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正中珠江已对发行人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并于2019 年2 月22 日出具了广会审字[2019] 第 G17030740185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第G17030740185号《审计报告》),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和其他相关申报文件进行了部分修改和变动,本所现就发 行人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委托,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编报规则第12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所已于2018年12月13日出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鉴于正中珠江已对发行人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并于2019 年2 月22 日出具了广会审字[2019] 第 G17030740185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第G17030740185号《审计报告》),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和其他相关申报文件进行了部分修改和变动,本所现就发行人
招股说明书和其他相关申报文件修改和变动部分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
本补充法律意见是对《法律意见书》的补充和修改,并构成《法律意见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所在《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和假设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补充法律意见所使用简称的含义与《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简称的含义相同。
本补充法律意见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作为发行人申报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一、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一)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广州市工商局于2019年3月 13日提供的发行人企业注册基本资料、截至2019年3月19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发行人公示信息,并经发行人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需终止的情形,发行人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仍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仍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至十五条的规定,仍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二、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 根据第G17030740185号《审计报告》和发行人的承诺,发行人2016年、
2017年、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75,186,694.05元、55,250,074.99元、107,719,912.03元,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
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仍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2. 根据第G17030740185号《审计报告》、正中珠江于2019年2月22日出具的广会专字[2019]第G17030740196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下简称第G17030740196号《内控报告》)、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香港浩洋控股法律意见书》1《香港浩洋灯光法律意见书》2《法国雅顿补充法律意见书》3《德国雅顿补充法律意见书》4(以下合称境外律师出具文件)、发行人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仍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3. 经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仍具备《法律意见书》正文之三(一)所述《证券法》规定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 根据第G17030740185号《审计报告》、第G17030740196号《内控报告》、对发行人财务负责人的访谈、发行人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于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正中珠江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
1 包括:(1)xxxxx行xxxxx于 2018 年 9 月 4 日就香港浩洋控股出具的、并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及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的《法律意见书》,(2)xxxxx行xxxxx于 2019年 1 月 28 日就香港浩洋控股更新出具的、并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及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的《法律意见书》,下同。
2 包括:(1)xxxxx行xxxxx于 2018 年 9 月 4 日就香港浩洋灯光出具的、并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及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的《法律意见书》,(2)xxxxx行xxxxx于 2019年 1 月 28 日就香港浩洋灯光更新出具的、并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及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的《法律意见书》,下同。
3 包括:(1)法国 DS AVOCATS 律师事务所于 2017 年 9 月 7 日就法国雅顿公司出具的、并经法国公证机构 Xxxxxx XXXXXX 公证员公证转递的《法律意见书》,(2)法国 CMS Xxxxxxx Xxxxxxxx 律师事务所于2018 年10 月10 日就法国雅顿公司所出具的、并经法国公证机构O. MILHAC-B. XXXXXX X. XXXXXXX NOTAIRES ASSOCIES 公证员公证转递的《法律意见书》,(3)法国 CMS Xxxxxxx Xxxxxxxx 律师事务所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就法国雅顿公司所出具的、并经法国公证机构 O. MILHAC-B. XXXXXX X. XXXXXXX NOTAIRES ASSOCIES 公证员公证转递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下同。
4 包括:(1)德国 DS GRANER RECHTSANWÄLTE 律师事务所于 2017 年 10 月 2 日就德国雅顿所出具的、并经德国公证机构 STUTTGART-BOTNANG 公证员公证转递的《法律意见书》,(2)德国 DS GRANER RECHTSANWÄLTE 律师事务所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就德国雅顿所出具的、并经德国公证机构 STUTTGART-BOTNANG 公证员公证转递的《补充法律意见书》,(3)德国 DS GRANER RECHTSANWÄLTE 律师事务所于2019 年2 月14 日就德国雅顿所出具的、并经德国公证机构 Xxxxxxxxxx公证员公证转递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下同。
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2. 根据第G17030740196号《内控报告》、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正中珠江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控报告》,符合
《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3.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于2019年1月24日就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我区拟上市企业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守法情况的复函》证明,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说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i.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
ii.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iii.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4. 根据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声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经核查,本所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仍具备《法律意见书》正文之三(二)中所述《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三、 发起人和股东的变化情况
根据广州市工商局于2019年1月18日出具的发行人企业注册基本资料、发行人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发行人
确认,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的股东未发生变化。
四、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广州市工商局于2019年3月13日出具的发行人企业注册基本档案资料及发行人股东名册,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的股本未发生变动。
根据各发起人及股东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广州市工商局于2019年3月13日出具的发行人企业注册基本档案资料、发行人股东出具的声明承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情形。
五、 发行人的业务
(一) 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方式未发生变更,仍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根据发行人说明、第G17030740185号《审计报告》,并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相关业务合同,发行人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02,124,311.06元、551,512,498.12元、679,059,566.81元,分别占同
期发行人营业收入的99.31%、95.24%、98.93%。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三) 发行人的持续经营
根据工商、税务、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国土、海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境外律师出具文件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1. 发行人 2018 年 7 月至 12 月期间未受到工商、税务、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国土、海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或机构的重大行政处罚;
2. 除上述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亦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的重大不利情形;及
3. 根据第 G17030740185 号《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确认,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盈利能力的重大不利情形。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重大法律障碍。
六、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
(一) 关联方
根据第G17030740185号《审计报告》、发行人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及其出具的声明、发行人《公司章程》、发行人在广州市工商局的档案资料,本所律师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并经发行人确认,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除《法律意见书》第九(一)部分已披露的主要关联方,发行人未新增主要关联方,《法律意见书》第九(一)部分已披露的主要关联方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 重大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
根据第G17030740185号《审计报告》、发行人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及其出具的声明、发行人确认,自2018年7月至12月,发行人未新增重大关联交易。
七、 发行人主要财产的变化情况
(一) 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变化情况
1. 租赁物业的变化情况
(1)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房屋租赁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租赁协议及租赁物业产权证明,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以下房屋租赁: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与出租方xxx、xxx及房屋中介机构浙江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居间合同》,约定出租方将位于杭州市红街公寓 5 幢 1 单元 301 室的房屋出租给发行人,租赁面积 88.08 平方米,租
赁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确认,上述新增租赁房屋的用途为常驻外地营销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的宿舍。
经核查出租方提供的租赁物业房产权证书,上述租赁物业的房屋所有权人为xxx、xxx,房产证编号为: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12044822 号、杭房权证江
移字第 12044823 号,规划用途为住宅。
(2)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承租物业的相关补充说明
A. 部分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就发行人新承租物业,租赁双方未就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未办理租赁登记手续应不影响该等租赁合同的有效性。
B. 部分租赁物业出租方已补充提供有权出租证明
经本所律师核查,就发行人向xx承租的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华光街公园南湖天境 B2 号楼 2 单元 701 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出租方已补充提供该租赁物业的房屋产权证,房产证编号为:新(2017)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 0052966 号,房屋所有权人为xx,房屋面积 94.57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
(二) 无形资产的变化情况
1. 商 标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持有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商标局核发的《商标注册证》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查询结果、发行人商标代理机构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商标网
(xxxx://xxx.xxxx.xxx.xx),自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中国注册商标1项,具体情况如下:
权利人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核定类别 | 专用权期限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 利 |
发行人 | 28813829 | 第 11 类:LED 景观灯; 灯; 照明器械及装置; 探照灯; 路灯; 发光二极管(LED)照明器具; 太阳能灯; 舞台灯具; 运载工具前灯; 射灯 | 2018 年 12 月 21 日 至 2028 年 12 月 20 日 | 原始取得 | 无 |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持有的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件、《法国雅顿法律意见书》以及发行人境外商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自2018年7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外新增注册商标3项,续展商标1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核定类别 | 专用权期限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 利 |
法国雅顿 | 2018 年 | ||||||
1 | AYRTON MISTRAL | 17936601 欧盟注册 | 11 Lighting devices for the entertainment industry, stage lighting, lighting projectors for the entertainment industry. | 7 月 27 日至 2028 年 7 月 27 | 原始取得 | 无 | |
日 | |||||||
2 | 法国雅顿 | BORA | 17936603 欧盟注册 | 11 - Lighting apparatus, stage lighting, lighting projectors, lighting bulbs, in particular stage lighting, lamps for projection apparatus, illuminating tubes for lighting, illuminated floor panels for lighting, all the above-mentioned products being intended for the architecture and entertainment industry. | 2018 年 7 月 27 日至 2028 年 7 月 27 日 | 原始取得 | 无 |
3 | 法国雅顿 | DIABLO | 4472588 法国注册 | 11 Lighting devices, lighting devices for the architecture, entertainment and entertainment industry, stage lighting, lighting projectors for architecture and entertainment, light tubes for lighting, light | 2018 年 7 月 27 日至 2028 年 7 月 27 日 | 原始取得 | 无 |
序号 | 权利人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核定类别 | 专用权期限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 利 |
panels for lighting, light floor panels for lighting. |
续展的 1 项中国境外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权利 人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核定类别 | 专用权期限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法国雅顿 | COLORPLAYER | 3627103 法国注册 | 9: Projection apparatus, projectors, in particular projectors for the architectural and entertainment industry, control devices and systems for show projectors, illuminating tubes for advertising, light-signaling devices, stage lighting regulators, regulators dimmers), projection screens, illuminated signs; 11 Lighting devices, lighting fittings for the architectural and entertainment industry, stage lighting, lighting projectors for architecture and entertainment, light bulbs, stage lighting, projection lamps, illuminating tubes for lighting, luminous lighting panels, luminous floor panels for lighting. | 2009 年 2 月 4 日至2029 年 2 月 4 日 | 原始取得 | 无 |
2. 专 利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持有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的专利证书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查询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xxxx://xxx.xxxx.xxx.xx/),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中国授权专利 24 项,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附件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境内专利一览表》。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持有的境外专利证明文件、《法国雅顿法律意见书》以及发行人境外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外新获得授权专利 2
项,具体情况如下:
权属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种类 | 国家或地区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权利期限 | 他项权利 |
发行人 | Filter, CMY Color Mixing Assembly using The Filter And optical System Thereof | 发明 | 美国 | 申请号: 15303476 | 2015-04-28 | 20 年 | 无 |
发行人 | DIMMING DEVICES | 发明 | 美国 | 申请号: 15626314 | 2015-10-23 | 20 年 | 无 |
3. 著 作 权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持有的国家版权局核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登记的软件著作权 21 项,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附件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著作权一览表》。
4. 域 名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持有的域名证书、《法国雅顿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万网(xxxx://xxx.xxx.xx),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续展域名 4 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注册人 | 域名名称 | 注册日期 | 到期日 |
1 | 法国雅顿 | xxxxxx.xxxx | 2016-02-11 | 2020-02-11 |
2 | 法国雅顿 | xxxxxx.xx | 2014-03-11 | 2020-01-04 |
3 | 法国雅顿 | xxxxxx.xxx | 2015-12-11 | 2019-12-11 |
4 | 法国雅顿 | xxxxxx.xxx | 2015-12-11 | 2019-12-10 |
5. 新增及续展无形资产的产权状况
根据发行人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中国境内新增的上述无形资产权属明确,不存在产权纠纷。
根据《法国雅顿法律意见书》、《法国雅顿法律尽调报告》、发行人境外商标代理机构和境外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意见,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法国雅顿于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中国境外新增、续展的上述无形资产“权属明确,不存在抵押予第三方的情形”。
(三) 主要财产权利受限情况
根据第 G17030740185 号《审计报告》、香港浩洋控股相关还款凭证、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财产权利受限情况如下:
1. 就《法律意见书》第十(六)“主要财产权利受限情况”部分之第 1 项所述发行人自有房产抵押以及第 2 项所述发行人向工商银行番禺支行申办保函/备用信用证而存入保函保证金的财产受限事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仍存续。
2.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货币资金中有 3,935,982.26 元系保函保证金,除为香港浩洋控股就对工行金边支行的借款提供保函担保外,主要系发行人为开展业务经营需要的履约保函、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存入的保证金。
八、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变化情况如下:
(一) 重大合同的变化情况
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如下重大合同:
1. 销售合同
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的重大销售合同已按合同条款约定自动续期,该等自动续期重大销售合同以及其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 合同名称 | 需方名称 | 供应方 | 主要内容 |
1 | 主购买协 | Harman | 发 行 | 1. 合同标的:舞台灯具制成品及其配件; |
序号 | 合同名称 | 需方名称 | 供应方 | 主要内容 |
议 (Master Purchase Agreeme nt) | International Industries Incorporated | 人 | 2. 需 方 :Harman International Industries Incorporated及其分支机构; 3. 合同期限:约定期限至2017年2月5日, 除非一方于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90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否则本协议在有效期满后逐年自动续期;根据Harman International Industries Incorporated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就该协议,任何一方皆未发出终止通知,该协议有效期至2020年2月5日止; 4. 合同准据法:中国法。 | |
2 | 总购买协议 | Elation Lighting INC. | 发 行人 | 1. 合同标的:专业舞台灯具制成品及其他配件、元件; 2. 需方:Elation Lighting INC.及其在全球范围内所控制的关联实体; 3. 合同期限:约定期限至2018年12月31 日,除非一方于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否则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续期1年;根据Elation Lighting INC .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就该协议,任何一方皆未发出终止通知,该协议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 日止; 4. 合同准据法:中国法。 |
3 | 总购买协议 | Acclaim Lighting LLC. | 发 行人 | 1. 合同标的:专业舞台灯具制成品及其他配件、元件; 2. 需方:Acclaim Lighting LLC.及其在全球范围内所控制的关联实体; 3. 合同期限: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除非一方于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否则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续期1年;根据Acclaim Lighting LLC.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就该协议,任何一方皆未发出终止通知,该协议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4. 合同准据法:中国法。 |
4 | 总购买协议 | America DJ Supply INC. | 发 行人 | 1. 合同标的:专业舞台灯具制成品及其他配件、元件; |
序号 | 合同名称 | 需方名称 | 供应方 | 主要内容 |
2. 需方:America DJ Supply INC.及其在全球范围内所控制的关联实体; 3. 合同期限: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除非一方于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否则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续期1年;根据America DJ Supply INC.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就该协议,任何一方皆未发出终止通知,该协议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 日止; 4. 合同准据法:中国法。 | ||||
5 | 总购买协议 | ADJ Product LLC. | 发 行人 | 1. 合同标的:专业舞台灯具制成品及其他配件、元件; 2. 需方:ADJ Product LLC.及其在全球范围内所控制的关联实体; 3. 合同期限: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除非一方于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否则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续期1年;根据ADJ Product LLC.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就该协议,任何一方皆未发出终止通知,该协议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4. 合同准据法:中国法。 |
6 | 总购买协议 | A.D.J. Supply Europe B.V. | 发 行人 | 1. 合同标的:专业舞台灯具制成品及其他配件、元件; 2. 需方:A.D.J. Supply Europe B.V.及其在全球范围内所控制的关联实体; 3. 合同期限: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除非一方于合同有限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否则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续期1年;根据A.D.J. Supply Europe B.V.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就该协议,任何一方皆未发出终止通知,该协议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4. 合同准据法:中国法。 |
7 | 总购买协议 | Elation Professional B.V. | 发 行人 | 1. 合同标的:专业舞台灯具制成品及其他配件、元件; 2. 需方:Elation Professional B.V.及其在全 |
序号 | 合同名称 | 需方名称 | 供应方 | 主要内容 |
球范围内所控制的关联实体; 3. 合同期限: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除非一方于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否则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续期1年;根据Elation Professional B.V.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就该协议,任何一方皆未发出终止通知,该协议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 日止; 4. 合同准据法:中国法。 | ||||
8 | 总购买协议 | Global Truss America LLC. | 智 构桁架 | 1. 合同标的:专业舞台桁架产品及其他配件、元件; 2. 需方:Global Truss America LLC.及其在全球范围内所控制的关联实体; 3. 合同期限: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除非一方于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否则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续期1年;根据Global Truss America LLC.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就该协议,任何一方皆未发出终止通知,该协议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4. 合同准据法:中国法。 |
2. 采购合同
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如下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
序号 | 合同名称 | 供应方名称 | 需方 | 主要内容 |
1 | 《销售协议》、《专用商业条款》(用xx诺飞OEM渠道特种照明 产品的销 | 昕诺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发行人 | 1. 合同标的:供应方向发行人提供的相关照明产品、零部件 2. 交易数量:按实际订单 3. 交易价格:按实际订单 4. 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2月18日 5. 合同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 日,除非任何一方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否则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续期3个月。 |
序号 | 合同名称 | 供应方名称 | 需方 | 主要内容 |
售)(2019 年) | ||||
2 | 《采购合同》 |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发行人 | 1. 合同标的:舞台灯光源 2. 交易数量:按实际订单 3. 交易价格:按实际订单 4. 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3月4日 5. 合同有效期:一年 |
(二) 合同主体、合同效力及履行
1.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止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正在有效期内持续履行的、本补充法律意见第八(一)部分所述重大合同内容合法,形式完备,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是上述合同的签约主体,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不存在需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形。
3. 根据发行人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补充法律意见第八(一)部分所述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和法律纠纷。
(三) 侵权之债
1. 安全生产事项
广州市番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月23日分别出具《证明》,分别确认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发行人、智构桁架、浩进照明、东进软件、沃耀电子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该局的行政处罚。
根据《香港浩洋控股法律意见书》及发行人确认,香港浩洋控股“自成立以来不存在违反香港适用的有关劳动、雇佣的法律法规的情形”,香港浩洋控股的业务范围是一般性投资项目,不存在直接从事生产制造产品的行为。
根据《香港浩洋灯光法律意见书》及发行人确认,香港浩洋灯光“自成立以来不存在违反香港适用的有关劳动、雇佣的法律法规的情形”,香港浩洋灯光的业务范围是一般性投资项目,不存在直接从事生产制造产品的行为。
根据《法国雅顿补充法律意见书》及发行人确认,法国雅顿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不存在因违反法国刑法、劳动法或任何关于社会保险、产品质量和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府规定而被提起任何未决的、应付的、应执行的处罚、赔偿、禁止性诉求或被任何法国有权政府部门、法庭或仲裁机构处以任何处罚、赔偿义务、禁令、命令”。5
根据《德国雅顿补充法律意见书》及发行人确认,德国雅顿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不存在因违反德国侵权、劳动或雇佣、社会保险、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而被任何德国政府当局、法庭或仲裁机构处以任何处罚、赔偿义务、禁令、命令”。6
2. 海关监管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番禺海关于2019年1月23日分别出具番资[2019]01号、番资 [2019]01号、番资[2019]03号《企业资信证明》,分别确认从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期间,暂未发现发行人、智构桁架、东进软件有走私罪、走私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等行为。
3. 工商行政管理事项
广州市工商局于2019年1月24日出具《证明》,确认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被工商部门处以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记录。
广州市番禺区工商局于2019年1月25日分别出具《证明》,分别确认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未发现智构桁架、浩进照明、东进软件、沃耀电子存在被工商部门处以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记录。
4.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项
(1)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5 2019 年 1 月 31 日出具的《法国雅顿法律意见书》原文第 5.9 条“On the basis of the Documents and Declarations, we do not identify any pending, payable and enforceable penalty, obligation to indemnify, prohibition or injunction as claimed or imposed, originating for facts that occurred during the Audit Period, by competent French governmental authority, French court or by arbitration institution on the Company due to its violation of French law regarding criminal law, labor law, or any regulation governing matters related to social security, product quality and safety,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rotection.”
6 2019 年 2 月 14 日出具的《德国雅顿法律意见书》原文第(5)C 条,“there were no penalties, claims, orders or injunctions imposed by authorities, courts or arbitration institutions on Target Company due to its violation of Governing Law regarding tort, labor and employment, social security, product quality,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roduction safety, etc. in Complementary Period.”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智构桁架、浩进照明、沃耀电子、东进软件的员工名册、社会保险缴纳申报表及缴纳凭据、相关员工的身份证明、第 G17030740185 号《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
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在册员工共 993 名,除因 2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10 人为当月新入职员工未在当月缴纳社保截止时间前办妥缴纳社保手续、1 人在异地购买社保等客观原因导致未为该等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外,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已为其符合条件的全部员工按相关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
根据《香港浩洋控股法律意见书》《香港浩洋灯光法律意见书》及发行人确认,香港浩洋控股、香港浩洋灯光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香港适用的有关劳动、雇佣的法律法规的情形”。
根据《法国雅顿补充法律意见书》及发行人的声明确认,截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法国雅顿已遵守劳动法等方面的社会保险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7
根据《德国雅顿补充法律意见书》及发行人确认,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德国雅顿“已为员工缴纳所有社会保险金且不存在任何未支付薪金、社会保险费或经济补偿金的情况”。8
(2)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名册、住房公积金缴存申报表及缴纳凭据、相关员工的身份证明、《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在册员工共993名,除因2人为退休返聘人员、9人为当月新入职未在当月缴纳住房公积金截止时间前办妥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 1人在异地购买住房公积金及1名外籍员工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外,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已为其符合条件的全部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守法证明
(i) 发 行 人
72019 年1 月31 日出具的《法国雅顿法律意见书》原文第5.10 条:We notice that in the Letter Of Declaration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of the company represented that:The French Subsidiary is fully compliant in all material respects with its obligations under employment contracts, plans, agreements, schemes or arrangements and all statutory provisions of labour laws and other regulations including with respect to part-time employment, retirement and stock option plans, the establishment of a “Document unique d’évaluation des risques” and all applicable social security regulations including those relating to working hours and health and safety in the workplace;”
82019 年 2 月 14 日出具的《德国雅顿法律意见书》原文(6)B 条:”the Target Company has duly paid all social contributions for employees and is not liable for any outstanding salaries, social security premiums, economic compensations in Complementary Period.”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出具《履行劳动
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确认发行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广州市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未发现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而被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出具穗公积金中心证字
[2019]109 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确认发行人自 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未曾受到过该中心的行政处罚。
(ii) 智 构 桁 架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出具《履行劳动
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确认智构桁架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广州市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未发现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而被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出具穗公积金中心证字
[2019]113 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确认智构桁架自 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未曾受到过该中心的行政处罚。
(iii) 浩 进 照 明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出具《履行劳动
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确认浩进照明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广州市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未发现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而被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出具穗公积金中心证字
[2019]112 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确认浩进照明自 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未曾受到过该中心的行政处罚。
(iv) 沃 耀 电 子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出具《履行劳动
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确认沃耀电子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广州市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未发现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而被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出具穗公积金中心证字
[2019]111 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确认沃耀电子自 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未曾受到过该中心的行政处罚。
(v) 东 进 软 件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出具《履行劳动
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确认东进软件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广州市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未发现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而被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出具穗公积金中心证字
[2019]110 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确认东进软件自 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未曾受到过该中心的行政处罚。
(vi) 境外控股子公司
根据《香港浩洋控股法律意见书》及发行人确认,香港浩洋控股“自成立以来不存在违反香港适用的有关劳动、雇佣的法律法规的情形”。
根据《香港浩洋灯光法律意见书》及发行人确认,香港浩洋灯光“自成立以来不存在违反香港适用的有关劳动、雇佣的法律法规的情形”。
根据《法国雅顿法律意见书》及发行人确认,法国雅顿 2018 年 7 月至 12月期间“不存在因违反法国劳动法或任何关于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政府规定而被提起任何未决的、应付的、应执行的处罚、赔偿、禁止性诉求或被任何法国有权政府部门、法庭或仲裁机构处以任何处罚、赔偿义务、禁令、命令”。9
根据《德国雅顿法律意见书》及发行人确认,德国雅顿 2018 年 7 月至 12月期间“不存在任何违反德国劳动和雇佣规定的情况”,“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和雇佣、社会保险方面的政府规定而被任何德国有权政府部门、法庭或仲裁机构处以任何处罚、赔偿义务、禁令、命令”。10
92019 年 1 月 31 日出具的《法国雅顿法律意见书》原文第 5.9 条,“On the basis of the Documents and Declarations, we do not identify any pending, payable and enforceable penalty, obligation to indemnify, prohibition or injunction as claimed or imposed, originating for facts that occurred during the Audit Period, by competent French governmental authority, French court or by arbitration institution on the Company due to its violation of French law regarding criminal law, labor law, or any regulation governing matters related to social security, product quality and safety,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rotection.”
102019 年 2 月 14 日出具的《德国雅顿法律意见书》原文第(6)C 条,” the Target Company is not in violation of any labour and employment stipulations under Governing Law in Complementary Period.”
原文第(5)C 条: there were no penalties, claims, orders or injunctions imposed by authorities, courts or arbitration institutions on Target Company due to its violation of Governing Law regarding tort, labor and
根据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境外律师出具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没有因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四)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情况
根据第G17030740185号《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发行人资金被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发行人没有为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
(五) 发行人的其他应收、应付款
根据第G17030740185号《审计报告》、发行人的声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2018年7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是因正常的经营及投资活动发生,合法有效。
九、 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或出售资产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发行人未发生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或出售资产的情况。
(二) 发行人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没有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或重大资产出售或收购行为。
十、 发行人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employment, social security, product quality,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roduction safety, etc. in Complementary Period.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
(一) 发行人公司章程未发生修改;
(二) 发行人的组织结构未发生变化;
(三) 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内容没有发生变化;
(四) 发行人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监事会会议。经本所律师核查相关的会议资料,发行人上述会议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
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xx、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十二、 发行人的税务
(一) 财政补贴与政府奖励
根据第 G17030740185 号《审计报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批复、公示文件、书面确认文件及相关银行支付凭证、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得的金
额在 10 万元及以上的财政补贴和政府奖励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主体 | 取得补贴或奖励的依据 | 补贴或奖励的内容 | 发放金额 (元) | 相关时间 |
1 | 发行人 |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发放 2018 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 (发展资金)(第三批) 的通知》(穗知[2018]70 号) | 2018 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 基于超大功率 LED 光源的舞台灯光学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 500,000.00 | 2018 年 8 月 7 日收到补贴款 |
序 号 | 主体 | 取得补贴或奖励的依据 | 补贴或奖励的内容 | 发放金额 (元) | 相关时间 |
2 | 发行人 | 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8 年第一批番禺区科学技术经费的通知》( 番科工商信财 [2018]1 号) | 2018 年第一批番禺区科学技术经费- 发明专利产业化奖励 | 300,000.00 | 2018 年 10 月 29 日收到补贴款 |
3 | 发行人 | 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8 年第一批番禺区科学技术经费的通知》( 番科工商信财 [2018]1 号) | 2018 年第一批番禺区科学技术经费- 发明专利销售增长奖励 | 300,000.00 | 2018 年 10 月 29 日收到补贴款 |
4 | 发行人 | 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 2017 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区级资金的通知》(番科 工 商 信 通 [2018]27 号) | 2017 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 (区级资金)-高效节能 LED 演艺灯光设备研发及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 | 637,700.00 | 2018 年 11 月 22 日收到补贴款 |
5 | 发行人 | 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8 年广州市宣传文化人才培养专项经费的 通 知 》 ( 穗 宣 通 [2018]31 号) | 羊城宣传思想文化优秀创新团队资助培养经费(2016)-广东省演艺灯光(浩洋)研究开发中心创新团队 | 100,000.00 | 2018 年 11 月 27 日收到补贴款 |
6 | 发行人 |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关于下达 2018 年科技与金融结合计划项目经费(第三批)的通知》 (穗科创字[2018]332 号) | 2018 年广州市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资金 - 科技企业上市(挂牌)补贴 | 200,000.00 | 2018 年 11 月 30 日收到补贴款 |
7 | 发行人 |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关于下达 2018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 》 ( 穗 工 信 函 [2018]1934 号) | 2018 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专题 | 660,000.00 | 2018 年 12 月 21 日收到补贴款 |
序 号 | 主体 | 取得补贴或奖励的依据 | 补贴或奖励的内容 | 发放金额 (元) | 相关时间 |
8 | 发行人 | 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8 年第六批番禺区科学技术经费的通知》( 番科工商信财 [2018]6 号) | 2016 年度认定xx技术企业奖励第一期区级经费 | 120,000.00 | 2018 年 12 月 25 日收到补贴款 |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上述财政补贴、政府奖励均取得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批准,该等补贴事项合法、有效。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税务守法情况
1. 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的税务守法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出具穗番税电征信[2019]50号《涉税征信情况》,确认在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暂未发现发行人存在税收违法违章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出具穗番税电征信[2019]46号《涉税征信情况》,确认在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暂未发现智构桁架存在税收违法违章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出具穗番税电征信[2019]58号《涉税征信情况》,确认在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暂未发现浩进照明存在税收违法违章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出具穗番税电征信[2019]59号《涉税征信情况》,确认在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暂未发现东进软件存在税收违法违章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出具穗番税电征信[2019]60号《涉税征信情况》,确认在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暂未发现沃耀电子存在税收违法违章行为。
2. 发行人境外子公司的税务守法情况
根据《香港浩洋控股法律意见书》,香港浩洋控股“已依照香港法律的要求缴纳相关税款,不存在欠缴、漏缴相关税款的情形,不存在因违反香港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而已被或可能被罚款或处罚的情形”。
根据《香港浩洋灯光法律意见书》,香港浩洋灯光“已依照香港法律的要求缴纳相关税款,不存在欠缴、漏缴相关税款的情形,不存在因违反香港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而已被或可能被罚款或处罚的情形”。
根据《法国雅顿补充法律意见书》及发行人的声明确认,截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法国雅顿已缴纳所有应付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款,未发现法国雅顿存在因任何欠缴、漏缴、迟缴税款而已被或可能被税务主管机关索赔、立案调查、质疑的情形”。11
根据《德国雅顿补充法律意见书》,截至 2019 年 1 月 28 日,“德国雅顿已依照德国法律的要求缴纳所有应缴税费”。12
根据上述相关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上述证明文件及境外律师出具文件,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不存在违反税务法律法规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环境保护情况
1.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环保守法情况
(1) 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环境保护守法情况
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出具番环证字[2019]5 号《企
业环保情况证明》,确认发行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公众投诉,没有受到环保行政处罚。
112019 年 1 月 21 日出具的《法国雅顿法律意见书》原文第 5.6 条,“The Treasury Certificate (“Attestation de Régularité Fiscale”) dated January 15th, 2019 n° 6182425, indicates that Ayrton (i) filed properly its Corporate Income Taxe (“Impôt sur les Sociétés”) and Value Added Tax (“Taxe sur la Valeur Ajoutée”) returns and (ii) has paid up all the due and payable Value Added Tax (“Taxe sur la Valeur Ajoutée”) and Corporate Income Taxe (“Impôt sur les Sociétés”) up to the date of January 15th, 2019, and we do not identify within the Documents any element indicating the existence of any pending claim, investigation or challenge of the tax authorities regarding any default, delay or evasion of tax payment or any penalties incurred to the Company.”
122019 年 2 月 14 日出具的《德国雅顿法律意见书》原文第(3)B 条, “ The Target Company has made full payment of taxes and dues in Complementary Period under Governing Law according to the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competent tax authority on January 28, 2019 attached hereto as Appendix 3;”
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出具番环证字[2019]6 号《企
业环保情况证明》,确认沃耀电子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公众投诉,没有受到环保行政处罚。
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出具番环证字[2019]7 号《企
业环保情况证明》,确认智构桁架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公众投诉,没有受到环保行政处罚。
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出具番环证字[2019]8 号《企
业环保情况证明》,确认浩进照明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公众投诉,没有受到环保行政处罚。
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出具番环证字[2019]9 号《企
业环保情况证明》,确认东进软件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公众投诉,没有受到环保行政处罚。
(2) 发行人境外子公司环境保护守法情况
根据《香港浩洋控股法律意见书》及经发行人确认,截至《香港浩洋控股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香港浩洋控股“已依照香港环保法律的要求进行经营活动,不存在因违反香港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而已被或可能被罚款或处罚的情形”。
根据《香港浩洋灯光法律意见书》及经发行人确认,截至《香港浩洋灯光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香港浩洋灯光“已依照香港环保法律的要求进行经营活动,不存在因违反香港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而已被或可能被罚款或处罚的情形”。
根据《法国雅顿补充法律意见书》及发行人确认,法国雅顿于 2018 年 7 月
至 12 月“不存在因违反法国环境保护方面的政府规定而被提起任何未决的、应付的、应执行的处罚、赔偿、禁止性诉求或被任何法国有权政府部门、法庭或仲裁机构处以任何处罚、赔偿义务、禁令、命令”。13
根据《德国雅顿补充法律意见书》及经发行人确认,“德国雅顿的经营遵守了而德国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德国雅顿于 2018 年 7 月至 12 月不存在因违
132019 年 1 月 21 日出具的《法国雅顿法律意见书》原文第 5.9 条“On the basis of the Documents and Declarations, we do not identify any pending, payable and enforceable penalty, obligation to indemnify, prohibition or injunction as claimed or imposed, originating for facts that occurred during the Audit Period, by competent French governmental authority, French court or by arbitration institution on the Company due to its violation of French law regarding criminal law, labor law, or any regulation governing matters related to social security, product quality and safety,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rotection.”
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政府规定而被任何德国有权政府部门、法庭或仲裁机构处以任何处罚、赔偿义务、禁令、命令”。14
根据相关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证明、本所律师查询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 局、广州市环保局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境外律师出具文件、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情况
2019年1月30日,广州市番禺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能够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没有因违反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记录。
2019年1月24日,广州市番禺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证明》,确认东进软件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能够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没有因违反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记录。
2019年1月30日,广州市番禺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证明》,确认浩进照明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能够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没有因违反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记录。
2019年1月30日,广州市番禺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证明》,确认智构桁架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能够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没有因违反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记录。
2019年1月30日,广州市番禺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证明》,确认沃耀电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能够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没有因违反产品质量相关法律、
142019 年 2 月 14 日出具的《德国雅顿法律意见书》原文第(3)C 条,“C. According to the Target Company’s confirmation, the operation of Target Company complies with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requirements of Governing Law;”
原文第(5)C 条: there were no penalties, claims, orders or injunctions imposed by authorities, courts or arbitration institutions on Target Company due to its violation of Governing Law regarding tort, labor and employment, social security, product quality,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roduction safety, etc. in Complementary Period.
法规和规章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香港浩洋控股法律意见书》《香港浩洋灯光法律意见书》及发行人确认,香港浩洋控股、香港浩洋灯光的业务范围是一般性投资项目,不存在直接从事产品生产制造的行为。
根据《法国雅顿法律意见书》并经发行人声明确认,法国雅顿于 2018 年 7
月至 12 月“不存在因违反法国产品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政府规定而被提起任何未决的、应付的、应执行的处罚、赔偿、禁止性诉求或被任何法国有权政府部门、法庭或仲裁机构处以任何处罚、赔偿义务、禁令、命令”。15
根据《德国雅顿法律意见书》并经发行人确认,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德国雅顿的经营遵守了德国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不存在因违反产品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政府规定而被任何德国有权政府部门、法庭或仲裁机构处以任何处罚、赔偿义务、禁令、命令”。16。
根据相关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法国雅顿补充法律意见书》
《德国雅顿补充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 12月31日期间不存在因违反有关质量技术和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
十四、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1. 诉讼、仲裁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境外律师出具文件,并经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主要负责人的访谈、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出具的守法证明,及本所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152019 年 1 月 21 日出具的《法国雅顿法律意见书》原文第 5.9 条,“On the basis of the Documents and Declarations, we do not identify any pending, payable and enforceable penalty, obligation to indemnify, prohibition or injunction as claimed or imposed, originating for facts that occurred during the Audit Period, by competent French governmental authority, French court or by arbitration institution on the Company due to its violation of French law regarding criminal law, labor law, or any regulation governing matters related to social security, product quality and safety,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rotection.”
162019 年 2 月 14 日出具的《德国雅顿法律意见书》原文第(3)D 条,“the operation of Target Company complies with the product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tandard requirements of Governing Law.”
原文第(5)C 条:there were no penalties, claims, orders or injunctions imposed by authorities, courts or arbitration institutions on Target Company due to its violation of Governing Law regarding tort, labor and employment, social security, product quality,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roduction safety, etc. in Complementary Period.
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等公开网站的查询结果,除已在《法律意见书》第二十一(一)1 部分披露的法国雅顿合同纠纷上诉案尚未审结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就《法律意见书》第二十一(一)1 部分披露的法国雅顿合同纠纷上诉案,根据《法国雅顿法律意见》所附的《法国雅顿法律尽调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波尔多上诉法院已于 2019 年 1 月 20 日就SAEML XXXXX XXXXXXX 诉SASU EIFFAGE ENERGY、SARL LIGHT CIBLES、SAS AXENTE、法国雅顿的上诉
案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程序已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结束,并将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就该案召开法庭听证会;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上诉法院尚未对该案作出裁判。
2. 行政处罚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文件及发行人的声明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第 G17030740185 号 《 审 计 报 告 》 、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xxx.xxx.xxx.xx)、 “ 信用中国” 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xxxx.xxxx.xxx.xx)、国家税务总局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国家税务总 局 广 东 番 禺 税 务 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x)、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广 东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对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主管政府部门进行访谈,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行政处罚。
(二)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xxx、xxx、蒋伟洪、xx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出具的声明承诺函、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的访谈、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主要负责人的访谈、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出具的守法证
明,及本所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等公开网站的查询结果,截至该声明承诺函出具日,xxx、xxx、xxx、xx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三) 发行人的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xxxx 2019 年 3 月 14 日出具的声明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该声明承诺函出具日,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十五、 结论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除本次发行尚待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本次发行后上市尚待获得深交所核准外,发行人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本补充法律意见正本一式五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之签章页)
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经 办 律 师 :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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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x x
年 月 日
附件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国境内新增专利一览表
序号 | 权属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种类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权利期限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1 | 发行人 | 一种舞台灯光学元件驱动系统 | 发明 | 201510596454.4 | 2015-09-18 | 20 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 | 发行人 | 一种舞台灯CMY皮带松紧调节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820252727.2 | 2018-02-12 | 10 年 | 原始取得 | 无 |
3 | 发行人 | 舞台灯玻璃图案片、舞台灯旋转图案盘及舞台灯光学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820313901.X | 2018-03-07 | 10 年 | 原始取得 | 无 |
4 | 发行人 | 一种直接式液冷散热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820129114.X | 2018-01-25 | 10 年 | 原始取得 | 无 |
5 | 发行人 | 一种舞台灯效果组件及具有其的舞台灯光学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820795821.2 | 2018-05-25 | 10 年 | 原始取得 | 无 |
6 | 发行人 | 一种阵列LED封装用的石墨烯强化导热金属PCB板 | 实用新型 | 201820552739.7 | 2018-04-18 | 10 年 | 原始取得 | 无 |
7 | 发行人 | 一种舞台灯具围闭壳体散热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820519406.4 | 2018-04-12 | 10 年 | 原始取得 | 无 |
序号 | 权属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种类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权利期限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8 | 发行人 | 一种用于舞台灯具的可替换镜头的光学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820493606.7 | 2018-04-09 | 10 年 | 原始取得 | 无 |
9 | 发行人 | 一种无线电力传输及无线通讯的舞台灯光万向切割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820476859.3 | 2018-04-04 | 10 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0 | 发行人 | 一种用于染色灯的多组态光学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820473459.7 | 2018-04-04 | 10 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1 | 发行人 | 一种无极旋转结构的信号传输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820464056.6 | 2018-03-30 | 10 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2 | 发行人 | 一种具有新型光学系统的舞台灯具 | 实用新型 | 201820361963.8 | 2018-03-16 | 10 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3 | 发行人 | 一种变焦成像灯调焦结构 | 实用新型 | 201820215558.5 | 2018-02-07 | 10 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4 | 发行人 | 一种舞台灯光旋转效果盘 | 实用新型 | 201721925210.7 | 2017-12-28 | 10 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5 | 发行人 | 一种气体放电灯散热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721907140.2 | 2017-12-30 | 10 年 | 原始取得 | 无 |
序号 | 权属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种类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权利期限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16 | 发行人 | 一种用于舞台灯的组合效果盘及舞台灯 | 实用新型 | 201721882188.2 | 2017-12-28 | 10 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7 | 发行人 | 一种高效分流的舞台灯散热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721879541.1 | 2017-12-28 | 10 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8 | 发行人 | LED防水圆形泛光灯(Family A#4) | 外观设计 | 201830283567.3 | 2018-06-07 | 10 年 | 原始取得 | 无 |
19 | 发行人 | LED防水圆形泛光灯(Family A#5) | 外观设计 | 201830283566.9 | 2018-06-07 | 10 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0 | 发行人 | LED防水圆形泛光灯(Family A#1) | 外观设计 | 201830283455.8 | 2018-06-07 | 10 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1 | 发行人 | LED防水圆形泛光灯(Family A#2) | 外观设计 | 201830283454.3 | 2018-06-07 | 10 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2 | 发行人 | LED防水埋地灯(Family CA#3) | 外观设计 | 201830283453.9 | 2018-06-07 | 10 年 | 原始取得 | 无 |
23 | 发行人 | LED防水矩阵灯(Family D#1) | 外观设计 | 201830283452.4 | 2018-06-07 | 10 年 | 原始取得 | 无 |
序号 | 权属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种类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权利期限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24 | 发行人 | LED频闪灯(A80) | 外观设计 | 201830026628.8 | 2018-01-19 | 10 年 | 原始取得 | 无 |
附件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著作权一览表
序 号 | 著作权人 | 证书编号 | 证书登记号 | 作品或软件名称 | 创作或开发完成 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权利范围 |
1. | 发行人 | 软著登字第 3305771 号 | 2018SR976676 | 舞台灯光学辅助系 统控制软件[简称:光学辅助系统]V1.0 | 2018 年 8 月 6 日 | 2018 年 8 月 8 日 | 2018 年 12 月 4 日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 | 发行人 | 软著登字第 3076032 号 | 2018SR746937 | 舞台防水灯按键边沿触发模块控制软件[简称:按键边沿触发软件]V1.0 | 2018 年 5 月 8 日 | 2018 年 5 月 10 日 | 2018 年 9 月 14 日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3. | 发行人 | 软著登字第 3179370 号 | 2018SR850275 | 基于SWD 协议的 ARM 程序下载器软件 V1.0 | 2018 年 6 月 20 日 | 2018 年 6 月 20 日 | 2018 年 10 月 24 日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4. | 发行人 | 软著登字第 3295129 号 | 2018SR966034 | 舞台灯新型动态效果系统控制软件[简称:动态效果控制软件]V1.0 | 2018 年 8 月 6 日 | 2018 年 8 月 8 日 | 2018 年 12 月 3 日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5. | 发行人 | 软著登字第 3295135 号 | 2018SR966040 | 舞台灯雾化棱镜空间运行轨迹自动识别避让控制系统[简称:雾化棱镜自动避让系统]V1.0 | 2018 年 8 月 18 日 | 2018 年 8 月 20 日 | 2018 年 12 月 3 日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序 号 | 著作权人 | 证书编号 | 证书登记号 | 作品或软件名称 | 创作或开发完成 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权利范围 |
6. | 发行人 | 软著登字第 3295143 号 | 2018SR966048 | 舞台灯光学虚化控制系统[简称:光学虚 化系统]V1.0 | 2018 年 8 月 18 日 | 2018 年 8 月 20 日 | 2018 年 12 月 3 日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7. | 发行人 | 软著登字第 3295150 号 | 2018SR966055 | 舞台灯调焦一致性复位控制软件[简称: 调焦一致性复位控 制软件]V1.0 | 2018 年 6 月 6 日 | 2018 年 6 月 8 日 | 2018 年 12 月 3 日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8. | 发行人 | 软著登字第 3305399 号 | 2018SR976304 | 舞台灯自动定矩软 件 V1.0 | 2018 年 4 月 25 日 | 2018 年 5 月 15 日 | 2018 年 12 月 4 日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9. | 发行人 | 软著登字第 3305400 号 | 2018SR976305 | 基于可见光通信的舞台灯控制系统V1.0 | 2018 年 6 月 26 日 | 2018 年 6 月 28 日 | 2018 年 12 月 4 日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10. | 发行人 | 软著登字第 3305401 号 | 2018SR976306 | 舞台灯智能修复图案盘定位虚位控制软件[简称:智能修复定位虚位控制软 件]V1.0 | 2018 年 6 月 6 日 | 2018 年 6 月 8 日 | 2018 年 12 月 4 日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序 号 | 著作权人 | 证书编号 | 证书登记号 | 作品或软件名称 | 创作或开发完成 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权利范围 |
11. | 发行人 | 软著登字第 3305402 号 | 2018SR976307 | 舞台灯图案盘抖动同步控制软件[简称: 图案盘抖动同步软 件]V1.0 | 2018 年 6 月 6 日 | 2018 年 6 月 8 日 | 2018 年 12 月 4 日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12. | 发行人 | 软著登字第 3305676 号 | 2018SR976581 | 舞台灯切割模组复位噪音自动控制系统[简称:切割复位噪音控制系统]V1.0 | 2018 年 8 月 18 日 | 2018 年 8 月 20 日 | 2018 年 12 月 4 日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13. | 发行人 | 软著登字第 3305725 号 | 2018SR976630 | 舞台灯简单哈希加密收费算法控制系统[简称:xx加密算 法系统]V1.0 | 2018 年 8 月 6 日 | 2018 年 8 月 8 日 | 2018 年 12 月 4 日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14. | 东进软件 | 软著登字第 3088681 号 | 2018SR759586 | 舞台灯切割模组万向旋转控制软件[简称:切割万向旋转软件]V1.0 | 2018 年 6 月 6 日 | 2018 年 6 月 8 日 | 2018 年 9 月 18 日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15. | 东进软件 | 软著登字第 3088679 号 | 2018SR759584 | 舞台灯新型无线模块控制软件[简称:新型无线控制软 件]V1.0 | 2018 年 6 月 6 日 | 2018 年 6 月 8 日 | 2018 年 9 月 18 日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序 号 | 著作权人 | 证书编号 | 证书登记号 | 作品或软件名称 | 创作或开发完成 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权利范围 |
16. | 东进软件 | 软著登字第 3081676 号 | 2018SR752581 | 基于RDM 协议灯具出错排查测试软件 [简称:基于 RDM 协议灯具出错排查软 件]V1.0 | 2018 年 6 月 6 日 | 2018 年 6 月 8 日 | 2018 年 9 月 17 日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17. | 东进软件 | 软著登字第 3180737 号 | 2018SR851642 | LED 投光灯色温管理软件 V1.0 | 2018 年 6 月 1 日 | 2018 年 6 月 5 日 | 2018 年 10 月 25 日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18. | 东进软件 | 软著登字第 2076411 号 | 2018SR747316 | 基于图像处理的舞台灯光自动跟踪控制软件[简称:舞台灯光自动跟踪软 件]V1.0 | 2018 年 6 月 13 日 | 2018 年 6 月 13 日 | 2018 年 9 月 14 日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19. | 东进软件 | 软著登字第 3075889 号 | 2018SR746794 | 舞台灯基于以太网实现Art-Net RDM 查询系统控制软件 [简称:Art-Net RDM 系统控制软件]V1.0 | 2018 年 4 月 25 日 | 2018 年 4 月 27 日 | 2018 年 9 月 14 日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序 号 | 著作权人 | 证书编号 | 证书登记号 | 作品或软件名称 | 创作或开发完成 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权利范围 |
20. | 东进软件 | 软著登字第 3076403 号 | 2018SR747308 | 舞台灯程序完整性自检测试控制软件 [简称:程序完整性自 检软件]V1.0 | 2018 年 5 月 8 日 | 2018 年 5 月 10 日 | 2018 年 9 月 14 日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1. | 东进软件 | 软著登字第 3076406 号 | 2018SR747311 | 基于图像处理的舞台灯自动对焦控制软件[简称:舞台灯自动对焦软件]V1.0 | 2018 年 6 月 11 日 | 2018 年 6 月 11 日 | 2018 年 9 月 14 日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