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由乙方旗下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为甲方提供 2025 年初级会计职称全国统一考试 VIP 夺魁班考前辅导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协 议 书
甲方(姓名):学员代码: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 0 x xxxxxx 00 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由乙方旗下正保会计网校(xxx.xxxxxxxx.xxx)为甲方提供 2025 年初级会计职称全国统一考试 VIP 夺魁班考前辅导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1 定义及课程设置
1.1 本协议下初级会计职称全国统一考试 VIP 夺魁班辅导班(下称“VIP 夺魁班”),是指乙方旗下正保会计网校(xxx.xxxxxxxx.xxx)推出的 2025 年初级会计职称全国统一考试考前辅导课程及服务。
1.2 VIP 夺魁班服务期为自学员交费开通听课权限之日起,至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甲方完成乙方提供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全部科目课程的学习并参加 2025 年度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未报名或未参加考试的科目,乙方不予以退费,乙方于考试结束后 7 日内自动关闭甲方课程的学习权限;
若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全面完成辅导课程的学习,但仍有任意 1 科仍未达到 2025 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合格分数线,在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退费标准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申请退还 VIP 夺魁班课程 80%费用。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如遇特殊情况(如重大疾病、移民等客观情况),甲方确无法履行本协议约定而 申请退课的,扣除已发生的相应课时费、材料费及本协议 3.4 条约定的相应费用后退还剩余费用。
1.3 合格分数线,是指报考当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国家合格分数线;若当年合格分数线有变化,则以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2 参加 VIP 夺魁班
甲方经慎重考虑,现决定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参加乙方的上述 VIP 夺魁班,乙方亦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提供 2025 年初级会计职称全国统一考试的考前辅导课程。
甲方在根据乙方的有关要求完成注册、交费和签署本协议后,乙方开通甲方的学习权限,甲方即可成为上述 VIP 夺魁班的学员,参加乙方提供的有关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前辅导课程。
甲乙双方共同认为,甲方及时、全面地完成乙方为 VIP 夺魁班专门设置的学习课程、完成相应的作业任务,是甲方于辅导期内通过初级会计职称全国统一考试的重要保障。为此,乙方将为甲方设计和提供优质的辅导课程,安排学习计划和作业,甲方也将按照乙方的辅导课程和学习计划的要求参加该等辅导课程的学习。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提供如下文件和信息:
(1) 身份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 通信地址(快递辅导书);
(3) 联系方式(包括固定电话和手机、邮箱地址、QQ 或微信等);
上述信息如有更改,甲方应在信息更改之后 3 日内联系乙方客服人员并提交最新的准确信息。
3 辅导科目、费用及费用支付
3.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前述条款,乙方为甲方提供的 2025 年 VIP 夺魁班教学课程及相应服务,收费标准以乙方网站公示为准。
3.2 甲方应按乙方规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 VIP 夺魁班学习费用。学习卡不得用于支付本 VIP 夺魁班学习费用。
3.3 已报名参加乙方其他班次学习的学员,可以通过补差价的方式升级成为 VIP 夺魁班学员。
3.4 乙方随课赠送的礼品、分期贴息优惠或其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优惠政策,如有退换课情况,乙方 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如若原包装完整,甲方可以寄回,乙方不予扣除相应费用)。
4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为 VIP 夺魁班所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
4.2 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乙方的辅导下全面完成乙方所提供的正式学习课程(甲方的听课率在 75%以上,听课率=实际听课课时/本项考核班型的标准课时*100%)、完成乙方布置的作业(作业正确率在 85%以上,作业正确率=实际做题正确数/题库题量总数*100%)。
注:实际听课课时及作业正确率、标准课时、题库题量总数以及上述学习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以乙方后 台的实际技术统计结果、统计截止时间为准。实际听课课时和标准课时的统计标准是从基础阶段课程开始计算。
4.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考试的真实分数及相关证明;
4.4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单独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与他人共享学习账号、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
上述情形一旦发生,甲方的学习权限将被乙方无条件立即关闭,学习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 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5 如甲方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退费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后,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向乙方申请退款。
5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获得甲方交纳的相应学费。
5.2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持有和核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信息、资料。
5.3 乙方应提供本协议规定的辅导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享有;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学员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甲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6 退费条款
6.1 甲方申请退费,需同时满足以下退费条件:
6.1.1 甲方参加考试的报名表上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真实,且与本协议书所要求提供的相关信息 一致;
6.1.2 甲方已经全额缴纳本班次的学习费用并已学满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即在服务期内完成报名及考 试,仍未通过考试提供有效证明可申请退费,甲方放弃退费或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不符合退费条件;
6.1.3 甲方在本 VIP 夺魁班中的全部辅导科目,在辅导期内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听课率在 75%以 上、作业正确率在 85%以上且申请退款的科目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
6.1.4 甲方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公布后的 30 日内提交退费的申请资料。
6.2 退费免除条件
如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均无权申请退费:
6.2.1 甲方未提供真实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6.2.1.1 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6.2.1.2 甲方在报考参加 2025 年初级会计职称全国统一考试中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6.2.1.3 甲方在申请退费时提供的信息与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但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文件证明甲方的有关通信地址等正常变动的除外);
6.2.1.4 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或参加 2025 年初级会计职称全国统一考试或申请退费等过程中,甲方提供其他虚假、伪造信息;
6.2.2 甲方未能取得参加辅导期内初级会计职称全国统一考试的资格;
6.2.3 甲方在辅导期内没有参加初级会计职称全国统一考试中本协议约定的科目考试;
6.2.4 甲方在参加辅导期内初级会计职称全国统一考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受到相应处理或处分的;
6.2.5 甲方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的退费时间内向乙方提交书面退款申请及本协议规定的全部退款材料;
6.2.6 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条件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课程及辅导资料内容,或者由于甲方的失误,导致其他任何第三方获知课程或辅导资料内容;
6.2.7 甲方在使用乙方的学习课程中,与其他人共用账号;
6.2.8 甲方存在其他侵犯乙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6.3 申请退费提供材料
甲方完成课程学习,并参加 2025 年初级会计职称全国统一考试中本协议约定的科目考试的,在符合退款条件的情况下,甲方需提供的退款申请材料包括:
6.3.1 甲方身份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应当与签订本协议时提供的身份证明一致);
6.3.2 辅导期内参加初级会计职称全国统一考试的准考证号;
6.3.3 国家承认的全国统一考试分数查询网站上显示甲方考试分数的相关网页的成绩截图,或者相关权威机构提供的真实成绩证明;
6.4 申请退费程序
6.4.1 在甲方报考所在地区 2025 年初级会计职称全国统一考试分数查询方式公布之日起 30 日内(含公布当日及周末,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甲方将上述材料(6.3 条规定的材料)在乙方提供的申请平台进行提交,逾期将视为自行放弃退费申请,不再予以办理退费。
6.4.2 乙方收到甲方要求退费的全部材料后,经核实确认无误的,在 30 日内为甲方办理退费。按甲方 实际支付费用总额的 80%予以退费。如乙方认为甲方不符合退费条件,不予退费的,应在 30 日之内将不予退费的说明通知甲方。
6.4.3 甲方必须保证其提交的退款材料符合本协议的规定,如果甲方提交给乙方的退费材料不全,则 乙方不予办理退费事项。
6.4.4 对于先以学习卡支付其他班次学费后以补差价方式升级成为 VIP 夺魁班的学员,符合退款条件的,使用学习卡支付的部分,将返还至学员学习卡账户中;现金交纳的部分,直接返还现金。
7 不可抗力
7.1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班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7.2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7.3 不可抗力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
(乙方可以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违反此通知义务而不履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必须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8 争议的解决
8.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8.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8.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 30 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
9 完整协议
乙方在正保会计网校网站上公布的 VIP 夺魁班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惟该等招生方案及网站注册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10 保密义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11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协议签署日至 2025 年初级会计职称全国统一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课程学习权限止。但本
协议约定的退费条件出现时,退费的时效按照本协议第 6 条的约定执行。
12 其他
12.1 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购买课程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本协议课程之后即生效。
12.2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非经法定理由不得解除。
12.3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及任何改动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有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