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详见附件四),并将该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 等附件(如有) 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以下简称“互动平台”)刊载,同时在公司网站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