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渝农商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投资协议书
经甲方(以下简称“投资者”或“甲方”)与乙方(渝农商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渝农商理财”或“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所发行的理财产品,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通过乙方直销或乙方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以下简称“销售(代理销售)机构”)购买乙方所发行的理财产品,接受乙方提供的投资理财服务。
二、风险揭示: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投资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具体由乙方在每款理财产品的《理财产品说明书》、
《风险揭示书》中揭示。甲方应仔细阅读拟购买理财产品对应的《理财产品说明书》和《风险揭示书》的详细条款并充分理解理财投资可能发生的风险。
三、甲方声明:
1.若甲方为个人投资者的,甲方确认其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具备完全适当的资格与能力订立并履行理财产品合同,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禁止或限制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形;若甲方为机构投资者的,甲方确认签署和履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且不会违反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2.甲方已经阅读《投资者权益须知》并清楚知晓其内容,接受并签署本协议书、《销售
(代理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和《风险揭示书》,对有关条款不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甲方以其合法持有的资金购买乙方发行与管理的理财产品,并能充分理解所购买产品的内容,完全知晓产品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愿意并能够承担风险。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市场分析和预测仅供参考,甲方据此做出的任何决策均出于甲方自身的判断,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或本协议的各组成文件(包括单独和整体)及本协议或本协议的各组成文件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权益(包括单独和整体)转让、赠与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4.甲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乙方不承担对第三人支付本金和收益以及相关权益的义务和责任,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5.甲方同意,乙方按《销售(代理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权益须知》等销售文件的约定进行投资管理时,可以用自身名义或理财产品名义签署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甲方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6.甲方充分知悉并认可,乙方有可能在满足理财产品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和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的前提下,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从事以下关联交易,包括且不限于:投资于乙方或托管机构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托管机构,乙方同一股东或托管机构控股的机构,或者与乙方或托管机构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机构发行或承销的证券;同与乙方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上进行对手方交易;乙方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与乙方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从事其他关联交易。
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在管理本理财产品时可从事上述关联交易,乙方根据上述授权进行关联交易时,无需事先取得甲方同意。
四、本协议适用于销售(代理销售)机构销售渝农商理财发行的理财产品。与理财产品对应的《销售(代理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和《投资者权益须知》等相关销售文件构成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按照理财销售文件的约定取得理财收益的权利,按照理财销售文件的约定查询获得公开披露的理财产品信息资料的权利,法律法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诺其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合法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形,甲方承诺投资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且系为合法之目的投资本理财产品,而非为洗钱等违法犯罪之目的,甲方将配合产品管理人渝农商理财及销售(代理销售)机构开展投资者身份识别及尽职调查等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活动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身份信息及资金来源等信息。
3.甲方保证以真实身份投资本理财产品,甲方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到销售(代理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若甲方未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产品募集期或开放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投资本金不能从其理财指定账户足额划转的,甲方对相关理财产品的购买不成功,该理财产品相关法律协议不生效,乙方不承担责任。
5.甲方对本协议及其条款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组织、个人提供或泄露与乙方有关的业务资料及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对其他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承诺对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法律法规、监管文件规定或销售文件约定的其他甲方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并依据本协议及《销售(代理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等销售文件约定,按照投资者利益优先为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职责,但乙方不对任何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做出承诺或保证,亦不会承诺或保证最低收益或本金安全,甲方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
2.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理财产品的相关费用,具体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在
《理财产品说明书》中载明。乙方亦有权根据服务项目或服务内容,对服务价格、优惠措施及其生效和终止日期、与价格相关的例外条款和限制性条款、咨询(投诉)的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销售(代理销售)机构手机APP、官方网站等渠道或乙方在《理财产品说明书》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向甲方进行信息披露。乙方信息披露内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应在充分知晓、理解有关信息披露内容后签署本协议,并在签署本协议后持续关注。
3.乙方及销售(代理销售)机构按照《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向甲方进行理财产品份额的收益分配和资金清算分配并将对应资金划入甲方理财产品指定账户后,即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完成收益分配和资金的清算分配。因甲方理财产品指定账户冻结、挂失、换卡、销户、长期不动户等原因造成账户变更或异常,甲方应及时到销售(代理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如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而造成乙方及销售(代理销售)机构无法向甲方进行正常收益分配和资金清算分配,由此导致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4.如因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对甲方采取强制措施或因第三方行使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质权)导致甲方本次认购或申购理财产品项下权益、理财资金或理财产品兑付回款账户被冻结、扣划,则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全额终止理财交易,并停止向甲方支付投资本金及收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将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将此损失及费用从甲方
的理财本金以及收益中扣除。
5.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理财销售文件的约定披露产品相关信息。
6.如果发生本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项下义务人违约等情形,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向上述义务人进行追索,追索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由理财产品承担,将从追索回来的款项中优先扣除。
7.乙方作为理财产品管理人,全权负责理财产品资金的运用和理财产品资产的管理,有权参加与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相关的所有会议,并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乙方有权代表甲方利益,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以及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的约定对理财产品投资产生的风险资产进行多种方式的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重组、债转股、资产证券化、委外催收、抵债资产收取与处置、破产重整。甲方对此充分理解并同意该等授权安排。
8.乙方有权按照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及理财产品登记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向甲方或代理销售机构收集甲方身份信息、持有理财产品信息、理财账户信息、交易明细信息等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向监管机构、理财产品登记机构等有权机关进行登记报送。
在乙方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事项所必需的情形下,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向乙方集团成员、代理销售机构、服务机构及其他乙方认为必要的业务合作机构提供乙方获取的甲方个人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交易信息等个人信息。乙方承诺将向上述第三方明确其保护甲方个人信息的职责并要求其承担相应保密义务,同时要求上述第三方为处理本协议项下事务之目的接触并按照乙方的业务需要以及“最少必须”原则使用甲方个人信息。
乙方对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获知的甲方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事先许可,不得向上述授权范围之外的第三方透露,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另有要求的除外。甲方充分理解并同意上述授权安排,并知悉该同意的结果系为满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处理本协议项下事务之目的。
9.乙方或代理销售机构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甲方或其资金存在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嫌疑,或甲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0.乙方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每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相对应,做到每只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和单独核算,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理财产品,防范利益冲突,不得将理财产品财产归入其自有资产。
11.法律法规、监管文件规定或销售文件约定的其他乙方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六、免责条款
(一)非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未按时足额缴纳本金、甲方遗失本协议、甲方协议被盗用、本协议交易账户被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冻结、扣划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或意外事件的出现,或乙方无过错且无法防止的外因,而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及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紧急措施的出台,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流行病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等,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或投资品无法正常交易等。
发生前述情形时,乙方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必要合理的补救措施,尽力保护甲方利益,以减少甲方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一)甲方通过销售(代理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等柜面渠道购买本产品的,本协议
经甲方签署且乙方确认成交后生效。甲方通过销售(代理销售)机构的销售平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智能柜台等电子渠道方式购买理财产品的,甲方通过点击同意本协议后且乙方确认成交后生效,双方认可电子数据的有效性。
甲方知悉并确认,乙方对于理财产品项下甲方认购/申购申请的确认即视为乙方对于本协议的签署和认可,甲方不得以乙方未在本协议中签章为由主张本协议不成立或不生效。
(二)除按《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甲方或乙方享有的提前终止权或赎回权外,甲方有违约行为或交易资金被国家有权机关采取保全措施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三)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失败,或理财产品到期/提前终止、投资者赎回并完成清算分配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四)甲方通过销售(代理销售)机构提交的有效理财产品认购/申购/赎回/撤单等申请,并不意味着理财产品认购/申购/赎回/撤单等申请一定成功,具体认购/申购/赎回/撤单等申请的受理结果以乙方的确认为准。
(五)本协议及《理财产品说明书》项下各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本协议自动终止。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对协议份数另有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生效后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一)如果甲方与乙方就本产品存在多份协议,则每份协议之间相互独立、互不影响,每份协议的效力及履行情况均独立于其他协议。
(二)如果由于任何原因使本协议下的部分条款无效,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不受影响。
(三)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本协议项下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个人投资者签字: 乙方:渝农商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机构投资者(盖章):
机构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