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浙江省政府采购在线询价合同
合同编号: 2956937933420210005
采购单位(甲方): 上虞教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乙方): 杭州海福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编号为
32021080324567166的在线询价项目的成交结果,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采购标的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 数量 | 单价 | 合同总价 | |
专业人声电容话筒,电压式电容 | |||||||||
话筒 振膜直径 25.4 mm (1英寸) | |||||||||
指向性 心型 频率响应 20–20,000 | |||||||||
1 | 录音话筒 | Sennheiser | MK4 | Hz 灵敏度 25 mV/Pa 较大声压级 140 dB 等效噪音电平 10 dB(A) / | 2 | 0.360000 | |||
20 dB(CCIR) 动态范围 130 dB 电 | |||||||||
源 48 V48 伏幻象供电 (P48) ,配 | |||||||||
国产防震支架,防喷罩 | |||||||||
2 | 鹅颈话筒 | 凯浮蛙 | H813 | 电容式桌面鹅颈话筒,频率响应1 00Hz-13500Hz,阻抗200Ω | 1 | 0.020000 | |||
3 | 话筒支架 | 凯浮蛙 | IP-9 | 落地话筒支架 材质:金属 带手机夹 | 2 | 0.015000 | |||
专业封闭式动圈监听耳机类型 接 | |||||||||
4 | 监听耳机 | 铁三角 | ATH-M20X | 口类型 Φ3.5mm镀金立体声插头 | 3 | 0.060000 | |||
灵敏度 104 dB/mW | |||||||||
5 | 有源监听音箱 | 雅马哈 | MSP3 | 两路有源监听音箱,输出功率20 W,频率响应65HZ-22KHZ | 2 | 0.150000 | |||
音频工作站,用于音频采集、剪 | |||||||||
6 | 音频工作站 | 定制 | 定制 | 辑、存储、传输 i7 11700/海盗船 | 1 | 0.870000 | |||
16G/WiFi6 GTX1060Ti 4G独显 | |||||||||
7 | 显示器 | DELL | SE2722H | 27寸高清显示器 | 2 | 0.150000 | |||
外置声卡,8路音频输入,8路输 | |||||||||
出 高动态余量输入,带 Octane | |||||||||
前置放大器技术 高达 24/96 kHz | |||||||||
8 | 外置声卡 | M-AUDIO | M-Track Eig ht | 分辨率 8 XLR + 1/4"" 组合输入与独立仪表 双耳机输出,带可选源 (1/2 或 3/4) 8 xx 1/4"" 输入 | 1 | 0.450000 | |||
USB/模拟 直接xx控制 输入 1 | |||||||||
和 2 线路/麦克风 或 可选择乐器 | |||||||||
通道 1-4 和 5-8 可选择幻象电源" | |||||||||
"以高的专业水准混合和掌握音乐 | |||||||||
。创建当今复杂的作品所需的所 | |||||||||
有功能包括:效果链,音频发送 | |||||||||
,侧链控制,高级自动化,插件 | |||||||||
延迟补偿等;矢量介面 调整大小 | |||||||||
并重新排列用户界面。 自动化记 | |||||||||
9 | 音乐编曲软件 | fl studio | fl studio20 | 录与编辑 记录实时控制动作并进行编辑。 多点触摸 专为触摸控制 而设计。 现场DJ控制 强大的现场 | 1 | 0.450000 | |||
表演,触发剪辑。 MIDI学习 强大 | |||||||||
的MIDI控制器链接选项。 含AI编 | |||||||||
临[2021]150 95号 | 曲插件,送全套23个插件套装;入门中文视频教程1套;xx版IL Remote+中文使用手册1份 免费 | 5.080000 | |||||||
更新" | |||||||||
10 | 一拖四无线话筒 | 麦拉达 | WM12Q | 一拖四无线小蜜蜂,内置电池,发射端可调节音量大小,具有降噪功能 | 1 | 0.250000 | |||
11 | 电源时序器 | 得普声 | D328 | 8路电源时序器232串口会议舞台控制器空气开关顺序保护 | 1 | 0.040000 | |||
8路耳机分配放大器 专业的多用 | |||||||||
途耳机放大器系统,用于各个录 | |||||||||
音场地应用 即使在低音量下,几 | |||||||||
乎所有类型的耳机都具有还原的 | |||||||||
声音质量 每个通道上的直接输入 | |||||||||
连接器,便于连接任何声源 并行 | |||||||||
主输出允许多个耳机放大器串联 | |||||||||
12 | 耳机分配放大器 | 百灵达 | HA8000V2 | 使用 八个独立的直接输入提供高达八个人立体声混音 较高音质与 几乎所有即使在较大音量的耳机 | 1 | 0.240000 | |||
类型 输出电平控制和准确的8位 | |||||||||
每通道LED输出表 单声道/立体声 | |||||||||
开关,每通道有更多的灵活性 一 | |||||||||
前一后置1 / 4“的TRS手机连接器 | |||||||||
的每个通道 并联输出允许多个耳 | |||||||||
机放大器级联 环型变压器的无噪 | |||||||||
音和低电磁干扰" | |||||||||
13 | 材料及系统集成培训 | 定制 | 定制 | 进口模拟音频线、进口音频接头 、安装集成培训 | 1 | 0.500000 | |||
中标供应商需委派技术人员支持 | |||||||||
学校不少于20次节目音频录制工 | |||||||||
14 | 技术服务支 持 | 定制 | 定制 | 作,方式不限于现场技术支持与 远程操作指导等,中标供应商不得 | 1 | 0.300000 | |||
拒绝、拖延技术支持工作,一经 | |||||||||
出现将上报政采云按违约处理。 | |||||||||
"调音台具有16个模拟通道输入, | |||||||||
其中包含10个以上高性能麦克风 | |||||||||
前置放大,可以同时混合40个通 | |||||||||
道,全部24-bit/96kHz的音频,具 | |||||||||
有8个或者8个以上用户自定义按 | |||||||||
15 | 调音台 | 雅马哈 | MGP12X | 钮可以分配。16in/16out,98kHz ,USB 2.0多轨录音回放 24bit/96 | 1 | 0.430000 | |||
kHz前置放大器 YAMAHA VCM效 | |||||||||
果器和REV-X混响器 40路输入, | |||||||||
20路母线,96kHz的混音能力 I/O | |||||||||
卡槽可扩展16路模拟或32路数字 | |||||||||
mini-YGDAI卡" |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含货物到达甲方或甲方指定用户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
二、供货范围
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合同货物、相关的技术资料。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合同或附件清单并未列入,但该部分漏项或短缺是满足合同货物的性能所必须的,则均应由乙方负责免费将所漏项或短缺的货物及技术服务等在最短的合理时间内补齐。
三、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 | 采购目录 | 数量 | 预算 | 资金来源性质 | 资金支付方式 |
1 | 临[2021]15095号 | 其他音频设备 | 22 | 5.500000 | 预算内资金 | 财政授权支付 |
注:
1、资金来源性质包括预算内资金、专户资金、其它、核算其它、预算内暂存、专户资金暂存、核算其它暂存等,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
2、资金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单位自行支付,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填写。
四、货款结算
1、甲方按以下第 1种方式支付乙方合同价款。
(1)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2)分期支付:
①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预付款,计¥ / 元(大写 / 整);
②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0 %,计¥ 50800 元(大写 伍万零捌佰元 整)。
③ /
2、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货款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确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自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规定限期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
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由甲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
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4、 /
五、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 %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
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
六、质量保证与权利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且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质量性能规格型号和价格、服务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等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2、货物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和现行国家、行业各项标准,出厂标准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3、乙方保证其对货物及服务项下所有内容拥有完整、独立、有效的所有权,且完全有能力授权甲方永久、免费、全球范围内使用货物附属软件(如有)。
4、乙方保证其交付的所有货物、软件及服务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权益。如因此发生任何针对甲方的争议、索赔、诉讼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八、货物包装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于远程运输和反复装 卸,并具有防潮、防震、防锈、防霉等作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相应的每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商品目录、图纸、使用说明、质量检验证明、操作手册,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该类文件应包装好随货发运。
九、货物交付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7个工作日内
2、交货方式: 送货上门
3、收货信息:
(1)收货人:xxx;手机号码:00000000000;联系电话: ;收货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英台路30
号上虞区实验小学;
4、乙方应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货物备妥待运日期及装箱清单,甲方应为接收货物做好前期准备。如甲方不具备接收货物的条件,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 3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重新确定交货日期。
5、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
随货物交甲方。十、安装与验收
1、到货验收: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依据本合同及询价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生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补齐,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xxx在接到
甲方要求后 5 日内予以补救,所产生的费用及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2、安装调试: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安装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由乙方提供。
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最终验收: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成且符合技术要求后,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应当在 5 日内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重新申请终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 / 方承担。
5、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十一、保修与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 1年, 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
2、技术支持
(1)远程技术支持:乙方应具有稳定的技术支持队伍和完善的服务支持网络,提供 7×24 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及时响应甲方的技术服务支持需求,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解决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现场技术支持:对于通过电话、邮件等远程技术支持不能解决的问题,乙方应在 3 小时内派遣相关人员赶赴现场, 4 小时内维修完毕;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3 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并于到达现场 4 小时之内排除故障。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复的或同一货物经 2 次维修后仍不能稳定、可靠运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返修或更换后的部件保修期应重新计算。
(3)技术升级支持:乙方应提供货物所配置软件的终身免费维护和升级服务,保证货物正常运行,且不影响甲方其它运行环境。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
十二、保密条款
1、乙方对合同内容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应负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或知悉甲方信息资料之日起至该信息资料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保密义务之日止。
十三、违约责任
1、本合同项下货物在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期等任何阶段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并选择下列一项或多项补救措施:
(1)由乙方采取措施消除设备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消除缺陷,甲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5 日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用新的技术资料替换有错误的技术资料或补供遗漏的设备或技术资料等,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
(4)退货,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 1 %的违约金。
3、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总额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总额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5 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1 %的违约金。
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询价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值 1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6、乙方未能按约定要求履行保修义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 1 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7、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1 %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8、 /
十四、不可抗力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灭、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同时应立即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减少损失。
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0 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 /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次采购过程中形成的在线询价文件、响应文件、补充协议、附件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项文件之间约定不一致的,以签署时间在后者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政府采购法》、《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的核心内容必须与成交结果一致。同时,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签订合同以外的补充协议,擅自修改合同条款,否则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5、本合同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备案、公告。
6、 /
(以下无正文,为《浙江省政府采购在线询价合同》之签章页)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杭州银行西苑支行
账号: 账号: 09208100086194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