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鲁丽木业有限公司6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2×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江西xxx业有限公司6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2×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机械通风冷却塔
招标方:江西xxx业有限公司
投标方:
设计方:山东省热电设计院
2023年08月
目 录
1 总 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江西xxx业有限公司60MW热电联产项目2×12MW凝汽式汽轮机机械通风冷却塔及其配套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本体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招标方在本技术规范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3 投标方如对本技术规范的内容要求有偏差(无论多少或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技术协议书的 “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否则,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技术协议书的要求。
1.4 从签订合同之后至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些要求。
1.5 本技术规范书所引用的标准若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6 投标方对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1.7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8 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技术先进并经过两台三年以上成功运行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
1.9 本招标项目为机械通风冷却塔供货项目,包括界限内的所有工艺设备、仪表、管路阀门、电气、安装附件等的成套供货、设计和安装。本规范书未说明的设备及材料,如系统必须的设备、材料且在投标方的供货界限内,投标方应免费提供,投标方负责整个系统的完整性。
投标方负责提供冷却塔成套设备的供货、设计及安装,至少包括:风筒、围护板、塔内部件(淋水填料、喷溅装置、配水管、收水器、支撑件等)、机械设备(风机、电机、减速齿轮箱、传动装置、设备支撑等)、仪器仪表(温度、油位、振动监测报警及保护装置等)以及进水管、塔内检修走道、栏杆、五金件、塔顶防雷装置、配套电线电缆等附件。
冷却塔塔底支柱、池底集水池等土建部分由投标方提资,设计院进行土建部分的设计,招标方负责施工;楼梯、天窗等设备附件由投标方供货设计及安装。
1.10 投标方应对控制系统的设计能力、资质、人员情况及有关业绩进行说明。
1.11 随机备品备件(安装、调试期间和保修期内需要的备品备件,该部分备品备件必须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有效运行至机组最终验收证书签署日),投标方在备品备件表格中必须对备品备件按照安装期间、调试期间和质保期间进行分类和备注,以示区分。
1.12 本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 工程概况
2.1 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江西xxx业有限公司6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2×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
2.1厂址概况
拟建项目所在地为江西省安福县,安福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具有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充足,干湿明显,四季分明,冬、夏季时间较长,春、秋季时间较短,无霜期较长的特点。农业气候条件比较优越,既有利于喜温作物的种植,也有利于秋播作物的安全过冬。因受季风影响造成降水和温度变化大,容易形成干旱、洪涝、酷热、冷害等自然灾害。
3 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系统概况
3.1.1 本期工程机组容量:2×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3.1.2 本工程循环水采用带机械通风冷却塔的二次循环供水系统,机组冷却水配4座机械通风冷却塔,3台循环水泵。4座冷却塔并列布置,集水池采用地上式布置,循环水泵露天布置于机械通风冷却塔旁。
3.2 环境条件
3.2.1 安装地点:厂区内
3.2.2 冷却塔区域室外地坪标高:128.20m(此处需业主确认)
3.2.3 当地基本气象条件(参考安福县地区,不足部分投标方自行查找)
多年平均气温:17.7℃
历年极端最高气温:40.3℃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8℃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多年平均气压:
多年平均风速:
50年一遇10m高设计最大风速:
3.3.2 设计水温
冷却塔进出水温差:Δt= 10 ℃
冷却塔进水温度:t1≤ 42 ℃
冷却塔出水温度:t2≤ 32 ℃
3.3.3 设计水量
项 目 名 称 |
|
工 艺 参 数 |
|
塔类别 |
|
逆流钢结构 |
|
塔型号 |
|
|
4用 |
总处理水量 |
m3/h |
16000 |
|
单塔处理水量 |
m3/h |
4000 |
|
进塔水温 |
℃ |
42 |
|
出塔水温 |
℃ |
32 |
|
干球温度 |
℃ |
31.5 |
|
湿球温度 |
℃ |
28 |
按该地区现行国家规范 |
最大相对湿度 |
% |
投标方填写 |
|
设计相对湿度 |
% |
78 |
|
大气压 |
p |
1.004×105pa |
|
单塔平面基础尺寸 |
m×m |
17×17 |
|
风机类别 |
|
玻璃钢轴流 |
|
风机直径 |
mm |
9120 |
|
设计风量 |
m3/h |
投标方填写 |
|
塔总阻力 |
Pa |
投标方填写 |
|
风机全压 |
Pa |
投标方填写 |
|
风机轴功率 |
kW |
投标方填写 |
|
配用电机功率 |
kW |
投标方填写 |
|
填料类别 |
|
薄膜填料 |
|
空气容重 |
kg/m3 |
投标方填写 |
|
淋水密度 |
m3/(m2h) |
投标方填写 |
|
气水比 |
|
投标方填写 |
|
淋水段风速 |
m/s |
投标方填写 |
|
重量风速 |
kg/( m2s) |
投标方填写 |
|
设计交换数 |
|
投标方填写 |
|
总进水管 |
Mm |
投标方填写 |
|
喷头型号 |
|
投标方填写 |
|
风筒 |
|
投标方填写 |
模压风筒(浅灰色) |
面板 |
|
≥4mm |
模压面板(浅灰色) |
主体钢架 |
|
镀锌钢 |
|
4.1 设备名称:机械通风冷却塔
4.2 冷却塔型式
逆流式机械通风冷却塔,钢结构形式,玻璃钢围护板,玻璃钢风筒。
4.3 布置形式
4座冷却塔并列布置,集水池采用地上式布置。
4.4 应遵循的主要技术规范
机械通风冷却塔及电机的设计、制造、测试、验收标准及规范应按有关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如下所示 (但不限于):
1)《机械通风冷却塔 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 7190.2-2018);
2)《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 50102-2014);
3)《冷却塔塑料淋水填料、除水器、喷溅装置性能试验方法》(DL933-2005);
4)《机械通风冷却塔工艺设计规范》(GB 50392-2016);
5)《冷却塔验收测试规程》(T/CECS 118-2017);
6)《湿式冷却塔塔芯塑料部件质量标准》(DL/T742-2019);
7)《工业冷却塔测试规程》(DL/T1027-2006);
8)《小型交流风机通用技术条件》(GB2658-2015);
9)《风机和罗茨风机噪声测量方法》(GB/T2888-2008);
10)《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11) 风机、电动机、减速器、轴和轴承座应遵循的国家标准或规范。
4.5 总的技术性能要求
4.5.1投标方应提供技术先进,结构合理、维护方便、安全、成熟可靠的产品,保证整个设备运行可靠、高效节能。设备的制造严格按国家有关设计制造技术标准和引进技术及相应国家标准进行。两种标准或要求相矛盾时,按要求高的标准执行。
4.5.2设备主要部件的寿命不低于20年,大修周期为3年,小修周期为1年。
4.5.3投标方负责整个冷却塔系统的设计,包括:塔体、淋水构架、集水池、围护结构、风筒、塔内部件(淋水填料、喷溅装置、配水管、收水器、支撑件等)、机械设备(风机、电机、减速齿轮箱、传动装置、设备支撑等)、控制设备(温度、油位、振动报警及保护等)、照明、防雷接地以及楼梯、天窗、塔内走道、栏杆、五金件等附属设施。
4.5.4由于冷却塔的格数较多,冷却塔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湿热空气回流和干扰的影响因素。
4.5.5 冷却塔结构布置应既要保证通风效果,又应尽量使阻风面积最小。
4.5.6 投标方应优化配水系统和采用低噪声风机,以降低冷却塔噪声的影响。噪声要求需满足国家标准规定。
4.5.7集水池平面尺寸与塔体总平面尺寸一致,外壁与塔体外壁齐平,在集水池两侧池壁顶面设置收水平台(挑檐),防止水滴飘落至水池外,收水平台宽1.2~1.5m,平台上设置栏杆。
4.5.8采用吊车或搭临时龙门架进行检修。
4.5.9 玻璃纤维毡等原材料应符合《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和连续原丝毡》(GB/T17470-2007)标准的要求。
4.5.10投标方选用冷却塔制造材料时要尽可能避免因材质不同造成的异金属接触腐蚀问题。
4.5.11冷却塔各塑料部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及良好的耐老化性和耐腐蚀性能。在正常运行使用条件下,各类部件的几何形状、性能指标及安装连接结构应保持长期稳定。
4.5.12冷却塔各塑料部件的各项指标须符合《机械通风冷却塔 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 7190.2-2018)和《湿式冷却塔塔芯塑料部件质量标准》(DL/T742-2019)的规定。
4.5.13 因投标方设计缺陷而不能达到设备的保证性能,投标方应负责进一步设计修改和试验工作,使其达到保证性能,并不对工程整体进度产生影响。
4.6 各部件技术性能要求
4.6.1淋水填料
淋水填料应采用能保证本工程水质条件,具有热力特性好、通风阻力小、阻燃等基本性能的填料。填料采用PVC新料(不允许添加再生料)薄膜填料,填料基片厚0.4±0.05mm,耐温-35~65℃,阻燃氧指数不低于40。填料块平压强度≥300kg/m2。填料架采用FRP或非金属材料。
在65℃条件下不发生几何变形。在设计最低气温-40℃条件下不破碎、不脆裂在正常运行使用条件下其使用寿命不小于20年。
淋水填料必须是经过有资质的专业科研单位的测试,填料热力特性和阻力必须达到测试产品的要求。
淋水填料的原片材应塑化均匀,无裂纹、无孔隙、无气泡无明显杂质及分散不良的辅料,表面不应附着各类油污。原片材厚度为0.45mm±0.05mm,平片片厚的允许偏差为±0.05mm。
淋水填料的成型片的外观及尺寸应符合设计及《冷却塔塑淋料水填料技术规定》(DL/T742)中的有关要求。
淋水填料主组装片间距允许误差不大于±2mm。片型主要几何尺寸允许偏差不得大于±5%,最大误差不大于2.0mm。组装块各邻面间应相互垂直,淋水填料形成一个规整体,由各片边形成的平面应齐平一致。
淋水填料组装块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简支条件下的标准试件在3000N/㎡ 均布荷载作用下,支承处及加荷面应无明显翘曲、倒状等变形现象。其顶部侧向位移不大于50mm,卸荷后应无残余变形,片间连接点无松脱现象。
填料安装时正交布置,不允许有通天缝隙。组装块与柱xxx等边界物之间应挤紧填满,保证全塔铺满盖严。
淋水填料为支撑式,支撑材质为非金属材质。
填料的包装、运输、安装等其它技术要求按《冷却塔塑淋料水填料技术规定》(DL/T742)中的有关要求。
逆流式机械通风冷却塔所用部件材料应符合有关材料标准的规定。
冷却塔所有部件的材料应耐腐蚀,所有的钢制构件(除采用不锈钢以外) 采用酸洗除锈,镀锌防腐。
采用的原材料如(树脂、玻璃丝布、PVC树脂等)的合格证明必须保存,在必要时可供买方查阅。
淋水填料应选用热力特性好、通风阻力小、耐腐蚀、抗老化、有阻燃性能的填料,要求采用优质的改性聚乙烯(PVC)材料加工成形,不得含有再生料,无任何穿孔现象。
淋水填料应满足组装刚度好、承载能力强的技术要求,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变形扭曲、不松散倒伏,能保持长年稳定、高效运行。
填料成型片上0.3mm ~2.0mm的孔眼不应超过20个/m2、分散度不超过5个/(10cm×10cm),且破损孔径不超过2mm。片边不得有破裂或明显缺口。片面不得翘曲、起拱。
填料成型片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片平面长、宽尺寸允许偏差分别不得超过±10mm和±5mm。片周轮廓呈规则矩形。
填料组装块内各个片间的粘结点应粘结牢固。组装块应有足够刚度。
投标方须提供权威部门的填料理化性能测试报告。并附有热力及阻力测试报告,该报告应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测试单位,即北京水利电力科学研究院冷却水所或西安热工研究院提供。
填料片物理力学性能参数表
序号 |
项 目 |
参 数 |
1 |
密度(g/cm3) |
≤1.55 |
2 |
加热纵向收缩率(%) |
≤3 |
3 |
拉伸强度(纵向)(MPa) |
≥42 |
4 |
拉伸强度(横向)(MPa) |
≥38 |
5 |
断裂伸长率(纵向)(%) |
≥60 |
6 |
断裂伸长率(横向)(%) |
≥35 |
7 |
撕裂强度(纵向)(kN/m) |
≥150 |
8 |
撕裂强度(横向)(kN/m) |
≥160 |
4.6.2 喷溅装置
喷溅装置应具备喷洒水滴均匀细小,无明显的伞膜及中空现象,喷溅半径大且水量由近及远呈递减分布,组合均布系数小,工作水头适应性强,不易堵塞的性能要求。
喷溅装置应具备结构简单合理,安装方便可靠,整体稳定耐用的特点。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能承受长期脉动水荷载。
投标方应注明喷嘴正常工作的最小水头,提供喷嘴的水头~流量关系曲线及其计算式。
喷溅装置各部件的尺寸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溅散元件的尺寸及角度必须准确,喷嘴出口直径的允许偏差不大于±0.3mm。
各螺纹连接件之间应配合良好,松紧适度,进退自如。喷溅装置应有防松防脱落措施。
喷溅装置材质为ABS,应具有良好的耐热、耐老化和耐冲击性能。
投标方须提供权威部门的喷溅装置性能测试报告。该报告应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测试单位,即北京水利电力科学研究院冷却水所或西安热工研究院提供。
4.6.3 配水管
卖方应根据本规范书提供的水量对配水管进行水力计算,要求配水均匀,全塔不均匀度<5%。
冷却塔配水主管采用玻璃钢缠绕管式环状配水,支管采用UPVC材质。塑料配水管应具有耐寒、耐压、耐磨、耐腐蚀、阻燃、水流阻力小、结构简单可靠的特点。
当夏季水温达50℃玻璃钢配水管不软化变形;冬季环境温度在-30ºC条件下不冻裂脱落;长年在无阳光直接辐射的湿热环境下工作,耐老化期应达20年以上。
管材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及韧性并抗酸碱的腐蚀,运行中配水管的最大挠度不大于跨度的1/100。
管材和管件内外壁应光滑、平整、无气泡、裂口、裂纹、脱皮和严重的冷斑及明显的痕纹、凹陷。管材轴向不得有异向弯曲,其直线度偏差应小于长度<5%,不得呈现S形弯曲。管材和管件插口与承口的工作面必须表面平整,并垂直于轴线,尺寸准确无开裂,既要保证安装时插入容易又要保证接口的密封性能。
配水管道之间的所有螺纹接件及悬吊件必须采用镀锌材质。
配水管道的安装设计、技术要求及验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742-2001《冷却塔塑料部件技术条件》有关规定执行。
4.4.5 喷溅装置
卖方应根据本规范书提供的水量进行喷嘴布置间距及口径的计算。
喷溅装置用工程塑料制成,喷嘴选用三溅式ABS材质低压防松喷头,有防松防脱落措施。整个喷淋系统的不均匀系数不得大于0.01%,整个配水系统应保证在额定流量的70%~130%配水均匀;喷头与布水管使用玻璃钢缠绕管材连接;管道之间的连接应安全、稳妥可靠,所有悬吊件必须采用不锈钢材质。
喷溅装置应具备喷洒水滴均匀细小、无伞膜现象、组合均布系数小、无中空现象、工作水头适应性强,不易堵塞等基本性能。
喷溅装置的几何形状在80℃温度条件下不软化变形,冬季环境温度在-30ºC条件下不冻裂脱落。应具备良好的物理力学性能及足够的刚度。
喷溅装置应具备结构简单合理,安装方便牢靠、整体稳固耐用等构造特点,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能承受长期脉动水荷载,使用寿命达20年以上。
表面应光洁、塑化良好、色泽一致、无龟裂、孔洞、气泡凹陷现象和明显杂质,模合线、溢边修剪整齐
各部件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规格要求,溅散元件及角度必须准确,喷嘴出口直径允许偏差±0.3mm。
各螺纹连接件之间应配合良好、松紧适度、进退自如。
配水系统采用低压管式布水系统。配水管的布置应使水头损失小、通风阻力小、配水尽可能均匀、便于施工安装和维修。整个配水管应在冷却塔面板内。
主干管管径宜采用分段变径。支干管应通过计算,综合采用变径、变坡或变喷头标高的措施,使各喷头入口水压接近相同。通过水力计算确定管径和分段变径的配管方案,应使90%的喷嘴出水量误差在5%以内,其余10%的喷嘴出水量误差在10%以内。
每根配水管不应少于两个支吊点,支吊点间距不宜大于2m,转角段必须增设支吊点。配水管末端的悬臂长度不得大于1m,末端与其他构件之间应留不少于150mm的设计间隙。
采用悬吊安装的配水管,应考虑管末端堵板上的水推压力,在进口端管槽接插部位应采取防脱措施。采用绑扎安装的承插式配水管,管末端堵板上的水推压力应考虑仅由临近的一个绑扎点承担,必须在该绑扎点采取可靠的定位防滑措施。采用绑扎安装时,应在绑扎点加设聚苯乙烯(PS)泡沫成型块衬垫。
配水管各连接件、封堵件的结构型式应简单合理、配合紧密、牢固可靠,确保长年运行不变形位移、不开裂脱落。配水管的各密封止水件必须正确就位且牢固可靠,确保长年运行不漏水。
配水管应有足够的刚度,运行中配水管的最大绕度不大于跨度的1/100。
配水管材料采用改性PVC,其规格、壁厚及允许偏差、承口尺寸均需符合《湿式冷却塔塔芯塑料部件质量标准》(DL/T742-2019)的规定。
配水管物理力学性能参数表
序号 |
项 目 |
参 数 |
1 |
密度(g/cm3) |
≤1.5 |
2 |
纵向回缩率(%) |
≤5 |
3 |
拉伸强度(纵向)(MPa) |
≥43 |
4 |
断裂伸长率(纵向)(%) |
≥60 |
4.6.4 收水器
收水器应采用收水效率高、通风阻力小、耐腐蚀、抗老化、便于安装和检修的收水器,材质采用改性聚乙烯PVC。收水器组装块应具有足够的组装刚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其几何形状应保持长期稳定。
收水器弧片的外观色泽应均匀一致、塑化均匀、无明显色差及过热色泽。收水器弧片的表面应光洁、滑顺、无破裂、空洞和杂质。Φ2mm以下的气泡及粒径1mm以内的杂质个数不得超过30个/m2,分散度不得超过5个/(10cm×10cm)。弧片边缘光滑,导流段平整、挺直,不得有扭曲翘边、缺口和破裂。弧片各几何尺寸必须符合片型设计要求,片周轮廓呈规整矩形,弧片拱高及片宽尺寸允许偏差为±1mm,长度允许偏差为±2mm。弧片片厚必须符合片型设计要求,弧片厚度的允许偏差为+0.15mm ~-0.1mm。各弧片开孔孔位必须准确一致,弧片间孔位的允许偏差为±1mm,孔径允许偏差为±0.2mm。
收水器拉杆及撑板应表面光洁、色泽均匀、塑化良好。拉杆杆身平直、圆整,螺纹尺寸准确,螺母于螺杆配合良好。撑板应没有明显的气泡、杂质、裂纹、皱折等缺陷。撑板外观规整、不翘曲。
投标方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对收水器飘水率实塔测试的报告,即北京水利电力科学研究院冷却水所或西安热工研究院提供及相关节水认证证书。
收水器物理力学性能参数表(投标方填写)
序号 |
项 目 |
参 数 |
1 |
收水器弧片 |
|
/ |
密度(g/cm3) |
≤1.6 |
/ |
尺寸变化率(%) |
≤5 |
/ |
拉伸强度(纵向)(MPa) |
≥40 |
/ |
断裂伸长率(纵向)(%) |
≥40 |
2 |
收水器拉杆断裂拉力(kN) |
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
3 |
收水器撑板断裂拉力(kN) |
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
4.6.5 风筒
型式:动能回收型风筒。
工艺:现行市面上先进的机械模压生产制造。
材质:风筒采用聚脂FRP玻璃钢,厚度不小于10mm。风筒紧固件采用不锈钢(1Cr18Ni9Ti)材质。风筒制做采用模压工艺,其固化度>80%,弯曲度>196MPa。
风筒抗风压能力为120kg/m2,保证能承受14级风的抗袭能力。
风筒须设检修门及观察用玻璃视镜。
其它要求:风筒内壁需要有加强筋抗振处理,内外表面光滑减少阻力。风筒设检修门,并配有避雷带系统接至栏杆。
风筒外表面应不龟裂、不褪色,其表面要有抗老化涂层,能抗紫外线的长期照射。风筒采用加强型设计, 抗风载荷大于690Pa。风筒紧固件采用不锈钢材质。
风筒采用双曲线性玻璃钢风筒,风筒的尺寸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有快开检修门,连接螺栓为不锈钢材质。风筒壁厚10——14mm,最薄处不少于10mm。
风筒的空气动力学设计应合理,内外表面光滑,动能回收率高,以达到最大通风量和最小动力损失。风筒内壁与风机刃片的间隙应足够均匀,间隙不应大于风机厂推荐的间隙值,且不得大于30mm。
风筒的空气进口不得做成直角入口,应采用流线型。风筒的吸入段应采用流线型。
风筒设计风荷载应能抵抗当地的设计风压,不会变形。在风筒顶应有环状防雷电镀锌铁和将雷电引导下地的镀锌铁。风筒外观漂亮,颜色应与周围环境协调。
4.6.6 风机
风机应采用效率高、低噪声、安全可靠、耐腐蚀、便于安装和检修、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所选用风机及减速机必须在国内外有成熟的使用业绩,且产品性能、质量等均得到充分验证,保证完全符合本项目的使用要求;减速机风机选用保定惠阳旋桨厂,上海贝得尔产品。
投标方须提供必要的风机选型依据,如风机性能曲线、计算书、实际使用情况说明等,组装前应做叶片动、静xx试验。
风机配有震动、油温、油位监控系统,并远传到DCS系统。投标方应提出振动、油位、油位的报警值。
风机应是水平叶片轴流风机,低噪声型,结构型式应便于叶片的调节,传动轴要求为进口优质碳纤维传动轴,刃片采用耐腐蚀、高强度的玻璃钢材质。风机、电动机、减速器和传动轴要总体配套,相互协调。相同部件间具有良好的互换性。
4.6.7电动机
电动机应为户外型,防护等级IP55,F级绝缘,其接线盒应做防水密封。电机应设加热器,防止电机停运期间受潮。加热器应安装在电机内容易观察的地方。加热器容量为800W及以下时,采用220V单相电源供电。电机上方应设置遮雨罩,选用佳木斯等国内一线品牌产品。
电动机工作制为连续工作制( S1)。电动机的铭牌出力不小于设备轴功率的l15%。电动机的额定频率为50赫,电动机能够在满负荷内,频率变化在5%额定频率,电压变化在±10%额定电压条件下运行无故障。
电动机的轴承结构是密封的,能隔绝污物和水,并不使润滑剂进入线圈。
本工程电缆均采用铜芯电缆,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设备电缆接线盒须满足该电缆的接线要求。
4.6.8 五金附件
投标方需提供满足冷却塔功能所必需的构造和安装附件。
4.7 仪表与控制
配备冷却塔就地控制箱,风机的控制有就地控制箱控制,就地控制箱预留完整DCS接口,能够实现DCS远程控制的要求,必须提供系统联锁保护的要求和条件。一般采用硬接线方式到DCS机柜进行设备控制和显示,如果采用PLC控制系统必须与招标方沟通确认。每台风机必须有可切断电源的转换开关及就地控制风机启、停的操作设施。
投标方需提供风机的振动检测、报警和防振保护装置,风机减速器的油温、油位监测和报警装置(如有)。
投标方提供的工具和控制设备应满足风机控制、保护、互锁的需要。
投标方配套供应的仪表及控制设备的选型由招标方认可,这些仪表和控制设备应安全、可靠,与全厂热控设备选型相一致并与招标方控制系统的整体设计方案相协调。
在风机和电动机轴承、定子线圈上安装金属热电阻Pt100时,应采用可靠措施保正其能测得真实温度,并采用三线制接线方式,双支铠装。电机线圈温度测量热电阻采用埋入式。
风机的振动监测装置除有报警信号输出外,还有4-20mADC信号输出,二次仪表具有本地显示功能,并提供指示位置安装图,振动测量探头的安装孔位,每个风机至少设2个测点。
所有指示表、开关量仪表、测量仪表应符合国际标准,采用标准化的元件和标准化的设备组件,以适合电厂使用更换的需要;严禁使用非标准测量元件,所有仪表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对于所采用的压力开关、差压开关、温度开关、流量开关等设备,全部采用进口设备(SOR),防震型,可重复性为±0.5% FSD。
所有就地指示仪表外型尺寸均为直径100~150mm、金属指针,压力表应有125%最大量程的过量程保护装置;
就地温度计、压力表精度为1.0级。就地压力表、热电阻及就地温度计选用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安徽天康仪表有限公司产品;测振元件选用江阴三仪、江阴华恒及上自仪品牌;最终品牌由招标方确认,投标方应对产品选型质量负责。
4.8 防腐
投标方对所供设备及所有钢制管道、管件和五金附件均需作防腐处理。外表面防腐除特殊需要外均采用红丹防锈漆+醇酸磁漆标准级防腐。在喷涂防腐漆前,钢铁表面应经除锈处理,达到Sa-2.5级标准。防腐做法为涂红丹防锈漆两道,灰色醇酸磁漆两道,干漆膜厚度≥0.20mm。冷却塔进水管外壁的面漆颜色采用绿色。冷却塔进水管内壁防腐采用环氧煤沥青普通级防腐,一层底漆,三层面漆,干漆膜厚度≥0.30mm。
4.9 分界
进水管:塔外0.5m处,即冷却塔进水口外0.5m,0.5m以外的管道为业主范围。
电机:以冷却塔厂家提供的配电柜接线盒为界。配电柜到电机电缆由供方负责。
控制仪表:以冷却塔厂家提供的控制仪表接线盒为界,冷却塔厂家需提供接线盒的接线图。
4.10 电气
厂家配套电控箱为室外型,IP65以上防护等级。
电源波动及频率波动范围:
厂区提供电压:10kV (±10%), 三相三线, 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
频率波动范围:+3% ~–5%
照明和检修:
1)冷却塔(包括各工作位置、所有平台和楼梯)的照明和检修由投标方负责设计和供货。招标方与投标方设计和供货接口位置在照明箱和检修电源箱的电源进线端子处。
2)灯具应适合露天使用,防水防尘。光源采用高显LED灯。照明线路穿管明敷。
3)照明箱和检修电源箱防护等级为IP56。
4)照度>50Lx,采用光电自动控制。
5)冷却塔检修电源箱容量50kVA。检修电源箱内设置一只进线漏电开关100A、三只63A的馈线开关,220V照明插座三只。
6)招标方仅提供1路照明电源和1路检修电源。
防雷和接地:
1)冷却塔设置防雷和接地装置,由投标方负责设计和供货。招标方与投标方设计和供货接口位置在引下线与电厂主接地网连接处。
2)每个风筒上部需设置不锈钢避雷环,投标方提供。塔顶避雷系统引至塔顶平台接线柱与厂区系统地线连接,投标方进行该系统设计,施工及供货。
3)接地干线采用-60X6镀锌扁钢,分支接地线采用-40X4的镀锌扁钢。接地引下线与电厂主接地网至少4点相连。
4)需要接地的电气设备应设有接地端子,并有明显标记。
5)投标方负责冷却塔的电缆桥架、电缆敷设和防火封堵的设计。电缆桥架、投标方供货范围内设备间的联接电缆由投标方供货,提交设计院审核出图,招标方仅提供照明箱、检修箱、电控箱的电源电缆。
设备维保:
投标方提供设备维保周期、项目、易损件明细、及维保手册等技术资料。
5 设备规范
-
序号
项 目
参 数 值
备 注
1
型式
钢结构逆流机力通风式
2
型号
3
数量
4
4
冷却总水量(m³/h)
13680
5
单台冷却水量(m³/h)
4000
6
进塔水温(℃)
42
7
出塔水温(℃)
32
8
计算干球温度(℃)
9
计算湿球温度(℃)
10
计算相对湿度(%)
11
大气压(kPa)
12
基本风压(kN/cm2)
13
布置形式
14
进风形式
15
单塔平面尺寸
16
塔群总平面尺寸
17
集水池高度(地上部分)
18
集水池顶距塔顶高度
19
集水池顶距进水口高度
20
风筒高度
21
风筒出口面积
22
风筒喉部面积
23
集水池顶距进风口高度
24
风筒进口边缘下45°圆锥范围内的收水器面积与总面积之比
25
进风口面积与填料区面积之比
26
填料层高度
27
进水管直径(mm)
28
允许最大进水浊度mg/l
29
要求进水口处最小水压(104pa)
30
喷头最小工作压力(104pa)
31
淋水密度(m3/m2.h))
32
汽水比
33
淋水段风速(m/s)
34
质量风速 (kg/m2.s)
35
飘水率(%)
36
动能回收率(%)
37
风筒材质及型号
38
收水器材质及型号
39
淋水填料材质及型号
40
喷头材质及型号
41
配水管材质
42
进水管材质
43
螺栓、螺母、垫片、锚固螺钉材质
44
填料支撑材质
45
风机支撑材质
46
塔体框架材质
47
围护板材质
48
电动机
电动机厂家
电机型号
风机轴功率(kW)
电机功率(kW)
额定电压(V)
额定电流(I)
额定转速
额定效率
防护等级
绝缘等级
辅助加热器功率
49
单台风机
风机厂家
风机型号
叶片数量
叶片直径
风量(m3/h)
风压
转速
风机效率
减速齿轮箱类型
减速比
服务系数
减速器效率
叶片材质
毂材质
传动轴材质
联轴器材质
紧固件材质
减速机厂家
50
仪器仪表
振动监测装置规格型号
油位监测装置规格型号
温度监测装置规格型号
就地压力表(含安装附件)
51
单套设备自重(kg)
52
单套设备运行重(kg)
53
风筒重(kg)
54
塔芯自重(kg)
55
塔芯运行重(kg)
1、一般要求
1.1 本章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第一章的要求。
1.2 投标方应根据下列所述提供详细供货清单,但不局限于下列设备和装置。投标方的细化清单中要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投标方供货范围内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投标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免费补足。投标方最终供货要满足工艺系统的功能要求,由此引起的设备增加不涉及费用的调整。
1.3 删除。
1.4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和报价。
1.5 投标方应提供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质保期满后1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6 投标方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及外购、外委、分包零部件清单,包括合资企业供货件清单,并要注明制造厂商。并推荐2~3家业绩好的生产厂商,由招标方最终确认。
1.7 凡是技术规范书中规定要求进口的部件,应以进口部件价格计入投标总价。进口设备件和配套部件的生产厂家由招标方最终确认
1.8 “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是指用于设备投入商业运行前,进行安装、调试和维修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包括消耗品)及专用工具,其价格列入投标总价。随机备品备件(安装、调试期间和保修期内需要的备品备件,该部分备品备件必须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有效运行至机组最终验收证书签署日),投标方在备品备件表格中必须对备品备件按照安装期间、调试期间和质保期间进行分类和备注,以示区分。
1.9 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在质保期结束前,由于制造厂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所需更换的部件,由投标方无偿提供。
1.10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 以能满足招标方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方供货范围)由投标方补足。
1.11 投标方需提供冷却塔成套设备的一切内容,包括:风筒、围护板、塔内部件(淋水填料、喷溅装置、配水管、收水器、支撑件等)、机械设备(风机、电机、减速齿轮箱、传动装置、设备支撑等)、仪器仪表(温度、油位、振动监测报警及保护装置等)以及进水管、塔内检修走道、栏杆、五金件、塔顶防雷装置、配套电线电缆等附件。冷却塔塔底支柱、集水池等土建部分由投标方设计提资,设计院出土建施工图,招标方负责施工;楼梯、天窗等设备附件由投标方供货设计及安装。
2、删除
3、供货清单
3.1本技术规范所提出的设备及零部件为必须部件,但不限于此,投标方应确认上述范围,并提供细化后的供货清单,外购设备供货清单,具体格式见下表:(空白处投标方填写)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轴流风机 |
|
|
|
|
|
|
2 |
配套电动机 |
|
|
|
|
|
|
3 |
风筒 |
|
|
|
|
|
|
4 |
加筋弧形除水器 |
|
|
|
|
|
|
5 |
填料系统 |
|
|
|
|
|
|
6 |
配水管 |
|
|
|
|
|
|
7 |
喷头 |
|
|
|
|
|
|
8 |
玻璃钢托架 |
|
|
|
|
|
|
9 |
玻璃钢构件 |
|
|
|
|
|
|
10 |
钢构件 |
|
|
|
|
|
|
11 |
故障监控仪表 |
|
|
|
|
|
|
12 |
标准件、紧固件 |
|
|
|
|
|
|
13 |
电控箱 |
|
|
|
|
|
|
14 |
照明和检修系统 |
|
|
|
|
|
|
15 |
防雷和接地系统 |
|
|
|
|
|
|
15 |
电缆敷设系统 |
|
|
|
|
|
|
界定:冷却塔以柱轴线向外1m处为界;电器以电机接线盒为界;仪表以现场接线盒为界。
3.2 专用工具表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和型号 |
产地/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3 备品备件表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和型号 |
产地/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 一年运行用备品备件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和型号 |
产地/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制。技术资料和图纸的语言为中文。外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应翻译成中文后随同原文一并提交招标方,图纸资料以中文为准,图纸资料除提供书面文件外还应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光盘,文字文件当为WORD2003文件,图形文件版本为AUTOCAD20004版本。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投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由招标方确认)及满足工程设计的图纸资料。资料以特快专递和电子邮件方式同时邮寄,图纸上应注明“江西鲁丽木业有限公司6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2×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施工图工程专用”字样。
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可分为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方面,投标方需满足以上方面的要求。投标方提供的各阶段图纸应分别加盖“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等印章进行区分。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1.6 投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投标方必须确保以上条款所确定的图纸资料的交付进度,投标方对招标方来往信函、确认文件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反应,逾期视为自然确认。
1.8 投标方提供的图纸应清晰,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印制的图纸按GB/T10609.3的规定,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1.9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印刷必须清晰,资料的填写应为黑色钢笔(签字笔)笔迹,不得为其它笔迹。所有资料的印章颜色为正红色,字迹清晰。提交的资料不能为金属物、塑胶制品等其他形式。
1.10 对提交的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证明文件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并且有一份(套)是原件(黑字红章)。如证明书中含合格证、检验报告者,可不再另交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提交套数:一式两份。
1.11 提交的各阶段图纸应有设计人员签名,原件可为蓝图或白图(必须是打印件)加盖红章。各阶段图纸提交套数:9套(随机2套,设计院1套,需方6套),电子文件(光盘,每台设备3套)。
1.12 设备说明书、安装维护手册等都应提供最新版本的原件。提交套数:9套。
1.13 删除。
1.14 进口设备(部件)的资料
1.14.1 投标方除要递交进外文资料外,应视实际情况递交相对应资料同样数量的中文资料。
1.14.2 进口设备资料包括海关报关单、原产地证明、合格证等相关资料文件一式两份。
1.15 投标方有委托他方供货的,投标方应负责通知和要求分包供货商按招标方的规定递交有关资料。
2、技术文件和图纸
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成套系统设备的总体设计、单体设计、组装设计、相应计算、说明书及运行规定编制。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整套完整、详尽的关于验收、储存、安装、调试、运行及维修等方面的技术资料,如果招标方认为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有权要求投标方无偿补充。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应包括各设备及部件的检验、试验、安装、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数据、说明书、有关图纸以及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及其它技术资料。
2.1投标方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和图纸
·冷却塔计算书,包括:热力计算、配水系统水力计算、热平衡和风机选型计算;
·淋水填料参数及其热力、阻力公式和特性曲线;
·风机参数及其特性曲线,包括:风机刃片不同角度的全压和流量关系曲线(p-qv)、静压和流量关系曲线(pst-qv)、轴功率和流量关系曲线(P-qv)、全压效率和流量关系曲线(st-qv),指出这些曲线在设计工况的保证值;
·风机主要部件材料及其材料标准;
·冷却塔外形图、剖面图、柱网布置图、基础图,图中需标明各部分尺寸;
·冷却塔进水管管径、标高、进口处所需水压;
·设备技术规范表;
·供货设备材料清单(各零部件材质、规格、数量应分别列出);
·所有用电设备的电负荷资料;
·设备运行控制、监视、报警及连锁保护的具体要求及详细说明,仪表接线图及联锁保护逻辑图;
·3000T/h及以上塔型的权威机构整塔性能测试报告;
·填料、收水器、喷头的权威机构性能测试报告;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认证证书;
·质量保证文件;
·产品业绩(注明项目名称、年份及规模)。
2.2 投标方配合工程设计提供的资料和图纸
·冷却塔计算书,包括:热力计算、配水系统水力计算、热平衡和风机选型计算、结构计算;
·淋水填料参数及其热力、阻力公式和特性曲线;
·风机参数及其特性曲线,包括:风机刃片不同角度的全压和流量关系曲线(p-qv)、静压和流量关系曲线(pst-qv)、轴功率和流量关系曲线(P-qv)、全压效率和流量关系曲线(st-qv),指出这些曲线在设计工况的保证值;
·风机扭矩曲线(顺时针方向和反转)
·作用在风机基础上三个方向的力矩,包括重力、风力、热力和地震力。
·风机和风筒的荷载资料,包括:风机总重、风筒总重、风机和电机最大总量(整体和单独),最大起吊高度、静荷载、动荷载、风机和电机瞬时转动惯量。
·风机轴密封型式、设计参数(如密封和轴承润滑系统油型号、油量、手段(工具)类型)、维护要求;
·风机主要部件材料及其材料标准;
·冷却塔外形图、剖面图、构造图、详细布置图,图中需标明各部分详细尺寸;
·各设备及塔内部件外形详图、安装详图等;
·冷却塔结构图,包括总体布置图、梁柱布置图、塔内结构部件布置图、基础布置图、预埋件及预留孔布置图、各结构部件单体图等,图中需标明各部件详细尺寸、配筋等;
·冷却塔进水管管径、标高、进口处所需水压;
·设备技术规范表;
·供货设备材料清单(各零部件材质、规格、数量应分别列出);
·所有用电设备的电负荷资料;
·所有设备及塔内部件的荷载资料(包括自身荷载及运行荷载);
·设备运行控制、监视、报警及连锁保护的具体要求及详细说明;
·远方控制室控制系统的显示和操作画面资料;
·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维护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的技术资料;
·设备的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单元装置电控原理图、端子接线图、仪表接线图及联锁保护逻辑图;
·相近规格的检查试验报告(整塔及填料、收水器的物理、力学、化学性能测试报告);
2.3 投标方在合同(含技术协议)签订后提供的技术文件
2.3.1 投标方在技术协议签订后向招标方提供满足施工图深度要求的全部最终技术文件,并由双方确认。所有最终资料在技术协议签订后按以上时间内提供给招标方,并注明版次,同时提供电子文件一份。最终资料提交后不得任意修改,设备到货后与所提资料不符所造成的一切返工和损失由投标方负责赔偿。
2.3.2 买、卖标双方一致通过的“变更”文件及证明。
2.3.3 投标方提供用于本工程实际情况的,工程专用的技术资料,所有资料上都标明“江西鲁丽木业有限公司6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2×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施工图工程专用”字样。在提供的后一版图纸上所有与前一版图纸不同之处已经作出明显的标记。
2.3.4投标方提供技术协议所要求的技术资料,同时提供工程需要的技术协议要求以外的资料。
2.3.5 工作配合和资料交换(包括文件、图纸)使用的语言为中文。
2.4 随设备提供的资料
2.4.1 投标方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同时提供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
2.4.2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4.3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4.4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4.5 投标方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5 投标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2.5.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5.2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5.3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证明。
2.6 产品合格证。
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一章规定的要求。
1.2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本卷第一章的规定。
1.3 投标方应自费承担现场试验所需设备及材料,人工费用,并自费交换在试验中损坏的设备和材料。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2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卷第一章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2.3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2.4 招标方有权派遣检验人员到投标方制造厂所在地会同投标方检验人员对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
2.5 投标方应在合同设备检验开始前1个月通知招标方检验的日期。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在招标方检验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招标方检验人员还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有关合同设备质量的会议。
2.6 如招标方检验人员并非由于投标方的过错而未能按时到场,则投标方有权自行进行设备装配和检验。
2.7 如果发现合同设备有缺陷和/或与合同规定的规范不符时,招标方检验人员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充分考虑这些意见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消除合同设备的缺陷。当缺陷消除后,投标方应再次进行检验,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2.8 参加交货前工厂检验的招标方检验人员不应会签任何质量证明。在投标方制造厂进行的质量检验不能代替在项目现场对合同设备进行的检验,亦不能因此免除投标方按合同规定的保证责任。
2.9 投标方应免费提供招标方检验人员的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图纸、试验工具和仪器以及当地交通和食宿等。
3、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技术规范和原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和DL/T586-2008《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的规定,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供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供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供方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需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供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需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
需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供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果需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需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供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需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需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
3.3 监造内容:
序号 |
监造部套 |
监造内容 |
监造方式 |
|||
H |
W |
R |
数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
3.4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招标方将自行或委托有经验的监造单位对投标方生产的合同设备进行监造。
重要部件的原材料在加工前应由监造代表确认(文件见证)后方可投料。
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标方、招标方监造代表、招标方三方协商确定。
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资料需在见证后10天内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
投标方在设备投料前提供生产计划,每月第一周内将加工计划和检验试验计划书面通知监造代表。
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查阅与监造设备有关的资料,投标方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合同设备的重要部件和专用部件未经招标方允许,投标方不得擅自调换。
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随时到车间检查设备质量生产情况。
投标方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专用办公室及通讯、生活方便。
投标方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必需的检查工具、量具等。
投标方在现场见证前2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
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代表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方应提投标方便。
招标方监造代表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4、检验和验收
4.1 所有供货产品的检验和验收应按照本技术规范中提到的规范和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
4.2 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从原材料进厂经中间产品到最终产品的各阶段均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和验收。
4.3 所有外部采购的仪器、仪表、部件等均应进行检验和必要的测试,然后再进行组装。
4.4 设备组装完毕后应进行严密性试验,消除水样和试剂等的跑、冒、漏等缺陷,之后进行整体模拟运行试验。
4.5 试验过程中应邀请招标方的技术人员参加。
4.6 最终产品通知招标方人员验收,验收人员可以查阅与本产品生产有关的各种档案,如发现问题投标方应积极进行处理,直至验收合格。
4.7 设备在投标方处的验收只做发货条件,不做为最终产品的合格保证,产品最终应通过现场调试和运行考验而通过验收。
4.8 设备出厂前的质量文件应齐全,至少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试验报告、组装图等。
4.9 外部采购的仪器、仪表和部件应具有原生产单位的质量保证文件和测试报告。进口设备、部件应具有海关的质检报告。
4.10 性能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72+24小时后6个月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标方确定。
5、开箱检验
5.1 设备到现场后,招标方在开箱前七日内通知投标方。如果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现场,则投标方认可招标方的开箱结果,如果发现设备部件与装箱单不符等情况,投标方应承担责任。
5.2 如果招标方不通知投标方,擅自开箱检验,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招标方自己承担。
5.3 开箱检验应有安装单位人员在场,开箱检验后设备应妥善保管,避免零部件遗失和设备的损坏。
第五章 技术服务、联络和培训
1.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投标方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如果由于投标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有权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1.2 投标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税费等等。
1.3 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要求。招标方不再因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1.4 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投标方须及时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1.5 下述现场服务表中的天数均为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
现场服务表(投标方填写)
序号 |
技术服务内容 |
总的计划人天数 |
派出人员构成 |
备注 |
|
职称 |
人数 |
||||
1 |
指导设备安装培训、设备原理培训 |
|
|
|
设备安装现场 |
2 |
现场调试、技术操作维护培训 |
|
|
|
设备运行工地 |
1.6 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服务人天数将不计入投标方现场总服务人天数中:
1.6.1 由于投标方原因不能履行服务人员职责和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资质的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
1.6.2 投标方为解决在设计、安装、调试、试运等阶段的自身技术、设备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天数;
1.6.3 因其它投标方原因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员。
1.7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7.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7.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7.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7.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8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8.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8.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投标方应对其所供设备提供安装和调试监督的重要工序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安装和调试监督的重要工序表
序号 |
工序名称 |
工序主要内容 |
备注 |
1 |
|
|
|
2 |
|
|
|
3 |
|
|
|
注:此表内容在合同执行期间提供。
1.8.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8.4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8.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1.9 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方便。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 培训计划和内容列出如下(投标方填写):
序号 |
培训内容 |
计划人月数 |
培训教师构成 |
地点 |
备注 |
|
职称 |
人数 |
|||||
|
|
|
|
|
|
|
|
|
|
|
|
|
|
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
2.4 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等方便。
3.1 设计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合同设备和电厂的成功设计,及时协调和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协调各方之间的接口问题。设计联络会原则上召开二次。会议具体召开次数及地点可由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
3.2 设计联络会大致议题(不限于此):
a)讨论投标方提供的初步方案的总体设计(包括总体布置、系统),协调技术资料及标准;
b)讨论设计中的技术问题;
c)协调布置和接口;
d)招标方复核并确认投标方提供的辅助设备厂家;
e)讨论施工、运输方案;
f)讨论设备验收考核;
g)其它有关问题。
以下售后服务是最低的要求:
4.1
及时向招标方提供按合同规定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准确无误。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招标方参与投标方的技术设计审查;
4.2
按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招标方按投标方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要求进行安装、分部与整套试运行及试生产,直至设备正常运转。
4.3
在需要时投标方应派代表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指标等有关问题。配合现场试车,并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由投标方派具有调试该类设备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4.4
免费为招标方提供设备终身咨询服务。
4.5
及时帮助解决业主对设备不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故障,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对主轴等关键部件终身维修,并对设备进行跟踪服务,将使用情况存档,实行终身服务。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凡是零件制造质量方面的问题,投标方将免费更换,若因其它原因造成零件等损坏,亦按优惠的价格提供零件,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6
按国家规定实施三包,发现问题投标方按招标方通知尽快到达现场处理,凡由于质量缺陷而造成的零件损坏免费更换。协助处理非正常作业而造成的事故。
4.7
在产品质保期内出现的设计、制造等质量问题由投标方负责无偿修理或更换。
4.8 在合同产品的寿命期内,对非投标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投标方应提供修理服务;如属设备设计或制造缺陷引起的损坏,投标方应为招标方及时修理,并承担全部费用。投标方应长期以优惠价格向招标方提供备品备件。
4.9 如遇到设备发生故障,投标方在接到电话48小时内到达现场,负责排除设备故障。
4.10 加强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把 “超前服务”“全过程服务”,“终身服务”贯彻在产品制造、安装、调试、维修的全过程。
投标方要按下列表格填写主要外购部件情况表,每个部件的候选分包厂家一般不少于3家。
主要外购部件情况表
序号 |
部件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厂家 名称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表中的序号和内容应与第二章的一致
投标方应把大部件的情况详细予以说明,并分别详细说明运输方案和措施。
序号 |
部件名称 |
数量 |
长×宽×高 |
重量 |
厂家 名称 |
货物发运地点 |
运输方式 |
备注 |
||
包装 |
未包装 |
包装 |
未包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 条目号 |
招标规格或招标技术条款 |
投标规格或投标文件技术条款 |
差异 |
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除偏差表内偏差,投标方完全响应招标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