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以下的没有资质、资格要求的服务项目);2.综合评估法 I(适用:①招标金额 200万以上、500 万及以下的其他服务项目;②招标金额 500 万以上的服务项目);3.和综合评标法 II(适用技术难度较大或专业性较强的服务项目)。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招标人选择使用 综合评估法的,投标报价评审计分方式及各评审因素的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