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SCZD2024-ZB-0922/001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CZD2024-ZB-0922/001
西安市红会医院南北院区棉纺织品工作服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4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9
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要求 3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北院区棉纺织品工作服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 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四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6 月 07 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D2024-ZB-0922/001
项目名称:南北院区棉纺织品工作服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 元采购需求:
品目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制服 | 棉纺织品工 作服 | 1(年) | 详见采购 文件 | 900,000.0 0 | - |
合同包 1(南北院区棉纺织品工作服采购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 900,000.00 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一年内完成项目预算金额合同自动终止,按需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北院区棉纺织品工作服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南北院区棉纺织品工作服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4 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05 月14 日至2024 年05 月20 日,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四部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 年 06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 2 号山西证券大厦 21 层第 5 会议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 2 号山西证券大厦 21 层第 5 会议室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南北院区棉纺织品工作服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医生进修服(夏、冬)、分体套装(夏、冬)、护士服(夏、冬)、护士裤(夏、冬)等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1.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书或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四部项目负责人处,否则不予受理。
3、本项目不接受由西安市红会医院职工投资的企业参加投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红会医院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建元二路北段 666 号联系方式:029-86520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 8 楼联系方式:029-88497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凯、雷鹏电话:029-8849791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 内 容 |
1.1 | 名称:西安市红会医院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建元二路北段 666 号联系方式:029-86520792 |
1.2 |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 8 楼 联系人:姜凯、雷鹏;电话:029-88497916 |
1.3.3 | 合格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
1.3.4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
1.3.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
1.7 | 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
2.2 | 项目预算金额:900000.00 元;最高限价:/元。 |
5.4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 |
8.1 | 如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包 |
12.1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4.1 | 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2 份;商务及技术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2 份; 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密封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 份(U 盘中提供一份 DOC 版和 PDF 版的投标文件各一个)。 |
16.1 |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
18.1 |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19.2 | 信用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 |
20.5 | 本次报价为投标总价,每月根据采购单位计划制作数量进行申报制作。本次报价为投标总价包含税、包装、运输、拆卸、安装、清理垃圾等全部费用。 (1)报价货币:人民币; (2)严格按照分项报价表进行分项报价。 |
23.2 |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 |
27.1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 名 |
27.2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否(是、否) |
31.1 |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是、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预算总价的 5%(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中标通知书领取后 5 个工作日 |
32.1 | 预付款比例为:无 |
32.3 | 本项目需要提供的样品为:护士服(夏)、护士孕妇服(夏)、护士裤(夏)、男女医生(夏)、护士服(冬)、护士孕妇服(冬)、护士裤(冬)、男女医生(冬),棉衣,每件样品提供一套(S/160 码的样品);样品单独密封并 标注公司名称。 |
33 |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约定: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 857 号文的计算方法下浮 20%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中标单位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 银行户名: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友谊路支行账 号:78560188000095264 联 系 人:财务部 联系电话:029-85263975 |
37.2 |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 |
37.4 | 联系单位: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综合办公室 |
联系电话: 029-85235014 | ||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
1 |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特定资格条件) 为:详见招标公告 | |
2 |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投标人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 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和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3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3.4 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未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5 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 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 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规定。
1.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的内容提交。
1.4.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4.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7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本项目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具有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如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预算额度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4. 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共六章,构成如下: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2 招标文件中如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5.4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 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7. 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或者中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8.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标段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及要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该标段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3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组成
9.1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
10.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1.4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投标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
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 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 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 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3 投标文件应按照“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分成两部分,并用不可拆装的方式分别装订成册。
14.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两个部分分开单独密封,并在封皮正面标明“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及技术文件”字样,电子版单独密封。投标人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
15.2 标记要求: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
(1)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标段(如有)、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15.3 如果投标文件未进行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16. 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7. 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17.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回执。
17.3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5 除投标人不足 3 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 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
18.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9. 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投标标的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证明文件未装在“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将被认定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20.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
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
20.2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4 投标人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的货物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如投标人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如投标人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的货物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5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 投标偏离
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负偏离,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2. 投标无效
22.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
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
22.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未满足招标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
(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7)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 比较与评价
23.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3.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3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规定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3.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4. 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 保密要求
25.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6.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7. 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27.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7.2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8. 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30. 签订合同
30.1 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0.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 履约保证金
31.1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如格式见本章附件 2)。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可以自愿采用其他履约保证金的提供方式。
31.2 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 31.1 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
32. 预付款
32.1 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中标人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2.2 如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在收到预付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是指中标人向银行或者有资质的专业的担保机构申请,由其向采购人出具的确保预付款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或者保障政府采购履约质量的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等。
32.3 本项目采购人不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单独列项。
34.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
34.1 投标人递交的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34.2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陕西省财政厅出台了《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中标人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陕西省 政 府 采 购 网 - 陕 西 省 政 府 采 购 信 用 融 资 平 台
(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了解详情。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政府采购投标人申请信用融资时,如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原则上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或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切实做到以政府采购信用为基础,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降低投标人融资成本。
银行为参与政府采购融资的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应以信用贷款为主,贷款利率应当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并将产品信息(包括贷款发放条件、利率优惠、贷款金额)等在陕西政府采购网予以展示。
中小企业可根据各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金融产品,并根据方案中列明的联系方式和要求向相关银行提出信用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中小企业的申请开展尽职调查,合理确定融资授信额度。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融资申请。
对拟用于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在签署合同时应当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申明或提示该合同将用于申请信用融资,并在合同中注明融资银行名称及在该银行开设的收款账号信息。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应当将上述信息在政府采购合同中予以特别标记。
业务流程简图如下:
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贷款银行信息:
一、陕西建行(E 政通)
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西安市南广济街 38 号 白玉皓 13201603166西安莲湖路支行 西安市莲湖路 35 号 刘 冲 17702902131
西安曲江支行 西安市雁塔南路 2216 号 樊理君 18691568151
西安高新区支行 西安市高新路 42 号 卞斯超 15191075651
西安经开区支行 | 西安市未央路 125 号 | 惠 | 媛 | 17792256100 |
西安南大街支行 | 西安市南大街 15 号 | 乔 | 鉴 | 18089136919 |
西安和平路支行 | 西安市和平路 101 号 | 陈 | 歆 | 18691816821 |
西安兴庆路支行 | 西安市兴庆路 61 号 | 李 | 妍 | 13892880386 |
西安新城支行 西安市南新街 29 号 朱子君 18629286269
西安长安区支行 西安市长安区青年街 2 号 王淑芸 13572289603
咸阳分行 | 咸阳市西兰路 4 号 | 邰 洋 | 13299079906 |
宝鸡分行 | 宝鸡市红旗路 36 号 | 李 倩 | 18629019817 |
铜川分行 铜川市新区正阳路与长虹路十字 张小波 18691932636榆林分行 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业大厦 张君君 15991929275延安分行 延安市宝塔区中心街 陈进佃 15609110557
汉中分行 汉中市石灰巷 21 号 王晨旭 15319375850
安康分行 安康市育才路 102 号 张少帅 13165762680
商洛分行 商洛市名人街广电大楼下 郭 杨 17809267188二、北京银行(政府订单贷)
西安分行营业部 刘晓伟 总经理助理 029-61828763 18066630518
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梁凡 行长助理 029-61828531 18681945597
西安曲江文创支行 蒋超 室经理 029-65667366 15891737329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孟庆龙 行长助理 029-61828272 13991990373
西安长缨路支行 范凯 副行长 029-68717760 13991315609
长安区西长安街支行 陈明 行长助理 029-85724301 18149209660
泾渭工业园支行 | 杨奕 | 室经理 029-68213773 | 15934802021 | ||
北客站科技支行 | 周洁 | 副行长 029-61828129 | 18629518636 | ||
解放路支行 | 王莉 | 行长助理 029-61828185 | 15802966196 | ||
延安分行 | 奥宝森 | 室经理 0911-8076038 | 15592925222 | ||
、工商银行(政采贷) 榆林分行 张岭 客户经理 0912-6183827 15353386777 | |||||
宝鸡分行 | 郭进 | 客户经理 | 0917-3238282 | 18991749262 | |
安康分行 | 郑婕 | 客户经理 | 0915-3236275 | 15667856663 | |
铜川分行 | 彭东东 | 客户经理 | 0919-2151878 | 17392898832 | |
延安分行 | 党莹 | 经理助理 | 0911-2380826 | 15291142933 | |
汉中分行 | 杨薇薇 | 部门副经理 | 0916-2606773 | 18591607453 | |
渭南分行 张欢 客户经理 09132095066 15229730006 | |||||
咸阳分行 | 袁霖 | 客户经理 | 029-33259370 | 18591006506 | |
商洛分行 | 张铮 | 经理助理 | 0914-2310908 | 18691410305 | |
商洛分行 | 余勇博 | 客户经理 | 0914-2310908 | 18092802280 | |
西安分行 | 巩越 | 客户经理 | 029-87609419 | 18629450680 |
三
四、中信银行 (政采 e 贷)
西安分行 西安市朱雀大街中段 1 号 曹晓聪 13759957407咸阳分行 秦皇中路绿苑大厦 杭群 13992016859
宝鸡分行 宝鸡市高新大道 50 号财富大厦 B 座 王尧 13636762976
渭南分行 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信达广场世纪明珠大厦 杨阳 18191815559榆林分行 榆林市高新区长兴路 248 号中信银行 刘洪巍 13636885556
汉中分行 汉中市汉台区西二环路与劳动西路东南汉中滨江•公园壹号(产业孵化区)3B 号楼 陈真 18509165068
五、中国光大银行(阳光政采贷)
宝鸡分行 | 杨 欢 | 0917-3451055 | 18329677163 |
榆林分行 | 尚云鹏 | 0912-3548019 | 18690473126 |
延安分行 | 汪昊田 | 0911-8011831 | 13509115500 |
咸阳分行 | 侯 佳 | 32100021 | 15229500088 |
营销一部 | 李 敏 | 87236311 | 13772031109 |
营销二部 | 朱翰辰 | 87236201 | 17791788078 |
营业部 张翔琮 87236306 18829235568 | |||
电子城支行 | 张曼玉 | 88247071 | 18009298787 |
明德门支行 | 王 晨 | 85350770 | 13991249430 |
东大街支行 | 刘 林 | 87438914 | 15029673754 |
经济开发区支行 | 陆家俊 86525176 | 18629303397 | |
凤城九路支行 | 宋 宜 89155022 | 18966911622 | |
兴庆路支行 司 | 洋 83290033 | 18629251819 | |
长乐西路支行 | 张 | 超 82566208 | 15877390201 |
友谊路支行 | 贠程敏 | 88422067 | 18792795210 |
边家村支行 | 王 鹏 | 85251673 | 15309223048 |
北关支行 | 菅新培 | 86248203 | 18092169361 |
南郊支行 | 程 拓 | 85265234 | 13772491661 |
西关正街 | 马 瑜 | 89548109 | 13772337373 |
丈八东路支行 | 杨筱凡 81026910 | 15129044185 |
雁塔路支行 | 闫梓闶 82222501 | 18691561524 |
唐延路支行 | 尉二宝 88329478 | 13991930150 |
枫林绿洲支行 杨 嘉 87302120 13609199490
南关正街支行 郭 敏 85230722 18066610983
南二环支行 刘 超 88362861 18192080396
曲江支行 田 鹏 81205890 13991937977
太白路支行 | 马振林 | 68912880 | 15353736656 | |
明光路支行 | 刘二渭 | 81623506 | 13201793405 | |
凤城二路支行 | 张 | 洋 86680267 | 13720423343 | |
昆明路支行 | 张 洁 | 84592506 | 13991821278 | |
丈八北路支行 郭 浩 81875192 | 15667087662 | |||
新城支行 余振东 87251680 | 18066617238 | |||
六、浦发银行 (政采 e 贷) | ||||
西安分行 吴晨雨 客户经理 | 029-63603803 | 15991724645 | ||
西安分行 陈福全 客户经理 | 029-63603441 | 17782511994 | ||
西安分行 韩瑾 客户经理 | 029-63603443 | 18202909790 | ||
西安分行 李瑞雪 客户经理 | 029-63603445 | 18220862398 | ||
榆林分行 陈晓晓 公司业务部 | 0912-2216068 | 15691269965 | ||
榆林分行 郭小东 公司业务部 | 0912-2216008 | 15291820586 | ||
宝鸡分行 张一岚 公司业务部 | 0917-8662919 | 18690008816 | ||
宝鸡分行 朱强 公司业务部 | 0917-8662926 | 13909176381 | ||
渭南分行 王晓峰 公司业务部 | 0913-3357080 | 13992363166 | ||
咸阳分行 薛晗 公司业务部 | 029-32083788 | 15109226216 |
七、兴业银行(政采贷)
西安分行 朱靖 总监 029-87482998 13363979983
八、中国民生银行(政采贷)
民生银行西安分行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61815275 /18821669199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61815280 /18591953690
九、浙商银行 (政采贷)
西安分行 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 259 号 曹金辉 18710993980十、 招商银行(政采贷)
招商银行西安分行 联系人:任瑾;85438988十一、 长安银行(小微贷)
长安银行西安曲江新区支行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一路 3 号联系人:陈瑶 13629266833
十二、网商银行(合同贷)
十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政采贷)
渭南市政府采购贷款银行信息: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建设银行 | 郭煜庆 田宇 | 13892535580 17797059890 |
2 | 浦发银行 | 孙哲龙 蒙波 | 13892383911 15249035320 |
3 | 中信银行 | 杨洋 耿浩 | 18191815559 13193388328 |
4 | 兴业银行 | 权奥星 | 15706090239 |
5 | 工商银行 | 张剑 张欢 | 18191356300 15229730006 |
6 | 长安银行 | 李华 | 13335331958 |
7 | 邮储银行 | 张萱 | 13028431555 18091365182 |
延安市政府采购贷款银行信息:
序号 | 银行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1 | 中国建设银行延安分行 | 延安市宝塔区中心街 | 惠玉 | 13892179302 |
2 | 中国工商银行延安分行 | 延安市宝塔区师范路 | 姬悦 | 18391156580 |
3 | 北京银行延安分行 | 延安市宝塔区双拥大道 | 奥宝森 | 15592925222 |
4 | 邮储银行延安分行 | 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志丹大厦 | 杨慧花 | 13909113843 |
5 | 光大银行延安分行 | 延安市宝塔区卷烟厂东信时代一、二层 | 汪昊田 | 13509115500 |
35. 廉洁自律规定
35.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
35.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6. 人员回避
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均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7. 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7.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7.2 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7.3 投标人提交质疑函的要求
37.3.1 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7.3.2 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7.3.3 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37.3.4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37.3.5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
37.3.6 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需提供相应的授权书。
37.4 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标工作。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工作程序如下:
一、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标准见本章附表一。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完整性、有效性、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3、信用查询不符合要求的。
二、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的审查评审工作。
1、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审查标准见本章附表二。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投标处理。
1.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2 投标人投标单价和合计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1.3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4 投标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或投标内容的技术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造成采购档次降低或影响采购性能、功能。
2、如有必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书面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评审要素和标准见本章附表三。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三、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货物 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2、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如有)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
3、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投标人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且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见评审因素和指标内容。
4、如投标人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5、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6、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附表一 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 审查项目 | 资格条件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本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
2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不得参加投标; |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标准
序号 | 审查项目 | 投标无效条件 |
1 | 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2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投标单价和合计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
3 | 报价合理性 |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4 | 投标内容 | 投标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的 |
附表三 评审因素和指标
评标 因素 | 分值 | 评价要素 |
价格分 | 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 审 | 1 | 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其响应程度计[0~1]分。 |
投标产品技术指标评审 | 19 | 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评审:完全响应或优于得 19 分。“△”技术指标 参数一项不满足扣 1 分,其他技术指标参数一项不满足扣 0.5 分,扣完为止。(详见技术偏离表,检测报告佐证) |
组织实施方案 | 10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计划安排、人员配备情况、生产 设备清单、生产工艺方案、针对各类突发情况的应急方案,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每项内容计[0-2]分,共 10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样品 | 1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没有提供样品或者样品不全的不得分); 从样品的材质、制作工艺、面料、款式、舒适度五个方面进行评分, 每项内容计[0-3]分,共 15 分。 |
投标产品的可靠性评审 | 10 | 1、所投产品货源渠道清楚,选材用料优良、有品质保障,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 2、所投产品有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保障,并符合国内相关标准,根据 产品检测报告的内容,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 |
售后服务及验收方案 | 10 | 1、针对该项目有详尽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计划、售后服务措施、质保期等,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和验收方案及保障措施进行综合比较,按其 响应程度计[0~5]分。 |
业绩 | 5 | 提供2021 年1 月1 日以来的同类产品业绩,以签订的合同为评审依据, 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满分 5 分,未提供的、时间不符合的、内容不符合的不得分。 |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甲方:西安市红会医院
住所地:西安市南稍门友谊东路 555 号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xxxx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见证方: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西安市高新二路 2 号山西证劵大厦 8 层法定代表人:崔建武
联系方式:029-88497916
西安市红会医院(以下简称甲方)所需本合同项目下的南北院区棉纺织品工作服采购项目,在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的监督管理下,由 xxxx(以下简称见证方)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招标,确定 xxxx(以下简称乙方)为中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见证方的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正本和澄清表(函)、中标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协商,见证方确认,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内容及数量(以投标文件正本和澄清表〈函〉为准)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生产厂家 | 尺寸规格 | 单价 (元) | 备注 |
1 | xxxx | xxxx | xxxx | ||
2 | xxxx | xxxx | xxxx | ||
… | … | … | … |
二、合同价款
(一)合同服务期内总价款不能超过人民币玖拾万元(¥900000.00 元)。
(二)投标报价包括:货物费、运输费(含保险费)、装卸、验收、税及其它全部费用。
(三)单价一次性包死,乙方不得再增加,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三、款项结算
1.发票需随货物一同送达库房,按照招标参数进行验收清点并办理入库手续,没有发票、或发票有误或与货物不符或实际送达数量不符合申请量而造成的延误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2. 货物入库之日起次月进行账务报销。即每月 10 日之前完成入库手续的发票将在次月底左右完成账务报销,每月 10 日之后完成入库手续的发票将视为次月递交发票。 3.履约保证金收取与退还:乙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履约
保证金(预算总金额的 5%)转账至甲方基本户,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将取消乙方中标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基本户户名:西安市红会医院账号:102407334632
开户行:中行西安长安路支行注:转账请注明用途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5.结算方式:据实结算,乙方开具等额合规发票。四、交货条件:
(一)交货地点:西安市红会医院指定地点。
(二)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一年内完成项目预算金额合同自动终止,按需采购。
(三)交货时间: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需 4 小时之内响应完成确认。并在确认后 15
日内配送至采购单位库房。紧急状态中标单位需无条件协助采购单位,加急完成配送货物。
五、运输
(一)运输由乙方负责,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包括从货物供应地点至交货地点所含的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保险费等全部费用。
(二)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但必须保证按期交货。
(三)因运输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保证
(一)质量验收标准或规范
1.所有货物需提供自检合格证或自检报告。不提供合格证或自检报告的中标单位,采购单位有权拒绝货物入库。质检报告作为验收依据。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提供的任意批次任意货物进行 1 次质检,由采购单位交付法律认可的质检机构或第三方技术专家,按照招标内容中的参数要求进行质检,所有因质检所需费用包含在中标价格中,需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单位发现中标单位制作的货物不符招标文件参数内容或其他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有权自由处置此批次货物,并要求中标单位重新制作符合招标参数质量的货物,因货物质量造成采购单位的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2.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应在接到采购单位的通知后 4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完成货物的重新配送。如遇使用问题,中标单位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 4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完成无条件协助。
(二)产品质保期
1、所有货物,质保期不得少于 1 年。
2、供货期内负责提供纽扣等服饰配件。七、服务要求
1.本次招标单价,每月根据采购单位计划制作数量进行申报制作。单价包含税、包装、运输、拆卸、安装、清理垃圾等一切费用。预算金额仅供参考,结付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中标单位需将货物配送至采购单位库房,服从库管安排。所有搬运工作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所有进入采购单位的车辆及人员需报备。
3.采购单位提出采购的货物,必须由中标单位指定负责人来采购单位进行对接。中标单位需出具书面文件(负责人身份证需盖公司公章)明确 1 名负责人,由负责人与采购单位对接。中标单位不得擅自更换负责人,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才能更换,且不得无故频繁更换。为应对紧急事件,需中标单位明确 1 名应急联络人(与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中标单位需出具书面文件(应急联系人身份证需盖公司公章),应急联络人与负责人需 24 小时保持手机畅通。
4.合作期间,若医院更换款式、颜色,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满足。
5.服装使用过程中应当确保医院服装洗涤缩水后能够正常使用。
6.要求供应商在产品供货前先制作实样,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批量生产和供货。
八、技术与服务
(一)技术资料:
1、货物合格证;
2、乙方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3、其它资料。
(二)服务承诺:以投标文件、澄清表(函)、合同和随货物的相关文件为准。九、违约责任
(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质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在约定的条件下,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提高技术,完善质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书到达乙方之日视为合同已解除,并按以下方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中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配合采购单位管理。不配合采购单位工作、货物验收有质量问题或质检报告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2.尺码按照医院要求制作,不按医院要求的尺寸导致服装尺寸不统一或偏大偏小,中标单位予以免费更换。更换 2 次(包括 2 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书到达乙方之日视为合同已解除。
3.成交人如有调换产品,减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以劣充优,以假充真等违约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成交人资格。
4.甲方在服装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缩水率超标、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时,甲方可按本次货物预算总价的 20%进行处罚。
5.交货期 15 天,遇医院紧急情况 10 天内送到医院,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每延迟 一天乙方支付甲方本次货物预算的 1%作为违约金。超过 15 天未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书到达乙方之日视为合同已解除,同时乙方应承担该次预算金额的 30%的违约金。
6.以上所有招标要求及招标参数需明确写进合同中并执行。十一、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见证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质保期结束后,自动终止(但合同的服务承诺除外)。
十三、其他事项
(一)见证方作为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进行确认。
(二)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在合同的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后,可以随时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采购内容、标准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函)、中标通知书、合同附件均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经见证方确认后,签订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中止、终止合同的,有法律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除合同约定外,由甲乙双方再行协商,协商一致前,原合同或条款继续履行。
(六)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七)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 方(法人公章) 乙 方(法人公章)
单位名称:西安市红会医院 单位名称:xxxx
地 址: 地 址: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 开户银行:xxxx
帐 号:xxxx
签订日期:2024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24 年 月 日注:合同生效日期自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开始执行
见证方(业务专用章)
单位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2024 年 月 日
备注:供货合同与技术参数不一致的以技术参数为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面料名称 | 织物组织 纹理 | 备注 | 单价限价(元) |
夏装面料要求: | ||||||
△1.纤维含量:聚酯纤维,(65±2)%,棉(35±2)% | ||||||
2.线密度:经向:(25.5±0.5)tex,纬向:(25.5± | ||||||
0.5)tex | ||||||
3.密度:经向:435±5 根/10cm,纬向:245±5 根 | ||||||
/10cm | ||||||
1 | 男女医生进修服(夏) | 件 | 4.克重(g/m2):190±2g/m2 5.起毛起球:≥3-4 级 6.撕破强力:经向:≥37N,纬向:≥23N | 平纹 | 印:红会医院 | 45 |
7.防紫外线能:UPF>50,T(UVA)AV≤3%,T(UVB)AV≤1% | ||||||
8.断裂强力:经向:≥1300N,纬向:≥740N | ||||||
9.勾丝:经向:≥4 级,纬向≥4 级 | ||||||
10.耐磨性能:>10000 次 | ||||||
11.静电性能:半衰期≤1.5S,静电性能:电荷面密 | ||||||
度≤7μC/㎡ | ||||||
12.透气率:≥30mm/s | ||||||
13.透气率变异系数:≤2.6% | ||||||
△14.水洗尺寸变化率:经向:≤0.5%,纬向:≤0.5% | ||||||
15.异味:无 | ||||||
16.pH 值:4.0~8.5 | ||||||
17.甲醛含量:≤75mg/kg | ||||||
18.可萃取重金属含量:满足二类直接接触皮肤限 | 绣:西 | |||||
2 | 分体套装 (夏) | 件 | 量要求 19.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无 | 平纹 | 安红会 医院徽 | 75 |
20.色牢度≥4 级(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 | 记 | |||||
耐碱汗渍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 | ||||||
21.耐摩擦色牢度:干摩≥4-5 级,湿摩≥4-5 级 | ||||||
22.耐次氯酸盐漂白色牢度:≥4 级 | ||||||
23.大肠杆菌(ATCC 25922)抑菌率:≥99% | ||||||
24.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 6538)抑菌率:≥99% | ||||||
25.白色念珠菌(ATCC 10231)抑菌率:≥99% |
冬装面料要求: | ||||||
△1.纤维含量:聚酯纤维,(65±2)%,棉(35±2)% | ||||||
2.线密度:经向:(13.5±0.5)×2tex,纬向:(29 | ||||||
±0.5)tex | ||||||
3.密度:经向:575±5 根/10cm,纬向:290±5 根 | ||||||
/10cm | ||||||
4.克重(g/m2):258±2g/m2 | ||||||
5.起毛起球:≥3-4 级 | ||||||
6.撕破强力:经向:≥48N,纬向:≥36N | ||||||
3 | 男女医生进 修服(冬) | 件 | 7.防紫外线性能:UPF>50,T(UVA)AV≤3%,T(UVB)AV ≤1% | 斜纹 | 印:红 会医院 | 55 |
8.断裂强力:经向:≥2000N,纬向:≥1000N | ||||||
9.勾丝:经向:≥3-4 级,纬向:≥4 级 | ||||||
10.耐磨性能:>10000 次 | ||||||
11.静电性能:半衰期≤1.5S,静电性能:电荷面密 | ||||||
度≤7μC/㎡ | ||||||
12.透气率:≥42mm/s | ||||||
13.透气率变异系数:≤3% | ||||||
△14.水洗尺寸变化率:经向:≤1%,纬向:≤1% | ||||||
15.异味:无 | ||||||
16.pH 值:4.0~8.5 | ||||||
17.甲醛含量:≤75mg/kg | ||||||
18.可萃取重金属含量:满足二类直接接触皮肤限 | ||||||
量要求 | ||||||
19.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无 | 绣:西 | |||||
4 | 分体套装 (冬) | 件 | 20.色牢度≥4 级(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 | 斜纹 | 安红会 医院徽 | 80 |
21.耐摩擦色牢度:干摩≥4-5 级,湿摩≥4-5 级 | 记 | |||||
22.耐次氯酸盐漂白色牢度:≥4 级 | ||||||
23.大肠杆菌(ATCC 25922)抑菌率:≥99% | ||||||
24.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 6538)抑菌率:≥99% | ||||||
25.白色念珠菌(ATCC 10231)抑菌率:≥99% | ||||||
△1.纤维含量:聚酯纤维 100%(含微量导电结构纤 | 绣:西安红会医院徽记 | |||||
5 | *护士服 (夏) | 件 | 维) 2.线密度:经向:白色纱线 19±0.5tex,灰色纱线 | 斜纹 | 95 | |
9±0.5tex,纬向:19±0.5tex | ||||||
3.密度:经向:508±5 根/10cm,纬向:393±5 根 | ||||||
/10cm | ||||||
6 | *护士孕妇服(夏) | 件 | 4.克重(g/m2):175±2g/m2 5.起毛起球:≥4-5 级 | 斜纹 | 95 | |
6.撕破强力:经向:≥33N,纬向:≥26N |
7 | *护士裤 (夏) | 条 | 7.防紫外线性能:UPF>50,T(UVA)AV≤ 0.1%,T(UVB)AV≤0.01%,UPFAV>2000 8.断裂强力:经向:≥1600N,纬向:≥1200N 9.耐磨性能:>15000 次 10.静电性能:(GB/T 12703.2-2009 )电荷面密度≤ 2.4μC/㎡ 11.透气率:≥95mm/s △12.水洗尺寸变化率:经向:≤0.2%,纬向:≤0.2% 13.异味:无 14.pH 值:4.0~8.5 15.甲醛含量:≤75mg/kg 16.可萃取重金属含量:满足二类直接接触皮肤限量 17.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无 18.色牢度≥4 级(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 19.耐摩擦色牢度:干摩≥4-5 级,湿摩≥4-5 级 20.耐次氯酸盐漂白色牢度:≥4-5 级 21.大肠杆菌(ATCC 25922)抑菌率:≥99% 22.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 6538)抑菌率:≥99% 23.白色念珠菌(ATCC 10231)抑菌率:≥99% 24.拒油性能:≥3.5 级 25.抗污性能:≥4 级 | 斜纹 | 松紧系带 | 65 |
8 | *男女医生 (夏) | 件 | 斜纹 | 绣:西安红会医院徽记 | 95 | |
9 | 女医生孕妇 (夏) | 件 | 斜纹 | 95 | ||
10 | 医生半身短袖(夏) | 件 | 斜纹 | 95 | ||
11 | *护士服 (冬) | 件 | △1.纤维含量:聚酯纤维(93±1)%;棉(7±1)%(含微量导电结构纤维) 2.密度:经向:668±5 根/10cm,纬向:399±5 根 /10cm 3.线密度:经向长丝:195±10dtex 经向股线:(15±1)×2tex纬向长丝:195±10dtex 4.克重(g/m2):230±2g/m2 5.起毛起球性能:≥4-5 级 6.撕破强力:经向:≥55N,纬向:≥32N 7.防紫外线性能:UPF>50,T(UVA)AV≤ 0.1%,T(UVB)AV≤0.01%,UPFAV>2000 8.断裂强力:经向:≥1900N,纬向:≥1300N 9.耐磨性能:>15000 次 10.静电性能:电荷面密度≤2.4μC/㎡ 11.透气率:≥100mm/s △12.水洗尺寸变化率:经向:≤0.2%,纬向:≤0.2% 13.异味:无 14.pH 值:4.0~8.5 15.甲醛含量:≤75mg/kg 16.可萃取重金属含量:满足二类直接接触皮肤限 | 斜纹 | 绣:西安红会医院徽记 | 98 |
12 | *护士孕妇服(冬) | 件 | 斜纹 | 98 | ||
13 | *护士裤 (冬) | 条 | 斜纹 | 松紧系带 | 75 | |
14 | *男女医生 (冬) | 件 | 斜纹 | 绣:西安红会医院徽记 | 98 | |
15 | 女医生孕妇 (冬) | 件 | 斜纹 | 98 |
量 17.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无 18.色牢度≥4 级(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 19.摩擦色牢度:干摩≥4-5 级,湿摩≥4-5 级 20.耐次氯酸盐漂白色牢度:≥4 级 21.大肠杆菌(ATCC 25922)抑菌率:≥99% 22.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 6538)抑菌率:≥99% 23.白色念珠菌(ATCC 10231)抑菌率:≥99% 24.拒油性能:≥3.5 级 25.抗污性能:≥4 级 | ||||||
16 | *棉衣 | 件 | 1.面料纤维含量:聚酯纤维 100% 2.面料密度:经向:600±5 根/10cm,纬向:500 ±5 根/10cm 3.面料线密度:经向 60±5D,纬向:60±5D 4.面料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 3-4 级 5.面料耐干摩擦色牢度:≥3-4 级,耐湿摩擦色牢度≥3 级 6.面料起毛起球性能:≥3-4 级 7.填充物:聚酯纤维 100%,填充量:(200±5%)g/m2 8.异味:无 9.pH 值:4.0~8.5 10.甲醛含量:≤75mg/kg 11.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无 | 平纹 | 130 |
注:1.“*”款式和颜色必需满足医院需求。 2.“*”产品需提供样品。样品参照医院现有服装款式制作,并缝制院徽。需承诺大
货质量与样品一致,且不使用劣质面料充当优质面料,服装款式细节最终按照医院确定的为准。并且在中标后,样衣留医院保留,以便后期医院送检以及同大货产品作对比。
3.需提供由 CMA 或 CNAS 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次采购产品的面料检测报告,检测项目需同面料参数要求一致,检测报告需有二维码验证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
(www.cnca.gov.cn)的查询截图,未提供以上材料或材料内容不齐全,则该项产品的技术要求视为负偏离并影响综合得分。
4.如投标单位对招标货物有疑问无法确定,请提前联系采购单位解决,可参考采购单位现用实物,请电话咨询:1880294062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证明文件
正本/副本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
投 标 人: 时 间:
第一部分 身份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法人代表姓名、职 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单位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和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提示:此日期应不晚于投标函签署日期)
附: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
投标人(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 (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注:自然人投标的仅需提供身份证
第二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格式要求见附件 6-1);
(2)投标人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格式要求见附件 6-2);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6-3、6-4)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格式见附件 6-5)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6-6)
(6)投标人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格式见附件 6-7)
(7)投标人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6-8)
(8)证明投标人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公告,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要求: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资格证明文件》须与《商务及技术文件》分开装订。
6-1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内容可能要求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6-2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提供投标人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或 6-2 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3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说明:
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纳的税种的凭证,时
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说明:
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即可)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6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7 投标人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与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如下:我方的控股股东如下:
我方直接控股的企业如下:
与我方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如下: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8 投标人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声明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 不属于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9 证明投标人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公告
二、商务及技术文件
正本/副本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 标 人: 时 间:
目 录
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一)
2、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二)
3、投标分项报价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三)
4、技术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四)
5、商务条款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五)
6、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
6-1《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六)
6-2《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七)
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八)
7、符合评分标准要求的商务文件
8、投标方案或技术方案
9、业绩一览表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一)
投标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的招标文件,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公司投标单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元)。
(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若我方中标,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4)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中标后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
(5)按照贵方可能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我们完全理解最低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且尊重评标结论和定标结果。
(6)完全理解并无条件承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报价 (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大写:小写: | 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需 4 小时之内响应完成确认。并在确认后 15 日内配送至采购单位库房。紧急状态中标单位需无条件协助 采购单位,加急完成配送货物。 |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三)
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 位 | 生产厂家 | 参考数量 | 单价 (元) | 最高限价 (元) | 合计(参考数量*单价) |
1 | 男女医生进修服(夏) | 件 | 60 | 45 | |||
2 | 分体套装(夏) | 件 | 1 | 75 | |||
3 | 男女医生进修服(冬) | 件 | 60 | 55 | |||
4 | 分体套装(冬) | 件 | 1 | 80 | |||
5 | 护士服(夏) | 件 | 1123 | 95 | |||
6 | 护士孕妇服(夏) | 件 | 1 | 95 | |||
7 | 护士裤(夏) | 条 | 1031 | 65 | |||
8 | 男女医生(夏) | 件 | 2354 | 95 | |||
9 | 女医生孕妇(夏) | 件 | 1 | 95 | |||
10 | 医生半身短袖(夏) | 件 | 1 | 95 | |||
11 | 护士服(冬) | 件 | 1002 | 98 | |||
12 | 护士孕妇服(冬) | 件 | 90 | 98 | |||
13 | 护士裤(冬) | 条 | 1161 | 75 | |||
14 | 男女医生(冬) | 件 | 2045 | 98 | |||
15 | 女医生孕妇(冬) | 件 | 90 | 98 | |||
16 | 棉衣 | 件 | 1 | 130 | |||
投标总价合计(每项产品合计的总和) | |||||||
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盖公章):
50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51
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 号 | 产品 名称 | 制造 厂家 | 规格 型号 | 类别 | 认证证书 编号 | 数 量 | 单 价 | 总 价 |
(1)强制采购类 | ||||||||
(2)优先采购类 | ||||||||
合计(人民币) | ||||||||
占总价的百分比(%) |
说明:
1、如投标产品为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按格式逐项填写,并附相关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计分。
2、类别填写: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
3、若所投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需提供响应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强制类产品具体品目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52
(投标文件格式四)
技术偏离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 | 说明 |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1.投标文件技术参数指标响应内容必须按照投标产品实际参数指标填写,与相关证明材料一致,不得直接将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指标要求完全复制作为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否则将会影响评审得分。
2.务必完整填写所有指标响应参数;必须在备注栏进行明确说明偏离情况,且偏离情况与实际相符,否则将会影响评审得分。
3.采购文件中约定的每项采购内容的技术偏离情况都必须体现在此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会影响评审得分。
53
(投标文件格式五)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 | 说明 |
交货时间 | ||||
付款方式 | ||||
... | ||||
声明:除本商务偏离表中所列的偏离项目外,其他所有商务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54
(投标文件格式六)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 ;制
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 ;制
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5
(投标文件格式七)
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1)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如果是,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
(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
56
(投标文件格式八)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
57
符合评分标准要求的商务文件
58
投标方案或技术方案
(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评标办法中要求的内容)
59
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完成日期 | 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注:1. 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2、每个项目合同须单独具表,提供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无相关证明的项目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6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文件
61
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我方承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投标的情形,并作如下说明和承诺:
1.我方在本项目投标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我方与采购人及采购人单位职工不存在利害关系、投资开办及其他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情形。
3.我方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其他服务;
4.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说明: 。我方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
投标人名称: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