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规范太阳能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建设,依据《广东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机动车违法停车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_ T 1426-2017)《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标准及规定。
交警专用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 |
441900024-2022-00045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塘厦大队 |
采购代理机构: |
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二〇二二年二月 |
一、项目概况:
塘厦镇建设太阳能移动违停球作为城市智慧交通组成部分,建设移动违停球从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保证道路安全畅通,同时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减少车辆乱停乱放,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提供道路的通行情况,有效的改善社会秩序,让城市交通变得畅通无阻,提高通行效率。
以规范太阳能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建设,依据《广东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机动车违法停车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_T 1426-2017)《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标准及规定。
塘厦镇共建设11套太阳能移动式交通监控设备,分布于全镇重点34处重点交通违法路段,配套规划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便于设备移动迁改执法。
标的提供的时间 |
(1)完成期:自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中标人必须完成本项目的初步验收(包括完成项目的供货、运输、仓储、安装、调试、施工等工作),初步验收通过后进入为期30个工作日的试运行,试运行通过后进行项目最终验收。 (2)质保期:项目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产品有特殊要求的按实际需求执行)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法和条件 |
★付款方式: (1)项目分四期支付:项目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30%;项目采购并安装调试后支付合同价的40%;项目验收并完成结算后,再支付合同价的25%;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合同价的5%。 (2)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支付部门审查时间。 |
验收要求 |
按照相关要求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报价内容:应包含货物及所需附件的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2)合同条款: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各条款。 |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的内容为采购的主要标的(核心产品),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清晰列明“标的名称、规格型号(适用货物)、品牌、数量、单价。
在《用户需求书》中所提供的货物参数要求,其目的仅仅是为了使投标人更加准确地了解招标要求,不构成对投标单位所报品牌的任何约束;投标人所投货物参数应不低于《用户需求书》中的要求。
一、项目背景
塘厦镇建设太阳能移动违停球作为城市智慧交通组成部分,建设移动违停球从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保证道路安全畅通,同时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减少车辆乱停乱放,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提供道路的通行情况,有效的改善社会秩序,让城市交通变得畅通无阻,提高通行效率。
以规范太阳能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建设,依据《广东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机动车违法停车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_T 1426-2017)《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标准及规定。
塘厦镇共建设11套太阳能移动式交通监控设备,分布于全镇重点34处重点交通违法路段,配套规划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便于设备移动迁改执法。
二、建设依据
《城市道路交通xx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 50647-2011》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GBT 36670-2018》
《公安交通管理设备外场设备施工要求》(GA/T 652-2017)
《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YD/T 926)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17)
其它有关国家、行业标准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国家、广东省或东莞市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中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
三、建设内容
x期拟采购11套太阳能移动式智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分布于全镇重点34处重点交通违法路段,配套规划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便于设备移动迁改执法,具体部署点位如下:
序号 |
点位名称 |
点位经纬度 |
|
1 |
湖景路万科 |
114.0756019 |
22.81202317 |
2 |
爱民街塘富路口 |
114.0736394 |
22.81094005 |
3 |
爱民街塘兴路口 |
114.0717941 |
22.81039439 |
4 |
迎宾路富康豪庭 |
114.0722244 |
22.81228563 |
5 |
塘龙西路亨达百货 |
114.0475223 |
22.80307891 |
6 |
湖柏街芳华酒家 |
114.0816219 |
22.82271616 |
7 |
湖柏街中国银行 |
114.0828526 |
22.82246879 |
8 |
裕华街警民联防点 |
114.0824799 |
22.8201326 |
9 |
宏业北路塘城口腔 |
114.0895493 |
22.81917952 |
10 |
宏业南路中国联通 |
114.0901957 |
22.81697491 |
11 |
东兴路东浦农贸综合市场 |
114.090257 |
22.80561557 |
12 |
花园街花园中心 |
114.0951308 |
22.81889487 |
13 |
花园街塘厦中心广场 |
114.0959713 |
22.81620606 |
14 |
花园街塘盛花园 |
114.0940201 |
22.82140109 |
15 |
花园街永发楼 |
114.0929684 |
22.82359063 |
16 |
塘厦大道xx学校 |
114.0970239 |
22.81909961 |
17 |
塘厦大道塘厦中心广场 |
114.0976475 |
22.81696825 |
18 |
塘厦大道工商银行 |
114.0979921 |
22.8144997 |
19 |
塘厦大道天悦中央广场 |
114.0934358 |
22.8269332 |
20 |
塘厦大道三局医院 |
114.0951096 |
22.82395589 |
21 |
塘厦大道旺鑫精密 |
114.1037305 |
22.79042099 |
22 |
东深路初级中学 |
114.1153698 |
22.80077114 |
23 |
G220国道和平红绿灯占道 |
114.1116228 |
22.8130265 |
24 |
G220国道汇方技术有限公司 |
114.1220617 |
22.78948671 |
25 |
G228发财特 |
114.0283384 |
22.80996996 |
26 |
xx路大坪市场 |
114.0335647 |
22.78100771 |
27 |
环市东路初级中学 |
114.1126873 |
22.80190376 |
28 |
环市东路天麓山 |
114.1094318 |
22.79921669 |
29 |
塘厦大道北丹缇轩 |
114.0924081 |
22.84904592 |
30 |
G220莲湖路段 |
114.1061703 |
22.8280116 |
31 |
蛟坪大道德坤物流 |
114.0393588 |
22.79602732 |
32 |
东兴路星起点艺术培训 |
114.0909478 |
22.79991909 |
33 |
东兴路裕达批发部 |
114.0912845 |
22.79709137 |
34 |
东兴路振溪路 |
114.0931243 |
22.79671498 |
四、建设目标
通过对塘厦镇重点道路违停抓拍系统建设,保证路口交通秩序正常运行,实现对违章停车检测、逆行检测、变道检测、压线检测等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全面响应东莞市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计划对于违停抓拍标准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工作要求。
通过本设计方案和项目的实施,推动塘厦寨交通管理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变,保障交通运行安全,有效改善驾驶人的驾驶习惯,改善交通秩序,促进xx交通,提高交通通行能力,切实为民众出行保驾护航。
五、建设要求
(一)、系统组网架构
支队在互联网、视频专网建设统一的汇聚平台,由汇聚管理平台统一接入支队自建和大队建设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或下级平台。互联网端(含公网及支队VPN)汇聚平台供移动式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统一接入,通过网络安全边界摆渡到公安视频专网公安交通管控设施数据接入平台;固定式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在视频专网直接接入公安交通管控设施数据接入平台,违法图片管理及设备管理由支队统一分配账号供各大队使用。具体数据流程如下:
链路A: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无线互联网→互联网汇聚平台→网络安全边界→公安交通管控设施数据接入平台→网络安全边界→集成指挥平台
链路B: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运营商无线VPN安全通道→网络安全边界→公安交通管控设施数据接入平台→网络安全边界→集成指挥平台
链路C: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下级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管理平台→公安交通管控设施数据接入平台→网络安全边界→集成指挥平台
原则上,只具备互联网公网接入条件的移动式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采用链路A;交警部门自行建设的移动式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优先采用链路B;固定式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采用链路C。
(二)、证据图片要求
1、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抓拍流程
违法图片抓拍时,为落实对查处违法停车行为时纠正提醒在先的原则,公安交通管控设施数据接入平台支持违法行为告知规则配置,对违停类交通违法采取先提醒再处罚的机制,统一通过短信(后续将陆续支持微信、电话语音等方式)提醒告知机动车登记车主违法行为,并责令立即驶离,对拒不限时驶离的将合成完整证据图片对车辆违法停车行为进行记录并录入集成指挥平台。
为实现上述执法流程,设备需支持违法停车自动记录首张图片预传功能,且应能逐张分别设置抓拍时间间隔。公安交通管控设施数据接入平台收到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传输的首条违停预警信息及图片时,即根据违停设备设置路段规则选择发送责令限时驶离不予处罚短信或违法停车责令立即驶离短信。平台在限定时间内二次接收到同一设备发送的同一车辆违停信息时,将第二轮接收的合成违法图片作为证据图片上传集成指挥平台。
2、证据图片要求
(1)图片格式:证据图片应采用田字型组合证据图片,图片大小不超过1.5M,图片示例如下:
(2)图片构成:应当包括至少一张全景照片及两张相同视角的车辆前部近景照片,第四张照片可为车牌特征小图、第二张全景照片、或现场禁令标志照片。
(3)近景要素:其中2张近景抓拍图片应当能够清晰分辨机动车前部全貌特征,号牌号码清晰可见,宜记录驾驶人脸部特征信息,并且拍摄时间间隔应大于系统设置的提醒告知责令驶离时长。
(4)全景要素:全景照片应当能够反映周围环境特征、交通违法地点、标线或标志特征。
3、时长间隔设置
根据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设置位置的路段类型,可按三种方式设置抓拍图片间隔时长:
A:普通路段设置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2张近景图片拍摄时间间隔应在11分钟至30分钟之间。
B: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严格管理路段设置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2张近景图片拍摄间隔设置为3分钟。
C:限制时长停车泊位处设置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2张近景图片拍摄间隔应大于交通标志标线标明的允许停车时间要求。
4、违法提醒代码设置
需要进行预提醒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须增加备注后缀。例如违停第一次预警信息使用1039A代码,间隔规定时间后第二次传输使用1039代码,以便系统判断两条违法信息相关性。
5、OSD图片叠加数据要求
需包含首次抓拍时间、二次抓拍时间、抓拍间隔时长、违法地点、违法代码、违法行为、设备编号、防伪信息等内容。
6、非现场执法配套要求
监测区域内应有明显的禁停标志及标线(GB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同时在监测路段机动车驶入起点处应设置交通监控设备标志,并在主标志下增加“交通违法抓拍”辅助标志。
抓拍设备安装位置也应当设置“交通违法抓拍”提示标志。
|
|
|
(三)、设备功能
1、设备功能
(1)违法停车检测功能
违停球能够利用机器视觉代替人工视觉进行车辆目标提取、违法行为自动判定、自动跟踪放大、自动车牌识别,兼具机器连续工作优势和人类部分认知能力,准确、快速地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检测记录。
(2)抓拍违法压线功能
系统采用直接分析视频的方式监测车辆的行驶状态,系统可以准确判断机动车违法压线行为。
(3)抓拍违法逆行功能
系统采用视频跟踪技术,对画面中每一台机动车进行跟踪,可直接检测抓拍车道中逆向行驶的车辆,同时直接识别出车辆的车牌信息。
(4)大货车不靠右行驶
针对普通或快速路段大货车不靠右行驶的违章行为进行抓拍,同时直接识别出车辆的车牌信息。
(5)车牌车辆类型识别
系统要求支持车牌识别,车身颜色检测,车型检测,车款检测。
(6)路口、路段黄网格抓拍功能
系统要求支持黄色网状线可移动式高清违法停车自动抓拍,按照公安部取证规范设置的自动抓拍系统,基于道路可移动式高清违法停车检测抓拍。
(7)违法预警信息上报及违法图片抓拍间隔时间可设置功能
系统支持违法图片抓拍时,为配合后端管理平台人性化执法需求,图片抓拍时需要传递违停告警事件到后端平台,且每张图片抓拍间隔时间可设置;
(8)手动/自动控制模式可切换
系统同时支持自动控制和人工手动控制双模式自动智能切换。人工手动控制抓拍的图片可以设置地点、方向、车牌号码、车牌颜色等信息。
(9)断点续传功能
前端实时检测数据通过4G无线网络自动传输,与中心服务器实时通讯,将违法信息(违法图像和相关信息)和过车信息及时传至中心进行处理;当网络发生故障时可支持断点续传,网络恢复后自动完成上一次没有进行完的传输任务。
(10)网络校时功能
系统支持通过NTP与后端中心系统进行校时,内置高精度RTC时钟,24h内计时误差不超过1.0s,每小时时钟校对一次,可以手动设置校时间隔。
(11)操作系统备份功能
支持操作系统文件备份,当操作系统文件损坏或异常时,系统重启后仍可正常运行。
(12)太阳能供电功能
系统采用太阳能供电,4G无线传输,可避免挖沟布线,灵活部署,降低安装和使用成本,要求满足。
宜采用磷酸铁锂等耐高温、抗振动、充放寿命长的户外专用电池,电池供电电压不应超过24V。电池满电工况下阴雨天应能连续工作不少于3日。
设备支持对外接太阳能和锂电池的状态管理,包括当前的充电状态,剩余供电时间,以及太阳能板的维护信息。
电源电荷保持能力性能:在25℃的环境下静置30天后其容量保持率不低于95%。
充供电系统应当能支持市电接入,太阳能和市电互补扩展应用场景。
(13)无线回传功能
系统需支持4G无线回传功能,灵活布部署避免挖沟布线,减少施工安装成本,无线网络上电即用,免配置。满足太阳能供电,支持直流12V电压输入。
(14)休眠唤醒功能
根据业务需要灵活配置工作时间,达成节能的目的。系统支持休眠模式,当启动休眠模式时,设备整体处于极低功耗运行。支持两种休眠模式,包括定时唤醒和远程唤醒,唤醒时间<3s。
(15)支队汇聚平台接入要求
设备应当能通过接口直接接入,或经下级平台转发接入支队汇聚平台,统一提供接入管理、违法数据汇聚、数据跨网摆渡、运维状态监控及权限管理等服务。
(16)运维功能
太阳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各组件宜具备下列运维功能:
①摄像机:摄像机是否在线,巡航、镜头调整等,配置休眠/唤醒(定时或远程),支持算法在线加载与升级功能,提供持续的功能可扩展能力。设备日志功能,能定位到故障部件;
②电池:电量剩余量、充、放电状态以及在线状态的实时可视;低电量等异常告警信息,电量低于设定阈值能自动切换至休眠模式保证设备能向平台发送运维信息,以判别系统网、电故障。
2、项目实施要求
(1)安装地点
需利用移动监控设备具有部署方便、使用地点灵活多变等优势,应定期对辖区交通安全态势和重点交通违法形态分析研判,动态调整突出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区域,在全市秩序乱点、事故黑点和交通堵点等重要道路点段选取路牌杆、信号灯杆、治安监控杆、路灯杆等固定条件较好、光照充足的位置安装部署太阳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杆件直径要求:70~140mm
安装高度要求:架设高度在6~8米(单方向可检测11~150米范围)
(2)安装方式
需根据具体监控点位光照情况、以及监控区域情况,选择不同的安装方式:
①一体式安装
②分布式安装
六、项目运维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
x系统的运维服务范围包括:系统的运维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新建系统的所有建筑及基础设施、前端及后台软硬件、传输网络、供电设施、防雷设施等的维护、维修、更换故障设备和产品升级。
2、服务内容
中标人应提供的运维服务内容包括日常运作、服务咨询、巡检保养、故障修复、特殊保障和升级优化及所有设备(除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设备损坏)以外的任何风险的损坏。
1)日常运作:中标人应按系统功能和性能要求,维护系统的日常运作。
2)服务咨询:应免费接受系统故障保修、使用帮助要求、业务和技术咨询等。
3)定期巡检:
a.每季度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箱、设备及其供电系统进行一次保养性维护,包括设备除尘、排除故障隐患等,并填写设备养护记录表;以确认所有设备及系统工作正常;
b.每月对工程范围内的摄像机除尘清洁一次,并填写记录表;
4)定期抽检
每周进行随机抽查,对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测,并填写记录表。
3、故障修复
1)紧急抢修
中标人应当承担合同期内系统发生任何故障的抢修任务。
2)备用方案
中标人应能提供备用方案和措施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4、更新升级
1)文档更新
建立完备的资料库,包括采购人的电路资料、设备安装地址、备份情况、应用特性以及用户配置等,这些资料应提交给采购人。一旦资料进行了版本更新,在3 天内向采购人提供最新版本的资料。
2)系统升级
提供设备内嵌软件、产品操作系统、第三方采购软件和应用软件的升级服务,并与相应厂商保持升级沟通机制,及时对相关设备进行升级配置,满足技术日益进步的需求,提高系统性能。
5、系统优化
中标人应根据运行情况定期向采购方提供系统优化、使用优化和管理优化建议,确保系统以最优状态运行。
6、运维服务报告
在整个运维服务周期内,中标人应与用户建立完善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提供运维服务的各种报告。包括每日运维服务日志、重大故障维修报告、每月故障总结报告、每季度的设备和系统管理报告、每季度的系统维护总结报告,有针对性的系统优化方案报告等。此外用户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要求投标人就特定事件提交说明报告。
7、服务时间
在接到故障报修后,中标人须在 2 小时内响应,技术工程师在每天 8:00~ 17:00 期间 2 小时内到达现场,其余期间 4 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 24 小时内排除设备故障(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事故除外)。24小时内未能排除设备故障的,提供同等备件。
8、运维服务流程
中标人应建立各项运维服务标准流程,制定服务规章制度,应按照流程要求提供高质量、响应快的服务。
服务流程应该包括服务台管理、事件管理、问题管理、配置管理、服务质量管理、服务考核评估等。
9、质保期(运维服务期):项目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产品有特殊要求的按实际需求执行)。
七、采购清单及技术规格要求
1、移动违法取证抓拍球机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数规格 |
数量 |
单位 |
1 |
■违法取证抓拍球机 (核心产品) |
内置GPU芯片,支持高达2
TOPS算力; |
11 |
台 |
2 |
多晶硅太阳能板(含支架) |
多晶硅太阳能板19.1V,峰值功率70w,尺寸512mm
x 855mm x 30mm; |
22 |
块 |
3 |
锂电池 |
锂电池12V 50Ah,重量≤8kg |
22 |
块 |
4 |
一体化站点箱(可选) |
系统采用整体化设计,电源、传输、防雷、接地等系统集成于一体,方便现场安装以及走线 |
11 |
套 |
5 |
4G模块 |
采用高性能全频段蜂窝无线模块 |
11 |
台 |
6 |
电警管理平台软件授权 |
1、实现前端违法取证抓拍设备的接入管理;2、实现前端违法取证抓拍数据自动写入;3、支持违法取证抓拍数据的查询;4、实现违法取证抓拍数据自动推送。 |
11 |
套 |
7 |
运维监控系统 |
通过微信小程序实现前端光伏系统远程运维、状态检测、远程重启;支持电池剩余容量、发电功率、用电功率等监控;支持远程配置电源定时供电预案。 |
11 |
套 |
8 |
安装调试费用 |
含初次安装、高车、与后台系统联调等费用 |
11 |
项 |
9 |
4G数据卡 |
1年资费 |
11 |
项 |
10 |
迁移服务 |
移位拆除、安装、调试 |
11 |
次 |
11 |
运维服务 |
含3年前端系统和后端系统的运维服务 |
11 |
项 |
12 |
指示牌 |
交通专用400*800反光指示牌,印刷“交通违法抓拍”字样 |
11 |
块 |
2、违停球配套交通设施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
数量 |
1 |
路边禁止停车标线 |
1.材料品种:路边及路沿石黄线 |
m |
5400 |
2 |
禁止停车提示牌 |
1.材料种类、规格:3厘铝板工程级反光膜,高强膜,圆形600*1200 |
个 |
72 |
3 |
标志杆 |
1.名称:标志杆 |
x |
72 |
4 |
标志杆基础制作 |
1.混凝土标志杆基础制作600*600*600 |
套 |
72 |
5 |
志杆牌安装 |
1.志杆牌安装运输安装人工 |
套 |
72 |
八、主要设备技术要求
1、高清一体化球形摄像机
序号 |
名称 |
技术规格 |
1 |
图像传感器 |
不低于1/1.8" CMOS |
2 |
处理器 |
内置CPU、GPU、NPU一体化芯片 |
3 |
像素 |
不低于2560×1440 |
4 |
最低照度 |
彩色:0.001Lux (F1.2,AGC ON,1/30快门) 黑白:0.0001Lux (F1.2,AGC ON,1/30快门) |
5 |
镜头 |
焦距范围不低于6.1~140mm |
6 |
红外补光距离 |
不低于200x |
7 |
太阳能供电功能 |
▲支持对外接太阳能和锂电池的状态管理,包括当前的充电状态、剩余供电时间、以及太阳能板的维护信息(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8 |
唤醒功能 |
▲启动休眠模式后,支持定时唤醒和远程唤醒,唤醒时间<3s,休眠时整机功耗<3W(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9 |
故障功能 |
▲支持在发生故障时,包括供电故障和网络故障,可向平台发送故障原因(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智能编码 |
在同一静止场景相同图像质量情况下,H.265编码,开启智能编码功能和不开启智能编码相比,码率节约50%-85% |
11 |
场景自适应 |
▲支持自动识别背光、运动速度、雾(雨)天、正常等场景,并能在<1s的时间内快速自适应调整相应的图像参数(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2 |
防入侵检测 |
▲具有网卡混杂模式检查、系统敏感文件检查、非法超级账户检测、僵尸网络检测、Rootkit检测、程序白名单、挖矿恶意进程检测等设置选项(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3 |
视频质量诊断 |
▲具有图像诊断雪花、偏色、画面冻结、增益失衡、摄像机抖动、条纹噪声设置选项(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4 |
软件定义功能 |
▲采用开放架构,支持快速集成智能算法或应用APP,智能算法或APP可以独立升级,支持智能算法模块动态加载,加载过程中,视频业务不中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5 |
警用装备准入 |
需满足GA/T 1426-2017《机动车违法停车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提供公安部门无锡所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6 |
外部接口 |
1个RJ45 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口、1个半双工RS-485接口、4路报警输入,2路报警输出、提供MicroSD卡插槽,支持MicroSDHC/MicroSDXC,支持容量≥256GB内存卡 |
17 |
防护等级 |
不低于IP65 |
18 |
电源 |
DC12V |
19 |
工作温度 |
-40~60℃ |
2、光伏太阳能板
序号 |
名称 |
技术规格 |
1 |
功率 |
单块≥70W,支持多块并机 |
3 |
重量 |
单块≤4kg |
4 |
防护等级 |
≥IP65 |
5 |
太阳能输入电压 |
15-30V,额定电压18V |
6 |
尺寸 |
面积≤4300cm²,高度≤30cm |
3、锂电池
序号 |
名称 |
技术规格 |
1 |
容量 |
▲总容量≥100Ah,单块容量≥50Ah(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 |
成分材料 |
▲含磷酸铁锂18~27%(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保护功能 |
▲支持过温保护、过流保护、短路保护、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官网截图证明) |
4 |
工作温度 |
范围-20C°-55C° |
5 |
充放电次数 |
可支持≥2500次充放电 |
交警专用设施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交警专用设施项目
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塘厦大队
中标人:
招标编号:
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中标人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组成及合同总价
1.1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配置要求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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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包含货物及所需附件的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二、合同主要条款
1.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
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及所需的材料和等额合格发票。如果乙方怠于或者拒绝提供资料或者办理手续的,则因此产生的付款迟延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1.2本合同的货物的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交货地点为:(或甲方指定地点)。
1.3本合同货物的质保期为: ,自货物交付、完成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量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xxx在收到甲方的保修通知后 小时内到现场进行保修。乙方怠于或拒绝履行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具体质量保修服务要求及售后承诺: 。
1.4乙方应做好充分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如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造成其人员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自行处理和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因此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1.5甲方根据项目要求增加其他必要条款。(如果有话的)
三、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4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导致甲方不能使用成果的应退还全部项目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等非甲方原因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保修单。
5 交货方式
5.1 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和地点交货。
6技术资料
6.1本合同技术资料(除合同主要条款规定外)将以下方式交付:
6.2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货物的出厂测试报告及合格证,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或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7 质量保证
7.1 乙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7.2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7.3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本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7.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自行或是委托第三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7.5 除“合同主要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个月(如相关规定超过该期限,则按照该规定执行)。
8 检验和验收
8.1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
8.2 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依据制定的方案进行安装、调试,确保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8.3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的,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货物成功完整交付。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4 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共同委托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9 索赔
9.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索赔金额不低于合同总价 %)。
9.2 在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9.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xxx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合同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9.4 本合同所述之损失、经济赔偿是指甲方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因此而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10 迟延交货
10.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0.2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0.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认为理由不成立的,交货期限不予延长。
11 违约赔偿
11.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质量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2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是无法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补足。
11.3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或是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的违约金,不足的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
12 不可抗力
12.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2.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合同签订双方应通过协商在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3税费
13.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4 合同争议的解决
14.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 违约解除合同
15.1 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
15.2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6破产终止合同
16.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7 计量单位
17.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7 合同生效和其它
18.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合计 页,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18.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18.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8.4双方确认,与本合同履行有关而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或其他通讯,或者因争议解决由司法裁判机关发出的法律文书,均以本合同确定的通讯地址为准。送达有关文书时,如采用EMS邮寄送达的方式,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其他无法送达情形的,则从发件人寄出文书之日起3日即视为已经送达。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化的,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