警持续时间可调;
16.具有超声传感器信号质量指示功能,以得到准确和稳定的胎心参数值和曲线;
17.双胎心率重合报警(SOV);
18.回顾报警功能,可回顾最近的 100 条报警信息;
19.不少于 60 小时 CTG 存储、回放,打印,掉电数据存储,支持;
20.支持外接 U 盘存储监护数据
21.具有查找监护记录功能;
22.中英文操作界面;
23.支持拓展母亲监护参数(血压、血氧、脉搏、心电、呼吸、体温);
24.★支持拓展无线探头,支持无线双胎心监护,无线探头采用自识别探头基座设计,随意安放,无线探头工作距离>100m,内置锂电池≥15 小时的超强续航能力;
25.可外接胎儿刺激器,刺激标识与胎心宫缩曲线同步显示并描记打印;
26.内置通讯接口,可与中央站组成网络系统;
27.通过欧盟 CE 认证;
28.★通过美国FDA 认证;心电监护仪参数
1.整机原装进口:包括所带配件。
★2.主机系统:
2.1 操作方式:全屏幕触摸操作;
2.2 主机结构:主机显示一体化设计,整机无风扇设计;
2.3 TFT 医用级原装显示器≥8.4 英寸,分辨率≥800X600;
2.4 三色报警显示灯独立于显示屏幕之外,适合于远距离观察。
3.参数要求:
3.1 中文操作系统,新生儿专用监护,并内置中文演示软件用于教学和自学。
★3.2 12 导心电监测功能:通过 EASI 12 导 5 电极获得;
3.3 呼吸监测功能:阻抗式呼吸测量.测量范围: 成人/儿童 0-120 rpm;新生儿 0-170 rpm;
★3.4 血氧监测功能:具有防运动抗低灌注FAST 血氧技术的血氧饱和度测量方式;测量范围: 0-100%;
3.5 无创血压测量, 双参考点校正:血管内测量法和水银柱测量法。测量范围:收缩压 30-270mmHg;舒张压 10-245mmHg;平均压 20-255mmHg;
★3.6 QT 及QTc 分析,实时显示数值。
3.7 需具备大字显示和分屏显示
3.8 需具备水平趋势图、波形及数字同屏幕显示功能
3.9 可通过标准网络接口或无线网络实现中央监护功能
3.10 电池可支持长达三小时监护。婴儿转运暖箱
产品简介:
具有箱温和肤温两种温度控制模式;
交、直流电源可交互使用,可连接 DC12V 或 DC24V 车载电源;设置温度、箱内温度、皮肤温度、蓄电池容量分屏显示;
独立的超温保护系统;
产品具有自检功能,多种故障报警提示;
★具有交流、直流和蓄电池三种供电模式;采用进口有机玻璃;
★双层恒温罩,开有侧门,婴儿床可从侧面拉出;推车具有高度调节、减震、锁定功能;
前面板具有温度校正功能;
具有肤温传感器脱落报警提示功能;
★具有正门独立锁定装置;具有供氧装置;
具有 LED 照明灯;
具有普通手推车配置。
基本配置:
主机(含婴儿舱、机箱、控制仪、照明灯、输液架),手推车,供氧系统。可选配置:
>37℃温度跨越模式设置,救护车型手推车配置。主要技术参数:
交流工作电源:AC220V/ 50HZ
直流工作电源:DC12V/10A 或 DC24V/6A
输入功率:≤400VA
控温方式:箱温和肤温两种温度控制
箱温控制范围:25℃~37℃(选配>37℃温度跨越模式设置时,可以设置到
38℃.)
肤温控制范围:34℃~37℃(选配>37℃温度跨越模式设置时,可以设置到
37.5℃.)
升温时间:≤30min
培养箱温度与平均培养箱温度之差(稳定温度状态下):≤1℃
平均培养箱温度与控制温度之差:≤±1.5℃ (环境温度为 10℃~20℃)
≤±1.0℃ (环境温度为 20℃~30℃)温度均匀性(床垫处于水平位置):≤1.5℃
★皮肤温度传感器精度:±0.2℃内
婴儿舱内噪声:≤52dB(A)[环境噪音在 42dB(A)以下]
★故障报警:断电、风机、传感器、超温、偏差、低压、系统等蓄电池连续工作时间:90min(1 个蓄电池)
厂家资质:
产品通过国内国际认证的 ISO13485、ISO9001、CMD、CE123、TUV;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0 万;
注,打★号参数必须要符合并提供整机注册证。全胸腔体外振荡排痰系统(气道清除系统)
技 术 参 数
1、主要构成
设备主要由主机,可拆卸式气囊背心、充气胸带、波纹导气软管、线控停机开关、电源线等部分组成。
1.1、设备结构形式为不可分拆的落地柜机推车式。
1.2、产品显示界面为高清晰 7.0”彩色液晶显示屏,工作参数直观明了。
1.3、操作方式:按键模式高度智能化操作设计,更好地确保机器的正常使用,使您一触即得,全面掌握。
1.4、双导气管同时充气的工作方式,使患者胸腔受力均匀,大大提高了患者治疗时舒适度和疗效。
1.5、设备配有充气胸带和可拆卸式的气囊背心,随时清洗,分大中小号。
1.6、配有线控停机开关,安全性高,一旦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感觉不适,可随时操作线控开关停止主机运行,确保治疗的安全。
1.7、主机:采用无刷组装电机,可以无极调速,保证工作稳定,无需更换电机,配有进口风机。
2、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2.1、工作模式分为手动模式和自动模式两种。
2.2、手动模式:振动频率为 5Hz~25Hz,九档可调。
压力范围为 1.5kPa~3.9kPa,九档可调,可保证不同体型的病人均有较好的治疗效果。
定时范围为 1min~99min,步距 1min。
2.3、自动模式:工作程序分为五档:P1、P2、P3、P4、P5,全自动四段数三起一落起伏振荡排痰。
定时范围为 5min~20min,步距 1min。
3、适用范围
本机适用于多种原因引起的呼吸道分泌物增多、排出不畅的患者,辅助患者痰液的排出。预防、减少呼吸系统并发症的发生。
4、企业通过 ISO9001 质量认证体系认证,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电热恒温培养箱招标参数
1. 用途:用于微生物培养。
2.工作条件:
2.1 工作环境温度 10-30℃; 2.2 电源 220-240V。
3.技术要求:
★3.1 大屏高清触摸屏,BRIGHT II 控制系统,可根据环境改变,对控制参数值进行自动补偿,可实时查看仪器温度记录数据和曲线,报警记录信息等;
3.2 多级密码管理功能,防止随意操作,带有预约功能,可按照公历时间进行预约;
3.3 可编程程序设计,可设置 30 段 99 周期,带有程序升温功能,可控制升温和降温速率;
★3.4 带有数据储存功能,可储存 400 万条数据,并支持用 U 盘以不可更改文件格式导出进行查看和备份,并对数据进行追溯;
3.5 双重超温报警功能(a.通过温度传感器系统控制,b.独立温控开关);
3.6 风机 5 段调速,可保证培养物不同风速的要求;
★3.7 可 10 段控制排风口开度,可满足不同换风速率需求,保证不同培养物的差异化需氧量;
3.8 结构特点:
★3.8.1 预热腔设计,空气加热混合后直接进入工作室,确保快速升温及良好的热分布效果;
采用铝箔全封闭 5cm 超厚保温层,保温效果好,纤维零泄漏,适合洁净实验室使用;
3.8.2 双层门设计,具备全景钢化玻璃内门,开外门观察不影响内部温度;
3.8.3 抽屉式隔板设计,方便放样、取样,支持任意定位;
3.8.4 标配有 2 个 485 接口和 1 个 USB 接口;
3.9 容积: 282L
3.10 控温范围:≥RT+5~300℃
3.11 升温时间(60℃):≤15min
★3.12 温度均匀性(60℃):≤±0.8℃
3.13 温度波动度(60℃):≤±0.3℃
3.14 30S 恢复时间(60℃):≤10min
3.15 额定功率(KW):≤0.55
4. 配置清单:
4.1 主机一台;
4.2 隔板三块;
4.3 说明书一份;
4.4 保修卡、合格证各一份;
5.售后与服务
医用冷藏箱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
1 | 产品类型 | 医用冷藏箱HYC-310 |
2 | 产地 | 青岛 |
3 | 产品型号 | HYC-310S |
4 | 额定电源 | 220V/50Hz |
5 | 防触电保护类型 | I |
6 | 性能(温控性能、降温速度、波动值、均匀性、启动性能、化霜性能、绝热性能、噪音性能、震动性能、超温报警) | 箱内温度:电子温控,温度 2-8℃波动值:3℃ 均匀性:3.3℃ 启动性能:220V-240V化霜性能:自动化霜 绝热性能:高密度绝热层 报警:高低温报警(报警点温度可调),传感器故障报警,断电报警; |
7 | 温度范围 | 2-8℃ |
8 | 冷藏箱正常工作条件(环境 温度、湿度) | N 型气候类型(10℃~32℃); 相对湿度范围小于 70% |
9 | 箱内冷风循环方式 | 强制风冷 |
10 | 总容积(150 升-300 升) | 310L |
12 | 内部尺寸(宽*深*高)(mm) | 560*500*1290 |
13 | 外形尺寸(宽*深*高)(mm) | 600*615*1950 |
15 | 毛重和净重 | 72/80kg |
16 | 箱体外壳材质规格 | 冷轧钢板成形后喷粉 |
17 | 内胆材料 | PS 板吸附内胆 |
18 | 保温层材料 | 环保无氟高密度保温层 |
19 | 玻璃门 | 双层隔热 |
20 | 玻璃门框材料 | 采用LOW-E 玻璃,70%湿度下无凝露 |
21 | 门锁有无 | 有,下部可加挂锁 |
22 | 门锁形式 | 可加挂锁 |
23 | 搁架数量 | 4 个(可选增加) |
24 | 底脚 | 4 个底角 |
25 | 箱内灯 | 自镇流器节能灯 |
26 | 压缩机产地、品牌 | 高效全密闭名牌压缩机 |
27 | 压缩机功率 | 270W |
28 | 温控器控制精度 | 0.1℃ |
2.售后及其他要求:
①此次采购的各类产品已约定质保期的产品除外,其余产品免费质保期由招标单位与供应商自行协商确定(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②交付、验收合格使用后,按合同提供质保期内的免费保修服务。
③质保期满后,中标人须保证零配件供应,维修费用按照材料成本收取。;
3.项目其他补充说明:
①投标人在下载到招标文件后,对项目内容有不明确的地方,请按时参加项目答疑会,积极与采购方或代理机构沟通解决。
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项目要求进行合理报价(本项目报价应包括所需人员劳务费、后期安装费用、运输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期售后服务费用、其他杂费、利润、税金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中标价在签订合同时不应再变更。
4.伴随服务
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且在服务承诺中做详细说明,如不能满足供方要求的售后服务要求请做负偏离说明。
第三章 投标文件构成
*一、投标函格式
嘉峪关市长城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人全称)授权 (授权代表人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标段、项目编号)开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签字。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之日起 60 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承诺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提供投标格式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纸质文件 5 份(1
正 4 副),电子版分项报价表 1 份备用。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并承担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6.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次招标有关的数据和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8.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服务协议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其它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相关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开户行名称: (请写清楚开户行全称,为投标人基本户)
账号: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投标文件被拒绝。
二、授权委托书
嘉峪关市长城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企业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以本企业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注:此格式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署的投标人使用。
*三、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
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嘉峪关市长城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展治理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采购市场环境,维护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嘉峪关市长城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单位、嘉峪关市长城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和采
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单位、嘉峪关市长城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和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或成交,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九、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采购监管部门的一切处罚。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1.基本情况:
*四、投标人资格声明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企业性质:
(5)法定代表人:
(6)注册资本: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限于 1500 字内)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七、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相应资质及证明材料
九、投标报价总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元) |
进口麻醉机,新生儿辐射台等采购项目第 标段 | |
合计(大写):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十、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序 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
2 | ||||||
3 | ||||||
... |
行数不够,自行添加
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
(小写) 元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技术规格偏离表
序号 | 名称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注:投标人应逐条如实填写技术偏离表,否则将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参数要求。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投标人服务承诺(格式自制)
十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 1:
第一标段评分办法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及要点 |
价格评审 3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价基准价/投标报价)×30% ×100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执行财库【2011】181 号文件的规定,产品的价格给予 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次扣除只参与投标价格部分评审,不影响供应商最终成交价。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 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7 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计算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 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了遏制恶意竞标,确保采购需求和科学择优,依据财政部令第 87 号文件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必须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 |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及要点 |
成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保证按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提供货物的承诺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有效投标报价指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标且不高 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 |
商务 评审 20 分 | 1、提供近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3、履约方案,合理得 4 分,否则不得分; 4、投标产品的功能、性能、最优化方案的配置说明,提供的得 4 分,没有不得分; 5、售后服务承诺满足用户要求得 1 分,且明显优于其 他投标方有额外优惠的再得 1 分,无不得分;售后服务体系 完备并在甘肃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且能在 24 小时 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得 2 分,不满足并不承诺的不得分;若能在本市建立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有相应的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得 1 分(满分 5 分); 6、投标人的培训计划可使参训人员达到熟练操作、保养、排查故障、更换零件等承诺全面齐全的得 2 分,培训计划好 且优于其他投标人的再得 1 分。不满足不得分。(满分 3 分) |
技术评审 50 分 | 1、规格、技术参数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的得满分 50 分,关键 性的规格、技术参数(带★号项)有一项不满足扣 3 分,非关 键项的规格、技术参数(不带★号项)有一项不满足扣 1.5 分,扣完为止。 |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及要点 |
2、货物参数以生产厂家彩页、注册证和产品检验报告等为准(须加盖公章)(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彩页、技术白皮书、 配置清单、性能概述及图片证明) 注:未按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支持证明的,视为不符合技术参数要求,技术部分不得分,如提供了虚假技术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或制造商;除在网站公示代理商和制造商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联合函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建议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 |
1、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 | |
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 |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申请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企业类型声明 函》, | |
附带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 | |
政府采购项目优惠政策说明 | 业认定材料。 2、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 |
品”。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 |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复印 | |
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 |
3、对监狱企业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的其他监狱企业生产的产 | |
品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 |
4、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其他残疾 |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及要点 |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5、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6、评标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
第二标段评分办法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及要点 |
价格评审 3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价基准价/投标报价)×30% ×100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执行财库【2011】181 号文件的规定,产品的价格给予 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次扣除只参与投标价格部分评审,不影响供应商最终成交价。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 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7 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计算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 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了遏制恶意竞标,确保采购需求和科学择优,依据财政部令第 87 号文件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必须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 |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及要点 |
成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保证按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提供货物的承诺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有效投标报价指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标且不高 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 |
商务 评审 20 分 | 1、提供近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3、履约方案,合理得 4 分,否则不得分; 4、投标产品的功能、性能、最优化方案的配置说明,提供的得 4 分,没有不得分; 5、售后服务承诺满足用户要求得 1 分,且明显优于其他投标 方有额外优惠的再得 1 分,无不得分;售后服务体系完备并在 甘肃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且能在 24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 到现场查看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得 2 分,不满足并不承诺的不得分;若能在本市建立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有相应的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得 1 分(满分 5 分); 6、投标人的培训计划可使参训人员达到熟练操作、保养、排查故障、更换零件等承诺全面齐全的得 2 分,培训计划好且优 于其他投标人的再得 1 分。不满足不得分。(满分 3 分) |
技术评审 50 分 | 1、规格、技术参数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的得满分 50 分,关键 性的规格、技术参数(带★号项)有一项不满足扣 3 分,非关 键项的规格、技术参数(不带★号项)有一项不满足扣 1.5 分,扣完为止。 2、货物参数以生产厂家彩页、注册证和产品检验报告等为准(须 |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及要点 |
加盖公章)(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彩页、技术白皮书、 配置清单、性能概述及图片证明) 注:未按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支持证明的,视为不符合技术参数要求,技术部分不得分,如提供了虚假技术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或制造商;除在网站公示代理商和制造商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联合函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建议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 |
1、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 | |
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 |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申请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企业类型声明 函》, | |
附带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 | |
业认定材料。 | |
政府采购项目优惠政策说明 | 2、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复印 |
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 |
3、对监狱企业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的其他监狱企业生产的产 | |
品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 |
4、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其他残疾 | |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 |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及要点 |
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5、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6、评标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
第三标段评分办法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及要点 |
价格评审 3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价基准价/投标报价)×30% ×100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执行财库【2011】181 号文件的规定,产品的价格给予 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次扣除只参与投标价格部分评审,不影响供应商最终成交价。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 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7 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计算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 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了遏制恶意竞标,确保采购需求和科学择优,依据财政部令第 87 号文件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必须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 |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及要点 |
成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保证按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提供货物的承诺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有效投标报价指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标且不高 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 |
商务 评审 20 分 | 1、提供近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3、履约方案,合理得 4 分,否则不得分; 4、投标产品的功能、性能、最优化方案的配置说明,提供的得 4 分,没有不得分; 5、售后服务承诺满足用户要求得 1 分,且明显优于其他投标 方有额外优惠的再得 1 分,无不得分;售后服务体系完备并在 甘肃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且能在 24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 到现场查看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得 2 分,不满足并不承诺的不得分;若能在本市建立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有相应的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得 1 分(满分 5 分); 6、投标人的培训计划可使参训人员达到熟练操作、保养、排查故障、更换零件等承诺全面齐全的得 2 分,培训计划好且优 于其他投标人的再得 1 分。不满足不得分。(满分 3 分) |
技术评审 50 分 | 1、规格、技术参数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的得满分 50 分,关键 性的规格、技术参数(带★号项)有一项不满足扣 2 分,非关 键项的规格、技术参数(不带★号项)有一项不满足扣 0.5 分,扣完为止。 |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及要点 |
2、货物参数以生产厂家彩页、注册证和产品检验报告等为准(须加盖公章)(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彩页、技术白皮书、 配置清单、性能概述及图片证明) 注:未按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支持证明的,视为不符合技术参数要求,技术部分不得分,如提供了虚假技术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或制造商;除在网站公示代理商和制造商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联合函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建议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 |
1、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 | |
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 |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申请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企业类型声明函》, | |
附带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 | |
政府采购项目优惠政 策说明 | 业认定材料。 2、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复印 | |
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 |
3、对监狱企业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的其他监狱企业生产的产 | |
品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 |
4、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其他残疾 |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及要点 |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5、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6、评标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
附件 2:
进口麻醉机,新生儿辐射台等采购项目
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
中标单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主要条款
(本合同具体条款由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约定)
采购单位:嘉峪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 (简称乙方)
进口麻醉机,新生儿辐射台等采购项目于 2019 年 月 日确定
(中标单位)为嘉峪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口麻醉机,新生儿辐射台等采购项目( 一/二/三标段 )的供货单位,甲乙双方经协商就项目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项目名称、数量及价格
1.项目名称:
进口麻醉机,新生儿辐射台等采购项目
2.货物名称、生产厂家、数量、价格:
本合同价款: 万元(大写: )
序号 | 货物名称 | 供货商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行数不够,可自行增加。
备注:单价(报价应为去除国家补贴后的价格)。价款包括设备制造、供应、运输至嘉峪关市指定地点交货、验收以及质量保修所需要的价款,即包括:设备运输装卸、保管、调试。质保,保险、劳务,管理、检测检验、验收验证。税金,验收,培训、售后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费、货物本身必须的备件/附件和专用工具、匹配的其他相关设备、电源连接、技术文件费等以及其他与此有关的所有费用。
第二条: 产品规格、质量和项目技术要求
1.供货期限及要求:
(1)乙方必须在签定合同后 个工作日前完成本项目的供货。
(2)乙方负责协调生产企业发运货物到合同指定地点,中标单位承担在此运输过程中的损耗及运输费用。到达嘉峪关后必须提供发票、合格证等
资料。
2.质量要求:
(1)设备必须是国家认证的全新合格产品,进口设备必须符合相关规
范。
(2)必须符合附件一中的各项参数要求和附件二《质保服务承诺》的要
求,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
3.售后服务:
必须符合附件一中的各项参数要求和附件二《质保服务承诺》的要求,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验收
1.甲方应在到货后 2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为乙方签署出具验收单,逾期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2.验收包括接收设备相关资料及相关附件。第四条:交货时间与付款方式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第一标段:45 个工作日内;第二标段:60个工作日内;第四标段:30 日内
付款方式:供货方将设备送至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交付使用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5 天内付合同总价值的 60%。6 个月后付合同总价的 30%,剩余 10%一年后付清。
收款账户: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现行《合同》过程中,生产企业如果遇到妨碍完成项目的情况时,乙方应及时将延期事实、可能延期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由甲方确定是否同意延长合同完成时间。生产企业如无正当理由延长合同完成的时限,每延误一日,乙方按合同价款金额向甲方支付 0.05%的违约金。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如不能按期支付合同货款,每延
误一日,按合同价款金额向甲方支付 0.05%的违约金。
3.设备质量、售后服务条款:双方商定的部件质保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其余均按《产品质量法》、制造商《保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的约定或规定执行。若甲、乙方与零部件配套厂商对质量、售后等另有约定的,优先适用该约定。甲方需按要求在制造商指定特约维修站点进行按期保养,首次保养乙方上门免费服务。。
4.未经制造商和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对设备进行任何形式的更改,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设备损坏或造成其他损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制造商和乙方对通过监控设备和网络平台获取的甲方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如泄露造成甲方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形式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可以提请政府采购部门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甲方所在地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七条:合同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进口麻醉机,新生儿辐射台等技术参数表》附件二:《质保服务承诺》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玖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政府采购办公室壹份。需 方(甲方) 供 方( 乙方)
单 位 名称: 单 位 名称: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
电 话: 签 订 日期: | 年 | 月 | 日 | 电 话: 签 订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 3:
对中小企业发展通知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36 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
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第六条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第八条 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
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 单位的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011.6.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
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
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
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
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
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
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
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