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机构ICP备案号:
附件1: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2021年修订版)
制定部门:[教育部 市场监管总局]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供受培训者(学员)监护人与校外培训机构之间签订培训合同时参照使用,双方当事人也可使用本合同电子版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签约。
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特别是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三、双方当事人应结合具体情况选定本合同文本的选择性条款(在方框内打“√”,以示双方确认),空白行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除,但不得随意减轻或者免除依法应当由校外培训机构承担的责任。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五、本合同文本所称校外培训机构是指,由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线上线下非学历教育培训的培训机构(含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非学科类培训的培训机构)。合同签订前,学科类培训机构应当出示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应当出示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六、本合同适用受培训者(学员)一般为在校的中小学生(含3至6岁学龄前儿童)。
特别提示
一、仅持线上培训许可的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仅持线下培训许可的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上培训,学科类培训机构未经许可不得开展非学科类培训。
二、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收取费用,预收费须全部进入培训机构收费专用账户,并根据属地监管部门要求,通过银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方式全额纳入监管范围。
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四、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接受培训方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线下不得晚于20:30,线上不得晚于21:00,且不得留作业。线上培训机构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五、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超标超前开展培训,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培训。
六、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应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以及教育教学规律,价值导向正确。
七、培训机构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培训材料管理工作,遵照《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八、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九、从事学科类培训的教学、教研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培训机构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十、培训机构开展宣传活动须依法依规,不得随意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合同编号: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甲方(提供培训方):
机构名称(与民非登记证/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证一致):
办 学地址:
审批机关: 登记注册机关:
办 学许可证编号:
办 学许可证有效期: 年 月 日
线上机构ICP备案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民非登记证/营业执照有效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接受培训方监护人):
学员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就读学校: 就读年级: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监护人姓名: 与学员关系: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健康成长规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培训服务
本培训项目属于(单选)☐线下学科类培训☐线上学
科类培训☐线下非学科类培训☐线上非学科类培训
(一)培训项目
课程名称: 班级编号:
课程顾问(经办人): 总课时数(节):
每次培训课时(节): 上课时间:
开课日期: 预计结课日期:__________
(二)培训要求
1.培训方式:
☐一对一(或一对__)面授
☐大班额面授课(标准:__人--__人)
☐小班额面授课(班级限额≤ ___人)☐其他方式:
☐最低开班人数____,低于此人数可不开班;☐本班开班不
受最低人数限制
2.是否指定授课教学人员:☐否 ☐是(指定教学人员姓名:
_______,指定教学人员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是否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或资质☐有☐没有
3.实际授课地点(线上培训机构无需填写):_____________
4.学员接送方式(线上培训机构无需填写):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培训收费
(一)收费标准(人民币)
培训费用合计:____________(大写)_____(小写)元,其中:
☐课时费:共计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节)
☐培训资料费:_____________元
培训资料包括:
☐其他费用:
名称:__________金额:________元,收费依据:
名称:__________金额:________元,收费依据:
名称:__________金额:________元,收费依据:
(二)付费方式(人民币)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采取以下方式付款(单选):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培训费用
☐培训周期超过______个☐月/☐课时的,☐培训费用金额超
过_______元的:
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支付培训费用的_____%,计_____
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支付培训费用的_____%,计_____
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支付剩余_______%,计_______元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
(三)付费渠道
乙方采取☐银行卡☐其他________________方式支付培训费
用。甲方的培训费用收款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
(四)预收费监管方式
☐银行托管
☐风险保证金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取培训费用。甲方收取培训费用后应当及时向乙方提供以培训机构名义开具的正规发票等消费凭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甲方不得一次性向乙方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且不超过3个月。)
(二)甲方应当向乙方明示培训机构有效证明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退费办法、培训范围、培训时间、教学人员资格和服务承诺等内容,公开透明培训,接受社会监督,甲方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三)甲方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合其机构自身的培训管理制度并在甲方培训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照执行,以确保培训活动顺利进行。
(四)甲方开设培训项目须符合国家及培训场所所在地有关规定。甲方须选用与其培训项目及培训计划相匹配的培训材料,培训材料应当符合《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和当地有关实施细则规定。
(五)甲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配备与培训内容及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配备充足的教学人员、教研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助教、带班人员等辅助人员。同时,根据《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加强对所聘用人员的管理,确保不出现打骂、体罚、猥亵、虐待等损害学员身心健康或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甲方应做好消防、抗震、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配备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警处理机制,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每次培训课程结束后,甲方应确保学员被xxxx接走,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如使用校车接送培训学员,须按《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管理,审批时须提供校车使用许可。
(七)甲方若改变培训方式,须双方协商一致。
(八)甲方应当保护乙方个人信息,确保在收集、存储、使用、加工、公开等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九)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培训服务转让给第三方,不得擅自将学员转交给第三方机构进行培训。
(十)甲方应当设置处理合同和服务争议的内设部门或者专员,甲方的客服电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培训服务的权利。
(二)乙方对培训过程以及培训人员的从业背景和执教信息享有知情权。乙方可以通过公开课、学习报告等适当方式了解学员的学习状况,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方便,接受乙方监督。
(三)乙方应当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如甲方采用银行托管方式进行预收费监管,乙方应在托管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对甲方授课完成和资金拨付予以确认;超过规定时限未确认的,视为确认同意。
(四)乙方及学员应当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培训管理制度和课堂纪律,不得妨碍其他学员的正常学习活动。乙方应当自觉遵守培训场所的各种安全规定,不从事危害自身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当行为。培训期间如因乙方或学员的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根据其过错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五)乙方及学员应当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对培训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对于甲方拥有知识产权的培训材料、课件或者课程视频,乙方及学员除在正常学习过程中合理使用外,不得私自复制、散发、销售,不得通过互联网进行分享、扩散和传播。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课程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将听课凭证转让、出借给他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提供培训服务。
(七)如学员身体健康状况有特殊情形不再适合参与培训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单选):
☐按照实际消耗课时结算培训费用
☐调整培训时间或内容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培训退费
(一)乙方在培训班正式开班前[ ]天或开班后[ ]☐天☐课时前提出退学的,有权要求全额退费。
(二)由于乙方的原因申请提前退学的,双方一致同意按如下方式办理退费(单选):
☐退还乙方未消耗课时所对应的培训费余额。
☐参加课程培训未达[ ]%者,退还乙方未消耗课时所对应的培训费余额;参加课程培训超过[ ]%者,退还乙方未消耗课时所对应培训费余额的[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在办理退费时,对于已发放给乙方的培训资料的费用、已转付给第三方并无法索回的代收代支费用以及已向银行(第三方)支付的合理手续费用等,由甲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后,经协商,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所报班次低于最低开班人数不能开班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付的全部费用。
(五)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退费申请后_______(≤2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退费款项支付给乙方。
(六)退费方式:按乙方缴费原路径或双方协商一致路径退回。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场所、教师等培训条件的,或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培训方式或培训教师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剩余培训费[ ]%金额的违约金。
(二)由于甲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办学许可证过期,被吊销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被责令停业整顿、撤销登记等原因,无法继续向乙方提供培训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剩余培训费[ ]%金额的违约金。
(三)甲方招生简章或者宣传材料中对培训师资和效果等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培训合同的订立以及课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相关说明和xx即使未载入本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甲方所提供服务与上述相关说明和允诺不相符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剩余培训费[ ]%金额的违约金。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转给第三方或将学员转交给第三方机构进行培训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剩余培训费[ ]%金额的违约金。
(五)因甲方违约,双方就退费事宜书面达成一致后,甲方应于(≤20)个工作日内将各项相关费用支付给乙方,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 ]%的标准(不超过万分之六点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逾期未支付培训费用的,甲方有权中止培训服务,经书面催告后仍不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培训服务,乙方须支付实际已培训天数的课时费,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 ]%的标准(不超过万分之六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由于乙方的原因,无法继续接受培训服务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因战争、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一致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单选):
☐按照实际消耗课时结算培训费用
☐调整培训时间或内容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仍无法解决的,双方一致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单选):
☐依法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下列条款进行约定。
1.
2.
3.
第九条生效方式
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双方采用合法有效的电子签名方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合同正本连同补充条款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附件
1.甲方服务项目说明与教学安排;
2.…….;
3.…….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接受培训方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经办人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_日
附件2:
丽水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托管协议
(示范文本)
合同号:
甲方(校外培训机构):
地址:
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联系人):
有效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托管银行):
地址:
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风险提示及共同声明条款: 1.本协议为独立协议。甲方与其他方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甲方在与其他方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与乙方无关,xx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除本协议约定的情况外,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 3.乙方对甲方预收费资金的托管并不意味着对甲方付款义务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乙方仅对甲方的授权指令作形式性审查。 4.资金在被乙方保管期间,如被有权机关查封、冻结、扣划或存在其他情况,致使乙方无法协助完成资金拨付,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且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因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导致乙方无法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资金拨付的,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因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甲方开立的预收费资金托管账户在托管期间不予办理挂失,如遇存单(折)丢失或密码遗忘的情况,在解除封存支付时,办理挂失。 8.甲方与资金接收方之间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10.甲方所从事的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活动均符合法律法规,因违反法律法规并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失的,将对乙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甲乙双方在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预收费资金托管服务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为便于甲方履行相关要求,实现预收费资金的专款专用及安全支付,甲方授权乙方托管预收费资金,协助完成资金的拨付。乙方按甲方指定或本协议相关约定,向甲方提供资金收付、托管、核算及信息报告等服务。
第二条 账户开立
甲方须在乙方开立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专用托管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接收和拨付预收费资金。开户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及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的所需材料、《支付指令授权书》(附后)等格式文书。
开户银行:
户 名:(机构名称+预收费资金托管账户)
账 号:
第三条 期限及终止
一、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若本协议签订时无法确定到期日,可按以下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本协议终止:
1.托管资金全部拨付完毕;
2.若本协议签订时无法确定到期日的,则乙方的监管责任自收到“丽信培”平台发送的停止监管信息之日起终止。
第四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基于资金托管的要求,委托乙方办理预收费资金托管业务;
(二)允许乙方向教育行政部门推送资金托管专户余额、交易流水(不含交易对手信息)等内容;
(三)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托管资金:
以甲方托管专户作为预收费资金托管专户,“丽信培”平台为唯一授权服务平台。学员未通过“丽信培”平台进行购课的,甲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学员购课信息、培训合同等相关信息补录到“丽信培”平台。
(四)甲方向学员预收的全部费用须存入指定的专户,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五)甲方在完成授课并经学员确认同意后,通过“丽信培”平台向乙方申请资金拨付,同时甲方承诺该支付申请符合预收费资金托管的相关管理要求。甲方授课完成且履行告知义务后,学员超过7日未确认的,视为确认同意。甲方在通过“丽信培”平台发送拨付资金申请前,不具有专户内预收费资金的使用处分权。
(六)甲方承诺在预收费资金托管期间内,不在托管资金及专户上设置任何防碍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事实上或法律上的障碍。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按本协议约定和甲方的授权对预收费资金进行托管,并协助完成预收费资金的收付或退回。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预收费资金主管部门存在特殊要求的,或专户被有权机关依法冻结或扣划的,或其他任何非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除外。
(二)专户参照乙方托管期间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如需调整双方另行约定。利息归甲方所有,甲方授权乙方将专户利息自动结转至甲方结算账户,账号为: 。
(三)根据甲方通过“丽信培”平台发送的申请,将专户内的款项拨付至甲方结算账户。乙方没有义务对拨付的金额及收款方信息是否符合甲方与其他方之间签订合同所约定的甲方付款金额予以审核。
(四)根据甲方通过“丽信培”平台发送的申请,将专户内的款项退回至指定账户。乙方没有义务对拨付的金额及收款方信息是否符合甲方与其他方之间签订合同所约定的甲方付款金额、真实性、准确性等内容予以审核。
(五)甲方授权乙方将甲方通过“丽信培”平台发送的申请作为专户资金拨付的依据。托管银行对依据“丽信培”平台申请对外拨付的资金不承担责任。
(六)乙方对收集的学员及家长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五条 违约处理
预收费资金托管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视为违约,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约定处理:
一、若甲方存在违背本协议约定情形的,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相关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xxx违反本协议中对乙方的约定,未按照协议约定拨付、退回或擅自挪用甲方专户内资金,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相关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 其他约定
一、本培训机构承诺将预收费资金全部存入专户,不用于其他用途。
(甲方抄写)
二、协议双方的电话、传真、邮递地址以本协议首页的约定为准;如本协议约定中任何一方出现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协议各方,如未通知到其中任何一方,视为地址未发生变更。
三、如遇系统故障,资金划拨方式由校外培训机构、托管银行和机构注册地教育行政部门三方协商决定。
第七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纠纷,当事各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
一、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如为自然人仅须签字)之日起生效。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有变动的,继承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乙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须经双方签字和/或盖章。
三、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相关当事人所签发的《支付指令授权书》等相关文件均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附则
本协设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机构注册地教育行政部门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和/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和/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
支付指令授权书(编号: )
(乙方名称) :
依据《丽水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托管协议》(合同号 )的约定,现授权贵行根据“丽信培”平台发送的申请拨付专户中资金,拨付金额、资金接受方信息以“丽信培”平台发送的信息为准。
特此授权。
预留印鉴:
甲方单位:(公章)
以下为银行填写:
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经办行业务专用章
年
月 日
本支付指令授权书适用于丽水市校外培训机构预付费资金托管业务,一式二份,经办行营业部门、业务部门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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