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拟合作在黄麦岭磷铵厂区建设处理量 700m3/d 含磷废水示范装置一套,回收高附加值的缓释微肥。
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5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含磷废水处理并回收缓释微肥示范项目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书仅为意向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
2、协议书作为公司开展初步工作的依据,正式协议尚需经公司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后,经双方进一步协商,并根据合作涉及的金额情况,按照公司决策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签署。
3、协议书的付诸实施及其后续合同的履行均存在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履约能力、市场、政策和法律等方面。
4、公司对拟投资项目的总体投资规模以及是否成功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该投资项目对公司 2014 年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6、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书概况
为了加快“含磷废水处理并回收缓释微肥”成果的转化,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求,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邦股份”)与湖北省xxx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x”)达成项目合作意向,并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签订了《含磷废水处理并回收缓释微肥示范项目合作意向协议》,本次合作意向的实施及其后续具体事项尚需经公司实地考察、项目分析论证后,按照公司决策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湖北省xxx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87320.87 万元
成立日期:1995 年 6 月 2 日
经营范围:磷矿开采(有效期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化工产品(工业硫酸、氟
硅酸钠、液体无水氨)(有效期至 2014 年 9 月 0 xx)、xx(xx、xxx)(xx
xx 0000 x 11 月 8 日止)制造、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饮食、住宿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中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的经营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四、协议书主要内容
公司与xxx签订的《含磷废水处理并回收缓释微肥示范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性质:
双方拟合作在xxx磷铵厂区建设处理量 700m3/d 含磷废水示范装置一套,回收高附加值的缓释微肥。
(二)项目合作时间:二〇一四年十一月至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五、签订协议书的风险
(1)本协议书属于投资意向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本协议书所述的拟投资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协议书相关的正式协议的签署及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六、其他相关说明
该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含磷废水处理并回收缓释微肥示范项目合作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