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品目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1-1 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 2100 1 可实现裸眼直视三维高清视野 2 2-1 手术显微镜 150 1 迷你无线脚控开关,控制调焦、变倍、拍照以及录像 2-2 椎间孔镜 100 1 工作长度范围165-175mm 2-3 输尿管镜 120 2 摄像系统的图像像素为≥768x576 3 3-1 口腔综合治疗台 250 10 相对湿度:≤85% 3-2 口腔科专用边台 60 1...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医用设备购置(一般债券)
项目编号/包号:0701-224106140396采 购 人: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15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0701-224106140396
2.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医用设备购置(一般债券)
3.项目预算金额:3926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4.采购需求:
包 号 | 品目 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 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 要求 |
1 | 1-1 | 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 统 | 2100 | 1 | 可实现裸眼直视三维 高清视野 |
2 | 2-1 | 手术显微镜 | 150 | 1 | 迷你无线脚控开关,控制调焦、变倍、拍照以 及录像 |
2-2 | 椎间孔镜 | 100 | 1 | 工作长度范围 165-175mm | |
2-3 | 输尿管镜 | 120 | 2 | 摄像系统的图像像素 为≥768x576 | |
3 | 3-1 | 口腔综合治疗台 | 250 | 10 | 相对湿度:≤85% |
3-2 | 口腔科专用边台 | 60 | 1 | 柜体下方的踢脚板和柜体为一体,耐腐蚀调 节脚 | |
3-3 | 彩色超声诊断仪(一) | 200 | 1 | 全新高保真声学成像 探头技术 | |
3-4 | 荧光内窥镜系统 | 140 | 1 | 采用定焦镜头,焦距为 27mm | |
4 | 4-1 | 高清内窥镜系统 | 60 | 1 | 具有标准色调、自然色 调、柔和色调 |
4-2 | 彩色超声诊断仪(二) | 200 | 1 | 脉冲优化处理技术 | |
4-3 | 全自动玻片打号系统 | 60 | 2 | 每卷色带可打印数:≥ 14000 张玻片 | |
5 | 5-1 | 多模态多xx血流监测 分析系统 | 100 | 1 | 1.6MHz 手持探头、4MHz 手持探头 |
5-2 | 128 导脑电监测仪 | 140 | 2 | 最大幅度:≥24mv | |
5-3 | 血流动力学监测仪 | 56 | 2 | 无创模式或微创模式 均无须专属耗材 | |
6 | 6-1 | 血细胞分析仪 | 70 | 2 | 报告参数≥32 个 |
7 | 7-1 | 无创近红外组织血氧监 测仪 | 120 | 3 | 抗高频电刀干扰,可提 供检测报告 |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各包技术要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人应
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投标
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 年 8 月 5 日至 2022 年 8 月 12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
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供应商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免费注册报名。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 年 8 月 2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x 00 xxxxxx X x 0 x 000 x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执行。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 本项目采购标的接受进口产品情况: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
(1) 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4)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 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 CA 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 办理 CA 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不适用)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 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不适用)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 电子开标(本项目不适用)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 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地 址:xxxxxxxxx 00 x联系方式:010-83198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 00 xxxxxxx 0000X x联系方式:010-63348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x、xx、xx、xx电 话:010-63348697、6334826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条款 号 | 条目 | 内容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
2.4 | 核心产品 |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 包不适用。 ■本项目第 1 包、第 6 包、第 7 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本项目 / 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 。 ■本项目 第 2 包 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品目 2-1 手术显微镜。 ■本项目 第 3 包 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品目 3-3 彩色超声诊断仪(一)。 ■本项目 第 4 包 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品目 4-2 彩色超声诊断仪(二)。 ■本项目 第 5 包 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品目 5-2 128 导脑电监测仪。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x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
□组织,考察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考察地点: / 。 |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召开地点: / _。 | ||||||
4.1 | 样品 | 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_; (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不需要 □需要 (3)样品递交要求: / _; (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 / ; (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 / ; (6)其他要求(如有): / 。 | |||||
5.2.5 | 标的所属行业 | x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包号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 | ||||
1 | 1-1 | 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 | 工业 | ||||
2 | 2-1 | 手术显微镜 | 工业 | ||||
2-2 | 椎间孔镜 | 工业 | |||||
2-3 | 输尿管镜 | 工业 | |||||
3 | 3-1 | 口腔综合治疗台 | 工业 | ||||
3-2 | 口腔科专用边台 | 工业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
3-3 | 彩色超声诊断仪(一) | 工业 | |||||
3-4 | 荧光内窥镜系统 | 工业 | |||||
4 | 4-1 | 高清内窥镜系统 | 工业 | ||||
4-2 | 彩色超声诊断仪(二) | 工业 | |||||
4-3 | 全自动玻片打号系统 | 工业 | |||||
5 | 5-1 | 多模态多xx血流监测分 析系统 | 工业 | ||||
5-2 | 128 导脑电监测仪 | 工业 | |||||
5-3 | 血流动力学监测仪 | 工业 | |||||
6 | 6-1 | 血细胞分析仪 | 工业 | ||||
7 | 7-1 | 无创近红外组织血氧监测 仪 | 工业 | ||||
11.2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 / 。 | |||||
12.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包号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元) 1 420000 2 74000 3 130000 4 64000 5 59200 6 14000 7 24000 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 (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 30 天内有效。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3)投标保证金形式:有效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或者金额机构出具的保函。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采用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选择在中国通用招标网(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投标保证金的支付和退回,具体方式如下: 提示 1: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 (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在下载标书页面中,在已下载过标书的招标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选择要交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成汇款账户,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束后,系统将保证金退回原账号。 提示 2: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保证金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 提示 3:投标人支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注册投标人的名称相同,否则将会被退款。 提示 4:汇款用途或摘要,请务必注明:项目的招标编号。提示 5: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 电话:000-000-0000。 | ||
12.7.2 |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 ■有,具体情形: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22 条规定签订合同。 | ||
1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 |
22.1 | 确定中标人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是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 程度_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随机抽取 |
25.5 | 分包 | x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 (3)其他要求: / 。 |
26.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送达或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后电子邮件送 x。 |
26.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部门: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采购人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区长椿街 45 号;采购人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六业务部;采购代理机构通讯地址:xxxxxxxxxxx 00 xxxx xxx 0000X x;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
27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 □采购人 ■中标人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 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中的货物招标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此中标服务费应计入投标报价中,但无须单独开列。中标服务费的收取以包为单位计算。 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_。 |
1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纸质正本文件的份数:1 份 (2)纸质副本文件的份数:7 份 (3)投标保证金的份数:1 份。投标保证金递交凭据(汇款单据复印件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需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4)随投标文件,投标人需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份(光盘或 U 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投标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 注:1.投标人如没有开户许可证,可不予提供。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投标文件格式特殊要求:投标人以包为单位提供和装订投标文件,最好胶装,不易散页。 | ||
合格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 | ||
对于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品目且投标人以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时, | ||
如投标货物非投标人所有或制造,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 | ||
合格的货物 | (或其境内总代理的)就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品牌产品授权书, | |
及其有关服 | 授权书中须要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货物名称、品牌及型号, | |
务: | 授权书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所附制造商(或境内总代理商)授权 | |
书格式,也可投标人自行拟定。如是境内总代理提供的产品授权 | ||
书,投标人还须提供制造商给予境内总代理的正式授权文件的复 | ||
印件,以证明所供货物来源的可靠性。 |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1.2 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
2.1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4 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3.1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 样品
4.1 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4.2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5.1 进口产品
5.1.1 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文)。
5.1.2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2.1 中小企业定义:
5.2.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 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
36 号)。
5.2.1.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5.2.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2.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2.2 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5.2.3 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5.2.3.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5.2.3.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5.2.3.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5.2.3.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2.3.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5.2.3.6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2.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5.2.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2.6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3.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3.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 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 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
5.3.3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5.3.4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
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
5.4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
5.4.1 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
〔2021〕19 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
5.5 正版软件
5.5.1 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 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 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 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5.5.2 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
办发〔2010〕47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 号)。
5.6 信息安全产品
5.6.1 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
(2009 年第 33 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
5.7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5.7.1 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 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 VOCs 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8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8.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9.1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9.2 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0.2 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0.3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10.4 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xx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10.5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1 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1.2.1 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1.2.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1.3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1.4 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2.2 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2.3 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12.4 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2.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2.6.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12.6.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
12.6.4 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1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2.7.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2.7.2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4.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本等文挡,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7 条。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若正本、副本不符,以正本纸质文件为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副本可为正本文件的复印件,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签章或印鉴。投标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应盖单位/公司公章(若拟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等,需同时提交备案说明,备案说明应有投标人单位公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和盖章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
绝。
14.3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
15.2 为方便开标拆启和对逾期送达的投标进行处理,密封包装上建议:
(1) 注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投标的包号/品目号、货物名称等。
(2) 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地址接收投标文件。
16.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 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1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17.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8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8.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8.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8.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5.6 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 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
15 开标
15.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15.2 投标人可委派 1-2 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5.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5.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 18.3 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与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5.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5.6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
15.7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 16 资格审查
16.1 见第三章《资格审查》。 17 评标委员会
17.1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17.2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8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8.1 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六 确定中标
19 确定中标人
19.1 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
20 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0.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0.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1 废标
21.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1.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1.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1.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1.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 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2 签订合同
22.1 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2.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2.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2.4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2.5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3 询问与质疑
23.1 询问
23.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3.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3.2 质疑
23.2.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3.2.2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
23.2.3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3.2.4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3.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4 代理费
24.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第三章 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程序
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2 《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审查因素中写明“不适用”的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4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二、资格审查要求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 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及法律法规的其 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 要求 |
1-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 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 提供证明文件的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
1-2 |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格式见 《投标文件格式》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 要求 |
1-3 | 投标人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 要求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 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 1 或注 2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 1 或注 2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 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 《投标文件格式》 |
2-2 |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 (类型一)(本项目不适用) |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 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 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格式见 《投标文件格式》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 要求 |
2-3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 要求 |
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 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 1-1、 1-2 的证明文件。 3、本表序号 3-2 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 | 提供《联合协议》格式见 《投标文件格式》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 位公章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 要求 |
4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授权委托书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
2 | 投标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 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4 | 报价唯一性 |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
6 | 签署、盖章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8 | ★号条款响应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拟签订 的合同文本》中★号条款要求的; |
9 | 分包承担主体 |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 |
资质(如有) | 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 |
10 | 分包意向协议 (如有) | 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 |
11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
12 | 报价合理性 | 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13 | 进口产品 (如有) | 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 口产品的; |
14 |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 |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 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投标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3)投标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 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 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 |
5)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 VOCs 含量限制标准。 | ||
15 | 公平竞争 | 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16 | 串通投标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 出; |
17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8 | 其他无效情形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其他无效情形。 |
2 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
2.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 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
2.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4.1 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 /
■无,按下述 2.4.2-2.4.7 项规定修正。
2.4.2 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3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4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5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6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7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
2.5.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3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5.4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5.5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
2.5.6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8 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 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3.2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2.1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
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 /
3.2.3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_。
3.2.4 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 。
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4.1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以_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_得
分高者为中标人
4.2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 2.4、2.5 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4 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4.5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5 报告违法行为
5.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二、评标标准
内容 | 分值 | 评分因素分项 | 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 | 30 | 评标价格 | 评标价格分数=(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30%) ×100 备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根据投标产品(若为非单一产品采购包,则提供该包核心产品)或其同品牌的同类产品近三年(2019 年 1 月至本采购活动招标公告日期,合同或协议签字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的销售业绩进行评价,有 1 项业绩得 1 分,最高 得 9 分。 | |||
投标产品或其同品牌的同类型产品近三年销售业 绩的评价(9 分) | 注:1.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合同(含首页、采购设备品牌型号页、配置清单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
商务部分 | 10 | 2.投标产品(若为非单一产品采购包,则提供该包核心产 品)或其同品牌的同类产品销售给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 | |
3.同类型产品指与所投产品同档次、主要性能相当的产 品。 | |||
政府采购的强制采购产品除外: | |||
政府采购节约能源、环境保护评分(1 分) | (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投标人出具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 0.5 分;不是的为 0 分; | ||
(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投标人出具了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 |
认证证书的得 0.5 分;不是的为 0 分; | |||
技术部分 | 52 | 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52 分) |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响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为 52 分,其中有 1 项“▲”号条款不满足的,扣 4 分;有 1 项其他条款不满足的,扣 2 分,最低得分 0 分。 |
注:最低得分为 0 分时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予以拒绝。 | |||
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期(保修期)前提下,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4 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或 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0 分 | |||
售后服务部分 | 8 | 售后服务方案和培训(6 分) | 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期(保修期)的投标此项评审为 0 分。 |
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投标人能够在设备或系统安装地点为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使用及日常维护培训,直至采购人相关人员能熟练使用设备和日常故障的处 理。满足要求得 2 分,否则得 0 分。 | |||
配件供应能力(2分) | 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供应商或制造商承诺设备停产后 5 年内能够供应配件的得 2 分,否则得 0 分。 |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次招标采购是为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配置基本设备,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设备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设备的适用性,选择需要最佳性能价格比的设备前来投标。投标人应以技术先进的设备、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己的竞争实力。
(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采购货物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 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4. 鼓励节能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节能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5. 鼓励环保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环境标志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按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办理备案,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商应按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
★3.投标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不适用的情况除外)。投标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投标人需要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制造相关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4.投标产品及制造商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计量、节能、安全和环保法规及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产品或其制造商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产品或其制造商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的复印件。
5. 投标产品的包装应符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的规定。
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标的的数量
包号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 产品 |
1 | 1-1 | 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 | 1 | 是 |
2 | 2-1 | 手术显微镜 | 1 | 否 |
2-2 | 椎间孔镜 | 1 | 否 | |
2-3 | 输尿管镜 | 2 | 否 | |
3 | 3-1 | 口腔综合治疗台 | 10 | 否 |
3-2 | 口腔科专用边台 | 1 | 否 | |
3-3 | 彩色超声诊断仪(一) | 1 | 否 | |
3-4 | 荧光内窥镜系统 | 1 | 否 | |
4 | 4-1 | 高清内窥镜系统 | 1 | 否 |
4-2 | 彩色超声诊断仪(二) | 1 | 否 | |
4-3 | 全自动玻片打号系统 | 2 | 否 | |
5 | 5-1 | 多模态多xx血流监测分析系统 | 1 | 否 |
5-2 | 128 导脑电监测仪 | 2 | 否 | |
5-3 | 血流动力学监测仪 | 2 | 否 | |
6 | 6-1 | 血细胞分析仪 | 2 | 否 |
7 | 7-1 | 无创近红外组织血氧监测仪 | 3 | 否 |
(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
2、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指定地点。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要求(以各包技术规格中要求为准,如技术规格中无要求,则以本款要求为准。)
1. 投标人应有能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和提供技术保障。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应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有充足的零件储备和能力相当的技术服务人员,并保证投标产品停产后 5 年的备件供应。投标时须提供有关其投标产品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站)的信息,包括售后服务机构名称、服务人员的数量和水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零备件的储备等,说明投标人与该售后服务(维修站)的关系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合作协议等。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售后维修及服务包括所有投标产品及配件,并含第三方产品,同时投标人应定期对所有投标产品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2. 投标人发运货物时,每台设备要提供一整套中文的技术资料,包括安装、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电路图、零配件清单等,这些资料费应包括在投标报价内。如果采购人确认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投标人需保证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 3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采购人。
3. 投标人应在保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一周内,自付费用在采购人指定所在地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直到该产品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为止。投标人技术人员的费用,如:差旅费、住宿费等应计入投标报价。投标人安装人员应自备必要的专用工具、量具及调试用的材料等。
4. 投标人应负责投标货物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维修和配件供应,投标人售后服务维修机构应备有所购货物及时维修所需的关键零部件。
5. 投标人应保证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投标货物专用的软件和相应数据库资料的免费升级服务。(如果有)
6. 在合同执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维修服务的通知后 2 小时内给予反馈,24 小时内派合格的技术人员赴现场提供免费服务,解决问题。如不能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予以修复,投标人应保证免费提供同类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使用。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
1.质量保证期(保修期)及服务要求:详见每包技术要求中。五、采购标的物验收标准
1. 投标人应保证在发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投标人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2. 货物运抵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后,采购人将组织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的数量、外观、包装、质量、安全、功能及性能等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依据为采购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验收小组将根据验收情况制作验收备忘录并签署验收意见。
3.投标人应负责使所供计量仪器通过计量部门的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运费)。若需要,应在检测期间提供备用仪器,以便不影响采购人的使用。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 投标人需要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并需要同时加盖投标人和生产厂家(或境内总代理、独家代理)公章。其中技术支持资料指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若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如投标人技术响应与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不一致,将以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为准。对于技术规格中标注“▲”号的技术参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要求提供技术应答的证明材料,如技术规格中无特殊要求则应提交本条款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对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技术应答未按本条款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未按本条款要求同时加盖投标人和生产厂家(或境内总代理、独家代理)公章的,评标委员会可不予承认,并可认为该技术应答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此产生的评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人所提供的部件之间及设备之间的连线或接插件均视为设备内部部件,
应包含在相应的配置中。
3. 工作条件:除了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一切仪器、设备和系统,应符合下列条件:
1) 仪器设备的插头要符合中国电工标准。如不符合,则应提供适合仪器插头的插座,必须要有接地。
2) 如果仪器设备需特殊的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特殊温度、湿度、震动强度等),投标人应在有关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
4. 培训要求:培训是指涉及产品基本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等有关内容的学习。投标人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对每包(品目)最终用户设备操作人员提供不少于 1 天的免费培训。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培训教员的差旅费、食宿费、培训教材等费用,应计入投标报价。(以各包技术规格中要求为准,如技术规格中无要求,则以本款要求为准。)
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第 1 包 品目 1-1 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
一、主机及基本附件 1、医生控制台
1.1 操作手柄
1.1.1 数量:2 个,左右各一个。
▲1.1.2 操作手柄应配备指压开关,具有手指控制离合器、手动调焦功能,左右共用可实现镜头控制,可实现快速切换荧光模式、调整单个操控手柄的舒适位置等功能。
1.1.3 等比例缩放运动幅度功能≥3。
1.1.4 电缆连接方式:无外露连接方式。
1.2 具备 3D 立体目镜。
▲1.2.1 可实现裸眼直视三维高清视野。
1.2.2 光学视野:左右各一个,实现三维立体影像。
1.2.3 画中画模式可以支持≥2 路外接信号。 1.2.4 清晰度≥1920×1080。
▲1.3 具备内窥镜整合荧光显影技术。
1.3.1 具备荧光显影快速切换功能。
1.3.2 具备荧光显影对比。
1.4 触摸控制面板
1.4.1 图像切换功能:可对图像进行二维、三维图像转换。
1.4.2 具备手部分配器械臂对应的操控手柄。
1.4.3 具备设定视频、音频、系统功能。
1.4.4 图像数字化放大比例调节≥3 种。
1.4.5 具备工具关联图标提供视觉线索。
1.5 左右侧控制单元
1.5.1 具备电源开关键。
1.5.2 具备紧急停止键。
1.5.3 控制器≥4 组 8 方向。
1.6 控制踏板
1.6.1 操作手柄离合踏板 1 个。
1.6.2 内窥镜控制踏板 1 个。
1.6.3 器械臂切换踏板 1 个。
1.6.4 智能踏板,单极、双极各两组 4 个。
1.7 视频音频连接
1.7.1 视频输入端口:辅助影像显示≥2 种(包括彩超、心电等图示)。
1.7.2 视频输出接口:提供 DVI,HD-SDI 及 S-Video 视频输出接口。
1.7.3 具备音频输入/输出。
1.8 具备升级双医生控制台接口。 2、患者手术平台
2.1 机械臂
▲2.1.1 数量:4 臂。
2.1.2 具备内窥镜可以安装在任意一个机械臂上。
2.1.3 具备术中可变牵拉臂位置。
2.1.4 具备机械臂 LED 指示灯。
2.1.5 具备吊杆式支持结构。
2.1.6 具备吊杆 LED 指示灯。
2.1.7 具备患者安全距离调节功能。
2.1.8 具备器械变化引导。
2.2 控制舵
2.2.1 具备控制舵触摸板。
2.2.2 具备控制舵手柄。
▲2.2.3 具备智能入位指导。
2.2.4 具备手术室高度限制智能预警功能。
2.2.5 具备可提供自动和手动 2 种铺单吊杆部署方式。
2.2.6 具备机械臂铺单完成后启动定向激光。
2.2.7 具备智能一键无菌存放模式。
2.2.8 具备智能一键收起模式。
2.3 其他功能
2.3.1 具备激光引导指示及免碰撞功能。
2.3.2 具备内置扬声器及麦克风。
2.3.3 后备电源:提供≥3 分钟的后备电力。
2.3.4 智能手术平台移动驱动电机:提供手术平台各方向移动功能。 3、影像处理平台
3.1 主体设备
3.1.1 具备视频处理器。
3.1.2 术前部署吊杆、解剖位置和方法、安防铺单及无菌存放或对接患者手术平台提供视觉提示。
3.1.3 配置 USB 接口。
3.1.4 内窥镜控制器。
3.1.5 系统电子设备(核心设备)
3.1.6 提供 2 个内窥镜托架
3.2 液晶触摸显示器
3.2.1 尺寸≥24 英寸。
3.2.2 同步图像显示。
3.2.3 远程注释功能。
3.2.4 器械移出术野画面指示功能。
3.2.5 内窥镜状态显示:≥4 种。
3.3 接口
3.3.1 能量工具接口:≥3 个(包括超声刀、高频电刀、激光等)。
3.3.2 视频输入接口:2 组。
3.3.3 视频输出接口:3 组。
3.3.4 音频输入/输出接口:1 个。
3.3.5 网络接口:1 个。
3.3.6 具有 On Site 联网诊断设备故障功能。 4、内窥镜系统
4.1 光学装置
4.1.1 独立成像系统。
4.1.2 内窥镜具备荧光显影功能。
4.1.3 自动白xx校准。
4.1.4 自动 3D 校准。
▲4.1.5 角度自动翻转功能。
4.1.6 内窥镜镜头摄像头一体化设计。
4.1.7 内窥镜重量≤600g。
4.1.8 内窥镜提供左右眼图像切换按钮。
4.1.9 内窥镜可视范围≥80°。
4.1.10 内窥镜直径≤8mm。
4.2 光源装置
4.2.1 数量:1 个 LED。
4.2.2 动态照明功能。
4.3 按键
4.3.1 自动定位按键。
4.3.2 静态图像捕捉按键。
4.3.3 内窥镜提供近摄工作距离。
4.3.4 照明开关。 5、安全联锁装置
5.1 医生控制台探测传感器:操作人员头部离开时自动锁定。
5.2 患者手术平台探测传感器:内窥镜进入患者体内时,自动锁定患者手术车。
5.3 机械臂探测传感器。
5.4 报警锁定功能。
5.5 紧急制动开关(EPO)。
5.6 手术部件寿命控制系统。 6、基本附件
6.1 手术训练专用器械
6.1.1 数量:6 把
6.1.2 种类:4 个种类
6.1.3 使用次数:每把≥30 次
6.2 内窥镜附件
6.2.1 内窥镜消毒托盘:4 个
6.2.2 0 度 3D 电子内窥镜:1 支
6.2.3 30 度 3D 电子内窥镜:1 支
7、多种专业附件包
7.1 5-8mm 套管密封件:40 个
7.2 8mm 无刃透明闭孔器:12 个
7.3 8mm 器械套管:4 个
7.4 器械臂无菌罩:40 个
7.5 高频电缆(双极):3 根
7.6 中心立柱无菌套:20 个
7.7 套管量针:3 个
7.8 8mm 器械导引器:3 个
7.9 高频电缆(单极):3 根
7.10 8mm 钝型闭孔器:1 根
7.11 尖端盖附件(单级弯剪):10 个
7.12 高频手术电缆:1 根
7.13 高频手术电缆:1 x 8、主刀医生座椅:1 把 二、手术基本配件及器械 1、一次性配件清单
1.1 5-8mm 套管密封件:400 个
1.2 尖端盖附件(单级弯剪):60 个
1.3 器械臂无菌罩:400 个
1.4 中心立柱无菌套:100 个 2、手术器械
2.1 大号持针钳 7 支
2.2 开孔无创组织抓持镊 6 支
2.3 马里兰双极镊 3 支
2.4 单极手术弯剪 4 支
2.5 永久电钩 8 支
2.6 强力持针钳 3 支
2.7 有孔双极镊 8 支
2.8 超声刀手术弯剪 5 包
3、连台手术基本辅助器械
3.1 30 度 3D 电子内窥镜:3 支
3.2 8mm 器械套管:4 个
3.3 8mm 钝型闭孔器:1 个
三、高频电外科能量平台:1 台
1、主刀医生可以通过医生控制台的触摸控制面板设置和调节高频电刀的能量。
2、通过医生控制台触摸控制面板或影像处理平台触摸屏应用预设。
3、能量预设数量。
4、单极模式。
5、双极模式具有自动停止功能。
6、具备功率限值功能。
7、可同时连接两把同种能量器械。
▲四、注册证适用范围:注册证登记适应症包含:泌尿、妇产科、普外、胸外等多科室使用
五、质量保证期:为调试验收合格后不少于 1 年
第 2 包 品目 2-1 手术显微镜
一、技术参数 1.主镜
1.1 双人四目,适用骨科脊柱外科显微手术
1.2 采用全光路复消色技术
1.3 变倍器:最小放大倍率≤2X ,最大放大倍率≥28X
1.4 单一连续可调物镜下,最小工作距离≤200 mm,最大工作距离≥430mm
▲1.5 广角目镜,屈光补偿范围+5D 至-8D,眼杯高度可调
1.6 主镜倾角 - 可调,可左右 360°旋转;12.5X 双目镜筒 2.面对面对手镜
▲2.1 配备可折叠式双目镜筒 f170/f260 无需增加适配器可实现 360 度旋转镜筒;
2.2 具备超级放大功能,只需一键即可使镜下图像迅速放大≥50% 3.照明系统
3.1 支架上冷光源照明系统,经光纤传导到显微镜
3.2 照明光源:高强度自然光源,白光模式色温:5500 K(±500 K)
▲3.3 照明系统:具有照明增压器,提升照输出光功率
3.4 光斑调节:最小照明光斑直径≤12mm
3.5 照明寿命:≥40,000 小时 4.支架系统
4.1 支架水平臂展:落地式支架高≥1735mm,超大臂展≥1900mm
4.2 悬架臂长度≥1000mm,转角范围≥300°,垂直升降≥800mm
4.3 具有用户界面、直观的xx过程、多功能开关 5.摄像系统
5.1 一体化设计,镜体内置原厂高清摄像头,无需外接分光器和视频适配器
5.2 配置原厂≥20 英寸高清触摸屏监视器,可外接 USB 数据存储;
5.3 视频输出端口:HDMI、DVI-D、HD-SDI、网络端口;
5.4 照片格式:JPEG、PNG;二、配置
1.手术显微镜主机 1 台
2. 12.5 倍目镜 4 个
3. 0-180 度倾角可调主刀镜筒 1 个 4.面对面对手镜折叠目镜筒 1 个 5.面对面桥式分光器 1 个
6.落地式支架 1 给
7.图像工作站 1 台
8.防尘套 1 个
9. 4K 3D 影像 1 台
10. 4K 3D 视频工作站 1 台
11. 运输箱 1 个
三、售后服务:免费保修时间不少于 5 年
第 2 包 品目 2-2 椎间孔镜
1.总体要求:投标人需确保采购单位拟采购的产品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内窥镜 1 支,参数要求:
2.1 注册证名称为脊柱内窥镜
2.2 视向角≥30°
2.3 视场角≥75°
2.4 工作长度范围 165-175mm
▲2.5 工作通道直径≥4.7mm,外径<8.0mm
▲2.6 物镜尺寸≥2.0mm (需提供注册文件或检测机构报告等证明文件)
▲2.7 内窥镜镜体为一体成型(需提供注册文件或检测机构报告等证明文件) 3.手术器械 1 套,参数要求:
3.1 扩张管 1 支,内径 1.0-1.5mm,外径 4.0-4.5mm,长度>220mm
3.2 扩张管 1 支,内径>4.0mm,外径<7.0mm,长度>200mm
3.3 扩张管 1 支,内径>6.5mm,外径<9.0mm,长度>180mm
3.4 相互配合并具有锁定功能的工作套管 4 支(组合成为 2 组)
3.4.1 工作套管 1 支,前端斜面,后端带 T 型或其他形状的把手,把手能被锁定;内径
≥7.9mm,外径<9.0mm,长度>165mm
3.4.2 工作套管 1 支,前端为阶梯斜面,后端带 U 型或其他形状的把手,把手具有锁定功能;内径≥9.0mm,外径<10.5mm,长度<155mm
3.4.3 工作套管 1 支,前端平口,后端带 T 型或其他形状的把手,把手能被锁定,钛合金材质。内径≥7.9mm,外径<9.0mm,长度>160mm
3.4.4 工作套管 1 支,前端斜面,后端带 U 型或其他形状的把手,把手具有锁定功能,管道外壁为螺纹,钛合金材质。内径≥9.0 mm,外径≤11mm,长度<155mm
3.5 细齿扩孔钻 1 支,内径≥7.5 mm,外径<9.0 mm,长度<175 mm
3.6 半齿扩孔钻 1 支,内径≥7.5 mm,外径<9.0 mm,长度<175 mm
3.7 镜外骨铲 1 支,后端带可敲击把手;内径>7.5mm,外径<9.0 mm,长度<180mm
3.8 刮勺 1 把,前端弧形刮勺,刮勺总高度>4.5mm,直径≤3.5mm,长度>290mm
3.9 骨科通条 1 支,外径>7.0mm,长度<280mm
3.10 神经拉钩 1 支,直径≤2.7mm,长度>320mm
3.11 剥离子 1 支,直径≤2.5mm,长度>320mm
3.12 骨铲 1 支,直径≤2.7mm,长度≤320mm
3.13 骨锤 1 把,工作端为可耐高温塑料
3.14 抓钳 5 把,咬切钳 1 把;工作端活动的连接方式均为无销钉滑轨结构(需提供注册文件证明)
3.14.1 抓钳 1 把,工作端为勺型。直径≥3.5mm,长度≥320mm
3.14.2 抓钳 1 把,工作端为锐利四方型,能直接啃咬皮质骨。直径≥4.0mm,长度≥ 320mm
3.14.3 抓钳 1 把,工作端为勺型。直径≤3.0mm,长度≥320mm
3.14.4 抓钳 1 把,工作端为带角度勺型。直径≤3.0mm,钳口上翘角度≥45°,长度
≥320mm
3.14.5 抓钳 1 把,工作端为带角度勺型。直径≥3.5mm,钳口上翘角度≥45°,钳口总高度≥4.4mm,长度≥320mm
3.14.6 咬切钳 1 把,头端弧形上翘。弧形角度≥15°,直径≤3.0mm,长度≥320mm
3.15 咬骨钳 1 把,直径≥3.5mm,长度≥320mm,钳口为 40°,工作宽度≤1.5mm
3.16 咬骨钳 1 把,直径≥4.3mm,长度≥320mm,钳口为 40°,工作宽度≥2.0mm
3.17 咬骨钳 1 把,直径≥4.3mm,长度≥320mm,钳口为 40°,工作宽度≥4.0mm
3.18 可拆卸式咬骨鞘管手柄 1 把
3.19 18G 穿刺针 1 支;配套的定位丝 1 支,直径 0.8mm
3.20 能归类放置全部器械的不锈钢灭菌托盘 2 个,独立放置内窥镜的灭菌盒 1 个 4.内窥镜摄像系统 1 套,参数要求
4.1 成像器:≥1/2.8 英寸 CMOS
4.2 输出像素:≥210 万像素,水平分辨率 1080 线,帧率(1920x1080)60p
4.3 数字信号输出:HMDI、DVI、VGA、CVBS
4.4 摄像头手柄功能:拍照、白xx、放大、缩小
▲4.5 内置≥19 英寸高清显示器,检查/手术模式一键切换
4.6 IPX8 级防水摄像头,内置 USB 录像功能,一键切换录像/拍照模式
4.7 冷光源光通量≥1500 流明,显色指数≥90,亮度分级强度显示,带记忆功能,可一键休眠
4.8 LED 灯工作寿命≥50000 小时,光输出≥200000LUX
4.9 导光束:Ø4x2000,耐高温高压
4.10 显示器≥32 英寸,分辨率≥1920x1080,输入接口 DVI/VGA/HDMI/S-VIDEO/CVBS
4.11 台车采用铝合金+全注塑 ABS 材料,4 英寸万向静音脚轮,规格(长 x 宽 x 高):≥ 55x50x120cm
5.保修时间不少于 5 年
第 2 包 品目 2-3 输尿管镜
x窥镜影像系统-输尿管镜 1一、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
1.电源:AC220V±22V ,50Hz±1Hz。输入功率≤30VA。
2.I 类设备 BF 型应用部分。 3.提供多种模式, 4.摄像系统的图像像素为≥768x576。
▲5.图像传感器≥1/3 英寸 CCD。防水型摄像头 IPX8。 6.输出视频信号:RGB、DVI、CVBS、S-VIDEO 。
7.最低照度≤14Lux。
▲8.存储手术视频及静态图片,可存储在 U 盘或者 SD 卡。
9.白xx方式:自动/手动调整。
10.Lemo 防水接头,插拔寿命≥10 万次。
11.电气安全要求符合 GB9706.1-2007 标准要求。
12.电磁兼容要求符合 YY0505-2012 标准要求。二、输尿管镜
1.镜体采用不锈钢,镜体外径:≤8Fr-10.5Fr;工作长度:≥425mm
2.传像束可承受适度变曲;
3.视场角:≥75°、视向角≥15°;
4.采用xxx镜头;
5.圆滑的插入部,渐细的镜管;
6.视场中心角分辨力:≥1.8C/(°),有效景深范围:≥2-50mm
7.采用镜体与水阀、器械分离结构;
8.手术器械规格:5Fr,手术器械全部采用优质不锈钢材料。
9.扩张头规格:9Fr、10.5Fr、12Fr、13.5Fr,长度≥600mm
10.双水阀结构。
11.光缆接头可与 WOLF、STORZ、OLYMPUS 光缆相连接三、内窥镜
1.镜体外径≤19Fr,工作长度≥220mm;
2.视向角 12°;
3.器械通道≥3.7mm;
4.外鞘 24FrX150mm,内鞘 21.6FrX200mm四、旋锁式电切镜
1.镜体外径:≤Ø4mm;镜体长度:≥300mm;
2.视向角:12°,视场角:65°
3.角分辨力:2.97C/(°),有效景深范围:3-50mm
4.外鞘≤27Fr,内鞘≤25Fr
5.带有方向标,xxx镜头;
▲6.采用耐高温高强度陶瓷; 7.手术电极行程:≥25mm,手术电极规格:Ø4mm
8.主动式、被动式两种结构任选;姆指环可活动。
9.不锈钢水阀;
10.内外鞘保持静止时操作器、内窥镜和手术电极可 360°旋转,可持续灌流;
11.内窥镜可承受低温等离子消毒;
12.姆指环可活动。五、仪器车
1.带有 4 个转向轮,
2.双层结构,且有脚踏放置蓝
3.具备收集瓶底座
六、售后服务:整机保修时间不少于 5 年
内窥镜影像系统-输尿管镜 2一、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
1.电源:AC220V±22V ,50Hz±1Hz。输入功率:≤30VA。
2.I 类设备 BF 型应用部分。 3.提供多种模式,
4.摄像系统的图像像素为≥768(H)×576(V),高清晰度成像效果 580TVL。
5.图像传感器≥1/3 英寸 CCD。防水型摄像头 IPX8。
6.输出视频信号:RGB、DVI、CVBS、S-VIDEO 。
7.最低照度≤14Lux。
8.存储手术视频及静态图片,可存储在 U 盘或者 SD 卡。
9.白xx方式:自动/手动调整。
10.Lemo 防水接头,插拔寿命≥10 万次。
11.电气安全要求符合 GB9706.1-2007 标准要求。
12.电磁兼容要求符合 YY0505-2012 标准要求。二、输尿管镜
1.镜体采用不锈钢,镜体外径:≤8Fr-10.5Fr;工作长度:≥425mm
2.传像束可承受适度变曲;
3.视场角:≥75°视向角≥15°;
4.采用xxx镜头;
5.圆滑的插入部,渐细的镜管;
6.视场中心角分辨力:≥1.8C/(°),有效景深范围:≥2-50mm
7.采用镜体与水阀、器械分离结构;
8.手术器械规格:5Fr,手术器械全部采用优质不锈钢材料。
9.扩张头规格:9Fr、10.5Fr、12Fr、13.5Fr,长度≥600mm
10.双水阀结构。
11.光缆接头可与 WOLF、STORZ、OLYMPUS 光缆相连接三、激光镜
1.内窥镜镜体全部采用不锈钢管;
2.窥镜采用光学玻璃、光钎、光锥;
3.采用柱状透镜;
4.带有方向标,xxx镜头;
5.不锈钢水阀;
6.内窥镜为旋锁式可与 STORZ 产品互换使用;操作器及鞘套联接方式为插接式;
7.内窥镜镜体外径≤φ4mm,长度≥300mm,视向角 30°,视场角 60°,角分辨力 2.40C/
(°),有效景深范围 5-100mm,目镜罩外径φ32mm; 8.光缆接头外径:≤φ10mm;外鞘:26Fr×175mm;
9.操作器:行程≥20mm;
10.光纤导管:通道φ1mm;光纤导管:通道φ1.3mm四、粉碎镜
1.内窥镜:视向角 0°,视场角 70°,器械通道φ5mm;
2.外鞘:26Fr×175mm;
3.光缆:配有转换接头可与 WOLF、STORZ 光源连接;光缆接头可与 STORZ、OLYMPUS、 WOLF、ACMI 光缆连接;
五、医用手术冲吸切割器 1.电源:AC220V,50Hz,功率≤200VA;
2.转速调节范围:1000-12000 转/分(正转或反转),500-3000 转/分(往复转),误差为±15%;具有无极调速功能;
3.吸引:控制器具有吸引功能,压力-88Kpa;
4.手持电机的最大输出转矩≥35mN;
5.噪声≤65db;
6.全液晶屏显示,触摸屏控制;
7.刀头规格:φ4.75x355mm。
8.与医用电气设备互连使用的安全要求应全项符合 GB9706.1、GB9706.19 的要求。六、售后服务:整机保修时间不少于 5 年
第 3 包 品目 3-1 口腔综合治疗台
一、设备名称:口腔综合治疗台二、数量:10 套
三、设备用途:用于口腔门诊、急诊病人口腔疾病的诊疗工作。治疗项目涵盖:口腔颌面外科、牙体牙髓、修复及正畸等。
四、工作条件
1.环境温度范围:5℃-40℃
2.相对湿度:≤85%
3.大气压力范围:86-106Kpa
4.电源:AC220V±10%,50Hz±2Hz,≤1500W
5.工作时间:每天连续工作时间≥8 小时
6.工作气源:压力范围 0.5-0.7Mpa,地箱内设空气过滤和高压装置,并有压力显示
7.工作水源:压力范围 200-400Kpa,地箱内设过滤和调压装置,并有压力显示五、功能及技术参数
1.结构形式
1.1 采用连体式设计
1.2 器械盘为下挂式
1.3 内置正压转负压装置 2.病人椅
▲2.1 电动液压驱动系统,承载重量≥180 公斤
2.2 可调节液压速度,固体金属注模结构加喷粉烤漆保护,遇阻力时自动停止,其保修期为 10 年;(提供原厂自检报告及图片、原厂公开承诺并加盖公章)
2.3 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病人椅下降时遇阻力自动停止并向上抬升,无压力时牙椅停止;
▲2.4 根据诊疗区域面积大小,兼顾医生、助理治疗预留出足够的操作空间,同时方便患者上下椅位,要求侧箱左侧至患者椅右侧扶手的最大距离≤880 cm,患者椅背的最大宽度≤690 cm,头枕在≥15-32 cm 范围调节,垂直移动距离≥10 cm;头枕的仰俯范围
≥85°,患者椅平躺后总长度≥185cm;患者椅的最低离地高度≤40 cm,最高离地高度
≥70 cm;采用沙发式软椅垫,带有内置腰部支撑垫,专用医用面料,可以消毒;(提供图纸说明)
2.5 双关节头枕,头枕具有患者颈部支撑功能,适合成人、儿童支撑,高度可调节;
2.6 触控面板四椅位定记忆工作位置,具有图示说明,可控制牙椅、手术灯与痰盂、口杯注水;
2.7 双侧扶手设计,活动扶手可旋转方便病人进出,扶手可旋转隐藏在靠背下方;
2.8 背加强病人腰椎承托;
2.9 流线形一体化地箱,长度≤50 cm;附设供气调压装置及过滤网(70-90 微米),并有压力显示表及独立开关。供水则应供水压调装置及独立开关;(提供图纸说明)
3.器械盘治疗单元
3.1 一体化地箱,链接水气调节装置及过滤。中心控制部位采用气动驱动阀体控制。控制阀体为金属元件,带有无逆流控水机制和若干快速装接口头。
3.2 管线全部内置
▲3.3 内置供水系统,可以连接独立供水系统,管线均采用可分离银离子管道,有效期
≥10 年;(提供第三方管线检测报告证明)
3.4 具有手机污油收集系统
3.5 治疗机配 5 只器械挂架,内置预留洁牙机、光固化机的插口;助手位配 4 只器械挂架;
3.6 随椅升降器械盘为下挂线形式手机挂线,或上拉线形式手机挂线;
3.7 独立器械托盘≥45x30cm,每一个手机挂架可独立调节角度(提供图纸图片说明)
3.8 触控调节面板,可调节储存≥4 个手术椅位置和遥控手术灯、口杯注水,痰盂冲洗;
3.9 5 个手机挂架及 4 组防回吸手机控制模块
3.10 硅胶光滑手机线,采用银离子抗菌处理(提供第三方管线检测报告证明)
3.11 供水线无死角设计;
3.12 手机管线冲洗消毒具有程序键,快速清理手机导管内壁
3.13 快插式防回吸三用枪(含 10 支枪头),枪头枪柄可拆卸进行蒸气消毒
3.14 内置 2 升手机独立供水系统
3.15 内藏式电子供气压力表,水压力调节旋钮,可高温蒸气消毒
3.17 具备手机供气稳压控制阀 4.具有痰盂及牙科助手工具托架
4.1 随椅升降高级陶瓷痰盂一体成型,可拆卸,表面光滑不会溅出唾液。可向病人方向旋转≥45°,侧箱与痰盂远端的最大距离≤90cm(提供图纸图片说明)
4.2 内置固体废物收集器
4.3 ≤24V 电源供应
4.4 可控定时水杯注水与痰盂冲洗,带有安全保护
4.5 口杯供水为单独供水,痰盂冲水为自来水
4.6 2 种注水设定模式,人工控制和自动口杯注水,可调节水量
4.7 2 种冲水设定模式,人工控制和自动痰盂冲水,可调节水量
▲4.8 随椅升降三孔助手工具挂架,挂架可以伸缩≥260mm,可以旋转≥180°(提供图纸图片说明)
4.9 1 支强吸排唾控制阀,可拆卸、高温高压蒸气灭菌消毒
4.10 1 支弱吸排唾控制阀,可拆卸、高温高压蒸气灭菌消毒
4.11 助手位四记忆椅位触控面板,可控手术灯开启、水杯注水及痰盂冲水
4.12 助手位快插式防回吸三用枪,枪头枪柄可拆卸进行蒸气消毒
4.13 采用独立供水系统 5.手术灯
5.1 手术灯与牙椅连体式,当调节到治疗椅位时手术灯自动开启,离开治疗位时手术灯自动熄灭
▲5.2 采用 4 头冷光源 LED 手术灯,三轴定位,手术灯背板后中间二分之一处具有圆形槽位,槽内固定金属万向球形关节,保证灯头在手术灯xx臂固定不动的情况下进行水平旋转 540°、垂直旋转 120°、对角线旋转 80°(逐项提供厂家公开发行的手术灯彩页/说明书指向说明)
5.3 灯光照射区亮度、颜色、均匀性都达到 ISO 9680 标准
5.4 无阴影渐进照明模式,照明使用寿命≥40000 小时
5.5 长方形照明区,可调焦距范围 30-70cm
5.6 色温≥5,000K,显色指数(CRI)≥90;
5.7 亮度选择范围 8000-25000 LUX;光固化模式亮度≥8000LUX;
5.8 xx臂金属表面涂聚酯粉粒保护层; 6.医生椅
6.1 与病人椅同材质,采用沙发式椅垫;
6.2 医生椅升降高度可调、靠背高度可调;
6.3 坐板倾斜度可调,坐板与座椅三点支撑结构;
6.4 铸铝件底座涂聚酯粉末涂层保护;
6.5 橡胶轮、五轮滚动; 7.护士椅
7.1 与病人椅同材质,采用沙发式椅垫;
7.2 护士椅升降高度可调、坐板倾斜度可调,坐板与座椅三点支撑结构;
7.3 铸铝件底座涂聚酯粉末涂层保护;
7.4 橡胶轮、五轮滚动;六、器械配置要求
1. 高速快插光纤手机 6 支,(标准机头 4 支,mini 机头 2 支);
2. 高速光纤快插接头 2 个;
3. 低速电动光纤手机 4 支(直手机 2 支,弯手机 2 支);
4. 低速光纤电马达 1 套;
5. 洁牙机 3 套;
6. 光固化 1 套。
七、售后服务:免费保修时间不少于 5 年
第 3 包 品目 3-2 口腔科专用边台
一、技术参数 1.主体:
1.1 柜体采用镀锌钢板为框架结构,钢板厚度≥1.0mm。主体框架另加承重钢板及内衬结构,表面防锈、防酸、防碱、防静电。框架结构设计可按照临床需求进行多种组合。
1.2 柜体下方的踢脚板和柜体为一体,耐腐蚀调节脚。
1.3 表面经喷塑处理,可按照临床需求进行调色。涂料粉沫中化学成分测试结果符合要求。
1.4 形状位置公差、外观性能要求、安全性能要求、力学性能要求符合 GB/T 3325-2017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要求并提供国家级检测报告。
2.台面:选用xx石或人造大理石台面,台面的耐化学腐蚀性成份符合 JG/T 463-2014
《建筑装饰用人造xx石板》并具有国家级检测报告。
3.抽屉轨道:选用 DTC 带阻尼轨道,具有隐藏式、静音、自动复位功能,可自由开合
≥10 万次,所有抽屉均加锁。
4.铰链开关:选用 DTC 铰链,SUS304 抛光不锈钢材质。铰链与柜体面水平角度<15°时,柜门即可自行关闭,阻尼闭合,无碰撞。开启角度大于 110°。
5.抽屉搁盘:根据临床专业的要求,分隔盘中插排可任意调整,满足各科室的专用器具摆放要求,并可取出清洗和消毒。采用 ABS 板材,提供多种规格可供选择。
6.洗手及用水设施:配置医用优质全铜水龙头(可肘开设计),水龙头表面采用镀铬处理,耐酸碱,耐锈蚀。电子脚控式出水,每个洗手位,配置不小于两个水龙头。
7.生活垃圾桶:隐蔽于洗手盆下方,垃圾桶尺寸大小与水池柜内径大小一致。
8.拉手:拉手采用氧化铝材质,可提供多种把手颜色作选择。二、保修时间不少于 5 年
第 3 包 品目 3-3 彩色超声诊断仪(一)一、设备名称:彩色超声诊断仪
二、数量:一套
三、设备用途及主要要求:
1.用途:主要用于腹部、心脏、妇科及胎儿检查、血管、小器官、肌肉骨骼、神经、术中、弹性、造影及介入等方面的超声诊断和科研教学工作。具有世界最新平台,具备持续升级能力,可满足临床开展新技术应用的需求
▲2.投标设备必须为各厂家满足全身应用的最高档次机型
▲3.投标设备要求为国内生产的产品,2021 年以后推出最新机型(以 NMPA 注册证书为准),并具备持续升级能力
四、主要技术规格及系统功能: 1.主机系统性能概括
1.1≥22 英寸高分辨率宽屏 OLED 显示器,分辨率为 1920 × 1080,采用灵活可调节支撑臂
1.2 操作面板具备液晶触摸屏≥15.6 英寸,按功能分区,支持多点触控。触摸屏可调节仰升角度
1.3 全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系统主机
1.4 全新集束精准发射技术,全程动态聚焦发射声束
1.5 全新高保真声学成像探头技术
1.6 全聚焦相干成像,整个图像区域无焦点,支持所有探头及应用条件;(附图证明) 1.7Auto TEQ 智能图像零键优化技术,零键优化二维、彩色多xx及造影图像质量
1.8 清澈血流技术,自动消除因生理运动造成的彩色伪像
1.9 数字化二维灰阶成像及 M 型成像单元(包括灰阶 M 型和彩色 M 型)
1.10 具备全方位、多角度解剖 M 型技术,并同时具备 B 型全角度心功能测量功能(附图证明)
1.11 数字化频谱多xx显示和分析单元(包括 PW、CW 和 HPRF)
1.12 自动频谱多xx优化技术,冻结瞬间自动优化频谱为最佳图像,无需特别按键操作;
(附动态视频证明)
1.13 彩色多xx成像技术:彩色多xx速度图、彩色多xx能量图
1.14 具有组织多xx成像单元,可支持彩色、谐波、PW、M 型多种模式
1.15 具备电影回放及剪辑功能
1.16 具备高分辨率局部图像放大功能
1.17 具备高清放大功能,并可增加感兴趣区细节显示及图像帧频
1.18 高级空间复合成像技术,逐级可调,与彩色和其他高级成像模式兼容
1.19 智能化组织均衡技术,实时优化二维、频谱多xx图像,适用于所有成像探头
1.20 多参数自动优化成像技术,可实时无间断优化成像参数
1.21 具备血管增强技术。可用于周围血管、浅表组织及胎心检查等,并支持≥5 级可调
(附图证明)。
1.22 探头表面采用特殊材料,探头前端采用特殊晶体材料
1.23 主机具备耦合剂加热装置
1.23.1 360 度环绕加热方式
1.23.2 加热温度分级可控
1.24 酷炫成像,主屏幕和触摸屏同时显示图像,基于 AI 大数据深度场景化,自动呈现 4 种不同风格图像,在实时状态下快速切换,且预设联动,医生可自定义选择其中一个作为最优检查条件;(附图证明)
1.25 手势感应探头技术,探头内置多点触控传感器,双击探头前端任何部位,即可激活探头进入扫查,无需在触摸屏上切换,方便使用;(附动态视频证明)
1.26 实时二同步 /三同步能力
1.27 内置 DICOM 3.0 标准输出接口
1.28 内有一体化超声工作站 2.先进成像技术
2.1 灰阶超宽视野成像扫描技术
2.1.1 扩展成像视野,支持 360°自由旋转
2.1.2 实时扫查时支持反转、支持放大、缩放及平移功能
2.1.3 具有速度指示器,测量功能,获取过程可暂停和退回
2.1.4 支持所有线阵及凸阵探头
2.1.5 结合复合成像技术、酷炫成像技术使用
2.2 彩色超宽视野成像扫描技术
2.2.1 以灰阶超宽视野成像技术为基础,采集过程优化多xx能量图、速度图
2.2.2 具有屏幕速度指示器,获取过程可有暂停和退回操作
2.2.3 图像支持 360°旋转、缩放及平移功能,也可逐帧回放显示
2.2.4 适用于全部线阵及凸阵探头
2.3 超声声速自动校正技术
2.3.1 针对肥胖及困难病人
2.3.2 可用于乳腺检查,并可调整
2.3.3 专门的预置条件
2.4 超声造影成像技术,采用相干脉冲成像造影技术,发射和接收过程中采用精确的相位和振幅调制控制,利用所获取的造影剂非线性基波及非线性谐波信息进行造影成像
2.4.1 具备低机械指数(Low MI)和中等机械指数(Mid MI)两种选择模式
2.4.2 具备爆破后再灌注显像技术
2.4.3 支持造影剂二次注射,有 2 个独立造影计时器
2.4.4 具备造影双幅模式下映射功能,支持同步测量
2.4.5 具备超微血管造影成像技术,可显示细微血管网的造影剂灌注,高清晰显示造影剂微泡灌注和高分辨率显示微血管架构,具有运动抑制功能,可进行图像修正补偿,评估病灶内的血管分布
2.4.6 采用声诺维造影剂进行造影检查,造影剂有效显示时间≥8 分钟(提供视频录像证明)
2.4.7 造影功能支持相控阵、凸阵、线阵、腔内探头
2.4.8 双幅超声造影模式下支持双穿刺引导功能,且实时显示穿刺针进针路径,并同步
显示穿刺针进入深度数值(提供视频录像证明)
2.4.9 造影模式下,支持 Auto TEQ 智能图像零键优化技术
2.5 实时应变弹性成像技术
2.5.1 能够以灰阶或彩阶图像方式显示感兴趣区组织的弹性硬度,无需人工加压
2.5.2 提供实时动态弹性应变分析、动态弹性参数成像
2.5.3 具备“映射”模式测量,并可进行直径比、面积比、应变、应变率比值等定量测量,对弹性质体的硬度性质全面定量
2.5.4 具有质量因子,提高弹性成像的准确性。可自动判断组织的整体位移程度,与本底图像进行自动比较,得到高质量的弹性成像
2.6 点式剪切波成像技术
2.6.1 定量组织弹性,可用文字标记测量点、结节或肝段
2.6.2 可显示剪切波传播的速度图(m/s)和组织的弹性图(kPa)
2.6.3 支持凸阵、线阵探头、腹部介入探头
2.7 二维剪切波弹性成像技术
2.7.1 采用多组梳状脉冲波激发,同时激发多组剪切波,通过对同一点多次测量,进行相关性矫正
2.7.2 同时定性和定量软组织弹性值
2.7.3 具有速度、位移、质量等多种显示模式
2.7.4 支持腹部、高频探头,拓展临床应用
2.7.5 测量取样框大小及位置可调,取样点数量无限制,可显示剪切波传播的速度图(m/s)和组 织的弹性图(kPa)
2.7.6 可显示 IQR 四分位差数值,自动计算 IQR/Median 比值并显示在报告页(提供图片证明)
3.测量和分析:(B 型、M 型、D 型、彩色模式)
3.1 一般测量:距离、面积、xx等
3.2 妇科测量和计算
3.3 产科测量:包括全面的产科径线测量、NT 测量、单/双胎儿孕龄及生长曲线、羊水指数等
3.4 外周血管测量和计算
3.5 心脏功能测量和计算
3.6 泌尿科测量和计算
3.7 多xx血流测量与分析 (含自动多xx频谱包络计算),客户自定义 4.图像存储、(电影)回放重现及病案管理单元
4.1 超声图像存档与病案管理系统,可按不同条件检索病历资料,病历与对应的超声图像同时显现,并可翻阅所检索的病历
4.2 硬盘容量≥960GB
▲4.3 USB 接口≥8 个,其中触摸屏上至少两个,可用于图像传输
4.4 图像储存格式支持 DICOM 或 PC 文件,无需特殊软件转换 5.输入/输出信号
5.1 输入:VCR、外部视频、RGB 彩色视频、S—视频
5.2 输出:DP 高清输出
6.连通性:医学数字图像和通信 DICOM 3.0 版接口部件五、系统技术参数及要求:
1.系统通用功能
1.1 高分辨率彩色液晶显示器≥22 英寸高分辨率 OLED 显示器,具有调节拉手及万象关节臂设计,可上下左右前后任意调节显示器位置,可前后折叠
1.2 操作面板具备液晶触摸屏≥15.6 英寸,触摸屏角度可调,以适应不同光线,可调角度≥20 度
1.3 操作面板人机工程布局,可进行高度调整及旋转,高度可调范围≥20cm,左右旋转角度≥90 度
▲1.4 探头接口选择≥4 种,均为致密无针式探头接口、可全部激活相互通用,具有磁吸式连接技术
1.5 针对不同检查部位,预置最佳化图像的检查条件
1.6 安全性能:质量符合国家商品安全的标准要求 2.探头规格
2.1 频率:无针式宽频、多频可变频成像探头,频率从 1MHz -18MHz
2.2 二维、彩色、频谱多xx及谐波均可独立变频
2.3 变频探头基波中心频率可选择≥3 种,多xx可选不同频率
2.4 探头类型:电子凸阵、高频线阵、相控阵心脏、超高频线阵、相控阵穿刺探头
2.5 单晶体探头≥2 种
2.6 腹部凸阵探头有效最大探测深度≥30cm
2.7 探头频率范围:
2.7.1 腹部凸阵探头:1.4-5.0 MHz
2.7.2 高频线阵探头:4.0-10MHz
2.7.3 超高频线阵探头:4.6-17.8 MHz
2.7.4 经阴直腔内探头:2.9-8.1 MHz
2.8 B/D 兼用:
2.8.1 电子凸阵:B/PW
2.8.2 电子线阵:B/PW
2.8.3 电子相控阵:B/PWD、 B/CWD
2.9 穿刺导向:探头可配穿刺导向装置 3.二维灰阶显像主要参数
3.1 扫描线:二维图像每帧图像线密度≥512
3.2 智能高密度波束形成器,数字式全程动态聚焦,数字式可变孔径及动态变迹, A/D≥14bit
3.3 成像速率:
3.3.1 凸阵探头,全视野,18cm 深度时,在最高线密度下,帧速率≥40 帧/秒
3.3.2 相控阵探头,扫描角度 85°,18cm 深度时,在最高线密度下,帧速率≥65 帧/秒
3.4 声束发射聚焦:发射≥8 段;接收可连续聚焦
3.5 增益调节:深度增益补偿≥8 段,B/M 可独立调节
3.6 接收超声信号系统动态范围≥320 dB
3.7 可视动态范围:10-80 dB,步进为 1
3.8 回放重现:灰阶图像回放≥4000 帧,回放时间 30 秒,并能进行测量和计算
3.9 高清放大功能:增加感兴趣区细节显示及图像帧频 4.频谱多xx
4.1 显示模式:脉冲多xx PWD;连续多xx CWD;高脉冲重复频率 HPRF
4.2 频谱多xx:可选中心频率≥2 个
4.3 显示方式:B/D、M/D、D、B/CDV、B/CDE、B/CDV/PW、B/CDE/PW、B/CDV/CW
4.4 频谱多xx取样容积:1mm- 20mm,多级可调
4.5 最大测量速度:PWD 正或反向血流速度≥10 m/s;CWD 血流速度≥19 m/s
4.6 最低测量速度≤1.0 mm/s(非噪音信号)
4.7 Doppler 及 M 型电影回放:≥30 秒
4.8 Auto TEQ 频谱多xx零键优化,冻结瞬间自动优化频谱为最佳状态,无需特别按键操作
4.9 显示控制:反转显示、零位移、B-刷新、D-扩展、B/D 扩展、局放及移位
4.10 实时自动包络频谱并完成频谱测量计算 5.彩色多xx
5.1 显示方式:速度方差显示、能量显示、速度显示和方差显示
5.2 彩色增强功能:彩色多xx能量图(CDE)、组织多xx(DTI)
5.3 扫描速度:
5.3.1 凸阵探头,全视野,18cm 深度时,在最高线密度下,帧速率≥10 帧/秒
5.3.2 成人相控阵探头,扫描角度 85°,18cm 深度时,帧速率≥10 帧/秒
5.4 具有双同步/三同步显示(B/D/CDV)
5.5 彩色显示速度:最低平均血流速度≤5mm/s(非噪声信号)
5.6 显示控制:零位移动、黑白与彩色比较、彩色对比
▲5.7 显示位置调整:线阵扫描感兴趣的图像范围:-30°~+30°(提供证明图片) 6.超声功率输出调节
6.1 B/M、PWD、Color Doppler
6.2 输出功率选择分级可调 7.记录装置
7.1 内置一体化超声工作站:数字化储存静态及动态图像,动态图像及静态图像可以 AVI、 JPG 等 PC 通用格式直接储存
7.2 主机硬盘容量≥960GB 8.技术手册:中文操作手册六、售后服务要求:
1.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提供 3 年的免费维修服务
2. 开机率≥98 %,仪器故障要求 12 小时内应答,24 小时形成解决方案
3. 投标人(制造商或销售商)需在中国大陆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和设施,并配备受过专业培训的售后服务人员
4.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卖方应在中国境内方便的地方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并保证 5 年以上的供应期,提供 800 全国免费电话
5. 现场培训:卖方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的各项功能
第 3 包 品目 3-4 荧光内窥镜系统
一、总体要求:
1.可作为白光高清内窥镜摄像系统使用,同时可与 ICG(吲哚青绿)荧光显影剂联合使用,在微创内窥镜手术中提供实时的可见光影像及近红外荧光影像。
二、技术参数功能要求 1.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
1.1 全数字化高清摄像系统:可同时捕捉可见光和近红外光图像
▲1.2 双相机 4 CMOS 芯片:一个 3CMOS 相机,专门处理白光图像,一个专业级荧光 CMOS相机,独立处理荧光图像,白光影像和荧光影像独立成像。
1.3 多通道实时分光滤波技术,可获取 60Hz 高清白光和荧光图像,无闪烁,可直接满足腹腔外组织的荧光成像,无需关闭室内照明灯;
1.4 能对 850nm±30nm 波长的近红外光照明物体后成像;
1.5 分辨率:≥1920x1080p,逐行扫描,16:9,像素≥200 万;
1.6 采用定焦镜头,焦距为 27mm;
▲1.7 超高清技术:可根据手术需要选择细节增强、色彩增强、暗场增强。
▲1.8 3 种荧光科室模式:可选择肝胆模式、妇科模式和自定义模式,自定义模式下可逐级调节捕捉荧光的灵敏度;
1.9 荧光探测灵敏度:信噪比 SNR>20dB,信背比 SBR>3 时,荧光响应动态范围为≥20dB最低探测浓度≤200nmol/L。
1.10 显示模式:一键式选择:高清白光、标准(黑白)荧光、彩色荧光和多模荧光;
1.11 彩色荧光模式:可梯度式显示荧光颜色,随着荧光亮度由弱变强,荧光颜色由蓝色到黄色逐渐变化。同时,画面中会显示出不同强度对应的颜色标尺。
1.12 可同时显示高清白光、标准荧光、彩色荧光和黑白荧光图像,其中一种图像作为主图在屏幕右侧显示,另外三种图像作为小图在屏幕左侧;主图的图像可通过按键随意切换。
1.13 摄像头具有可编程按键,可预设录像、拍照、亮度调节、增益、白xx等功能;
1.14 主机自带的菜单按键,对主机进行功能操作及参数设置,可操作的功能≥20 项,至少包括白xx、拍照、录像、亮度调节、增强模式、科室参数、色调等;
1.15 主机面板具有快捷按键,可实现白xx、拍照/录像、科室切换的功能;
1.16 具有标准色调、冷色调、暖色调可选;
1.17 可同时输出白光图像、荧光图像到两个独立的显示器;
1.18 配开放式摄像头;
1.19 可搭配 PDD 光源,实现 PDD 功能;
1.20 主机内置 USB 接口,可实现高清拍照和录像功能,录像的分辨率为 1080P;
1.21 可通过 AUX 接口连接脚踏开关实现拍照、录像功能;
1.22 输出端口:3G-SDI 数字端口 2 个、DVI-D 数字端口 2 个、标清接口 CVBS1 个、S-video1个;
1.23 电气安全:医用设备电气安全 CF 级别 I 类防护,可应用于心脏设备;
1.24 采用 ARM 硬件架构及 linux 系统;
1.25 对接入的 U 盘具有用户访问权限控制。普通用户权限只能实现存储拍摄图片和视频。管理员用户能实现存储拍摄图片和视频及操作软件升级维护。
1.26 可升级连接开放摄像头。 2.医用内窥镜冷光源
2.1 独立双光源主机:可见光和近红外激光双光源输出;
2.2 光源采用纯白光 LED,连续发光,色温范围 4200-6200K、显色指数≥85,LED 寿命
≥36000 小时;
2.3 具有调光旋钮调节光强功能;
▲2.4 具有待机功能;
2.5 具有出光防护功能,未插入光纤时光源关闭;
2.6 具有温度监控功能,灯泡寿命警示功能;
▲2.7 自检功能:通过专用的数据通信线连接光源,实时查看光源设备状态,其中包含使用时长、光源温度、光源功率等;
2.8 近红外激光光谱波段为 805±10nm,符合激光安全 3R 标准;
2.9 电气安全:医用设备电气安全 CF 级别 I 类防护,可应用于心脏设备;
2.10 纤维导光束:直径≥4.8mm、长度≥250cm,可同时传输可见光及近红外光。
3.腹腔内窥镜
3.1 可传输白光和近红外光;
3.2 直径≤10mm,工作长度≥320mm,可高温高压灭菌或低温等离子灭菌;
3.3 30°视向角/0°视向角,两种型号。 4.医用监视器
4.1 分辨率≥1920x1080;
4.2 尺寸规格≥26 英寸;
4.3 AM-TFT LED 背光技术,亮度≥800cd/m2 5.气腹机
5.1 直径压力设定范围:5-25mmHg;
5.2 大流量供气,流量 ≥ 40L/min;
5.3 具有压力过高感应及自动排气安全功能;
5.4 具备加温功能;
5.5 液晶屏显示设备运行状态; 6.专用设备台车
6.1 主体材质采用碳钢、铝合金和工程塑料结构组成;
6.2 活动式万向支臂,高度可调节,360 度旋转,可支持安装 2 个大屏幕显示器,最大承重≥20kg;
6.3 抽拉式置物抽屉,抽屉内尺寸:≥400x390x80mm(长深高);
6.4 载物托架可升降调节高度;
6.5 医用静音万向脚轮,其中两只带刹车功能;
6.6 采用磁性吸附方式闭合紧固后门;
6.7 最大电流≥10A 过载保护式电源插座;
6.8 标配含六孔电源插线板。三、配置要求:
1.荧光摄像系统 1 套
2.荧光专用光源系统 1 套(含导光束 1 根)
3.腹腔镜 2 x
4.医用高清监视器 1 台(≥26 英寸)
5.高流量气腹机 1 套
6.专用设备台车 1 台、及其他附件等。四、技术及售后服务:
1.整机保修不少于 3 年,需提供原厂家保修承诺,在质保期内每年由原厂家或认证工
程师提供至少 2 次的上门维护保养工作; 2.一个月内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提供换货;
3.软件系统终身免费升级;
第 4 包 品目 4-1 高清内窥镜系统
一、总体要求:
1.可作为 4K 超高清内窥镜摄像系统使用,在微创内窥镜手术中提供实时的超高清可见光影像。
2.要求投标人提供 CFDA 认证,同时提供原厂家的检测报告或技术白皮书。二、技术参数功能要求:
▲1.全数字化 4k 超高清摄像系统,3840x2160P 超高分辨率 3 CMOS 芯片;
▲2.能够同时具备 4K 和全高清输出能力,具备多种 4K 和全高清输出接口,满足医院多显示器需求。数字高清输出端口 4X3G-SDI、HDMI、12G-SDI、DVI,其中 DVI 为 1080P输出,其他接口为 4K 输出;
3.帧率 60 帧/秒或 50 帧/秒可选;
4.摄像主机具有细节增强、色彩增强、暗场增强等模式;
▲5.具有标准色调、自然色调、柔和色调;
6.对接入的 U 盘具有用户访问权限控制。普通用户权限只能实现存储拍摄图片和视频。管理员用户能实现存储拍摄图片和视频及操作软件升级维护;显示移动设备状态及进度条
▲7.采用 ARM 硬件架构及 linux 系统;
8.用户具有加密存储设备方可通过 USB 外接方式进行软件升级维护;
9.摄像主机内置 USB3.0 接口,兼容移动硬盘和 U 盘,可实现超高清图像抓取和超高清影像存储,存储分辨率为 4K 或 1080P 可选;
▲10.H.264/H.265,8-65Mbps 码率可调;支持固定码率;
11.2 倍数字变焦功能,可实现图像无级放大缩小;标配 f14-28 变焦镜头,可通过镜头上的调焦环进行调焦。
12.信噪比≥58dB;
13.摄像头防水防尘等级 IPX7,支持戊二醛浸泡消毒;
14.功能菜单支持多种语言,有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语;
15.光源采用纯白光 LED, LED 寿命≥35000 小时;
16.具有双重出光防护功能,未插入光纤时光源关闭;
17.具有 AI interlock 功能,根据摄像头感光强度自动调节光源亮度,亮度 0-30 级可
调,调光级数≥10000 级
18.自检功能:实时查看光源设备状态,其中包含使用时长、光源温度、光源功率等;
19.纤维导光束:直径≥4.5mm、长度≥300cm。
20.电气安全:医用设备电气安全 CF 级别 I 类防护,可应用于心脏设备;
21.4K 医用监视器:尺寸规格≥32 英寸;分辨率≥3840×2160;液晶显示屏/LED 背光,亮度≥1000cd/m2
22.专用设备台车:
22.1 活动式万向支臂,高度可调节,360 度旋转
22.2 可支持安装 2 个大屏幕显示器,最大承重≥15kg;
22.3 载物托架可升降调节高度;
22.4 医用静音万向脚轮,其中两只带刹车功能
22.5 电流≥10A 过载保护式电源插座;
22.6 标配含六孔电源插线板。三、配置要求:
1. 4K 内窥镜摄像系统 1 套
2. 4K 摄像头 1 个
3. 导光束 1 x
4. 医用 4K 高清监视器 1 台
5. 0°鼻内镜 1 条
6. 30°鼻内镜 1 条
7. 专用设备台车 1 套四、售后服务:
1.整机免费保修期≥3 年,需提供原厂家保修承诺,在质保期内每年由原厂家或认证工程师提供至少 2 次的上门维护保养工作;
2.一个月内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提供换货;
3.软件系统终身免费升级。
第 4 包 品目 4-2 彩色超声诊断仪(二)
一、设备名称:彩色超声诊断仪
二、数量:一套
三、用途:主要用于腹部、血管(外周、颅脑、腹部)、小器官、骨骼肌肉、神经、术中,造影、介入等方面的临床超声诊断和科研教学工作,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具备持续升级能力,能满足开展新的临床应用需求。
四、主要技术规格及系统功能: 1.主机成像系统:
1.1 HD XXX WLED 医用专用硬屏高分辨率液晶显示器≥24 英寸,无闪烁,不间断逐行扫描,可上下左右任意旋转,可前后折叠。
1.2 操作面板具备液晶触摸屏≥12 英寸,可通过手指滑动触摸屏进行翻页,直接点击触摸屏即可选择需要调节的参数,操作面板可上下左右进行高度调整及旋转,最大旋转角度达 720 度。
1.3 全新集束精准发射技术,
1.4 脉冲优化处理技术
1.5 海量并行处理技术
1.6 自适应增益补偿技术
1.7 数字化二维灰阶成像及 M 型显像单元;
1.8 解剖 M 型技术,可 360 度任意旋转 M 型取样线角度方便准确的进行测量
1.9 脉冲反向谐波成像单元;
1.10 彩色多xx成像技术;
1.11 彩色多xx能量图技术;
1.12 方向性能量图技术
1.13 数字化频谱多xx显示和分析单元 (包括 PW 、CW 和 HPRF);
1.14 动态范围≥320dB
▲1.15 数字化通道≥7,000,000
1.16 智能全程聚焦技术;
1.17 智能化一键图像优化技术;可自适应调整图像的增益等参数
1.18 空间复合成像技术,同时作用于发射和接收(作曲别针试验),支持所有凸阵、微凸阵和线阵成像探头
1.19 自适应核磁像素优化技术,支持所有成像探头,可分级调节≥5 级。
1.20 内置 DICOM 3.0 标准输出接口;
1.21 内有一体化超声工作站; 2.先进成像技术:
2.1 具备全屏高清放大功能,放大后图像显示区域尺寸≥24 英寸,显示比例≥16:9,分辨率≥1080p(1920x1080)
2.2 超宽视野成像扫描技术
2.2.1 测量功能,电影回放功能
▲2.2.2 具备线阵、凸阵及容积探头
2.2.3 结合复合成像技术使用
2.3 超声声速自动校正技术,针对肥胖及困难病人
2.3.1 可用于乳腺检查,并可调整级别
2.3.2 专门的预置条件
2.4 扩展成像技术:凸阵、微凸阵、线阵探头均具有此功能,且空间复合成像技术及斑点噪声抑制技术支持其扩展区域。
2.5 组织多xx技术(TDI/或 DTI),具有彩色,谐波,PW, M 型多种模式
2.6 多影像实时对比联合诊断技术:主机可直接获取和浏览 CT/NM/MR,乳房 X 线/超声的 DICOM 图像,同屏对比既往和目前的超声图像,回顾实时的、存储的、输出的图像进行对比诊断。
2.7 术者模式,可实时双屏显示,主屏幕与触摸屏实时同步显示扫描图像。
2.8 造影成像技术
2.8.1 造影剂二次谐波成像单元,包含低 MI 实时灌注成像、中 MI 和高 MI 造影成像,采用脉冲反相谐波技术、能量调制技术以及多脉冲序列谐波造影技术。
2.8.2 可与复合成像技术、核磁像素优化技术结合使用
2.8.3 具有实时双幅造影对比成像模式,并可进行双幅实时同步测量
2.8.4 造影技术支持凸阵,线阵,微凸探头,可满足临床对腹部浅表、乳腺、血管等需求
2.8.5 具有造影计时器以及闪烁造影成像技术
2.8.6 实时微血管造影成像技术(以双幅形式同时显示实时造影和造影复合处理模式)可清晰显示组织内微小血管的灌注及走行,可早期评价病变的恶变倾向及放化疗效果
2.8.7 组织抑制技术功能,可以抑制非灌注区域的显像,增强微泡的对比显示,可开关,可分级,可视可调
2.8.8 在机造影时间强度曲线定量分析
2.8.9 具备造影定量分析组织运动追踪技术,实时追踪被定量组织。
▲2.8.10 双微造影:结合造影及微细血流成像两项技术,在造影延迟相显示组织及肿瘤的血供,帮助准确、高效的分辨肿瘤的良恶性。
2.9 弹性成像技术实时软组织弹性成像技术,无需人工加压,具有灰阶,反转及彩色多xx多种显像方式
2.9.1 具备囊实性结构鉴别弹性成像技术
2.9.2 具备浅表及腔内弹性成像
2.9.3 主机内置一体化实时弹性定量分析技术,可对弹性图像进行直径面积对比分析、动态弹性应变分析、动态弹性参数成像。
2.10 肝脏剪切波定量技术
2.10.1 采用无创评估肝组织弹性的超声成像技术,可以结合常规超声图像检测特定区域组织的弹性硬度。
2.10.2 具有肝纤维化分级指示器,自动将获得的剪切波数值和肝纤维化分级关联显示。
2.10.3 测量值可以两种单位显示,KPa 及 m/s
2.10.4 具备单一定量区域具有≥15 组组测量值录入,并可存储导入报告体系,报告可输出打印
2.10.5 测量结果需包含:平均硬度及硬度标准差
2.10.6 可在 1 秒内快速获取剪切波数值。
2.11 实时剪切波弹性定量技术,可实时对感兴趣区域内组织进行硬度定量评价。
2.11.1 支持腹部及浅表探头。
2.11.2 具有彩色编码功能,可双幅显示灰阶图与彩色编码图,并具有置信图模式。
2.11.3 取样框 ROI 可调节大小
2.11.4 具有多种测量模式,可根据临床需求使用取样框、圆圈、描记、点式等方式进行测量;
2.11.5 具有原始数据搜集及处理能力,可任意回放并进行回顾性测量计算
2.11.6 测量值可以两种单位显示,KPa 及 m/s
▲2.12 具有微细血流成像技术,可捕捉超微细血流及超低速血流信号,支持凸阵、线阵探头,可用于腹部、浅表、肌骨、儿科、血管等多种应用,具有单独模式、增强模式及 2D 对比模式,具有≥8 种 map 图可选,并可进行血流速度测量,已存储的图像亦可使用
增强模式进行观察。
2.13 血管中内膜自动测量与分析
2.13.1 要求对感兴趣区域内自动测量,无需手动描计
2.13.2 计算结果为一段距离内的平均值,并可根据血管内中膜厚度不同进行优化设置
2.13.3 脱机数据可输出
2.14 具备智能多xx血管检查技术
2.14.1 单键优化二维、多xx图像质量
2.14.2 单键自动调整取样框角度、位置、取样门位置、角度等
2.14.3 具备血流自动追踪技术,可跟随探头的移动实时追踪血管位置,自动调整彩色图像(包括取样框角度、位置等),自动优化频谱测量
2.15 脑卒中疾病诊断相关技术
2.15.1 可自动记录颈总动脉和颈内动脉的近端、中端、远端的血流速度测量结果
2.15.2 自动得到颈总动脉和颈内动脉血流速度峰值
2.15.3 计算出颈内动脉和颈总动脉的血流速度峰值速度比 3.测量和分析:( B 型、M 型、D 型、彩色模式)
3.1 一般测量:距离、面积、xx等;
3.2 产科测量:包括全面的产科径线测量、NT 测量、单/双胎儿孕龄及生长曲线、羊水指数、新生儿髋关节角度等;
3.3 外周血管测量和计算功能;
3.4 多xx血流测量与分析 (含自动多xx频谱包络计算);
3.5 心脏功能测量;
4.图像存储 (电影) 回放重显及病案管理单元
4.1 数字化捕捉、回放、存储静、动态图像,实时图像传输,实时 JPEG 解压缩,可进行参数编程调节;
4.2 硬盘≥1T(1024G),DVD/USB 图像存储,电影回放重现单元≥2200 帧;
4.3 具备主机硬盘图像数据存储;
4.4 病案管理单元包括病人资料、报告、图像等的存储、修改、检索和打印等;
4.5 可根据检查要求对工作站参数(存储、压缩、回放)进行编程调节; 5.输入/输出信号:
5.1 输入:DICOM DATA
5.2 输出:S-视频、DP 高清数字化输出
6.连通性:医学数字图像和通信 DICOM 3.0 版接口部件五、系统技术参数及要求:
1.系统通用功能:
1.1 HD XXX WLED 医用专用硬屏高分辨率液晶显示器≥24 英寸, 分辨率≥1920×1080,无闪烁,不间断逐行扫描,可上下左右任意旋转,可前后折叠。
1.2 操作面板具备液晶触摸屏≥12 英寸,可通过手指滑动触摸屏进行翻页,直接点击触摸屏即可选择需要调节的参数,操作面板可上下左右进行高度调整及旋转,最大旋转角度≥720 度。
▲1.3 探头接口选择:≥ 4 个,微型非针式,并激活可互换通用,接口需具备照明系统方便在暗室环境更换探头
1.4 预设条件: 针对不同的检查脏器,预置最佳化图像的检查条件 2.探头规格
2.1 频率:超宽频带探头,最高频率≥18MHz, 从 1 MHz -18 MHz
2.2 二维、彩色多xx均可独立变频;
2.3 类型:电子扇扫、线阵、凸阵 、电子矩阵
▲2.4 配有纯净波探头≥3 把,具有腹部、心脏探头等。
2.5 腹部凸阵探头(1.0-5.0MHz)
2.6 血管/小器官线阵探头(3.0-12.0MHz)
2.7 血管/小器官线阵探头(4.0-18.0MHz)
2.8 相控阵探头(1.0-5.0MHz)
2.9 扫描深度≥40cm
2.10 B/D 兼用:电子线阵:B/PWD、
2.10.1 电子凸阵:B/PWD;
2.10.2 电子微凸阵:B/PWD
2.10.3 电子矩阵:B/PWD
2.10.4 电子相控阵:B/PWD、 B/CWD 3 二维显像主要参数:
3.1 成像速度:相控阵探头,85°角,18CM 深度时,帧速度≥55 帧/秒;凸阵探头, 85°角,18CM 深度时,帧速度≥45 帧/秒;扫描线:每帧线密度≥320 超声线
3.2 增益调节:TGC 增益补偿≥8 段,LGC 侧向增益补偿≥4 段,B/M 可独立调节;
3.3 声束聚焦:发射及接收全程连续聚焦;
3.4 接收方式:独立接收和发射通道数, 多倍信号并行处理;
3.5 接收超声信号系统动态范围≥320 dB 4.频谱多xx:
4.1 显示模式:脉冲多xx (PWD)、高脉冲重复频率 (HPRF)、连续波多xx(CW);
4.2 发射频率: 电子相控阵: PWD,CWD1.6-1.8MHz;电子凸阵:PWD:2.0-2.2MHz;电子线阵:PWD:5.75-7.0MHz
4.3 显示方式:B/D、M/D、D、B/CDV、B/CPA、B/CDV/PW;B/CPA/PW;B/CDV/CW;
4.4 最大测量速度:PWD 正或反向血流速度:≥ 10.0 m/s(0 度夹角);CWD:血流速度
≥25.0m/s
4.5 最低测量速度:≤ 0.25mm/s (非噪音信号);
4.6 Doppler 及 M 型电影回放:≥48 秒;
4.7 滤波器:高通滤波或低通滤波两种,分级选择;
4.8 取样宽度及位置范围:宽度 0.5mm 至 20mm 多级可调;
4.9 零位移动:≥ 9 级;
4.10 显示控制:反转显示 (上/下)、零移位、B-刷新、D 扩展、B/D 扩展,局放及移位;
4.11 实时自动包络频谱并完成频谱测量计算 5.彩色多xx:
5.1 显示方式:速度图 (CDV)、能量图 (CPA)、方向性能量图(DCPA)
5.2 彩色增强功能:彩色多xx能量图(CDE/CPI);组织多xx(TDI)
5.3 具有双同步 / 三同步显示(B/D/CDV)
5.4 彩色显示速度:最低平均血流显示速度≤5mm/s(非噪声信号)
5.5 显示控制:零位移动、黑白与彩色比较、彩色对比
5.6 显示位置调整:线阵扫描感兴趣的图像范围:-20°~ +20°; 6.超声功率输出调节:
6.1 B/M、PWD、COLOR DOPPLER
6.2 输出功率选择分级可调 7.记录装置:
7.1 内置一体化超声工作站:数字化储存静态及动态图像,动态图像及静态图像以 AVI、
BMP 或 JPEG 等 PC 通用格式直接储存
7.2 主机硬盘容量≥1T(1024GB)
7.3 DVD-RW 或 USB 图像存储
7.4 USB 接口≥5 个,用于图像传输
六、质量保证期:为调试验收合格后不少于 2 年
第 4 包 品目 4-3 全自动玻片打号系统
数量 2 套
一、功能及技术参数
1.机器外观流线型设计,配有≥7 英寸彩色触摸显示屏;
2.显示屏可直观显示色带的使用余量,玻片的剩余量,以及打印任务量等技术数据,可提前预警;
3.采用热转印色带打印技术,黑白显色;
▲4.打印媒介为色带,色带为模块一体式设计,即插即用,无需关机重启,更换时间
≤3 秒; 5.色带打印绿色环保,打印过程中无异味产生,无化学挥发物、无烟雾粉尘、无气溶胶等污染物的产生;
▲6.每卷色带可打印数:≥14000 张玻片 7.打印速度:≤3 秒/xx片;
8.内置一体式进片仓,单次进仓玻片容量≥120 张玻片,玻片装载为垂直方向放置;
9.自带打印软件,预编辑、存储多个打印模块,通过扫描二维码自动切换打印模板;
▲10.内置扫描装置,可满足切片机旁的即扫即打;
▲11.出片仓为容量≥120 张玻片的全自动载玻片收集装置,对已打印完的玻片进行自动收纳整理,玻片按顺序序号整理,标识面朝右侧,横向堆叠,取片方向口面向正前方操作者;
12.宽轨道设计,可打印标准玻片、高粘附性的玻片及非标宽体玻片,如 26x76mm 的细胞学或免疫组化用玻片;
13.色带进样与回收采用 2 个伺服电机驱动;
14.系统自动计算前后 2 个电机匹配转速与xx,行间距≤4mm;
15.提供打印在玻片上的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其在至少 250 小时持续氙灯照射和二甲苯等溶剂浸泡的试验中不褪色;
16.仪器的软件为具有知识产权的 linux 操作系统,软件可拓展性强,可根据应用场景按需定制应用模块;
17.含多种接口,包括 USB、以太网接口、Wi-Fi,蓝牙等模块,可兼容医院所有 LIS或 HIS 系统,满足各种联机需求; 18.机身采用非钣金工艺的一体式塑料模具外壳,外表整体光滑,封闭无棱角,设有 2面保养通道(仪器后面与左侧面),无需工具即可打开;
二、配套包埋盒打号模块: 1.采用激光直接标刻技术,激光直接烧灼出字符。
2.无需色带和墨盒等打印耗材
3.6 个上载槽,可同时装载 6 条包埋盒。 4.每个槽一次性装载≥100 个包埋盒 5.一次性可装载≥600 个包埋盒。 6.可同时装载≥6 种不同规格的包埋盒。
7.待打印的包埋盒需呈水平放置,与包埋盒槽四边有安全间隙。
8.一次性可装载收集盘数≥9 个。
9.单个收集盘可收集包埋盒数量≥30 个。
10.可一次性收集≥250 个打印好的包埋盒。
11.打印清晰度高,可确保打印出的二维码能可靠扫描
12.具有可开闭的半透明观察窗。
13.观察窗位于打号机正面,方便观察打印过程,
14.可通过半透明窗随时手动添加包埋盒进行特殊打印
15.除去二维码外,可打印≥8 个字段的数字和字符信息
16.可与医院的 HIS 或 LIS 系统联接。
17.可实现零边距打印。
18.可在包埋盒上平面台阶上打印医院名称、日期等相关信息。
19.可自由实现多级灰度打印。
20.打印软件可实现批量打印和单独打印。
21.打印软件可自定义打印字段名称,打印软件包含的打印字段数≥8 个。
22.打印在包埋盒上的字迹要耐刮擦。
23.打印出来的二维码尺寸≥6x6 毫米。
24.打印软件需同时包含打印编辑窗、待打印窗和已打印窗。
25.可实现按自定义的条件自动选择不同颜色或规格的包埋盒进行打印(自动选择打印槽)。
26.整机宽度不超过 570mm。
27.待打印列表具有断电自动数据恢复,不会丢失数据.
28.可将已打印信息导出为文件
29.可按照包埋盒颜色或类型对 6 个包埋盒料槽进行分组,打印过程中每组包埋盒自动衔接。
30.采用滑梯式包埋盒输送及打印结构,包埋盒在滑梯上自由滑落。
31.包埋盒在滑梯中部打印。
32.完成打印的包埋盒自由滑落到滑梯底部。
33.包埋盒打印位置由滑梯中部的电动顶杆控制。三、配置:
1.主机 1 台
2.数据线 1 条
3.收集盘 9 个
4.包埋盒上载槽 6 个
5.包埋条 6 条(每条 50 个包埋盒)
6.电源线 1 条,
7.使用手册 1 本
四、保修:免费保修时间不少于 5 年
第 5 包 品目 5-1 多模态多xx血流监测分析系统
一、功能及技术参数要求
▲1.具备颅内血流与颈部血流检测模式 2.便携一体式主机、触摸屏操作
3.1.6MHz 手持探头、4MHz 手持探头
4.扁平 1.6M Hz 宽频探头监护探头、专业监护头架
▲5.双通道模式:双侧血流速度量程、深度、取样容积均可单独调节;单通道检查支持同步显示八个深度的频谱图,并可以任意选择频谱放大并保存
6.测量速度:探头校正角度为 0、探测深度 50mm 的情况下测量速度≥730cm/s
7.LP 标识法:标识当前信号噪声处理状态
8.动态 M 模:无限时记录原始血流信息,任何状态下可以实现每 1mm 间隔的血流信息回放、测量,回放数据在任何电脑上都可以播放
9.实时输出与显示:血红细胞强度加权平均值 IWM、能量 Power 以及峰值血流速度 Peak 连续曲线显示与输出,IWM 血红细胞数量最大值、最小值与平均值定性分析与计算
▲10.检测参数:Vs、Vd、Vm、PI、RI、S/D、HR、SBI、HITS、TI、Dmean 指数、 lindegaard 指数、phase、coherence、gain 指数
11.长程监护系统:全程多参数记录曲线、六种参数进行趋势监护事件标识、自动报警功能、TCD 报告显示监护曲线和监护图谱
12.微栓子监测系统:
12.1 具备栓子图、声谱图、统计直方图等
12.2 可进行时间差测量,并可手动添加栓子事件;自动识别栓子和伪差,自动计数
12.3 TCD 报告同时显示栓子图、声谱图、xxx
13.智慧型发泡实验语音指导系统:自动计时、自动计数、自动去除伪差、智能语音指导操作,智能发泡结果分级
14.智能性:
14.1 自动滤波功能
14.2 AI 基线自适应调节:基线会根据血流速度的增加、减少,进行自适应调整
14.3 AI 标尺自适应调节:速度量程会根据血流速度的增加、减少,进行自动的切换和调整。
15.预留全自动监护探头及跟踪系统接口,可升级:自动搜索、自动扫描、自动跟踪三个部分
二、配置要求
1.便携式主机 1 台 |
2.手持探头(1.6 兆)1 个 |
3.手持探头(4.0 兆)1 个 |
4.彩色激光打印机 1 个 |
5. 鼠标 1 个 |
6.专用电源线及接地线各一根 |
7.“三防”硅胶小键盘 1 个 |
8.专用台车 1 个 |
9.脑血流监护头架 1 个,1.6 兆的监护探头 2 个 |
10.连续血压模块 1 个 |
11.高度校准器 1 个 |
12.上臂袖带 1 个 |
13.指套(中号、小号各 2 个)4 个 |
14.软件一套 |
第 5 包 品目 5-2 128 导脑电监测仪
128 导脑电监测仪,数量 2 套
一、组成:医疗专用台式主机、显示器、脑电放大器、隔离电源、数据电缆、数据分析和管理软件。
二、工作条件
1.环境温度范围:0℃-40℃;
2.相对湿度范围:20%-90%;
3。电源:AC100 V -240V,50Hz 。三、功能及技术参数
1.放大器参数
▲1.1 放大器导联数量:32-64 导联可与经颅磁刺激同步使用;
1.2 最大幅度:≥24mv 1.3 带宽:200-1000Hz;
1.4 噪声电平:≤0.35μV;
1.5 共模抑制比:≥110dB;
1.6 输入阻抗:≥900MΩ;
1.7 在线阻抗检测: 采集信号的同时可检测头皮阻抗;
1.8 模数转换:≥20 Bit;
1.9 独立的心电,肌电采集通道;
▲1.10 单通道采样频率:≥4000Hz 可同步采集同步分析;
1.11 单通道采样频率可自行设置;
1.12 低频滤波范围:0.016-53Hz
1.13 高频滤波范围:25-500Hz(可任意增减)
1.14 放大器要求模块化设计,可 32-256 通道任意组合; 2.软件功能
2.1 屏幕选择,全导联设置;
2.2 自动不间断导联切换;
2.3 不同时期脑电记录同屏分析比较;
2.4 单通道参数调整,包括灵敏度,颜色,极性,滤波等;
2.5 实时记录脑电状态下阅读和分析先前脑电;
2.6 单键注释及采用鼠标插入注释;
2.7 病人个人资料管理;
2.8 全体病人资料分类管理;
2.9 病人资料数据库管理查询;
2.10 可选择球形电极位置;
2.11 计算 Alpha,Delta,Theta,Beta 基本脑电波形的 FFT 值;
2.12 脑电地形图分析;
2.13 回放速度≥150 倍速;
2.14 支持中英文报告格式,可自由定义,自由编辑;
3.视频功能
3.1 红外高清探头;
3.2 占用空间(每小时)≤120M
3.3 视频局部定格、局部放大;
3.4 视频随脑电一起剪切;
3.5 视频拍照并可随报告一起打印;
3.6 红外夜视灯;
▲3.7 视频压缩格式 H264,能实时网络传输,具有远程会诊功能;四、保修时间不少于 5 年
第 5 包 品目 5-3 血流动力学监测仪
一、设备用途: 1.用于各类危重患者及围术期的血流动力学监测。
2.适用于体重≥1kg 新生儿及儿童、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治疗的患者等。二、技术参数
1.基本要求
▲1.1 功能要求:通过微创或无创监测模式实现实时连续血流动力学监测。
▲1.2 工作原理:采用脉搏能量分析法进行计算,通过对连续动脉压进行计算,获得实时连续血流动力学参数。
1.3 监测方式:
1.3.1 微创模式:通过三通数据线获取有创动脉压力传感器获取动脉压力数据进行分析;
1.3.2 无创模式:通过血管卸荷原理,连接指套、控制器、袖带获取动脉压力数据进行分析。
1.4 数据显示频率为逐搏测量(每次心跳均有一组数据)。
▲1.5 无创模式或微创模式均无须专属耗材。
1.6 事件应答:在显示界面具有 SV、MAP、HP、SVR、CO 变化率窗口,在液体容量试验之后,直接显示结果。
1.7 图形显示:在显示界面上可同时显示≥4 个趋势图及目标框图、条形图界面,
可标注参数基线及自定义范围。
▲1.8 具有内置容量负荷试验流程临床指导方案≥3 种,例如液体冲击试验、被动抬腿试验、肺复张试验、呼气末闭塞试验、潮气量冲击试验。
1.9 屏幕拍照:具备一键截屏功能。
1.10 数据图显示:可回顾本患者所有瞬时数据值。
1.11 可进行日间/夜间模式切换。
▲1.12 数据下载:读取软件实时还原监测数据、波形图及操作情况;可通过 4个 USB 串口导出 Excel 数据文件。
1.13 数据存储:≥16G。
1.14 报警系统:具备可自拟、可关闭的临床参数报警系统,具备设备自检报警系统。
1.15 显示屏尺寸≥17 英寸,全触屏操作,支持分屏,支持 HDMI,支持投影。
1.16 内置电池标准续航≥6 小时。
1.17 支持 TCP/IP、HL7 通讯协议,可与医院信息化系统链接。 2.参数要求
2.1 基础参数:平均动脉压(MAP)、收缩压(Sys)、舒张压(Dia)、心率(HR)、心率变异度(HRV)。
2.2 心功能参数:心输出量(CO)、心输出量指数(CI)、每搏输出量(SV)、每搏输出量指数(SVI)、外周血管阻力(SVR)、外周血管阻力指数(SVRI)。
2.3 容量应答参数:脉压变异度(PPV)、毎搏输出量变异度(SVV)、每搏量增加率(△SV)、心输出量增加率(△CO)、平均动脉压增加率(△MAP)、心率增加率
(△HR)、外周阻力增加率(△SVR)。
2.3 氧代谢参数:氧供(DO2)
三、售后服务:免费保修时间不少于 5 年
第 6 包 品目 6-1 血细胞分析仪
▲1.报告参数≥32 个
2.检测速度 CBC+DIFF+NRBC≥190 样本/小时
3.仪器有自动追加项目复检功能,可自动追加检测幼稚细胞
▲4.有全自动网织红细胞计数和对网织红细胞进行成熟度分类功能,并可报告网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
▲5.无需单独试剂检测有核红细胞,并能自动对白细胞计数进行校正 6.具有低值白细胞检测功能
7.具有全自动检测网织血小板的检测功能
8.样本用血量≤100 微升
9.提供中文数据管理软件,数据(含散点图、直方图)的存贮量无限制,软件有统计功能
▲10.提供原厂配套在中国注册的高、中、低值全套质控品,且只需一次质控检测,即可监控所有报告参数包括 RET 等。
▲11.提供配套校准品用于校准五分类、网织红细胞及网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等全部报告参数。
12.线性范围(静脉血)
12.1 白细胞:0- 9/L 12.2 红细胞:0-8.6 1012/L 12.3 血小板:0-5000 109/L 13.正确度(静脉血)
13.1 白细胞:≤3.0%
13.2 红细胞:≤2.0 %
13.3 血红蛋白:≤2.0%
13.4 血小板:≤5.0 %
▲14.配浓缩试剂系统
▲15.配套经 ISO17043 认证的实时在线质控软件,做到室内质控室间化 16.配套自动审核软件
17.质量保证期:为调试验收合格后终身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