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GPC-2024-A-0184)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台式计算机项目
招 标文件
(项目编号:TGPC-2024-A-0184)
天 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8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受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台式计算机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台式计算机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24-A-0184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台式计算机等设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送货。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850000 元;分项预算见下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分项预算 |
合计 |
1 |
台式机计算机 |
114 |
4000元 |
456000元 |
2 |
显示器 |
114 |
450元 |
51300元 |
3 |
操作系统 |
114 |
550元 |
62700元 |
4 |
流式软件 |
670 |
412元 |
276040元 |
5 |
版式软件 |
5 |
792元 |
3960元 |
注:每项产品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该项产品的分项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中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3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 获取招标文件网址:使用天津数字认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
2. 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用户注册维护”,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167。
(2)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022-24538059。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22-24538059。
(三)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四)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4年8月27日9:00至2024年9月18日8:30,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8:30。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投标。
(二)投标方式: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九、开标时间及方式
(一)开标解密时间:2024年9月18日8:30至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二)开标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
(三)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9:30至12:00。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自行查看开标信息。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三)联系人:梁晨、鲁志强、杨光
(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咨询服务电话:022-24538318
1. 供应商注册咨询:022-24538167
2. 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059
3. 采购文件咨询:022-24538318
4. 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大沽北路115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熊冬梅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3146201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 联系地址:大沽北路115号
3. 联 系 人:熊冬梅
4. 联系方式:022-23146201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五、《“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和《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
2024年8月27日
“政采贷”业务提示函
【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
【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
【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
【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注意事项】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
【政策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3.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
6.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
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
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查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占95%以上,严重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损害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供应商等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审慎的审查义务,对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本单位制作形成的材料、第三方单位提供的材料、员工个人提供的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示其失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经梳理,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主要涉及业绩合同、发票、认证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健康证等。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中国建造师网、学信网等官方查询渠道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查,对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材料,不要作为投标、响应材料提交。
一旦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的以下陈述申辩意见一般不予采信:
1.虚假材料为员工个人或第三方单位提供,供应商并不知情;
2.虚假材料并非评审因素或属于多提供,而并不影响评审结果;
3.供应商并未中标,没有产生危害后果;
4.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错放相关材料;
5.已查验材料原件或通过非官方渠道扫码、在线查询等,尽到了审查义务。
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一、项目背景
按照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化规划和总体部署,采购台式机计算机114台、操作系统授权114个、流式软件授权670个、版式软件授权5个。
本项目属于工业行业
二、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交货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投产品、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二)采购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需求条款 |
1 |
■▲台式机计算机 |
114 |
详见技术参数台式计算机 |
2 |
■显示器 |
114 |
详见技术参数显示器 |
3 |
操作系统 |
114 |
详见技术参数操作系统 |
4 |
流式软件 |
670 |
详见技术参数流式软件 |
5 |
版式软件 |
5 |
详见技术参数版式软件 |
三. 技术参数
■▲1.台式计算机114台。
序号 |
指标 |
一级指标1 |
二级 |
指标要求 |
1 |
产品 |
CPU |
★CPU 信息 |
CPU规格:C86架构、单处理器核心处≥8核、单处理器主频≥3.0GHz、三级缓存≥16MB、≥16线程、典型功耗、支持超线程技术 |
2 |
产品 |
内存 |
★内存配置容量 |
单条内存≥8G,总配置内存≥2条,总内存容量≥32G |
3 |
产品 |
★内存类型 |
支持DDR4 内存,内存频率≥3200MT/s,支持单条x64位宽内存 |
|
4 |
产品 |
★内存条配置数量(板载内存不涉 |
配置内存数量≥2条,提供≥2个内存插槽 |
|
5 |
产品 |
主板 |
★主板集成模块 |
集成资源扩展模块、计算处理模块、音频扩展模块等,主板的互联拓扑可通过处理器或交换电路实现 |
6 |
产品 |
★主板支持的 CPU和内存情况 |
CPU:C86架构,单颗核心数≥8核,主频≥3.0G
,数量:1 |
|
7 |
产品 |
主板内置PCIe 插槽数量 |
PCIe
插槽数量为≥4个 |
|
8 |
产品 |
特殊孔位及接口 |
不涉及 |
|
9 |
产品 |
★主板其他内置接口 |
SATA
3.0接口≥4个 |
|
10 |
产品 |
★单内存插槽最大可支持容量(板载内存不涉及) |
单内存插槽最大可支持不少于32G容量 |
|
11 |
产品 |
★内存插槽满配时提供的最高内存总容量 |
内存满配最大可支持不小于128G |
|
12 |
产品 |
存储 |
★固态盘数量 |
固态盘数量1个 |
13 |
产品 |
★固态存储容量 |
1TB NVME M.2 SSD,提供3年硬盘免回收服务 |
|
14 |
产品 |
★机械硬盘数量 |
≥0个 |
|
15 |
产品 |
★机械硬盘总容量 |
≥0个 |
|
16 |
产品 |
★机械硬盘转速 |
不涉及 |
|
17 |
产品 |
机械硬盘接口协议 |
支持 SATA3.0接口 |
|
18 |
产品 |
★机械硬盘形态 |
不涉及 |
|
19 |
产品 |
固态存储接口协议 |
支持SATA/NVMe接口协议 |
|
20 |
产品 |
★固态存储形态 |
支持M.2标准尺寸和接口协议 |
|
21 |
产品 |
存储设备扩展盘位 |
剩余存储扩展盘位为≥3个 |
|
22 |
产品 |
★存储设备其他参数要求 |
a)固态盘符合SJ/T
11654相关规定; |
|
23 |
产品 |
显卡 |
★显卡类型 |
独立显卡 |
24 |
产品 |
★独立显卡显存类型 |
显存类型DDR4 |
|
25 |
产品 |
★独立显卡显存位宽 |
显存位宽64bit |
|
26 |
产品 |
★独立显卡显存容量 |
显存容量≥2GB |
|
27 |
产品 |
独立显卡接口协议 |
支持 PCIe协议版本大于等于2.0 |
|
28 |
产品 |
外设 |
传声器数量 |
≥0个 |
29 |
产品 |
扬声器数量 |
≥0个 |
|
30 |
产品 |
★鼠标数量 |
标配无线鼠标1 个 |
|
31 |
产品 |
★键盘数量 |
标配无线键盘1 个 |
|
32 |
产品 |
摄像头数量 |
≥0个 |
|
33 |
产品 |
光驱数量 |
≥0个 |
|
34 |
产品 |
★键盘按键数目 |
标配104键无线全键盘 |
|
35 |
产品 |
摄像头像素 |
不涉及 |
|
36 |
产品 |
摄像头分辨率 |
不涉及 |
|
37 |
产品 |
扬声器功率 |
不涉及 |
|
38 |
产品 |
|
扬声器频率范围 |
不涉及 |
39 |
产品 |
扬声器总谐波失真 |
不涉及 |
|
40 |
产品 |
扬声器最大声压级 |
不涉及 |
|
41 |
产品 |
★键盘连接方式 |
无线连接 |
|
42 |
产品 |
★键盘键程 |
键盘键程3.3±0.5mm |
|
43 |
产品 |
★键盘按键压力 |
键盘按键压力在 0.54 N±0.14N |
|
44 |
产品 |
★有线键盘连接线 |
标配无线键盘1个 |
|
45 |
产品 |
★键盘颜色 |
标配键盘,黑色顶盖、黑色键帽 |
|
46 |
产品 |
键盘其他要求 |
标配键盘,符合GB/T14081 的相关规定 |
|
47 |
产品 |
★鼠标连接方式 |
无线连接 |
|
48 |
产品 |
★有线鼠标连接线 |
不涉及 |
|
49 |
产品 |
★鼠标 DPI分辨率 |
鼠标DPI分辨率为800~1600 |
|
50 |
产品 |
★鼠标颜色 |
鼠标颜色为黑色 |
|
51 |
产品 |
★鼠标其他要求 |
鼠标符合 GB/T 26245 的相关规定 |
|
52 |
产品 |
内置光驱 |
不涉及 |
|
53 |
产品 |
网络 |
★有线网卡数量 |
有线网卡数量1个 |
54 |
产品 |
无线网卡及天线数量 |
不涉及 |
|
55 |
产品 |
单无线网卡天线数量 |
不涉及 |
|
56 |
产品 |
外部 |
★USB 接口数量 |
提供usb接口≥10个,USB3.0接口数≥4 |
57 |
产品 |
USB 母座接口要求 |
不涉及 |
|
58 |
产品 |
★视频接口数量 |
视频接口≥2个,HDMI接口≥1个,vga接口≥1个 |
|
59 |
产品 |
★音频接口数量 |
前置: |
|
60 |
产品 |
存储卡接口数量 |
≥0个 |
|
61 |
产品 |
整机 |
★整机外观 |
a)
产品表面不应有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染等。表面涂层均匀,不应起泡、龟裂、脱落和磨损,金属零部件无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 |
62 |
产品 |
★状态指示灯 |
前面板提供电源指示灯和硬盘指示灯,显示机器运行状态和工作状态 |
|
63 |
产品 |
★整机结构 |
a)
机箱符合
GB/T
4208、GB/T
26246的相关规定; |
|
64 |
产品 |
★机箱防护要求 |
机箱符合 GB/T 4208 中 IP20 防护要求 |
|
65 |
产品 |
★整机噪音 |
产品工作在空闲状态下,产品的声功率级不超过 3.376 Bel |
|
66 |
产品 |
★整机散热 |
在环境温度
25℃及处理器满载情况下,产品表面温度符合如下要求: |
|
67 |
产品 |
★整机能效限定值 |
产品能效限定值达到 GB 28380-2012标准中能效等级 1 级 |
|
68 |
产品 |
★机身材质 |
机箱金属材质 |
|
69 |
产品 |
★机身颜色 |
机身颜色黑色 |
|
70 |
产品 |
★机箱尺寸容量 |
机箱尺寸容量≥26L |
|
71 |
性能 |
CPU |
★CPU 物理核数 |
≥8核,≥16线程 |
72 |
性能 |
★CPU 主频 |
≥3.0GHz |
|
73 |
性能 |
★CPU 末级缓存容量 |
≥16MB |
|
74 |
性能 |
★CPU 支持的内存最高速率 |
≥3200MT/s |
|
75 |
性能 |
内存 |
★内存读写速率 |
内存读写速率≥3200MT/S |
76 |
性能 |
显卡 |
★显示分辨率 |
最大显示分辨率≥1920x1080 |
77 |
性能 |
★显卡显示芯片核心频率 |
显卡显示芯片核心频率≥780MHz |
|
78 |
性能 |
★显存等效频率 |
显存等效频率≥1000MT/s |
|
79 |
性能 |
★显卡可支持多屏同时显示数量 |
显卡支持2块屏幕同时显示,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 |
|
80 |
性能 |
网络 |
★有线网卡速率 |
有线网卡速率最高速率1000Mbps,支持10Mbps、100Mbps、1000Mbps 速率自适应 |
81 |
性能 |
支持无线网络通信技术协议 |
不涉及 |
|
82 |
性能 |
无线网卡频宽 |
不涉及 |
|
83 |
功能 |
主板 |
★内存扩展接口(板载内存不涉及) |
≥2个 |
84 |
功能 |
存储扩展接口(板载存储不涉及) |
支持SATA3.0*4,M.2*1 |
|
85 |
功能 |
★主板 USB瞬间过流保护 |
支持瞬间过流保护功能 |
|
86 |
功能 |
★主板防静电保护 |
支持防静电保护功能 |
|
87 |
功能 |
★I/O 接口功能 |
提供故障诊断灯,通过显示可以判定故障原因,提供基于标准
USB
接口外设连接功能、基于音频输入输出接口的音频扩展功能、基于
PCIe
接口板卡扩展功能、基于
HDMI
或
VGA
或
Type-C
或
DVI
或
DP等接口外接显示器扩展功能、基于存储接口对产品进行增容功能等。 |
|
88 |
功能 |
显卡 |
★显卡外接显示接口 |
显卡支持 VGA、HDMI显示接口,并与显示器接口相匹配 |
89 |
功能 |
独立显卡数量 |
独立显卡数量1 |
|
90 |
功能 |
外设 |
摄像头物理隐私保护开关 |
不涉及 |
91 |
功能 |
传声器降噪 |
不涉及 |
|
92 |
功能 |
键盘背光 |
不涉及 |
|
93 |
功能 |
光驱功能 |
不涉及 |
|
94 |
功能 |
存储 |
★存储功能 |
可选配 SATA 固态存储/SATA 硬磁盘等存储部件提供存储功能 |
95 |
功能 |
内置控制器固态存储加密 |
固态存储通过内置控制器硬件支持加密,不依赖处理器,保障数据安全性,但不得影响存储性能。 |
|
96 |
功能 |
网络 |
★网络功能 |
a)支持网络连接、网络开启/关闭功能; |
97 |
功能 |
无线网卡频段 |
不涉及 |
|
98 |
功能 |
物理开关 |
支持网络设备物理开关 |
|
99 |
功能 |
★数据传输 |
支持数据传输能力,并提供数据流量和异常日志记录功能 |
|
100 |
功能 |
蓝牙协议 |
不涉及 |
|
101 |
功能 |
★有线网卡接口类型 |
支持RJ45接口 |
|
102 |
功能 |
无线网卡标准 |
不涉及 |
|
103 |
功能 |
★网络设备拆装 |
网络设备支持物理拆装,包括无线网卡和蓝牙模块等 |
|
104 |
功能 |
外部 |
★音频接口类型 |
支持3.5mm孔径 |
105 |
功能 |
★视频接口类型 |
显卡支持 VGA和HDMI显示接口 |
|
106 |
功能 |
★HDMI、DP、Type-C 显示接口要求 |
外接显示接口支持HDMI,HDMI接口支持音频和视频同步输出 |
|
107 |
功能 |
其他接口 |
a)
支持串行接口,满足
GB/T
6107的功能; |
|
108 |
功能 |
存储卡接口类型 |
不涉及 |
|
109 |
功能 |
电源 |
★电源线适配能力 |
电源适配器电线组件符合GB/T 15934的要求 |
110 |
功能 |
★电源功率 |
电源功率≥300瓦 |
|
111 |
功能 |
操作 |
★中文信息处理要求 |
符合GB 18030的相关规定 |
112 |
功能 |
★操作系统备份及还原功能 |
支持操作系统备份及还原功能 |
|
113 |
功能 |
★固件备份还原能力 |
支持备份及还原固件的功能 |
|
114 |
功能 |
★操作系统及驱动升级 |
支持通过网络、闪存盘等方式对操作系统、驱动进行升级 |
|
115 |
功能 |
★固件升级 |
支持通过闪存盘等方式对固件进行升级 |
|
116 |
功能 |
★BIOS 支持关闭通讯接口 |
支持BIOS关闭以太网及USB接口 |
|
117 |
功能 |
★固件查看信息 |
支持查看固件版本、内存信息、主板信息、处理器信息和系统时间信息等功能 |
|
118 |
功能 |
★固件设置启动顺序 |
支持设置启动顺序功能,并按照设置的启动顺序启动 |
|
119 |
功能 |
★固件设置口令 |
支持设置口令、修改口令、验证口令功能 |
|
120 |
功能 |
★固件设置网络引导 |
支持网络引导启动和关闭功能 |
|
121 |
功能 |
生物 |
指纹识别 |
不涉及 |
122 |
功能 |
人脸识别 |
不涉及 |
|
123 |
功能 |
静脉识别 |
不涉及 |
|
124 |
功能 |
硬件 |
NPU/GPU等A I 加速模块 |
不涉及 |
125 |
功能 |
视频编解码加速模块 |
不涉及 |
|
126 |
功能 |
影像处理加速模块 |
不涉及 |
|
127 |
可靠 |
存储 |
★固态存储寿命 |
TBW ≥ 320TB(条件:1TB 硬盘容量) |
128 |
可靠 |
★机械硬盘寿命 |
通电时间≥5 万小时 |
|
129 |
可靠 |
外设 |
★键盘按键寿命 |
≥1000 万次 |
130 |
可靠 |
★鼠标按键寿命 |
≥500 万次 |
|
133 |
可靠 |
★键盘鼠标线材寿命 |
不涉及 |
|
134 |
可靠 |
★风扇寿命 |
≥4 万小时 |
|
135 |
可靠 |
整机 |
★电磁兼容性要求的抗扰度 |
符合GB/T 9254.2的规定 |
136 |
可靠 |
★环境条件要求的气候环境适应性 |
符合GB/T 9813.1中规定 |
|
137 |
可靠 |
★环境条件要求的振动适应性 |
符合GB/T 9813.1中规定 |
|
138 |
可靠 |
★环境条件要求的冲击适应性 |
符合GB/T 9813.1中规定 |
|
139 |
可靠 |
★环境条件要求的碰撞适应性 |
符合GB/T 9813.1中规定 |
|
141 |
可靠 |
★环境条件要求的运输包装件跌落适 |
符合GB/T 9813.1中规定 |
|
142 |
可靠 |
★MTBF 测试 |
MTBF(m1)≥30万小时 |
|
143 |
兼容 |
兼容 |
★常用软件兼容 |
支持流式软件、版式软件、浏览器、邮件采购人端、解压软件、多媒体、图形图像处理等常用软件 |
144 |
兼容 |
★数据库兼容 |
兼容3个及以上厂商的数据库产品 |
|
145 |
兼容 |
★中间件兼容 |
兼容3个及以上厂商中间件产品 |
|
146 |
兼容 |
★平台软件兼容 |
兼容3个及以上厂商云计算及大数据平台 |
|
147 |
包装 |
包装 |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GB/T 9813.1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相关规定 |
148 |
服务 |
服务 |
★配置检查工具 |
供应商提供自检测试工具 |
149 |
服务 |
★服务响应 |
a)供应商提供电话、电子邮件、远程连接等多种形式服务; |
|
150 |
服务 |
★服务周期 |
a)
设备停产后应继续提供质量保障服务(含备品备件),服务终止时间与最后一批设备交付时间间隔不低于6年; |
|
151 |
服务 |
★预装操作系统 |
预装符合桌面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正版操作系统,可安装双系统 |
|
152 |
服务 |
★培训服务 |
供应商提供培训材料、产品手册、培训视频等培训相关内容 |
|
153 |
服务 |
★典型问题解决手册 |
供应商提供典型问题解决说明文档或视频 |
|
154 |
服务 |
★厂家升级软件与扩容服务 |
供应商提供上门升级部件/软件与扩容的增值服务 |
|
155 |
服务 |
★整机质量服务要求 |
免费服务周期(含换件和维修)应≥3年 |
|
156 |
服务 |
★合格证书要求 |
供应商提供产品合格证 |
|
157 |
服务 |
★开箱组装/使用指导要求 |
供应商提供开箱组装/使用指导 |
|
158 |
服务 |
★驱动下载服务要求 |
供应商提供驱动光盘或下载方式 |
|
159 |
服务 |
★兼容适配软件下载服务要求 |
供应商提供兼容适配软件下载渠道(光盘、网站) |
|
160 |
服务 |
跨架构平台应用兼容 |
供应商提供跨架构平台的应用兼容工具,支持一种或者一种以上不同架构平台的应用。 |
|
161 |
供应 |
供应 |
★产品部件保障 |
供应商保障产品主要部件,提供6年的备件服务能力(自购买之日起),或提供可兼容原设备的升级换代产品 |
162 |
供应 |
供应 |
★抗干扰性 |
当产品部件出现供应风险时,供应商应通知采购人并提供风险应对方案确保产品的服务保障 |
163 |
供应 |
★供应能力证明 |
供应商提供供应链稳定承诺书,确保产品的部件在产品服务周期内稳定供货 |
|
164 |
安全 |
关键 |
★关键部件安全要求3 |
CPU 和操作系统等关键部件应当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 |
165 |
安全 |
整机 |
★密码算法实现 |
CPU 芯片符合GM/T 0008的相关规定 |
166 |
安全 |
USB 端口管控 |
支持 USB 端口管控 |
|
167 |
安全 |
安全物理锁 |
不涉及 |
|
168 |
安全 |
★信息安全基本要求 |
a)
产品应符合GB/T
39276的5.2的规定; |
|
169 |
安全 |
★固件安全启动 |
支持固件安全启动功能,固件启动过程中只有通过启动校验才能正常启动 |
|
170 |
安全 |
★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
符合GB/T 26572中规定 |
|
171 |
安全要求 |
★BIOS |
支持BIOS级别系统备份还原助手软件 |
■2.显示器114台
1 |
产品 |
|
显示屏可视角度 |
显示屏可视角度水平≥170 ° |
2 |
产品 |
★显示屏尺寸 |
显示屏尺寸≥23.8 英寸 |
|
3 |
产品 |
★显示屏屏幕比例 |
显示屏屏幕比例16:9 |
|
4 |
产品 |
★显示器外观颜色 |
显示器外观黑色 |
|
5 |
产品 |
★显示屏防蓝光 |
支持防蓝光模式,蓝光加权辐射亮度比应0.0012W/(·cd·sr)(瓦每坎特拉每球面度) |
|
6 |
产品 |
★显示屏低频闪 |
显示屏支持低频闪≤-35dB |
|
7 |
产品 |
★显示屏防眩目 |
显示屏镜面反射率≤10% |
|
8 |
性能 |
显示 |
★显示屏刷新率 |
显示屏刷新率≥75Hz |
9 |
性能 |
★显示屏位深 |
显示屏位深≥8位 |
|
10 |
性能 |
★显示屏色域 |
显示屏色域≥99% sRGB |
|
11 |
性能 |
★显示屏色准 |
显示屏色准△E ≤ 4 |
|
12 |
性能 |
★显示屏响应时间 |
显示屏响应时间≥5ms |
|
13 |
性能 |
★显示屏亮度 |
显示屏亮度≥300 尼特 |
|
14 |
性能 |
★显示屏亮度一致性 |
显示屏亮度一致性≥70% |
|
15 |
性能 |
★显示屏对比度 |
显示屏对比度≥1000:1 |
|
16 |
性能 |
★显示屏其他参数 |
显示屏其他参数符合SJ/T 11292的相关规定 |
|
17 |
功能 |
显示 |
★显示器接口 |
HDMI接口≥1,vga接口≥1,,随产品附带至少一根HDMI线缆 |
18 |
功能 |
★显示器支架 |
显示器提供显示器支架 |
|
19 |
功能 |
★显示器参数调节 |
a)提供
OSD
选单按钮用于调节色彩、模式等; |
|
20 |
可靠 |
显示 |
★显示屏屏幕失效点 |
显示屏屏幕失效点符合GB/T 9813.2的要求 |
3、操作系统授权114个。
序号 |
指标 |
一级指标1 |
二级指标 1 |
指标要求 |
1 |
功能要求 |
操作系统支持多 CPU 架构 |
★同源兼容多 CPU 平台架构 |
操作系统同源兼容ARM、LoongArch、 MIPS、SW64、x86 等平台架构的 CPU |
2 |
功能要求 |
操作系统支持 CPU 内置功能 |
★多核支持 |
操作系统支持双核及多核处理器,支持核间负载均衡、线程绑定,并提供系统多核访问及调度接口 |
3 |
功能要求 |
★CPU 虚拟化支持 |
操作系统支持CPU 虚拟化技术 |
|
4 |
功能要求 |
★动态调节 CPU运行频率 |
操作系统根据负载情况,自动调节CPU的运行频率 |
|
5 |
功能要求 |
★支持 CPU 运行时低功耗状态切换 |
操作系统根据负载的情况,自动切换 CPU 的低功耗状态 |
|
6 |
功能要求 |
★支持 CPU 内置安全功能 |
操作系统支持CPU 硬件密码运算与随机数生成等功能,并提供标准接口供应用程序调用 |
|
7 |
功能要求 |
安装部署 |
★安装方式 |
操作系统支持光盘、USB 闪存盘和网络等安装方式 |
8 |
功能要求 |
★安装过程配置 |
操作系统支持安装界面文种设置,默认为简化汉字方式显示,提供时区设置、计算机名设置等 |
|
9 |
功能要求 |
★硬盘分区 |
操作系统支持整个硬盘自动分区、自定义分区,支持逻辑分区配置(如 LVM),支持创建备份分区;自定义分区时能自动检测分区设置的合规性,删除已有分区或格式化硬盘提示告警信息 |
|
10 |
功能要求 |
★双硬盘安装 |
当计算机同时存在固态硬盘和机械硬 盘时,自动分区优先将系统盘(或分区)设置在固态硬盘,优先将数据盘(或分区)设置在机械硬盘 |
|
11 |
功能要求 |
★多系统安装 |
操作系统能够识别已安装的其他系统,可自动复用引导分区等,并实现多系统引导 |
|
12 |
功能要求 |
★加密 |
操作系统应提供基于分区的用户数据加密功能,保护用户存储区数据安全 |
|
13 |
功能要求 |
★初始化备份 |
操作系统应提供用户备份初始系统环境的功能 |
|
14 |
功能要求 |
★保留用户数据 |
用户重装操作系统时提供保留用户数据的功能 |
|
15 |
功能要求 |
系统引导 |
★引导模式 |
操作系统应支持UEFI2.0
及以上规范固件引导: |
16 |
功能要求 |
★引导修复 |
安装程序提供系统引导修复功能,当已安装的操作系统引导被破坏时,可重建系统引导 |
|
17 |
功能要求 |
其他安装要求 |
★图形化显示 |
操作系统应提供安装过程图形化显示 |
18 |
功能要求 |
★安装提示 |
操作系统在安装执行前明确提示用户可能会删除已有数据,并提供退出或取消功能; |
|
19 |
功能要求 |
★分辨率自适应 |
操作系统安装完成后自动适配显示器最佳分辨率 |
|
20 |
功能要求 |
系统内核 |
★内核要求 |
|
21 |
功能要求 |
进程管理 |
★进程调度 |
操作系统支持进程创建、分组、删除及进程信息获取 |
22 |
功能要求 |
★优先级设置 |
操作系统支持进程优先级设置,包括优先级范围设置、优先级调度策略设置等 |
|
23 |
功能要求 |
★地址映射 |
操作系统支持进程内存地址的正向映射和反向映射 |
|
24 |
功能要求 |
内存管理 |
★内存地址管理 |
操作系统支持基础连续虚拟地址、连续物理地址的申请、回收和释放 |
25 |
功能要求 |
★内存管理单元 |
操作系统支持内存管理单元,通过页表映射实现虚拟地址和物理地址的映射关系 |
|
26 |
功能要求 |
★buddy 分配器 |
a)若操作系统基于Linux
内核,支持
buddy
分配器,支持
slob、slub
或
slab分配器; |
|
27 |
功能要求 |
★DMA 内存 |
操作系统支持DMA 内存的申请和释放,包括流式DMA、一致性 DMA 以及大内存 DMA |
|
28 |
功能要求 |
★内存 zone 管理 |
a)若操作系统基于Linux
内核,操作系统支持内存zone
管理; |
|
29 |
功能要求 |
|
★内存分配方式 |
操作系统支持不交换硬盘的内存分配方式 |
30 |
功能要求 |
调用接口 |
操作系统提供非文件形式的内存动态函数库调用接口,以满足敏感内存动态库的非文件形式调用需求 |
|
31 |
功能要求 |
任务调度 |
★上下文切换 |
操作系统支持进程上下文切换 |
32 |
功能要求 |
★进程负载均衡 |
操作系统支持远程负载均衡调度方式 |
|
33 |
功能要求 |
★调度方式 |
操作系统支持进程基于时间片的调度方式 |
|
34 |
功能要求 |
★抢占调度方式 |
操作系统支持进程抢占调度方式 |
|
35 |
功能要求 |
中断处理 |
★中断处理 |
操作系统支持硬件中断号和软件中断号的映射、注册和处理;支持高精度时钟中断、类软中断和类 tasklet 下半部中断处理;支持中断使能、屏蔽、亲和力处理以及中断抢占;支持中断工作队列处理,包括工作队列创建、初始化、调度和回收等 |
36 |
功能要求 |
并发与同步处理 |
★并发同步处理 |
操作系统支持自旋锁、信号量、互斥体等原子操作;支持读写锁、类 RCU 原子操作;支持内存屏障操作 |
37 |
功能要求 |
中文支持要求 |
★字符编码 |
操作系统符合GB 18030 的要求 |
38 |
功能要求 |
★字库 |
操作系统提供符合
GB
18030 标准的字库,至少包括宋体、仿宋体、黑体、楷体及小标宋体在内的
5
种字库; |
|
39 |
功能要求 |
★输入法 |
操作系统应内置输入法框架; |
|
40 |
功能要求 |
★输入法标准 |
操作系统提供的通用键盘输入法应符合GB/T
19246—2003 要求; |
|
41 |
功能要求 |
互联网输入法 |
操作系统支持主流互联网输入法,支持输入法词库在线更新 |
|
42 |
功能要求 |
★输出 |
系统配置的字库能被工具或软件正常调用打印和显示 |
|
43 |
功能要求 |
★表示 |
操作系统提供中文界面显示,提供符合要求的日期、星期、上下午、时间、货币、数字等显示及表示方式 |
|
44 |
功能要求 |
系统管理要求 |
★系统信息 |
操作系统提供系统信息查看工具,支持用户查看系统版本、内核版本、内存容量、CPU 型号等信息 |
45 |
功能要求 |
★系统资源管理 |
操作系统提供系统资源管理工具并图形化显示进程信息、资源信息、文件资源信息等 |
|
46
|
功能要求
|
★硬盘管理
|
操作系统提供硬盘管理工具,显示硬盘容量及硬盘信息,支持新建和删除硬盘分区,分区支持EXT3、EXT4、FAT32、 NTFS、XFS、exFAT、Btrfs 等文件系统格式 |
|
|
||||
47 |
功能要求 |
★设备信息 |
操作系统提供设备信息工具,显示 CPU、内存、主板、存储、网卡、声卡、电源、 USB、蓝牙等参数信息,显示硬件信息、计算机型号和操作系统信息、设备驱动状态(启用或禁用),并支持设备启用、禁用状态设置 |
|
48 |
功能要求 |
★文件管理器 |
操作系统支持按文件名、文件类型、文件修改时间、文件大小排序显示文件;支持文本文件、图片文件和视频文件首帧的预览; |
|
49 |
功能要求 |
全文搜索 |
操作系统支持全文搜索,文件类型包括 OFD、UOF、PDF、OOXML、纯文本、网页、 XML、sh 脚本等 |
|
50 |
功能要求 |
★本地账户管理 |
操作系统提供图形管理界面,支持账户和用户组管理,支持口令、头像、权限设置,支持口令修改,支持重设管理账户口令 |
|
51 |
功能要求 |
★登录管理 |
操作系统支持本地账户、LDAP 账户鉴别登录,提供口令、指纹、人脸、U-Key等多种鉴别方式登录,支持本地账户免口令登录和自动登录 |
|
52 |
功能要求 |
★鼠标管理 |
操作系统提供图形化鼠标管理工具;支持鼠标灵敏度、滚轮方向的设置与测试; |
|
53 |
功能要求 |
★键盘管理 |
操作系统提供键盘图形化管理工具;支持重复键延时及速度设置; |
|
54
|
功能要求
|
★显示管理
|
操作系统支持屏幕分辨率设置;支持屏幕刷新率设置; 支持屏幕显示冷暖色温手动、自动调节; |
|
|
||||
55 |
功能要求 |
★声音管理 |
操作系统支持输出音量大小设置、静音设置; |
|
56 |
功能要求 |
★快捷键管理 |
操作系统支持预先定义系统快捷键;支持自定义快捷键 |
|
57 |
功能要求 |
★时间日期管理 |
操作系统支持图形化显示;支持系统日期、时间设置;支持时区设置; |
|
58 |
功能要求 |
★电源管理 |
操作系统支持空闲时显示器转入待机的时间设置; |
|
59 |
功能要求 |
★输入法管理 |
操作系统支持添加和删除输入法; |
|
60 |
功能要求 |
★默认登录语言 |
按照安装时选择的文种类型作为初次登录系统文种 |
|
61 |
功能要求 |
多语言图形界面 |
操作系统支持GB18030 规定的文种的语言环境,支持已安装文种切换显示设置 |
|
62 |
功能要求 |
★打印机管理 |
操作系统支持添加和删除打印机; |
|
63 |
功能要求
|
★外设管控
|
操作系统支持动态显示未授权设备信息; (接口包括USB、蓝牙、网络接口等;设备包括打印机、摄录设备、USB
存储设备等;权限包括读、写、执行等);支持按设备类型、设备
ID、接口等配置设备接入黑白名单策略; |
|
|
||||
64 |
功能要求 |
★隐私文件保护 |
操作系统提供基于独立口令和密钥保护的文件保险箱; |
|
65 |
功能要求 |
★网络管理 |
支持图形化显示;支持DNS
设置; |
|
66 |
功能要求 |
★默认应用程序管理 |
操作系统提供默认用程序管理工具,支持预先定义和修改指定用类型的默认 程序,包括图片、文本、音视频、网页、邮件 |
|
67 |
功能要求 |
★应用商店 |
支持应用软件可视化管理; 提供内网部署方案 |
|
68 |
功能要求 |
★通知管理 |
操作系统任务栏提供通知中心图标,并显示消息提醒; |
|
69 |
功能要求 |
★主题管理 |
操作系统提供图形化主题管理工具;支持以深色、浅色和昼夜切换自动配色方式显示系统图形化界面; |
|
70 |
功能要求 |
★产品许可机制 |
|
|
71
|
功能 要求 |
图形化要求
|
★用户操作界面
|
操作系统提供图形化操作界面
|
72 |
功能要求 |
★桌面图标 |
操作系统默认提供我的系统、个人文档、回收站等图标 |
|
73 |
功能要求 |
★桌面图标管理 |
操作系统提供回收站工具,可收集要删除的文件和文件夹,并支持右键清空操作; |
|
74 |
功能要求 |
★桌面快捷选单 |
操作系统支持桌面图标按照网格排列;支持右键选单新建纯文本; |
|
75 |
功能要求 |
★起始选单 |
操作系统支持分类显示系统已安装应用; |
|
76 |
功能要求 |
★任务栏 |
操作系统应提供图形化任务管理工具栏,任务栏中应该包括快速启动栏、通知栏; |
|
77 |
功能要求 |
★桌面工作区 |
操作系统支持多工作区,支持应用跨工作区移动; |
|
78 |
功能要求 |
★系统退出 |
操作系统退出界面应为模态或全屏界 面,提供选择关机、重启、锁定、注销、休眠、待机等六种操作 |
|
79
|
功能要求
|
★窗口管理器
|
操作系统支持对窗口的操作,如最小化、最大化、移动、改变大小、总是置顶或在最前端、关闭; 提供窗口标题,显示窗口名称,并区别显示选中和未选中窗口; |
|
|
||||
80 |
功能要求 |
★图形特效 |
操作系统窗口显示支持模糊透明特效,当支持透明效果的窗口与其他窗口重
叠时,前置窗口颜色能随背景窗口颜色的融合发生变化; |
|
81 |
功能要求 |
常用软件支持
|
★应用软件安全要求 |
操作系统预装应用软件应进行签名认 证,确保应用软件的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 |
82 |
功能要求 |
★压缩工具 |
操作系统提供压缩解压缩工具,支持
zip、7z、tar、tar.7z、tar.bz2、tar.gz等压缩格式新建、打开、解压操作,以及对压缩文件中所含文件进行添加、删除、重命名等操作; |
|
83 |
功能要求 |
★音频播放工具 |
操作系统提供音频播放工具,支持
MP3、
OGG、WAV
等音频格式文件; |
|
84 |
功能要求 |
★音频录制工具 |
操作系统提供音频录制工具,支持系统播放和传声器输入的音频录制为文件;支持录制音频过程中的录制、暂停、续录和停止等操作 |
|
85 |
功能要求 |
★视频播放工具 |
操作系统提供视频播放工具,支持
MKV、
OGG
等封装格式的视频文件; |
|
86 |
功能要求 |
★视频录制工具 |
操作系统提供视频录制工具,支持通过摄像头等设备拍摄图片和录制音视频文件; |
|
87
|
功能要求 |
★光盘刻录管理工具
|
操作系统提供光盘刻录管理工具,支持
CD-R、CD-RW、DVD-R、DVD-RW、DVD+R、 |
|
88 |
功能要求 |
★截图录屏 |
操作系统提供截图录屏工具,支持系统截图和录屏; |
|
89 |
功能要求 |
★图像查看工具 |
操作系统提供图像查看工具,支持查看图像文件,支持
PNG、JPEG、TIFF、GIF、
BMP
等图像格式; |
|
90 |
功能要求 |
★文件扫描工具 |
操作系统提供文件扫描工具,支持扫描文件类型设置,包括
PNG、JPEG、TIFF、
BMP、PDF
等; |
|
91 |
功能要求 |
★浏览器 |
操作系统提供浏览器,支持HTML4、
HTML5、ECMAScript、CSS
等标准; 满足GM/T 0087《浏览器密码应用接口规范》、GM/T 0028《密码模块安全技术要求》、GB/T 38636《信息安全技术传输层密码协议(TLCP)》等规范标准。 产品具备二次开发能力,可提供业务系统集成开发的API,并提供API接口说明书,支持远程/现场技术支持;
|
|
92 |
功能要求 |
远程协助工具 |
操作系统提供远程协助工具,支持本地桌面被远程控制和对远程桌面的控制 |
|
93 |
功能要求 |
★文件共享 |
操作系统提供文件共享工具,支持按用户身份进行读写权限设置 |
|
94 |
功能要求 |
远程桌面支持 |
操作系统提供支持SSH、SFTP 的网络客户端工具 |
|
95 |
功能要求 |
开发环境 |
★开发环境 |
操作系统通过内置、软件仓库或附加光盘等方式提供如Qt、Eclipse、VSCode等集成开发环境 |
96 |
功能要求 |
★开发库 |
操作系统通过内置、软件仓库或附加光盘等方式提供如GNU C、GNU C++、Java、 Qt 、Gtk+、Cairo、OpenGL、Perl、 Python、Ruby、Rust、Golang、JS 等开发库 |
|
97 |
功能要求 |
★编译开发工具 |
操作系统通过内置、软件仓库或附加光盘等方式提供如GCC、G++、Binutils、 GDB、Make、CMake 等语言编译器 |
|
98 |
功能要求 |
★文本编辑工具 |
操作系统通过内置、软件仓库或附加光盘等方式提供如Emacs、Vim 等。 |
|
99 |
功能要求 |
开发支持 |
★开发文档 |
操作系统应内置或通过官方网站、社区等提供中文开发文档,包括: |
100 |
兼容性要求 |
运行环境兼容 |
★版本兼容 |
操作系统基础运行库或开发环境向后(向下)兼容,即系统版本升级后,能兼容上一版本所运行的软件与设备; 系统主版本兼容维护时间自发布之日
起不低于 5
年,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修复、功能升级、新硬件支持等; |
101 |
兼容 |
★文件系统层次结构 |
供应商应给出长期兼容支持的文件系统层次结构 |
|
102 |
兼容性要求 |
★运行库 |
供应商应给出长期兼容支持的运行库 |
|
103 |
兼容性要求 |
★命令 |
供应商应给出长期兼容支持的常用命令 |
|
104 |
兼容性要求 |
软件包 |
软件包格式 |
操作系统是Linux
内核的操作系统时,支持安装RPM
与DEB
格式的软件包,当系统默认不支持RPM
或DEB
格式的软件包时,提供工具对软件包格式进行转
换,软件包格式转换不影响软件对环境 |
105 |
兼容性要求 |
★软件包管理 |
操作系统支持图形化方式下载、安装和卸载软件包; |
|
106 |
兼容性要求 |
硬件兼容(整机) |
★微型计算机兼容清单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台式微型计算机品牌及型号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107 |
兼容性要求 |
★便携式微型计算机兼容清单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便携式微型计算机品牌及型号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108 |
兼容性要 |
硬件兼容(部件) |
★固件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固件品牌及型号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109 |
兼容性要求 |
★显卡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显卡品牌及型号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110 |
兼容性要求 |
★网卡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有线、无线网卡品牌及型号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111 |
兼容性要 |
★蓝牙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蓝牙设备品牌及型号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
求 |
|
|
|
112 |
兼容 |
★显示设备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显示设备品牌及型号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113 |
兼容性要求 |
★生物特征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生物识别设备(指纹、人脸)品牌及型号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114 |
兼容性要求 |
硬件兼容(外设) |
★打印机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打印机品牌及型号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115 |
兼容 |
★扫描仪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扫描仪品牌及型号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116 |
兼容性要求 |
★摄录设备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摄录设备品牌及型号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117 |
兼容性要求 |
★存储设备 |
供应商提供兼容USB2.0,3.0,3.1 的U盘和移动硬盘品牌及型号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118 |
兼容 |
★主流蓝牙设备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蓝牙鼠标、键盘、音 |
|
119 |
兼容性要求 |
★主流 USB 外设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USB 设备,如 USB 鼠标、键盘、音响、网卡等品牌及型号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120 |
兼容性要求 |
软件兼容(日常办公) |
★办公软件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办公软件品牌及版本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121 |
兼容 |
★版式软件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版式软件品牌及版本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122 |
兼容性要求 |
★签名软件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电子签名、电子签章、云签章、key 签署等签名软件的品牌及版本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123 |
兼容性要求 |
软件兼容(安全防护) |
★杀毒软件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杀毒软件的品牌及版本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124 |
兼容性要求 |
★身份鉴别系统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通过指纹、人脸识别、Ukey
等方式对使用者身份进行验证的系统品牌及版本清单,且至少兼容一 |
|
125 |
兼容性要求 |
★日志管理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日志管理软件品牌及版本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126 |
兼容性要求 |
★防火墙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网络防护、安全管理等软件的品牌及版本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127 |
兼容性要求 |
软件兼容(网络应用)
|
★网络会议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网络会议软件的品牌及版本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128 |
兼容性要 |
★浏览器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浏览器的品牌及版本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129 |
兼容性要 |
★新闻信息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新闻信息类软件的品牌及版本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130
|
兼容 性要求 |
★社交软件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社交软件的品牌及版本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131 |
兼容性要求 |
软件兼容(多媒体) |
★图形图像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图像查看、图像编辑的品牌及版本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132 |
兼容性要求 |
★媒体播放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媒体播放类软件品牌及版本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133 |
兼容性要求 |
★音乐电台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多媒体类软件品牌及版本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134 |
易用性要求 |
便捷使用 |
★帮助提示 |
操作系统提供内置系统和应用中文图文用户手册,包括使用说明、示例、常见故障处理等; |
135 |
易用性要求 |
★快捷键 |
操做系统支持以下快捷键: |
|
136 |
易用性要求 |
语音助手 |
语音助手工具支持开启关闭系统应用,如应用商店、音视频播放、记事本、计算器等; |
|
137 |
可靠性要求 |
系统稳定性 |
★操作系统连续运行 72 小时 |
操作系统在CPU 占用大于等于 80%,或内存占用大于等于 80%压力情况下,连续运行 72 小时无故障 |
138 |
可靠性要求 |
检查修复 |
★系统修复 |
操作系统提供文件系统检查与修复功能,能自动修复文件系统错误或以显示方式提示用户进行手动文件系统修复 |
139
|
可靠性要求
|
备份恢复
|
★备份还原
|
操作系统提供备份还原功能:支持系统的备份和还原; 支持系统无法正常进入状态时,可对系统进行还原 |
140 |
可维护性要求 |
系统维护 |
★日志管理 |
操作系统提供日志管理工具:支持图形化显示; |
141 |
可维护性要求 |
★系统升级 |
操作系统支持系统增量升级功能,对系统部件、安全补丁等升级; 系统区分功能升级和安全补丁升级,用户可在不升级系统版本的状态下,获得长期的安全补丁更新。 |
|
142 |
服务要求 |
交付方式 |
★交付方式 |
操作系统支持光盘、USB 闪存盘、镜像文件(下载)等交付方式 |
143 |
服务要求 |
产品维护服务周期 |
★产品维护周期 |
产品自发布之日起至产品停止功能升 级(包含不限于新特性、新硬件支持、问题修复、安全补丁等)之日止≥5 年 |
144 |
服务要求 |
★产品延伸服务周期 |
产品停止功能升级之日起至产品停止 功能维护(包括问题修复、安全补丁等)之日止≥4 年 |
|
145 |
服务要求 |
★产品延伸安全服务周期 |
产品功能维护停止之日起至产品停止安全维护(包括中高风险漏洞修复)之日止≥2 年 |
|
146 |
服务要求 |
★产品售后服务周期 |
≥6 年 |
|
147 |
服务要求 |
售后服务 |
★原厂服务 |
服务由操作系统厂商的正式员工提供,不由代理商提供 |
148 |
服务要求 |
★服务热线电话 |
操作系统厂商为最终用户提供工作日 每日不少于 8h(应覆盖一般工作时间,具体时间由企业标准给出)中文技术服务热线 |
|
149 |
服务要求 |
★技术服务标准 |
操作系统厂商提供工作日每日不少于 8h 技术支持服务 |
|
150 |
服务要求 |
定制优化增值服务 |
操作系统厂商提供代码级定制优化服务 |
|
151 |
服务要求 |
★技术服务时效 |
操作系统厂商满足同城 4h、异地 12h 响应要求,两个工作日解决问题,对于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可行的升级方案 |
|
152 |
服务要求 |
★技术服务保障 |
发生非人为因素故障,在七日内由操作系统厂商原厂人员免费对产品进行补充或更换 |
|
153
|
服务 要求 |
交付与安装调 试 |
现场服务
|
单次采购 500 套及以上时提供原厂团队驻场服务 |
154 |
服务要求 |
★配套资料 |
操作系统厂商交付产品时提供配套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说明文件、用户手册(用户安装、操作、维护、故障排除)等 |
|
155 |
服务要求 |
系统更换 |
★系统更换 |
服务期内,操作系统厂商支持版本免费更换(注:更换后不延长服务期) |
156 |
服务要求 |
厂商能力要求 |
★服务团队 |
操作系统厂商建立全国技术服务体系和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原厂中文服务 |
157 |
供应保障要求 |
数据上行安全保障 |
★数据收集安全保障 |
除用户授权采集的信息外不采集其他数据,相关信息采集无安全风险,相关数据存储在大陆境内 |
158 |
供应保障要求 |
数据下行安全保障 |
★数据供给安全保障 |
数据供给安全保障:涉及数据下载的线上服务物理服务器不出境,包括代码仓库、系统补丁、安全补丁、服务网站等 |
159 |
供应保障要求 |
代码无风险 |
★代码无风险 |
操作系统厂商可提供源代码,源代码可供第三方机构审查,开源许可合规,代码知识产权无风险,无恶意安全漏洞或后门,代码可追溯、可重构 |
160 |
安全要求 |
基本要求 |
★基本要求3 |
操作系统应当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 |
161 |
安全要求 |
密码算法支持 |
★密码算法实现 |
操作系统支持 GM/T 0002、GM/T 0003和GM/T 0004 规定的密码算法运算 |
162 |
安全要求 |
★随机数生成 |
随机数质量符合GM/T 0005《随机性检测规范》或GB/T32915《信息安全技术二元序列随机性检测方法》 |
|
163 |
安全要求 |
★内置数字证书 |
操作系统内置国家电子认证根 CA 的根证书 |
|
164 |
安全要求 |
★密码协议实现 |
操作系统支持符合 GB/T 38636—2020的TLCP |
|
165 |
安全要求 |
安全管理工具 |
★安全管理工具 |
操作系统提供安全管理工具,包括账户安全、网络防护、病毒防护、应用程序执行控制 |
166 |
安全要求 |
身份鉴别 |
★生物特征识别管理 |
操作系统支持两种及以上的生物特征类型鉴别,如指纹、人脸; |
167 |
安全要求 |
★身份鉴别服务 |
操作系统用户标识使用账户名和账户
ID,在操作系统的整个生存周期内账户标识具有唯一性; |
|
168 |
安全要求
|
访问控制 |
★自主访问控制 |
允许客体拥有者以普通账户决定并控制对客体的访问,并阻止非授权账户对客体的访问普通用户缺省拥有新建、读写和删除私有目录下文件的权限; |
169 |
安全要求 |
★强制访问控制 |
操作系统支持对应用程序的访问控制与资源限制,包括对文件、网络等客体的访问控制; |
|
170 |
安全要求 |
★安全审计 |
操作系统能对身份鉴别的使用、自主访问控制、标记和强制访问控制策略的修改等生成审计日志; |
|
171 |
安全要求 |
防火墙工具 |
★基本要求 |
操作系统支持开启或关闭防火墙; |
172 |
安全要求 |
扩展要求 |
提供一键关闭远程访问功能 |
|
173 |
安全要求 |
漏洞管理 |
★漏洞编号 |
操作系统支持漏洞编号,每个漏洞独立编号,可直接使用NVDB、CNVD
或
CVE编号; |
174 |
安全要求 |
磁盘管理 |
★磁盘检测 |
系统支持磁盘健康检测、磁盘分区表错误检测、磁盘坏道修复检测。 |
4.流式软件授权670个
-
序号
指标
分类一级指标1
二级
指标1指标要求
1
流式软件功能要求
软件功能
品牌
自主品牌。
2
基础平台兼容性
基础平台兼容性:支持中科方德、中标麒麟、银河麒麟、统信UOS等;支持龙芯、申威、飞腾、兆芯等自主可控硬件平台。
3
模块
包含文字处理、电子表格和演示文稿三大功能模块,支持多组件/整合双重模式,且两种模式可以任意切换。
4
★兼容性
兼容常用的文档,docx、doc、xlsx、xls、pptx、ppt文档格式
5
规范性
支持国家版式文档格式规范(OFD)国家标准:符合GB/T9704-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6
★开发性
产品基于C++语言开发,支持JS宏编辑器,支持JSAPI加载项程序,实现在Web网页调用Office标准接口完成与流式办公软件客户端的数据同步,支持二次开发功能,支持JS、C++语言的二次开发接口调用,支持C/S、B/S架构。
7
素材管理
支持智能图形素材,演示组件包含如层次结构、列表、循环、流程等智能图形。文字组件包含如垂直图片列表、分离射线、循环矩阵等智能图形。
8
产品功能
具备主界面、文件管理、页面设置、视图管理、编辑管理、插入管理、格式管理、工具、表格管理、对象管理、审阅管理、引用管理、插件管理、打印管理等基本功能。文字、表格、演示三个组件均支持在输出OFD时可设置输出范围和嵌入字体。
9
安全性
文字,表格,演示三个模块均支持四级宏安全性设置(非常高、高、中、低)。
10
安全性
提供对文档加密、文档权限安全设置。
5.版式软件授权5个
-
序号
指标
分类一级指标1
二级
指标1指标要求
1
版式软件功能要求
软件功能
品牌
自主品牌。软件代码自主率应在95%以上,并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具备CNAS、CMA认证资质)出具的代码自主率测试报告。
2
多平台支持
支持飞腾、鲲鹏、兆芯、龙芯、申威等CPU;
3
支持中标麒麟、银河麒麟、统信UOS等操作系统。
4
★基本功能
支持水印添加、删除;签名签章增删;以及多文档多版本切换、附件、图层导航管理操作。
5
所见即所得打印效果(即与正常显示效果一致)并且能动态按需打印(包括内容控制)。
6
提供阅读护眼模式,支持操作的撤销与恢复。
7
其他:支持打印和显示的掩膜保护、高性能布局各种页面阅读模式、高效全文搜索和一键搜索帮助文档、书签增删改操作、支持注释的增删、移动操作。
8
兼容性
支持全平台适配(包括loongArch64、SW),支持快捷的缺失字库实时替换功能。并通过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检测,提供所投软件检测证书。
9
★性能指标
打开文档数量不限,全关闭文档快,且便捷管理已打开的大量文档和未打开的文档。
10
★开发性
产品具备二次开发能力,可提供业务系统集成开发的API,并提供API接口说明书,支持远程/现场技术支持
注:
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如未明确核心产品,则视为全部产品均为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第三部分第32.4条款执行。
加注“■”号的产品属于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只能选择符合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的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进行投标,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未加注“■”号的产品均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产品。如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中关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范围的划定。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3.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二)服务要求
1. 提供所投台式计算机3年的免费上门保修。保修期内7×24小时技术响应,2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台式机计算机、显示器、操作系统提供三年维保,流式软件和版式软件提供一年维保。提供对所投产品的运输、安装、配置、调试、测试和部署服务。
2.投标人负责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和测试等工作,交货后对于公积金中心计算机的基础业务系统进行安装,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对于计算机设备的通用软件和公积金业务软件进行配置及安装。
3.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4. 提供原厂标准的易耗品、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5. 提供现场技术培训,针对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制作操作手册和视频。
6. 投标人针对操作系统3年的免费上门保修升级,终身免费使用维修:通过400热线,对用户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指导。系统部署相关技术指导工作,包括不同介质安装源制作、系统分区建议、安装过程配置指导等。5×8小时常规技术支持,包括电话、邮箱、微信、在线等方式; 提供操作系统相关产品使用指导、答疑,问题故障保修等服务。提供公网升级服务器,为客户提供在线升级服务(同一系统版本内升级),包括产品新功能、Bug修复、安全问题修复等。
7. 投标人针对流式及版式办公软件提供一年的免费上门保修升级,终身免费使用维修。保修期5×8小时技术服务响应,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
8.提供所投台式机,显示器、操作系统、流式软件、版式软件、5种产品的生产厂商盖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三)交货要求
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送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交货地点: 如下
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平区大沽北路115号
2.和平管理部:和平区大沽北路115号
3.河东管理部:河东区华兴街春华公寓B-6网点:河东政务服务中心
4.河西管理部:河西区宾水道9号
5.南开管理部:南开区二纬路58号翔宇大厦网点:天津市西青区梅苑路5号天津科技金融大厦底商
6.河北管理部:河北区平安街68号
7.红桥管理部:红桥区芥园道10号芥园公寓底商
8.塘沽管理部:塘沽区新港二号路
9.汉沽管理部:天津生态城万达广场底商网点:滨海新区新开中路88号
10.大港管理部:空港经济开发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
11.东丽管理部:东丽区跃丽路跃丽大厦1-11号
12.西青管理部:西青区西青道280号
13.津南管理部:津南区津歧路西侧艺树澜庭底商
14.北辰管理部:北辰区果园北道与果园东路交口
15.宁河管理部:宁河区芦台镇朝阳花园2-102
16.武清管理部:武清区杨村镇新华路建行大厦
17.静海管理部:静海区静文路中部建行大厦
18.宝坻管理部:宝坻区建设路110号
19.蓟州管理部:蓟州区光明路七星花园8-104
20.开发管理部:开发区第二大街与巢湖路交口泰达金融广场F区网点: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21.大港油田管理部:大港油田三号院建行南楼网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和意路与畅想路交叉口东北120米
按用户要求指定地点(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以上21个网点)进行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货物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服务期内免费上门维护)(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 提供制造商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等。
4. 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投标人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责任。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50%,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所有设备使用无质量问题,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运行良好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金额的2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四、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3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30 |
第二部分 客观分(52分) |
分值 |
||
1 |
环境标志产品 |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判定,投标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投标产品为1项的,且投标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的:2分 投标产品为多项的,得分为环境标志产品价值权重×2分 其他:0分 |
2 |
2 |
制造商认证评价 |
所投核心产品的制造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具备1份证书得2分,最多6分 |
6 |
3 |
产品认证评价 |
提供操作系统,流式软件,版式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提供1份证书得1分,最多3分。 |
3 |
4 |
保修时间评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所投核心产品每增加1年保修得1.5分,最多3分 |
3 |
5 |
投标人业绩评价 |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与台式计算机相关的且已完成的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21年1月1日至今)。 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所盖的甲方印章)。 1个业绩2分,最多4分 |
4 |
6 |
原厂售后服务承诺评价 |
提供所投台式机,显示器、操作系统、流式软件、版式软件、5种产品的生产厂商盖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一种产品售后承诺函扫描件得2分,最多10分。 |
10 |
7 |
产品参数证明评价 |
(1)提供所投台式计算机的技术支撑材料扫描件,上述技术支撑材料能证明所投产品满足以下参数要求,每证明1条得2分,最多4分 1.台式计算机主板其他内置接口:USB接口≥10个;SATA 3.0接口≥4个; 2.整机噪音: 产品工作在空闲状态下,产品的声功率级不超过 3.376 Bel。 (2)提供所投操作系统的技术支撑材料扫描件,上述技术支撑材料能证明所投产品满足以下参数要求,每证明1条得2分,最多6分 1.磁盘检测系统支持磁盘健康检测、磁盘分区表错误检测、磁盘坏道修复检测。 2. 操作系统软件中,浏览器产品满足GM/T 0087《浏览器密码应用接口规范》、GM/T 0028《密码模块安全技术要求》、GB/T 38636《信息安全技术传输层密码协议(TLCP)》等规范标准。 3.操作系统软件中,浏览器产品具备二次开发能力,可提供业务系统集成开发的API,并提供API接口说明书,支持远程/现场技术支持; (3)提供所投流式软件技术支撑材料扫描件,上述技术支撑材料能证明所投产品满足以下参数要求,每证明1条得2分,最多2分 1. 流式软件开发性:产品基于C++语言开发,支持JS宏编辑器,支持JSAPI加载项程序,实现在Web网页调用Office标准接口完成与流式办公软件客户端的数据同步,支持二次开发功能,支持JS、C++语言的二次开发接口调用,支持C/S、B/S架构。 (4)提供所版式软件技术支撑材料扫描件,上述技术支撑材料能证明所投产品满足以下参数要求,每证明1条得2分,最多2分 1. 版式软件产品开发性:产品具备二次开发能力,可提供业务系统集成开发的API,并提供API接口说明书,支持远程/现场技术支持; 注:技术支撑材料是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若上述技术支撑材料证明所投产品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 |
14 |
8 |
非“★”技术要求响应性评价 |
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10分; 非“★”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不足20条的,每出现1条以上情形减0.5分 非“★”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20条的,本项得0分 |
10 |
第三部分 主观分(18分) |
分值 |
||
1 |
产品整体性能评价 |
至少包含产品整体设计理念、性能描述、安全耐用性描述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2 |
安装实施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人员安排、进度计划、安装方法、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3 |
售后服务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制造商服务承诺、投标人服务承诺、免费保修期时间、服务响应时间、培训方案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五、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C 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2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投标
若《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5.1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5.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应当完全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除《招标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5.3 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4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和“天津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查看项目文件”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8.2 询问
(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3 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针对采购结果的质疑,供应商可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质疑”模块在线提出。
(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8.4 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9. 其他
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招标文件说明
10. 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需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如未明确核心产品,则视为全部产品均为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本部分第32.4条款执行。
10.4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
10.5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发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将自动发送通知至已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查看项目文件”,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需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15.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5.4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15.5 投标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
16. 投标报价
16.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6.3 除《招标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8. 技术投标文件
18.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18.3 投标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采购清单技术参数”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按照《招标项目要求》要求执行。
19.2 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 投标人按照《投标邀请函》的要求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21.3 若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有修改,须于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D 投标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
22. 投标人须按《投标邀请函》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具体方式: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如有需要,投标人可于工作时间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完成上述操作。
23. 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23.1 投标人须下载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中心-《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
23.2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对所需提供的一切纸质材料进行扫描后加入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规定的要求制作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
特别提醒:
(1)由于投标人网络接入速率不可控等网络传输风险,建议投标人在网上应答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下载,核对文件完整性,如是否缺页少页、图片是否显示完整、签章是否有效等,并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要求的文件检查方法进行检查,确保投标文件上传准确、有效。
(2)投标人应当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不按本使用说明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或使用word等其它软件进行签章工作,将会造成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无法读取签章信息,并导致投标无效。
23.3 投标人须保证电子投标文件清晰,便于识别,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4. 投标人须承诺接受电子投标的方式,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废标、无效投标的风险。
25. 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的投标将被拒绝。
E 开标和评标
26. 开标解密和资格审查
26.1 投标人须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
26.2 由于投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开标解密,视为无效投标。
26.3 开标解密后,对开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6.4 开标解密后,投标代表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具备相应的网络环境,随时准备接受评委的网上询标。
26.5 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询标解答”对评委的网上询标予以解答。如投标代表人被要求到评审现场答疑时,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26.6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6.7 开标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7. 评标委员会
27.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7.3 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7.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28.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8.1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8.2 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28.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
(2)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5)未按时进行网上解密或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无效的;
(6)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7)存在串通情形的;
(8)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8.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8.5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9. 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9.2 投标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电子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
29.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9.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0. 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31.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31.1 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2 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需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5)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经采购人授权后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6)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
32. 其他注意事项
32.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2.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32.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2.4 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F 授予合同
33. 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33.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3.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
34. 中标通知
34.1 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以电子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项目文件”中获取)。《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5. 投标人可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项目资审情况”中获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或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排序和得分”中获取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6. 签订合同
36.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请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合同”中获取。
36.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7. 履约保证金
37.1 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7.2 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8.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9. 合同分包
39.1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9.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 (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 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1(全称): (供应商)
乙方2(全称): (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乙方3(全称) (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 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标的名称:
关键部件: 品牌: 型号:
关键部件: 品牌: 型号:
关键部件: 品牌: 型号: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数量: 金额: 否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单一来源 框架协议 其他:
(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 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 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 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 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 否
分包主要内容: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监狱企业 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 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金额:
国别: 品牌: 规格型号:
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 否 不涉及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固定费率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 (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分期付款: (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 ,其中涉及预付款的: (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2)履约地点: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期限: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合同验收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 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履约验收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
(6)履约验收标准: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 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产权过户登记等)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
乙方(供应商) |
||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
|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
拥有者性别 |
|
||
住 所 |
|
住 所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联系电话 |
|
通信地址 |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开户名称 |
|
|
|
开户银行 |
|
|
|
银行账号 |
|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标的及金额
2.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 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 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合同履行
6.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6.2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 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 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 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 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 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 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 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 质量标准和保证
8.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 权利瑕疵担保
9.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 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 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 知识产权保护
10.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 保密义务
11.1 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 合同价款支付
12.1 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3. 履约保证金
13.1 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 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 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 售后服务
14.1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 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 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4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 合同分包
17.1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 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 不可抗力
1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9. 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 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 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20. 政府采购政策
20.1 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 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3 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 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21.2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 通知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 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 第1.2(6)项 |
联合体具体要求 |
|
第二节 第1.2(7)项 |
其他术语解释 |
|
第二节 第4.4款 |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
|
第二节 第4.6款 |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
|
第二节 第5.4款 |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
|
第二节 第6.1款 |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
|
第二节 第7.1款 |
包装特殊要求 |
|
指定现场 |
|
|
第二节 第7.2款 |
运输特殊要求 |
|
第二节 第7.3款 |
保险要求 |
|
第二节 第8.2(1)项 |
质量保证期 |
|
第二节 第8.2(3)项 |
货物质量缺陷 响应时间 |
|
第二节 第11.1款 |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
|
第二节 第12.2款 |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
|
第二节 第13.2款 |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
第二节 第13.3款 |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
|
第二节 第14.1(3)项 |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
|
第二节 第14.1(5)项 |
货物回收的约定 |
|
第二节 第14.1(6)项 |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
|
第二节 第15.1款 |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
|
第二节 第15.2(2)项 |
迟延交货赔偿费 |
|
第二节 第15.3款 |
逾期付款利息 |
|
第二节 第15.4款 |
其他违约责任 |
|
第二节 第19.2款 |
解决争议的方法 |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
第二节 第23.1款 |
其他专用条款 |
|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加盖电子签章)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包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格式
(投标人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1
投标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投标代表人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第一包,¥ 元(人民币),大写 。
……
2.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
4. 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
5. 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7. 我公司已熟知贵中心关于本项目电子招投标的要求和规定。我公司完全响应本次招投标通过网上进行的方式,我方承诺投标数据以应答截止时间贵中心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的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或我方操作失误造成的应答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贵中心无关,我方愿承担因此出现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8.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9.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 我公司完全认同招标文件中对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范围的划定。
11. 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3. 我公司开票信息如下,此信息与我公司在税务局注册的信息一致: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14. 我公司选择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领取方式(请自行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并在相应□里划“√”):
□上门自取
□到付邮寄
邮寄地址、邮编:
邮寄联系人、手机号码: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1
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注:相关证明材料应附在此页后面。
附件2-2
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单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名称:
日期:
证明材料
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3
投标代表人授权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授权委托本月/上月(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由我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投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年 月 日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
附件4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包号 |
包名称 |
品牌 |
投标总价 |
交货期 |
备注 |
1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单位:元
项号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产地 |
商品属性 |
单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总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1. 商品属性应在“环保产品”、“节能、节水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无”四个选择项中选择填写。
2. 开标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开标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
3. 如国产产品,产地精确到省级行政区域。如进口产品,产地精确到国家。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1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一)报价要求 |
||||
|
|
|
|
|
|
|
|
|
|
(二)服务要求 |
||||
|
|
|
|
|
|
|
|
|
|
(三)交货要求 |
||||
|
|
|
|
|
(四)付款方式 |
||||
|
|
|
|
|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
|
|
|
|
|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
||||
|
|
|
|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2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采购清单技术参数要求须逐条应答) |
||||||
序号 |
标的 名称 |
条款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 说明 |
技术支撑材料所在页码 |
|
|
|
|
|
|
|
|
|
|
|
|
|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采购清单技术参数”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用户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地点 |
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起止时间 |
合同金额 |
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在页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序号 |
项目 |
承诺内容 |
1 |
保修期内 |
|
2 |
保修期后 |
|
3 |
培训方案 |
|
4 |
其他内容 |
|
制造商(加盖制造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扫描后放入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附件9
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序号 |
项目 |
承诺内容 |
1 |
保修期内 |
|
2 |
保修期后 |
|
3 |
培训方案 |
|
4 |
其他内容 |
|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填报要求:
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金额应与《开标分项一览表》一致。
2.“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微型”、“小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4. 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单位:元
环境标志产品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金额 |
|
|
|
|
|
|
|
|
|
|
|
|
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合计 |
元 |
||||
比重(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所投包投标总价)*100% |
% |
||||
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
|||||
节能产品(非强制节能产品)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节能认证证书编号 |
金额 |
|
|
|
|
|
|
|
|
|
|
|
|
节能产品(不包括强制节能产品)金额合计 |
元 |
||||
比重(节能产品金额/投标所投包总价)*100% |
% |
||||
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
|||||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
所投货物中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无需填写以下内容;所投货物全部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只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制造商 企业类型 |
金额 |
|
|
|
|
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
|
|
|
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
|
|
|
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
|
|
|
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
|
|
|
|
|
|
|
|
|
|
|
|
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合计 |
元 |
||||
比重(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所投包投标总价)*100% |
% |
||||
中小企业 |
如属于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
||||
监狱企业 |
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
投标产品配置清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 |
1 |
|
|
|
2 |
|
|
|
3 |
|
|
|
… |
|
|
|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2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货物 (请填写有/无)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若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无需填写以下内容;若无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继续填写以下内容)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 (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请填写该标的制造商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 (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请填写该标的制造商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期:
注:
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采购清单”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注:
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附件13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