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超临界CO2物模与数模实验仪器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HZGH-2024-019
招 标 文 件
(货物类)
采购项目名称:超临界CO2物模与数模实验仪器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HZGH-2024-019
西北大学
xxx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2024年04月12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
xxx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北大学委托,拟对超临界CO2物模与数模实验仪器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GH-2024-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超临界CO2物模与数模实验仪器采购项目(二次)三、招标项目简介
超临界CO2物模与数模实验仪器采购,包括岩心钻取机,岩心端面切磨机、岩心端面抛光机等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超临界CO2物模与数模实验仪器采购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
1、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
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CA及签章服务。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00-000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注:获取的招标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八、本投标邀请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和《陕西 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 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釆购网—信用融资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西北大学
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0x邮编: 710100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代理机构:xxx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xxxxxxxxx0xxxxxXx00x邮编: 710000
联系人: 秦工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x老师、x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980,000.00元 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
2 | 最高限价(实质 性要求) | 详见第三章。 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
3 | 评标方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 |
4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采购包1:不接受 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 (2)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 :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较甲级更低的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为乙级。 |
5 | 落实节能、环保 、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 |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 ,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 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 |
6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 采购包适用) | 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 |
7 |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 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 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 |
8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9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 缴交渠道:电子保函,转账、支票、汇票等(需通过实体账户、户名及开户行信息)开户名称:xxx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朱雀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8111 7010 1190 0609 835 |
10 | 标书费信息 | 免费获取 |
11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采购包1: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 说明:中标后,中标单位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供货合同,同时送代理机构归档,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中标后(无论整体或部分中标) ,投标人须向学校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数量为中标金额的5%。 转账账号:西北大学 611301015018001145006 交通银行太白路支行 转账金额到账后,可持银行回执到西北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换取收据。 待合同执行完毕、设备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和缴款收据 ,合同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对采购人 的赔偿: (1)合同签订后不能按合同时限要求供货或安装调试的; (2)所供设备与合同不符或验收不合格的; (3)不能按合同履约的。 |
12 | 投标有效期(实 质性要求) |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 |
1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 |
14 | 采购结果公告 | 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
15 | 中标通知书 |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 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 |
16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备案 。 |
17 | 进口产品 | 不允许 |
18 | 是否组织潜在供 应商现场考察 | 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 |
19 | 特殊情况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 |
2.2总则
2.2.1适用范围
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西北大学和xxx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西北大学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xxx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西北大学。
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xxx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
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和评审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
2.3招标文件
2.3.1招标文件的构成
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
(六)投标文件格式;
(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4投标文件
2.4.1投标文件的语言
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4.2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投标货币
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
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4.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2.4.6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 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
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
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
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
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
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
2.5.1开标及开标程序
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
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
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四、开标
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
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 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
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3资格审查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5.4评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5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1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
2.6.2.1合同分包
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一致。
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2.6.2.2合同转包
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
二、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履行合同
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
验收以国内行业标准或合同文本货物供货配置清单中描述的有关技术要求为准。
2.6.6资金支付
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
2.7纪律要求
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
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
2.8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 xxx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xxx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 xxx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答复。
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
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质疑书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
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0xxxxxXx00x邮编:710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
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
3.1采购项目概况
超临界CO2物模与数模实验仪器采购,包括岩心钻取机,岩心端面切磨机、岩心端面抛光机等
3.2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98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98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 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 单位 | 所属 行业 | 是否核 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 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 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 标志产品 |
1 | 超临界CO2物模与数模实验仪器 | 1. 0 0 | 1,980,00 0.00 | 批 | 工业 | 是 | 否 | 否 | 否 |
3.3技术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标的名称:超临界CO2物模与数模实验仪器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序 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指标 | 数量 | 备注 |
1 | 岩心钻取机 | (1)钻取岩心规格:φ25×80,φ38×80 (2)钻取岩心速度:最高不小于3000r/min,可调 | 1台 | |
2 | 岩心端面切磨机 | (1)岩心直径切割范围:≤38mm (2)切割长度:双刀25、38mm,单刀切长度任意 (3)金刚石锯片规格:φ200×20×1.2mm (4)砂轮规格:φ150×32×20mm | 1台 | |
3 | 岩心端面抛光机 | (1)岩心抛光范围:岩心直径≤38mm (2)抛光轮规格:φ300mm (3)加工岩心端面平整度优于0.005mm | 1台 | |
4 | 岩心饱和实验装置 | (1)容积:大于等于2000ml (2)真空度:不低于6x10-2Pa (3)最大压力不低于60MPa (4)材质:耐酸碱 | 1台 | |
5 | 恒温恒湿试验箱 | (1)工作室空间200L (2)工作温度:室温-150℃ (3)内胆不锈钢 (4)功率:4KW | 1台 | |
6 | 岩心覆压孔仪 | (1)适用岩心规格φ25×25-60mm (2)覆压0-90MPa (3)孔隙度测量范围0.01%-40% (4) 透率测试范围0.001mD-5,000mD | 1台 | 核心产品 |
7 | 岩心超声波测量仪 | (1)声波换能器频率:500kHz-1MHZ (2)常温常压及高温高压两套夹持器,高温高压夹持器岩心规格φ25×20-60mm (3)温度:室温-150℃ (4)围压:0-90MPa (5)孔压:0-50MPa | 1台 | 核心产品 |
8 | 超临界CO2物模及数模装置 | (1)制备及高压输出超临界CO2,储液容积5L (2)空载温度-30℃-100℃ (3)最大输出压力不低于60MPa (4)精度:±0.01%F•S (5)数模软件:模拟CO2-咸水-岩石相互作用,数模计算矿物孔隙度变化与物模结果相对误差小于20%, 透率模拟与物模结果保持在同一数量级 | 1台 | 核心产品 |
1
3.4商务要求
3.4.1交货时间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
3.4.2交货地点采购包1:
西北大学地质学系指定地点
3.4.3支付方式采购包1:一次付清
3.4.4支付约定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合同生效后,待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00%。
3.4.5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
1、验收分初次开箱验收和学校最终验收两个阶段,以最终验收为准。2、货物到货后,甲、乙双方共同开箱验收。在检查货物原产地、型号、规格、配置符合合同要求后,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甲方负责技术验收(乙方协助),验收以国内行业标准或合同文本货物供货配置清单中描述的有关技术要求为准。3、学校根据最终使用单位技术验收结果,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货物的最终验收。
3.4.6包装方式及运输采购包1:
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3.4.7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采购包1: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年。 响应时效:即时响应(包括电话响应);电话响应无法解决48小时内到达现场。修复时间48小时内解决;如48小时内无法修复,应提供相应解决方案。
3.4.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履约。合同履约责任只涉及合同甲乙双方,不考虑第三方因素。 2、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所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作为对甲方的赔偿:(1)合同签订后不能按合同时限要求供货或安装调试;(2)所供货物不合格、与合同不符;(3)不能按合同履约;(4)货物验收不合格。如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对所供产品出现的问题推 委、拖延,24小时未作出服务响应,应接受甲方的合理处罚。并且,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以后参加学校竞标。 4、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货物验收以及验收前的外围配套等工作。否则,因此导致货物不能按期验收时,不能追究乙方责任;正常情况下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15天内按规定向乙方付款,最长时间不能超过30天。否则,每超过一周应向乙方支付合同应付款3‰的滞纳金。
3.5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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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
4.1一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联格式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函 |
2 | 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 资格证明文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 |||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 ||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 ||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函 | |||
3 |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 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 投标人承诺书 |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 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 | ||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 签章。 | ||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4.2特殊资格审查
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联格式 |
1 | 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 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 资格证明文件 |
2 | 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或 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 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资格证明文件 |
3 | 税收缴纳证明 | 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 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资格证明文件 |
4 |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 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 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 资格证明文件 |
5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 公章) | 资格证明文件 |
6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 资格证明文件 |
7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 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资格证明文件 |
8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资格证明文件 |
9 |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 | 资格证明文件 |
10 | 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 xxxx.xxx.xx)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 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 资格证明文件 |
11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投标人公章) | 资格证明文件 |
12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 | 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戒 毒企业声明函 |
13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 资格证明文件 |
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联格式 |
1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 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戒 毒企业声明函 |
第五章 评标办法
5.1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
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投标人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2评标委员会
一、 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政府采购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由采购人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选定。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
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3 评标方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5.4评标程序
5.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二、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 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4.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
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联格式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 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 | ||
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 | |||
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 | |||
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 | |||
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 | |||
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 | |||
1 | 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 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应当加盖 | 商务响应偏离表 开标 一览表 投标文件封面 | |
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评标委员会 | |||
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 | |||
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投标人不 | |||
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 |||
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投标人未对招 | |||
标文件商务要求作出明确且实质性响应。 |
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
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 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5.4.4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
价。
5.4.5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等进行重点复核。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在采购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标,重新评标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采购包1: 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5.4.7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审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5.6评标细则及标准
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
较。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
5.6.1评分办法
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5.6.2评分标准采购包1: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分值构成 | 详细评审60.00分 报价得分40.00分 | ||||
评审因素 分类 | 评审项 | 详细描述 | 分值 | 客观/主 观 | 关联格式 |
1、投标人主要技术指标、参数、 | |||||
性能等情况,全部满足参数要求得 | |||||
35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 2、 加分(5分):在基本分的基础上 | |||||
,投标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参数经 | |||||
分项报价表 | |||||
评审专家认定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 |||||
标的清单 | |||||
相应技术指标、参数,并且有实质 | |||||
货物说明一览表 | |||||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 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 性能提升的(提供证明材料),每 优于一项加1分,最多加5分,未提 | 40.00 | 客观 | 技术响应偏离表产品的技术文件 | |
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备注: |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 | |||||
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的 | |||||
,给予10分扣分。 2、佐证材料包 | 充说明的事宜 | ||||
括但不限于产品彩页、检测报告、 | |||||
厂家盖章的说明书等。 3、若佐证 | |||||
材料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 | |||||
指标、参数时视为负偏离。 |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实施方 | |||||
案,根据方案是否合理科学及措施 | |||||
得当,是否针对本项目实施提出重 | |||||
项目实施方案 | 点、难点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进度安排、配送措施的描述。方案 | 3.00 | 主观 | 项目实施方案 | |
合理、可行、全面得2.1-3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但内容不全得0. 1-2分;未提供不计分。 | |||||
详细评审
质量保证 | 1、投标人在仪器设备使用、技术保障方面的承诺和保证措施以及配备的相关人员情况,根据响应程度按差别赋分。 提供的相关承诺、保证措施完善、详细,可行性高,人员配备合理得1.1-2分;可行性一般得0.1-1分;未提供不计分。 2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的基础上,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延长质保年限,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响应的延长质保年限进行综合评定,以延长质保年限最长者为基准 ,计2分,其他投标人的延长质保年限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延长质保期/基准)×2=响应得分 。仅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不 计分。 | 4.00 | 主观 | 质量保证 |
供货渠道 | 提供所投产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提供齐全计2分,未提供齐全的,根据提供情况计0. 1-2分,未提供不计分。 | 2.00 | 主观 | 产品的合法渠道证明文件 |
业绩 | 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合同,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5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 件加盖公章。 | 5.00 | 客观 | 业绩 |
培训 | 针对本项目具有可行的技术培训方案,培训采购人指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制定培训课程计划表,列出每种培训的地点和时间,培训内容应包括所提供产品的原理和技术性能、操作维护方法、安装调试 、排除故障等各个方面,培训的具体日期及人数由使用单位确定。确保培训后的人员应能熟练操作设备 ,了解产品结构、工作原理,并能排除一般故障,培训方案及培训内容完整,计1.1-2分;方案内容相对完整,培训内容相对明确,计0. 1-1分;未提供不得分。 | 2.00 | 主观 | 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 |
售后服务 | 1、售后服务机构健全,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得1分。 2、具有相应的物力、人力保障,能够保证产、供、销,服务正常运转,有详细的在设备发生不同类型故障后的到达现场时间、解决故障时间、补救措施等方面的措施或方案,同时具有明确的质保期内、质保期外的服务承诺且符合实际需求,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售后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完整 ,计1.1-2分;方案内容相对完整 ,服务承诺相对明确,计0.1-1分 ;未提供不得分。 | 3.00 | 主观 | 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选配件报价表 |
节能、环保产品 |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每提供 1项得0.5分,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证书,每提供1项得0.5分。(备注:以《中国政府采购网》颁布品目清单为 准。) | 1.00 | 客观 | 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产品的技术文件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宜 |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 |||||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 |||||
87号)的有关规定:价格分采用低 | |||||
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 | |||||
开标一览表 | |||||
价格分 | 价格分 | 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 | 40.00 | 客观 | 标的清单 |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 | |||||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 | |||||
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 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价格扣除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比例 | 说明 | 关联格式 |
无 |
说明:
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5.7废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5.8定标
5.8.1 定标原则
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5.8.2定标程序
一、评标委员会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二、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三、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四、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5.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 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 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包1:
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函
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标的清单
详见附件: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详见附件:选配件报价表
详见附件:货物说明一览表详见附件:商务响应偏离表详见附件:技术响应偏离表详见附件: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业绩
详见附件:产品的合法渠道证明文件详见附件:项目实施方案
详见附件:产品的技术文件详见附件:质量保证
详见附件: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
详见附件: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宜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
第七章 拟签订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采购合同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