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受邀单位登录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询价编码:
采 购 人: 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 2024年5月21日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 中国中煤上海电气集团配件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人为 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交货期为 30 天(以实际报价为准)。
交货地点位于 中煤各电厂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所采购配件需符合国标或行业标准 。其他 无 。
3. 单一来源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原厂配件
公示起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2024年5月27日17:00
异议接收单位: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集中采购事业部
异议反馈电话:000-00000000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4年5月22日9:00--2024年5月27日17:00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通过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询价文件。
5. 报价方式
请受邀单位登录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6. 报价时间安排
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4年5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请受邀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7. 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邀请书(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地 址:xxxxxxxxxxxxx00x中煤大厦
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项目经理
电 话:010-84293728/18191237562
报价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如有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xxxxxxxxxxxxx00xxxxx00x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客服联系电话:000-000-0000
客服联系QQ:0000-00000
CA联系电话:000-000000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
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书(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4.1 |
踏勘现场 |
R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9.5 |
最高限价 |
R无 £有,最高限价: |
9.6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R无 |
9.7 |
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 |
采购人指定的增值税税种: R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不限制。 |
10 |
报价货币 |
R人民币 £其他: |
11.1 |
报价保证金 |
R无 £有,按照以下方式: 保证金的金额: 保证金的形式: 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__ __年 月 日 时之前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
12.1 |
报价有效期 |
自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 |
16.2 |
谈判时间及地点 |
谈判开始时间: 以通知为准 谈判地点: xxxxxxxxxxxxx00x中煤大厦 |
17.3 |
履约担保 |
R不提供 £提供,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形式: |
19 |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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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1. 适用范围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采购邀请书中所述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2.2 供应商:指响应本次采购,参与报价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 成交供应商: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 报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与其报价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现场踏勘
4.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4.2 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 询价文件的构成
5.1 询价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5.2 供应商下载询价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询价文件发售期内联系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客服热线。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被否决。
5.4 报价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询价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询价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
5.5 由于供应商对询价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采购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
6. 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6.1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提出。在谈判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询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6.2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3 询价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距离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二日的,应当顺延截止时间至二日。
7. 编制基本要求
7.1 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询价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报价文件。
7.2 供应商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7.3 如果报价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询价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询价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询价文件的要求。报价文件对询价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8. 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报价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8.2 除非询价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9. 报价
9.1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技术要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9.2 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项目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9.3 供应商必须根据询价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报价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9.4 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
9.5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9.6 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报价货币
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11. 报价保证金
11.1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报价保证金,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11.2 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而予以拒绝。
11.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其报价文件;
(2)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规定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法律法规、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4 报价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十四日内退还。
(2)成交供应商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十四日内退还。
(3)采购项目取消的,在收到项目取消通知后十四日内退还参与本项目所有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
12. 报价有效期
12.1 报价有效期自本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报价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2.2 采购人可于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报价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报价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谈判,报价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报价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3.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
14. 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4.1 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
14.2 供应商不得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
15. 谈判小组
15.1 采购人将按照《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谈判小组。
15.2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和供应商最终报价形成谈判备忘录。
16. 开启报价文件
16.1 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揭示时间开启报价文件。
16.2 供应商须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时间及地点参加谈判。
17. 签订合同
17.1 (适用于开发公司为采购人且作为合同主体的情形)成交供应商应使用CA证书的电子签章与采购人签署电子合同,且应当同意与采购人签订结构化合同。有关电子合同及结构化合同的相关解释权归采购人,以采购人解释为准。结构化合同是指询价文件所附合同文本的实质性条款不做变更调整,如对其他非实质性条款有变更调整的,应当在合同文本指定的结构化条款区域内填写变更调整内容。
17.1 成交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谈判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7.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或修改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7.3 询价文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18. 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
18.1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中煤集团管理规定、违背商业道德、违反合同约定和相关承诺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进行失信管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处置。
18.2 中煤集团对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实施失信惩戒,属于集团级的失信行为,实施全集团联合惩戒,禁止参加中煤集团采购业务;属于企业级的失信行为,禁止参加实施惩戒的企业的采购业务。
(1) 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1年:
a. 未经异议直接投诉,或在提出异议及异议处理期间同时提出投诉;
b. 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c. 中煤集团认定的其他情形。
(2) 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2年:
a. 绩效评价不合格;
b. 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放弃成交、拒签或拒绝履行合同;
c. 恶意投诉采购人或竞争对手;
d. 对采购人恶意提起诉讼或仲裁;
e. 中煤集团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3年:
a. 串通投标;
b.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c. 中煤集团认定的其他情形。
(4) 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5年,情节恶劣的,可延长停用期限,直至长期停用:
a. 转包或违法分包;
b. 违规挂靠;
c. 给中煤集团造成严重安全、环保、质量隐患或事故的;
d. 给中煤集团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e. 侵害中煤集团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
f. 中煤集团认定的其他情形。
1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甲方: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00x中煤大厦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规定,为满足甲方集中采购的要求,基于双方建立持续和良好合作的目的,并共同减少交易成本、缩短交货前置期、提升服务、深化合作,双方在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下通过友好协商,甲方从乙方采购本协议所列物资、获得优惠的交易条件,同时乙方同意按照下文所述条款和条件出售该物资并提供相应服务。
1、定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有规定,下述措词在本协议中应有下述含义:
1.1本协议:指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上海电气集团配件长期供货采购协议》及其附件。
1.2协议双方:指甲、乙双方。
1.3甲方指定需求单位:包括不限于本协议附件3“甲方指定需求单位名单”列明的单位,如协议期间甲方更新该名单的,经通知乙方后按更新后的名单执行。
1.4采购订单:指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确定的框架下,就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价格、付款、交货、运输、验收、违约责任等具体事宜达成的采购订单。
1.5日:指日历日。协议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协议约定期间的最后一日是公休日或者法定休假日的,以公休日或者法定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1.6技术协议:指主要对产品所涉及的技术数据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技术协议应作为协议的附件。
1.7工艺性试验:指乙方提供产品供甲方进行工艺方法、工艺参数的可行性或可加工性等而进行的试验,其目的是确定乙方所供产品的技术数据能否满足甲方指定需求单位的现场需要。
1.8配件类物资价格波动依据:指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的,可作为证明乙方配件类物资价格在公开市场上确实发生了波动的证明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有关机关或行业组织正式公布的影音、网络数据、书面文件等。
1.9价格调整文件:指任何一方向对方出具的申请调整配件类物资价格的书面文件。该书面文件中应当包括调价的原因、调价的幅度、调价的依据等内容。
2、供货范围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技术要求等见本协议附件1 。
3、技术要求
3.1本协议的供应产品应符合寻源时寻源文件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或满足于甲方和甲方指定需求单位签订的相关技术协议要求,如两者不一致的,应按标准、要求更高者执行。
3.2甲方指定需求单位对乙方产品如有工艺性试验要求的,乙方应配合甲方指定需求单位按照要求进行工艺性试验。若乙方提供的产品通过甲方指定需求单位工艺性试验的,则乙方应先行与甲方签订技术协议,在其产品通过甲方指定需求单位工艺性试验后方能签订相关采购订单并正式供货。
3.3乙方供应的产品在工艺或原料方面有任何变更的,乙方须将该变更以及该变更可能对产品功能、特性、价格等方面的影响预先通知甲方,并在进行该变更前,先行咨询甲方该变更是否可能对甲方指定需求单位的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再作该变更。否则,因该变更造成本协议及采购订单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及采购订单,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价格
4.1本协议所供产品的价格,只规定了相应品种物资的单价,为含税到货价(包括包装、到甲方指定需求单位的运输、保险、增值税、技术服务等全部费用)。产品价格见本协议附件 1 。
4.2本协议价格为 A :
A.(适用于固定单价)本协议所供配件类物资价格为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的协议价格,在此期间,不因原材料价格波动而作调整;
B.(适用于可调价)当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甲方有权启动价格调整。如需价格调整详见附件 1 。
5、协议执行
5.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根据实际采购需求,依据本协议标准付款条件下的价格(标准付款条件:即货到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与乙方签订采购订单并负责结算付款。
甲方通过“中煤易购平台”(域名为:xxxxx://xxx.xxxxxxxxx.xxx)向乙方发送“预订单”并同步通知乙方,乙方须在【48】小时内对“预订单”予以确认,逾期不回复或不确认的,视为乙方放弃订单。甲方有权就该“预订单”另行寻求第三方供应商。
“预订单”经过甲方指定需求单位审批通过后,甲方将于“中煤易购平台”通知乙方,乙方在【48】小时内点击确认收到通知后,“预订单”转为正式订单,该订单生效;逾期不确认的,视为乙方放弃订单。”
5.2乙方向甲方销售其产品,乙方应当保证,根据本协议、采购订单、订货通知单向甲方提供的产品是乙方自行生产的合法合规原装产品;甲方从乙方采购产品,采购渠道合法正当,所有材料和工艺应适合其目的,在设计、材料或工艺方面不存在缺陷,而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甲方指定需求单位现场技术安全使用的要求。
5.3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6、供货区域及数量
6.1乙方供货区域包括采购订单列明的甲方指定需求单位所在区域,个别需求单位由于地理位置偏远(如新疆等),运输方式和运费可根据实际订货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在采购订单里约定。
6.2甲方实际订货量以采购订单为准,订货数量随甲方采购计划变化而调整。在甲方需求量增大时,乙方应保证满足甲方的需求。
6.3乙方应当按照采购订单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不得规定最低订货量或收取“零散订货”额外费用。
6.4甲方和甲方指定需求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取消、减少或增加甲方在本协议采购时寻源文件中所确定的产品采购数量,即寻源文件所确定的产品采购数量并不构成甲方和甲方指定需求单位对乙方的保证,实际采购数量以协议执行期间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
7、装箱、质量保证书和样件的传送
7.1乙方应对订单项下的货物采取适用于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锈蚀、防撞击的包装,按订单要求及时装运产品,并向甲方指定需求单位及时提供发运明细,发运明细需同时抄送一份给甲方。
7.2乙方需保证在产品发运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等信息给甲方指定需求单位,并在提供后及时告知甲方。
7.3甲方在乙方开发出符合甲方指定需求单位需求的新产品后,有权对新产品提出检验要求,乙方应要积极配合提供样件、样品并交给甲方指定需求单位所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检验。
8、质量与权利担保
8.1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单签发日后【12】个月或不少于货到现场后【14】个月,以先到日期为准(易耗件除外),在此期间内如发生质量问题,适用国家、行业或品牌标准质保条款,乙方负责维修或调换合格产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8.2乙方保证其产品性能能够满足甲方指定需求单位生产经营的要求,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规定的质量标准体系的要求,并对产品质量承担保证义务。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适用于甲方指定需求单位预定的特定用途,没有明显的或隐藏的材质上或是工艺上的缺陷,并且完全符合本协议及/或采购订单所列的技术要求。8.3乙方保证其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甲xxx文件要求,满足甲方指定需求单位现场使用要求。
8.4质量要求、质量异议及处理按照甲方与乙方签订的采购订单执行;乙方接到甲方指定需求单位质量异议信息后应在 【24】 小时内作出反应,按甲方指定需求单位要求到达现场处理,并在处理完毕后及时告知甲方。
8.5如供货质量不能达到采购订单约定的标准、不符合相关技术协议要求或存在质量瑕疵的,甲方和甲方指定需求单位:
8.5.1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自行承担不合格产品货款、运费和其他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8.5.2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产品直至符合采购订单约定的标准、相关技术要求为止,由此给甲方和甲方指定需求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5.3有权单方以按质论价的方式,以降低产品价格的方式接收乙方交付的不合验收标准的产品。
8.6因乙方供货不及时(不可抗力除外)或质量不符合订单规定的标准及相关要求,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妥善解决的,可将争议按本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8.7乙方保证对所供产品享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如有),不存在任何第三方会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所有权、抵押、质押、留置、知识产权等它项权利,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制政策等规定,不存在影响乙方履行其供货义务的重大未结诉讼仲裁案件、法院查封和强制执行事项。如果存在或发生,乙方必须立即自付费用予以妥善处理,保证本协议和采购订单继续履行,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甲方指定需求单位造成损害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更换产品、消除影响。如果乙方不及时妥善处理,对甲方及甲方指定需求单位造成实质不利影响,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和采购订单,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8.8 乙方保证其产品应当具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煤矿安全生产资格和功能要求,乙方承担产品的质量责任。
9、验收、安装、调试
9.1验收标准按照采购订单执行。如果对验收标准有争议的,由甲方和甲方指定需求单位确定验收标准。
9.2产品发货前 【3】 个工作日,乙方须通知甲方指定需求单位准备验收,并在产品验收后及时将验收情况告知甲方。若乙方不能提供合格的质量保证文件,则甲方有权解除采购订单、终止采购,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3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和甲方指定需求单位有权对乙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查,乙方应当提供必要的配合。
9.4在产品到达现场后开箱验收之前,甲方及甲方指定需求单位不得使用产品或其任何部分。
9.5甲方指定需求单位在签收产品之前,应对产品进行数量和外观等方面的全面检查,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损坏或短缺,甲方指定需求单位有责任保护现场并拍照,立即填写货损情况证明,责成运输单位负责人或乙方代表签字,并通知乙方。
9.6甲方指定需求单位和乙方代表于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在甲方指定需求单位的验收地点根据乙方提供的清单进行开箱点收。如乙方代表不能按时赴验收地点开箱检验,甲方指定需求单位代表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对乙方有效。乙方需在验收完成后【2】日内将验收情况书面告知甲方,并附相应的验收证明复印件。
9.7若产品在验收时发现数量短缺或损坏,甲方指定需求单位及乙方应在签署验收证明书时列明,乙方应尽快检修或更换。
10、技术合作与服务
10.1甲乙双方密切合作,及时通报产品价格、供货情况、付款、产品质量、新产品开发、用户服务等方面的信息。
10.2乙方应根据甲方或甲方指定需求单位要求,提供技术支持或现场服务。乙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技术人员不合格,甲方或甲方指定需求单位有权要求乙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1、违约责任
11.1乙方出现无故终止采购订单、延迟交货、产品质量问题及未提供售后服务等违反本协议和采购订单行为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签订的采购订单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和采购订单规定的继续交货的义务。
11.2乙方出现延迟交货或者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合法合规性等违约行为,对甲方或甲方指定需求单位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和采购订单,同时享有向乙方进行索赔的权利。
11.3任何一期采购订单生效后,乙方明确表示无法供货或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无法供货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该订单。该订单自甲方的终止通知邮件送达乙方之日生效,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该订单的协议价款,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订单总额【20】%的违约金。
11.4乙方连续两次放弃甲方订单的,甲方可视为乙方无法供货,甲方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的终止通知邮件送达乙方之日生效,双方依据本协议已经生效的订单继续履行完毕,未生效的订单不再履行,甲方有权另行寻找第三方供应商。如因乙方拖延确认订单给甲方关联企业项目建设、投产进度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主张缔约过失赔偿。
11.5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出现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维护其权利:
11.5.1要求乙方继续依约履行;
11.5.2要求乙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每逾期交货7天,收取逾期交货货款的【0.5】%作为违约金,不满7天的按7天计算;采购订单对违约金另有约定的,按采购订单执行;
11.5.3暂时停止履行义务,待乙方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甲方根据此款规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守约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
11.5.4催告并给予合理的宽限期后,乙方仍然不履行相关义务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和采购订单。
11.6乙方依据本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11.7甲方依据本协议和采购订单向乙方收取的违约金,有权直接从最近一笔应付乙方的货款里扣除,并将违约金扣除情况告知乙方。
12、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避免并克服的客观事件,以及经本协议双方同意的其他直接影响本协议履行的事件。
12.2本协议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本协议义务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在违约行为之后发生不可抗力情形的,不免除该方违约责任。
12.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2.4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12.5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的,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协议。对于本协议已经履行的部分,本协议双方应协商谋求合理公正的解决,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以减少该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13、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3.1本协议以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中煤易购电子签章平台”(域名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上凭所签发的数字证书以电子签名形式加盖其电子章(“电子签名”)的方式签署,自签署后生效。协议有效期自生效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
13.2对本协议的修改和变更,须经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中煤易购电子签章平台”上凭所签发的数字证书以电子签名形式加盖其电子章(“电子签名”)签署后生效。
13.2对本协议的修改和变更,须经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后生效。
13.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解除:
13.3.1若乙方供应的产品经检验确实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或乙方未按本协议和采购订单规定的期限交货,且已影响到甲方指定需求单位的生产建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及采购订单,并提出索赔要求;
13.3.2其他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事实成就时;
13.3.3协议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13.4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依据本协议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守约方要求赔偿损失的责任。
13.5如本协议项下采购订单约定执行期限超出本协议有效期,则本协议有效期顺延至本协议项下所有采购订单执行结束。如本协议和本协议项下采购订单规定的期限(如质保期等)超出本协议有效期,则本协议有效期顺延至本协议和本协议项下采购订单规定的期限结束。本协议有效期顺延以上述约定中较晚结束的时间为准。
13.6 可删除
13.6.双方可在“中煤易购电子签章平台”上凭所签发的数字证书以电子签名形式加盖其电子章(“电子签名”)的方式签署本协议。使用上述电子签名签署的所有电子文件均具有与加盖双方实体章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
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文件,比如订单、修订、确认、通知、报告、通讯等,可以通过发送扫描件至本协议尾部双方预留的电子邮箱进行确认,也可以通过上述电子签名的方式予以签署。(如有)
14、争议的解决
14.1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协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然有效,协议双方均应继续履行。
14.3本条的效力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解除、无效或撤销受到影响。
15、附则
15.1本协议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关于本协议主体事项的完整协议。如本协议与附件内容不一致的,应以本协议为准。
15.2签署本协议时,甲乙双方需同时签署《供需双方xx互保协议》(附件2)。
15.3本协议为 框架 协议,具体购销事宜以甲方与乙方另行签署的采购订单为准。
15.4本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延期。
(结构化)15.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电子数据形式储存在“中煤易购电子签章平台”中,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5.5本协议一式 【】 份,甲方2份,乙方 【】 份,每份正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
为方便信息传递,甲乙双方确认以下联系方式作为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指定的联系方式,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提前3日告知另一方,否则应承担因无法顺利送达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
【甲方:
1.与本框架协议相关请联络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与采购订单相关请联络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过电子邮箱传递相关合同、文件的,应在邮件发送后立即联络对方联系人查收。
17.补充条款
本条款作为本协议其他条款的修正或补充,如与其他条款不一致或存在差异的,各方同意按照本条款约定执行。
修改7.2:乙方需保证在产品发运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产品合格证等信息给甲方指定需求单位,并在提供后及时告知甲方。
删除7.3。删除8.4条款中“到达现场”。删除8.5.3。
增加11.8条款: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承担的各项违约金不论单项或累计总额不超过对应采购订单总价的10%;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承担的全部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累计不超过对应采购订单总价的100%。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损失赔偿均为直接经济损失。且本协议其余条款与本协议条款有冲突时,以此款内容为准。
增加:乙方应储存部分关键备件的毛坯件,在电厂遭遇紧急状况时,尽最大能力进行加工,从而大幅缩短供货周期,提高响应速度。当电厂面临紧急情况时,供应商能够协助在全国范围内从其他电厂调拨配件,以确保及时满足电厂的紧急需求,保障电厂的正常运行。
增加:在甲方每年第一季度提供电厂检修计划的前提下,乙方在甲方电厂检修前4-6个月提供免费电厂检修技术指导精准服务。
附件1.产品及价格明细(产品价格调整规则)
附件2.供需双方xx互保协议
附件3.甲方指定需求单位名单【2选择需求单位功能项】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1甲方: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地址:
乙88号中煤大厦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附件1.
A产品及价格明细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含税) |
金额(不含税) |
税率(%) |
执行标准 |
产地品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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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产品调价规则)
【文本】
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
甲方: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规范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对方利益。
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
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条 甲方的廉洁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三条 乙方的廉洁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8.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影响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措施:
1.情节轻微的,要求乙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
2.导致甲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扣罚乙方合同金额50%作为违约金,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
3.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所有业务合同,暂停支付合同未结算款项,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
第六条 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与合同履约期一致。
甲方: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第四章 采购需求
具体需求清单见中煤招标网清单。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报 价 文 件
询价编码:
供应商: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授权委托书
二、报价部分
三、商务部分
四、技术部分
五、偏离表
六、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一、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采购项目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行为,只需附其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部分
1.报价说明
1.1 本说明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等文件一起参照阅读。
1.2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成本、税金、利润等,并考虑了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费用。
2.1报价汇总表(格式)
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交货期 |
单价(元) |
说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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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为含税价 税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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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备注:报价含税费。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2.2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三、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摘要表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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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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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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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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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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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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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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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
XX:A%; YY: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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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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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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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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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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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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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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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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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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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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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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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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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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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
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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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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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业绩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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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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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类似业绩合同扫描件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或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影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四、技术部分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五、偏离表
序号 |
询价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 |
报价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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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无偏差填写“无”;如有偏差,须如实填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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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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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六、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
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
承诺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