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擬訂臺中市○○區○○段○○小段○○地號(等) ○○
筆土地重建計畫案」申請建築物採耐震設計標章及耐震標章容積獎勵協議書
甲方立協議書人:臺中市政府乙方立協議書人:
中 華 民 國 ○ ○ ○ 年 ○ ○ 月 ○ ○ 日
「擬訂臺中市○○區○○段○○小段○○地號(等)○○筆土地重建計畫案」申請建築物採耐震設計標章及耐震標章容積獎勵協議書
立協議書人
臺中市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乙方擔任起造人擬具之「擬訂臺中市○○區○○段○○小段
○○地號(等)○○筆土地重建計畫案」(以下簡稱本案),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六條規定,申請耐震設計標章及耐震標章獎勵容積,並經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審核通過,乙方保證取得耐震設計標章及耐震標章,經雙方同意訂立協議書(以下簡稱本協議書)條款如后,以茲遵守:
第一條 本案重建計畫範圍
包括臺中市 ○○區○○段○○小段○○地號(等) ○○筆土地,面積○○平方公尺(詳附件)。
第二條 甲方核准之○○○獎勵容積額度合計為建築物樓地板面積○○平方公尺(佔基準容積之○%)。
第三條 乙方應於本案申報一樓樓板勘驗前,取得耐震設計標章及乙方應於本案使用執照核發後二年內,取得耐震標章。
第四條 乙方應自願繳交保證金之數額、繳納時間及方式、退還時間及方式,說明如下:
一、保證金數額:以本案申請耐震設計標章及耐震標章之獎勵容積乘以○○○○(土地當期公告現值🗙0.45)計算,應繳納保證金合計新臺幣 元整。本協議書所示金額為重建計畫報核日之當期土地
公告現值,實際繳納金額應依繳交時之當期土地公告現值為計算基準。
二、保證金繳納時間及方式:乙方應繳之保證金於本重建計畫案申請使用執照時繳納新臺幣 元整,並以現金繳交甲方。
三、保證金退還時間及方式:乙方應於領得使用執照二年內取得耐震標章,併檢具耐震設計標章及核准重建計畫書圖文件,向甲方申請無息退還保證金。
第五條 乙方取得耐震標章後,應告知該建築物之所有權人、使用人、或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之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管理服務人等,確實進行後續管理維護事宜。
第六條 保證金處理
乙方如未能於本案使用執照核發後二年內取得耐震標章,乙方同意所繳納保證金全額不得請求歸還,亦不得提出異議。
第七條 不可歸責任何一方時之處理方式
因不可歸責於任何一方之事故,影響本協議書之進行者,應由雙方另行協議之。
第八條 爭議管轄法院
▇協議書為行政契約,其內容如有未盡事宜,適用行政程序法等有關法令之規定,並準用民法相關規定。契約內容如生疑義,由甲方依公平合理原則解釋之。如因本協議書之履行產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同意以臺中高等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九條 其他約定
一、協議書修正:本協議書簽訂後之任何修正及補充均
經雙方協議同意並以書面為之。
二、權利、義務轉讓之禁止:非經雙方之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其權利、義務轉讓任何第三人。經雙方之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將其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時,第三人須與甲方重新簽訂本協議書。
三、乙方未依第三條規定於本案使用執照核發後二年內,取得耐震標章,甲方得將乙方未依本協議書承諾事項之情形公布周知,乙方不得異議。
第十條 協議書份數
機關印鑑
▇協議書正本○○份、副本○○份,由甲方及▇▇▇執正本○○份、副本○○份。
立合約書人:
甲 方:臺中市政府
代 表 人:盧秀燕
地 址:40701▇▇▇▇▇▇▇▇▇▇▇▇▇▇▇
立協議書人簽章
乙 方:○○○等○人統 一 編 號:
負 責 人:
地 址:
「擬訂臺中市○○區○○段○○小段○○地號(等) ○○筆土地重建計畫案」申請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級綠建築容積獎勵協議書
甲方立協議書人:臺中市政府乙方立協議書人:
中 華 民 國 ○ ○ ○ 年 ○ ○ 月 ○ ○ 日
「擬訂臺中市○○區○○段○○小段○○地號(等)○○筆土地重建計畫案」申請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級綠建築容積獎勵協議書
立協議書人
臺中市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乙方擔任起造人擬具之「擬訂臺中市○○區○○段○○小段
○○地號(等)○○筆土地重建計畫案」(以下簡稱本案),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七條規定,申請
○○級綠建築獎勵容積,並經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審核通過,乙方保證取得候選○○級綠建築證書及○○級綠建築標章,經雙方同意訂立協議書(以下簡稱本協議書)條款如后,以茲遵守:
第一條 本案重建計畫範圍
包括臺中市 ○○區○○段○○小段○○地號(等) ○○筆土地,面積○○平方公尺(詳附件)。
第二條 甲方核准之○○○獎勵容積額度合計為建築物樓地板面積○○平方公尺(佔基準容積之○%)。
第三條 乙方應於本案申報二樓樓板勘驗前,取得候選○○級綠建築證書及乙方應於本案使用執照核發後一年內,取得○○級綠建築標章。
第四條 乙方應自願繳交保證金之數額、繳納時間及方式、退還時間及方式,說明如下:
一、保證金數額:以本案申請○○級綠建築之獎勵容積 乘以○○○○(土地當期公告現值🗙0.45)計算,應繳納 保證金合計新臺幣 元整。本協議書所示金額為重建計畫報核日之當期土地
公告現值,實際繳納金額應依繳交時之當期土地公告現值為計算基準。
二、保證金繳納時間及方式:乙方應繳之保證金於本重建計畫案申請使用執照時繳納新臺幣 元整,並以現金繳交甲方。
三、保證金退還時間及方式:乙方應於領得使用執照一年內取得○○級綠建築標章,併檢具候選○○級綠建築證書及核准重建計畫書圖文件,向甲方申請無息退還保證金。
第五條 乙方取得○○級綠建築標章後,應告知該建築物之所有權人、使用人、或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之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管理服務人等,確實進行後續管理維護事宜。
第六條 保證金處理
乙方如未能於本案使用執照核發後一年內取得○○級綠建築標章,乙方同意所繳納保證金全額不得請求歸還,亦不得提出異議。
第七條 不可歸責任何一方時之處理方式
因不可歸責於任何一方之事故,影響本協議書之進行者,應由雙方另行協議之。
第八條 爭議管轄法院
▇協議書為行政契約,其內容如有未盡事宜,適用行政程序法等有關法令之規定,並準用民法相關規定。契約內容如生疑義,由甲方依公平合理原則解釋之。如因本協議書之履行產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同意以臺中高等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九條 其他約定
一、協議書修正:本協議書簽訂後之任何修正及補充均經雙方協議同意並以書面為之。
二、權利、義務轉讓之禁止:非經雙方之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其權利、義務轉讓任何第三人。經雙方之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將其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時,第三人須與甲方重新簽訂本協議書。
三、乙方未依第三條規定於本案使用執照核發後一年內,取得○○級綠建築標章,甲方得將乙方未依本協議書承諾事項之情形公布周知,乙方不得異議。
第十條 協議書份數
▇協議書正本○○份、副本○○份,由甲方及▇▇▇執正本○○份、副本○○份。
機關印鑑
立合約書人:
甲 方:臺中市政府
代 表 人:盧秀燕
地 址:40701▇▇▇▇▇▇▇▇▇▇▇▇▇▇▇
立協議書人簽章
乙 方:○○○等○人統 一 編 號:
負 責 人:
地 址:
「擬訂臺中市○○區○○段○○小段○○地號(等) ○○筆土地重建計畫案」申請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級智慧建築容積獎勵協議書
甲方立協議書人:臺中市政府乙方立協議書人:
中 華 民 國 ○ ○ ○ 年 ○ ○ 月 ○ ○ 日
「擬訂臺中市○○區○○段○○小段○○地號(等)○○筆土地重建計畫案」申請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級智慧建築容積獎勵協議書
立協議書人
臺中市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乙方擔任起造人擬具之「擬訂臺中市○○區○○段○○小段
○○地號(等)○○筆土地重建計畫案」(以下簡稱本案),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八條規定,申請
○○級智慧建築獎勵容積,並經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審核通過,乙方保證取得候選○○級智慧建築證書及○○級智慧建築標章,經雙方同意訂立協議書(以下簡稱本協議書)條款如后,以茲遵守:
第一條 本案重建計畫範圍
包括臺中市 ○○區○○段○○小段○○地號(等) ○○筆土地,面積○○平方公尺(詳附件)。
第二條 甲方核准之○○○獎勵容積額度合計為建築物樓地板面積○○平方公尺(佔基準容積之○%)。
第三條 乙方應於本案申報一樓樓板勘驗前,取得候選○○級智慧建築證書及乙方應於本案使用執照核發後二年內,取得○○級智慧建築標章。
第四條 乙方應自願繳交保證金之數額、繳納時間及方式、退還時間及方式,說明如下:
一、保證金數額:以本案申請○○級智慧建築之獎勵容積乘以○○○○(土地當期公告現值🗙0.45)計算,應繳納保證金合計新臺幣 元整。本協議書所示金額為重建計畫報核日之當期土地
公告現值,實際繳納金額應依繳交時之當期土地公告現值為計算基準。
二、保證金繳納時間及方式:乙方應繳之保證金於本重建計畫案申請使用執照時繳納新臺幣 元整,並以現金繳交甲方。
三、保證金退還時間及方式:乙方應於領得使用執照二年內取得○○級智慧建築標章,併檢具候選○○級智慧建築證書及核准重建計畫書圖文件,向甲方申請無息退還保證金。
第五條 乙方取得○○級智慧建築標章後,應告知該建築物之所有權人、使用人、或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之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管理服務人等,確實進行後續管理維護事宜。
第六條 保證金處理
乙方如未能於本案使用執照核發後二年內取得○○級智慧建築標章,乙方同意所繳納保證金全額不得請求歸還,亦不得提出異議。
第七條 不可歸責任何一方時之處理方式
因不可歸責於任何一方之事故,影響本協議書之進行者,應由雙方另行協議之。
第八條 爭議管轄法院
▇協議書為行政契約,其內容如有未盡事宜,適用行政程序法等有關法令之規定,並準用民法相關規定。契約內容如生疑義,由甲方依公平合理原則解釋之。如因本協議書之履行產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同意以臺中高等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九條 其他約定
一、協議書修正:本協議書簽訂後之任何修正及補充均經雙方協議同意並以書面為之。
二、權利、義務轉讓之禁止:非經雙方之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其權利、義務轉讓任何第三人。經雙方之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將其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時,第三人須與甲方重新簽訂本協議書。
三、乙方未依第三條規定於本案使用執照核發後二年內,取得○○級智慧建築標章,甲方得將乙方未依本協議書承諾事項之情形公布周知,乙方不得異議。
第十條 協議書份數
▇協議書正本○○份、副本○○份,由甲方及▇▇▇執正本○○份、副本○○份。
機關印鑑
立合約書人:
甲 方:臺中市政府
代 表 人:盧秀燕
地 址:40701▇▇▇▇▇▇▇▇▇▇▇▇▇▇▇
立協議書人簽章
乙 方:○○○等○人統 一 編 號:
負 責 人:
地 址:
「擬訂臺中市○○區○○段○○小段○○地號 (等) ○○筆土地重建計畫案」申請建築基地及建築物依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第四十七條之一規定協議書
甲方立協議書人:臺中市政府乙方立協議書人:
中 華 民 國 ○ ○ ○ 年 ○ ○ 月 ○ ○ 日
「擬訂臺中市○○區○○段○○小段○○地號(等)○○筆土地重建計畫案」申請建築基地及建築物依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第四十七條之一規定協議書
立協議書人
臺中市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乙方擔任起造人擬具之「擬訂臺中市○○區○○段○○小段
○○地號(等)○○筆土地重建計畫案」(以下簡稱本案),依「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第四十七條之一規定,申請放寬建蔽率及建築物高度比,並經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審核通過,乙方保證取得耐震標章或通過新建住宅性能評估之結構安全性能第○級,並取得○○級智慧建築標章,經雙方同意訂立協議書(以下簡稱本協議書)條款如后,以茲遵守:第一條 本案重建計畫範圍
包括臺中市 ○○區○○段○○小段○○地號(等) ○○筆土地,面積○○平方公尺(詳附件)。
第二條 甲方核准放寬之建蔽率為○○○%,高度比為○○。
第三條 乙方應於本案使用執照核發後二年內,取得耐震標章(於申報一樓樓板勘驗前應取得耐震設計標章)或通過新建住宅性能評估之結構安全性能第○級。
第四條 乙方應於本案申報一樓樓板勘驗前,取得候選○○級智慧建築證書及乙方應於本案使用執照核發後二年內,取得○○級智慧建築標章。
第五條 乙方應於領得標章或通過評估之日起三個月內報本府備查。
第六條 乙方未依第三條、第四條規定於本案使用執照核發後二年內,取得耐震標章或通過新建住宅性能評估
之結構安全性能第○級,並取得○○級智慧建築標章,甲方得將乙方未依本協議書承諾事項之情形公布周知,乙方不得異議。
第七條 乙方未依第三條、第四條規定於本案使用執照核發後二年內,取得耐震標章或通過新建住宅性能評估之結構安全性能第○級,並取得○○級智慧建築標章,甲方得撤銷原核發之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建管單位得依建築法規定逕行拆除重建建築物,乙方不得異議。
第八條 其他約定
一、協議書修正:本協議書簽訂後之任何修正及補充事項,應經雙方協議同意並以書面為之。
二、權利、義務轉讓之禁止:非經雙方之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其權利、義務轉讓任何第三人。經雙方之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將其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時,第三人須與甲方重新簽訂本協議書。
三、因不可歸責於任何一方之事故,影響本協議書之進行者,應由雙方另行協議之。
四、本協議書為行政契約,其內容如有未盡事宜,適用行政程序法等有關法令之規定,並準用民法相關規定。契約內容如生疑義,由甲方依公平合理原則解釋之。如因本協議書之履行產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同意以臺中高等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五、乙方不依本協議書履行時,同意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以本協議書為強制執行名義逕為執行,本協議書並經臺中市市長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項認可。
第九條 協議書份數
機關印鑑
▇協議書正本○○份、副本○○份,由甲方及▇▇▇執正本○○份、副本○○份。
立合約書人:
甲 方:臺中市政府
代 表 人:盧秀燕
地 址:40701▇▇▇▇▇▇▇▇▇▇▇▇▇▇▇
立協議書人簽章
乙 方:○○○等○人統 一 編 號:
負 責 人:
地 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