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武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七孔塘应急物资储备库货架托盘采购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武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时间:2022年12月
目 录
武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七孔塘应急物资储备库货架托盘采购安装项目供潜在投标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在该项目磋商公告下方的网址链接处点击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武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七孔塘应急物资储备库货架托盘采购安装项目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层板货架主架 |
1800内*600*2500,5层 |
组 |
20 |
11万元 |
2 |
层板货架副架 |
1800内*600*2500,5层 |
组 |
60 |
|
3 |
塑料托盘 |
1000主进叉*1200*150mm |
只 |
5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每天00:00至23:59均可)。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
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在该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网址链接处点击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免费下载。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12月23日14:30时,地点为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磋商公告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活动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据民事法律的规定,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武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质疑联系人:x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武义县壶山街道城东路72号3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15068098108
质疑联系人:xxx
xx电话:0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xxx00x0x(xxxxxxx)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文件中磋商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人员、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邮箱等。
7、 本采购文件中“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和“承包人”的描述均为“投标人”;“招标单位”、“招标人”和“发包人”的描述均为“采购人”;“招标文件”的描述均为“磋商文件”;“投标文件”的描述均为“磋商响应文件”。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方式
x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资格(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中应当注明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不适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不适用)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xx(xx);
(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项目的其他磋商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项目的其他磋商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设计单位、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6)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13)法律法规或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五)投标费用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招标代理费按 叁仟元 整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单位采用汇款、转账或现金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
1.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投标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七)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投标人须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九)标前答疑会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标前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3.标前答疑会后,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x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十一)特别说明
1.供应商磋商时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企业所拥有。若审查中或磋商后发现有违反企业诚信的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磋商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询问、质疑、调解
(一)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可以就磋商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磋商需求、评分办法及磋商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事项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对此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就磋商活动中的其它事项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二)供应商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磋商公告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的规定:对磋商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磋商需求、评分办法提出的质疑,原则上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原则上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的规定:对磋商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事项提出的质疑,原则上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磋商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原则上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3)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磋商结果公告期限内。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磋商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三)调解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活动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据民事法律的规定,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供应商调解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调解事项除外。
3、供应商应当有明确的调解请求和必要的佐证材料。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的,其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调解。
二、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磋商服务内容及要求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更正、澄清、修改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磋商文件更正、澄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更正、澄清、修改内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4、磋商文件的更正、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擅自更正、澄清、修改磋商文件。
5、采购人可以视磋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依法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日前,将变更时间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磋商响应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磋商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本次报价为磋商文件和合同中要求完成的所有因完成本项目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四)投标有效期
▲1、自磋商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六)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2、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服务期、采购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磋商响应文件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目不适用)
2.磋商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未按本章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
2.投标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逾期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
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上传的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3.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及上传,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开标
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入钉钉直播群开标。
(二)开标程序
1.具体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若采购人宣读的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钉钉直播群中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磋商响应文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采购人宣读的内容。
(三)开标异议
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钉钉直播群中提出,在质疑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直播群中,采购人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质疑的将不予受理、答复。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活动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据民事法律的规定,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质疑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将不予受理。
六、评标
1.组建磋商小组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3.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
5.评标
(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文件“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评标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合同授予
(一)中标结果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天(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内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逾期提出质疑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2.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默认磋商文件或评标结果。
八、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磋商文件“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中标人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予以赔偿。
九、签订合同
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历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予以赔偿。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回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
第三章 磋商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设计、制造与安装标准
立体仓库的设计、制造与安装标准需遵循以下标准:
GB50017-2017 《钢结构设计手册》
ZBJ83015-89 《高层货架仓库设计规范》
CECS 23:90 《钢货架结构设计规范》
JB/T11270-2011 《立体仓库组合式钢结构货架技术条件》
GB/T 9286-1998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 试验》
GB/T 1771-2007 《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
SDZ018-85 《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GP05-2004 《机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JB/T 9018-1999 《在轨巷道式高层货架仓库设计规范》
通用技术说明
货架的主构件均选用优质原材料经加工的型材制作,其强度指标如下:
货架型材的强度指标(MPa)
钢号 |
钢材种类 |
抗拉强度 |
屈服强度 |
备注 |
SS400 |
冷弯型钢 |
400-510 |
≥245 |
|
Q235 |
冷弯型钢 |
375-500 |
≥235 |
|
货架焊缝的强度指标(N/mm2)
-
钢材
对缝焊接
角焊接
钢号
钢材种类
抗拉
抗压
抗弯
抗压、抗拉、抗剪
Q235
冷弯型钢
175
205
120
140
三、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层板货架主架 |
1800内*600*2500,5层 |
组 |
20 |
详见技术要求 |
2 |
层板货架副架 |
1800内*600*2500,5层 |
组 |
60 |
详见技术要求 |
3 |
塑料托盘 |
1000主进叉*1200*150mm |
只 |
50 |
详见技术要求 |
技术要求
1、层板货架主(副)架
1.1货架规格≥1800内*600*2500,5层;
钢材材质:钢构件材料采用Q235B;
立柱规格≥2500*55*47*1.8mm截面优化(“Ω”型),承载能力强;立柱孔距为50mm,层高可自由调节;立柱与横撑、斜撑均由规格8.8级高强度镀锌螺栓连接;满载时,立柱最大桡度1/1000H;表面处理:酸洗磷化、静电喷塑。
1.2橫梁规格≥1800*80*50*1.5mm采用P型梁横梁加拉杆,承载面效果强,强度高、钢性好;橫梁与立柱采用柱卡连接,并配以安全销锁定;横梁在满载时,最大桡度1/300L;表面处理:酸洗磷化、静电喷塑。
1.3层板厚度规格≥0.8mm板,2板3筋表面处理:酸洗磷化、静电喷塑。表面不允许有连续性、周期性擦伤及划伤。
2、塑料托盘
2.1尺寸:≥1200*1000*150mm,全新HDPE料注塑成型,川字底四向可进叉,动载1T,静载4T,蓝色。
2.2装备物资载体要求:装备物资载体四边有条码槽,条码纸尺寸大小80*80mm,设计产品为网格形设计,表面设有16个防滑垫,其中方形防滑垫4个,圆形防滑垫12个,底部有4个方形防滑垫,确保空载堆码不打滑,载体四周具备防撞条纹。使用全新的优质、耐低温、耐候性较好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
2.3加工要求:表面平整、无飞边,无影响使用的裂纹和变形,单个载体上下没有明显色差,同批产品色泽基本一致。接触面及载体上、下面均有防滑设计。边缘部位无毛刺,浇口处平整,可四面进叉。适合电动叉车、自动穿梭车、自动堆垛机、手动液压托盘搬运车使用。
2.4外观要求:表面光洁平整、无缺损、无色差、无杂质、边缘及首端部无毛刺,无影响使用的裂纹和变形;浇口处不影响平置,侧壁变形率≤1.0%。
四、项目验收要求
1、成交单位应在验收开始前制定验收计划,并提交项目验收申请计划报告至采购方,经采购方确认同意后依照既定验收计划进行项目的验收。
2、成交单位和采购方共同组织成立验收小组,由采购方负责验收事宜。
五、服务期及其它要求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交货地址:需方指定地址。
2.售后服务:硬件设施提供1年质保期,24小时售后服务要求响应制度。
3.供方(包括外购)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4.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材料,供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服务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费用。
5.供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安装验收、性能验收等相应的技术指导等全过程的服务
6.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拼接均由供方自行负责,发生费用均要考虑在报价中不另行计费。
7.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8.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包括外购),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件和/或整机总装和试验,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
六、磋商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11万元。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设备供货、调试、安装、维保、验收、培训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即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报价,项目实施期间合同价不做调整。
2、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报总价的基础上,还需按采购清单要求填写明细,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参数、数量、单位、品牌、单价、合价等,清单内各项报价为含税价。(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内项目详细清单)各磋商响应供应商总价与清单报价合计不一致时,以总价为准。
七、付款方式
1、设备供货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
2、质保期满后,采购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3、成交单位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需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八、合同的签订
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磋商小组先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再进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最后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3.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磋商小组按照投标人最终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排名并编号,确定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以商务技术文件得分高者优先;若商务技术文件得分和报价文件得分均相同的,由招标人现场抽签方式确定。
4.磋商小组先对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打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小数,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再取平均分作为该项的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5. 此次磋商价格部分不进行磋商,只接受一次报价。
(一)、资格评审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
信用记录 |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
3 |
资信证明 |
供应商上一年度(2021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供应商本年度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依法纳税 |
磋商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
5 |
依法缴纳社保 |
磋商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
6 |
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
7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8 |
联合体投标 |
x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 |
9 |
其他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
(二)、符合性评审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
磋商响应文件签字 x章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3 |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4 |
投标内容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5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6 |
其它 |
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
(三)、分值构成 |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报价分:40分 商务技术分:60分 |
|
报价分(40分) |
||
1.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2.供应商的报价超出上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
商务技术分(6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备注 |
1 |
企业实力 (9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体系需包含自动化仓储设备的销售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xxxx://xx.xxxx.xx/)”网上查询结果中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截图,缺一不予得分,提供1个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以上均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0~9分 |
客观分 |
2 |
产品质量 (6分) |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货架检测报告,提供者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0~6分 |
客观分 |
3 |
企业资信 (6分) |
投标人具有3A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3A级质量服务诚信企业证书、3A级企业资信等级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以上均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0~6分 |
客观分 |
4 |
业绩 (5分) |
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储备库储存改造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不提供者不得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是否同类业绩由评审专家判定。) |
0~5分 |
客观分 |
5 |
企业荣誉 (4分)
|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企业荣誉类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4 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0~4分 |
客观分 |
注:1.磋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均应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 3.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有序推进招投标工作保障复工复产的通知》(武公管办【2020】1号)文件,取消磋商文件中所有原件备查材料,以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 |
||||
7 |
性能参数 (2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偏离表进行综合打分,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或优于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的得20分;技术参数指标不满足或负偏离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的有一处扣2分,共计20分扣完为止。 |
0~20分 |
主观分 |
8
|
(5分) |
投标人可根据仓库现场情况,出具符合使用要求、规划合理的三维效果图;完全符合现场使用要求、规划合理的得5分,一般符合现场使用要求、规划基本合理的得3分,规划不合理或未出具的不得分。 |
0~5分 |
主观分 |
9 |
质保期(2分) |
本项目质保期要求为1年,在1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满分为2分。须同时承诺质保期内产品配件质量不低于原件,无此承诺不得分。 |
0~2分 |
主观分 |
10 |
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 (2分) |
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周到、有可行的技术培训措施,并有完整的培训方案等说明的,承诺内容合理、可行、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且承诺的得1分,不承诺的得0分。 |
0~2分 |
主观分 |
11 |
响应时间 (1分) |
投标文件中承诺日常服务响应时间为需方提出问题1小时内由专业人员响应,如需要,24小时内赶赴现场的得1分,不承诺或承诺与要求不符的不得分。 |
0~1分 |
主观分 |
注:1.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涉及上述评分内容的,均按0分计。 2.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均应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 |
四、评标办法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五、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二)符合性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 分值构成
(1)商务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投标报价的计算方式
报价得分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评分标准
(1)资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投标人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报价分。
6.磋商小组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综合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磋商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采用通过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磋商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
2.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联合体协议要求的;
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及更正、澄清、修改后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
4.磋商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
5.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规定的方式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
7.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服务期限、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8.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
10.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1.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方式报价的;
12.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的;
1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
14.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互相混装的。
1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县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县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 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提交。
2.评标争议事项处理。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合同主要条款
(仅供参考,以最终合同为准)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甲方经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 (项目名称)的提供单位,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服务内容
二、合同金额
x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
(一)乙方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二)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缴纳人民币合同总价的 / %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七、转包或分包
(一)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二)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质保期
质保期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一)交货期:
(二)交货方式:
(三)交货地点:
十、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十一、结算办法
十二、税费
x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二)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xx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xxxx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五)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一)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二)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三)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四)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五)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五、调试和验收
(一)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二)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三)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四)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五)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五)乙方未按磋商响应文件承诺履约技术服务方案实施的,属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项为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二,直至整改到位为止。
十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一)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磋商响应文件
4.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其他补充协议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十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报告。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九、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二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活动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四)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备案单位一份;代理机构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话: 地址:
见证方(代理机构):(公章)
|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话: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仅供参考。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封面格式:(可选用)
正本/副本 |
(资格、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全称、xx):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资格、商务技术文件
附件1:
投 标 声 明 书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xxxxxx:
1、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投标书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90 日。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资格书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职务:_______ 钉钉号:________ 手机号码: ________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 联系方式________ (手机号码)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职务:________ 钉钉号:________ 职务:________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武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 (投标人名称)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武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人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承诺函
武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xxxx,我方此次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武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xxxx: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隐瞒,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 |
|
电话 |
|
||
地址 |
|
传真 |
|
||
主管部门 |
|
企业性质 |
|
||
企业法人 |
|
企业等级 |
|
||
授权代表 |
|
职务 |
|
||
单位概况
|
职工总数 |
员工:人 |
技术工人:人 |
||
流动资金 |
|
营业面积 |
|
||
固定资金 |
|
服务网点 |
|
||
单位简历 |
|
||||
优势及特长 |
|
附件8:
投标人响应表
项目名称:
条款名称 |
磋商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2.标“▲”实质性条款均须做出响应情况。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评分索引表
x投标人的资格、商务技术文件中的自评分或相关材料对应页码造成混乱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评标内容 |
分值 |
备注 |
磋商响应文件 响应页码 |
投标人 自评情况 |
投标人自评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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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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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分/主观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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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将客观分应得分值填写,主观分无需填写分值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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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分/主观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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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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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分/主观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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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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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分/主观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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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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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分/主观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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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文件:
附件1: 投 标 函
致:武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
根据贵方 磋商文件,(投标人) 正式授权的(姓名) (职务) ,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全套磋商响应文件,同时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及有关附件。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团队人员,由磋商响应文件所承诺的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保证在未征得采购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人员,保证按承诺的交货期完成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三)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依法选择中标单位的权利。
(四)我方同意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五)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磋商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以书面形式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盖章):
日 期: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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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总报价 |
大写: 元(四舍五入精确至元,不保留小数点)。 小写: 元(四舍五入精确至元,不保留小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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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3: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x 承 诺 函
致:武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向贵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单位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结清。
我公司如未在承诺时间内缴纳时,承诺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标准的200%缴纳,由采购人在本次招标项目的货款/服务款中直接扣缴。
特此承诺!
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盖章):